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法律法规知识第8章流通加工与配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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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第八章 流通加工与配送法律法规流通加工与配送法律法规8.1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8.2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8.3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18. 1 8. 1 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 物流加工是物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流动的过程,物流加工是物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流动的过程,为了促进销售、维护产品质量和提高物流效率,对物品进为了促进销售、维护产品质量和提高物流效率,对物品进行加工,使物品发生物理、化学或形状的变化的过程。流行加工,使物品发生物理、化学或形状的变化的过程。流通与加工属于两个不同的系统。加工是生产过程中的活

2、动,通与加工属于两个不同的系统。加工是生产过程中的活动,是创造价值的过程。商品流通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是创造价值的过程。商品流通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过程,它的重要只能将生产和消费联系起来,起到桥梁和过程,它的重要只能将生产和消费联系起来,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目的就是完成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因此,流纽带的作用,目的就是完成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因此,流通一般不是改变流通对象的形态而创造价值,而是保持流通一般不是改变流通对象的形态而创造价值,而是保持流通对象的已有形态,完成空间的位移,实现通对象的已有形态,完成空间的位移,实现“时间效用时间效用”及及“场地效用场地效用”。物流加工是将流通与加工

3、结合在一起所。物流加工是将流通与加工结合在一起所形成的一种物流的特殊环节。形成的一种物流的特殊环节。下一页返回28. 1 8. 1 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8.1.1流通加工与配送在物流中的地位与流通加工与配送在物流中的地位与作用作用1、流通加工在物流中的地位与作用、流通加工在物流中的地位与作用 流通加工是物流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的环节,与其他环流通加工是物流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的环节,与其他环节不同,流通加工工具有生产的性质。流通加工可能改变节不同,流通加工工具有生产的性质。流通加工可能改变商品的形态,对物流的影响巨大。流通加工并不是每个物商品的形态,对物流的影响巨大。流

4、通加工并不是每个物流过程都必须进行的,所以也不是每个物流合同中都含有流过程都必须进行的,所以也不是每个物流合同中都含有关于流通加工的规定。当双方当事人在物流合同中约定物关于流通加工的规定。当双方当事人在物流合同中约定物流企业承担流通加工义务时,根据物流企业履行流通加工流企业承担流通加工义务时,根据物流企业履行流通加工义务所采用的方式不同,物流企业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义务所采用的方式不同,物流企业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8. 1 8. 1 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1)物流企业按照物流合同的约定提供流通加工服务并且亲)物流企业按照物流合同的约定提供流通加工

5、服务并且亲自进行物流加工自进行物流加工 物流企业如果有加工的能力,并以自身的技术和设备物流企业如果有加工的能力,并以自身的技术和设备亲自从事加工的,则物流企业即是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亲自从事加工的,则物流企业即是物流服务合同中的物流提供者,其权利和义务根据物流服务合同和相关法规的规提供者,其权利和义务根据物流服务合同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予以确定。定予以确定。2)物流企业按照物流合同的约定提供流通加工服务但不亲)物流企业按照物流合同的约定提供流通加工服务但不亲自进行流通加自进行流通加 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8. 1 8. 1 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 虽然物流过程中的流通加工

6、与生产加工相比比较简单,虽然物流过程中的流通加工与生产加工相比比较简单,但在一些情况下仍然需要一些特殊的技能或者工具。从效但在一些情况下仍然需要一些特殊的技能或者工具。从效率和技术的角度着想,物流企业可能将流通加工转交给有率和技术的角度着想,物流企业可能将流通加工转交给有能力的专业加工人进行。此时,物流企业通过与加工人签能力的专业加工人进行。此时,物流企业通过与加工人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的方式履行其在物流服务合同中的义务。订加工承揽合同的方式履行其在物流服务合同中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物流企业一方面针对物流服务合同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物流企业一方面针对物流服务合同的需求方而言,为物流服务提供方;另

7、一方面,针对加工承揽人方而言,为物流服务提供方;另一方面,针对加工承揽人而言,为定作人。在流通加工中受到物流服务合同和加工而言,为定作人。在流通加工中受到物流服务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的约束,并根据相关的法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承揽合同的约束,并根据相关的法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8. 1 8. 1 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 在流通加工环节中,物流企业可能通过加工承揽合同在流通加工环节中,物流企业可能通过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其物流服务合同的加工义务,即物流企业通过与加工履行其物流服务合同的加工义务,即物流企业通过与加工承揽人签订分合同的形式将其加工义务分包出

8、去。对此,承揽人签订分合同的形式将其加工义务分包出去。对此,物流企业通常处在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的地位。因而,物流企业通常处在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的地位。因而,作为定作人,物流企业应当了解与其有关的加工承揽合同作为定作人,物流企业应当了解与其有关的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适用、合同的订立、内容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适用、合同的订立、内容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2、配送在物流中的地位与作用、配送在物流中的地位与作用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8. 1 8. 1 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 配送是指在经济合理区域内,根据用户要求,对物品配送是指在经济合理区域内,根据用户要求,对物品进

9、行拣选、包装、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进行拣选、包装、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配送是物流系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功能。随着消流活动。配送是物流系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功能。随着消费的多样化和个性化趋势的发展,物流需求也朝着多品种、费的多样化和个性化趋势的发展,物流需求也朝着多品种、小批量的方向发展。在市场的主导权由处于上游的制造商小批量的方向发展。在市场的主导权由处于上游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向处于市场下游的零售商或消费者不断转移的态或供应商向处于市场下游的零售商或消费者不断转移的态势下,物流服务需求也更加接近市场,贴近消费者。配送势下,物流服务需求也更加接近市场,贴近消费者。配

10、送作为直接面向最终用户提供的服务,在高度满足物流需求作为直接面向最终用户提供的服务,在高度满足物流需求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下一页返回上一页78. 1 8. 1 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1)有利于物流运动实现合理化。配送不仅能够把流通推向)有利于物流运动实现合理化。配送不仅能够把流通推向专业化、社会化,更为重要的是,它能以其特有的运动形专业化、社会化,更为重要的是,它能以其特有的运动形态和优势调整流通结构,使物流运动达到规模经济,并有态和优势调整流通结构,使物流运动达到规模经济,并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效降低运输成本。2)完善了运输和整个物

11、流系统。配送将支线运输、区域内)完善了运输和整个物流系统。配送将支线运输、区域内运输和小搬运活动统一起来,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运输和小搬运活动统一起来,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具有灵活性、适应性和服务性的特点,使运输过程得以优具有灵活性、适应性和服务性的特点,使运输过程得以优化和完善。化和完善。下一页返回上一页88. 1 8. 1 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3)提高末端物流的效益。采用配送方式,通过增大经济批)提高末端物流的效益。采用配送方式,通过增大经济批量来达到经济运货,同时通过将各种商品的用户集中在一量来达到经济运货,同时通过将各种商品的用户集中在一起统一进

12、行发货,代替分别向不同用户小批量发货来达到起统一进行发货,代替分别向不同用户小批量发货来达到经济运货,从而使末端物流经济效益得到提高。经济运货,从而使末端物流经济效益得到提高。4)通过集中库存使企业实现低库存或零库存。在采用准时)通过集中库存使企业实现低库存或零库存。在采用准时化配送方式后,生产企业可以依靠配送中心的准时化配送化配送方式后,生产企业可以依靠配送中心的准时化配送进行准时化生产而不需要保持库存或较小地保持库存。实进行准时化生产而不需要保持库存或较小地保持库存。实行集中库存,可降低单位库存成本,从而提高社会经济效行集中库存,可降低单位库存成本,从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益。下一页返回上一

13、页98. 1 8. 1 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5)提高供应保证程度。生产企业自己保持库存来维持生产,)提高供应保证程度。生产企业自己保持库存来维持生产,由于受库存成本的制约,要想提高供应的保证程度很难,由于受库存成本的制约,要想提高供应的保证程度很难,保证供应和降低库存成本存在二律背反问题。通过配送可保证供应和降低库存成本存在二律背反问题。通过配送可以调节企业间的供需关系,降低企业因断货、缺货而影响以调节企业间的供需关系,降低企业因断货、缺货而影响生产的风险。生产的风险。6)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和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和支持。电子商

14、务的发展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货款的支付;二是商品的配送。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货款的支付;二是商品的配送。所以要发展电子商务,就不能缺少商品的配送,配送服务所以要发展电子商务,就不能缺少商品的配送,配送服务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08. 1 8. 1 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8.1.2 流通加工与配送的法律关系构成流通加工与配送的法律关系构成1、流通加工涉及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涉及的法律关系 相对于物流中其他环节的法律关系而言,流通加工环相对于物流中其他环节的法律关系而言,流通加工环节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其主要涉及的法律

15、关系就节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其主要涉及的法律关系就是加工承揽合同关系。物流加工服务提供方与需求方一般是加工承揽合同关系。物流加工服务提供方与需求方一般都采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而成立加工承揽合同关系。需要都采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而成立加工承揽合同关系。需要指出的是,物流企业或从事物流服务的其他主体并不一定指出的是,物流企业或从事物流服务的其他主体并不一定是加工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在物流服务主体有加工能力是加工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在物流服务主体有加工能力时,它以自身的设施、技能为他人提供加工服务,这时物时,它以自身的设施、技能为他人提供加工服务,这时物流服务的主体的确是承揽人的身份。流服务的主体

16、的确是承揽人的身份。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18. 1 8. 1 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物流服务主体并并不具备加工承揽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物流服务主体并并不具备加工承揽的能力,此时,物流服务主体将以定作人的身份与承揽人订能力,此时,物流服务主体将以定作人的身份与承揽人订立加工承揽合同。立加工承揽合同。2、配送中涉及的法律关系、配送中涉及的法律关系 配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常常涉及物流过程中的采购、配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常常涉及物流过程中的采购、仓储、运输、包装及加工等环节。因此,在配送环节中涉仓储、运输、包装及加工等环节。因此,在配送环节中涉及的法律关

