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理论与实践操作讲座课件ppt主讲人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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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讲人:主讲人: 梁梁 霞霞 山东管理学院山东管理学院v关于理解工资集体协商概念的几关于理解工资集体协商概念的几个基本问题个基本问题v当前工资集体协商的发展现状当前工资集体协商的发展现状v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v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注意事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注意事项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v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为签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的商谈行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的商谈行

2、为。 1、清楚一个关键词:、清楚一个关键词: 集体协商集体协商集体谈判(团体交涉)集体谈判(团体交涉)v集体谈判集体谈判(The Collective bargaining negotiations)v双方的权力:罢工权双方的权力:罢工权 闭厂权闭厂权 假设前提:劳资之间是冲突的假设前提:劳资之间是冲突的 形成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形成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工资集体谈判工资集体谈判(the Collective wage bargaining negotiations )集体协商(劳资协商)集体协商(劳资协商)( Joint consultation) 是经营者给予劳动者代表以信息,与他们共同

3、是经营者给予劳动者代表以信息,与他们共同商议事业计划,但由经营者一方单独做出最后决策商议事业计划,但由经营者一方单独做出最后决策并予以实施。并予以实施。 -英国劳动关系学者克莱英国劳动关系学者克莱 协商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协商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 是企业民主管理的一种形式是企业民主管理的一种形式 2、清楚双方主体、清楚双方主体 协商协商代表代表 和真实主体和真实主体 用人单位:单个或团体用人单位:单个或团体 3、 清楚协商依据:依法进行清楚协商依据:依法进行 要求三合法:双方主体资格合法要求三合法:双方主体资格合法 签约程序合法签约程序合法 合同内容合法合同内容合法 4、清楚协商的内容:有关工资问

4、题、清楚协商的内容:有关工资问题 企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 5、 清楚双方法律地位清楚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协商平等协商 双方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双方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6、清楚协商的范围:、清楚协商的范围: 单个企业或某区域、某行业单个企业或某区域、某行业7、清楚协商的主要形式:、清楚协商的主要形式: 协商会议协商会议 8、清楚协商的结果:、清楚协商的结果: 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 专项,或集体合同附件的形式专项,或集体合同附件的形式9、清楚做这项工作的目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v深化企业和

5、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十八大报告工资集体协商不只是工资增长,工资集体协商不只是工资增长,职工话语权比加薪更重要。职工话语权比加薪更重要。 二、二、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发展现状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发展现状 集体谈判的起源集体谈判的起源劳资双方:劳资双方:斗争斗争 双输双输 国家:国家:禁止禁止 承认承认 立法保护立法保护 国际劳工组织已经通过的一系列的有关集体谈判的国际劳工公约比如v1984年的结社自由与保护组织权利公约(第87号)v1949年的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公约(第98号)v1971年的工人代表公约(第135号)、

6、1981年的促进集体谈判公约(第154号 )劳工三权劳工三权 1、工会权(组织权)、工会权(组织权) 2、集体交涉权(集体谈判权)、集体交涉权(集体谈判权) 3、集体行动权(罢工权)、集体行动权(罢工权) 国外集体谈判的主要特点国外集体谈判的主要特点 1、推行时间短,但初见成效、推行时间短,但初见成效共同纲领v第四章第三十二条在国家经营的企业中,目前时期应实行工人参加生产管理的制度,即建立在厂长领导之下的工厂管理委员会。私人经营的企业,为实现劳资两利的原则,应由工会代表工人职员与资方订立集体合同。公私企业目前一般应实行八小时至十小时的工作制,特殊情况得斟酌办理。人民政府应按照各地各业情况规定最

7、低工资。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 “两个普遍两个普遍” 1)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 2)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王兆国王兆国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集体协商工作规划“从从2011年起用年起用3年时间,到年时间,到2013年底已建年底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会组织的企业8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实现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商制度,基本实现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

8、体协商,其中实现世界工资集体协商,其中实现世界500强在华企强在华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提高工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的同时,不断增强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的同时,不断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工作的实效性。”全国工会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3年规划分为3个阶段: v2011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0%,其中世界其中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强在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以上。以上。 - “工资集体协商强力推进年工资集体协商强力推进年” v v2012年底实现已建工

9、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0%,其中世界其中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强在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以上。以上。 v -“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提升年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提升年” v2013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其中实现世界其中实现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强在华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v -“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深化年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深化年”2 2、企业工会主席地位的尴尬、企业工会主席地位的尴尬3 3、非正式沟通成为

