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多媒体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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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约公元前21世纪前16世纪前11世纪) 学习要求:学习要求:1、掌握中国法的起源。、掌握中国法的起源。2、了解夏、商两朝法制的基本情况。、了解夏、商两朝法制的基本情况。一、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法的起源二、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二、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三、夏商的立法概况三、夏商的立法概况四、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四、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五、夏商的司法制度五、夏商的司法制度一、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法的起源1.夏朝有了地域上的划分和居民,如将国家划分为九州等。夏朝有了地域上的划分和居民,如将国家划分为九州等。2.夏朝有公共

2、权力机关设立,如作为行政机关的六卿、九夏朝有公共权力机关设立,如作为行政机关的六卿、九牧,作为司法机关的士等。牧,作为司法机关的士等。3.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成法。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成法。4.刑起于兵。刑起于兵。中国法的起源的特色:法的起源与战争的关系特别密切:中国法的起源的特色:法的起源与战争的关系特别密切:汉书汉书刑法志刑法志记载:记载:“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二、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二、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奉天罚罪的法制观。奉天罚罪的法制观。甘誓甘誓中有两段话:中有两段话:启宣布有扈氏的罪状有两

3、条:首先就是启宣布有扈氏的罪状有两条:首先就是“威侮五行威侮五行”,所以,所以“天用剿绝其命天用剿绝其命”。“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汝。”尚书尚书汤誓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尚辅予一人,尔尚辅予一人,改天立罚。改天立罚。”三、夏商的立法概况三、夏商的立法概况1、禹刑禹刑夏朝法律的总称。夏朝法律的总称。左传左传昭公六年昭公六年说:说:“夏有乱政,夏有乱政,而作禹刑而作禹刑”。以禹为名表示对夏

4、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以禹为名表示对夏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崇敬,是中国最早的奴隶制法。崇敬,是中国最早的奴隶制法。2、汤刑汤刑商朝法律的总称。商朝法律的总称。左传左传昭公六年昭公六年说:说:“商有乱政,商有乱政,而作汤刑而作汤刑”。以汤为名也是表示对开国之君汤的崇敬。以汤为名也是表示对开国之君汤的崇敬。四、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四、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一)刑事法制(一)刑事法制1、定罪量刑的原则、定罪量刑的原则(1)罪及本人,刑不株连的原则)罪及本人,刑不株连的原则(2)疑罪从轻的原则)疑罪从轻的原则(3)不杀无辜的恤刑原则)不杀无辜的恤刑原则(4)过失从轻的原则)过失从轻的原则2、刑罚、刑罚

5、(1)奴隶制五刑:墨、劓、髌、宫、大辟)奴隶制五刑:墨、劓、髌、宫、大辟(2)法外酷刑:炮烙、醢、脯、剖心、劓殄、孥戮等。)法外酷刑:炮烙、醢、脯、剖心、劓殄、孥戮等。3、罪名、罪名(1)不孝罪)不孝罪(2)不从王命罪)不从王命罪(3)不事农业罪)不事农业罪(4)弃灰于公道罪)弃灰于公道罪四、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四、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二)(二)(二)行政法制(二)行政法制1、国王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国王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2、商朝实行内服、外服制度。、商朝实行内服、外服制度。(三)经济法制(三)经济法制1、土地管理:有内服外服之分、土地管理:有内服外服之分其余为自己阅读材料其余为自己阅读材料

6、五、夏商的司法制度五、夏商的司法制度(一)司法官(一)司法官1、夏商埋藏的司法官为、夏商埋藏的司法官为“司寇司寇”、“大理大理”、“士士”或或“理理”等。等。2、商朝时期,司法活动的参与者,除商王、贵族外,还、商朝时期,司法活动的参与者,除商王、贵族外,还有卜者。有卜者。(二)诉讼审判制度(二)诉讼审判制度天罚、神判。天罚、神判。(三)监狱制度(三)监狱制度1、夏朝的监狱:圜土、夏台。、夏朝的监狱:圜土、夏台。2、商朝的监狱:羑里。、商朝的监狱:羑里。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约公元前11世纪前770年)学习要求:掌握西周法制的指导思想、礼与刑的关系、学习要求:掌握西周法制的指导思

7、想、礼与刑的关系、法律内容、司法制度等一些重要问题。法律内容、司法制度等一些重要问题。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二、西周的立法概况二、西周的立法概况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四、西周的司法制度四、西周的司法制度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一)一)(一)敬天保民(一)敬天保民天命不可转移天命不可转移天命转移给有天命转移给有“德德”者者敬天落敬天落实到保民实到保民(二)明德慎罚(二)明德慎罚“德德”运用于法制便是运用于法制便是“明德慎罚明德慎罚”。所谓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它是慎罚的指所谓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

8、所谓慎罚,就是刑罚适中,不乱罚无导思想和保证。所谓慎罚,就是刑罚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慎罚是明德的具体落实,由此形成罪,不乱杀无辜。慎罚是明德的具体落实,由此形成了一系列区别情况定罪量刑的刑法适用原则。了一系列区别情况定罪量刑的刑法适用原则。一、西周立法指导思想之一、西周立法指导思想之(三)(三)礼治思想礼治思想1、“礼礼”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亲亲、尊尊“亲亲亲亲”即即亲亲其所其所亲亲,亲爱亲爱自己的自己的亲亲属,核心是属,核心是“孝孝”;“尊尊尊尊“即尊其所尊,尊即尊其所尊,尊爱爱自己的尊自己的尊长长,核心是,核心是“忠忠”。2、“礼礼”的基本内容(形式)的基本内容(形式)

9、五礼五礼(1)吉礼:祭祀之礼。)吉礼:祭祀之礼。(2)凶礼:)凶礼:丧丧葬之礼。葬之礼。(3)宾宾礼:礼:宾宾客之礼。客之礼。(4)军军礼:礼:军军旅之礼。旅之礼。(5)嘉礼:冠婚之礼。)嘉礼:冠婚之礼。3、“礼礼”与与“刑刑”的关系的关系(1)作用上:礼禁于将然,刑禁于已然。)作用上:礼禁于将然,刑禁于已然。(2)地位上:礼主刑)地位上:礼主刑辅辅。(3)适用)适用对对象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象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4、宗法制:、宗法制:以宗族血以宗族血缘缘关系关系为纽带为纽带(礼),与国家制度相(礼),与国家制度相结结合,以合,以维护贵维护贵族世族世袭统袭统治的制度。治的制度。

10、二、西周的立法概况二、西周的立法概况(一)立法概况(一)立法概况 1、周礼、周礼 2、九刑、九刑 (1)左左传传昭公六年昭公六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2)九刑有两种含意)九刑有两种含意 3、吕吕刑(又称刑(又称为为“甫刑甫刑”) (1)制定背景)制定背景 (2)主主要要内内容容:规规定定刑刑罚罚的的种种类类及及适适用用刑刑罚罚的的原原则则;赎赎刑是其核心内容;刑是其核心内容;其刑其刑罚罚原原则则是是“明德慎明德慎罚罚”。 (3)评评价:价:(二)主要法律形式:誓、命、(二)主要法律形式:誓、命、诰诰等。等。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一)(一)(一)

11、刑事法制(一)刑事法制1、定罪量刑的原、定罪量刑的原则则(1)矜老恤幼原)矜老恤幼原则则。(2)区分故意与)区分故意与过过失、失、惯惯犯与偶犯的原犯与偶犯的原则则。尚尚书书康康诰诰:“人人有有小小罪罪,非非眚眚,乃乃惟惟终终,自自作作不不典典,式式尔尔,有有厥厥罪罪小小,乃乃不不可可不不杀杀;乃乃有有大大罪罪,非非终终,乃乃惟惟眚眚灾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眚:眚:过过失;非眚:故意。失;非眚:故意。 非非终终:偶犯;惟:偶犯;惟终终:惯惯犯。犯。(3)罪刑相当原)罪刑相当原则则(4)罪疑从)罪疑从轻轻、众疑从赦原、众疑从赦原则则(5)罪不相及原)罪

12、不相及原则则(6)同罪异)同罪异罚罚原原则则(7)世世轻轻世世重重原原则则:世世轻轻世世重重(“三三典典”)即即“刑刑新新国国,用用轻轻典典;刑刑平平国国,用用中中典典;刑刑乱乱国国,用用重重典典”。周周礼礼秋秋官官大司寇大司寇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二)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二)(一)刑事法制(一)刑事法制2、刑罚:、刑罚:赎刑赎刑3、罪名、罪名(1)不孝不友罪()不孝不友罪(2)变更制度罪()变更制度罪(3)群饮罪)群饮罪(4)失农时罪)失农时罪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三)(三)(二)民事法制(二)民事法制1、土地所有权制度:分封制、土地所有权制度:分封制2、契约制

13、度、契约制度(1)买卖契约:质、剂)买卖契约:质、剂(2)借贷契约:傅别)借贷契约:傅别3、婚姻家庭继承制度、婚姻家庭继承制度(1)婚姻制度)婚姻制度(2)家家庭庭制制度度:父父母母对对子子女女的的权权利利,丈丈夫夫对对妻妻子子的的权权利利教令教令权权、主婚、主婚权权、财产权财产权、立嗣、立嗣权权(3)继继承承制制度度(宗宗祧祧继继承承、爵爵位位继继承承、财财产产继继承承):嫡嫡长长子子继继承制承制(三)(三)经济经济法制(自己法制(自己阅读阅读)四、西周的司法制度四、西周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一)司法机关中央:专职司法官为司寇中央:专职司法官为司寇地方:仿中央地方:仿中央(二)诉讼审判制

14、度(二)诉讼审判制度1、诉讼形式:、诉讼形式:“讼讼”和和“狱狱”:前者为民事诉讼,后者为:前者为民事诉讼,后者为刑事诉讼。刑事诉讼。2、诉讼费:、诉讼费:“束矢束矢”和和“钧金钧金”:关于诉讼费的规定,民:关于诉讼费的规定,民事案件要事案件要“入束矢入束矢”,刑事案件要,刑事案件要“入钧金入钧金”。3、证据方式:盟誓、口供等、证据方式:盟誓、口供等4、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5、“三刺三刺”之法:一曰刺群臣,二曰刺群吏,三曰刺百姓。之法:一曰刺群臣,二曰刺群吏,三曰刺百姓。(三)刑罚的执行(三)刑罚的执行1、公开行刑,奴隶主贵族也享有特殊待遇。、