17、系也比较复杂。供应配送是配送主体与用户合及的法律关系也比较复杂。供应配送是配送主体与用户合一的一种配送方式,不涉及各配送参与人的外部法律关系,一的一种配送方式,不涉及各配送参与人的外部法律关系,至于其他三种类型的配送,一般都要以合同的方式来实现。至于其他三种类型的配送,一般都要以合同的方式来实现。因此,配送主要涉及以下法律关系。因此,配送主要涉及以下法律关系。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28. 1 8. 1 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1)买卖合同关系)买卖合同关系 这主要是针对销售配送而言的。在这种配送形式下,这主要是针对销售配送而言的。在这种配送形式下,用户实质上是商品购买者

18、(买方),销售企业则是商品的用户实质上是商品购买者(买方),销售企业则是商品的出卖人(卖方),销售企业所提供的配送服务仅仅是作为出卖人(卖方),销售企业所提供的配送服务仅仅是作为商品出售的附带服务。在这种类型的配送中,销售企业一商品出售的附带服务。在这种类型的配送中,销售企业一般仅与用户订立买卖合同,配送服务则常常作为买卖合同般仅与用户订立买卖合同,配送服务则常常作为买卖合同中销售企业的一项重要义务而加以确定。因此,销售企业中销售企业的一项重要义务而加以确定。因此,销售企业在出售商品的同时提供配送服务,是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表在出售商品的同时提供配送服务,是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表现。此外,在销售现。此

19、外,在销售供应一体化配送的情况下,供应一体化配送的情况下,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38. 1 8. 1 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 如果用户与配送主体分别订立销售合同与配送服务合同,如果用户与配送主体分别订立销售合同与配送服务合同,配送主体与用户之间也将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但此时的买配送主体与用户之间也将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但此时的买卖合同中将不涉及配送,关于配送方面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卖合同中将不涉及配送,关于配送方面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当事人须另行订立配送服务加以确定。当事人须另行订立配送服务加以确定。2)配送合同关系)配送合同关系 配送服务合同,是指一种单纯的提供配送服务的合

20、配送服务合同,是指一种单纯的提供配送服务的合同。在配送中,配送主体与用户总是以合同的方式来确定同。在配送中,配送主体与用户总是以合同的方式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形成合同关系。在这些合同中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形成合同关系。在这些合同中除个别仅涉及买卖合同关系的外,我们将其统称为配送合同,个别仅涉及买卖合同关系的外,我们将其统称为配送合同,因此建立的关系,我们称之为配送合同关系。在配送合同因此建立的关系,我们称之为配送合同关系。在配送合同中,中,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48. 1 8. 1 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 配送主体可以仅承担配送义务,也可以具体地承担采购合

21、配送主体可以仅承担配送义务,也可以具体地承担采购合同关系。一般而言,物流服务主体是以配送提供者的身份同关系。一般而言,物流服务主体是以配送提供者的身份出现在配送合同关系中的。但在一定情况下,物流服务主出现在配送合同关系中的。但在一定情况下,物流服务主体可能因自身不拥有配送能力而需要其他物流服务主体为体可能因自身不拥有配送能力而需要其他物流服务主体为其提供配送服务,所以物流服务主体也可能是配送合同中其提供配送服务,所以物流服务主体也可能是配送合同中的用户。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的用户。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合同法合同法分则及其他分则及其他法律中尚无明文规定配送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因此配送合法律中尚

22、无明文规定配送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因此配送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可参照合同法分则部分最相类似的规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可参照合同法分则部分最相类似的规定。由于在配送合同中常涉及仓储、运输、加工等具体问定。由于在配送合同中常涉及仓储、运输、加工等具体问题,题,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58. 1 8. 1 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流通加工与配送中的法律关系 因此对于配送合同我们认为其虽然不能具体形成仓储合同因此对于配送合同我们认为其虽然不能具体形成仓储合同关系、运输合同关系及加工合同关系等法律关系,但其具关系、运输合同关系及加工合同关系等法律关系,但其具体问题可以参照这些相应的法律关系加以明确。体问题可以参照

23、这些相应的法律关系加以明确。返回上一页16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8.2.1流通加工相关法律法规流通加工相关法律法规 物流加工法律法规是流通加工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物流加工法律法规是流通加工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关于流通加工的立法主要表现在加工承揽合同上。就我国关于流通加工的立法主要表现在加工承揽合同上。就我国现有的法律而言,与其他物流法规一样,目前我国没有单现有的法律而言,与其他物流法规一样,目前我国没有单独的流通加工法规,独的流通加工法规,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合同法合同法及关于加及关于加工承揽合同的具体规定,可适用于流通加工。工承揽合同的具体规定,可适用于流通加

24、工。1、加工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加工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1)加工承揽合同的概念)加工承揽合同的概念下一页返回17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加工承揽合同,根据我国加工承揽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加工承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按照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的人是加工承揽揽合同中,按照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的人是加工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的人是定作人。定作

25、人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的人是定作人。定作人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即为定作物。承揽人和定作人是承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即为定作物。承揽人和定作人是承揽合同的关系的主体。揽合同的关系的主体。2)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1)以承揽人完成约定的工作为目的)以承揽人完成约定的工作为目的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8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这是加工承揽合同最典型的特征,也是取区别劳务合这是加工承揽合同最典型的特征,也是取区别劳务合同的本质特征。虽然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为了完成同的本质特征。虽然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为了完成工作成果,需要付出劳动,但劳

26、动本身不是加工承揽合同工作成果,需要付出劳动,但劳动本身不是加工承揽合同的目的,而不过是加工承揽合同手段;而承揽人完成约定的目的,而不过是加工承揽合同手段;而承揽人完成约定的承揽工作后产生工作成果,工作成果的产生是承揽工作的承揽工作后产生工作成果,工作成果的产生是承揽工作完成的标志。虽然这种工作成果是通过承揽人付出一定的完成的标志。虽然这种工作成果是通过承揽人付出一定的劳动取得的,但若离开了工作成果而仅有劳务存在,则该劳动取得的,但若离开了工作成果而仅有劳务存在,则该承揽工作对定作人而言也是没有意义的;对承揽人而言也承揽工作对定作人而言也是没有意义的;对承揽人而言也将因没有报酬而失去订立合同的

27、意义,因此承揽人虽然付将因没有报酬而失去订立合同的意义,因此承揽人虽然付出劳动但没有成果无权请求定作人给付报酬。出劳动但没有成果无权请求定作人给付报酬。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9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2)标的具有特定性)标的具有特定性 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完成的一定的工作,承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完成的一定的工作,承揽人在承揽活动中对于承揽标的的种类、规格、形状、质揽人在承揽活动中对于承揽标的的种类、规格、形状、质量等均需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进行。因而,承揽人完成量等均需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进行。因而,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不是普通的工作成果,而是具有特定性的

28、成果。的工作成果不是普通的工作成果,而是具有特定性的成果。加工承揽合同的意义就在于以特定性的工作成果满足定作加工承揽合同的意义就在于以特定性的工作成果满足定作人的特定需要。其特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人的特定需要。其特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0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该工作成果是按定作人的特定要求完成的。加工承揽合同该工作成果是按定作人的特定要求完成的。加工承揽合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作为目的的合同,而该工作的完成则需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作为目的的合同,而该工作的完成则需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承揽人在承揽工作的进程中对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承揽

29、人在承揽工作的进程中对于定作物甚至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形状、颜色、质量等于定作物甚至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形状、颜色、质量等均需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进行。承揽人最终完成的工作均需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进行。承揽人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是具有定作人特定要求的成果。成果是具有定作人特定要求的成果。加工承揽合同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当标的物本身是特定物加工承揽合同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当标的物本身是特定物时,其特定性无庸质疑。即使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种时,其特定性无庸质疑。即使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种类物,也将因承揽工作过程中的选定而特定化,从而具有类物,也将因承揽工作过程中的选定而特定化,从而具有特定性。特定性

30、。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1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行为具有特定性。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行为具有特定性。加工承揽合同中的承揽行为是承揽人依据定作人的要求进行的。该承揽行为承揽行为是承揽人依据定作人的要求进行的。该承揽行为的行为人是由定作人基于信任等因素选定的特定的承揽人,的行为人是由定作人基于信任等因素选定的特定的承揽人,其整个工作也是为定作人两身定做的,因此承揽行为也是其整个工作也是为定作人两身定做的,因此承揽行为也是特定化了的。特定化了的。(3)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承担风险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承担风险责任 加工承揽方在加工承揽

31、合同中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加工承揽方在加工承揽合同中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能力完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定作人将某项特定的工能力完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定作人将某项特定的工作承揽人完成,是基于定作人对承揽人所具备的完成该项作承揽人完成,是基于定作人对承揽人所具备的完成该项工作的设备、技术和能力的信任,因此承揽人必须以自己工作的设备、技术和能力的信任,因此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能力来为定作人完成工作。的设备、技术和能力来为定作人完成工作。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2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未经过定作人许可,承揽人不得将承揽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未经过定作人许可,承揽人不得

32、将承揽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同时,承揽人在加工承揽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对自己成。同时,承揽人在加工承揽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对自己占有和管理的物品承担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完成工占有和管理的物品承担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作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工作成果无法实现或工作物遭受以外灭失或损坏,从而使工作成果无法实现或工作物遭受以外灭失或损坏,从而导致工作物的原材料损失和承揽人劳动价值损失由承揽人导致工作物的原材料损失和承揽人劳动价值损失由承揽人承担。但是如果原材料由定作人提供的,则原材料的损失承担。但是如果原材料由定作人

33、提供的,则原材料的损失由定作人自行承担。由定作人自行承担。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3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4)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有债权、互负债务,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有债权、互负债务,因而是双务合同;双方互为对价,因而是有偿合同;加工因而是双务合同;双方互为对价,因而是有偿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成立不以实际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因而是诺成承揽合同的成立不以实际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因而是诺成合同。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的种类、加工承揽合同的种类 加工承揽合同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极为常见的合同,适加工承揽合同是社会经济

