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增值税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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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第二章 增值税法增值税法教师:教师: 陈昌陈昌年年 度度税收收入税收收入合合 计计国内增值国内增值收收 入入进口增值进口增值税收入税收入国内增值税收入占国内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合计比例税收收入合计比例国内、进口增值税收入国内、进口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合计比例占税收收入合计比例199419945070.85070.82338.62338.6322.8322.846.12%46.12%52.48%52.48%199519955973.75973.72653.72653.7385.0385.044.42%44.42%50.87%50.87%199619967050.67050.63024.13

2、024.1492.5492.542.89%42.89%49.88%49.88%199719978225.58225.53343.83343.8566.2566.240.65%40.65%47.54%47.54%199819989093.09093.03729.03729.0572.9572.941.01%41.01%47.31%47.31%1999199910315.010315.04000.94000.91031.31031.338.79%38.79%48.79%48.79%2000200012665.812665.84667.54667.51481.81481.836.84%36.84%4

3、8.55%48.55%2001200115165.515165.55452.55452.51638.21638.235.95%35.95%46.76%46.76%2002200216996.616996.66275.46275.41865.81865.836.92%36.92%47.50%47.50%2003200320466.120466.17341.47341.42754.92754.935.87%35.87%49.33%49.33%2004200425718.025718.08930.18930.13658.83658.834.72%34.72%48.95%48.95%200520053

4、0865.830865.810698.310698.33850.53850.534.66%34.66%47.14%47.14%2006200637636.337636.312894.612894.64067.1 4067.1 34.26%34.26%45.07%45.07% 1994 199420062006年我国税收收入合计、增值税收入及其所占比例(金额单位:亿元)年我国税收收入合计、增值税收入及其所占比例(金额单位:亿元)年我国税收收入合计、增值税收入及其所占比例(金额单位:亿元)年我国税收收入合计、增值税收入及其所占比例(金额单位:亿元)2009年国内增值税收入年国内增值税收入18481

5、.24亿元,增速比上年同期的增速低亿元,增速比上年同期的增速低20.6个百分点。个百分点。国内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是国内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是31%。本章学习的重点和要求:本章学习的重点和要求: 重点把握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尤其是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 除此外,还应注意增值税与关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之间的相互关系。本章讲述的主要内容本章讲述的主要内容1、增值税的定义、特点及分类、增值税的定义、特点及分类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3、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4、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

6、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5、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6、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制度、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制度一、增值税的概念一、增值税的概念 (一)增值税的概念(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以销售货物、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二)理论增值额和税款抵扣制(二)理论增值额和税款抵扣制理论增值额:理论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

7、或劳务价值中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VM部分,在我国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 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国情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法定增值额不一定等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法定增值额不一定等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1.扣除范围不同扣除范围不同2.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法不同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法不同 税款抵扣制税款抵扣制原理介绍:增值额产出原理介绍:增值额产出投入投入 所以增值税(产出所以增值税(产出投入)投入)税率税率变形为:增

8、值税产出变形为:增值税产出税率税率投入投入税率销售额税率销售额税率税率-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再引入专用发票抵扣制度,每一个环节的纳税人再引入专用发票抵扣制度,每一个环节的纳税人在自己的投入阶段(也就是向上一个环节进行购买的在自己的投入阶段(也就是向上一个环节进行购买的阶段),会取得上一个环节销售者所提供的增值税专阶段),会取得上一个环节销售者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张发票上,购买的货款和税款都会分开用发票,在这张发票上,购买的货款和税款都会分开注明。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销项税额是需要计算确注明。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销项税额是需要计算确认的,进项税额是通过专用发票来确认的。认的,进项税额是通过专

9、用发票来确认的。二、增值税的特征二、增值税的特征(一)增值税的一般特点(一)增值税的一般特点1、征税范围广,税源充裕、征税范围广,税源充裕2、实行多环节征税,避免了重复征收、实行多环节征税,避免了重复征收3、具有税收中性效应、具有税收中性效应4、税负由最终消费者承担、税负由最终消费者承担(二)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其他特点(二)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其他特点1、会计核算和税款计算统一实行价外税、会计核算和税款计算统一实行价外税2、进项税的抵扣统一采用购进扣税法、进项税的抵扣统一采用购进扣税法3、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征方法、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征方法4、设置两档税率、设置两档税率