15、公开行刑,奴隶主贵族也享有特殊待遇。2、秋冬行刑、秋冬行刑(四)监狱管理制度:圜土、囹圄(四)监狱管理制度:圜土、囹圄(1)婚姻制度)婚姻制度婚姻成立的原则:一夫一妻多妾制婚姻成立的原则:一夫一妻多妾制婚姻成立的要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成立的要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成立的限制:同姓不婚婚姻成立的限制:同姓不婚婚姻成立的程序:六礼婚姻成立的程序: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纳征、请期、亲迎亲迎婚姻的解除:七出、三不去婚姻的解除:七出、三不去七出:无子、淫泆、不事舅姑、口舌、窃盗、妒忌、恶疾七出:无子、淫泆、不事舅姑、口舌、窃盗、妒忌、恶疾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

16、年丧、前贫贱后富贵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第三章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公元前221年)学习要求: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战国时期变法;掌握学习要求: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战国时期变法;掌握法经法经的产生、内容影响等问题。的产生、内容影响等问题。一、春秋时期的法律制度一、春秋时期的法律制度二、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二、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一、春秋时期的法制一、春秋时期的法制(一)成文法的公布(一)成文法的公布1、郑国:子产铸刑书于鼎,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郑国:子产铸刑书于鼎,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遭到了晋国叔向的反对

17、;后又有邓析的竹刑成文法,遭到了晋国叔向的反对;后又有邓析的竹刑2、晋国:赵鞅、范宣子铸刑鼎。遭到孔子的非议。、晋国:赵鞅、范宣子铸刑鼎。遭到孔子的非议。3、楚国:仆区法、茆门法、楚国:仆区法、茆门法(二)公布成文法的意义(二)公布成文法的意义二、战国时期的法制二、战国时期的法制(一)(一)法经法经1、法经法经的制定背景的制定背景(1)魏国魏文侯改革)魏国魏文侯改革(2)李悝制定)李悝制定法经法经2、法经法经篇目及主要内容篇目及主要内容(1)篇目:盗、贼、网、捕、杂、具六篇。)篇目:盗、贼、网、捕、杂、具六篇。(2)主要内容:规定侵犯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各种主要罪)主要内容:规定侵犯新兴地主阶级

18、利益的各种主要罪名及刑罚。名及刑罚。(3)篇目及内容的逻辑联系:)篇目及内容的逻辑联系: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余罪名置于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余罪名置于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是故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具其加减,是故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3、法经法经的特点及影响的特点及影响法经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对后世有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对后世有很大影响。很大影响。二、战国时期的法制二、战国时期的法制(二)(二)(二)商鞅定秦律(二)商鞅定秦律

19、1、秦律的制定背景、秦律的制定背景(1)秦国的改革)秦国的改革(2)商鞅本人条件)商鞅本人条件2、秦律的主要内容、秦律的主要内容(1)社会治理:改法为律,轻罪重罚(连坐)社会治理:改法为律,轻罪重罚(连坐)(2)社会经济:农战,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奖励军功,)社会经济:农战,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奖励军功,制军爵律(制军爵律(分户令分户令)(3)行政建置:置县迁都,统一度量衡)行政建置:置县迁都,统一度量衡(4)思想文化:焚毁诗书,禁止游宦)思想文化:焚毁诗书,禁止游宦3、商鞅变法的意义、商鞅变法的意义(1)使秦国强大)使秦国强大(2)使法制发展)使法制发展(3)使国家统一)使国家统一第四章秦朝

20、的法律制度第四章秦朝的法律制度(公元前(公元前221年年公元前公元前206年)年)学习要求:学习要求:了解秦朝法制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其中的创新点。了解秦朝法制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其中的创新点。把秦的法制与社会变化与秦朝的灭亡联系起来考察,总结秦把秦的法制与社会变化与秦朝的灭亡联系起来考察,总结秦王朝二世而亡的教训。王朝二世而亡的教训。一、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一、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二、从二、从云梦秦简云梦秦简看秦朝的立法概况看秦朝的立法概况三、秦朝法律的主要内容三、秦朝法律的主要内容四、秦朝的司法制度四、秦朝的司法制度五、秦朝法制的发展结果五、秦朝法制的发展结果秦朝的疆域秦朝的疆域秦兵马俑秦兵马俑一

21、、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一、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继续以韩非的法、术、势为核心的法学思想为立法继续以韩非的法、术、势为核心的法学思想为立法指导思想。侧重于指导思想。侧重于1、缘法而治、缘法而治2、法令由一统(立法权统一、法律内容的全面统一、法令由一统(立法权统一、法律内容的全面统一和司法的统一)和司法的统一)3、适用重刑主义。、适用重刑主义。二、从二、从云梦秦简云梦秦简看秦朝的立法概况看秦朝的立法概况(一)(一)1975年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城关睡虎地十一号秦墓发掘月,在湖北省云梦县城关睡虎地十一号秦墓发掘中,出土了大量记载秦法律令的竹简,称之为中,出土了大量记载秦法律令的竹简,称之为“云梦秦简云

22、梦秦简”。“云梦秦简云梦秦简”共一千一百多枚,内容非常丰富,绝大部分是共一千一百多枚,内容非常丰富,绝大部分是秦的法律令文书。秦的法律令文书。据考证,据考证,十一号秦墓的主人叫十一号秦墓的主人叫“喜喜”,曾任一些与司法有关,曾任一些与司法有关的职务。他生前根据工作的需要,抄录部分秦律的条文和有的职务。他生前根据工作的需要,抄录部分秦律的条文和有关的法律令文书,这些法律大多是战国末期秦国的法律,但关的法律令文书,这些法律大多是战国末期秦国的法律,但秦朝建立后基本沿用。秦朝建立后基本沿用。二、从二、从云梦秦简云梦秦简看秦朝的立法概况看秦朝的立法概况(二)(二)1、律:律是国家正式制定、颁布的成文法

23、典。主要的秦律、律:律是国家正式制定、颁布的成文法典。主要的秦律有有秦律十八种秦律十八种、效律效律及及秦律杂抄秦律杂抄等。等。2、令:令是秦朝政府针对一时之事以国家名义颁布的单项、令:令是秦朝政府针对一时之事以国家名义颁布的单项法规。法规。3、式:式是朝廷统一颁布的规定官吏审理案件的准则以及、式:式是朝廷统一颁布的规定官吏审理案件的准则以及审讯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查封笔录等法律文书程式的法律审讯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查封笔录等法律文书程式的法律文件。主要为文件。主要为封诊式封诊式。4、法律答问: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秦律进行解说。、法律答问: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秦律进行解说。5、廷行事:是国家中央一级

24、司法机构的、廷行事:是国家中央一级司法机构的“行事行事”成例,具成例,具有有“判例判例”之意。之意。6、其它:程、课等。、其它:程、课等。三、秦朝法律的主要内容三、秦朝法律的主要内容(一)(一)(一)刑事法制(一)刑事法制1、秦朝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秦朝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责任年龄的确定:以身高确定责任年龄。责任年龄的确定:以身高确定责任年龄。区分有无犯罪意识区分有无犯罪意识区分故意与过失:故意称区分故意与过失:故意称“端端”,或,或“端为端为”;过失称;过失称“失失”,或,或“失刑失刑”。从重与从轻原则:秦从重与从轻原则:秦“自出自出”、“自告自告”即自首之间。即自首之间。数罪并罚与从一重罪原

25、则。数罪并罚与从一重罪原则。计赃论罪计赃论罪连坐原则:秦律中有同居连坐、什伍连坐、军伍连坐及职务连坐原则:秦律中有同居连坐、什伍连坐、军伍连坐及职务连坐。连坐。诬告反坐:诬告反坐:三、秦朝法律的主要内容三、秦朝法律的主要内容(二)(二)(一)刑事法制(一)刑事法制2、刑罚、刑罚u1)死刑:弃市、具五刑)死刑:弃市、具五刑u2)迁刑)迁刑u3)徒刑(作刑)徒刑(作刑)城旦和舂城旦和舂鬼薪和白粲鬼薪和白粲隶臣和隶隶臣和隶妾妾司寇和舂司寇司寇和舂司寇u4)经济刑(财产刑):赀刑(赀甲或赀盾(罚金),赀戍)经济刑(财产刑):赀刑(赀甲或赀盾(罚金),赀戍(发往边区作戍卒),赀徭(罚服劳役)(发往边区作

26、戍卒),赀徭(罚服劳役)u5)羞辱刑:耐剃胡子,髡剃发。)羞辱刑:耐剃胡子,髡剃发。3、罪名、罪名1)危害皇权罪:投书罪)危害皇权罪:投书罪2)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犯令犯令”、“废令废令”四、秦朝的司法制度四、秦朝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一)司法机关1、中央司法机关:廷尉、御史大夫、中央司法机关:廷尉、御史大夫2、地方司法机关:郡守、县令,还有县下的乡和亭的负责、地方司法机关:郡守、县令,还有县下的乡和亭的负责人。人。(二)诉讼审判制度(二)诉讼审判制度1、起诉:公诉和自诉、起诉:公诉和自诉2、诉讼权:公室告和非公室告、诉讼权:公室告和非公室告3、审判:读鞫和乞鞫、审判:读鞫和乞鞫(三)

27、司法官员的责任(三)司法官员的责任1、失刑:过失轻罪重判或重罪轻判。、失刑:过失轻罪重判或重罪轻判。2、不直:故意轻罪重判或重罪轻判。、不直:故意轻罪重判或重罪轻判。3、纵囚:故意减轻情节,使罪犯达不到判罪标准,逍遥法、纵囚:故意减轻情节,使罪犯达不到判罪标准,逍遥法外。外。五、秦朝法制的发展结果五、秦朝法制的发展结果法律很多,繁如秋荼,密如凝脂法律很多,繁如秋荼,密如凝脂刑罚残酷,劓鼻盈萦,断足盈车刑罚残酷,劓鼻盈萦,断足盈车成为秦二世而亡的原因之一成为秦二世而亡的原因之一第五章汉朝的法律制度第五章汉朝的法律制度(公元前206年220年) 学习重点:本章重点在于两汉法制革故鼎新,开创封建法学

28、习重点:本章重点在于两汉法制革故鼎新,开创封建法律儒家化的新局面的发展走向和特点。具体表律儒家化的新局面的发展走向和特点。具体表现为汉朝前后不同的法律指导思想;汉朝法制现为汉朝前后不同的法律指导思想;汉朝法制的变化等。的变化等。一、汉朝立法指导思想的演变一、汉朝立法指导思想的演变二、二、汉汉朝的立法概况朝的立法概况三、三、汉汉朝朝时时律学的律学的发发展展四、四、汉汉朝法制的主要内容朝法制的主要内容五、五、汉汉朝的司法制度朝的司法制度汉朝的疆域汉朝的疆域一、汉朝立法指导思想的演变一、汉朝立法指导思想的演变第一阶段:汉初到汉武帝亲政前,以黄老思想为第一阶段:汉初到汉武帝亲政前,以黄老思想为主,辅之