34、生活中极为常见的合同,适用的范围十分广泛。我国用的范围十分广泛。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加工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款规定加工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验等工作。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4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事实上,加工承揽合同的种类非常繁多,由此可以将加工事实上,加工承揽合同的种类非常繁多,由此可以将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工作内容的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承揽合同按照工作内容的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加工合同)加工合同 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方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方的具

35、体要求,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进行加工,将工作成果交给定作人,定作人支付价款的合进行加工,将工作成果交给定作人,定作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该合同的特点是由定作方提供大部分或全部的原材料,同。该合同的特点是由定作方提供大部分或全部的原材料,承揽方只提供辅助材料,仅收取加工费用。这种合同是物承揽方只提供辅助材料,仅收取加工费用。这种合同是物流中常见的合同。流中常见的合同。2)定作合同)定作合同 定作合同是由承揽方根据定作方需要,定作合同是由承揽方根据定作方需要,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5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

36、通加工法律法规 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动力,为定作方制作成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动力,为定作方制作成品,由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如运输企业为运输某些特品,由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如运输企业为运输某些特殊商品而向承揽人定作专门的包装物。定作合同与加工合殊商品而向承揽人定作专门的包装物。定作合同与加工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原材料的来源不同,前者所需要的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原材料的来源不同,前者所需要的原材料全部由承揽人提供,而后者所需的原材料则全部或原材料全部由承揽人提供,而后者所需的原材料则全部或大部分由定作人提供。鉴于这个原因,与加工合同中承揽大部分由定作人提供。鉴于这个原因,

37、与加工合同中承揽人只收取加工费用不同,在定作合同中,原材料全部由承人只收取加工费用不同,在定作合同中,原材料全部由承揽方提供,定作方则支付相应的价款,定作合同的价款包揽方提供,定作方则支付相应的价款,定作合同的价款包括加工费和原材料费用。括加工费和原材料费用。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6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3)修理合同)修理合同 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为定作人修理、整治出现损坏、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为定作人修理、整治出现损坏、缺失或外观损坏等状况的物品,使其恢复原状,由定作人缺失或外观损坏等状况的物品,使其恢复原状,由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承揽合同。在修理合同中,定作方可以提供原支

38、付报酬的承揽合同。在修理合同中,定作方可以提供原材料,也可以不提供原材料。在不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材料,也可以不提供原材料。在不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定作人所支付的价款主要是原材料的价值。修理合同在物定作人所支付的价款主要是原材料的价值。修理合同在物流过程中也很常见。由于物流过程中产品和包装的破损不流过程中也很常见。由于物流过程中产品和包装的破损不可避免,所以修理合同履行的好坏将影响物流的效果。可避免,所以修理合同履行的好坏将影响物流的效果。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7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3、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适用 有关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法规主要为

39、有关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法规主要为合同法合同法和和1984年年12月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日国务院发布的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因此,有关加工承揽合同的争议,应首先适用因此,有关加工承揽合同的争议,应首先适用合同法合同法关于加工承揽合同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一章未规定的,关于加工承揽合同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一章未规定的,在不违反在不违反合同法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加工承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揽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4、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和形式、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和形式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8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当事人在订立加

40、工承揽合同时,首先应当核实对方当当事人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首先应当核实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不应盲目与他人签订加工承揽合同。这事人的主体资格,不应盲目与他人签订加工承揽合同。这一点对于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来说由为重要,如果承一点对于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来说由为重要,如果承揽人不具备签约主体资格或借用别的单位名义签定合同,揽人不具备签约主体资格或借用别的单位名义签定合同,或者不具备承揽该工作资质或完成该工作的能力,则加工或者不具备承揽该工作资质或完成该工作的能力,则加工承揽合同将不能得到很好的履行,承揽项目的质量也将难承揽合同将不能得到很好的履行,承揽项目的质量也将难以保证。这将给定作人造

41、成损失。因此,定作人在订立合以保证。这将给定作人造成损失。因此,定作人在订立合同时一定要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完成承揽工作所必需同时一定要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完成承揽工作所必需的设备条件、技术能力、工艺水平等情况,以确保承揽人的设备条件、技术能力、工艺水平等情况,以确保承揽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是否具有履约能力。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9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承揽方对这一点也不可忽视,只有定作人具备足够的履约承揽方对这一点也不可忽视,只有定作人具备足够的履约能力,承揽人付出劳动完成的工作才能得到保障。所以,能力,承揽人付出劳动完成的工作才能得到保障。所以,加工承揽合同

42、的订立过程,是双方当事人就其相互间的权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是双方当事人就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的过程。利义务协商一致的过程。 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与其他合同相同,根据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与其他合同相同,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一般情况下,在加工承揽合同中,要约是由定两个阶段。一般情况下,在加工承揽合同中,要约是由定作人发出的,承揽人是被要约人。当然,承揽方同样可以作人发出的,承揽人是被要约人。当然,承揽方同样可以主动向定作人发出要约。无论是哪一方出的要约,取得双主动向定作人发出要约。无论是哪一方出

43、的要约,取得双方当事人承诺后,加工承揽合同均即告成立并生效。方当事人承诺后,加工承揽合同均即告成立并生效。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0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加工承揽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合同法合同法没有对加工没有对加工承揽合同的形式作为特别的要求,因而,双方当事人不仅承揽合同的形式作为特别的要求,因而,双方当事人不仅可以以书面的方式,也可以选择口头的或其他形式订立承可以以书面的方式,也可以选择口头的或其他形式订立承揽合同。但在实践中,承揽合同一般都采用书面形式或证揽合同。但在实践中,承揽合同一般都采用书面形式或证明力更高的形式(如公证)订立,以便在

44、发生纠纷时分清明力更高的形式(如公证)订立,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分清责任。责任。5、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内容、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约定双方当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具有权利和义务的条款。事人具有权利和义务的条款。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1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合同内容既是检验合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凭证,有是合同内容既是检验合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凭证,有是当事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根据。根据我国当事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根据。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包括以下具体内容: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

45、加工承揽合同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当事人条款)当事人条款 当事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反映在合同内容中即当事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反映在合同内容中即当事人条款。在合同内容中,当事人条款是首要内容,不当事人条款。在合同内容中,当事人条款是首要内容,不可或缺。加工承揽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定作人和承揽人,也可或缺。加工承揽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定作人和承揽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定作人,法律一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定作人,法律一般没有限定其资格。但对于承揽人,就应当具备完成承揽般没有限定其资格。但对于承揽人,就应当具备完成承揽工作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能力。工作所必需的设备、技

46、术和能力。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2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2)承揽合同的标的条款)承揽合同的标的条款 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定作人和加工承揽人权利和义务指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定作人和加工承揽人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即定作物,是承揽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承揽向的对象,即定作物,是承揽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承揽标的是将承揽合同特定化的重要因素,在合同中应该将加标的是将承揽合同特定化的重要因素,在合同中应该将加工定作的物品名称、项目、质量等要素规定明确、具体,工定作的物品名称、项目、质量等要素规定明确、具体,不能含糊混淆不清,否则将导致合同履行的困难。承揽合不能含糊混淆不清,否则将导致合同

47、履行的困难。承揽合同的标的应该具有合法性,标的不合法将导致合同无效。同的标的应该具有合法性,标的不合法将导致合同无效。3)承揽标的的数量条款)承揽标的的数量条款 数量,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定作物的尺寸。数量,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定作物的尺寸。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3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根据标的物的不同,有不同的计算数量的方法。数量包括根据标的物的不同,有不同的计算数量的方法。数量包括两个方面,数字和计量单位。在合同中,数量条款中的数两个方面,数字和计量单位。在合同中,数量条款中的数字应当清楚明确,数量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权字应当清楚明确,数量的多少

48、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与价款或酬金有密切的关系。在计量单位的使利义务,也与价款或酬金有密切的关系。在计量单位的使用上,应该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如米、立方米、千用上,应该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如米、立方米、千克等。克等。4)承揽标的的质量条款)承揽标的的质量条款 质量是定作物适合一定用途、满足一定需要的特征,质量是定作物适合一定用途、满足一定需要的特征,不仅包括特定物本身的物理化学和工艺性能等特性,还包不仅包括特定物本身的物理化学和工艺性能等特性,还包括形状、外观手感及色彩等,主要是对承揽标的品质的要括形状、外观手感及色彩等,主要是对承揽标的品质的要求。求。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4

49、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承揽合同中对于标的的质量通常由定作人提出要求。因此承揽合同中对于标的的质量通常由定作人提出要求。因此,加工承揽合同中的质量条款不仅包括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加工承揽合同中的质量条款不仅包括标的物的技术标准、标号、代号等,还包括对标的物的形状、外观、手感及色标号、代号等,还包括对标的物的形状、外观、手感及色彩等具体要求,必要时还应附有图纸。彩等具体要求,必要时还应附有图纸。5)报酬条款)报酬条款 报酬是指定作人对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应支付的酬金。报酬是指定作人对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应支付的酬金。承揽人订立合同、完成承揽工作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取得承揽

50、人订立合同、完成承揽工作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取得报酬,因此报酬条款也是加工承揽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报酬,因此报酬条款也是加工承揽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报酬条款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报酬的金额、货币报酬条款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报酬的金额、货币种类、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等。种类、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5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在原材料由承揽方提供的情况下,报酬条款还应明确原材在原材料由承揽方提供的情况下,报酬条款还应明确原材料的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料的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6)材料提供条款)材料提供条款 承揽合同中的原材料既可以由承

51、揽人提供也可以由定承揽合同中的原材料既可以由承揽人提供也可以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的提供不仅会影响价金的确定,而且原作人提供。原材料的提供不仅会影响价金的确定,而且原材料的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定作物的质量,从而影响合同是材料的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定作物的质量,从而影响合同是否得到完全履行。流通加工是在流通的过程中对货物进行否得到完全履行。流通加工是在流通的过程中对货物进行加工,加工的对象是货物,所以在由物流企业进行流通加加工,加工的对象是货物,所以在由物流企业进行流通加工的情况下,原材料通常是由物流需求方提供。但是在一工的情况下,原材料通常是由物流需求方提供。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如将货物进行分包装,包装

