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筑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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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与工程监理合同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概述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概述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概念(一)概念 指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的任务,与指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的任务,与承包人订立的关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工程承包人订立的关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发包人接受该建设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的。建设,发包人接受该建设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的。 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注意:监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注意:监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第一,合同

2、的标的物一般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第一,合同的标的物一般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 指土木建设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指土木建设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居民个人为建住宅用房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承揽通讯线路等。居民个人为建住宅用房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而非建设工程合同。合同,而非建设工程合同。第二,合同的主体应具备相应的条件。第二,合同的主

3、体应具备相应的条件。第三,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性第三,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性第四,建设工程合同的要式性。第四,建设工程合同的要式性。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1 1、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就整个建设工程合同从勘察、设发包人与承包人就整个建设工程合同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签订计到施工签订总承包总承包协议,由协议,由承包方承包方对整个建设工程对整个建设工程负责。负责。2 2、分项工程承包合同、分项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合同,发包人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合同,实行平等发包。各承包人分别与发包人产生债权、债实行平等发包。各承包人分别与发

4、包人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并仅对务关系,并仅对自己自己承包的承包的部分部分向发包人向发包人负责负责。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订立(一)建设工程的分包与转包(一)建设工程的分包与转包分包是指工程的承包人(含勘察人、设计人、施工分包是指工程的承包人(含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经发包人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人)经发包人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部分工作交给工作交给第第三人三人完成的行为。完成的行为。 转包是指施工单位以赢利为目的,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是指施工单位以赢利为目的,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其他的施工单位,转包给其他的施工单位,不不对工程对工程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的行为。行为。 我国

5、法律我国法律禁止禁止建设工程合同的建设工程合同的转包转包。(二)分包的特别生效要件 1 1、工程分包须、工程分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经过发包人的同意。2 2、建设工程、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3 3、分包人须具备相应、分包人须具备相应建设资质条件建设资质条件,且只能分包一次。,且只能分包一次。 (三)分包关系中的责任承担分包人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连带责任。责任。(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合同相对性的突破。)第二节建设工程合

6、同的一般效力一、承包人的义务一、承包人的义务(一)承包人的容忍义务(一)承包人的容忍义务(277)(277)(二)承包人的通知义务(二)承包人的通知义务(278278) 在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进在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进行检查。怠于通知或未及时通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行检查。怠于通知或未及时通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人承担。(三)依法、按约施工及交付工作成果(三)依法、按约施工及交付工作成果(281281)二、发包人的义务(一)发包人的协助义务(一)发包人的协助义务(283283)提供相关材料、设备、场地、资金、资料提供相关材料、设备、场地、资金、资料 (二

7、)对工程的验收义务(二)对工程的验收义务(279279)验收依据:验收依据:1、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图纸及说明书。2、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3、质量检验标准。、质量检验标准。(三)支付价款并接收建设工程的义务(三)支付价款并接收建设工程的义务(286)(286)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

8、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82282条条第三节建设勘察设计合同一、勘察设计合同的概念和内容一、勘察设计合同的概念和内容(一)概念(一)概念指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或承包人与勘察人、指建设工程的发包

9、人或承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之间订立的,由勘察人、设计人完成设计人之间订立的,由勘察人、设计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工作,发包人或承包人支一定的勘察、设计工作,发包人或承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付相应价款的合同。(二)主要内容(二)主要内容(274274条)条)提交勘察或者设计基础资料、设计文提交勘察或者设计基础资料、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勘察、设计的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的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费用;勘察、设计费用;其他协作条件。其他协作条件。二、勘察设计合同双方当事人责任的承担二、勘察设计合同双方当事人责任的承担(一)发包人的责任(一)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则应严守合同

10、的规定,不得随发包人则应严守合同的规定,不得随意更改勘察、设计内容,并应按合同约定,意更改勘察、设计内容,并应按合同约定,合同、准确、及时地提供勘察、设计所需合同、准确、及时地提供勘察、设计所需要的资料、工作条件等。要的资料、工作条件等。 (二)勘察人、设计人的责任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1 1、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没有达到合、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没有达到合同的要求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标准)同的要求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标准)2 2、勘察人、设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勘察人、设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致使工作拖延的。勘

11、察、设计文件,致使工作拖延的。第四节建设施工合同第四节建设施工合同一、建设施工合同的一、建设施工合同的概述概述(一)概念(一)概念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建筑施工、(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明确相互权利、,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义务的协议。(二)(二)依据和条件依据和条件1 1、依据、依据1 1)合同法)合同法2 2)建筑法)建筑法3 3)招投标法)招投标法4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内容5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

