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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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目目 录录 修订说明修订说明 总则、术语总则、术语 厂房和仓库 木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 城市交通隧道城市交通隧道 储罐和堆场 民用建筑 建筑构造 灭火救援 消防设施 供暖通风空调 电气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修订的必要性 1、现行建规、高规的部分规定已难以适现行建规、高规的部分规定已难以适应工程建设的现实需要。应工程建设的现实需要。 2、各类火灾事故也反映出一些亟需完善标准的问各类火灾事故也反映出一些亟需完善标准的问题。题。 3、两项标准之间及与国家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两项标准之间及与国家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其他防火设计规范之间的一些不协调、不适应

2、的问题,其他防火设计规范之间的一些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给规范的执行带来较大困难。给规范的执行带来较大困难。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物流建筑作业型、存储型和综合型作业型、存储型和综合型 顺丰杭州分拨中心顺丰杭州分拨中心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物流建筑作业型、存储型和综合型作业型、存储型和综合型 南京中邮集散中心快件分拣机南京中邮集散中心快件分拣机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物流建筑作业型、存储型和综合型作业型、存储型和综合型 苏宁电器盐城配送中心苏宁电器盐城配送中心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超高层建筑欲与天公试比高欲与天公试比高 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大型公

3、共建筑天津大悦城天津大悦城 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大型公共建筑大连恒隆广场大连恒隆广场 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外墙外保温央视文化中心(央视文化中心(2009年年2月月9日)日) 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外墙外保温上海教师公寓(上海教师公寓(2010年年11月月15日)日) 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外墙外保温大连星海广场公寓(大连星海广场公寓(2014年年4月月21日)日) 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消防

4、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01 (2005年版年版)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1-2010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0-2005 建建 筑筑 防防 排排 烟烟 系系 统统 技技 术术 规规 范范报批稿报批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 任务来源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5、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建标(建标2007125号文)号文)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关于调整建筑设计防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项修订项目计划的函(建标目计划的函(建标200994号)号)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规范历年版本 1、 1956年年工业企业和居民住宅建筑设计暂行防火标准工业企业和居民住宅建筑设计暂行防火标准 2、1960年年关于建筑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关于建筑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 3、1974年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

6、筑设计防火规范TJ 16-1974共共9章章6个附录个附录 4、1982年年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J 45-1982 5、1987年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1987 局部修订:局部修订:95年、年、97年、年、01年,共年,共10章章5个附录个附录 6、1995年年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 50045-1995 局部修订:局部修订:97年、年、99年、年、2001年、年、2005年,共年,共9章章2个附录个附录 7、2006年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共共12章章1个附录个附录 8、2014年

7、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共共12章章3个附录个附录 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 重点研究问题高层建筑防火技术要求专题研究高层建筑防火技术要求专题研究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要求专题研究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要求专题研究物流配送建筑防火要求专题研究物流配送建筑防火要求专题研究有顶步行商业街建筑防火要求专题研究有顶步行商业街建筑防火要求专题研究家具、建材等商店设计人员密度的研究家具、建材等商店设计人员密度的研究木结构建筑防火技术的研究木结构建筑防火技术的研究民用建筑中敞开楼梯间相关防火设计要求的研究民用建筑中敞开楼梯间相关防火设计要求的研究窗槛墙及防火挑檐对火灾竖

8、向蔓延影响的研究窗槛墙及防火挑檐对火灾竖向蔓延影响的研究双层呼吸式玻璃幕墙火灾蔓延特性与防火技术的研究双层呼吸式玻璃幕墙火灾蔓延特性与防火技术的研究可燃气体储罐最大存储规模及防火间距的研究可燃气体储罐最大存储规模及防火间距的研究 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主要修订内容 1、合并了、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

9、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对消防设施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并完善了有关内容;有、对消防设施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并完善了有关内容;有关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关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主要修订内容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

10、的的高层民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要求;用建筑的防火要求; 6、补充了有顶补充了有顶商业商业步行街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营业厅厅和展览厅的设计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疏散人员密度;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

11、相关要求。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返回目录一、修订说明一、修订说明条文统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共有条文共有条文387条,条,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2005年版)年版)共有共有条文条文214条,两者有相同、相近要求的条文条,两者有相同、相近要求的条文170条条,约占,约占高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总条文的总条文的8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年版年版共有条文共有条文423条,其中条,其中强制强制性标准条文性标准条文165条,约占全部条文的条,约

12、占全部条文的39%。2014版规范相对于原两本规范,新增条文版规范相对于原两本规范,新增条文69条、修改条、修改128条、条、删除删除114条。条。 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基本要求建筑防火设计的根本,是处理好规范、功能和安全之间的建筑防火设计的根本,是处理好规范、功能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建筑防火设计在执行防火规范规定时,不仅要符合关系。建筑防火设计在执行防火规范规定时,不仅要符合规范要求,更要满足使用功能,并为建筑投入使用后的消规范要求,更要满足使用功能,并为建筑投入使用后的消防安全管理创造可靠的有利于管理的工作条件。防安全管理创造可靠的有利于管理的工作条件。在执行防火规范时,不能

13、简单地执行规范,而是通过综合在执行防火规范时,不能简单地执行规范,而是通过综合分析建设项目的布局、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分析建设项目的布局、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通风排烟、灭火设施等各方面的可行条件,探索合理的对通风排烟、灭火设施等各方面的可行条件,探索合理的对策,以使建筑防火在实现规范要求、建筑功能和消防安全策,以使建筑防火在实现规范要求、建筑功能和消防安全的统一。的统一。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基本要求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是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是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一消这一消防工作方针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制止建筑火灾事故,减防工作方针的一

14、个重要方面,也是制止建筑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的根本措施。少火灾危害的根本措施。科学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其消防设施应当有利于扑救火科学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其消防设施应当有利于扑救火灾,并保证紧急状态下的安全疏散,且将火灾影响限制在灾,并保证紧急状态下的安全疏散,且将火灾影响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体现一定的范围内,体现“主动灭火主动灭火”和和“被动防火被动防火”相结合相结合的理念。的理念。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基本要求降低建筑发生火灾危险的各种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方法降低建筑发生火灾危险的各种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方法 。当建筑内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快速、有效侦测、控制和当建筑内发生火灾时,能

15、及时、快速、有效侦测、控制和扑灭火灾的各种技术措施。扑灭火灾的各种技术措施。当建筑内发生火灾时,能限制火灾和烟气蔓延以及保证建当建筑内发生火灾时,能限制火灾和烟气蔓延以及保证建筑结构具有足够耐火性能。筑结构具有足够耐火性能。当建筑内发生火灾时,保证建筑内的人员能安全疏散、避当建筑内发生火灾时,保证建筑内的人员能安全疏散、避难的各种技术措施。难的各种技术措施。总体上,建筑的防火设计可包括建筑的总平面布局、被动总体上,建筑的防火设计可包括建筑的总平面布局、被动防火系统、主动防火系统和安全疏散系统。防火系统、主动防火系统和安全疏散系统。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主要内容本规范共分本规范共分

16、12章和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个附录,主要内容有: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与防火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

17、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主要内容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各类建筑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各类建筑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

18、基本要求。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和预防电气火灾的线路等方面的防建筑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和预防电气火灾的线路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和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火要求和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1.0.2 适用范围 1 厂房;厂房; 2 仓库;仓库; 3 民用建筑;民用建筑; 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5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6 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材料堆场; 7 城市交通隧道。城市交通隧道。 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1.0.2 适用范

19、围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1.0.4 多种使用功能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

20、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对于同一性质的建筑,如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当在同一对于同一性质的建筑,如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当在同一建筑内设置两种或两种以上使用功能的场所时,不同使用建筑内设置两种或两种以上使用功能的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区或场所之间需要进行防火分隔,以保证火灾不会相功能区或场所之间需要进行防火分隔,以保证火灾不会相互蔓延。例如住宅与商店的上下组合建造,幼儿园、托儿互蔓延。例如住宅与商店的上下组合建造,幼儿园、托儿所与办公、写字建筑或电影院、剧场与商业设施合建等。所与办公、写字建筑或电影院、剧场与商业设施合

21、建等。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1.0.4 多种使用功能此类建筑的平面布局、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室内外消火栓此类建筑的平面布局、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其他设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其他设计,需根据该建筑的使用性质、建筑高度、火灾危险性和防计,需根据该建筑的使用性质、建筑高度、火灾危险性和防火分隔情况等,按照本规范对不同使用功能建筑的防火要求火分隔情况等,按照本规范对不同使用功能建筑的防火要求确定。确定。对于本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建筑的室外对于本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建筑的室外消

22、防用水量等,则需按建筑整体考虑。消防用水量等,则需按建筑整体考虑。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1.0.5 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我国近年来建筑高度超过我国近年来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建筑越来越多,尽管本规的建筑越来越多,尽管本规范对高层建筑以及超高层建筑作了相关规定,但为了进一步范对高层建筑以及超高层建筑作了相关规定,但为

23、了进一步增强建筑高度超过增强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高层建筑的防火性能,本条规定的高层建筑的防火性能,本条规定要通过专题论证的方式,在本规范现有规定的基础上提出更要通过专题论证的方式,在本规范现有规定的基础上提出更严格的防火措施,有关论证的程序和组织要符合国家有关规严格的防火措施,有关论证的程序和组织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定。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2.1.1 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注: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注: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

24、附录A的规定。的规定。 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2.1.2 裙房 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大于24m的附属建筑。的附属建筑。 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建筑高度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建筑高度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建筑高度坡地建筑坡地建筑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建筑高度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建筑层数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

25、的高度不大于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的地下或半地下室;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敞开空间;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2.1.11 防火隔墙 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的不燃性墙体。 2.1.12 防火墙 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防止火灾蔓延至

26、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的不燃性墙体。 返回目录二、总则、术语二、总则、术语2.1.13 避难层(间) 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2.1.17 避难走道 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耐火等级平面布置平面布置厂房、仓库防火间距厂房、仓库防火间距厂房和仓库防爆厂房

27、和仓库防爆厂房、仓库安全疏散厂房、仓库安全疏散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厂房分类3.1.13.1.1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3.1.2 厂房分类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返回目录三

28、、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仓库分类3.1.33.1.3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3.1.4、3.1.5 仓库分类3.1.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3.1.5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时,

29、应按丙类确定。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耐火等级3.2.1 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耐火等级工业建筑工业建筑 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3.2.11 金属结构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应低于1.00h。除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外,下列建筑构件可采用无除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外,下列建筑构件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

30、包覆不燃材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覆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保护措施:料或其他防火保护措施: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3.2.11 金属结构1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的梁、柱和屋顶承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的梁、柱和屋顶承重构件;重构件;2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多层丙类厂房的屋顶承重构件;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多层丙类厂房的屋顶承重构件;3 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的梁、柱和屋顶承重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的梁、柱和屋顶承重构件。构件。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布置原则 建筑内的平面布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通过对建筑物内部空建筑内的平面布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1、,通过对建筑物内部空间进行合理分隔,防止火灾和烟气在建筑内部蔓延扩大,确保火间进行合理分隔,防止火灾和烟气在建筑内部蔓延扩大,确保火灾时的人员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使得:灾时的人员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使得:建筑内部某部位着火时,能限制火灾和烟气在(或通过)建筑建筑内部某部位着火时,能限制火灾和烟气在(或通过)建筑内部和外部的蔓延,并为人员疏散、消防人员的救援和灭火提供内部和外部的蔓延,并为人员疏散、消防人员的救援和灭火提供保护。保护。建筑物内部某处发生火灾时,减少对邻近(上下层、水平相邻建筑物内部某处发生火灾时,减少对邻近(上下层、水平相邻空间)分隔区域受到强辐射热和烟气的影响。空间)分