52、物有可能由物流定的情况下,如将货物进行分包装,包装物有可能由物流企业提供。企业提供。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6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7)承揽履行条款)承揽履行条款履行条款包括履行期限、地点、履行方式三部分。履行条款包括履行期限、地点、履行方式三部分。(1)履行期限是合同当事人履行条款包括当事人履行合同)履行期限是合同当事人履行条款包括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承揽合同的履行期限包括提供原材料、技术义务的期限。承揽合同的履行期限包括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图纸及支付定金、预付款等义务的期限。资料、图纸及支付定金、预付款等义务的期限。(2)履行地点是指履行合同义务和接受对方履

53、行的成果的)履行地点是指履行合同义务和接受对方履行的成果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合同的时间和费用。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合同的时间和费用。(3)履行方式是指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方式。履行方式最主)履行方式是指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方式。履行方式最主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确定承揽工作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即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确定承揽工作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即承揽工作是由承揽人独立完成或两个以上承揽人共同承担承揽工作是由承揽人独立完成或两个以上承揽人共同承担完成或承揽人可将一定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完成或承揽人可将一定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7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

54、规 此外,履行方式条款还应包括承揽工作采用何种工作手段此外,履行方式条款还应包括承揽工作采用何种工作手段或工艺方法,以及工作成果的交付方式等。例如是一次性或工艺方法,以及工作成果的交付方式等。例如是一次性交清还是分期分批履行,定作物是定作人自己提取还是由交清还是分期分批履行,定作物是定作人自己提取还是由承揽人送货等。承揽人送货等。8)验收标准和方法条款)验收标准和方法条款 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是指定作人对承揽方所完成的工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是指定作人对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进行验收所采用的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用于确作成果的进行验收所采用的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用于确定承揽方预交的工作成果是否达到定

55、作方所规定的质量要定承揽方预交的工作成果是否达到定作方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验收方法则是进行验收的具体做法。求和技术标准。验收方法则是进行验收的具体做法。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8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由于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关系到工作成果的实用性、安全由于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关系到工作成果的实用性、安全性以及风险责任的转移等,因此在加工承揽合同中,这一性以及风险责任的转移等,因此在加工承揽合同中,这一条款应该规定得具体、明确。条款应该规定得具体、明确。9)样品条款)样品条款 凭样品确定定作物的质量是加工承揽合同中一种常见凭样品确定定作物的质量是加工承揽合同中一种常

56、见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定作人完成的工作成果的质量应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定作人完成的工作成果的质量应该达到样品的水平。样品可以由定作方提供,也可以由承该达到样品的水平。样品可以由定作方提供,也可以由承揽方提供。提供的样品应封存,由双方当场确认并签字,揽方提供。提供的样品应封存,由双方当场确认并签字,以作为成果完成后的检验依据。以作为成果完成后的检验依据。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9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10)保密条款)保密条款 由于加工承揽合同的特殊性,定作方有时会向承揽人由于加工承揽合同的特殊性,定作方有时会向承揽人提供一定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可能涉及到定作人不愿被他提

57、供一定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可能涉及到定作人不愿被他人所知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所以在合同中规定保密条人所知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所以在合同中规定保密条款是十分必要的。保密条款应该对保密的范围、程度、期款是十分必要的。保密条款应该对保密的范围、程度、期限、违反的责任进行细致约定。限、违反的责任进行细致约定。1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绝大多数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加工承揽违约责任是绝大多数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加工承揽合同自然也应当在合同内容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明确合同自然也应当在合同内容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明确责任承担的情况、责任承担的方式、计算方法或数额等,责任承担的情况、责任承担的方

58、式、计算方法或数额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以次作为解决纠纷的根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以次作为解决纠纷的根据。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0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8.2.2 流通加工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流通加工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依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加工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加工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需要协助的情况下给予对都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需要协助的情况下给予对方必要的协助,以使合同高质、高效地得到履行。具体来方必要的协助,以使合同高质、高效地得到履行。具体来说,承揽人应当全面按照合同中定作人提出的特定要求进说,承揽人

59、应当全面按照合同中定作人提出的特定要求进行承揽工作,并最终交付符合要求的工作成果。在履行合行承揽工作,并最终交付符合要求的工作成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承揽人要亲自履行合同义同的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承揽人要亲自履行合同义务。当然,在双方约定可由第三方为一定工作等条件下,务。当然,在双方约定可由第三方为一定工作等条件下,承揽人可以将一定的工作交由第三人辅助完成。但该工作承揽人可以将一定的工作交由第三人辅助完成。但该工作仅限于辅助工作,且其质量等问题的责任仍然由承揽人承仅限于辅助工作,且其质量等问题的责任仍然由承揽人承担。担。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1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

60、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对于定作人而言,则应按时、按约支付报酬。此外,协助对于定作人而言,则应按时、按约支付报酬。此外,协助承揽人的承揽工作也是定作人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方面。承揽人的承揽工作也是定作人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方面。定作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承揽工作所需的定作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承揽工作所需的原材料、图纸及技术资料等。定作人在行使其监督检验权原材料、图纸及技术资料等。定作人在行使其监督检验权时也不得妨碍承揽人正常工作。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如下:时也不得妨碍承揽人正常工作。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承揽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承揽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1)承揽人的主要权利)承揽人

61、的主要权利 承揽人的收益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揽人有权向定承揽人的收益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揽人有权向定作人支付报酬和有关原材料的费用。作人支付报酬和有关原材料的费用。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2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在定作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和费用时,承揽人可以对在定作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和费用时,承揽人可以对其定作物和原材料行使留置权。留置经过一定的时间(一其定作物和原材料行使留置权。留置经过一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般不少于2个月)后,定作人仍未支付报酬和费用的,承个月)后,定作人仍未支付报酬和费用的,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或原材料变卖或拍卖,以所得价款优先揽人有权将

62、定作物或原材料变卖或拍卖,以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其报酬和费用。另外,当定作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清偿其报酬和费用。另外,当定作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定作物或无法交付定作物时,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交给提定作物或无法交付定作物时,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交给提存机关提存,以免除自己的交付义务。存机关提存,以免除自己的交付义务。 承揽人的留置权。指承揽人享有的依法对定作物留置,承揽人的留置权。指承揽人享有的依法对定作物留置,作为取得工作报酬的担保权利。作为取得工作报酬的担保权利。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3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承揽人的这一权利,是法律对承揽人所付出的劳动的一种承揽人的这一权

63、利,是法律对承揽人所付出的劳动的一种特别保护。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往往是在承揽人交付特别保护。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往往是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报酬。如果定作人取得定作物的时候甚至工作成果时支付报酬。如果定作人取得定作物的时候甚至仍不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承揽人所付出的劳动仅能为自仍不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承揽人所付出的劳动仅能为自己带来对定作人的债权。相对于定作人的其他债权人,承己带来对定作人的债权。相对于定作人的其他债权人,承揽人没有任何优势可言。这种处境对于已付出了大量劳动揽人没有任何优势可言。这种处境对于已付出了大量劳动的承揽人而言,是不公平的。为了体现对承揽人所付出的的承揽人而言,

64、是不公平的。为了体现对承揽人所付出的劳动的尊重,法律规定了承揽人的留置权。承揽人依法留劳动的尊重,法律规定了承揽人的留置权。承揽人依法留置定作物,在一定意义上促使定作人支付合同约定的报酬置定作物,在一定意义上促使定作人支付合同约定的报酬及相关费用。及相关费用。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4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如果定作人收到通知后,逾期不履行其义务,承揽人可将如果定作人收到通知后,逾期不履行其义务,承揽人可将该留置物折价或就该留置物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该留置物折价或就该留置物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这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承揽人的利益。偿,这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承揽

65、人的利益。 承揽人依法享有留置权的前提是定作人不支付合同约承揽人依法享有留置权的前提是定作人不支付合同约定的报酬或者其他相关费用。承揽人行使留置权的目的在定的报酬或者其他相关费用。承揽人行使留置权的目的在于促使定作人按约定支付上述款项。因此,只要定作人支于促使定作人按约定支付上述款项。因此,只要定作人支付了相应的款项或提供了其他适当的担保,承揽人就应交付了相应的款项或提供了其他适当的担保,承揽人就应交付被其留置的定作物。至于用于留置的财产,应当是承揽付被其留置的定作物。至于用于留置的财产,应当是承揽人基于加工承揽合同而合法占有的属于定作人的工作成果、人基于加工承揽合同而合法占有的属于定作人的工

66、作成果、材料以及其他财产。材料以及其他财产。 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5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所留置的定作物的价值,应尽可能与定作人所应支付的报所留置的定作物的价值,应尽可能与定作人所应支付的报酬及其他费用的金额相近。在所谓留置的定作物或其他财酬及其他费用的金额相近。在所谓留置的定作物或其他财产为可分物时,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此产为可分物时,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此外,承揽人的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但当事人也可外,承揽人的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加以排除。以在合同中约定加以排除。2)承揽人的主要义务)承揽人的主

67、要义务(1)按加工承揽合同约定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这是承揽)按加工承揽合同约定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这是承揽人最基本的义务,对此,承揽人应恪守信用,严格按加工人最基本的义务,对此,承揽人应恪守信用,严格按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的有关流通加工的标的、规格、形状、质量承揽合同约定的有关流通加工的标的、规格、形状、质量等完成工作,以满足委托方的要求。等完成工作,以满足委托方的要求。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6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且非经定作人的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在工作过程中,若发且非经定作人的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在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定作现定作

68、人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定作人变更,而不得擅自修改。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人变更,而不得擅自修改。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定作人应当赔偿损失。在未交付前,承揽承揽人损失的,定作人应当赔偿损失。在未交付前,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因人应当妥善保管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一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任。这一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始工作,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始工作,并在合同