10、关键环节、非正式沟通成为关键环节需要非正式沟通的原因v工会主席、工会干部的身份尴尬v合作共赢的目标指向v工会缺少相应的资源和手段v工会经费的来源v我国传统文化因素非正式沟通需注意两点v只要目标和结果上确保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只要目标和结果上确保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认可,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积极性、主动性认可,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没有必要过份的干预和限制。和创造性没有必要过份的干预和限制。v要在制度上强化正式沟通和摆在桌面上的协要在制度上强化正式沟通和摆在桌面上的协商,避免非正式沟通可能带来的程序不规范,商,避免非正式沟通可能带来的程序不规范,导至出现损害和违背职工群众意愿和要求的

11、导至出现损害和违背职工群众意愿和要求的隐患。隐患。4 4、协商基调突出互利合作、协商基调突出互利合作5 、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支持、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支持v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v劳动法劳动法v工会法工会法v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000年年11月(劳社部令)月(劳社部令)v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年1月(劳社部令)月(劳社部令)v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年12月月6日(劳部发)日(劳部发)v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意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意见见 2008 年(总工发)年(总工发)v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

12、集体协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9 年(总工发)年(总工发)v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意见意见 2008年(总工发)年(总工发) v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资协议进行审查,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集体合同规定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 v工会法中,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13、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非必经程序争取党政支持、上级工会支持争取党政支持、上级工会支持 如:乡镇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工会主席、劳动、如:乡镇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工会主席、劳动、税务、司法等部门组成的工资协商指导小组(筹备税务、司法等部门组成的工资协商指导小组(筹备小组)小组)建立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工会建立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工会 (根据经营单位类别和地域情况)(根据经营单位类别和地域情况)宣传发动宣传发动 座谈会、宣传栏、上门走访、通知、电视、报纸等座谈会、宣传栏、上门走访、通知、电视、报纸等与企业老板的

14、非正式沟通1、代表的产生、代表的产生p 人数对等人数对等 3-10人人 ,不得交叉兼任不得交叉兼任p 各各1名首席代表名首席代表 、共、共1名记录员名记录员p 职工方代表的产生:职工方代表的产生: 职代会、会员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通过职代会、会员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通过 民主推荐、公示民主推荐、公示p 双方都可以委托社会专业人事作为本方双方都可以委托社会专业人事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不得超过本方代表人数的协商代表但不得超过本方代表人数的1/3p书面委托书书面委托书选举小组的划分(区域性、行业性的协商)选举小组的划分(区域性、行业性的协商) 5人的企业或商业网点为一选举小组人的企业或商业网点为一选举小组

15、 不足不足5人的由经营场所相邻、经营内容类似的人的由经营场所相邻、经营内容类似的 2-3单单位唯一选举小组位唯一选举小组 代表的公示代表的公示职工代表的培训:基本程序、职责、法律规范等职工代表的培训:基本程序、职责、法律规范等2、要约与应约、要约与应约v职工和企业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发出工职工和企业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并明确提出协商的时间、资集体协商要约,并明确提出协商的时间、地点和主要事项等。对方接到要约书后,应地点和主要事项等。对方接到要约书后,应于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回应要约,并做好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回应要约,并做好协商准备协商准备协商前的准备协商前的准备(

16、非必经程序)非必经程序) A、相关资料的收集、相关资料的收集 B、拟定工资协商方案、拟定工资协商方案 C、先期交流、先期交流v相关资料的收集相关资料的收集 1、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国家、地方的劳动、统计、财务部门、国家、地方的劳动、统计、财务部门 提供的资料提供的资料 3、其他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和工资情况、其他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和工资情况 4、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上年度职工的工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上年度职工的工资 状况状况 5、职工对协商的意愿和要求、职工对协商的意愿和要求协商重点的确定协商重点的确定v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

17、制v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企业重点建立工资正常支付保障机制v实行岗位工资制的企业以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为重点v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以合理确定劳动定额,计件单价为重点v股份制企业着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为重点案例:三个倾斜v向工程技术人员倾斜v向关键岗位职工倾斜v向一线技术工人倾斜 一线技术工人工资快速增长、二线管理后勤人员工资正常增长、三线岗位工资缓慢增长拟定工资协商方案v协商双方各自拟定工资集体协商初步方案。 协商目标、协商代表的具体分工、协商的策略 v先期交流 双方可就协商中将要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先期交流。(不是必经程序) 3、正式协商、正式协商 平等 主动、依法、科学。可以暂时中止