29、以儒、法思想,表现为主,辅之以儒、法思想,表现为“与民休息与民休息”、“约法省刑约法省刑”、“无为而治无为而治”。第二阶段:从武帝起,以儒家思想为主,辅之以第二阶段:从武帝起,以儒家思想为主,辅之以法家思想。表现为法家思想。表现为“德主刑辅德主刑辅”。二、汉朝的立法概况二、汉朝的立法概况(一)(一)“约法三章约法三章”与与“汉律六十篇汉律六十篇”1、“约法三章约法三章”:2、汉律六十篇:、汉律六十篇:汉高祖时期:汉高祖时期:萧何萧何九章律九章律9篇篇叔孙通叔孙通傍章傍章18篇篇汉武帝时期:汉武帝时期:张汤张汤越宫律越宫律27篇篇赵禹赵禹朝律朝律6篇篇(二)主要立法形式(二)主要立法形式1、律:

30、、律:2、令:、令:3、科:、科:4、比:、比:三、秦汉律学的诞生三、秦汉律学的诞生经学:经学:律学:律学:秦秦法律答问法律答问标志着律学的诞生。标志着律学的诞生。西汉时,张汤、赵禹等人都是汉时的法律家,还出现了董仲西汉时,张汤、赵禹等人都是汉时的法律家,还出现了董仲舒这样的以经释律的大师;还有杜周、杜延年父子的舒这样的以经释律的大师;还有杜周、杜延年父子的大杜大杜律律、小杜律小杜律。东汉时,法律注释活动活跃。有郑玄、马融等代表人物。他东汉时,法律注释活动活跃。有郑玄、马融等代表人物。他们通过对法律用语的注释,使执法的官吏了解法律的含义,们通过对法律用语的注释,使执法的官吏了解法律的含义,使法

31、律得到更好的执行。使法律得到更好的执行。秦汉律学开创了以经释律的传统,开创了立法者同时编撰律秦汉律学开创了以经释律的传统,开创了立法者同时编撰律疏的传统,也开创了对法律的定义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疏的传统,也开创了对法律的定义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等传统,还开创了法律注释活动与私学并行的传统。释等传统,还开创了法律注释活动与私学并行的传统。四、汉朝法制的主要内容四、汉朝法制的主要内容(一)(一)(一)刑事法制(一)刑事法制1、定罪量刑的原则、定罪量刑的原则1)上请制度:指贵族官僚犯罪之后,普通)上请制度:指贵族官僚犯罪之后,普通司法机构无权审理,须司法机构无权审理,须“上请上请”皇帝裁夺。皇

32、帝裁夺。2)亲亲得相首匿:直系三代血亲及夫妻之)亲亲得相首匿:直系三代血亲及夫妻之间,相互隐匿罪行,不予告发和作证,法律不间,相互隐匿罪行,不予告发和作证,法律不加制裁或减轻处罚。加制裁或减轻处罚。四、汉朝法制的主要内容四、汉朝法制的主要内容(二)(二)(一)刑事法制(一)刑事法制2、刑罚、刑罚(1)汉文景时的刑制改革)汉文景时的刑制改革1)改革的背景原因:背景:)改革的背景原因:背景:缇萦上书缇萦上书。原因: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原因: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2)改革的内容:)改革的内容:文帝时文帝时;景帝时景帝时3)改革的意义:)改革的意义: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顺应历史发展的趋

33、势,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古代刑罚由野蛮向文明转变;中国古代刑罚由野蛮向文明转变;奴隶制五刑向封建制五刑过渡的标志。奴隶制五刑向封建制五刑过渡的标志。(2)女徒顾山)女徒顾山四、汉朝法制的主要内容四、汉朝法制的主要内容(三)(三)3、罪名、罪名(1)危害政权罪:)危害政权罪:首匿罪首匿罪通行饮食罪通行饮食罪见知故纵罪见知故纵罪(2)侵害皇权和危害皇帝人身安全罪:)侵害皇权和危害皇帝人身安全罪:不敬、大不敬罪不敬、大不敬罪欺谩、诋欺、诬罔罪欺谩、诋欺、诬罔罪左道左道(3)危害中央集权罪)危害中央集权罪左官罪左官罪漏泄省中语漏泄省中语王侯逾制罪王侯逾制罪(4)思想言论罪)思想言论罪非所宜言罪非

34、所宜言罪腹诽罪腹诽罪四、汉朝法制的主要内容四、汉朝法制的主要内容(四)(四)(二)民事法制(二)民事法制继承制度;王位继承仍实行嫡长子继承制继承制度;王位继承仍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财产继承上实行诸子均分。财产继承上实行诸子均分。(三)经济法制(三)经济法制1、口赋与算赋:、口赋与算赋:2、商业管理立法:均输法、平准法、商业管理立法:均输法、平准法3、抑商政策:贬低商人的社会地位,商人、抑商政策:贬低商人的社会地位,商人不得购田,商人不得为吏。不得购田,商人不得为吏。五、司法制度五、司法制度(一)(一)(一)司法机关(一)司法机关1.中央:廷尉中央:廷尉2.地方:州、郡、县三级地方:州、郡、县三级(

35、二)诉讼审判制度的发展(二)诉讼审判制度的发展1.告劾:告劾:严禁越诉严禁越诉严禁卑幼控告尊长严禁卑幼控告尊长诬告反坐诬告反坐2.审判:审判:辩告辩告讯讯读鞫、乞鞫:复审读鞫、乞鞫:复审3.报和奏谳:报和奏谳:报报奏谳奏谳4.录囚:封建时代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罪囚的复核录囚:封建时代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罪囚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平反冤狱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平反冤狱及督办久系未决案件的一项制度。及督办久系未决案件的一项制度。5.秋冬行刑:中国古代将死刑的招待安排在秋冬两季进行秋冬行刑:中国古代将死刑的招待安排在秋冬两季进行的制度。的制度。五、司

36、法制度五、司法制度(二)(二)(二)诉讼审判制度的发展(二)诉讼审判制度的发展6、春秋春秋决狱决狱1)产生背景:)产生背景:受受“祖宗之法不可变祖宗之法不可变”观念所囿,汉观念所囿,汉代的法律很难推倒重订;代的法律很难推倒重订;完备的法典不可能在短期内制定完备的法典不可能在短期内制定出来。出来。2)定义:)定义:3)原则:)原则:原心定罪原心定罪利弊分析利弊分析4)影响:)影响:对律学的推动对律学的推动对审判原则的修正对审判原则的修正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第六章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公元(公元220年年581年)年)学习要求:掌握本章的主要线索

37、,掌握这一阶段出学习要求:掌握本章的主要线索,掌握这一阶段出现的体现礼法结合的重要法律制度。现的体现礼法结合的重要法律制度。一、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一、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指立法指导导思想的思想的发发展与展与变变二、三国两晋南北朝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时期的立法概况期的立法概况三、三国两晋南北朝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时期法律内容的期法律内容的发发展与展与变变化化四、三国两晋南北朝四、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时期的司法制度期的司法制度三国时期形势图三国时期形势图西晋时期形势图西晋时期形势图东晋时期形势图东晋时期形势图南北朝后期形势图南北朝后期形势图南北朝前期形势图南北朝前期形势图:一、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与变

38、化一、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与变化1、三国:、三国:“拨乱之政,以刑为先拨乱之政,以刑为先”2、两晋:纳礼入律、两晋:纳礼入律3、南北朝:礼律进一步融合、南北朝:礼律进一步融合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一)(一)(一)立法概况:(一)立法概况:1、三国时期:、三国时期:魏律魏律又称为又称为新律新律1)在篇数上,由原来)在篇数上,由原来九章律九章律的九篇增加为十八篇。的九篇增加为十八篇。2)在体例上,将具律改为刑名列于律首。)在体例上,将具律改为刑名列于律首。3)在内容上,)在内容上,“八议八议”入律。入律。2、两晋时期:、两晋时期:晋律晋律又称为又称为泰始律

39、泰始律1)在篇数上,共有二十篇。)在篇数上,共有二十篇。2)在体例上,将刑名分为刑名、法例两篇。)在体例上,将刑名分为刑名、法例两篇。3)在内容上,)在内容上,“准五服以制罪准五服以制罪”入律。入律。4)有注释存在,故又称为)有注释存在,故又称为“张杜律张杜律”。3、南北朝时期:、南北朝时期:北齐律北齐律1)在篇数上,篇目简为十二篇。)在篇数上,篇目简为十二篇。2)在体例上,将刑名、法例合为名例律。)在体例上,将刑名、法例合为名例律。3)在内容上,)在内容上,“重罪十条重罪十条”入律。入律。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二)(二)(二)法律形式的变化(二)法

40、律形式的变化1、出现了律、令的区分。、出现了律、令的区分。2、出现了格与式两种法律形式:东魏的、出现了格与式两种法律形式:东魏的麟趾格麟趾格,西魏的西魏的大统式大统式。(三)法典在篇章体例上的变化:(三)法典在篇章体例上的变化: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变化发展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变化发展(一)(一)(一)刑事法制(一)刑事法制1、定罪量刑原则的发展变化:、定罪量刑原则的发展变化:(1)“八议八议”制度:制度:1)新律新律中首次入律。中首次入律。2)“八议八议”指八种人:指八种人:3)“八议八议”制度发展到唐朝形成一整套严密的规则制度发展到唐朝形成一整套严密的规则(2 2)“

41、准五服以制罪准五服以制罪”制度制度1 1)即)即亲亲属之属之间间相犯要按照五等相犯要按照五等丧丧服制来定罪量刑。服制来定罪量刑。2 2)所)所谓谓五服,指五种五服,指五种丧丧服服(3 3)“重罪十条重罪十条”制度制度北北齐齐律律中出中出现现(4 4)“官当官当”入律入律封封建建官官吏吏可可以以用用官官职职爵爵位位抵抵罪罪的的特特权权制制度度,晋晋时时有有杂杂抵抵罪罪,到北魏和南朝的到北魏和南朝的陈陈就称就称为为官当,成官当,成为为封建官吏的特封建官吏的特权权之一。之一。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变化发展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变化发展(二)(二)(一)刑事法制(一)刑事法制2、刑

42、罚制度、刑罚制度北齐律北齐律中的刑罚体系已相当明晰,分为死、流、徒、中的刑罚体系已相当明晰,分为死、流、徒、杖、鞭。初步形成封建五刑制。杖、鞭。初步形成封建五刑制。3、罪名:为自己阅读材料、罪名:为自己阅读材料(二)民事法制(二)民事法制1、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所有权制度1)曹魏:屯田制)曹魏:屯田制2)西晋:占田制)西晋:占田制3)北魏:均田制)北魏:均田制其余为自己阅读材料其余为自己阅读材料四、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四、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一、司法机关1、曹魏曾在中央设立律博士、曹魏曾在中央设立律博士2、北齐时中央改、北齐时中央改“廷尉廷尉”为为“大理寺大理寺”,