69、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完成工作。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7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应当按照物流委托人的要求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应当按照物流委托人的要求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完成工作或主要工作。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完成工作或主要工作。(2)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由于承揽合同往往是基于)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由于承揽合同往往是基于定作人对承揽人在技术、工艺、经验、实力等方面的信任定作人对承揽人在技术、工艺、经验、实力等方面的信任而产生,因此我国而产生,因此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第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承揽

70、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8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承揽工作分为主要工作和辅助工作。对于辅助工作,承揽工作分为主要工作和辅助工作。对于辅助工作,承揽人可以位经定作人的同意将其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承揽人可以位经定作人的同

71、意将其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若定作人不愿意承揽人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若定作人不愿意承揽人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加以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加以约定。约定。(3)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检验、保管和诚实使用的义)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检验、保管和诚实使用的义务。承揽人的保管义务是针对材料由物流委托方提供的情务。承揽人的保管义务是针对材料由物流委托方提供的情形而言的。在原材料由物流委托方提供时,承揽人应当及形而言的。在

72、原材料由物流委托方提供时,承揽人应当及时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并在发现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及时时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并在发现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及时通知物流委托方。通知物流委托方。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9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4)提供原材料并接受检查、监督及诚信义务。根据合同)提供原材料并接受检查、监督及诚信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流通加工的原材料由承揽人提供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流通加工的原材料由承揽人提供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约定选用材料。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防碍承揽人的正常的监督检

73、验,但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防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工作。(5)对流通加工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承揽人)对流通加工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物流需求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物流需求方应当按照物流需求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物流需求方的同意,不得保留复制品和技术资料,否则定作人有权要的同意,不得保留复制品和技术资料,否则定作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销毁有关资料或文件。承揽人的保密义务是求赔偿损失并销毁有关资料或文件。承揽人的保密义务是一种随附义务,基于诚信原则而产生。一种随附义务,基于诚信原则而产生。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0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6)

74、瑕疵担保义务。承揽人应保证加工物在品质、效用等)瑕疵担保义务。承揽人应保证加工物在品质、效用等方面符合物流服务合同的约定,否则就要承担瑕疵担保责方面符合物流服务合同的约定,否则就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根据任。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承揽人对定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承揽人对定作物有瑕疵担保义务,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当符合作物有瑕疵担保义务,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当符合质量要求。如果承揽人所提供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如果承揽人所提供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或使定作物的价值减少,或不符合通常质量标准和要求,或使定作物的价值减少,或不符合通常效用,承揽人应

75、负瑕疵担保责任。效用,承揽人应负瑕疵担保责任。(7)共同承揽人义务。为了增强承揽能力,常出现两个以)共同承揽人义务。为了增强承揽能力,常出现两个以上承揽人共同与定作人签订承揽合同的情况。上承揽人共同与定作人签订承揽合同的情况。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1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加工承揽合同中,当承揽人为两人以上时,通常称为共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当承揽人为两人以上时,通常称为共同承揽人。我国承揽人。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共同承揽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定作人的

76、权利与义务、定作人的权利与义务1)定作人的主要权利)定作人的主要权利 定作人的权利是与承揽人的义务相对应的,即前述承定作人的权利是与承揽人的义务相对应的,即前述承揽人的义务,从另一方面来说就是定作人的权利。这些权揽人的义务,从另一方面来说就是定作人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为按合同约定受领工作成果的权利、对原材料以及利主要为按合同约定受领工作成果的权利、对原材料以及交付的工作成果按约定验收的权利、对承揽人进行必要的交付的工作成果按约定验收的权利、对承揽人进行必要的监督权利等。监督权利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2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1)对材料的检验权)对材料的检验权 在加

77、工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材料由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或由承揽人提供。无论哪方提供材料,材料的定作人提供或由承揽人提供。无论哪方提供材料,材料的品种、质量等因素都将直接影响承揽工作成果的最终质量,品种、质量等因素都将直接影响承揽工作成果的最终质量,因此,任何一方所提供的材料都应当是符合合同要求且满因此,任何一方所提供的材料都应当是符合合同要求且满足定作物质量需要的。在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情况下,定作足定作物质量需要的。在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情况下,定作物一般自始至终都将在承揽人的占有之下。如果不允许定物一般自始至终都将在承揽人的占有之下。如果不允许定作人进行

78、检验而仅凭承揽人的诚心进行承揽工作,一旦承作人进行检验而仅凭承揽人的诚心进行承揽工作,一旦承揽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定作人将无从知晓,揽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定作人将无从知晓,定作物的质量也无从得到保证,定作人将处于十分不利的定作物的质量也无从得到保证,定作人将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地位。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3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基于次原因,应当赋予定作人对材料的检验权。我国基于次原因,应当赋予定作人对材料的检验权。我国合合同法同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

79、作人检验。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如果定如果定作人对承揽人选用的材料质量提出异议,承揽人应当给予作人对承揽人选用的材料质量提出异议,承揽人应当给予调换。承揽人因原材料的缺陷导致工作成果有瑕疵的,承调换。承揽人因原材料的缺陷导致工作成果有瑕疵的,承揽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揽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监督检验权)监督检验权 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所应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当是按照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所应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当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专门加工制作的。一旦最终的定作物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专门加工制作的。一旦最终的定作物不符合定作人在合同中所提出的特定要求,该定作物很可能也将定作人在合同中所提

80、出的特定要求,该定作物很可能也将因过于个性化而难以转让给其他人。因此,为保证定作物因过于个性化而难以转让给其他人。因此,为保证定作物在加工、制作的各个阶段都符合合同的要求,在加工、制作的各个阶段都符合合同的要求,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4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且能最终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应当规定定作人有权监且能最终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应当规定定作人有权监督检验承揽人的工作是否按照特定的要求进行。对于定作督检验承揽人的工作是否按照特定的要求进行。对于定作人的监督检验,承揽人有义务予以配合。给定作人以合理人的监督检验,承揽人有义务予以配合。给定作人以合理的机会行使权利

81、。但是定作人监督检验权利的行使应当以的机会行使权利。但是定作人监督检验权利的行使应当以不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为限。对此,我国不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为限。对此,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二百六十条规定:二百六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正常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正常工作。工作。”这里的监督检验权是对承揽人承揽工作的监督检这里的监督检验权是对承揽人承揽工作的监督检验,不包括对承揽人提供材料的验收。定作人在监督检查验,不包括对承揽人提供材料的验收。定作人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承揽工作有问题的,应

82、当及时提出并要求承揽人改中发现承揽工作有问题的,应当及时提出并要求承揽人改正、变更工作要求等。正、变更工作要求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5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3)中途变更要求的权利)中途变更要求的权利 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这是加工承揽合同订立的基础之一,定作人的要求工作,这是加工承揽合同订立的基础之一,定作人的要求体现在承揽工作的这个过程中。处于种种原因,定作人可体现在承揽工作的这个过程中。处于种种原因,定作人可能会对最初在合同中所约定的要求觉得不满意、不适合。能会对最初在合同中所约定的

83、要求觉得不满意、不适合。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允许定作人对其提出的要求进行变更,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允许定作人对其提出的要求进行变更,但定作人应承担这种变更所带来的不利后果。我国但定作人应承担这种变更所带来的不利后果。我国合同合同法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动作要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动作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6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4)定作人有单方解除权)定作人有单方解除权 一般而言,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不得一般而言,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不

84、得任意解除。但加工承揽合同具有按定作人要求进行承揽工任意解除。但加工承揽合同具有按定作人要求进行承揽工作的特殊性,在合同成立后如定作人因种种原因不再需要作的特殊性,在合同成立后如定作人因种种原因不再需要承揽人完成该项工作时,允许定作人单方解除合同应当是承揽人完成该项工作时,允许定作人单方解除合同应当是最佳选择。因为此时如果定作人迫于合同的约束力而继续最佳选择。因为此时如果定作人迫于合同的约束力而继续该合同,将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更大损耗。法律因此赋予该合同,将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更大损耗。法律因此赋予了定作人单方解除权。我国了定作人单方解除权。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定

85、:“定作人可以随时接触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定作人可以随时接触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应当赔偿损失。”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7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2)定作人的主要义务)定作人的主要义务(1)及时接受工作成果的义务。定作人应按约定的方式、)及时接受工作成果的义务。定作人应按约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及时验收工作成果。定作人在验收时发现工作时间、地点及时验收工作成果。定作人在验收时发现工作成果有缺陷的,可以拒绝受领;但定作人如果迟延接受或成果有缺陷的,可以拒绝受领;但定作人如果迟延接受或无故拒绝加工物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定作人无正当理由无故拒绝加工物

86、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定作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承揽人可以向提存机关将定作物提存,视为拒绝接受的,承揽人可以向提存机关将定作物提存,视为完成工作成果。完成工作成果。(2)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报酬和材料费的义务。合)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报酬和材料费的义务。合同对报酬有约定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同对报酬有约定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报酬。付报酬。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8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对报酬的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对报酬的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定作人按此补充协议支付报酬,不能达成

87、补充协议补充,定作人按此补充协议支付报酬,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加工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加工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支付的,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对作成果部分支付的,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对支付方式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定作人应当在接受工作支付方式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定作人应当在接受工作成果时,以货币为支付方式。定作人逾期支付报酬和原材成果时,以货币为支付方式。定作人逾期支付报酬和原材料费用的,承揽人有权要求其支付延迟交付款项在延

88、迟期料费用的,承揽人有权要求其支付延迟交付款项在延迟期间的利息损失。间的利息损失。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9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3)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原材料、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的)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原材料、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的义务。在定作人有特殊要求或者承揽工作有一定复杂程度义务。在定作人有特殊要求或者承揽工作有一定复杂程度的情形下,合同往往约定由定作人提供相关原材料、设计的情形下,合同往往约定由定作人提供相关原材料、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此时定作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图纸、技术资料等。此时定作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种类提供原材料。这里的材料,不