32、隔区域受到强辐射热和烟气的影响。消防人员能方便进行救援、利用灭火设施进行灭火救援活动。消防人员能方便进行救援、利用灭火设施进行灭火救援活动。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布置原则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建筑设备设置部位,能防止对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建筑设备设置部位,能防止对人员和贵重设备造成影响或危害。人员和贵重设备造成影响或危害。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场所,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火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场所,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火灾或爆炸,及时控制灾害的蔓延扩大。灾或爆炸,及时控制灾害的蔓延扩大。重点控制建筑内部的防火分区面积和分隔构件、有重点控制建筑内部的防火分区面积和分隔构件、有较大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

33、的设备布置位置以及安全疏较大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的设备布置位置以及安全疏散设施的设计。散设施的设计。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防火分区防火分区设计是建筑防火设计中重要的基础设计,建筑内使防火分区设计是建筑防火设计中重要的基础设计,建筑内使用人员的安全疏散以及消防给排水、通风、电气等的防火设用人员的安全疏散以及消防给排水、通风、电气等的防火设计,均与防火分区的划分和分隔方式紧密相关。计,均与防火分区的划分和分隔方式紧密相关。当建筑物内某一个防火分区着火时,其防火分隔措施应能防当建筑物内某一个防火分区着火时,其防火分隔措施应能防止燃烧产生的热和烟,通过楼板、楼梯间、管道井、门窗洞止燃烧产

34、生的热和烟,通过楼板、楼梯间、管道井、门窗洞口等向相邻防火分区蔓延,从而有效地阻止火灾在建筑物内口等向相邻防火分区蔓延,从而有效地阻止火灾在建筑物内水平及竖直方向的蔓延,避免发展成为整座建筑物的火灾。水平及竖直方向的蔓延,避免发展成为整座建筑物的火灾。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3.3.1 厂房防火分区 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3.3.1 厂房防火分区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

35、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的规定。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平人时,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仓库 占地 分区 3.3.2

36、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3.3.2 仓库防火分区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许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相应类占地面积,不应大于相应类别地上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别地上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面积。 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3.3.2 仓库防火分区 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3.3.10 物流建筑 棉花仓库棉花仓

37、库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房间布置建筑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房间或楼层之间应采取与该房间火灾建筑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房间或楼层之间应采取与该房间火灾荷载密度相适应的防火措施,并采用相应耐火性能要求的隔墙、荷载密度相适应的防火措施,并采用相应耐火性能要求的隔墙、楼板进行分隔。楼板进行分隔。建筑内的房间应尽量避免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建筑内的房间应尽量避免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必须设置在建筑内的具有高火灾危险性的房间,应根据其火灾必须设置在建筑内的具有高火灾危险性的房间,应根据其火灾或爆炸的可能危害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或防爆措施,并宜靠外或爆炸的可能危害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或防爆措

38、施,并宜靠外墙布置。墙布置。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3.3.5 厂房附属建筑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3.3.6 中间仓库 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3.3.7、3.3.8 中间储罐 、变配电站 3.3.7 厂房内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量不厂房内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量不应大于应大于5m3。设置中间储罐的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设置中间储罐的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的防火隔墙和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的楼板与其

39、他部位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门。3.3.8 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计规范GB 50058等标准的规定。等标准的规定。 乙类厂房的配电站确需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采用甲

40、级防火窗。乙类厂房的配电站确需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3.3.9 仓库附属建筑 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3.3.10 物流建筑 物流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物流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当建筑功能以分拣、加工等作业为主时,应按本规范有关厂当建筑功能以分拣、加工等作业为主时,应按本规范有关厂房的规定确定,其中仓储部分应按中间仓库确定;房的规定确定,其中仓储部分应按中间仓库确定;当建筑功能以仓储为主或建筑难以区分主要功能时,应按本当建筑功能以仓储为主或建筑难以区分主要功能时,应按本规范有关仓库的规定确定,但当分拣等作业区采用

41、防火墙与储规范有关仓库的规定确定,但当分拣等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时,作业区和储存区的防火要求可分别按本规范存区完全分隔时,作业区和储存区的防火要求可分别按本规范有关厂房和仓库的规定确定。有关厂房和仓库的规定确定。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3.3.10 物流建筑 分拣作业区分拣作业区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3.3.10 物流建筑 其中,当分拣等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且符合下其中,当分拣等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且符合下列条件时,除自动化控制的丙类高架仓库外,储存区的防火分列条件时,除自动化控制的丙类高架仓库外,储存区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42、和储存区部分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储存区部分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规范表可按本规范表3.3.2(不含注)的规定增加(不含注)的规定增加3.0倍:倍:储存除可燃液体、棉、麻、丝、毛及其他纺织品、泡沫塑料储存除可燃液体、棉、麻、丝、毛及其他纺织品、泡沫塑料等物品外的丙类物品且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等物品外的丙类物品且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储存丁、戊类物品且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储存丁、戊类物品且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3.

43、3.10 物流建筑 宜家高架立体库宜家高架立体库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物流建筑 钢结构货架钢结构货架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布局原则建筑防火设计中的总平面布局应服从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城市消防规建筑防火设计中的总平面布局应服从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城市消防规划要求,根据建筑物的高度、使用性质、体量或规模等因素,合理划要求,根据建筑物的高度、使用性质、体量或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特别是对于高层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特别是对于高层建筑、生产厂房与仓库等建筑高度高、人员密集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建筑、生产厂房与仓库等建筑高度高、

44、人员密集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建筑物,更应经认真调查研究,通过综合分析后确定。建筑物,更应经认真调查研究,通过综合分析后确定。通过对建筑物进行合理布局和设置防火间距,防止火灾在相邻建筑通过对建筑物进行合理布局和设置防火间距,防止火灾在相邻建筑物之间相互蔓延、合理利用和节约土地,使建筑物着火时,能限制物之间相互蔓延、合理利用和节约土地,使建筑物着火时,能限制火灾和烟气在(或通过)建筑外部的蔓延,并为人员疏散、消防人火灾和烟气在(或通过)建筑外部的蔓延,并为人员疏散、消防人员的救援和灭火提供保护,减少火灾时建筑物、邻近建筑物及其居员的救援和灭火提供保护,减少火灾时建筑物、邻近建筑物及其居住(或使用)者受

45、到强辐射热和烟气的影响。住(或使用)者受到强辐射热和烟气的影响。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防火间距 建筑防火间距主要是针对火灾的热辐射影响而采取的被动建筑防火间距主要是针对火灾的热辐射影响而采取的被动防火措施。建筑间应考虑防止建筑火灾相互蔓延扩大的间防火措施。建筑间应考虑防止建筑火灾相互蔓延扩大的间距,该间距应能有效防止火灾的蔓延,但不是安全距离。距,该间距应能有效防止火灾的蔓延,但不是安全距离。1)建筑间的防火间距确定依据正确,符合规范要求。)建筑间的防火间距确定依据正确,符合规范要求。2)当建筑间的防火间距不足时,所采用的替代措施应符合)当建筑间的防火间距不足时,所采用的替代措施

46、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能有效防止火灾的相互蔓延。规范要求并应能有效防止火灾的相互蔓延。3)采用规范未明确规定的措施时,应按照规定程序提供相)采用规范未明确规定的措施时,应按照规定程序提供相关技术论证报告和资料。关技术论证报告和资料。4)建筑间的防火间距规范未明确规定时,应根据防火间距)建筑间的防火间距规范未明确规定时,应根据防火间距设计目标的功能要求进行确定。设计目标的功能要求进行确定。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防火间距确定原则1)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应能有效防止建筑间的火灾蔓延,并应)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应能有效防止建筑间的火灾蔓延,并应与建筑的耐火等级、外墙的耐火性能与防火构造和建筑的灭

47、与建筑的耐火等级、外墙的耐火性能与防火构造和建筑的灭火救援条件、火灾危险性等相适应。火救援条件、火灾危险性等相适应。2)防火间距的确定主要考虑火灾蔓延方式、火灾的种类及其可)防火间距的确定主要考虑火灾蔓延方式、火灾的种类及其可能延续的时间、火灾强度、相邻建筑的高低以及开口情况、能延续的时间、火灾强度、相邻建筑的高低以及开口情况、建筑的耐火等级、消防扑救条件与救援力量等因素。建筑的耐火等级、消防扑救条件与救援力量等因素。3)防火间距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节省土地资源。)防火间距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节省土地资源。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返回目录 3.4.1 厂房 20

48、09年年12月月 2010年年02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3.4.1 厂房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两座

49、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外墙面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外墙面积的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规定减少25%。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3.3.5条规定外的其他建筑贴条规定外的其他建筑贴邻。当丙、丁、戊类厂房与丙、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本表邻。当丙、丁、戊类厂房与丙、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本表注

50、注2、3的规定。的规定。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返回目录 3.4.5 厂房与民用建筑 2009年年12月月 2010年年02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3.4.7 U型建筑同一座同一座U形或山形厂房中相邻两翼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形或山形厂房中相邻两翼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本规范第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但当厂房的占地面积小于本规范第条的规定,但当厂房的占地面积小于本规范第3.3.1条规定的每个防火

51、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其防火间条规定的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其防火间距可为距可为6m。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3.4.8 成组布置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返回目录3.5.1 甲类仓库 2009年年12月月 2010年年02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返回目录3.5.2 乙丙丁戊类仓库 2009年年12月月 2010年年02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

5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返回目录 3.5.3 仓库与民用建筑 2009年年12月月 2010年年02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防爆泄压3.6.1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

53、构。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3.6.2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设施。3.6.3 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应采用安全玻璃等在爆炸时不产生尖锐碎片的材料。窗等,应采用安全玻璃等在爆炸时不产生尖锐碎片的材料。 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 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墙体的质量不宜大于作为

54、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墙体的质量不宜大于60kg/m2 屋顶上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屋顶上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3.6.4 防爆泄压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防爆泄压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防爆泄压3.6.8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3.6.9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的防火隔墙

55、与其他部位分隔。部位分隔。3.6.10 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有爆炸危险的区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有爆炸危险的区域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应为域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的防火隔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防爆泄压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3.7.2 安全出口1 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

56、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人数不超过5人;人;2 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m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人数不超过10人;人;3 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50m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人数不超过20人;人;4 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400m2,且同一时间的,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作业人数不超过30人;人;5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层建筑面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积不大于50m2,且

57、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5人。人。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3.7.4 厂房疏散距离 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3.7.5 疏散宽度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3.7.5的规定计算确定。但的规定计算确定。但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0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不宜小于1.40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0m

58、。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相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应分层计算,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相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下层楼梯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数计算。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且该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人数计算,且该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3.7.6 疏散楼梯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

59、楼梯。建筑高度大于间或室外楼梯。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人的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仓库疏散3.8.1 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应小于5m。3.8.2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积不大于300m2时,可设置时,可

60、设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建筑面积不大于100 m2时,可设置时,可设置1个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楼个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 仓库疏散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3.8.3 仓库疏散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于2个;当建筑面积不大于个;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

61、可设置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个安全出口。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返回目录三、厂房和仓库三、厂房和仓库仓库疏散3.8.7 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3.8.8 除一、二级耐