43、作为中央最,作为中央最高的审判机关。高的审判机关。3、地方分为州、郡、县三级制,州、郡、县的长官即、地方分为州、郡、县三级制,州、郡、县的长官即司法官。司法官。二、诉讼审判制度二、诉讼审判制度1、刑讯的制度化:南梁测囚法,又称测罚,南陈发展、刑讯的制度化:南梁测囚法,又称测罚,南陈发展为立测法。为立测法。2、死刑奏报制度的形成:对于已判定死刑的案件,最、死刑奏报制度的形成:对于已判定死刑的案件,最后决定权应属于皇帝,行刑前请皇帝再次核准,待核准后,后决定权应属于皇帝,行刑前请皇帝再次核准,待核准后,再下达死刑执行的命令。再下达死刑执行的命令。3、直诉制度的形成:登闻鼓、立肺石。、直诉制度的形成

44、:登闻鼓、立肺石。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581618907)学习要求:掌握隋朝学习要求:掌握隋朝开皇律开皇律的主要内容;掌握唐律之所的主要内容;掌握唐律之所以为中华法系的代表的原因与表现。以为中华法系的代表的原因与表现。第一节隋朝的法律制度第一节隋朝的法律制度一、隋朝的立法概况一、隋朝的立法概况二、隋朝的法律内容二、隋朝的法律内容三、隋朝的司法制度三、隋朝的司法制度第二节唐朝的法律制度第二节唐朝的法律制度一、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一、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三、唐朝法律的主要内容三、唐朝法律的主要内容四、唐朝的司法制度四、唐朝的司法制度2、隋朝的疆域3

45、、隋朝的大运河14、隋朝的大运河2第一节隋朝的法律制度第一节隋朝的法律制度一、隋朝的立法概况一、隋朝的立法概况1 1、法律形式:律、令、格、式。、法律形式:律、令、格、式。2 2、开皇律开皇律3 3、大大业业律律二、二、开皇律开皇律的体例和内容的体例和内容1 1、体例、体例2 2、内容、内容刑刑罚罚制度:确定了封建制五刑;制度:确定了封建制五刑;十十恶恶:改:改北北齐齐律律的的“重罪十条重罪十条”为为十十恶恶八八议议、官当制度:使其成、官当制度:使其成为为定制,定制,为为唐所唐所继继承。承。三、司法制度三、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构:形成大理寺、刑部、御史台构成中央司法中央司法机构:形成大理寺、刑部

46、、御史台构成中央司法机构的格局。大理寺机构的格局。大理寺负责审负责审判,刑部判,刑部负责负责复核,御史台复核,御史台负责负责监监察。察。 10、唐朝的疆域11、唐朝都城长安12、唐朝的三省六部制13、唐朝的丝绸之路第二节唐朝的法律制度第二节唐朝的法律制度一、唐初的立法指一、唐初的立法指导导思想思想 (一)礼法并用治国的思想:(一)礼法并用治国的思想: “德德礼礼为为政政教教之之本本,刑刑罚罚为为政政教教之之用用,犹犹如如昏昏晓晓阳阳秋秋相相须须而成者也而成者也”。 (二)法律内容要(二)法律内容要统统一、一、简约简约和和稳稳定的思想定的思想 (三)慎重行刑的思想(三)慎重行刑的思想后人评说唐律

47、是后人评说唐律是“一准乎礼一准乎礼”!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一)(一)(一)唐朝的法律形式(一)唐朝的法律形式1 1、唐朝主要的法律形式、唐朝主要的法律形式1 1)律:)律:唐六典唐六典刑部刑部:“律以正刑定罪律以正刑定罪”。2 2)令:)令:唐六典唐六典刑部刑部:“令以设范立制令以设范立制” 3 3)格:)格:唐六典唐六典刑部刑部:“格以禁违正邪。格以禁违正邪。” 唐初有五十三条新格,唐格分为唐初有五十三条新格,唐格分为“留司格留司格”与与“散颁格散颁格”。4 4)式:国家机关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式:国家机关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5 5)典:机构组织法,)典:机构组织法,

48、唐六典唐六典。2 2、唐朝律令格式间的相互关系、唐朝律令格式间的相互关系1 1)律、与令、格、式有明确的分工和区别,律从消极方面)律、与令、格、式有明确的分工和区别,律从消极方面规范惩治犯罪,令、格和式从积极层面规范人们的行为;规范惩治犯罪,令、格和式从积极层面规范人们的行为;2 2)违反了令、格和式要依律科刑。)违反了令、格和式要依律科刑。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二)(二)(二)唐律的制定(二)唐律的制定(见教材(见教材P182)1、武德律武德律:开端:开端2、贞观律贞观律:总其成:总其成贞观律贞观律对对武德律武德律的调整主要有三方面:的调整主要有三方面:第一,增设了加役流第一

49、,增设了加役流第二,区分两种不同的反逆罪,缩小了缘坐的范围,缩小第二,区分两种不同的反逆罪,缩小了缘坐的范围,缩小判处死刑的数量。判处死刑的数量。第三,完善了一系列重要制度。第三,完善了一系列重要制度。3、永徽律永徽律及其及其律疏律疏:疏其议:疏其议永徽律疏永徽律疏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完整法典。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完整法典。4、开元律开元律及其及其律疏律疏:告终:告终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三)(三)(三)唐律的体例(三)唐律的体例唐律唐律12篇,第一篇篇,第一篇名例律名例律,相当于现代刑法总则。其余相,相当于现代刑法总则。其余相当于刑法分则。分别为:当于刑法分则。分别为:2、卫禁律

50、卫禁律:侵犯皇宫警卫和国家关津要塞保卫等方面的:侵犯皇宫警卫和国家关津要塞保卫等方面的犯罪。犯罪。3、职制律职制律:官吏职务方面和有关行政公务方面的犯罪。:官吏职务方面和有关行政公务方面的犯罪。4、户婚律户婚律:破坏户籍、土地、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犯罪。:破坏户籍、土地、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犯罪。5、厩库律厩库律:违犯牲畜和仓库管理方面的犯罪。:违犯牲畜和仓库管理方面的犯罪。6、擅兴律擅兴律:在军事和非法营造、兴建工程方面的犯罪。:在军事和非法营造、兴建工程方面的犯罪。7、贼盗律贼盗律:危害国家统治秩序和财产制度方面的犯罪。:危害国家统治秩序和财产制度方面的犯罪。8、斗讼律斗讼律:伤害他人和违反诉讼要

51、求方面的犯罪。:伤害他人和违反诉讼要求方面的犯罪。9、诈伪律诈伪律:各种欺诈和伪造行为方面的犯罪。:各种欺诈和伪造行为方面的犯罪。10、杂律杂律:以上各律所无法包容的其他一些犯罪。:以上各律所无法包容的其他一些犯罪。11、捕亡律捕亡律: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方面的犯罪。: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方面的犯罪。12、断狱断狱:在司法审判方面的犯罪。:在司法审判方面的犯罪。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五)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五)(四)唐律的特点(四)唐律的特点1、礼法结合:礼是立法依据,法是维护礼的武器。、礼法结合:礼是立法依据,法是维护礼的武器。唐律是礼法完全结合的法典,不同于以往的部分结合。唐律是礼法完全结合的法典,

52、不同于以往的部分结合。2、首创、首创“疏议疏议”。1)阐明唐律的指导思想;)阐明唐律的指导思想;2)简述律及每一篇目的沿革和篇目之间的联系;)简述律及每一篇目的沿革和篇目之间的联系;3)解释律文;)解释律文;4)概说罪名之间的区别;)概说罪名之间的区别;5)简说有关刑罚的一些问题。)简说有关刑罚的一些问题。3、内容简约。、内容简约。二、唐朝的立法概况(六)二、唐朝的立法概况(六)(五)唐律的影响(五)唐律的影响1、对唐后一些封建朝代立法的影响:中国唐后的各封建朝、对唐后一些封建朝代立法的影响:中国唐后的各封建朝代的立法均以唐律为蓝本。代的立法均以唐律为蓝本。2、对当时一些东亚国家立法的影响:涉

53、及日本(、对当时一些东亚国家立法的影响:涉及日本(大宝律大宝律令令、养老律令养老律令)、朝鲜()、朝鲜(高丽律高丽律)、越南等国,)、越南等国,这些国家在不同程度上吸取唐律的内容,并以其为基础,制这些国家在不同程度上吸取唐律的内容,并以其为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定本国的法律。因此,唐律被誉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因此,唐律被誉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三、唐律的主要内容三、唐律的主要内容(一)(一)(一)刑事法制(一)刑事法制1、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1)五刑二十等:)五刑二十等:笞刑五等,笞刑五等,1050下,每下,每10下为一等;下为一等;杖刑五等,杖刑五等,60100下,每下,每1

54、0下为一等;下为一等;徒刑五等,徒刑五等,1年年3年,每半年为一等;年,每半年为一等;流刑三等,流刑三等,2000里里3000里,每里,每500里为一等;里为一等;死刑二等,绞、斩两等。死刑二等,绞、斩两等。五刑除由于五刑除由于“十恶十恶”受刑以外,均可以铜来赎。受刑以外,均可以铜来赎。三、唐律的主要内容三、唐律的主要内容(二)(二)(一)刑事法制(一)刑事法制1、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2)十恶)十恶谋反,谋危社稷;谋反,谋危社稷;谋大逆,图谋毁坏皇帝的宗庙、陵墓和宫殿的行为;谋大逆,图谋毁坏皇帝的宗庙、陵墓和宫殿的行为;谋叛,图谋背叛国家,投靠敌方的犯罪行为;谋叛,图谋背叛国

55、家,投靠敌方的犯罪行为;恶逆,殴打、谋杀尊亲属的犯罪行为;恶逆,殴打、谋杀尊亲属的犯罪行为;不道,杀死一家非死罪三人,把人肢解、造畜蛊毒及不道,杀死一家非死罪三人,把人肢解、造畜蛊毒及以邪术诅咒人等的犯罪行为;以邪术诅咒人等的犯罪行为;大不敬,危害皇帝的人身安全和尊严的犯罪行为;大不敬,危害皇帝的人身安全和尊严的犯罪行为;不孝,子孙不能善待父母、祖父母的犯罪行为;不孝,子孙不能善待父母、祖父母的犯罪行为;不睦,亲族之间互相侵害的犯罪行为;不睦,亲族之间互相侵害的犯罪行为;不义,侵犯长官和夫权等的犯罪行为;不义,侵犯长官和夫权等的犯罪行为;内乱,亲族之间犯奸的犯罪行为。内乱,亲族之间犯奸的犯罪行