89、仅包括钢数量、规格、种类提供原材料。这里的材料,不仅包括钢材、木料、沙石等生产材料,还包括加工承揽合同中涉及材、木料、沙石等生产材料,还包括加工承揽合同中涉及的技术资料,如技术标准、技术要求等。定作人若未按约的技术资料,如技术标准、技术要求等。定作人若未按约定提供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定提供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0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4)协助承揽人完成加工的义务。因承揽工作的性质,承)协助承揽人完成加工的义务。因承揽工作的性质,承揽人在工作期间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应尽协助的义揽人在工作期间需要定作人协助

90、的,定作人应尽协助的义务。多数流通加工工作需要定作人的协助,只是根据具体务。多数流通加工工作需要定作人的协助,只是根据具体合同的要求所需要的协作程度不同。这里的协作不仅包括合同的要求所需要的协作程度不同。这里的协作不仅包括技术上的,如及时提供技术资料、有关图纸,而且还包括技术上的,如及时提供技术资料、有关图纸,而且还包括物质上的,如提供场地、水、电等。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物质上的,如提供场地、水、电等。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

91、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定作人赔偿损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定作人赔偿损失。失。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1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3、物流企业在流通加工中涉及的责任、物流企业在流通加工中涉及的责任1)物流企业作为承揽人的责任)物流企业作为承揽人的责任(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物流企业承揽人根据物流服务合同的要求进行流通加物流企业承揽人根据物流服务合同的要求进行流通加工,物流服务合同中规定了物流企业承揽人应履行的义务,工,物流服务合同中规定了物流企业承揽人应履行的义务,当其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时,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承当其违

92、反了合同中的约定时,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承担的违约责任应该根据物流服务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担的违约责任应该根据物流服务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2)产品责任)产品责任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2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若加工物本身的缺陷给物流需求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若加工物本身的缺陷给物流需求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物流企业承揽人应当承担产品责任。依财产造成损失的,物流企业承揽人应当承担产品责任。依据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和和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这种产品的有关规定,这种产品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2)物流企业作为定作人的责任)物流企业作为定作

93、人的责任(1)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合同的要求 物流企业没有能在合同的约定时间内提供原材料及技物流企业没有能在合同的约定时间内提供原材料及技术资料,或者提供的原材料、技术资料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术资料,或者提供的原材料、技术资料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承担由此给加工承揽方带来的损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承担由此给加工承揽方带来的损失。失。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38. 2 8. 2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流通加工法律法规(2)不领取或逾期领取定作物)不领取或逾期领取定作物 加工承揽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定作物后,物流企业加工承揽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定作物后,物流企业应该

94、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领取加工物,如果无故推迟领取,应该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领取加工物,如果无故推迟领取,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承担由此而给加工承揽方造成的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承担由此而给加工承揽方造成的额外费用和其他损失。额外费用和其他损失。(3)中途变更加工要求)中途变更加工要求 在加工承揽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物流企业单方面地改在加工承揽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物流企业单方面地改变合同的内容,变更标的的内容,增加定作物的数量、质变合同的内容,变更标的的内容,增加定作物的数量、质量、规格、设计等,同样是一种违约行为,对此应该承担量、规格、设计等,同样是一种违约行为,对此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给对方加

95、工承揽方所带来的其他损失违约责任,并对由此给对方加工承揽方所带来的其他损失负赔偿责任。负赔偿责任。返回上一页64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8.3.1 配送相关法律法规配送相关法律法规1、配送合同的概念与种类、配送合同的概念与种类1)配送合同的概念)配送合同的概念 配送合同并无法定概念,但要对配送合同展开论述则配送合同并无法定概念,但要对配送合同展开论述则必须先明确其概念。配送合同是指配送人根据用户需要为必须先明确其概念。配送合同是指配送人根据用户需要为用户配送商品,并由用户支付配送费的合同。用户是配送用户配送商品,并由用户支付配送费的合同。用户是配送活动的需求者,配送人是配

96、送活动的提供者。配送费是配活动的需求者,配送人是配送活动的提供者。配送费是配送人为用户提供商品配送活动而取得的对价。送人为用户提供商品配送活动而取得的对价。下一页返回65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2)配送合同的种类。根据合同是否包含商品销售内容的标)配送合同的种类。根据合同是否包含商品销售内容的标准,配送合同可以分为配送服务合同与销售配送合同。准,配送合同可以分为配送服务合同与销售配送合同。(1)配送服务合同)配送服务合同 配送服务合同是指配送人仅接收用户的货物予以保配送服务合同是指配送人仅接收用户的货物予以保管,并按用户的要求对货物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管,并按用户的

97、要求对货物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最后在指定时间送至用户指定的地点,由用组配等作业,最后在指定时间送至用户指定的地点,由用户支付配送服务费的合同。户支付配送服务费的合同。 配送服务合同可以由销售配送服务合同可以由销售供应配送的销售企业与供应配送的销售企业与其用户签订,在第三方配送的配送人为代购而不为销售活其用户签订,在第三方配送的配送人为代购而不为销售活动的情况下,也可以由该第三方配送的配送人与用户签订。动的情况下,也可以由该第三方配送的配送人与用户签订。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6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在配送服务合同中配送人仅提供单纯的代订、代存、代供在配送服

98、务合同中配送人仅提供单纯的代订、代存、代供等物流配送服务,而不进行商品销售,合同双方当事人也等物流配送服务,而不进行商品销售,合同双方当事人也仅就与配送服务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将仅就与配送服务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将协商一致的内容加以确定。该类型配送合同中的货物只放协商一致的内容加以确定。该类型配送合同中的货物只放生物理位置的转移和物理形态的变化,而不涉及货物的所生物理位置的转移和物理形态的变化,而不涉及货物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在配送服务的过程中,货物所有权自始至有权转移问题,在配送服务的过程中,货物所有权自始至终属于用户所有。由于该类型配送合同中的配送人不进行终属于用

99、户所有。由于该类型配送合同中的配送人不进行商品销售活动,因此相应的配送费并不包含购买商品的费商品销售活动,因此相应的配送费并不包含购买商品的费用,配送人所能获得的配送费仅为其所提供的交接、配货、用,配送人所能获得的配送费仅为其所提供的交接、配货、运送等配送服务的服务费数额。运送等配送服务的服务费数额。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7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2)销售配送合同)销售配送合同 销售配送合同是指配送人将物品所有权转移给用户的销售配送合同是指配送人将物品所有权转移给用户的同时为用户提供配送服务,由用户支付配送费(包括所售同时为用户提供配送服务,由用户支付配送费(包括所售商品价款

100、和配送服务费)的合同。具体而言,销售配送合商品价款和配送服务费)的合同。具体而言,销售配送合同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类:同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类:第一方销售配送合同。这种类型的配送合同主要是指在销第一方销售配送合同。这种类型的配送合同主要是指在销售配送中销售企业与用户订立的合同,以及在销售售配送中销售企业与用户订立的合同,以及在销售供供应一体化配送中销售企业与用户订立的包含销售与配送双应一体化配送中销售企业与用户订立的包含销售与配送双重内容的配送合同。重内容的配送合同。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8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销售企业出于促进销售等目的,在向用户出售商品的同时销售企业出于促进销售

101、等目的,在向用户出售商品的同时又向买受人承诺提供配送服务。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销售又向买受人承诺提供配送服务。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销售企业与用户所订立的这类合同实际上属于买卖合同的范畴,企业与用户所订立的这类合同实际上属于买卖合同的范畴,用户是商品购买方,销售企业则是商品的出卖方。在实践用户是商品购买方,销售企业则是商品的出卖方。在实践中,销售企业与用户一般也仅以买卖合同的形式签订合同,中,销售企业与用户一般也仅以买卖合同的形式签订合同,而将配送合同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并入该买卖合同,不再单而将配送合同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并入该买卖合同,不再单独订立配送合同。但是这并不表明销售配送合同就只能属独订立配送合

102、同。但是这并不表明销售配送合同就只能属于买卖合同。在这类合同中,销售企业不仅销售商品,而于买卖合同。在这类合同中,销售企业不仅销售商品,而且还为用户提供专业的配送服务。这种显著的配送服务特且还为用户提供专业的配送服务。这种显著的配送服务特点使第一方销售配送合同是一种兼有买卖合同与配送合同点使第一方销售配送合同是一种兼有买卖合同与配送合同相应特点的合同。相应特点的合同。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9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尽管这两者的结合相对松散,但仍然很难简单地说销售配尽管这两者的结合相对松散,但仍然很难简单地说销售配送合同属于哪一种合同,在不同的情况下,应将其分别归送合同属于哪一

103、种合同,在不同的情况下,应将其分别归入买卖合同或配送合同。入买卖合同或配送合同。第三方销售配送合同。该类型的配送合同主要是在第三方第三方销售配送合同。该类型的配送合同主要是在第三方配送中由专业的可提供配送服务的物流企业与用户所签订配送中由专业的可提供配送服务的物流企业与用户所签订的合同。在第三方配送中配送人除了提供配货、送货等流的合同。在第三方配送中配送人除了提供配货、送货等流通服务以外,还可以为用户提供订货、购货等服务。在这通服务以外,还可以为用户提供订货、购货等服务。在这种情况下,配货人与用户所订立的配送合同也属于销售配种情况下,配货人与用户所订立的配送合同也属于销售配送合同。送合同。下一

104、页返回上一页70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具体地说,就是由用户将自己需要的产品型号、种类、各具体地说,就是由用户将自己需要的产品型号、种类、各部件的要求、规格、颜色、数量等信息提供给配送人,由部件的要求、规格、颜色、数量等信息提供给配送人,由配送人负责按此订货、购货、配货以及送货。配送人负责按此订货、购货、配货以及送货。 在这种方式中,物流企业与用户签订的配送合同,除在这种方式中,物流企业与用户签订的配送合同,除约定配送人向用户提供配送服务外,还应就特定货物的交约定配送人向用户提供配送服务外,还应就特定货物的交易条件达成一致。这种销售配送合同将买卖合同与配送易条件达成一致。