62、火等级的多层戊类仓库外,其他仓库内供垂除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戊类仓库外,其他仓库内供垂直运输物品的提升设施宜设置在仓库外,确需设置在仓库内时,直运输物品的提升设施宜设置在仓库外,确需设置在仓库内时,应设置在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应设置在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井筒内。室内外提升设的井筒内。室内外提升设施通向仓库的入口应设置乙级防火门或符合本规范第施通向仓库的入口应设置乙级防火门或符合本规范第6.5.3条规条规定的防火卷帘。定的防火卷帘。返回目录四、储罐和堆场四、储罐和堆场布局4.1.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

63、、助燃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等,应布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等,应布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布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立的安全地带,并宜布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布置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时,应采取安全防护设施。在地势较高的地带时,应采取安全防护设施。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液化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石油气的地带。4.1.4 甲、

64、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置。返回目录四、储罐和堆场四、储罐和堆场返回目录 4.2.1 可燃液体储罐 2009年年12月月 2010年年02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四、储罐和堆场四、储罐和堆场返回目录 4.2.2 储罐之间间距 2009年年12

65、月月 2010年年02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四、储罐和堆场四、储罐和堆场返回目录 4.2.3 储罐成组布置 2009年年12月月 2010年年02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四、储罐和堆场四、储罐和堆场返回目录 4.2.9 储罐道路 2009年年12月月 2010年年02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

66、,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四、储罐和堆场四、储罐和堆场返回目录 4.3.1 可燃气体储罐 2009年年12月月 2010年年02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四、储罐和堆场四、储罐和堆场返回目录 4.3.1 可燃气体储罐 浦钢公司、宝钢公司浦钢公司、宝钢公司30104m3煤气柜煤气柜2009年年12月月 2010年年02

67、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四、储罐和堆场四、储罐和堆场返回目录 4.3.3 氧气储罐 2009年年12月月 2010年年02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四、储罐和堆场四、储罐和堆场液氧储罐 4.3.4 液氧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液氧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应

68、符合本规范第4.3.3条相应容积湿式氧气储罐防火间距的规定。液氧储罐与其泵房条相应容积湿式氧气储罐防火间距的规定。液氧储罐与其泵房的间距不宜小于的间距不宜小于3m。总容积小于等于。总容积小于等于3m3的液氧储罐与其使用建筑的液氧储罐与其使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距不应小于10m;2 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且面向使用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且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其防

69、火间距不限;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其防火间距不限;3 当低温储存的液氧储罐采取了防火措施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当低温储存的液氧储罐采取了防火措施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返回目录四、储罐和堆场四、储罐和堆场液氧储罐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用液氧储罐气源站的液氧储罐应符合下列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用液氧储罐气源站的液氧储罐应符合下列规定:规定:1 单罐容积不应大于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m3,总容积不宜大于,总容积不宜大于20m3;2 相邻储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最大储罐直径的相邻储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最大储罐直径的0.75倍;倍;3 医用液氧储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医用液

70、氧储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范第4.3.3条的规定,与医疗卫生机构内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条的规定,与医疗卫生机构内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行国家标准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的规定。的规定。4.3.5 液氧储罐周围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沥青路面。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沥青路面。返回目录四、储罐和堆场四、储罐和堆场液氨、氢、天然气储罐4.3.7 液氢、液氨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可液氢、液氨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按本规范4.4.1条相应容积液化石油气储罐防火间距的规定减少条相应容积液化石

71、油气储罐防火间距的规定减少25%确定。确定。4.3.8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区)与站外建筑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区)与站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3.8的规定,与表的规定,与表4.3.8未规定的其他未规定的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的规定。返回目录四、储罐和堆场四、储罐和堆场4.4.1 液化石油气储罐返回目录四、储罐和堆场四、储罐和堆场4.4.5 液化石油气瓶库返回目录四、储罐和堆场四、储罐和堆场4.5.1 可燃材料堆场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

72、五、民用建筑建筑分类5.1.1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耐火等级5.1.2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成组布置5.1.3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低于一级; 2 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于二级。5.1.4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

73、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低于2.00h。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和1.00h。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返回目录5.2.2 建筑间距 2009年年12月月 2010年年02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返回目录 5.2.2 建筑间距 2009年年1

74、2月月 2010年年02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月,修编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年04月月2010年年10月,征求意见稿阶段月,征求意见稿阶段2010年年11月月 2011年年12月,送审稿阶段月,送审稿阶段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5.2.3 公用设施民用建筑与单独建造的变电站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民用建筑与单独建造的变电站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有条有关室外变、配电站的规定,但与单独建造的终端变电站的防火间距,关室外变、配电站的规定,但与单独建造的终端变电站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变电站的耐火等级按本规范第可根据变电站的耐火等级按本规范第5.2.2条有关民用建筑的规定确条有关民用建筑的规定

75、确定。定。民用建筑与民用建筑与10kV及以下的预装式变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及以下的预装式变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民用建筑与燃油、燃气或燃煤锅炉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民用建筑与燃油、燃气或燃煤锅炉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有关丁类厂房的规定,但与单台蒸汽锅炉的蒸发量不大于条有关丁类厂房的规定,但与单台蒸汽锅炉的蒸发量不大于4t/h或单台热水锅炉的额定热功率不大于或单台热水锅炉的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的燃煤锅炉房的防火间的燃煤锅炉房的防火间距,可根据锅炉房的耐火等级按本规范第距,可根据锅炉房的耐火等级按本规范第5.2.2条有关民用建筑的规条有关民用建筑的规定确定。定确定

76、。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成组布置5.2.4 除高层民用建筑外,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或除高层民用建筑外,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或办公建筑,当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办公建筑,当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m2时,可成组布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置,但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条的规定。5.2.6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本规范第当符合本规

77、范第3.4.5条、第条、第3.5.3条、第条、第4.2.1条和第条和第5.2.2条允许减条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5.3.1 防火分区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5.3.2 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 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条的规定时,应划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78、分防火分区。对于本规范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即本规范第对于本规范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即本规范第5.5.13条规条规定以外的多层建筑,如定以外的多层建筑,如5层或层或5层以下的教学建筑、普通办公建筑层以下的教学建筑、普通办公建筑等,该敞开楼梯间可以不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考虑。等,该敞开楼梯间可以不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考虑。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 敞开楼梯敞开楼梯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 敞开楼梯间敞开楼梯间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中庭 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

79、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条的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极限不应低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整性不应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采用防火卷帘火玻璃墙

80、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本规范第,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条的规定;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窗;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中庭 防火分隔防火分隔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中庭 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中庭 2 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动报警系统;返回

81、目录金茂酒店中庭金茂酒店中庭3 中庭应设置排烟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设施;4 中庭内不应布置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可燃物。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5.3.4 营业厅、展览厅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2;2 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

82、内时,不应大于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m2;3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2。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5.3.5 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

83、间等方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式进行连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并应符合本规范第便于安全疏散,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12条的规定;条的规定;2 防火隔间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防火隔间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并应符的防火隔墙,并应符合本规范第合本规范第6.4.13条的规定;条的规定;3 避难走道应符合本规范第避难走道应符合本规范第6.4.14条的规定;条的规定;4 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84、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5.3.6 有顶棚的步行街 步行街内部实景图步行街内部实景图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有顶棚的步行街 步行街内部实景图步行街内部实景图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有顶棚的步行街 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 步行街两侧建筑相对面的最近距离均不应小于本规范对

85、相应步行街两侧建筑相对面的最近距离均不应小于本规范对相应高度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且不应小于高度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且不应小于9m。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均不宜封闭,确需封闭时,应在外墙上设置可开启的门窗,且可均不宜封闭,确需封闭时,应在外墙上设置可开启的门窗,且可开启门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部位外墙面积的一半。步行街的长度开启门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部位外墙面积的一半。步行街的长度不宜大于不宜大于300m;3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的防火隔墙,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火隔墙,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m

86、2;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有顶棚的步行街 4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其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围护构件宜采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其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围护构件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的实体墙,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或耐火完整性不低于窗或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的C类防火玻璃门、窗;相邻商铺之类防火玻璃门、窗;相邻商铺之间面向步行街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间面向步行街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耐火极限不低于、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的实体墙。 当步行街两侧的建筑为多个楼层时,每层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当步行街两侧的建筑为多个楼层时

87、,每层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商铺均应设置防止火灾竖向蔓延的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商铺均应设置防止火灾竖向蔓延的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设置回廊或挑檐时,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条的规定;设置回廊或挑檐时,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1.2m;步行;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在上部各层需设置回廊和连接天桥时,应保证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在上部各层需设置回廊和连接天桥时,应保证步行街上部各层的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街上部各层的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37%,且开口,且开口宜均匀布置;宜均匀布置;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有顶棚的步行街 防火分隔防火分隔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有顶棚的步

88、行街 防火分隔防火分隔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有顶棚的步行街 防火玻璃防火玻璃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有顶棚的步行街 5 步行街两侧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应靠外墙设置并宜直通室外,步行街两侧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应靠外墙设置并宜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直接通至步行街;首层商铺的疏散门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直接通至步行街;首层商铺的疏散门可直接通至步行街,步行街内任一点到达最近室外安全地点可直接通至步行街,步行街内任一点到达最近室外安全地点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60m。步行街两侧建筑二层及以上各层商。步行街两侧建筑二层及以上各层商铺的疏散门至该层最近疏散楼梯口或其他安全出口

89、的直线距铺的疏散门至该层最近疏散楼梯口或其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离不应大于37.5m;6 步行街的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承重结构的步行街的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步行街内不应布置可燃物;。步行街内不应布置可燃物;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有顶棚的步行街 7 步行街的顶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步行街的顶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6.0m,顶棚应设,顶棚应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并宜采用常开式的排烟口,且自然排烟口的有置自然排烟设施并宜采用常开式的排烟口,且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效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

90、地面面积的25%。常闭式自然排烟设施。常闭式自然排烟设施应能在火灾时手动和自动开启;应能在火灾时手动和自动开启;8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30m设置设置DN65的消火栓,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9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内外均应设置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内外

91、均应设置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附属库房 5.4.1 民用建筑的平面布置应结合建筑的耐火等级、火灾危民用建筑的平面布置应结合建筑的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使用功能和安全疏散等因素合理布置。险性、使用功能和安全疏散等因素合理布置。5.4.2 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

92、附设在民用建筑内。储藏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5.4.5 医院、疗养院 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火等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

93、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5.4.7 剧场、电影院、礼堂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应符合下列

94、规定: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区域分隔;2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门不应少于2个,且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个,且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多厅电影院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电影院观众厅返回目

95、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剧场、电影院、礼堂3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楼层;4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5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5.4.10 住宅合建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住宅合建 2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

96、梯应分别独立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为住宅部分服务的地上车库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或安设置;为住宅部分服务的地上车库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的疏散楼梯应按本规范第全出口,地下车库的疏散楼梯应按本规范第6.4.4条的规定进行条的规定进行分隔;分隔;3 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

97、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5.4.11 商业服务网点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且无门、窗

98、、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设置。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商业服务网点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 5.4.13 柴油发电机房 1 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2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3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99、;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 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储油间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确需在防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5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6 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