18、协商 4、生效(有三步)、生效(有三步)(1)审议并表决通过(2)双方首席代表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3)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审查时间:15日5、公布及实施、公布及实施生效后,5日内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应注意的事项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应注意的事项 坚持坚持合法原则合法原则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v劳动合同法v劳动法v工会法v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000年11月(劳社部令)v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1月(劳社部令)v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劳部发)v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意见 2008 年(总工发)v中华全

19、国总工会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9 年(总工发)v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意见 2008年(总工发)主体合法主体合法v用人单位主体v双方的协商、签约主体内容合法内容合法v工资分配制度v工资分配形式v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v加班加点工资v最低工资v奖金、津贴、补贴v试用期工资v工资支付办法:v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v变更、解除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程序v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v违约责任v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工资支付办法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v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19

20、94年)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v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是标准工时。v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个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v法定工作日延长的工作时间按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工人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200%;法定节

21、假日300%奖金、津贴是否算在最低工资里?v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劳社部(劳社部2003年年12月)月)v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v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v(一)(一)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工资;v(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件下的津贴;v(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三)法律、法

22、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v实行实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v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v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

23、,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v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包吃住包吃住”属于职工福利,不算工资属于职工福利,不算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对劳动者包吃住,属于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用人单位不能将此计算在工资之内,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货币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计件工资制最低劳动定额标准的计算v最低劳动定额标准(元件

24、)=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日平均工作量(根据调查测算得出)每月法定工作天数程序合法程序合法v代表的产生v要约与应约v协商前的准备:1、相关资料的收集 2、拟定工资协商方案 3、先期交流v正式协商v生效及公布双赢原则双赢原则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必须坚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必须坚持“促进企业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始终立足于兼顾劳动关系双方合原则。始终立足于兼顾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将企业长远发展与职工具体利法权益,将企业长远发展与职工具体利益相结合。益相结合。v工资集体协商是要在劳工资集体协商是要在劳动关系中建立起一种利动关系中建立起一种利益益共享机制

25、共享机制 借力原则借力原则v向政府借力v向上级工会借力v向社会借力不得过激原则不得过激原则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协商代表应遵守双方确定的协商规协商代表应遵守双方确定的协商规则,履行代表职责,并负有保则,履行代表职责,并负有保 守企业商业秘守企业商业秘密的责任。协商代表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密的责任。协商代表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威胁、收买、欺骗等行威胁、收买、欺骗等行 为。(为。(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v1954年年宪法宪法关于公民的权利中没有罢工关于公民的权利中没有罢工的规定。的规定。v1975年年宪法宪法”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集会、

26、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v1978年修改后的年修改后的宪法宪法也规定:也规定:“公民有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运用威、罢工的自由,有运用大鸣、大放、大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权利”。v1982年,在这一次修改宪法中,才取消了年,在这一次修改宪法中,才取消了“罢工自由罢工自由”的规定。的规定。罢工权的刑事免责和民事免责v罢工权的刑事免责,罢工权的刑事免责, 国家不得以危害社会治国家不得以危害社会治安、妨害社会经济秩序或骚扰、胁迫等名义安、妨害社会经济秩序或骚扰、胁迫等名义提起公诉。以危害社会

27、治安或妨害社会经济提起公诉。以危害社会治安或妨害社会经济秩序罪惩治罢工行为。秩序罪惩治罢工行为。v民事免责是指合法罢工不承担罢工给雇主所民事免责是指合法罢工不承担罢工给雇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v2001年年工会法工会法有关处理停工、怠工规定,在罢有关处理停工、怠工规定,在罢工权立法方面已经向前迈了一大步。该法第二十七工权立法方面已经向前迈了一大步。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协商,反

28、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秩序。秩序。” 这一这一法条法条的直接的含义包括:其一,停工、怠工事的直接的含义包括:其一,停工、怠工事件是受到工会法保护的,这表现在事件发生后,工件是受到工会法保护的,这表现在事件发生后,工会可以代表职工提出要求,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解会可以代表职工提出要求,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解决职工的合理要求。其二,确定了工会在其中的身决职工的合理要求。其二,确定了工会在其中的身份是份是“代表职工代表职工”参与事件处理,而参与事件处理,而1992年年工会工会法法规定的工会是规定的工会是“会同企业行政会同企业行政”处理事件。以处理事件。以上的规定,既进一步认可了劳动者自发罢工的合法上的规定,既进一步认可了劳动者自发罢工的合法性,又明确了工会代表职工处理罢工的身份。性,又明确了工会代表职工处理罢工的身份。几个劳资双方容易分岐的问题v增长职工工资有没有加重企业负担?v材料有价,职工的劳动有没有价格?v企业都没效益了,搞工资协商有何意义? 空空谈谈误误国国,实实干干兴兴邦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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