56、为。三、唐律的主要内容三、唐律的主要内容(三)(三)(一)刑事法制(一)刑事法制1、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3)贵族官吏的特权规定:)贵族官吏的特权规定:议:指八议,八种人享有;议:指八议,八种人享有;请:一品至五品的官员及请:一品至五品的官员及“八议八议”一定范围的亲属享有;一定范围的亲属享有;减:六品、七品的官员及议、请者一定范围的亲属犯流减:六品、七品的官员及议、请者一定范围的亲属犯流罪以下可减一等处罚;罪以下可减一等处罚;赎:所有官吏及其一定范围的亲属,犯流罪以下可以铜赎:所有官吏及其一定范围的亲属,犯流罪以下可以铜来赎罪。来赎罪。官当官当:三、唐律的主要内容三、唐律的主

57、要内容(四)(四)(一)刑事法制(一)刑事法制1、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4 4)其他原)其他原则则老幼老幼废废疾减免刑疾减免刑罚罚原原则则;更犯的更犯的处处理原理原则则:两罪从重两罪从重处罚处罚原原则则:“六六赃赃”的的处处理原理原则则: 自首原自首原则则;共犯的共犯的处处理原理原则则:同居相同居相为隐为隐原原则则:化外人相犯的化外人相犯的处处理原理原则则:“诸诸化化外外人人,同同类类自自相相犯犯者者,各各依依本本俗俗法法;异异类类相相犯犯者者,以法律以法律论论。” ” 比附原比附原则则:“其其应应出罪者,出罪者,举举重以明重以明轻轻;其;其应应入罪者,入罪者,举轻举轻以明重以

58、明重”。三、唐律的主要内容三、唐律的主要内容(四)(四)(一)刑事法制其余内容请自己阅读(一)刑事法制其余内容请自己阅读(二)民事法制(二)民事法制1、关于人的身份:广泛存在身份差异;、关于人的身份:广泛存在身份差异;2、所有权:竭力保护财产所有权。、所有权:竭力保护财产所有权。1)均田制)均田制2)两税法)两税法3)宿藏物、阑遗物、漂流物、添附物、孳息物的所有权)宿藏物、阑遗物、漂流物、添附物、孳息物的所有权归属。归属。3、债权:担保的形式。、债权:担保的形式。4、婚姻制度、婚姻制度(三)行政法制(三)行政法制官吏的选拔标准:身、言、书、判。(其余自己阅读)官吏的选拔标准:身、言、书、判。(

59、其余自己阅读)4、婚姻制度、婚姻制度1)结婚的条件:报婚书、有私约、受聘财)结婚的条件:报婚书、有私约、受聘财2)结婚的限制:良贱不得为婚,不得娶监临女为妻)结婚的限制:良贱不得为婚,不得娶监临女为妻等等3)离婚)离婚离(和离、七出)离(和离、七出)断离(违律为婚、嫁娶违律;义绝)断离(违律为婚、嫁娶违律;义绝)四、唐朝的司法制度四、唐朝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一)司法机关1、中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司推事,小三司、中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司推事,小三司2、地方:州、县两级、地方:州、县两级(二)诉讼制度(二)诉讼制度1、告诉的方式:、告诉的方式:2、告诉的限制:、告诉的限制:3

60、、不合要求的告诉:、不合要求的告诉:(三)审判制度(三)审判制度1、审判期限的规定:、审判期限的规定:2、审判官的回避、审判官的回避3、刑讯的规定:、刑讯的规定:4、判决、上诉与直诉的规定:、判决、上诉与直诉的规定:5、死刑复奏制度的规定:、死刑复奏制度的规定:(四)司法官的责任(四)司法官的责任1、审判责任:、审判责任:2、执行责任:、执行责任:3、监管责任:、监管责任:第八章五代十国与宋朝法律制度第八章五代十国与宋朝法律制度(907年年1279年)年)学习要求:了解高度发展的专制集权政治在宋代立法、司法方学习要求:了解高度发展的专制集权政治在宋代立法、司法方面的表现;封建法律与商品经济发展

61、的关系;分析唐朝以面的表现;封建法律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唐朝以后法律的变革。后法律的变革。第一节五代十国法律制度第一节五代十国法律制度一、立法概况一、立法概况二、法律内容的演变二、法律内容的演变三、司法制度三、司法制度第二节宋朝的法律制度第二节宋朝的法律制度一、立法指导思想一、立法指导思想二、立法概况二、立法概况三、法学成就及法制的历史地位三、法学成就及法制的历史地位四、法律内容的变化四、法律内容的变化五、司法制度的变化五、司法制度的变化五代十国形势图第一节五代十国法律制度第一节五代十国法律制度(907960)一、立法概况一、立法概况1、后唐、后唐同光刑律统类同光刑律统类,对,对宋刑统宋

62、刑统有较大影响。有较大影响。2、大周刑统大周刑统:是五代十国时期制订的一部最重要、最:是五代十国时期制订的一部最重要、最完善的法典。对完善的法典。对宋刑统宋刑统的制定产生了直接的影响。的制定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二、法律内容的演变二、法律内容的演变1、刑罚空前酷烈:、刑罚空前酷烈:杖刑演变为杖刑演变为“合欢杖合欢杖”、“随年杖随年杖”流刑演变为刺配;流刑演变为刺配;出现凌迟;出现凌迟;2、增设罪名,加重量刑、增设罪名,加重量刑3、民事法规渐趋完备:以后周影响最大。、民事法规渐趋完备:以后周影响最大。三、司法制度(请自己阅读)三、司法制度(请自己阅读)北宋形势图南宋形势图第二节宋朝的法律制度第二节宋

63、朝的法律制度(9601127)一、宋朝立法指导思想一、宋朝立法指导思想1、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分裂割据、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分裂割据2、崇文抑武,儒道兼用崇文抑武,儒道兼用3、强调慎法,法贵力行、强调慎法,法贵力行4、义利并用,通商惠工、义利并用,通商惠工二、宋朝的立法概况二、宋朝的立法概况 1、宋刑统宋刑统: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律敕合编,(律敕合编,篇下设门篇下设门及及“起请起请”条)条)2、编敕:将皇帝若干年内所颁的针对一时、一事、一地的无、编敕:将皇帝若干年内所颁的针对一时、一事、一地的无普遍适用效力的普遍适用效力的“散敕散敕”进行

64、整理,经皇帝批准后颁布,即进行整理,经皇帝批准后颁布,即刑法化了的编敕,是宋朝最重要的立法活动。刑法化了的编敕,是宋朝最重要的立法活动。3、编例:判例汇编,包括指挥与断例。、编例:判例汇编,包括指挥与断例。4、条法事类:以公事性质为标准,把统编的敕令格式分门编、条法事类:以公事性质为标准,把统编的敕令格式分门编纂的法规大全。先后有纂的法规大全。先后有淳熙条法事类淳熙条法事类、庆元条法事类庆元条法事类和和淳祐条法事类淳祐条法事类,只有,只有庆元条法事类庆元条法事类保存至今。保存至今。三、宋朝的法学成就及法制的历史地位三、宋朝的法学成就及法制的历史地位(一)宋朝的法学成就(一)宋朝的法学成就1、关

65、于、关于“刑法刑法”研究研究2、关于案例研究、关于案例研究3、关于法医学研究、关于法医学研究宋慈宋慈洗冤集录洗冤集录是中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是中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较完善的法医学著作。较完善的法医学著作。(二)宋朝法制的历史地位(二)宋朝法制的历史地位日本有学者认为中国法制至宋朝才达到顶峰日本有学者认为中国法制至宋朝才达到顶峰四、宋朝法制内容的主要变化四、宋朝法制内容的主要变化(一)(一)(一)刑事法制(一)刑事法制1、重法地与、重法地与盗贼重法盗贼重法:对一些重要地区的盗贼:对一些重要地区的盗贼犯罪论以重法。犯罪论以重法。2、刑罚的变化、刑罚的变化折杖法折杖法:刺配:刺配:凌迟凌迟:

66、四、宋朝法制内容的主要变化四、宋朝法制内容的主要变化(二)(二)(二)民事法制(二)民事法制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扩大:、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扩大:1)农业劳动者获得主体地位,有承佃与转佃的自由)农业劳动者获得主体地位,有承佃与转佃的自由2)家内服役者获得主体地位)家内服役者获得主体地位3)手工业劳动者与商人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肯定)手工业劳动者与商人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肯定2、物权、物权1)土地所有权制度进一步完备:公田法,土地买卖契)土地所有权制度进一步完备:公田法,土地买卖契约订立的步骤约订立的步骤2)族产:义庄)族产:义庄3、债权(自己阅读)、债权(自己阅读)4、婚姻家庭与继承、婚姻家庭

67、与继承1)婚姻关系:结婚的年龄进一步提早,男)婚姻关系:结婚的年龄进一步提早,男15,女,女132)家庭关系:立继子与命继子)家庭关系:立继子与命继子3)继承法规:)继承法规:四、宋朝法制内容的主要变化四、宋朝法制内容的主要变化(三)(三)(三)行政法制(三)行政法制1、枢密院、枢密院2、三司、三司3、差遣制、差遣制4、致仕:、致仕:70岁岁五、宋朝司法制度的主要变化五、宋朝司法制度的主要变化1、加强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加强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设置设置“审刑院审刑院”以加强对于中央司法机关的以加强对于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控制;受理诣阙投诉的司法机关:登闻鼓院、登闻受理诣阙投诉的司法机关:登闻

68、鼓院、登闻检院、理检院检院、理检院2、完善诉讼审判制度、完善诉讼审判制度鞫谳分司制;鞫谳分司制;翻异别推制;翻异别推制;务限制度;务限制度;理雪制度理雪制度第九章辽、西夏、金、元朝的法律制度第九章辽、西夏、金、元朝的法律制度学习要求:了解辽、西夏、金的法律制度的概况;掌握元学习要求:了解辽、西夏、金的法律制度的概况;掌握元朝法制对唐朝的主要变化;思考少数民族政权在法制建设朝法制对唐朝的主要变化;思考少数民族政权在法制建设上的特点。上的特点。第一节辽、金、西夏的法律制度第一节辽、金、西夏的法律制度一、辽国法律制度一、辽国法律制度二、西夏法律制度二、西夏法律制度三、金国法律制度三、金国法律制度第二

69、节元朝的法律制度第二节元朝的法律制度一、元朝立法指导思想一、元朝立法指导思想二、元朝的立法概况二、元朝的立法概况三、元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变化三、元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变化四、司法机构之变化四、司法机构之变化第一节辽、金、西夏的法律制度第一节辽、金、西夏的法律制度一、辽国法律制度一、辽国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立法概况:咸雍重修条制咸雍重修条制2、法制特色:由民族分治逐步走向统一适用、法制特色:由民族分治逐步走向统一适用二、西夏法律制度二、西夏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立法概况:天盛改定新旧律令天盛改定新旧律令2、法制特色:既吸收、借鉴了唐宋法典编纂的经验,又大、法制特色:既吸收、借鉴了唐宋法典编纂的经