100、统。水灭火系统。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 疏散设计 建筑安全疏散和避难逃生设施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使用功能建筑安全疏散和避难逃生设施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使用功能和用途、使用人数与特性、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和室内净空高度、和用途、使用人数与特性、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和室内净空高度、疏散距离、安全出口的疏散能力以及消防设施配置情况等因素。疏散距离、安全出口的疏散能力以及消防设施配置情况等因素。疏散设施应能保证人员在疏散时不受火灾或火灾烟气的危害。疏散设施应能保证人员在疏散时不受火灾或火灾烟气的危害。建筑应具有供火灾时人员进行安全疏散与逃生的设施和路径。建筑应具有供火灾时人员进行安全疏散与逃生的

101、设施和路径。建筑设计所提供的疏散设施和路径应能保证火灾情况下人员全部建筑设计所提供的疏散设施和路径应能保证火灾情况下人员全部安全疏散或逃生至安全地点。安全疏散或逃生至安全地点。建筑内每个房间或每个防火分区或建筑的每个楼层应具有足够建筑内每个房间或每个防火分区或建筑的每个楼层应具有足够的疏散宽度和疏散出口,其疏散距离必须满足人员安全到达安全的疏散宽度和疏散出口,其疏散距离必须满足人员安全到达安全出口的要求。出口的要求。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 疏散路径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 疏散设施 安全疏散设施由室内通道、疏散出口、疏散走道或避难走道、安全疏散设施由室内通道、疏散出口、疏散

102、走道或避难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等组成。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等组成。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数量,应结合建筑的空间合理组合,兼顾其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数量,应结合建筑的空间合理组合,兼顾其使用功能和安全性,使建筑物内的人员能在接到火警信息后,使用功能和安全性,使建筑物内的人员能在接到火警信息后,在规定的最短时间内,全部安全疏散到室外或其他安全地带。在规定的最短时间内,全部安全疏散到室外或其他安全地带。建筑物中设置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疏散门等安全出口的宽建筑物中设置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疏散门等安全出口的宽度足够,出口数量足够并能满足不同情况下的安全疏散距离要度足够,出

103、口数量足够并能满足不同情况下的安全疏散距离要求,疏散指示明显正确,使人员能在火灾发展过程中的可用疏求,疏散指示明显正确,使人员能在火灾发展过程中的可用疏散时间内及时、安全疏散完毕。散时间内及时、安全疏散完毕。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 疏散设计原则 疏散路线要简捷,易于辨认,并须设置简明易懂、醒目易见的疏散路线要简捷,易于辨认,并须设置简明易懂、醒目易见的疏散指示标志,便于寻找、辨别。疏散指示标志,便于寻找、辨别。疏散路线设计应符合人们的习惯要求和人在建筑火灾条件下的疏散路线设计应符合人们的习惯要求和人在建筑火灾条件下的心理状态及行动特点。心理状态及行动特点。疏散路线设计要做到步步安全。

104、疏散路线设计要做到步步安全。尽量不使疏散路线和扑救路线相交叉,避免相互干扰。尽量不使疏散路线和扑救路线相交叉,避免相互干扰。建筑物内的任一房间或部位,一般都应有建筑物内的任一房间或部位,一般都应有2个不同疏散方向可个不同疏散方向可供疏散,尽可能不布置袋形走道。供疏散,尽可能不布置袋形走道。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在火灾时能保持关闭状态。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在火灾时能保持关闭状态。确保各种安全疏散设施在火灾条件下的防火、防烟性能。确保各种安全疏散设施在火灾条件下的防火、防烟性能。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 疏散设计修订1)调整了设置)调整了设置1个疏散出口或疏散楼梯的条件个疏散出口或疏散楼梯

105、的条件2)明确了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借用出口和宽度的要求)明确了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借用出口和宽度的要求3)补充、完善了部分建筑或场所的疏散距离)补充、完善了部分建筑或场所的疏散距离4)修改、补充了部分场所疏散人数计算和疏散宽度指标)修改、补充了部分场所疏散人数计算和疏散宽度指标5)明确了建筑设置剪刀楼梯的要求)明确了建筑设置剪刀楼梯的要求6)补充了医院病房楼和手术部设置避难间的要求)补充了医院病房楼和手术部设置避难间的要求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安全出口与疏散出口 疏散出口是指人们走出活动场所或使用房间的出口或门。疏散出口是指人们走出活动场所或使用房间的出口或门。安全出口是指通往室外、防烟楼

106、梯间、封闭楼梯间等安全地安全出口是指通往室外、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等安全地带的出口或门。带的出口或门。一般,人们从疏散出口出来,经过一段水平或阶梯疏散走道一般,人们从疏散出口出来,经过一段水平或阶梯疏散走道才达到安全出口。进入安全出口后,可视为到达安全地点。才达到安全出口。进入安全出口后,可视为到达安全地点。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对保证人员和物质的安全疏散极为重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对保证人员和物质的安全疏散极为重要。无论工业建筑或民用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的安要。无论工业建筑或民用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数量一般均不应少于全出口数量一般均不应少于2个个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

107、、民用建筑安全出口建筑应根据其耐火等级、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疏散距离等建筑应根据其耐火等级、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疏散距离等因素设置安全出口,建筑内最大疏散距离应根据建筑耐火等级、因素设置安全出口,建筑内最大疏散距离应根据建筑耐火等级、楼梯间形式和疏散方式确定。楼梯间形式和疏散方式确定。除有特殊规定外,建筑物内每个楼层或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除有特殊规定外,建筑物内每个楼层或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不应少于2个,且各楼层或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总宽度应能满个,且各楼层或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总宽度应能满足该楼层或防火分区全部疏散人数在可用疏散时间内安全疏散足该楼层或防火分区全部疏散人数在可用疏散时间内安全

108、疏散到安全地点的要求。到安全地点的要求。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安全出口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一个安全出口条件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楼梯: 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人数不超且人数不超过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人的单层公

109、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 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规定的公共建筑;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通向相邻防火分区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中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中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难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但应符合下列规定:全出口,但应符合下

110、列规定: 1 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 2 建筑面积大于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大于个;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1个。个。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通向相邻防火分区 3 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其按本规范第其按本

111、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 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本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本规范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疏散楼梯 疏散楼梯(间)的数量、位置、宽度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人员疏散楼梯(间)的数量、位置、宽度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和使用方便的要求。安全疏散和使用方便的要求。建筑的楼梯间形式应根据建筑形式、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建筑的楼梯间形式应根据建筑形式、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

112、对外的出口;当楼梯间的首层素确定。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楼梯间的首层难以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时,应保证首层火灾不会影响到其上下难以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时,应保证首层火灾不会影响到其上下各层人员利用该出口安全疏散。各层人员利用该出口安全疏散。建筑中地上部分下一层疏散楼梯(间)及楼梯出口的疏散能力建筑中地上部分下一层疏散楼梯(间)及楼梯出口的疏散能力应能满足其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要求。应能满足其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要求。建筑中地下部分上一层疏散楼梯(间)及楼梯出口的疏散能力建筑中地下部分上一层疏散楼梯(间)及楼梯出口的疏散能力应能满足其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要求。应能满足其下疏散人数最多一

113、层的要求。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疏散楼梯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 或或3层及以上的地下层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疏散楼

114、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半地下建筑(室)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防烟楼梯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疏散楼梯 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1 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 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 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建筑; 4

115、 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敞开式外廊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剪刀楼梯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剪刀楼梯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疏散出口 建筑内每个房间的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且应尽可能相互远离,建筑内每个房间的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且应尽可能相互远离,一般情况下一般情况下2个疏散出口最远边缘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小于所在个疏散出口最远边缘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小于所在房间或区域内最长对角线的一半。房间或区域内最长对角线的一半。规范要求疏散出口最远边缘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规范要求疏散出口最远边缘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5m,否,否则应按一

116、个疏散出口考虑;则应按一个疏散出口考虑;疏散出口的总宽度应能满足室内全部人员在可用疏散时间内疏散出口的总宽度应能满足室内全部人员在可用疏散时间内全部安全疏散到室外的要求。全部安全疏散到室外的要求。疏散出口应直接通向安全出口,不应经过其他房间。疏散出口应直接通向安全出口,不应经过其他房间。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疏散门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疏散门 2 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m2且疏散门的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净宽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

117、大于、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 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室人的厅、室。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 疏散走道疏散走道的宽度应综合考虑所在区域的用途、疏散距离和疏散人疏散走道的宽度应综合考虑所在区域的用途、疏散距离和疏散人数,应能满足该区域内全部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且不应小于安数,应能满足该区域内全部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且不应小于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宽度。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宽度。疏散走道应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并应考虑能有疏散走道

118、应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并应考虑能有2个或多个不同的个或多个不同的疏散方向;走道上不宜设置门槛、阶梯。疏散方向;走道上不宜设置门槛、阶梯。疏散走道两侧及顶棚应采用具有足够的防火防烟性能的结构体与疏散走道两侧及顶棚应采用具有足够的防火防烟性能的结构体与周围空间分隔。周围空间分隔。疏散坡道应设置围护墙体或高度不低于疏散坡道应设置围护墙体或高度不低于1m的护栏并应采取防滑的护栏并应采取防滑措施,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措施,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0。疏散走道在防火分隔处应设置与该部位分隔要求一致的防火门。疏散走道在防火分隔处应设置与该部位分隔要求一致的防火门。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 疏散距离 安全

119、疏散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疏散距离的确定。安全疏散距离安全疏散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疏散距离的确定。安全疏散距离直接影响疏散所需时间和人员安全,它包括房间内最远点到房直接影响疏散所需时间和人员安全,它包括房间内最远点到房间门或住宅户门的距离和从房间门到安全出口的距离。间门或住宅户门的距离和从房间门到安全出口的距离。疏散通道的距离和防护措施、出口数量和宽度,使其与建筑疏散通道的距离和防护措施、出口数量和宽度,使其与建筑的使用功能和建筑高度等疏散、扑救难易程度相适应。的使用功能和建筑高度等疏散、扑救难易程度相适应。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门应采取措施防止在火灾时无法打开。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门应采取措施防止在火灾

120、时无法打开。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位置、标识应正确、清晰明了。地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位置、标识应正确、清晰明了。地下室的楼梯间与建筑物地上部分的楼梯间必须在首层分隔或直下室的楼梯间与建筑物地上部分的楼梯间必须在首层分隔或直通室外。通室外。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 公共建筑疏散距离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 公共建筑疏散距离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 公共建筑疏散距离 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

121、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处;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

122、。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全疏散距离可增加25%。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 扩大封闭楼梯间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 扩大封闭楼梯间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 住宅建筑疏散距离跃廊式住宅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跃廊式住宅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倍计算。跃层式住宅,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跃层式住宅,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倍计算。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 住宅建筑疏散距

123、离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百人宽度指标 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宽度,应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计算确定。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疏散人数计算 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的一层的疏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的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不供散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疏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

124、可按本层疏散人数计算确定;散人数计算确定;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中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不小于1.0人人/m2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不小于0.5人人/m2计计算;算;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倍计算;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内的人

125、员密度不宜小于展览厅内的人员密度不宜小于0.75人人/m2;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疏散人数计算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表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表5.5.21-2规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定的人员密度计算。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表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表5.5.21-2规定值的规定值的30%确定。确定。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5.5.23 避难层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避难层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避难层 4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 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

126、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与避难区分隔。 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采用甲级防火门。 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

127、、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避难层 5 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6 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7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8 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9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

128、施,外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避难层转换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高层病房楼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高层病房楼 4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5 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6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或耐火完整性不低于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或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的C类防类防火窗。火窗。返回目录五、民