12、范文本2 2、条件、条件1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 2)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4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5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6 6)建筑场地、水源、电源、气源及运输道路已具备或)建筑场地、水源、电源、气源及运输道路已具备或在开工前完成等。在开工前完成等。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1 1、工程范围

13、;、工程范围;2 2、建设工期;、建设工期;3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 4、工程质量;、工程质量;5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6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 8、拨款和结算;、拨款和结算;9 9、竣工验收;、竣工验收;10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11 11、相互协作条款。、相互协作条款。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n(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n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建设部

1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年12月月24日颁布日颁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n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和工程质量保修书。览表和工程质量保修书。n 协议书是施工合同文本中总纲性的文件,规定了合协议书是施工合同文本中总纲性的文件,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双方最主要的权利义务。同当事人双方最主要

15、的权利义务。n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承发包双方的权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利义务作出的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了修改、补充或取消,双方都必须履行。作了修改、补充或取消,双方都必须履行。n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所作的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所作的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专用条款的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专用条款的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当事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明确或者对通用条款由当事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明确或者对通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进行修改、补充。n 附件则是

16、对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附件则是对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n(二)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二)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n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原合同条件进行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原合同条件进行修订,于修订,于2000年年2月月23日联合颁布修改后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日联合颁布修改后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n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分为通用合同条款和专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分为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用合同条款两部分。n通用条款有二十二大部分共通用条款

17、有二十二大部分共60个条款、个条款、220个子款;个子款;n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n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n根据规定,凡列入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的大中型根据规定,凡列入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应使用水利水电工程,应使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土建工

18、程施工合同条件条件,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其中,通用,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其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专用合同条款则应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专用合同条款则应按其条款编号和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按其条款编号和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除专用合同条款中所列编号的条款外,通用合补充。除专用合同条款中所列编号的条款外,通用合同条款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得更动。若确因工程的特殊同条款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得更动。若确因工程的特殊条件需要变更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时,应按工程建设条件需要变更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时,应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隶属关系报送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

19、和国项目管理的隶属关系报送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等(财政部、建设部、铁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九部委)九部委于于2007年年11月月1日联合发布日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自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自2008年年5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主要适用于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主要适用于具

20、有一定规模的政府投资项目,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政府投资项目,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的工程施工招标。(一)概(一)概述述(二)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二)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务(三)施工进度和工(三)施工进度和工期期 (四)施工质量和检验(四)施工质量和检验 (五)其他内容(五)其他内容(六)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七)争议的解决决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一)概述(一)概述1.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简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简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

21、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构成,且附有合同协议书、履约担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构成,且附有合同协议书、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等保和预付款担保等3个格式文件。个格式文件。 通用合同条款是以发包人通用合同条款是以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管理委托监理人管理工程合同工程合同的模式设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区别于由的模式设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区别于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直接进行约定和操作的合同管理模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直接进行约定和操作的合同管理模式。通用合同条款同时适用于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式。通用合同条款同时适用于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n具体条款共分具体条款共分24个方面的问题:个方面的问题:n发包人

22、义务,监理人,承包人,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义务,监理人,承包人,材料和工程设备n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交通运输,测量放线,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交通运输,测量放线,n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进度计划,开工和竣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进度计划,开工和竣工工n暂停施工,工程质量,试验和检验,变更,暂停施工,工程质量,试验和检验,变更,n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任n保险,不可抗力,违约,索赔,争端的解决。保险,不可抗力,违约,索赔,争端的解决。 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的行业特点,国务院有关行业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的行业特点,

23、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主管部门在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专用合同条款条款”时,可对时,可对“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进行补充、细化,除除“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明确明确“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2.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相互说明。但是这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相互说明。但是这些文件有时会产生

24、冲突或含义不清。除专用合同条款些文件有时会产生冲突或含义不清。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其他合同文件。(二)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二)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1. 发包人义发包人义务务2. 承包人义承包人义务务3

25、. 监理监理人人4. 承包人项目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理1. 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义务(1)遵守法律)遵守法律(2)发出开工通知)发出开工通知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3)提供施工场地)提供施工场地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4)应协助办理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应协助办理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5)组织设计交底)组织设计交底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

26、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6)支付合同价款。)支付合同价款。(7)组织竣工验收。)组织竣工验收。(8)其他义务)其他义务。(二)(二)承包人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负责工程的建造施工。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负责工程的建造施工。(1)遵守法律。)遵守法律。(2)依法纳税。)依法纳税。(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完成各项承包工作。(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27、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8)为他人提供方便。)为他人提供方便。(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工程的维护和照管。(10)其他义务)其他义务。3. 监理人监理人监理人是指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理人是指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发出的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