70、验,又大量保留了本民族原有的习惯法的内容量保留了本民族原有的习惯法的内容三、金国法律制度三、金国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立法概况:泰和律义泰和律义2、法制特色:汉化速度明显比辽快捷、法制特色:汉化速度明显比辽快捷元朝的疆域第二节元朝的法律制度第二节元朝的法律制度(12711368)一、元朝立法指导思想一、元朝立法指导思想1、循旧制,重纲常之教、循旧制,重纲常之教2、行汉法,借鉴汉族的法律制度、行汉法,借鉴汉族的法律制度3、保存蒙古旧制,实行民族分治政策保存蒙古旧制,实行民族分治政策二、元朝的立法概况二、元朝的立法概况1、建国前、建国前1)蒙古部落的习惯法:约孙)蒙古部落的习惯法:约孙2)蒙古部

71、落的成文法:)蒙古部落的成文法:大扎撒大扎撒2、建国后、建国后3)条画五章条画五章:蒙古国建立后的第一次立法:蒙古国建立后的第一次立法3、元朝建立后、元朝建立后4)至元新格至元新格:元朝建立后的第一部成文法律:元朝建立后的第一部成文法律5)大元通制大元通制:是一部法律集成,是成文法与判例法是一部法律集成,是成文法与判例法的结合。的结合。6)经世大典经世大典:汇集元朝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的综:汇集元朝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的综合政书。合政书。7)元典章元典章:元朝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法规汇编,以:元朝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法规汇编,以行政六部作为法规分类的标准,开明清律六部分篇之先河。行政六部作为法规分

72、类的标准,开明清律六部分篇之先河。三、元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变化三、元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变化(一)(一)(一)刑事法制的主要变化(一)刑事法制的主要变化1、定罪量刑原则上之变化:实行民族分治、蒙汉异法。、定罪量刑原则上之变化:实行民族分治、蒙汉异法。1)受理机关不同:蒙古人犯罪由专门的机关)受理机关不同:蒙古人犯罪由专门的机关2)刑罚适用不同:刺字;征收烧埋银)刑罚适用不同:刺字;征收烧埋银3)刑罚执行不同:蒙古人在监狱中享有特权)刑罚执行不同:蒙古人在监狱中享有特权2、刑罚上之变化:以七为尾数十一等笞杖刑。、刑罚上之变化:以七为尾数十一等笞杖刑。三、元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变化三、元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变化

73、(二)(二)(二)民事法制的主要变化(二)民事法制的主要变化1、契约制度、契约制度1)不动产买卖的固定手续)不动产买卖的固定手续2)借贷契约:羊羔息)借贷契约:羊羔息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1)养济之资,养赡之资,医药之资)养济之资,养赡之资,医药之资2)对死者征收)对死者征收“烧埋银烧埋银”3、婚姻家庭继承制度、婚姻家庭继承制度1)赘婿:养老女婿,年限女婿,出舍女婿,归宗女婿。)赘婿:养老女婿,年限女婿,出舍女婿,归宗女婿。但有限制:独子及军户不得入赘但有限制:独子及军户不得入赘2)收继婚:父死则妻其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收继婚:父死则妻其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四、司法机构之变化四、司法

74、机构之变化1、大宗正府:负责审理蒙古人、色目人案件的司法、大宗正府:负责审理蒙古人、色目人案件的司法审判的机构。审判的机构。2、宣政院:负责涉及僧侣诉讼案件的司法机构。、宣政院:负责涉及僧侣诉讼案件的司法机构。3、刑部:职能开始兼有审判与司法行政职能。、刑部:职能开始兼有审判与司法行政职能。第十章明朝的法律制度第十章明朝的法律制度(1368年年1644年)年)教学要求:讲清明初重典治国及明朝加强专制主义教学要求:讲清明初重典治国及明朝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立法和司法上的表现。中央集权在立法和司法上的表现。一、明初立法指导思想一、明初立法指导思想二、明朝主要的立法二、明朝主要的立法三、明朝法律内

75、容的变化三、明朝法律内容的变化四、明朝司法制度的变化四、明朝司法制度的变化明朝疆域明朝的中枢机构设置一、明初立法指导思想一、明初立法指导思想1、刑乱国用重典、刑乱国用重典2、礼法结合、明刑弼教、礼法结合、明刑弼教二、明朝主要的立法二、明朝主要的立法1、吴元年律吴元年律以中央行政六部分类,条文简化仅以中央行政六部分类,条文简化仅285条条2、大明律大明律:洪武七年律洪武七年律、洪武二十二年律洪武二十二年律、洪武三十年律洪武三十年律3、大明令大明令: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令令”为名的法典为名的法典4、大诰大诰和和榜文榜文:刑事特别法:刑事特别法大诰大诰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空前

76、普及的法规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榜文榜文以调整民事关系为主以调整民事关系为主5、条例的编纂和修订:、条例的编纂和修订:问刑条例问刑条例,大明律集解附例大明律集解附例6、大明会典大明会典:行政法规汇编:行政法规汇编三、法律内容的变化三、法律内容的变化(一)(一)(一)刑事法制的变化(一)刑事法制的变化1、定罪量刑原则的变化:、定罪量刑原则的变化:1)“轻其所轻轻其所轻”、“重其所重重其所重”2)法定罪刑与有限类推并存)法定罪刑与有限类推并存3)涉外属地原则的确立)涉外属地原则的确立2、刑罚制度的变化:、刑罚制度的变化:1)充军:)充军:2)刺字:)刺字:3)廷杖:)廷杖:3、罪名的变化、

77、罪名的变化1)奸党罪:交结朋党)奸党罪:交结朋党2)其他:大臣专擅选官、交结近侍官员、上言大臣德政等)其他:大臣专擅选官、交结近侍官员、上言大臣德政等三、法律内容的变化三、法律内容的变化(二)(二)(二)民事法制的变化(二)民事法制的变化1、所有权:、所有权:1)先占原则(遗失物、埋藏物、荒地)先占原则(遗失物、埋藏物、荒地)2)典卖分离)典卖分离2、债权、债权(自己阅读)(自己阅读)3、婚姻家庭继承:兼祧、婚姻家庭继承:兼祧三、法律内容的变化三、法律内容的变化(三)(三)(三)(三)行政法制的变化行政法制的变化1、中枢机构设置的改变、中枢机构设置的改变2、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改变、地方行政管理

78、体制的改变3、官吏选拔、考课、监察制度、官吏选拔、考课、监察制度四、司法制度的变化四、司法制度的变化(一)(一)(一)司法机关的变化(一)司法机关的变化1、中央:、中央:“三法司三法司”:2、地方:、地方:(1)省、府、县三级;)省、府、县三级;(2)“申明亭申明亭”3、特务机关:厂卫、特务机关:厂卫(二)诉讼审判制度的变化(二)诉讼审判制度的变化1、诉讼制度:、诉讼制度:(1)诉讼管辖制度:)诉讼管辖制度:(2)诉讼权利之限制:)诉讼权利之限制:“干名犯义干名犯义”;年龄、性别之年龄、性别之限制;限制;现禁囚犯之限制;现禁囚犯之限制;官吏民事诉讼之限制。官吏民事诉讼之限制。(3)禁止越诉;)

79、禁止越诉;(4)诬告加等反坐)诬告加等反坐四、司法制度的变化四、司法制度的变化(二)(二)2、审判制度的变化:会官审录制度、审判制度的变化:会官审录制度(见教材(见教材P326)种种类类时间时间参加人参加人审审理案件理案件程序程序朝审每年霜降后三法司、贵族重囚最后由皇帝定夺热审每年暑热来临前京师:司礼太监、锦衣卫会同三法司地方:布政使司、按察使、都指挥使与巡按御史 在押未决囚犯 大审每隔五年京师:三法司地方:上级机关代表会同巡案御史 在押囚犯中累诉冤枉或死罪可疑可矜的待决囚犯 第十一章清朝的法律制度第十一章清朝的法律制度(16441840)学习要求:了解清朝立法的成就;清明立法的特点;清学习要

80、求:了解清朝立法的成就;清明立法的特点;清朝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朝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一、清初立法指导思想一、清初立法指导思想二、清朝的立法概况二、清朝的立法概况三、清朝法制的主要内容三、清朝法制的主要内容四、清朝的司法制度四、清朝的司法制度清朝疆域一、清初立法指导思想一、清初立法指导思想1、全面继承明朝法制、全面继承明朝法制2、“首崇满洲首崇满洲”基础上的基础上的“满汉一家满汉一家”政策政策3、“以刑弼教以刑弼教”,严惩思想犯,严惩思想犯1)打击江南士大夫集团:)打击江南士大夫集团:2)大搞文字狱:)大搞文字狱:3)大规模焚毁禁书)大规模焚毁禁书二、清朝的立法概况二、清朝的立法概况(一)(一

81、)大清律例大清律例的制定的制定1、大清律集解附例大清律集解附例:清朝入关后的第一部法典。:清朝入关后的第一部法典。2、大清律集解大清律集解:“原例原例”,“增例增例”,“钦定钦定例例”3、大清律例大清律例: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刑为主,: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法典。诸法合体的法典。(二)(二)大清会典大清会典(三)少数民族聚居区立法(三)少数民族聚居区立法青海、蒙古、西藏、苗区、新疆等区域均有相应法律。青海、蒙古、西藏、苗区、新疆等区域均有相应法律。(四)例的纂修(四)例的纂修清朝最重要的法律形式是例清朝最重要的法律形式是例:三、清朝法制的主要内容三、清朝法制的主要内容(一)

82、(一)(一)刑事法制(一)刑事法制1、定罪量刑原则的变化、定罪量刑原则的变化1)旗人刑法上之特权)旗人刑法上之特权2)因俗制宜少数民族刑法)因俗制宜少数民族刑法2、刑罚制度的变化、刑罚制度的变化1)折刑制度之规定:)折刑制度之规定:“折四除零折四除零”原则原则2)律外用刑)律外用刑“发遣为奴发遣为奴”:三、清朝法制的主要内容三、清朝法制的主要内容(二)(二)(二)民事经济法制(二)民事经济法制1、推丁入亩、推丁入亩2、一口通商、一口通商顺治:禁海令顺治:禁海令康熙:迁海令康熙:迁海令乾隆:一口通商,仅留广州一个口岸对外贸易,乾隆:一口通商,仅留广州一个口岸对外贸易,“十三十三行行”的外贸代理机