105、这种销售配送合同将买卖合同与配送 服务合同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体。因此配送服务合同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体。因此配送人将不仅因提供人将不仅因提供配送服务而应获得配送的收益,而且还配送服务而应获得配送的收益,而且还将因商品的销售而获得利润。将因商品的销售而获得利润。下一页返回上一页71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2、配送合同的法律属性、配送合同的法律属性1)配送合同是将买卖、仓储、运输、承揽和委托等合同的)配送合同是将买卖、仓储、运输、承揽和委托等合同的某些特点进行有机结合的一种无名合同。某些特点进行有机结合的一种无名合同。(1)配送合同是无名合同。无名合同,又

106、称非典型合同,)配送合同是无名合同。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相对于有名合同而言,是指合同法或其他法律尚未明文是相对于有名合同而言,是指合同法或其他法律尚未明文规定、未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对于配送合同,合同法并规定、未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对于配送合同,合同法并未予以规范,而其他法律,也尚无明文规定,因此配送合未予以规范,而其他法律,也尚无明文规定,因此配送合同是一种无名合同。虽然无名合同没有受到法律的直接明同是一种无名合同。虽然无名合同没有受到法律的直接明确的规范,但是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创设任何类确的规范,但是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创设任何类型的合同,因此只要配送合同符合合同生效

107、的要求,就具型的合同,因此只要配送合同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下一页返回上一页72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此外,虽然无名合同在法律上没有名称,但并不意味着它此外,虽然无名合同在法律上没有名称,但并不意味着它在实际生活中也一样没有名称,配送合同也是如此。在将在实际生活中也一样没有名称,配送合同也是如此。在将来物流立法成熟之时,配送合同甚至可能会得到立法的认来物流立法成熟之时,配送合同甚至可能会得到立法的认可,从而由无名合同转化为有名合同。可,从而由无名合同转化为有名合同。(2)配送合同包含买卖、仓储、运输、承揽和委托等合同)配送合同包含买

108、卖、仓储、运输、承揽和委托等合同的某些特点。的某些特点。配送合同在一定情况下包含买卖合同的某些特点,但配送配送合同在一定情况下包含买卖合同的某些特点,但配送合同并不是单纯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点合同并不是单纯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点物所有权与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不可否认,物所有权与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不可否认,在销售配送合同中,配送人有将商品所有权转移给用户的在销售配送合同中,配送人有将商品所有权转移给用户的义务,义务,下一页返回上一页73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而用户也的确从配送费中支付所购商品的价款,因此销售而用户也的确

109、从配送费中支付所购商品的价款,因此销售配送合同具有买卖合同的一些特点。但与此同时,也应当配送合同具有买卖合同的一些特点。但与此同时,也应当看到,在配送人出售商品的同时,还为用户提供配货、加看到,在配送人出售商品的同时,还为用户提供配货、加工、送货等专业的配送服务。在配送人所收取的配送费中,工、送货等专业的配送服务。在配送人所收取的配送费中,不仅仅包括商品的价款,而且还包括因提供配送服务而收不仅仅包括商品的价款,而且还包括因提供配送服务而收取的配送服务费。可见,销售配送合同具有显著的服务特取的配送服务费。可见,销售配送合同具有显著的服务特点,而这是单纯的买卖合同所不具备的。点,而这是单纯的买卖合

110、同所不具备的。配送合同具有仓储合同的某些特点,但配送合同不是单纯配送合同具有仓储合同的某些特点,但配送合同不是单纯的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的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由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由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下一页返回上一页74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从事配送业务的企业都是有一定规模的可使用的仓库。配从事配送业务的企业都是有一定规模的可使用的仓库。配送合同约定配送人在接受用户的指示将货物从工厂或中转送合同约定配送人在接受用户的指示将货物从工厂或中转站接收后,将货物置于配送人自己的仓库,由配送人为用站接收后,将货

111、物置于配送人自己的仓库,由配送人为用户提供仓储和保管服务。因此,配送合同常户提供仓储和保管服务。因此,配送合同常 仓储合同的仓储合同的特点。但是仓储和保管的内容仅仅是配送合同中的一部分,特点。但是仓储和保管的内容仅仅是配送合同中的一部分,仓储和保管的内容必须与其他合同的内容相结合,才能构仓储和保管的内容必须与其他合同的内容相结合,才能构成配送合同。因此,配送合同也不是单纯的仓储合同。成配送合同。因此,配送合同也不是单纯的仓储合同。配送合同具有货物运输合同的某些特点,但配送合同不是配送合同具有货物运输合同的某些特点,但配送合同不是单纯的运输合同。单纯的运输合同。下一页返回上一页758. 3 8.

112、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一般来说,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一般来说,在配送合同中至少包含由配送人将货物送至用户指定的地点配送合同中至少包含由配送人将货物送至用户指定的地点和运输服务内容,显然,配送合同具有货物运输合同的某和运输服务内容,显然,配送合同具有货物运输合同的某些特点。虽然在配送中不可避免地含有运输,但配送是一些特点。虽然在配送中不可避免地含有运输,但配送是一系列的活动,运输仅仅是这一系列活动中的一个环节,而系列的活动,运输仅

113、仅是这一系列活动中的一个环节,而不是所有内容。即使运输在配送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但不是所有内容。即使运输在配送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但它仍不足以涵盖配送的全过程,因此,不能简单地将配送它仍不足以涵盖配送的全过程,因此,不能简单地将配送合同定性为运输合同。合同定性为运输合同。下一页返回上一页76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配送合同具有承揽合同的某些特点,但不是单纯的承揽合配送合同具有承揽合同的某些特点,但不是单纯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出于增加货物的附加工作成果,定作

114、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出于增加货物的附加值等目的,配送合同中常约定由配送人在货物送达用户指值等目的,配送合同中常约定由配送人在货物送达用户指定地点之前对所配送的货物按照用户的要求进行一定的加定地点之前对所配送的货物按照用户的要求进行一定的加工。可见,配送合同具有承揽合同的某些特点。但是配送工。可见,配送合同具有承揽合同的某些特点。但是配送人向用户提供的这些加工服务同样只是配送合同的一部分人向用户提供的这些加工服务同样只是配送合同的一部分内容。此外,在销售配送合同中,虽然配送人按照用户的内容。此外,在销售配送合同中,虽然配送人按照用户的要求而配齐货物并送达,但在这个配送过程中存在所有权要求而配齐货物

115、并送达,但在这个配送过程中存在所有权的转移,的转移,下一页返回上一页77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而在承揽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不发生转移的。因此,而在承揽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不发生转移的。因此,配送合同并不是纯粹的承揽合同。配送合同并不是纯粹的承揽合同。配送合同在一定情形下具有委托合同的某些特点,但配送配送合同在一定情形下具有委托合同的某些特点,但配送合同不是纯粹的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合同不是纯粹的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配送合同是以为用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配送合同是以为用户处理物品配送事务为目

116、的的合同,用户可能会在一定程户处理物品配送事务为目的的合同,用户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授权配送人为其处理一定事务,如依用户要求代为进度上授权配送人为其处理一定事务,如依用户要求代为进行货物采购等,在这种情形下,配送合同具有委托合同的行货物采购等,在这种情形下,配送合同具有委托合同的某些特点。但是,由于配送包括一系列的活动,因此用户某些特点。但是,由于配送包括一系列的活动,因此用户并不会授权配送人处理所有事务,配送合同也不允许配送并不会授权配送人处理所有事务,配送合同也不允许配送人仅为代理事务而完全不提供配送服务。人仅为代理事务而完全不提供配送服务。下一页返回上一页788. 3 8. 3 配送法律法

117、规配送法律法规 如果那样的话用户就是自己的配送活动与他人签订了委托如果那样的话用户就是自己的配送活动与他人签订了委托合同,由他人代为处理配送活动。这样的合同并不符合我合同,由他人代为处理配送活动。这样的合同并不符合我国所提出的配送合同的概念。因此,配送合同不是纯粹的国所提出的配送合同的概念。因此,配送合同不是纯粹的委托合同。委托合同。 配送合同有机结合了买卖、仓储、运输、承揽及委托配送合同有机结合了买卖、仓储、运输、承揽及委托等合同的特点。虽然配送合同不是上述合同中的任何一种,等合同的特点。虽然配送合同不是上述合同中的任何一种,但却兼备了上述合同的某些特点,并将这些合同的特点紧但却兼备了上述合

118、同的某些特点,并将这些合同的特点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单个的配送合密地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单个的配送合同可能并不同时具备上述特点,但是这个配送合同中所包同可能并不同时具备上述特点,但是这个配送合同中所包含的特点对它而言都是必要的,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含的特点对它而言都是必要的,缺少任何一个环节,下一页返回上一页79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合同的履行就很可能出现困难,甚至可能造成使合同的目合同的履行就很可能出现困难,甚至可能造成使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严重后果。的无法实现的严重后果。 2)配送合同的法律属性直接影响了该类合同的法律适用。)配送合同

119、的法律属性直接影响了该类合同的法律适用。如前所述,配送合同为无名合同,而对于无名合同,我国如前所述,配送合同为无名合同,而对于无名合同,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因此,配送因此,配送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就相关问题参照合同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就相关问题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具体而言,在不违反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

120、似的规定。具体而言,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配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配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根据双方的约定。义务主要根据双方的约定。 下一页返回上一页80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在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配送合同可以根在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配送合同可以根据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解决问题。此外,由于陪送合同据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解决问题。此外,由于陪送合同具有买卖、仓储、运输等合同的某些特点,因此,在具体具有买卖、仓储、运输等合同的某些特点,因此,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配送合同根据所提供的配送服务的具体内的法律

121、适用中,配送合同根据所提供的配送服务的具体内容可分别适用买卖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的相容可分别适用买卖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的相关规定。关规定。3、配送合同的内容、配送合同的内容 配送合同的约定是明确配送人和用户双方的权利、配送合同的约定是明确配送人和用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最主要根据。双方当事人除就合同的一般条款义务关系的最主要根据。双方当事人除就合同的一般条款进行约定外,还应就配送合同中的特别事务进行明确约定,进行约定外,还应就配送合同中的特别事务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下一页返回上一页81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在出现