129、用建筑五、民用建筑住宅安全出口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大于650m2,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个;2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

130、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个; 3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于2个。个。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住宅疏散楼梯 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与电梯井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与电梯井相邻布置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具有防烟性能且耐相邻布置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具有防烟性能且耐火完整性不低于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 时,

131、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时,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2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具有防烟性能且耐火完整性不低于当户门具有防烟性能且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 时,可采用敞开楼梯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间;3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同一楼层或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同一楼层或单元的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单元的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户门不应大于3樘且应具有防烟性能且耐火完整性不低于樘且应具有防烟性能且耐火完整

132、性不低于1.00h 。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住宅剪刀楼梯 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2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的防火隔墙;3 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于6.0m2;4 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

133、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合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2,且短边不应小于,且短边不应小于2.4m;返回目录五、民用建筑五、民用建筑住宅避难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并应符合本规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并应符合本规范第范第5.5.23条有关避难层的要求。条有关避难层的要求。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规定: 1 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2 内、外墙体

134、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该房间的门应具,该房间的门应具有防烟性能,其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有防烟性能,其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窗的耐火完整性,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不宜低于1.00h。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修订内容 1、调整了防火墙,明确了防火隔墙、调整了防火墙,明确了防火隔墙2、统一了建筑竖向和水平蔓延的其他防火分隔要求、统一了建筑竖向和水平蔓延的其他防火分隔要求3、完善了防火门的设置要求、完善了防火门的设置要求4、补充了防火卷帘的设置要求、补充了防火卷帘的设置要求5、完善了中庭的防火分隔要求、完善了中庭的防火分隔要求6、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的防火

135、设计要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的防火设计要求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1.1 防火墙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底面基层。当高层厂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底面基层。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其他,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

136、0h时,防火墙应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高出屋面0.5m以上。以上。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2.2 防火分隔 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手术部、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产房、重症监护室、精密重症监护室、精密贵重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附设在建贵重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附设在建筑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筑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

137、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活动场所场所、老年人活动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门、窗。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2.3 防火分隔 建筑内的下列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建筑内的下列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体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他部位分隔,墙体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但应符合本规范第时,可采用

138、防火卷帘,但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1 甲、乙类生产部位和建筑内使用丙类液体的部位;甲、乙类生产部位和建筑内使用丙类液体的部位; 2 厂房内有明火和高温的部位;厂房内有明火和高温的部位; 3 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的房间; 4 民用建筑内的附属库房,剧场后台的辅助用房;民用建筑内的附属库房,剧场后台的辅助用房; 5 除居住建筑中套内的厨房外,宿舍、公寓建筑中的公共厨除居住建筑中套内的厨房外,宿舍、公寓建筑中的公共厨房和其他建筑内的厨房;房和其他建筑内的厨房; 6 附设在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

139、库。附设在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2.5 外墙开口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墙高度不应小于0.8m。当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可设置防火玻当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可设置防火玻璃墙,但高层建筑的防

140、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璃墙,但高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单、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单、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要求。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要求。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2.5 防火挑檐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2.5 外墙开口 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小于;小于1.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的

141、隔板。隔板。实体墙、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不应实体墙、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建筑幕墙、广告牌6.2.6 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处采取符合本规范第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处采取符合本规范第6.2.5条规定的防火措施,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条规定的防火措施,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火封堵材料封堵。6.2.10 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不应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不应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料的墙体上。料的墙体上。

142、 户外广告牌的设置不应遮挡建筑的外窗,不应影响外部灭户外广告牌的设置不应遮挡建筑的外窗,不应影响外部灭火救援行动。火救援行动。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2.7 设备用房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的防火隔墙和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和的防火隔墙

143、和0.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火门。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2.9 电梯井管道井 建筑内的电梯井等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内的电梯井等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的井壁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

144、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的井壁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2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分别独立设置。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井壁上的检查门,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3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

145、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2.9 电梯井管道井 4 建筑内的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建筑内的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并应能自行关闭;向室外,垃圾斗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并应能自行关闭;5 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电梯层门耐火试验 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 2

146、7903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4.12 下沉式广场 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同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不同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 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可能导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致火灾蔓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m

147、2;2 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内应设置不少于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内应设置不少于1部直通地面的疏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散楼梯。 当连接下沉广场的防火分区需利用下沉广场进行疏散时,疏当连接下沉广场的防火分区需利用下沉广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计疏散总净宽度;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4.12 下沉式广场 3 确需设置防风雨蓬时,防风雨蓬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确需设置防风雨蓬时,防风雨蓬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的位应均

148、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开口高度不应小于口高度不应小于1.0m; 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的60%计算。计算。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4.13 防火隔间 防火隔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防火隔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0m2; 2 防火隔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防火隔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 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不应计入安全出口,门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不应计入安全出口,门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的最小

149、间距不应小于4m; 4 防火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防火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级; 5 不应用于除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不应用于除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4.14 避难走道 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避难走道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避难走道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避难走道楼板,避难走道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2 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避难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

150、区至少有当避难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1个直通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地面的出口。个直通地面的出口。 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3 避难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设避难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计疏散总净宽度;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4.14 避难走道 4 避难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避难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级;5 防火

151、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不应小于6.0m2,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6 避难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避难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线电话。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5.1 防火门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

152、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2 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保持防火门关闭闭”等提示标识;等提示标识;3 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5

153、.1 防火门4 除本规范第除本规范第6.4.11条第条第4款的规定外,防火门应能在其内外款的规定外,防火门应能在其内外两侧手动开启;两侧手动开启;5 设置在建筑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设置在建筑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并应保证防火门开启时门扇不跨越变形缝;侧,并应保证防火门开启时门扇不跨越变形缝;6 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7 甲、乙、丙级防火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甲、乙、丙级防火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门防火门GB 12955的规定。的规定。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5.3 防火卷帘 新疆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

154、场火灾新疆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火灾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5.3 防火卷帘 防火分隔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防火分隔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且不应大于20m;2 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功能;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功能;3 除本规范另有规

155、定外,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范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试验方法GB/T 7633有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有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6.5.3 防火卷帘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火试验方法GB

156、/T 7633有关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有关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规定,但的规定,但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该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该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4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5 需在火灾时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需在火灾时自动降

157、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6 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火卷帘GB 14102的的规定。规定。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火灾案例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火灾案例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材料燃烧性能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中,要尽量选用因此,在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中,要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级保温材料。B2级保温材料属于普通可燃材料,在点火源功率较大或有较强级保温材料属于普通可燃材料,在点火源功率较大或有较强热辐

158、射时,容易燃烧且火焰传播速度较快,有较大的火灾危险。热辐射时,容易燃烧且火焰传播速度较快,有较大的火灾危险。如果必须要采用如果必须要采用B2级保温材料,需采取严格的构造措施进行保护。级保温材料,需采取严格的构造措施进行保护。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也要注意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如分别堆放、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也要注意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如分别堆放、远离焊接区域、上墙后立即做构造保护等等。远离焊接区域、上墙后立即做构造保护等等。B3级保温材料属于易燃材料,很容易被低能量的火源或电焊渣级保温材料属于易燃材料,很容易被低能量的火源或电焊渣等点燃,而且火焰传播速度极为迅速。因此,在建筑的内、外保等点燃,而且火焰

159、传播速度极为迅速。因此,在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中严禁采用温系统中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级保温材料。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材料燃烧性能B2级挤塑聚苯乙烯级挤塑聚苯乙烯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材料燃烧性能B1级挤塑聚苯乙烯级挤塑聚苯乙烯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材料燃烧性能B2级聚氨酯级聚氨酯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材料燃烧性能B1级聚氨酯级聚氨酯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基层墙体具有必要耐火性能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是防止火势蔓延的重具有必要耐火性能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是防止火势蔓延的重要屏障。耐火性能差的屋顶和

160、墙体,容易被外部高温作用而受要屏障。耐火性能差的屋顶和墙体,容易被外部高温作用而受到破坏或引燃建筑内部的可燃物,导致火势扩大。到破坏或引燃建筑内部的可燃物,导致火势扩大。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即为本规范第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即为本规范第3.2节和第节和第5.1节对建筑外墙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要求,不考虑外保温系统的节对建筑外墙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要求,不考虑外保温系统的影响。影响。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内保温系统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内保温系统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

161、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级的保温材料; 2 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级的保温材料;的保温材料;3 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162、 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夹芯保温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构体时,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1、B2级时,保温材料两侧的墙体级时,保温材料两侧的墙体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小于50mm。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为A级。级。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163、外,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级; 2 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级。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薄抹灰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住宅建筑

164、:住宅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级; 2)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性能不应低于B1级;级; 3)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级;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薄抹灰系统2 除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除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

165、级;级; 2)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但不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级; 3)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于B2级。级。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防火构造除本规范第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况外,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按本条规定的情况外,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按本规范第规范第6.7节规定采用燃烧性能为节规定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应符级的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合下列规定:1 除采用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级保温材料

166、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的公共建筑或采用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2 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防火构造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防护层应将

167、保温材料完全包覆。除本规范第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条规定的情况外,当按本规范第况外,当按本规范第6.7节规定采用节规定采用B1 、B2保温材料时,防护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mm,其它层不应小于,其它层不应小于5mm。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屋面保温建筑的屋面外保温系统,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建筑的屋面外保温系统,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

168、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级;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时,不应低于时,不应低于B1级。采用级。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的外保温系统级保温材料的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均采用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均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级保温材料时,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进行分隔。隔离带进行分隔。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电气和

169、外装饰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B1或或B2级的保温材料级的保温材料中;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中;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设置开关、插座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设置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的部位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等电器配件的部位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火保护措施。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但建筑高级的材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时,可采

170、用B1级材料。级材料。返回目录六、建筑构造六、建筑构造返回目录七、灭火救援七、灭火救援消防救援设施 建筑物应设置保障消防车安全、快速通行和救援的道路。建筑物应设置保障消防车安全、快速通行和救援的道路。消防车道应能满足消防车通行、火场供水、灭火和救援需要。消防车道应能满足消防车通行、火场供水、灭火和救援需要。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满足消防车展开和安全操作的要求。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满足消防车展开和安全操作的要求。可靠的消防水源是扑救火灾的必要条件,在城市给水专业规划可靠的消防水源是扑救火灾的必要条件,在城市给水专业规划中,要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考虑好消防水源建设。中,要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自

171、然地理条件,考虑好消防水源建设。城市消防水源利用天然水体,如江、河、湖、海,和城市供水城市消防水源利用天然水体,如江、河、湖、海,和城市供水管网。水源必须保证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天然水源应有可靠的取管网。水源必须保证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天然水源应有可靠的取水设施。水设施。返回目录七、灭火救援七、灭火救援消防车道 7.1.1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宜大于16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

172、置环形消防车道。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7.1.2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馆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的展览馆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对于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建筑,可沿建对于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筑的一个

173、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操作面。返回目录七、灭火救援七、灭火救援7.1.8 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2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3 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管线等障碍物;4 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5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消防车道的坡度不

174、宜大于8%。返回目录七、灭火救援七、灭火救援7.2.1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进深不应大于4m。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

175、述规定。返回目录七、灭火救援七、灭火救援7.2.2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2 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对于建筑高度大于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和10m;3 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场地及其下

176、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防车的压力;4 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返回目录七、灭火救援七、灭火救援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返回目录七、灭火救援七、灭火救援救援入口 7.2.3 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7.2.4 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每层厂房