83、构的外贸代理机构3、典权制度更为明确、典权制度更为明确1)契约上明确注明)契约上明确注明“回赎回赎”或或“永不回赎永不回赎”字样字样2)明确回赎期限:三十年;十年,二十年;)明确回赎期限:三十年;十年,二十年;(三)行政法制(三)行政法制清朝的考核分为清朝的考核分为“京察京察”和和“大计大计”,考核内容为,考核内容为“四格八四格八法法”。四、司法制度四、司法制度(一)司法机构(一)司法机构1、中央:、中央:“三法司三法司”;出现;出现“理藩院理藩院”。2、地方:省、府、县、总督四级制;胥吏、幕友。、地方:省、府、县、总督四级制;胥吏、幕友。(二)(二)会审制度会审制度评价:评价:加强了皇权对于

84、司法权的控制;加强了皇权对于司法权的控制;目的是标榜目的是标榜“慎刑慎刑”;加强了中央与地方司法的沟通,有利于立法的及时修正与加强了中央与地方司法的沟通,有利于立法的及时修正与执法的统一。执法的统一。清朝的秋审制度类类型型案源及案源及类类型型时间时间及地点及地点参与者参与者结结果果朝朝审审京京师师地区的地区的死刑死刑监监候案件候案件每年阴每年阴历历八月,霜降八月,霜降后十日后十日中央高中央高级级官官员员情情实实、缓缓决、决、可矜、留养可矜、留养秋秋审审来自各省的来自各省的死刑死刑监监侯案件侯案件每年阴每年阴历历八月,霜降八月,霜降后第十一天后第十一天地点:天安地点:天安门门金水金水桥桥西西几乎

85、所有中央几乎所有中央政府高政府高级级官官员员情情实实、缓缓决、决、可矜、留养可矜、留养第十二章太平天国法律制度第十二章太平天国法律制度(18511864)学习要求:了解为什么太平天国运动不能取学习要求:了解为什么太平天国运动不能取得胜利。得胜利。一、太平天国法制的基本状况一、太平天国法制的基本状况二、主要纲领性文件二、主要纲领性文件三、法律内容的主要特点三、法律内容的主要特点四、司法制度四、司法制度一、太平天国法制的基本状况一、太平天国法制的基本状况1、1851年年1月月“金田起义金田起义”1853年年3月定月定都南京:法制的创始阶段都南京:法制的创始阶段2、1853年年3月定都南京月定都南京

86、1856年秋年秋“天京变天京变乱乱”:法制的发展阶段:法制的发展阶段3、1856年秋年秋“天京变乱天京变乱”1864年年7月天京月天京陷落:法制的废弛阶段陷落:法制的废弛阶段二、主要纲领性文件二、主要纲领性文件1、天朝田亩制度天朝田亩制度:以土地制度为中心全面规划社会的:以土地制度为中心全面规划社会的根本法根本法天朝田亩制度天朝田亩制度体现了农民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革命精神,体现了农民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革命精神,反映了农民的平等平均思想和相互的民主要求,具有较为彻反映了农民的平等平均思想和相互的民主要求,具有较为彻底的反封建的革命性质,但表现了农民阶级绝对平均主义的底的反封建的革命性质,但表现了

87、农民阶级绝对平均主义的农业社会主义空想和专制主义倾向。农业社会主义空想和专制主义倾向。2、资政新编资政新编:具有资本主义色彩的纲领性文件:具有资本主义色彩的纲领性文件资政新编资政新编带有鲜明的资本主义倾向,但由于不切合中国带有鲜明的资本主义倾向,但由于不切合中国的社会经济条件,未能得以实施。的社会经济条件,未能得以实施。三、法律内容的主要特点三、法律内容的主要特点1、刑事法制:重刑主义,宗教性,偏激性、刑事法制:重刑主义,宗教性,偏激性2、婚姻法制:具有朴实的平等观,妇女地位、婚姻法制:具有朴实的平等观,妇女地位受到重视,但仍带有封建的烙印受到重视,但仍带有封建的烙印3、经济法制:一系列改革措

88、施,取得一定成、经济法制: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无法挽救其灭亡的命运效,但无法挽救其灭亡的命运4、行政法制:确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行政法制:确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和治吏制度,没有摆脱传统的框架和治吏制度,没有摆脱传统的框架四、司法制度四、司法制度1、司法机构的设置上与传统封建社会类似、司法机构的设置上与传统封建社会类似2、诉讼审判制度上,采取了一系列改革,公、诉讼审判制度上,采取了一系列改革,公开审判,允许旁听,重视证据,禁止刑讯,开审判,允许旁听,重视证据,禁止刑讯,有一定的进步。但并不能彻底推行。有一定的进步。但并不能彻底推行。第十三章晚清法律制度的变革第十三章晚清法律

89、制度的变革(18401911)学习要求:学习本章,要知道清末中国法制发生了重大学习要求:学习本章,要知道清末中国法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华法系逐渐解体,外国法不断引进中国,中国变化,中华法系逐渐解体,外国法不断引进中国,中国法制开始走向近代化。法制开始走向近代化。一、晚清的制宪活动一、晚清的制宪活动二、晚清的修律活动二、晚清的修律活动三、清末的司法改革三、清末的司法改革一、晚清的制宪活动一、晚清的制宪活动(一)预备立宪的背景(一)预备立宪的背景1、国际因素:、国际因素:2、国内因素:、国内因素:(二)预备立宪的开始(二)预备立宪的开始1906年年9月月1日,清廷正式颁布日,清廷正式颁布宣示预备立

90、宪谕宣示预备立宪谕(三)预备立宪的主要活动(三)预备立宪的主要活动1906年,设立专门办事机构:考察政治馆,宪政编查馆年,设立专门办事机构:考察政治馆,宪政编查馆1、改革官制、改革官制2、1908年年钦定宪法大纲钦定宪法大纲:中国宪政史上第一部:中国宪政史上第一部“宪法宪法性文件性文件”。1)由)由“君上大权君上大权”14条和附录条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臣民权利义务”9条组成。条组成。2)最突出的特点是重君权,轻民权。)最突出的特点是重君权,轻民权。3、建立咨议局和资政院:、建立咨议局和资政院:4、十九信条十九信条:典型的议会政治,已无法挽救清朝灭亡的:典型的议会政治,已无法挽救清朝灭亡的命运。

91、命运。二、晚清的修律活动二、晚清的修律活动(一)(一)(一)修律的背景(一)修律的背景(二)清末修律的指导思想:(二)清末修律的指导思想:“中外通行中外通行”(三)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三)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1、刑法的修订:、刑法的修订:1)大清现行刑律大清现行刑律:过渡性。:过渡性。2)大清新刑律大清新刑律: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刑法典。: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刑法典。2、民法的修订:、民法的修订:1911年年9月月大清民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中国历史,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上第一部民法草案。3、商法的修订:确立民商分立的体制、商法的修订:确立民商分立的体制4、诉讼法的修订:、诉讼法的修订:19

92、06年年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告成,是旧中国第一草案告成,是旧中国第一部独立的诉讼法典。部独立的诉讼法典。1908年又起草了年又起草了大清刑事诉讼律大清刑事诉讼律和和大清民事诉讼律大清民事诉讼律,均为草案。,均为草案。二、晚清的修律活动二、晚清的修律活动(二)(二)(四)清末修律的特点、实质和影响(四)清末修律的特点、实质和影响1、特点:、特点:打破了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封建旧律传统;打破了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封建旧律传统;更新法律制度和原则;更新法律制度和原则;改变重农抑商的传统;改变重农抑商的传统;确认和维护列强在华权益,又保留了部分封建确认和维护列强在华权益,又保留了部

93、分封建法律传统。法律传统。2、实质:具有明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实质:具有明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3、影响:开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先河。、影响:开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先河。三、清末的司法改革三、清末的司法改革(一)(一)(一)领事裁判权的确立及影响(一)领事裁判权的确立及影响1、领事裁判权的定义、领事裁判权的定义2、领事裁判权的确定、领事裁判权的确定1)1843年: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中英五口通商章程首先确立领首先确立领事裁判权。事裁判权。2)1844年:年:中美望厦条约中美望厦条约发展了领事裁判发展了领事裁判权。权。3、观审制度与会审公廨:、观审制度与会审公廨:1)观审制度)观审制度2)会

94、审公廨)会审公廨三、清末的司法改革三、清末的司法改革(二)(二)4、领事裁判权的影响:、领事裁判权的影响:中国丧失司法权,加深了中国社会中国丧失司法权,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直到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直到1943年才在年才在法律上正式废除领事裁判权,而中国人法律上正式废除领事裁判权,而中国人民真正完全掌握自己的司法主权,则是民真正完全掌握自己的司法主权,则是在新中国诞生以后。在新中国诞生以后。三、清末的司法改革三、清末的司法改革(三)(三)(二)司法改革(二)司法改革1、改刑部为法部,作为最高司法行政机、改刑部为法部,作为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关。2、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改

95、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判机关。3、大量引进西方的诉讼制度,如公开审、大量引进西方的诉讼制度,如公开审判、陪审、辩护、回避制度。判、陪审、辩护、回避制度。第十四章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第十四章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公元(公元1912年年1月月1912年年3月)月) 学习要求:了解南京临时政府法制的主要内容,分析其进步性;分析南京临时政府法制与其政府一样不能长存的主要原因。 一、南京临时政府的制宪活动二、南京临时政府的其他革命法令三、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制度一、南京临时政府的制宪活动(一)(一)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制定背景:、制定背景:2、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内容及

96、特点1)国体: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国体: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2)政体:分权原则,一院制的议会,总统制)政体:分权原则,一院制的议会,总统制3、评价:、评价:(二)(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制定背景:、制定背景: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国体: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国体: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2)政体:三权分立,责任内阁制。)政体:三权分立,责任内阁制。3)人民的权利义务:赋予人民一定的权利与自由。)人民的权利义务:赋予人民一定的权利与自由。4)其他制度:)其他制度:关于经济制度;关于经济制度;关于领土范围关于领土范围3、特点、特点4、意义及局限、意义及局限二、南京临时政府的其他革命

97、法令(一)保障民权方面(一)保障民权方面1、解除、解除“贱民贱民”身份。身份。2、禁止买卖人口和贩卖华工。、禁止买卖人口和贩卖华工。3、提倡女权。、提倡女权。(二)经济管理方面:保护私产,振兴实业。(二)经济管理方面:保护私产,振兴实业。(三)官吏管理方面:严格铨选,整饬吏治。(三)官吏管理方面:严格铨选,整饬吏治。(四)文化教育方面:发展教育,重视文化(四)文化教育方面:发展教育,重视文化(五)社会习俗方面:革除陋俗,改进风尚(五)社会习俗方面:革除陋俗,改进风尚1、严禁鸦片、禁止赌博、严禁鸦片、禁止赌博2、限期剪辫、劝禁缠足、限期剪辫、劝禁缠足3、改变称呼,废止跪拜、改变称呼,废止跪拜4、