28、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任命通知承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更换时,应在调离时,应在调离14天前通知承包人。总天前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通知承包人。(3) 监理人员监理人员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总监

29、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多项监理工作。2)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权利。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可向总监理工

30、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应由总监理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4) 监理人的指示监理人的指示1)监理人应按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监理人应按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约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定

31、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3)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人的正式指示。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32、,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被授权的监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人员处取得指示。5)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5)商定或确定)商定或确定 按照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商定或按照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

33、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程序对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程序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

34、果执行。监理机构的产生监理人监理人总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发包人发出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前开工通知前通知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任命任命更换更换总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承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与总监理工程师具示,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同等效力有同等效力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48小时内确认、更改小时内确认、更改或撤销或撤销授权授权发包人同意后发包人同意后在调离前在调离前监理人的指示监理人的指示监理人监理人指示应签章指示应签章紧急情况下签紧急情况下签发临时书面指发临时书面指示示书面书面形式形式项目项目经理经理在回执在回执上签署上签

35、署姓名姓名和收到和收到时间时间指令指令通知通知生效生效承包承包人人执行执行指令指令承包人承包人24小时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监理人24小小时内未答复时内未答复的的书面确认函书面确认函视为监理人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的正式指示费用增加和(或)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工期延误发包发包人人承担承担监理人未能及时发监理人未能及时发出指示、指示延误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或指示错误4. 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的产生和更换)项目经理的产生和更换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

36、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2)项目经理的职责)项目经理的职责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的指示,负责组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织合同工程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

37、措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3)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4)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项目经理的更换承包人承包人需更换需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书面形式

38、书面形式发包人发包人和监理和监理人人同意同意后更后更换换后任后任继续继续行使行使职权职权履行履行义务义务要求承要求承包人包人更换不更换不称职的称职的项目经项目经理或其理或其他人员他人员通知通知提前提前14天天1、进度计划2、开工3、工期延误4、暂停施工5、竣工验收(三)施工进度和工期(三)施工进度和工期1. 进度计划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条款

39、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得到批准。2. 开工开工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同意。进度计划及调整3. 工期延误工期延误(1)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发包人的工期延误(2)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承包人的工期延误(4)工期提前工期提前3. 工期延误工期延误(1)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

40、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理利润:l l)增加合同工作内容。)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3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4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5 5)提供图纸延误。)提供图纸延误。6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41、。)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2)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费用。 由于承

42、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支付逾期竣工竣工违约违约金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不免除承包人承包人完成完成工程及工程及修补缺陷修补缺陷的的义务。义务。(4)工期提前工期提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取加

43、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 发包人发包人应应承担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费用,并向承包人,并向承包人支付支付专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奖金。 4. 暂停施工暂停施工(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5)暂停施工持续)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的处理办法天以上的处理办法(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2)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

44、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3)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4)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5)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暂暂停停施施工工(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监理人

45、暂停施工指示1)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保障。2)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发生暂停施工的紧急情况,且监理人)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发生暂停施工的紧急情况,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

46、书面请求后监理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书面请求后的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暂停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暂停施工请求。施工请求。(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1)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理人指定的期限内

47、复工。2)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5)暂停施工持续)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的处理办法天以上的处理办法 1)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外,承包人可向监理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

48、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按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按有关变更条款的约定视为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有关变更条款的约定视为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违约,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程,可视为发包人违约,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2)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

49、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5.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条件)工程竣工条件1)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

50、合合同要求;合合同要求;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2)竣工验收过程)竣工验收过程 1)监理人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监理人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28

51、天内通知承包人。天内通知承包人。2)监理人认为己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监理人认为己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28天内验收。天内验收。3)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证书。4)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作或进行补救处理,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

52、重作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发包人在收到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

53、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四)施工质量和检验(四)施工质量和检验1.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因发包人原因

54、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2. 施工过程中的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检查(1)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的质量检查。(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的质量检查。3. 隐蔽工程的检查隐蔽工程的检查(1)通知监理人检查。

55、)通知监理人检查。(2)监理人未到场检查。可自行覆盖,并做记录报送监理,监理)监理人未到场检查。可自行覆盖,并做记录报送监理,监理签字确认。签字确认。(3)监理人重新检查。监理对质量有疑问的,可打孔或揭开检查。)监理人重新检查。监理对质量有疑问的,可打孔或揭开检查。发包人承担费用和工期延误。发包人承担费用和工期延误。4.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1)承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验收。)承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和产品合格证书;材料抽查;设备检测。查验材料合格证和产品合格证书;材料抽查;设备检测。(2)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验收。)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56、的验收。(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任何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未经监理人同意,任何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期相应提前。(2)缺陷责任)缺陷责任1)承包

