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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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慧芳张慧芳博士博士宁波大学法学院宁波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基本制度与政策RealEstateBasicSystemandPolicy第三章第三章 城市房屋拆迁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制度和政策理制度和政策 本章内容本章内容第一节第一节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概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三节第三节 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 第四节第四节 现状与案例现状与案例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1 1、了解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及管理体制。、了解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及管理体制。2 2、熟悉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房屋拆迁纠

2、、熟悉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纷的处理,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3 3、掌握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方式与标准,、掌握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方式与标准,特殊情况下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特殊情况下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4 4、了解拆迁现状、了解拆迁现状第一节第一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概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概述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和特征一、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和特征 城市房屋拆迁是根据城市规划和专项工程建设需要以及当地政府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和迁移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原有房屋及其附属物,并由拆迁单位和个人对原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

3、补偿和安置的一系列活动。(仅适用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房屋拆迁具有强制性(二)房屋拆迁必须经过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三)房屋拆迁的条件是对被拆迁人给与合理的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是当今各级政府非常关注的工城市房屋拆迁是当今各级政府非常关注的工作,国家及省虽然对房屋的拆迁补偿有明确的要作,国家及省虽然对房屋的拆迁补偿有明确的要求,但各地执行不一,大多以房地产市场价格体求,但各地执行不一,大多以房地产市场价格体现补偿,掩盖了土地使用权价值。各地因城市房现补偿,掩盖了土地使用权价值。各地因城市房屋拆迁而引发的社

4、会矛盾日益突出,成为当地的屋拆迁而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成为当地的“热点热点”、“难点难点”和和“焦点焦点”,其核心是对被,其核心是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因此科学评估房地产价格,拆迁人的补偿问题。因此科学评估房地产价格,合理确定补偿金额,是决定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合理确定补偿金额,是决定拆迁工作顺利实施、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所在。 第一节第一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概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概述 二、基本规范二、基本规范 19911991年年3 3月月2222日国务院颁布了日国务院颁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

5、2001年年6 6月月1313日,国务院颁布第日,国务院颁布第305305号令,发布新的号令,发布新的城市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屋拆迁管理条例,并于,并于20012001年年1111月月1 1日正式实施日正式实施( (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拆迁条例拆迁条例) )。三、拆迁范围三、拆迁范围拆迁条例拆迁条例规定,房屋拆迁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规定,房屋拆迁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地域范围,主要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一是地域范围,主要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 二是物的范围,主要是指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二是物的范围,主要是指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 。 三是人的范围,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三是人的范

6、围,拆迁人和被拆迁人。 四、房屋拆迁相关主体与房屋拆迁程序四、房屋拆迁相关主体与房屋拆迁程序 (一)相关主体(一)相关主体拆迁管理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拆迁管理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与被拆迁房屋相关的其他主体:使用权人和抵与被拆迁房屋相关的其他主体:使用权人和抵押权人押权人拆迁单位:受委托实际进行拆迁的单位拆迁单位:受委托实际进行拆迁的单位 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四、四、房屋拆迁相关主体与房屋拆迁程序房屋拆迁相关主体与房屋拆迁程序 (二)房屋拆

7、迁程序(二)房屋拆迁程序确定拆迁计划和方案确定拆迁计划和方案申领拆迁许可证申领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拆迁公告确定拆迁方式确定拆迁方式签订拆迁协议签订拆迁协议实施拆迁实施拆迁第三讲之第四部分第三讲之第四部分 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 五、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五、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权利和义务 拆迁条例规定的房屋拆迁管理,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职权实施管理。 国家一级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管理职责是负责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 地方一级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其管理职责是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 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包括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批、延期拆迁的审批、拆迁委托合同的备案管理、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的发放、延长暂停期限的审批、拆迁裁决、受理强制拆迁的申请、建设项目转让的管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的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核、对拆迁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对接受委托拆迁的单位的资格认定等内容。 五、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续)五、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工商、公安、规划、司法、文化、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等,是拆迁的协管部门,其在拆迁管理中的职责是依照拆迁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

9、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 )的拆迁凭证。 A房地产管理部门 B被拆迁人 C房屋拆迁申请人 D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 答案:C 解析:根据题意,房地产管理部门、被拆迁人都不是拆迁的实施部门,不应选择;至于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如果不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不会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因此只有C是对的。第二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第二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两个问题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两个问题 第一,关于拆迁补偿标准问