98、改用阳历、改用阳历三、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一)司法机关1、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2、临时中央审判所:最高审判机关、临时中央审判所:最高审判机关3、实行四级三审制、实行四级三审制(二)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二)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1、禁止刑讯、体罚、禁止刑讯、体罚2、审判公开和陪审制、审判公开和陪审制3、保障司法独立:法官终身任职、保障司法独立:法官终身任职4、建立律师制度:、建立律师制度:律师法草案律师法草案第十五章北洋政府的法律制度第十五章北洋政府的法律制度(1912年年1928年)年)学习要求:了解北洋政府法制的基本状况,特别是了解天坛学习要求:了解北洋政

99、府法制的基本状况,特别是了解天坛宪草、袁记约法、贿选宪法的主要内容与实质;从立法中分宪草、袁记约法、贿选宪法的主要内容与实质;从立法中分析军阀独裁性的面目。析军阀独裁性的面目。一、北洋政府的制宪活动一、北洋政府的制宪活动二、北洋政府的立法特点和法律内容二、北洋政府的立法特点和法律内容三、北洋政府的司法制度三、北洋政府的司法制度一、北洋政府的制宪活动一、北洋政府的制宪活动(一)(一)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天坛宪草”)1、制定背景、制定背景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3、评价:、评价:(二)(二)中华民国约法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袁记约法”)1、制定背景、制定背景2、主要内容、主

100、要内容3、评价、评价(三)(三)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贿选宪法”)1、制定背景、制定背景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3、评价、评价二、北洋政府的立法特点和法律内容二、北洋政府的立法特点和法律内容(一)立法特点(一)立法特点1、大量使用清末法律、大量使用清末法律2、制定颁布众多的单行法规。、制定颁布众多的单行法规。2、大量编订判例和解释例。、大量编订判例和解释例。(二)法律内容(二)法律内容1、镇压人民反抗,维护军阀统治。、镇压人民反抗,维护军阀统治。2、恢复封建法律制度。、恢复封建法律制度。3、维护帝国主义在华特权。、维护帝国主义在华特权。体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特色体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

101、的特色三、北洋政府的司法制度三、北洋政府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一)司法机关1、实行大理院、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初、实行大理院、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初等审判厅等四级三审制。等审判厅等四级三审制。2、设置各种特别法院:陆军军事审判构、平政、设置各种特别法院:陆军军事审判构、平政院院(二)诉讼审判制度(二)诉讼审判制度1、军事审判取代了普通司法机关的审判。、军事审判取代了普通司法机关的审判。2、审判事务被各派军阀控制。、审判事务被各派军阀控制。3、领事裁判权有发展。、领事裁判权有发展。第十六章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第十六章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1927年年1949年)年)学习要求:了解

102、国民政府学习要求:了解国民政府“六法六法”的制定、主要内容与特的制定、主要内容与特点;国民党政府的司法机构与诉讼程序;分析这一法制在点;国民党政府的司法机构与诉讼程序;分析这一法制在维护国民政府统治中的作用,以及这一法制的本质;从法维护国民政府统治中的作用,以及这一法制的本质;从法制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一法制的完备性。制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一法制的完备性。一、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概况一、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概况二、南京国民政府的立宪活动二、南京国民政府的立宪活动三、南京国民政府的其他立法三、南京国民政府的其他立法四、南京民政府的司法制度四、南京民政府的司法制度一、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概况一、南京国民政府的立

103、法概况(一)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1、六法和、六法和六法全书六法全书2、不成文法、不成文法3、蒋介石的手谕、命令、蒋介石的手谕、命令(二)立法特点(二)立法特点(三)立法活动(三)立法活动1、第一阶段:(、第一阶段:(19271936)国民党六法体系初建阶段。)国民党六法体系初建阶段。2、第二阶段:(、第二阶段:(19371945)六法体系修订、完善阶段。)六法体系修订、完善阶段。3、第三阶段:(、第三阶段:(19461949)六法体系被废除阶段。)六法体系被废除阶段。二、南京国民政府的立宪活动二、南京国民政府的立宪活动(一)(一)训政纲领训政纲领和和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

104、、训政纲领训政纲领:1928年年2、训政时期约法训政时期约法(1)背景:)背景:1931年年(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3)评价:使用时间最长)评价:使用时间最长(二)(二)五五宪草五五宪草1、背景:九、背景:九一八事变后一八事变后2、主要内容:总统个人集权、主要内容:总统个人集权3、评价:中华民国宪法的蓝本、评价:中华民国宪法的蓝本(三)(三)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蒋记宪法蒋记宪法”)1、背景:抗战胜利后、背景:抗战胜利后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3、评价:内容完整,但无法挽救国民党政府失败的命运。、评价:内容完整,但无法挽救国民党政府失败的命运。三、南京国民政府的其他立法三、南京国

105、民政府的其他立法(一)刑法(一)刑法1、制定:、制定:中华民国刑法中华民国刑法,1928、1935年两部年两部2、内容及特点:、内容及特点:(二)民法(二)民法1、制定:、制定:中华民国民法中华民国民法,19291930年间颁行。年间颁行。2、内容:、内容:3、评价:与清末民事立法及北洋政府的民事立法本质上一、评价:与清末民事立法及北洋政府的民事立法本质上一脉相承。脉相承。(三)行政法(三)行政法1、立法概况:内容多,范围广泛。、立法概况:内容多,范围广泛。2、评价:起小宪法作用,强调使用战时行政法。、评价:起小宪法作用,强调使用战时行政法。四、南京民政府的司法制度四、南京民政府的司法制度(一

106、)司法机关(一)司法机关1、普通法院:、普通法院:(1)三级三审制)三级三审制(2)最高法院、高等法院采用合议制,地方法院除了重大)最高法院、高等法院采用合议制,地方法院除了重大案件外,一般采用独任审判制案件外,一般采用独任审判制(3)审检合署制)审检合署制2、特种刑事法庭:、特种刑事法庭:3、兼理军法司法法院:军事审判的扩大和补充。、兼理军法司法法院:军事审判的扩大和补充。(二)诉讼制度(二)诉讼制度1、民事诉讼、民事诉讼2、刑事诉讼、刑事诉讼第十七章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民主政第十七章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权的法律制度(公元(公元1927年年1949年)年)学习要求:了解人民民主

107、政权法制的主要内容,认识这一法制学习要求:了解人民民主政权法制的主要内容,认识这一法制不同于以往法制之处,了解这一法制在建立新中国的过程中所不同于以往法制之处,了解这一法制在建立新中国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看到这一法制与新中国法制之间的渊源关系。起的作用,看到这一法制与新中国法制之间的渊源关系。一、人民民主政权的立法概况一、人民民主政权的立法概况二、人民民主政权的宪法性文件二、人民民主政权的宪法性文件三、人民民主政权的其他立法三、人民民主政权的其他立法四、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四、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一、人民民主政权的立法概况一、人民民主政权的立法概况(一)立法发展的四个阶段(一)立法发展的四

108、个阶段1、萌芽阶段:(、萌芽阶段:(192119272、初创阶段:(、初创阶段:(19271936)3、成熟阶段:(、成熟阶段:(19371945)4、发展阶段:(、发展阶段:(19461949)(二)人民民主法制的基本特征(二)人民民主法制的基本特征二、人民民主政权的宪法性文件二、人民民主政权的宪法性文件(一)(一)(一)(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制定:、制定:1931年年2、内容:、内容:3、评价:中国人民制定自己的宪法的首次、评价:中国人民制定自己的宪法的首次伟大尝试,但有一些伟大尝试,但有一些“左左”的政策原则,混的政策原则,混淆了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

109、的界限淆了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界限。二、人民民主政权的宪法性文件二、人民民主政权的宪法性文件(二)(二)(二)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二)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1、制定:根据、制定:根据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各根据制定各根据制定和颁布了施政纲领,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和颁布了施政纲领,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陕甘宁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边区施政纲领。2、内容:、内容:“三三制三三制”3、评价:抗战总方针和策略的具体化、法律化。、评价:抗战总方针和策略的具体化、法律化。对抗日政权的建设起了很大的作用。对抗日政权的建设起了很大的作用。二、人民民主政权的宪法性文件二、人民民主政权的宪法性文件(三)(

110、三)(三)解放战争时期(三)解放战争时期1、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制定:)制定:1946年年4月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通过。月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通过。2)内容:)内容:3)评价:边区政府的临时宪章,具有过渡性。)评价:边区政府的临时宪章,具有过渡性。2、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1)制定:)制定:1947年解放战争的转折关头发布。年解放战争的转折关头发布。2)内容:)内容:“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3)评价:保证解放战争的胜利,为新中国的成立打下了)评价:保证解放战争的胜利,为新中国的成立打下了基础。基础。3、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华北人民

111、政府施政方针1)制定:)制定:1948年年2)内容:)内容:5)评价:是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评价:是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三、人民民主政权的其他立法三、人民民主政权的其他立法(一)(一)(一)土地立法(一)土地立法1、工农民主政权时期:、工农民主政权时期:1)立法概况:)立法概况:井冈山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县土地法兴国县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1931年)等年)等2)主要内容:没收对象、分配方法、所有权归属)主要内容:没收对象、分配方法、所有权归属3)评价:带有)评价:带有“左左”倾错误倾错误2、抗日战争时期:减租减息。、抗日战争时期:减租减息。3、解

112、放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1)立法概况:)立法概况:1946年年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五四指示指示”)和)和1947年年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国土地法大纲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3)评价:这是一部成熟的土地法,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土)评价:这是一部成熟的土地法,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土改产生积极影响。改产生积极影响。三、人民民主政权的其他立法三、人民民主政权的其他立法(二)(二)(二)刑法(二)刑法1、工农民主政权时期:、工农民主政权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例2、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3、解放战争时期:管制、解放战争时期:管制(三)婚姻法(

113、三)婚姻法1、确立新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确立新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2、确定结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结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3、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四)劳动法(四)劳动法维护工人阶级的权益维护工人阶级的权益四、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四、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审检合署(一)司法机关:审检合署(二)诉讼和审判制度(二)诉讼和审判制度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三)人民调解制度: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萌芽,抗日(三)人民调解制度: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萌芽,抗日战争时期制度化法律化战争时期制度化法律化1、调解范围、调解范围2、调解形式、调解形式3、调解原则、调解原则4、评价:为建国后的调解工作积累了经验、评价:为建国后的调解工作积累了经验(四)解放区司法原则的确立(四)解放区司法原则的确立1949年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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