177、、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每层的适当的适当设置可供消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7.2.5 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于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间距不宜大于20m且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地相对应。 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易于识别的明识别的明显标志。显标志。返回目录七、灭火救援七、灭火救援救援入口

178、 冷库建筑冷库建筑返回目录七、灭火救援七、灭火救援消防电梯 7.3.1 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1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的住宅建筑; 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筑; 3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且总建筑面积大于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7.3.2 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

179、防火分区不应少于不应少于1台。台。返回目录七、灭火救援七、灭火救援消防电梯 7.3.3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台消防电梯,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置消防电梯: 1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人的高层塔架; 2 局部建筑高度大于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不大于50m2的丁、戊类

180、厂房。的丁、戊类厂房。7.3.4 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返回目录七、灭火救援七、灭火救援消防电梯 7.3.5 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的通道通向室外;2 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181、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应符合本规范第应符合本规范第5.5.28条和第条和第6.4.3条的规定;条的规定;3 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本规范第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本规范第5.5.27条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条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4 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返回目录七、灭火救援七、灭火救援消防电梯 7.3.6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极限不低于2.00h的

182、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7.3.7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口宜设置挡水设施。返回目录七、灭火救援七、灭火救援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每层停靠;应能每层停靠;2 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3 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4 电梯的

183、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5 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6 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7 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返回目录七、灭火救援七、灭火救援直升机停机坪 7.4.1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l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筑,宜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

184、救助的设施。7.4.2 直升机停机坪应符合下列规定:直升机停机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屋顶平台上时,距离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设置在屋顶平台上时,距离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不应小于共用天线等突出物不应小于5m; 2 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个,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小于0.90m; 3 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 4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5 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航空管理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现

185、行航空管理有关标准的规定。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主动防火系统 建筑主动防火系统主要由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建筑灭火设施、建筑主动防火系统主要由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建筑灭火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防排烟系统等构成。这些防火设施的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防排烟系统等构成。这些防火设施的设计和安装是一相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设计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计和安装是一相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设计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相应的设计规范与施工验收规范。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相应的设计规范与施工验收规范。建筑灭火设施应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各类自动灭火系统和建筑灭火设施应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各

186、类自动灭火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灭火器、灭火沙、灭火毯、消防软管卷盘等。自动灭火装置、灭火器、灭火沙、灭火毯、消防软管卷盘等。建筑中配置的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灭火沙等或自动灭火系建筑中配置的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灭火沙等或自动灭火系统应具备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并应适用于所在场所可燃物的火统应具备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并应适用于所在场所可燃物的火灾特性相适应,能实现设计的防火目标。灾特性相适应,能实现设计的防火目标。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消防设施设置原则 建筑物应综合考虑建筑用途、重要性、建筑高度与室内空建筑物应综合考虑建筑用途、重要性、建筑高度与室内空间高度、火灾特性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

187、,合理设置有效的消间高度、火灾特性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合理设置有效的消防供水和灭火设施。防供水和灭火设施。在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建筑防火规范或设计规范中规等建筑防火规范或设计规范中规定需要设置灭火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的建筑中是否设有这些定需要设置灭火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的建筑中是否设有这些设施,要求所设计的室内、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能保证灭火时设施,要求所设计的室内、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能保证灭火时的用水可靠性、用水量和水压要求,使这些设施的设计与施的用水可靠性、用水量和水压要求,使这些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能保证系统发挥应有的作用,设置与保护对象及系统的使工能保证系统发挥应有的作用,设置与保护

188、对象及系统的使用条件相适应等。用条件相适应等。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室外设施设置原则 建筑外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对于小型建筑或火灾危险性较低的建筑外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对于小型建筑或火灾危险性较低的建筑,其室外消火栓系统可就近利用市政消火栓系统。建筑,其室外消火栓系统可就近利用市政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应能够保证能有效控制火灾、保护建筑结构不会受到不室外消火栓应能够保证能有效控制火灾、保护建筑结构不会受到不可修复的破坏且相邻建筑不会被引燃。可修复的破坏且相邻建筑不会被引燃。系统设计时,应结合市政消火栓系统布置,便于消防车使用;距离系统设计时,应结合市政消火栓系统布置,便于消防车使

189、用;距离建筑物外墙应满足消防车安全取水、供水的要求,避免建筑物高层建筑物外墙应满足消防车安全取水、供水的要求,避免建筑物高层部位物体坠落对消防人员和消防车造成危害。部位物体坠落对消防人员和消防车造成危害。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物体积、建筑物的用途和建筑所设置的消防设施情况等类别、建筑物体积、建筑物的用途和建筑所设置的消防设施情况等因素。对于可燃液体或气体储罐应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冷却的水量。因素。对于可燃液体或气体储罐应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冷却的水量。 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1.2 室

190、外设施 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外消火栓系统。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系统。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室外设施 8.1.2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厂房,居住区

191、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8.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1 超过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层的公共建筑;2 超过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层的厂房或仓库;3 其他高层建筑;其他高层建筑;4 超过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地下建筑的地下建筑(地下室

192、地下室)。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室外设施 8.1.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大于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大于15m或单罐容量大于或单罐容量大于2000m3的甲、的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8.1.5 总容积大于总容积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固定水冷却设施,埋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可不罐(区)应设置固定水冷却设施,埋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可不设固定喷水冷却装置。总容积不大

193、于设固定喷水冷却装置。总容积不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不大于或单罐容积不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移动式水枪。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移动式水枪。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1.6 消防水泵房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的地下地下楼层;楼层; 3 疏散门

194、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挡水措施;设置在地下时,还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挡水措施;设置在地下时,还应采取防淹措施。应采取防淹措施。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1.7 消防控制室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定: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独建定: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

195、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3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常工作的房间附近;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1.7 消防控制室 4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5 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

196、家标准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和和消防控制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的规定。的规定。8.1.9 防排烟机房设置在建筑内的防烟、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不同的专用机房内,设置在建筑内的防烟、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不同的专用机房内,有关防火分隔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有关防火分隔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2.7条的规定。条的规定。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室外设施 8.1.11 建筑外墙设置有玻璃幕墙或采用火灾时可能脱落的建筑外墙设置有玻璃幕墙或采用火灾时可能脱落的墙墙体装饰体装饰材料或构造时,供灭火救援用的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材料或构造时,供

197、灭火救援用的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应设置在距离建筑外墙相对安全的位置或栓等室外消防设施,应设置在距离建筑外墙相对安全的位置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8.1.12 设置在建筑室内外、供人员操作或使用的消防设施,设置在建筑室内外、供人员操作或使用的消防设施,均应设置区别于环境的明显标志。均应设置区别于环境的明显标志。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室内消火栓设置原则 室内消火栓能够保证消防人员或受过训练的管理人员能够方便室内消火栓能够保证消防人员或受过训练的管理人员能够方便使用,并能将火灾控制在一个防火控制区域内。使用,并能将火灾控制在一个防火控制区域内。系统设计应保证

198、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系统设计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室内需射水保护的部位,其设置位置应明显且便于管理和使用,室内需射水保护的部位,其设置位置应明显且便于管理和使用,能保证消防供水的可靠性。能保证消防供水的可靠性。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满足设计火灾延续时间内的用水量和水压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满足设计火灾延续时间内的用水量和水压的要求。消火栓上应有区别于环境的明显标志。的要求。消火栓上应有区别于环境的明显标志。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水泵供电可靠性应与建筑的火灾风险相适应。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水泵供电可靠性应与建筑的火灾风险相适应。消火栓系统的管网应保证系统在其维护并部分关

199、闭期间仍能正消火栓系统的管网应保证系统在其维护并部分关闭期间仍能正常的灭火用水要求。常的灭火用水要求。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2.1 室内消火栓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和仓库;的厂房和仓库;2 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的室

200、内消火栓。消火栓。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2.1 室内消火栓 3 体积大于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等单、多层建筑;4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5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

201、公建筑、教学建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消防水龙 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自动灭火系统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应与建筑的使用功能、火灾特性及室内空间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应与建筑的使用功能、火灾特性及室内空间特征与环境条件和保护对象的重要性等相适应。建筑内自动灭火系特征与环境条件和保护对象的重要性等相适应。建筑内自动灭火系统设置的基本原则是对建筑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重点防护。统设置的基本原则是对建筑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重点防护。灭火剂应适用于扑救设置场所的火灾类型,且对保护对象的次生灭火剂应适用于

202、扑救设置场所的火灾类型,且对保护对象的次生危害较小;危害较小;灭火系统的类型应与火灾发展特性、建筑空间特性相适应,并在灭火系统的类型应与火灾发展特性、建筑空间特性相适应,并在设置场所的环境温度下能安全、可靠运行和有效灭火并在同一建筑设置场所的环境温度下能安全、可靠运行和有效灭火并在同一建筑内尽量简化;内尽量简化;对于需火灾报警系统识别火灾并联动的灭火系统,应有能保证系对于需火灾报警系统识别火灾并联动的灭火系统,应有能保证系统及时启动的火灾探测控制系统。统及时启动的火灾探测控制系统。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3.1 厂房自动灭火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

20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不小于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2 占地面积大于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多层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3 占地面积大于占地面积大于1500m2

204、的木器厂房;的木器厂房;4 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5 高层乙、丙类厂房;高层乙、丙类厂房;6 建筑面积大于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3.2 仓库自动灭火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

205、其制品的仓库;及其制品的仓库; 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m2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灭火系统。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2的火柴仓库;的火柴仓库;3 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空邮袋库;的空邮袋库;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3.2 仓库自动灭火 4 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5 设计温度高于设计温度高于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每个防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m2的非高架冷库;

206、的非高架冷库;6 总建筑面积大于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7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3.3 高层民用建筑自动灭火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高层民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

207、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下室;2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3 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的住宅建筑。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3.4 单、多层民用建筑自动灭火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单、多层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单、多

208、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2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商店、餐

209、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和手术部;3 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建筑等;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的办公建筑等;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3.4 单、多层民用建筑自动灭火 4 藏书量超过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万册的图书馆;5 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老年人建筑;的老年人建筑; 6 总建筑面积大于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7 设置在地下或半

210、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泳场所外)。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3.6 水幕系统 下列部位宜设置水幕系统:下列部位宜设置水幕系统:1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和高层民用建筑内超过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和

211、高层民用建筑内超过800个座位的剧个座位的剧场或礼堂的舞台口及上述场所内与舞台相连的侧台、后台的洞口;场或礼堂的舞台口及上述场所内与舞台相连的侧台、后台的洞口; 2 应设置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局部开口部位;应设置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局部开口部位;3 需要防护冷却的防火卷帘或防火幕的上部。需要防护冷却的防火卷帘或防火幕的上部。 舞台口也可采用防火幕进行分隔,侧台、后台的较小洞口宜舞台口也可采用防火幕进行分隔,侧台、后台的较小洞口宜设置乙级防火门、窗。设置乙级防火门、窗。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3.7 雨淋系统 下列建筑或部位应设置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下列建筑或部

212、位应设置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 火柴厂的氯酸钾压碾厂房,建筑面积大于火柴厂的氯酸钾压碾厂房,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生产或使用且生产或使用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厂房;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厂房;2 乒乓球厂的轧坯、切片、磨球、分球检验部位;乒乓球厂的轧坯、切片、磨球、分球检验部位;3 建筑面积大于建筑面积大于60m2或储存量大于或储存量大于2t的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的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仓库;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仓库;4 日装瓶数量大于日装瓶数量大于3000瓶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灌瓶间、实瓶库;瓶的液化石油气储配