57、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2)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己接收使用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己接收使用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3)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合格为止。3)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经查明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经查明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

58、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经查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经查验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并支验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付承包人合理利润。4)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所需费用由缺陷责任方承担。托其他人修复,所需费用由缺陷责任方承担。(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延长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

59、检验和修复的,发包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超过2年。年。(4)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在缺陷责任期(或延长的期限)终止后在缺陷责任期(或延长的期限)终止后14天内,由监理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剩余的质量保证金。(5)保修责任)保修责任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60、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期相应提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质量保修范围与期限应遵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质量保修范围与期限应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各建设行业有关工程建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各建设行业有关工程建筑物与工程设备保修范围与期限的具体规定。物与工程设备保修范围与期限的具体规定。(五)其他内容(五)其他内容1. 安全施工安全施工(1 1)发包人

61、的施工安全责任)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1 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授权监理人检查承包人安,授权监理人检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2)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3)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62、损失: 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和财产损失。(2)承包人的施工)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安全责任1 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作的指示,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全工作内容,编制编制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措施计划计划报送监理

63、人审批。报送监理人审批。2 2)承包人应加强)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3 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教育,并

64、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4 4)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人审批。承包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5 5)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

65、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6 6)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7 7)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2. 专利技术专利技术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

66、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

67、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3. 化石、文物化石、文物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68、,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5.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6. 不可抗不可抗力力7. 保保险险8. 工程分包工程分包6.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

69、人,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28天内提交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

70、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 1)永久工程,包括己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永久工程,包括己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 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相关费用。(4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

71、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但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的,不免除其责任。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

72、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撤离施工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

73、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解除后的付款,参照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由监理人商合同解除后的付款,参照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定或确定。7. 保险保险(1)工程保险)工程保险(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3)人身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险(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 (5)其他保险)其他保险8. 工程分包工程分包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用合同条款

74、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六)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1. 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约的情)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形(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理 (3)合同解除后的估价、付款和结)合同解除后的估价、付款和结清清 2. 发包人违发包人违约约(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情形(2)对发包人违约的处)对发包人违约的处理理(3)解除合同后的付)解除合同后的付款款(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75、 1 1)承包人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承包人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 2)承包人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承包人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 3)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 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

76、同约定的工作,已)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 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6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己停止履)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己停止履行合同。行合同。 7 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

77、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己停止履行合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己停止履行合同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同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 承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承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 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28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

78、行为的,发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托其他承包人施工。 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 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3)合

79、同解除后的估价、付款和结清。)合同解除后的估价、付款和结清。合同解除后,监理人应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的合同解除后,监理人应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的价值,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临时价值,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工程等的价值。 发包人应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发包人应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金额,包括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款金额,包括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索赔由于解除合同给发包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索赔由于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合同双方确认上述往来

80、款项后,出具最终结清人造成的损失。合同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后,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合同款项。双方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合同款项。双方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处理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处理。2. 发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1 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2 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于发包

81、人原因造成停工的。3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承包人无法复工的。4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行合同的。5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2)对发包人违约的处理)对发包人违约的处理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时,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止履行合同时,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

8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的28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监理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承包人暂停施工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承包人暂停施工2828天后,发包人仍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不纠正违约行为

83、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3)解除合同后的付款)解除合同后的付款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28天内向天内向承包人支付下列金额,承包人应在此期限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交要承包人支付下列金额,承包人应在此期限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交要求支付下列金额的有关资料和凭证:求支付下列金额的有关资料和凭证:1 1)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

84、作的价款。2 2)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还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还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包人所有。3 3)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金额。)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金额。4 4)承包人撤离施工场地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金额。)承包人撤离施工场地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金额。5 5)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6 6)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日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金额。)按合同

85、约定在合同解除日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金额。发包人应支付上述金额并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担保,但有发包人应支付上述金额并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担保,但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应偿还给发包人的各项金额。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应偿还给发包人的各项金额。(七)争议的解决(七)争议的解决1. 争议解决的一般原则争议解决的一般原则2. 争议评审争议评审 采用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的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争议评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争议评审组由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审组由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3

86、. 争议的法律解决争议的法律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履行地。诉讼主体的确定诉讼主体的确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纠纷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纠纷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工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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