10、三、增值税的类型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

11、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不同类型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较大区别。中国现行增值税的类型2009年1月1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包括其运费),但仅限于设备类;(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品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如:小汽车、游艇)财税2008170号纳税人允许

12、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含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额。第五节第五节 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一、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纳纳税税人人兼兼营营不不同同税税率率的的货货物物或或者者应应税税劳劳务务,应应当当分分别别核核算算不不同同税税率率货货物物或或者者应应税税劳劳务务的的销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二、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

13、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且从事的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按照纳税人主营业务统一征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新旧条例的对比)三、兼营行为纳税人既经营货物销售,又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且从事的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纳税原则:分别核算、分别征收第六节第六节 进口货物征税进口货物征税 纳纳税税人人进进口口应应税税货货物物,按按组组成成计计税税价价格格和和适适用用税税率率计计算算应应纳纳税税额额,不不得得抵抵扣扣发发生生在在我我国国境境外外的

14、的任任何何税额。计算公式为: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进口口环环节节应应纳纳增增值值税税额额组组成成计计税税价价格格适适用用税税率率或征收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有两种情况: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有两种情况: (一)进口货物只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消费税的(一)进口货物只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二)进口货物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二)进口货物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注意问题:注意问题:(1)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包括)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不得抵

15、扣任何税额(包括在国外已纳的任何税额)在国外已纳的任何税额) (2)进口环节已纳增值税:符合抵扣范围的,可以凭)进口环节已纳增值税:符合抵扣范围的,可以凭海关的完税凭证作为进项税额抵扣。海关的完税凭证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例:某公司本月进口消费税应税产品一批,关税完税例:某公司本月进口消费税应税产品一批,关税完税例:某公司本月进口消费税应税产品一批,关税完税例:某公司本月进口消费税应税产品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价格价格价格135135万元,关税税率万元,关税税率万元,关税税率万元,关税税率20%20%,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7%17%,消费税,消费税,消费税,消费税税率税率

16、税率税率10%10%。 请计算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请计算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请计算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请计算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关税关税关税关税=13520%=27=13520%=27(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1351352727) (1-10%1-10%)=180=180(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应缴纳消费税应缴纳消费税应缴纳消费税=18010%=18=18010%=18(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进口环节应

17、纳增值税= =(13513527271818)17%=30.617%=30.6(万元)(万元)(万元)(万元)第七节第七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出口货物退(免)税什么叫出口退税?为什么出口要退税?怎样退税?什么叫出口退税?为什么出口要退税?怎样退税? 企业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是国际上的企业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为鼓励货物出口,按增值税暂行条例通行做法。我国为鼓励货物出口,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实行出口货物税率为零的优惠政策。规定,实行出口货物税率为零的优惠政策。 所谓实行零税率,是指货物在出口时整体税负为零;这所谓实行零税率,是指货物在出口时

18、整体税负为零;这样,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不但出口环节不必纳税,而且还样,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不但出口环节不必纳税,而且还可以退还以前纳税环节已缴纳的税款。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可以退还以前纳税环节已缴纳的税款。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出口退税出口退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适用范围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适用范围 增值税出口货物税率为零,我国出口增值税出口货物税率为零,我国出口退税基本原则是退税基本原则是“征多少、退多少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 1 1我国目前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三我国目前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三种形式及适用范围:种形式及适用范围: (1 1)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

19、税并退税适用范围主适用范围主要为生产企业、外贸企业;要为生产企业、外贸企业; (2 2)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适用范围为适用范围为免税货物、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的出口货免税货物、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的出口货物(特准的如抽纱、工艺品等货物除外);物(特准的如抽纱、工艺品等货物除外); (3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适用这适用这个政策的主要是税法列举限制或禁止出口个政策的主要是税法列举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如天然牛黄、麝香、白金等。的货物,如天然牛黄、麝香、白金等。 2 2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具备的条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具备的条件件 (1 1)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

20、围)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的货物; (2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 3)必须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必须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核销的货物。)必须是出口收汇并核销的货物。 3 3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一般了解一下即可。出口退税率不需要一般了解一下即可。出口退税率不需要具体记忆什么货物适用什么退税率,只要具体记忆什么货物适用什么退税率,只要知道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有知道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有17%17%、13%13%、11%11%、9%9%、 8% 8%、6%6%、5%5%七档。七档。 出口