213、站的灌瓶间、实瓶库;5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剧场和超过个座位的其他等级剧场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的舞台葡萄架下部;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的舞台葡萄架下部;6 建筑面积不小于建筑面积不小于400m2的演播室,建筑面积不小于的演播室,建筑面积不小于500m2的电影的电影摄影棚。摄影棚。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3.8 水喷雾系统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1 单台容量在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变压器,单台容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

214、量在90MVA及以上的电厂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及以上的电厂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A及及以上的独立变电站油浸变压器;以上的独立变电站油浸变压器;2 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3 充可燃油并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充可燃油并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室。 设置在室内的油浸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设置在室内的油浸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关室,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3.9 气体灭火系统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215、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1 国家、省级或人口超过国家、省级或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内的微波机万的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室;2 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内的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内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长途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3 两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内的程控交两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内的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

216、令转接点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4 中央及省级公安、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中央及省级公安、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内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内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5 A、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纸)介质库;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3.9 气体灭火系统 6 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内建筑面积不小于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20m2的音像制品的音像制品库房;库房;7 国家、省级或藏书量超过国家、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内的特藏库;中央万

217、册的图书馆内的特藏库;中央和省级档案馆内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大、中型博物馆内的和省级档案馆内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大、中型博物馆内的珍品库房;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珍品库房;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8 其他特殊重要设备室。其他特殊重要设备室。 注:注:1 本条第本条第1、4、5、8款规定的部位,可采用细水雾灭火款规定的部位,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系统。 当有备用主机和备用已记录磁(纸)介质,且设置在不同建当有备用主机和备用已记录磁(纸)介质,且设置在不同建筑内或同一建筑内的不同防火分区内时,本条第筑内或同一建筑内的不同防火分区内时,本条第5款规定的部位可款规定的部位可采用预作用自动喷水

218、灭火系统。采用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3.10 泡沫灭火系统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罐容量大于单罐容量大于1000m3的固定顶罐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固定顶罐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2 罐壁高度小于罐壁高度小于7m或容量不大于或容量不大于200m3的储罐可采用移动式泡的储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沫灭火系统;3 其他储罐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其他储罐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4 石油库、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工程中甲、乙、丙类液体储石油库、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

219、工程中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等标准的规定。等标准的规定。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3.11 厨房灭火装置 餐厅建筑面积大于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

220、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应根据其实际用途、预期的火灾特性和建筑空间特性,发建筑应根据其实际用途、预期的火灾特性和建筑空间特性,发生火灾后的危害等因素设置合适的报警设施。生火灾后的危害等因素设置合适的报警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考虑保护对象的火灾危险性、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考虑保护对象的火灾危险性、空间的大小与高度和环境条件、保护对象的火灾特性与体量、建筑间的大小与高度和环境条件、保护对象的火灾特性与体量、建筑内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需要。内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需要。建筑内需要

221、早期报警或提醒人员疏散的场所均应设置火灾自动建筑内需要早期报警或提醒人员疏散的场所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报警系统,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气体报警装置。建筑内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合理、布置位置符合安全使用和便于建筑内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合理、布置位置符合安全使用和便于控制的要求。控制的要求。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制的制

222、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卷烟仓的卷烟仓库;库;3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 图书或文物的珍

223、藏库,每座藏书超过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的档案馆;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 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6 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个的体育馆;育馆;7 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

224、用房等场所,老年人建筑,任一层建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筑面积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房楼和手术部等;8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 净高大于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10 电子信息系

225、统的主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房间;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房间;11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库房和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营业厅;的营业厅; 12 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13 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等需与火

226、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场所或部位。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住宅、可燃气体报警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

227、时,公共部位应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置或应急广播。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警装置。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防烟设施 建筑内设置的防排烟系统应能有效控制建筑内的火灾烟气流动与建筑内设置的防排烟系统应能有效控制建筑内的火灾烟气流动与蔓延,并应能使建筑内的环境条件满足人员的安全疏散需要。任蔓延,并应能使建筑

228、内的环境条件满足人员的安全疏散需要。任何建筑均应考虑排烟措施。何建筑均应考虑排烟措施。设计中应明确排烟的位置、排烟方式和设施。采用自然排烟时,设计中应明确排烟的位置、排烟方式和设施。采用自然排烟时,应根据不同部位,能保证有效的排烟面积不小于规范规定或计算应根据不同部位,能保证有效的排烟面积不小于规范规定或计算值。应严格确定加压送风的防烟部位及其余压控制措施,确保安值。应严格确定加压送风的防烟部位及其余压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疏散和避难。全疏散和避难。防烟分区应与建筑内的实际火灾情形和空间特性相适应,能够保防烟分区应与建筑内的实际火灾情形和空间特性相适应,能够保证有效控制烟气蔓延区域。证有效控制烟气

229、蔓延区域。与排烟系统合用的通风系统能够保证火灾时的排烟要求。管道排与排烟系统合用的通风系统能够保证火灾时的排烟要求。管道排烟系统中采取了防止火灾或烟气蔓延的有效措施。防排烟设施应烟系统中采取了防止火灾或烟气蔓延的有效措施。防排烟设施应具有保证其在火灾时正常动作的技术措施。具有保证其在火灾时正常动作的技术措施。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5.1 防烟设施 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

230、间)。建筑高度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 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2 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8.5.2 厂房、仓

231、库排烟 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多的地上房间;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 2 建筑面积大于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生产车间;的丁类生产车间; 3 占地面积大于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的丙类仓库; 4 高度大于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库)房内长度大于的高层厂(库)房内长度大于20m的的疏散疏散走道,走道,其他厂(库)房内长度大于其他厂(库)房内长度大于40m的疏

232、散走道。的疏散走道。返回目录八、消防设施八、消防设施民用建筑、地下排烟 8.5.3 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歌舞娱乐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放映游艺场所; 2 中庭;中庭; 3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

233、m2且且可燃物较多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的地上房间; 5 建筑内长度大于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的疏散走道。8.5.4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返回目录九、供暖通风空调九、供暖通风空调有爆炸危险场所9.1.2 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

234、前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应经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9.1.3 为甲、乙类厂房服务的送风设备与排风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为甲、乙类厂房服务的送风设备与排风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通风机房内,且排风设备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同一通通风机房内,且排风设备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风机房内。9.1.4 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应

235、循环使用。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返回目录九、供暖通风空调九、供暖通风空调供暖方式9.2.1 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应超过82.5。输煤廊的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输煤廊的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130。9.2.2 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9.2.3 下列厂房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供暖:下列厂房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供暖: 1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气、粉尘或纤维与供暖管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

236、气体、蒸气、粉尘或纤维与供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能引起燃烧的厂房;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能引起燃烧的厂房; 2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汽的作用能引起自燃、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汽的作用能引起自燃、爆炸或产生爆炸性气体的厂房。爆炸或产生爆炸性气体的厂房。返回目录九、供暖通风空调九、供暖通风空调管道布置9.2.5 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大于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大于100时,不应小于时,不应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材料隔热; 2 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大

237、于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大于100时,不应小于时,不应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材料隔热。9.2.6 建筑内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内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应采用不燃材料;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应采用不燃材料; 2 对于其他建筑,宜采用不燃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对于其他建筑,宜采用不燃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返回目录九、供暖通风空调九、供暖通风空调系统布置9.3.1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横向宜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不宜超过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横向宜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不宜超过5层。当管道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或

238、防火阀时,管道布置可不受此限制。竖层。当管道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或防火阀时,管道布置可不受此限制。竖向风管应设置在管井内。向风管应设置在管井内。9.3.2 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险的房间隔墙。9.3.3 甲、乙、丙类厂房内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当水平或竖向甲、乙、丙类厂房内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当水平或竖向送风管在进入生产车间处设置防火阀时,各层的水平或竖向送风管可合送风管在进入生产车间处设置防火阀时,各层的水平或竖向送风管可合用一个送风系统。用一个送风系统。返回目录九、供暖通风空调九、

239、供暖通风空调有爆炸危险场所9.3.4 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时,可采用普通型的通风设备。管上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时,可采用普通型的通风设备。9.3.5 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对于遇水可能形成爆炸的粉尘,严禁采用湿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对于遇水可能形成爆炸的粉尘,

240、严禁采用湿式除尘器。式除尘器。9.3.6 处理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除尘器、排风机的设置应与其他普通型处理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除尘器、排风机的设置应与其他普通型的风机、除尘器分开设置,并宜按单一粉尘分组布置。的风机、除尘器分开设置,并宜按单一粉尘分组布置。返回目录九、供暖通风空调九、供暖通风空调防爆泄压措施9.3.8 净化或输送有爆炸危险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或管道,均净化或输送有爆炸危险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或管道,均应设置泄压装置。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应设置泄压装置。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系统的负压段上。9.3.9 排除有燃烧

241、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列规定: 1 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 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3 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不应暗设。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不应暗设。返回目录九、供暖通风空调九、供暖通风空调9.3.11 防火阀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的防火阀:

242、 1 穿越防火分区处;穿越防火分区处;2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3 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4 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5 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返回目录九、供暖通风空调九、供暖通风空调风管材料9.3.14 除下列情况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除下列情况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材料: 1 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材料;接触

243、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材料; 2 体育馆、展览馆、候机(车、船)建筑(厅)等大空间建体育馆、展览馆、候机(车、船)建筑(厅)等大空间建筑,单、多层办公建筑和丙、丁、戊类厂房内通风、空气调节系筑,单、多层办公建筑和丙、丁、戊类厂房内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当不跨越防火分区且在穿越房间隔墙处设置防火阀时,统的风管,当不跨越防火分区且在穿越房间隔墙处设置防火阀时,可采用难燃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返回目录九、供暖通风空调九、供暖通风空调风管材料9.3.15 设备和风管的绝热材料、用于加湿器的加湿材料、消声设备和风管的绝热材料、用于加湿器的加湿材料、消声材料及其粘结剂,宜采用不燃材料,确

244、有困难时,可采用难燃材材料及其粘结剂,宜采用不燃材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难燃材料。料。 风管内设置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应与风机的启停联风管内设置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应与风机的启停联锁控制。电加热器前后各锁控制。电加热器前后各0.8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有高温、火源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有高温、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间的风管,均应采用不燃材料。等容易起火房间的风管,均应采用不燃材料。返回目录九、供暖通风空调九、供暖通风空调锅炉房9.3.16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燃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当采取机械通风时,机械气锅

245、炉房应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当采取机械通风时,机械通风设施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通风设施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油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燃油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3次次/h确定,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次/h确定;确定; 2 燃气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燃气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次/h确定,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次/h确定。确定。返回目录十、电气十、电气供电负荷10.1.1 下列建筑物、储罐

246、(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供电:1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返回目录十、电气十、电气10.1.2 供电负荷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的厂房(仓库);2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247、(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3 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4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5 座位数超过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的其他公共建筑。返回目录十、电气十、电气供电负荷10.1.3 除本规范第除本规范第10.1.1和和10.1.2条外的建筑物

248、、储罐(区)和条外的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等的消防用电,可按三级负荷供电。堆场等的消防用电,可按三级负荷供电。10.1.4 消防用电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消防用电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30s内供电。内供电。不同级别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同级别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计规范GB 50052的规定。的规定。返回目录十、电气十、电气10.1

249、.5 备用电源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2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 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返回目录十、电气十、电气配电10.1.6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

