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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建施工质量与安全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土建施工质量与安土建施工质量与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全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1、强制性条文产生的背景、强制性条文产生的背景 o2000年以后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均采用黑体字标出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对工程活动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标准化历史上具有深远的影响。 o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第44条规定: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该条例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建设活动各方责该条例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主体给予较为严厉的处罚任主体给
2、予较为严厉的处罚。 o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技术进步、维持建设活动技术秩序的需要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但是,随着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断提高,标准规范需要不断地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应当允许人们进行创新,可权先于规范进行实践,这就需要有一个更科学更严格的划分界限。 2、强制性条文的方案、强制性条文的方案 2、强制性条文的方案、强制性条文的方案o在强制性与灵活性上面的要求是相互关联的,对于法规强制性要求严格,而对于技术性的指南、手册灵活性大,由于具有权威性,也起到指导工程实践活动的作用。 法律法律条例条例标准规范标准规范指南、手册指南、手册强强制制性性灵灵活活性
3、性数量数量在多数国家的标准中,在多数国家的标准中,均有:均有:“必须、严禁必须、严禁”(A类);类);”“应、不应、不应、不得应、不得”(B类);类);“宜、不宜、可宜、不宜、可”(C类)严格程度的用词。类)严格程度的用词。 2、强制性条文的方案、强制性条文的方案o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
4、民航机场工程等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15部分,覆盖了工程建设的主要领域。 3、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尺度原则、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尺度原则 o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整体,基本上或多或少地涉及到质量、安全等内容,制定成为强制性条文,就应当更加严格、更加科学来划分。这些条文的确定主要采用下列具体原则: o1)条文规定的内容可操作性差可操作性差,不得作为强制性条文;o2)标准条文制定中争议较大争议较大,且未完全取得一致的意见,不得作为强制性条文; 3、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尺度原则、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尺度原则o3)其他标准的内容已经纳入到强制性条文中纳入到强制性条文中,不再重复列入;o4)强制性条文采用“必须、严禁必须
5、、严禁”和“应、不应、不应、不得应、不得”等用词,采用“宜宜”、“可可”等用词;o5)标准条文引用的其他标准或条文引用的其他标准或条文,其他标准中不强制的内容,不得作为强制性条文,避免扩大强制性条文的范围;o6)几本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内容相同,仅具体文字或要求稍有不同的,可同时列入强制性条文同时列入强制性条文,但文字表述不重复,仅给予注释。 一、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实施标准的要素实施标准的要素 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判定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判定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 强制性标准的解释强制性标准的解释 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违反强制性标准
6、的处罚 标准的权威性标准的权威性 公众的标准化意识公众的标准化意识 对执行标准的监督对执行标准的监督 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理 符合强制性条文的判定符合强制性条文的判定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o第八章第八章 施工质量施工质量1 总则总则 o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o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o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o2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o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o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
7、基础上进行。 o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o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o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o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o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o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o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o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o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o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
8、检测资料应完整。 o4 主要功能项目 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o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o5.0.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o6.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o6.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o6.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一、强制性条文的
9、实施o(1)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理 o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合格的判定应当以标准规范的规定为依据。在具体工程项目中,符合标准规范的检验指标是存在的,具有质量缺陷的工程也是存在的,是否都应判定为不合格工程。事实上,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多数是可以及时处理达到标准规范的规定的,为此,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章规定,对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可进行采取返工、鉴定、复核、返工、鉴定、复核、加固等加固等下列办法: 一、强制性条文的实施o1)以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应重新进行验收进行验收;o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
10、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应予以验收;o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可予以验收;o4)经返修或回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o当采取上述四种办法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严禁验收。 一、强制性条文的实施o6、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o建设部令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对参与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主体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11、这些规定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一致一致的。 6、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o(1)建设单位o建设单位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其工程管理的职责的行为是多方面的,对于强制性标准方面,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处以20万万元以上元以上5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的罚款:o1)明示或暗示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o2)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降低工程质量的。o即:建设单位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并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明确要求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提高工程质量。 6
12、、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o(2)勘察、设计单位o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处以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的罚款。o有前款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o(3)施工单位o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合同价款2%以上以上4%以下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返修,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
13、证书。 6、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o(4)工程监理单位o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处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o(5)事故单位和人员o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者工程事故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
14、任人进行处罚罚。 o(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人员o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二、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o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o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o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o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
15、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o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o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文件。o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取样检测。o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o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
16、应进行抽样检测。o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o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二、基本规定二、基本规定o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合下列规定:o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o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o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
17、关安全、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o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量验收规范的规定。o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二、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o5.0.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验收。 o6.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
18、程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验收报告。 o6.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工程验收 。o6.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 o3.3.3
19、 地下室或者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地下室或者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o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试验。 o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水卫生标准。 建建筑筑给给水水排排水水及及采采暖暖工工程程三、建筑给水排
20、水及采暖燃气工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o4.2.3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方可使用。 o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 o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须做灌水试验,
21、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建建筑筑给给水水排排水水及及采采暖暖工工程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o8.2.1 (室内采暖系统)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进,应符合下列规定:未注明进,应符合下列规定:o1、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不得小于2;o2、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
22、,坡度不应小于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o3、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和泄水。 建建筑筑给给水水排排水水及及采采暖暖工工程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o8.3.1 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做水压试验。试验压力热器在安装之前应做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倍,且不小于且不小于0.6Mpa。 o8.5.1 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接头。 o8.5.