10、题第一,关于拆迁补偿标准问题重置价格重置价格/重置价格结合成新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市场评估价格市场评估价格第二,对公共利益与强制拆迁关系认识的转变第二,对公共利益与强制拆迁关系认识的转变强制拆迁应否以公共利益为前提强制拆迁应否以公共利益为前提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公共利益通过程序规则防止通过程序规则防止“公共利益公共利益”被滥用被滥用房屋重置价格:房屋重置价格:是指在当前的建筑技术、工艺水平、建材价格、运输费用和人工费用情况下,重新购建与原有房屋结构、式样、质量、功能基本相同的房屋所需的费用。是估价中运用成本法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关键步骤之一 。市场评估价格:市场评估价格: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

11、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二节第二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 一、房屋拆迁补偿制度一、房屋拆迁补偿制度 (一)拆迁补偿的概念 所谓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因拆除、迁建被拆迁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使被拆迁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被拆迁人的一定的经济赔偿。(二)拆迁补偿的对象、范围和标准 1、拆迁补偿的对象 拆迁补偿的对象是产权人或称为所有权人(注意不是使用人)。拆迁条例规定的所有权人包括两种代管人:一种是私有房屋的代管人,即私房的产权人不在本地或者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委托的全权代理人。另一种是国家授权的国家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即房地

12、产管理局。 第二节第二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 一、房屋拆迁补偿制度一、房屋拆迁补偿制度(二)拆迁补偿的对象、范围和标准(续) 2、拆迁补偿的范围 拆迁补偿的范围是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但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给予适当补偿。 3、拆迁补偿的标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用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等因素”包含被拆迁房屋成新程度、权益状况、建筑结构形式、使用率、楼层、朝向等 第二节第二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 一、房屋拆迁

13、补偿制度一、房屋拆迁补偿制度 (三)拆迁补偿的形式 1、产权调换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货币补偿所谓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3、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 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部分采取产权调换、部分采取作价补偿。 ( (十十) )第二节第二节城

14、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 二、房屋拆迁安置二、房屋拆迁安置(一)拆迁安置的含义与对象 拆迁安置是拆迁人因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而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所作的用房安排处置。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具有正式户口的公民和在拆迁范围内具有营业执照或者正式办公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使用人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是使用人的法定权利。 拆迁安置的对象分为两种:一是指公民;二是指法人。 拆迁人对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可以实行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临时安置是指在一次安置有困难时,拆迁人为被拆迁房屋使用人提供临时过渡用房或由被拆除房屋使用

15、人自行寻找房屋过渡而由拆迁人付给过渡费的一种安置办法。长期安置包括易地安置和原地长期安置 第二节第二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 二、房屋拆迁安置二、房屋拆迁安置(二)拆迁安置的标准 拆迁条例规定,拆迁安置的标准是以被拆除房屋的面积作为计算依据。拆迁安置根据被拆除房屋是住宅还是非住宅和区位地段不同,在安置面积上有一定程度的区别(由原来的重置价转向市场价、对人转向对物)2003年12月,建设部下发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这是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新的规范性文件,该意见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三)拆迁安置补助费 是指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支付的

16、因被拆迁人迁移他处居住时的费用。拆迁安置补助费包括三种:(1)搬家补助费;(2)临时安置补助费; (3)损失补助费。 第二节第二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 三、特殊情况下的拆迁补偿、安置(一)产权不明确房屋的补偿、安置 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是指无权属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定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因产权关系正在诉讼的房屋。 由于房屋产权的不确定性,补偿安置的主体也就不能确定。但是,拆迁实施中不能因为其主体不明确,就降低或不对此类房屋进行补偿。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在被拆除前,拆迁人还应当就该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其中,“证据保全”是指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

17、,证明一切法律行为或事件的证据,依法收集、保管和固定,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一种措施。第二节第二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 三、特殊情况下的拆迁补偿、安置(二)抵押房屋的补偿、安置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设有抵押权的房屋被拆迁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补偿和安置:一是要认定抵押的有效性。未进行抵押登记的,视为无效抵押,拆迁时不应按已设定抵押的房屋进行补偿、安置;二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般是接受抵押的银行;三是能解除抵押合同的,补偿款付给被拆迁人,付款前必须经抵押权人认可;四是不能解除抵押关系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依