21、货物退税的计算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办法有: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办法有: “ “免、抵、免、抵、退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的生产企业; “ “先征后退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 (工工) )贸企业。贸企业。 1. “ 1. “免、抵、退免、抵、退”的计算方法的计算方法 自自20022002年年1 1月月1 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管

22、理办法。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 “ “免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 “抵抵”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耗用的原材料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 “退退”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2. 2. 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23、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先征后退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的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在货物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退还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项

24、金额和退税率计算。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进金额退税率退税率 第八节第八节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 (一一)销销售售应应税税货货物物、进进口口应应税税货货物物、提提供供应应税税劳劳务务、自用应税货物等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自用应税货物等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基本规定基本规定自自2009年年1月月1日起,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起,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26原条例(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

25、的内容)新条例(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本条变动较大,一是在根据各具体结算方式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首先要明

26、确“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这个大原则。二是明确了扣缴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三是如何确定“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了。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2条明确: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营业税细则第24条规定: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27原细则(黑体字部

27、分是被修改的内容)(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新细则(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

28、取销售款项凭据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出的当天; 对于直接收款方式,删除了“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的规定。 对于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

29、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28原细则(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新细则(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

30、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12个月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代销货物满180180天的当天;天的当天;(六)销售应

31、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9原条例(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新条例(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十日内申报纳税; 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

32、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或者1个季度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规定执行。 本条变化主要:

33、一是增加了1个季度的纳税期限;二是将征期由10日延长为15日;三是明确1个季度的纳税期限只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原细则(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新细则(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条例第二十三条以条例第二十三条以1个季度为纳税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30原条例(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新条例(黑体字部分为

34、修改内容)(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七日内缴纳税款。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可以按月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日内缴纳税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

35、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本条没有大的变化,只是延长了缴纳税款的期限。第九节第九节 纳税地点与纳税申报纳税地点与纳税申报 (一)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增值税纳税地点。(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列方法。(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列方法。32原条例(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新条例(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第二十二条增

36、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批准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第二

37、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或者应税劳务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或者劳务发生地

38、的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本条基本政策含义没有变化,一是增加了财政部门为汇总纳税的批准机关;二是将到外地销售应税劳务纳入,规定更为规范。33原条例(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新条例(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或者劳

39、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本条基本政策含义没有改变。原细则(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黑体字部分是被修改的内容)新细则(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非固定业户到外县

40、(市)销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第十节第十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范围 1、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2、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领购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2)不能向税

41、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3)有下列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私自印制专用发票。向个人或者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借用他人专用发票。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未按规定申报专用发票购、用、存情况。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二、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二、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和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项目:(1)销售免税项目。(2)销售报关出口货

42、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3)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4)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3、向下列购货方出售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最终消费者。(2)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和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3)向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及其他规定 1、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具体开具时限与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限一致。2、购进应税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2)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3)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符合上述

43、“专用发票开具要求中第19和第11 条的要求。 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一、对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二、对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三、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四、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办税流程取得增值税取得增值税取得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一一一一般般般般纳纳纳纳税税税税人人人人上门申报方式上门申报方式其他申报方式其他申报方式是上门上门方式方式 认证认证认证认证申申报报抵抵扣扣销货方销货方海关海关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方式专用缴款书专用缴款书专用缴款书专用缴款书网上网上方式方式 认认认认证证证证通通通通过过过过专用发票自开具之专用发票自开

44、具之日起日起90日内日内海关缴款书自海关缴款书自开具之日起开具之日起90天后天后第一个申报期之前第一个申报期之前一一一一般般般般纳纳纳纳税税税税人人人人用发票用发票用发票用发票取得海关增值税取得海关增值税取得海关增值税取得海关增值税增值税税额计算练习题:增值税税额计算练习题: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90000017%+234000/(1+17%)+800100(1+10%)17%=153000+34000+14960=201960元元进项税额:进项税额:85000元元应纳增值税额:应纳增值税额:201960-85000=116960元元2.销项税额:销项税额:800000+9360/(1+17%) 17%=137360元元进项税额:进项税额:70000(1-30%)=49000元元应纳增值税额:应纳增值税额:137360-49000=88360元元3.销项税额:销项税额:327600/(1+17%) 17%= 47600元元进项税额:进项税额:2000013%+30600=33200元元应纳增值税额:应纳增值税额:47600-33200=14400元元4.销项税额:销项税额:30000013%=39000元元进项税额:进项税额:680+19500+(10000+200)7%=20894元元应纳增值税额应纳增值税额=39000-20894=18106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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