23、2 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小于倍,且不小于0.6MPa。 建建筑筑给给水水排排水水及及采采暖暖工工程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o8.6.1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o1、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力加0.1MPa做水村试验,同时在系
24、统顶点的试做水村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验压力不小于0.3MPa;o2、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以系统顶点、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工作压力加0.4MPa;o3、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系、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做水压试验,同时在做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建建筑筑给给水水排排水水及及采采暖暖工工程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o8.6.3 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
25、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和调试。 o9.2.7 (室外)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要求。满足饮用水要求。 o10.2.1 (室外)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o11.3.3 室外供热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室外供热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条件时,应延期进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条件时,应延期进行。行。 建建筑筑给给水水排排水水及及采采暖暖工工程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
26、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o13.2.6 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压力应符合表的规定。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压力应符合表的规定。 o13.4.1 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合表的规定。锅炉上装有两个安全阀时,其中的合表的规定。锅炉上装有两个安全阀时,其中的一个按表中较高值定压,另一个按较低值定压。一个按表中较高值定压,另一个按较低值定压。装有一个安全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装有一个安全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 o13.4.4 锅炉的高、低水位报警器和超温、超压锅炉的高、低水位报警器和超
27、温、超压报警及联锁保护装置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和报警及联锁保护装置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和有效。有效。 建建筑筑给给水水排排水水及及采采暖暖工工程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o13.5.3 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o13.6.1 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做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倍做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
28、不低于;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建建筑筑给给水水排排水水及及采采暖暖工工程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o3.1.4 自然排气的烟道上严禁安装强制排气式燃具和自然排气的烟道上严禁安装强制排气式燃具和机械换气设备。机械换气设备。 o5.0.4 燃具安装部位应符合下列要求:燃具安装部位应符合下列要求:o1、安装燃具的地面、墙壁应能承受荷重。、安装燃具的地面、墙壁应能承受荷重。o2、燃具不应安装在有易燃物堆存的地方。、燃具不应安装在有易燃物堆存的地方。o3、直排式和半密闭式燃具不应安装在有腐蚀性气体和、直排式和半密闭式燃具不应安装在有腐蚀性气体和灰尘多的地方。
29、灰尘多的地方。o4、燃具不应装在对其他燃气设备或电气设备有影响的、燃具不应装在对其他燃气设备或电气设备有影响的地方。地方。o5、安装时应考虑满流、安全阀动作及冷凝水的影响,、安装时应考虑满流、安全阀动作及冷凝水的影响,地面应作防水处理或设排水管。地面应作防水处理或设排水管。o6、燃具安装应考虑检修的方便,排气筒、给排气筒应、燃具安装应考虑检修的方便,排气筒、给排气筒应易安装和检修处安装。易安装和检修处安装。 燃燃气气工工程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o5.0.8 室内燃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室内燃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o1、安装时应考虑人的动作、门的开闭、
30、安装时应考虑人的动作、门的开闭、窗帘、家具等燃具的影响。窗帘、家具等燃具的影响。o2、安装时应考虑门等部位对燃具的遮挡。、安装时应考虑门等部位对燃具的遮挡。o3、直排式和半密封式热水器不应装在无、直排式和半密封式热水器不应装在无防护装置的灶、烤箱等燃具的上方。防护装置的灶、烤箱等燃具的上方。o4、室外用燃具不应安装在室内。、室外用燃具不应安装在室内。 燃燃气气工工程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燃气工程o室外燃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室外燃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o1室内用燃具安装在室外时,应采取防室内用燃具安装在室外时,应采取防风、雨的措施,不得影响燃具的正常燃烧。风
31、、雨的措施,不得影响燃具的正常燃烧。o2在靠近公共走廊处安装燃具时,应有在靠近公共走廊处安装燃具时,应有防火、防落下物、防投弃物等措施。防火、防落下物、防投弃物等措施。o3室外燃具的排气筒不得穿过室内。室外燃具的排气筒不得穿过室内。o4两侧有居室的外走廊,或两端封闭的两侧有居室的外走廊,或两端封闭的外走廊,严禁安装室外用燃具。外走廊,严禁安装室外用燃具。燃燃气气工工程程四、电气工程四、电气工程 o3.1.7 接地(接地(PE)或接零()或接零(PEN)支线)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o3.1.8 高
32、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断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断电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电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的规定。 o4.1.3 变压器中性点应与接地装置引出变压器中性点应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直接连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干线直接连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须符合设计要求。 四、电气工程四、电气工程o7.1.1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或接零(P
33、EN)。)。 o8.1.3 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o9.1.4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极),必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作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 o11.1.1 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或接零(PEN)可靠,不应作为接地可靠,不应作为接地(PE)或接零或接零(PEN)的接续导