18、法向抵押人进行追偿。第二节第二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 三、特殊情况下的拆迁补偿、安置(三)公益事业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 公益事业一般是指科教、文化、卫生、社会公共福利性非生产性事业,公益事业多为非营利的社会福利事业。 用于公益事业房屋的认定,一是要根据其服务对象,是为大多数老百姓服务还是为特定人群服务的,是共享性的还是排他性的;二是考虑此类房屋是否有经营、是否有收益。 对拆除公益事业用房的货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其价格,公益事业用房由于缺乏足够的交易案例,也没有收益,因此,用成本法评估可能会更科学。第二节第二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 三、特殊情况下的

19、拆迁补偿、安置(四)临时建筑的补偿、安置及违章建筑的处置 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时建筑都应当有规定的使用期限。拆迁人对拆除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并不予补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符合公平原则的。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合法建筑。拆除未到期限的临时建筑,会给临时建筑所有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也应当按使用期限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 违章建筑的认定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范围,判断某一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必须由房屋

20、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作为拆迁人或者拆迁主管部门都没有认定权利,也没必要自行认定。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必须拆除的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第二节第二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 三、特殊情况下的拆迁补偿、安置例题1:拆迁人对被拆除的 ( )应予补偿。(年试题) A 违章建筑 B 抵押房屋 C 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D 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E 产权有纠纷的房屋答案:BDE解析:必须拆除的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合法建筑,应予补偿;不能因产权有纠纷,对其房屋不予补偿。因此,BDE是对的。例题2: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在被拆除前,拆迁人还应当就该

21、房屋的有关事项向( )办理证据保全。 A 人民法院 B 公证机关 C 检察机关 D 人民政府答案:B解析: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在被拆除前,因为未进入法律程序,只有公证机关,才能办理证据保全。第三节第三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 资料资料建设部建设部20022002年年1 18 8月份受理来信共月份受理来信共48204820件次,其中,涉及拆迁问题的占件次,其中,涉及拆迁问题的占28%28%。上访上访17301730批次,其中反映拆迁问题的占批次,其中反映拆迁问题的占70%70%;在集体上访的;在集体上访的123123批次中,拆迁问题批次中,拆迁问题占占83.7%83.7%。投诉

22、和上访披露的问题多集中。投诉和上访披露的问题多集中在法律意识薄、形象工程多上面。另据建在法律意识薄、形象工程多上面。另据建设部统计,设部统计,20022002年年1 17 7月份,全国因房屋月份,全国因房屋拆除引发三级以上事故共拆除引发三级以上事故共5 5起,造成起,造成2626人人死亡,死亡,1616人受伤。人受伤。 拆迁所引发的矛盾变化:拆迁所引发的矛盾变化:拆迁户家庭成员内部分配矛盾拆迁户家庭成员内部分配矛盾拆迁户和开发商、拆迁户和开发商、拆迁户和地方政府的矛盾拆迁户和地方政府的矛盾(内部矛盾)(内部矛盾)(外部矛盾)(外部矛盾)第三节第三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

23、一、房屋拆迁纠纷的类型房屋拆迁纠纷按纠纷所处的环节可分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形 成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 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形成纠纷。第三节第三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 二、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拆迁裁决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应用行政 手段对补偿安置争议依法作出决断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裁 决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条例规定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

24、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第三节第三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 (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处理方式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

25、下,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3、强制拆迁 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而不论其是否正在进行补偿安置方面的诉讼。 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时候,应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纠纷处理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因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采取司法救助的方式来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

26、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例题1: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处理方式有( )。 A 行政裁决 B依法起诉 C法院判决 D强制拆迁 答案:

27、ABD 法院判决显然不是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处理方式例题2:在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中,下列( )说法是正确的。 A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乡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 拆迁管理部门。 B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 C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 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采取司法救助的方式来解决 D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 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答案:BCD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第四节第四节现状与案例现状与案例 一、现状 目前拆迁法规仍不健全,

