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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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纳税申报培训电信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培训一、电信企业纳税申报办法有关征收管理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依据是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依据是: :总局总局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办法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办法( (公告公告20132013年第年第3232号)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公告公告20142014年第年第2626号)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电信企业汇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电信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总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浙国税发浙国税发【20142014】9898号号) )一、电

2、信企业纳税申报办法有关征收管理规定1、销售额规定(1)总机构的销售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和货物销售的销售额 (2)销售额为分支机构对外(包括向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接受方和本总机构、分支机构外的其他电信企业)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取得的收入和预收款收入一、电信企业纳税申报办法有关征收管理规定分支机构取得的应税货物销售收入不预交税款。分支机构取得的应税货物销售收入不预交税款。分支机构预收款概念为分支机构预收款概念为: :销售额不包括免税项目的销售额;预收款不包括免税项目销售额不包括免税项目的销售额;预收款不包括免税项目的预收款。的预收款。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

3、税服务申报不实的,由其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申报不实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按适用税率全额补征增值税。主管税务机关按适用税率全额补征增值税。公益特别号的差额征税规定公益特别号的差额征税规定一、电信企业纳税申报办法有关征收管理规定2 2、进项税额规定、进项税额规定(1(1)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是指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提供)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是指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和货物销售而购进货物、接受加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和货物销售而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2)2)分支机构提供电

4、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和货物销售而购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和货物销售而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担的增值税额 分支机构进项税额只核算和申报,但不得抵扣分支机构进项税额只核算和申报,但不得抵扣一、电信企业纳税申报办法有关征收管理规定3、税款计算办法(1)总机构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当期汇总销项税额当期汇总的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再扣除分支机构预缴的税款,就是总机构当季应纳的税款(2)应预缴税额=(销售额预收款)预征率,预征率为: %一、电信企业纳税申报办法有关征收管理规定4、纳税期限(1)总机构按季纳税申

5、报(2)分支机构按月纳税申报一、电信企业纳税申报办法有关征收管理规定5、发票管理 电信企业省级机构和市级分支机构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均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县(区)级分支机构需要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由市级分支机构统一领购。红字发票由市级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一、电信企业纳税申报办法有关征收管理规定6、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认定 电信企业浙江省分公司)为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其下属县(市、区)各分公司为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规定分别向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营业网点可不办理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认定。一、电信企业纳税

6、申报办法有关征收管理规定7 7、年度清算、年度清算 浙江省电信企业汇总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年度清算。浙江省电信企业汇总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年度清算。年度终了后年度终了后2525个工作日内,总机构应当计算分支个工作日内,总机构应当计算分支机构发生应税业务年度清算的应纳税额,并向主机构发生应税业务年度清算的应纳税额,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管税务机关报送 年度电信企业年度清算表年度电信企业年度清算表,40,40个工作日内向省局报送个工作日内向省局报送清算表清算表 一、电信企业纳税申报办法有关征收管理规定8、原销售货物留抵税额的处理 各分支机构应于6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意见,将

7、具体的留抵税额上报总机构,总机构将数据汇总后报税务机关统一抵扣。二、纳税申报规范1、纳税申报具体内容(1)普遍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年第32号公告号公告)一主一主5附附二、纳税申报规范(2)电信企业申报一主一主5附再加个附再加个电信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电信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二、纳税申报规范分支机构分支机构 纳税申报时应进行纳税申报时应进行ICIC卡抄报税,并对其增值税进卡抄报税,并对其增值税进项发票项发票认证信息清单认证信息清单、ICIC卡卡报税信息清单报税信息清单和

8、其他合法扣税凭证和其他合法扣税凭证抵扣信息清单抵扣信息清单进行审进行审核盖章,以确保进销项的真实性。核盖章,以确保进销项的真实性。 申报结束后,各分支机构应将其申报结束后,各分支机构应将其增值税纳税申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报表主表和附表、主表和附表、报税信息清单报税信息清单、认证认证信息清单信息清单、抵扣信息清单抵扣信息清单(有需要的该表(有需要的该表应填报),连同应填报),连同电信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电信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纳税信息传递单一并报送总机构作为其计算增一并报送总机构作为其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依据。值税应纳税额的依据。二、纳税申报规范总机构总机构 总机构应当在开具增值税

9、专用发票的次月申报总机构应当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次月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 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申请稽核比对。 总机构汇总的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在季总机构汇总的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在季度终了后的第一个申报期内申报抵扣。度终了后的第一个申报期内申报抵扣。 申报期结束主管税务关要进行申报期结束主管税务关要进行“ “一窗式一窗式” ”票表票表比对比对三、具体申报表讲解1、分支机构申报讲解2、总机构申报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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