34、体。的接续导体。 四、电气工程四、电气工程o12.1.1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或接零(PEN)可靠,且符合下列规定:可靠,且符合下列规定:o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两处与、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接地(PE)或接零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干线相连接;o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o3、镀锌电缆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镀锌电缆架
35、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两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两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的连接固定螺栓。 四、电气工程四、电气工程o13.1.1 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或接零(PEN)可靠。可靠。 o14.1.2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厚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o15.1.1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穿于钢导管内。 o19.1.2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
36、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倍做过载试验。 四、电气工程四、电气工程o19.1.6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或接零(PEN)可靠,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o21.1.3 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o 1、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
37、绝缘电阻值大于2M;o2、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拦防护,安装高度距地面无围拦防护,安装高度距地面2.5m以上;以上;o3、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接地(PE)或接零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可靠,且有标识。 四、电气工程四、电气工程o22.1.2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o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接,左孔或下孔与零
38、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o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PE)或或接零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o3、接地(、接地(PE)或接零()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o24.1.2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五、通风和空调工程 o4.2.
39、3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垫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的规定。 o4.2.4 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层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内层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无害的材料。 o5.2.4 防爆风阀的制作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防爆风阀的制作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自行替换。不得自行替换。o5.2.7 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不燃材料。
40、五、通风和空调工程o6.2.1 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o6.2.2 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o1、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o2、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通过生活区或其环境的风管系
41、统应有良好的接地,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必须严密,并不得设置接口;他辅助生产房间时必须严密,并不得设置接口;o3、室外立管的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室外立管的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五、通风和空调工程o6.2.3 输送空气温度高于输送空气温度高于80的风管,应的风管,应按设计规定采取防护措施。按设计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o7.2.2 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风口,必须装设防护罩通大气的进、出风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o7.2.7 静电空气过滤器金属外壳接地必须静电空气过滤器金属外
42、壳接地必须良好。良好。五、通风和空调工程o7.2.8 电加热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电加热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o1、电加热器与钢构架间的绝热层必须为不燃、电加热器与钢构架间的绝热层必须为不燃材料,接线柱外露的应加设安全防护罩;材料,接线柱外露的应加设安全防护罩;o2、电加热器的金属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电加热器的金属外壳接地必须良好;o3、连接电加热器的风管的法兰垫片,应采用、连接电加热器的风管的法兰垫片,应采用耐热不燃材料。耐热不燃材料。o8.2.6 燃油管道系统必须设置可靠的防静电燃油管道系统必须设置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其管道法兰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接地装置,其管道法兰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
43、或在法兰处用铜导线进行跨接,且应接合良或在法兰处用铜导线进行跨接,且应接合良好。好。五、通风和空调工程o8.2.7 燃气系统管道与机组的连接不得使燃气系统管道与机组的连接不得使用非金属软管。燃气管道的吹扫和压力试用非金属软管。燃气管道的吹扫和压力试验应为压缩空气或氮气,严禁用水。当燃验应为压缩空气或氮气,严禁用水。当燃气供气管道压力气供气管道压力0.005MPa时,焊缝无时,焊缝无损检测的执行标准应按设计规定。当设计损检测的执行标准应按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且采用超声波探伤时,应全数检无规定,且采用超声波探伤时,应全数检测,以质量不低于测,以质量不低于级为合格。级为合格。五、通风和空调工程o11.2.1 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必须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统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o1、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o2、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试。o11.2.4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的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的结果,(风量与正压)必须符合设计与消结果,(风量与正压)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防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