28、现行法规依然有很大倾向性 强制拆迁基本叫停 2003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随后,中央又派出4路人马,分赴山东、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突击调查拆迁问题,为中央最高决策层制定消除动迁纠纷隐患的方案提供参考。 到03年底,全国已有近20个省市修改了有关拆迁的法规,明确规定“补偿金不落实不得拆迁”、“拆迁中不得动粗”等,开始把利益的天平倾向弱势的一端。 20032003年年1212月月3 3日,建设部发布日,建设部发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指导意见(0404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要求规范城日起施行),要求规范城市房

29、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益。 1212月月3030日,建设部发布日,建设部发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工作规程(20042004年年3 3月月1 1日起施行)第日起施行)第1818条规定: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

30、等内容,进行听证。”20042004年年6 6月月6 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通知通知。2004年年8月月24日,建设部印发日,建设部印发城镇房屋拆迁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导意见管理规范化工作导意见(试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规范化工作导意见规范化工作导意见是根据是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和城市房屋拆迁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政裁决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由建设部制定的

31、,目的是指导各件为依据,由建设部制定的,目的是指导各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通过推进城镇房屋拆迁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通过推进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行为规管理规范化,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行为规范、办事公正、公开透明的城镇房屋拆迁工范、办事公正、公开透明的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水平和作机制,不断提高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该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拆迁管理机构及人员规范对拆迁管理机构及人员规范化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健全管理机构、化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健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32、、健全管理规范化的相关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健全管理规范化的相关制度、实现房屋拆迁管理信息化、建立健全制度、实现房屋拆迁管理信息化、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公开办事制度、服务行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公开办事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建立拆迁初信访责任制以及拆迁纠为规范、建立拆迁初信访责任制以及拆迁纠纷调处机制等纷调处机制等8项要求。项要求。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还中还同时配套推出了拆迁程序规范化要求、拆迁同时配套推出了拆迁程序规范化要求、拆迁行为监督管理规范化要求和管理规范化的考行为监督管理规范化要求和管理规范化的考核及其对考核对象、考核办法等都作出了具核及其对考核对象、考核办法等都作出了具体的实施规定。体的

33、实施规定。物权法物权法对房屋拆迁的影响对房屋拆迁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年3月月16日通过,自日通过,自2007年年10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作为第一部有作为第一部有“拆迁拆迁”二字的法律二字的法律,不仅弥补了房屋拆迁制度没,不仅弥补了房屋拆迁制度没有法律层面上直接规定的缺陷,而且在十个重要原有法律层面上直接规定的缺陷,而且在十个重要原则上给拆迁制度定了调,其影响已经并正在显现。则上给拆迁制度定了调,其影响已经并正在显现。物权法物权法明确了法律对被拆迁人私

34、有物权实行保明确了法律对被拆迁人私有物权实行保护,对拆迁中侵害被拆迁人物权的行为进行了禁止,护,对拆迁中侵害被拆迁人物权的行为进行了禁止,强调要确保被征收人(拆迁人)的社会保障和居住强调要确保被征收人(拆迁人)的社会保障和居住条件,因而增大了拆迁实施难度。条件,因而增大了拆迁实施难度。第四节第四节现状与案例现状与案例 二、案例 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 (4年) (曝光在2007年3月全国“两会”圆满结束并通过了物权法) 唐福珍因拆迁自焚事件(唐福珍因拆迁自焚事件(200911)自焚当天自焚当天房子即被拆除房子即被拆除上海最牛钉子户南宁最牛钉子户中国最贵钉子户(深圳):1997年120万建,20

35、07年获赔1258万后开始搬家 ,据说最后拿到1700万(建筑面积779.81平方米,补偿标准达1.6万元/平方米)广州钉子户北京(海淀)钉子户华盛顿的钉子户日本(成田机场)钉子户:抗争日本(成田机场)钉子户:抗争40年年德国钉子户:和皇帝打官司胜诉。德国钉子户:和皇帝打官司胜诉。“德国皇德国皇帝和磨房的故事帝和磨房的故事”成为美谈,那个磨房成为成为美谈,那个磨房成为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第四章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制度与政策本章内容本章内容第一节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概述房地产开发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三节第三节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 第四节第四节 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管理 第五节第五节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中的施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中的施工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第六节第六节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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