250、路,当建筑内的生产、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10.1.7 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越防火分区。10.1.8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

251、电箱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返回目录十、电气十、电气10.1.10 配电线路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

252、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2 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3 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

253、缘类不燃性电缆。返回目录十、电气十、电气10.2.2 架空电力线返回目录十、电气十、电气10.2.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 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的厂房(仓库);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筑;3 座位数超过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254、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的其他公共建筑;4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返回目录十、电气十、电气10.3.1 疏散照明除建筑高度小于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55、、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3 建筑面积大于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5 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返回目录十、电气十、电气照度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

256、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 lx; 2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 lx;对于;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 lx; 3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

257、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返回目录十、电气十、电气照度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10.3.5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安

258、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 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返回目录十、电气十、电气10.3.6 视觉连续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259、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1 总建筑面积大于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m2的展览建筑;的展览建筑;2 总建筑面积大于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地上商店;的地上商店;3 总建筑面积大于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5 座位数超过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育馆、会堂或礼堂;6 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的候车、侯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候车

260、、侯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天津泰达悦海投资有限公司客房楼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泰达滨海新都市售楼处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德国7层木结构住宅建筑外观与内部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轻型木结构体系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耐火性能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胶合木柱耐火试验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胶合木梁耐火试验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木骨架组合墙体建筑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高度不大于建

261、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办的办公建筑和丁、戊类厂房(库房)的房间隔墙和非承重外墙可采用公建筑和丁、戊类厂房(库房)的房间隔墙和非承重外墙可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其他建筑的非承重外墙不得采用木骨架组合墙木骨架组合墙体,其他建筑的非承重外墙不得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体;2 墙体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墙体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级;3 木骨架组合墙体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表木骨架组合墙体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表11.0.2的规定,的规定,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GB/

262、T 50361的规定。的规定。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11.0.3 建筑规模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11.0.4 层数老年人建筑的住宿部分,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活动老年人建筑的住宿部分,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活动场所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场所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商店、体育馆、丁、戊类厂房(库房)应采用单层木结构建商店、体育馆、丁、戊类厂房(库房)应采用单层木结构建筑。筑。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胶合木体育馆北京胶合木屋架游泳馆北京胶合木屋架游泳馆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胶合木体育

263、馆都江堰向峨小学都江堰向峨小学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防火分隔11.0.5 除住宅建筑外,建筑内发电机间、配电间、锅炉间的设除住宅建筑外,建筑内发电机间、配电间、锅炉间的设置及其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置及其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4.12条第条第5.4.15条和第条和第6.2.3条第条第6.2.6条的规定。条的规定。11.0.6 设置在木结构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发电机间、配电设置在木结构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发电机间、配电间、锅炉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间、锅炉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不宜开设与室

264、内相通的门、窗、洞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不宜开设与室内相通的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可开设一樘不直通卧室的单扇乙级防火门。机口,确需开设时,可开设一樘不直通卧室的单扇乙级防火门。机动车库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动车库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60m2。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11.0.7 疏散距离、百人宽度指标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11.0.10 防火间距民用木结构建筑之间及其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民用木结构建筑之间及其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表11.0.10的规定。的规定。民用木结构建筑与厂房(仓库)等建筑的防火间距、木结构厂民用木结构建筑与厂房

265、(仓库)等建筑的防火间距、木结构厂房(仓库)之间及其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房(仓库)之间及其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第3、4章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规定。章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规定。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11.0.12 组合建造木结构建筑与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砌体结构等其他结构类型组合木结构建筑与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砌体结构等其他结构类型组合建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建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竖向组合建造时,木结构部分的层数不应超过竖向组合建造时,木结构部分的层数不应超过3层并应设置在建筑层并应设置在建筑的上部,木结构部分与其他结构部

266、分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上部,木结构部分与其他结构部分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的不燃性楼板分隔。燃性楼板分隔。 水平组合建造时,木结构部分与其他结构部分宜采用防火墙分隔;水平组合建造时,木结构部分与其他结构部分宜采用防火墙分隔;2 当木结构部分与其他结构部分之间按本条第当木结构部分与其他结构部分之间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了防火款的规定进行了防火分隔时,木结构部分和其他部分的防火设计,可分别执行本规范对木结分隔时,木结构部分和其他部分的防火设计,可分别执行本规范对木结构建筑和其他结构建筑的规定;其他情况,建筑的防火设计应执行本规构建筑和其他结构建筑的规定;其他情况,建筑的防火设计应执行

267、本规范有关木结构建筑的规定;范有关木结构建筑的规定;返回目录十一、木结构建筑十一、木结构建筑组合建造3 室内消防给水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体积或层数和用途按室内消防给水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体积或层数和用途按本规范第本规范第8章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确定,室外消防给水章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确定,室外消防给水应按本规范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规定确定。应按本规范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规定确定。报警设施11.0.13 总建筑面积大于总建筑面积大于1500m2的木结构公共建筑应设置火的木结构公共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木结构住宅建筑内应设置火灾探测与报警装灾自动报警系统,木结构住宅建筑内应设置火

268、灾探测与报警装置。置。返回目录十二、城市交通隧道十二、城市交通隧道概述国内外发生的隧道火灾均表明,隧道特殊的火灾环境对人员逃国内外发生的隧道火灾均表明,隧道特殊的火灾环境对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是一个严重的挑战,而且火灾在短时间内就能对生和灭火救援是一个严重的挑战,而且火灾在短时间内就能对隧道设施造成很大的破坏。有限的逃生和救援条件,要求对隧隧道设施造成很大的破坏。有限的逃生和救援条件,要求对隧道采取与地面建筑不同的防火措施。道采取与地面建筑不同的防火措施。由于国家对地下铁道的防火设计要求已有标准,而管线隧道、由于国家对地下铁道的防火设计要求已有标准,而管线隧道、电缆隧道的情况与城市交通隧道有一定

269、差异,本规范主要根据电缆隧道的情况与城市交通隧道有一定差异,本规范主要根据国内外隧道情况和相关标准,确定了城市交通隧道的通用防火国内外隧道情况和相关标准,确定了城市交通隧道的通用防火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返回目录十二、城市交通隧道十二、城市交通隧道概述隧道的用途及交通组成、通风情况决定了隧道可燃物数量与种隧道的用途及交通组成、通风情况决定了隧道可燃物数量与种类、火灾的可能规模及其增长过程和火灾延续时间,影响隧道发类、火灾的可能规模及其增长过程和火灾延续时间,影响隧道发生火灾时可能逃生的人员数量及其疏散设施的布置;生火灾时可能逃生的人员数量及其疏散设施的布置;隧道的环境条件和隧道长度等决定了消防救

270、援和人员的逃生难隧道的环境条件和隧道长度等决定了消防救援和人员的逃生难易程度及隧道的防烟、排烟和通风方案;易程度及隧道的防烟、排烟和通风方案;隧道的通风与排烟等因素又对隧道中的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影隧道的通风与排烟等因素又对隧道中的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影响很大。响很大。隧道设计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条件后,合理确定防火要求。隧道设计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条件后,合理确定防火要求。返回目录十二、城市交通隧道十二、城市交通隧道12.1.2 隧道分类单孔和双孔隧道应按其封闭段长度和交通情况分为一、二、三、单孔和双孔隧道应按其封闭段长度和交通情况分为一、二、三、四类,并应符合表四类,并应符合表12.1.2的规

271、定。的规定。返回目录十二、城市交通隧道十二、城市交通隧道12.1.3 耐火极限隧道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隧道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二类隧道和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其承重结构体耐火一、二类隧道和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其承重结构体耐火极限的测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极限的测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对于一、二类隧道,火的规定;对于一、二类隧道,火灾升温曲线应采用本规范附录灾升温曲线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第第C.0.1条规定的条规定的RABT标准升温标准升温曲线,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曲线,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00h和和1.50h;对于通行机动车的;对于通行机动车的三类

272、隧道,火灾升温曲线应采用本规范附录三类隧道,火灾升温曲线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第第C.0.1条规定的条规定的HC标准升温曲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标准升温曲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2 其他类别隧道承重结构体耐火极限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其他类别隧道承重结构体耐火极限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第 1 部分:通用要求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的规定;对于三类隧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的规定;对于三类隧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对于四类,;对于四类,耐火极限不限。耐火极限不限。返回目录十二、城市交通隧道十二、城市交通隧道12.1.6 车辆疏散通行

273、机动车的双孔隧道,其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设置通行机动车的双孔隧道,其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底隧道宜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车行横通道水底隧道宜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宜为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宜为1000m1500m;2 非水底隧道应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车行横通非水底隧道应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不宜大于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不宜大于1000m;返回目录十二、城市交通隧道十二、城市交通隧

274、道12.1.6 车辆疏散3 车行横通道应沿垂直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相邻隧车行横通道应沿垂直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车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在双孔中间,并应直道;车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在双孔中间,并应直通隧道外;通隧道外;4 车行横通道和车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车行横通道和车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0m,净高,净高度不应小于度不应小于4.5m; 5 隧道与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隧道与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隔措施。返回目录十二、城市交通隧道十二、城市交通隧道12.1.7 人员疏散双孔隧道应设置人行

275、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双孔隧道应设置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人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人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宜人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人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宜为为250m300m;2 人行疏散横通道应沿垂直双孔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人行疏散横通道应沿垂直双孔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人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在双孔中间,并相邻隧道。人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在双孔中间,并应直通隧道外;应直通隧道外;3 人行横通道可利用车行横通道;人行横通道可利用车行横通道;返回目录十二、城市交通隧道十二、城市交通隧道12.1.7 人员疏

276、散4 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净高,净高度不应小于度不应小于2.1m;5 隧道与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隧道与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分隔措施,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单孔隧道宜设置直通室外的人员疏散门或独立避难所等避单孔隧道宜设置直通室外的人员疏散门或独立避难所等避难设施。难设施。 返回目录十二、城市交通隧道十二、城市交通隧道消防设施12.2.1 在进行城市交通的规划和设计时,应同时设计消防给在进行城市交通的规划和设计时,应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四类隧道和行人

277、或通行非机动车辆的三类隧道,可不水系统。四类隧道和行人或通行非机动车辆的三类隧道,可不设置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消防给水系统。12.2.4 隧道内应设置隧道内应设置ABC类灭火器。类灭火器。12.3.1 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隧道应设置排烟设施。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隧道应设置排烟设施。12.4.1 隧道入口外隧道入口外100m150m处,应设置隧道内发生火灾时处,应设置隧道内发生火灾时能提示车辆禁入隧道的警报信号装置。能提示车辆禁入隧道的警报信号装置。12.4.2 一、二类隧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行机动车一、二类隧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278、三类隧道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返回目录十二、城市交通隧道十二、城市交通隧道供电及其他12.5.1 一、二类隧道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三一、二类隧道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三类隧道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类隧道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12.5.4 隧道内严禁设置可燃气体管道;电缆线槽应与其他管道隧道内严禁设置可燃气体管道;电缆线槽应与其他管道分开敷设。当设置分开敷设。当设置10kV及以上的高压电缆时,应采用耐火极限及以上的高压电缆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不低于2.00h的防火分隔体与其他区域分隔。的防火分隔体与其他区域分隔。12.5.5 隧道内设置的各类消防设施均应采取与隧道内环境条件隧道内设置的各类消防设施均应采取与隧道内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明显的发光指示标志。相适应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明显的发光指示标志。返回目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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