122、纠纷时,明确的合同约定也有利于尽快确定当事人在出现纠纷时,明确的合同约定也有利于尽快确定当事人各自的责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各自的责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1)配送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配送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配送服务合同是物流和商流分离的合同,是单纯提供配送服务合同是物流和商流分离的合同,是单纯提供配送服务的合同。一般来说,配送服务合同主要有以下条配送服务的合同。一般来说,配送服务合同主要有以下条款。款。(1)配送人与用户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配送合同)配送人与用户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配送合同应具备的一般条款。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必须具应具

123、备的一般条款。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必须具体明确。否则,合同履行的主体、对象就难以确定。体明确。否则,合同履行的主体、对象就难以确定。下一页返回上一页82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2)服务目标条款。配送服务应实现用户特定的经营、管)服务目标条款。配送服务应实现用户特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目标。理和财务目标。(3)服务区域条款。配送是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进行的物)服务区域条款。配送是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进行的物流活动,因此双方宜约定配送人向用户提供运送服务的地流活动,因此双方宜约定配送人向用户提供运送服务的地理范围的条款,以便配送人根据此安排运力。理范围的条款,以便配送人根据此

124、安排运力。(4)配送服务项目条款。该条款主要是就配送人的服务项)配送服务项目条款。该条款主要是就配送人的服务项目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包括用户需要配送人提供配送目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包括用户需要配送人提供配送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等;还包括用户需要配送人提供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等;还包括用户需要配送人提供哪些具体的配送作业。如是否需要加工、包装等。哪些具体的配送作业。如是否需要加工、包装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83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5)服务资格管理条款。即约定配送人为了实现配送服务)服务资格管理条款。即约定配送人为了实现配送服务的目标应具备的设施、设备,以及相关设施

125、、设备的管理、的目标应具备的设施、设备,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管理、操作标准等条款。操作标准等条款。(6)交货条款。该条款包括用户将货物交付给配送人的环)交货条款。该条款包括用户将货物交付给配送人的环节,也包括配送人将货物配送交给用户或其指定的其他人节,也包括配送人将货物配送交给用户或其指定的其他人这一环节。双方应就交货的方式、时间、地点等进行约定。这一环节。双方应就交货的方式、时间、地点等进行约定。(7)检验条款。货物检验发生在两个环节:一是用户将货)检验条款。货物检验发生在两个环节:一是用户将货物交付给配送人时的验收,二是配送人向用户或用户指定物交付给配送人时的验收,二是配送人向用户或用户指

126、定的人交付货物时的验收。检验条款应规定验收时间、检验的人交付货物时的验收。检验条款应规定验收时间、检验标准,以及验收时发现货物残损的处理。标准,以及验收时发现货物残损的处理。下一页返回上一页84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8)配送费急支付条款。该条款主要规定配送人服务报酬)配送费急支付条款。该条款主要规定配送人服务报酬的计算根据、计算标准,以及配送费支付的时间、支付方的计算根据、计算标准,以及配送费支付的时间、支付方式。根据配送的具体方式不同,配送费包括商品价款和配式。根据配送的具体方式不同,配送费包括商品价款和配送服务费两个部分。在配送服务合同中,不包含商品销售送服务费两个

127、部分。在配送服务合同中,不包含商品销售的内同,因此配送费也不包含商品价款而仅包含服务费部的内同,因此配送费也不包含商品价款而仅包含服务费部分。分。(9)合同期限条款。该条款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合同期限条款。该条款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10)合同变更与终止条款。该条款约定当事人在合同存续)合同变更与终止条款。该条款约定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得以变更、终止合同的条件,以及变更或终止合同的期间得以变更、终止合同的条件,以及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处理。处理。下一页返回上一页85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11)违约责任条款。该条款

128、主要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违约责任条款。该条款主要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做出的约定。当事人可对双方违约的情形及违约的后果做做出的约定。当事人可对双方违约的情形及违约的后果做出约定,以便在出现违约是,可以迅速、公平地解决纠纷。出约定,以便在出现违约是,可以迅速、公平地解决纠纷。(12)争议解决条款。当事人可以选择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争议解决条款。当事人可以选择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式。一般当事人约定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约定选式。一般当事人约定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约定选用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用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13)其他特别约定。)其他特别约定。2)销售配送合同的主要

129、内容)销售配送合同的主要内容下一页返回上一页86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销售配送合同有机地结合了配送服务合同与买卖合同销售配送合同有机地结合了配送服务合同与买卖合同的特点,该合同中关于配送服务部分的条款与配送服务合的特点,该合同中关于配送服务部分的条款与配送服务合同基本相同;而关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部分的条款与买卖同基本相同;而关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部分的条款与买卖合同相似。销售配送合同主要包括下列条款:合同相似。销售配送合同主要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名称、地址、包括配送人及用户的名称(姓名)当事人名称、地址、包括配送人及用户的名称(姓名)、地址(住所)。、地址(住所)。

130、(2)商品名称、数量、品质条款。该项内容是对合同的标)商品名称、数量、品质条款。该项内容是对合同的标的物的确定。的物的确定。(3)加工条款。双方关于赔送人对商品进行拣选、组配、)加工条款。双方关于赔送人对商品进行拣选、组配、包装等的约定。包装等的约定。下一页返回上一页87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4)送货条款。约定配送人送货的数量和批次、送货时间)送货条款。约定配送人送货的数量和批次、送货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和地点等内容。(5)检验条款。)检验条款。(6)价格与报酬条款。约定配送人向用户出售商品的价格)价格与报酬条款。约定配送人向用户出售商品的价格和配送服务报酬的计算。双方当

131、事人可以将配送费计入商和配送服务报酬的计算。双方当事人可以将配送费计入商品价格统一计算,也可以分别约定。在这种配送合同中,品价格统一计算,也可以分别约定。在这种配送合同中,销售企业可能已将需向用户收取的配送费,包含在商品的销售企业可能已将需向用户收取的配送费,包含在商品的价款内,也可能在商品价款之外再收取一定数额的配送服价款内,也可能在商品价款之外再收取一定数额的配送服务费。务费。下一页返回上一页88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7)结算条款。)结算条款。(8)合同变更与终止条款。)合同变更与终止条款。(9)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条款。(10)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条款。(

132、11)其他特别约定。)其他特别约定。4、配送合同的履行、配送合同的履行 配送合同的履行是指配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照双方配送合同的履行是指配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照双方所订立的配送合同中的具体内容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行为。所订立的配送合同中的具体内容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行为。下一页返回上一页89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由于配送合同具有较多的特点,因此配送合同在履行中也由于配送合同具有较多的特点,因此配送合同在履行中也可能将遇到这些相应性质的合同在履行中所遇到的问题。可能将遇到这些相应性质的合同在履行中所遇到的问题。对此,配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对此,配送合同的双方当

133、事人应给予足够的重视。(1)共同配送下的责任承担)共同配送下的责任承担 共同配送是为了提高物流效益,配送经营企业间以追共同配送是为了提高物流效益,配送经营企业间以追求配送合理化为目的相互提供便利的配送业务的协作型配求配送合理化为目的相互提供便利的配送业务的协作型配送模式。根据送模式。根据国家标准物流术语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的解释,共同配送是的解释,共同配送是指由多个企业联合组织实施的配送活动。共同配送可以通指由多个企业联合组织实施的配送活动。共同配送可以通过以下形式实现:过以下形式实现:下一页返回上一页90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由一家配送经营企业与用户订立配送合同。在履行时,

134、该由一家配送经营企业与用户订立配送合同。在履行时,该配送企业综合各客户的要求,在配送时间、数量、次数、配送企业综合各客户的要求,在配送时间、数量、次数、路线等方面的安排上,在用户接受的前提下,做出全面规路线等方面的安排上,在用户接受的前提下,做出全面规划和合理计划,以便实现配送的优化。在具体实施时,再划和合理计划,以便实现配送的优化。在具体实施时,再由该配送企业与其他配送经营企业进行协作,企业之间可由该配送企业与其他配送经营企业进行协作,企业之间可能会另行订立其他类型的合同。能会另行订立其他类型的合同。由两家以上的配送经营企业共同与用户订立配送合同。在由两家以上的配送经营企业共同与用户订立配送

135、合同。在履行时,参与合同订立的配送经营企业之间开展合作,按履行时,参与合同订立的配送经营企业之间开展合作,按用户的要求共同对配送事务做出适当安排,用户的要求共同对配送事务做出适当安排,下一页返回上一页91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各配送企业共同利用配送中心、配送机械装配、货物、设各配送企业共同利用配送中心、配送机械装配、货物、设施等,共同履行合同义务。施等,共同履行合同义务。 对于第一种情况,配送合同的义务主体只能是与用户对于第一种情况,配送合同的义务主体只能是与用户订立配送合同的配送经营企业。该配送经营企业与其他人订立配送合同的配送经营企业。该配送经营企业与其他人订立合同

136、等方式协作而使他人为一定的与配送相关的作业,订立合同等方式协作而使他人为一定的与配送相关的作业,这只能视作该配送经营企业履行配送合同义务的一种手段。这只能视作该配送经营企业履行配送合同义务的一种手段。其他人并不能因其所为的配送作业而成为原配送合同的当其他人并不能因其所为的配送作业而成为原配送合同的当事人,配送合同对其不产生效力。配送合同的义务主体仍事人,配送合同对其不产生效力。配送合同的义务主体仍为配送经营企业,因合同履行而产生的责任应当由订立配为配送经营企业,因合同履行而产生的责任应当由订立配送合同的配送经营企业承担。送合同的配送经营企业承担。下一页返回上一页928. 3 8. 3 配送法律

137、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对于因其他人的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责任,该配送经营企对于因其他人的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责任,该配送经营企业也应当予以承担。业也应当予以承担。 对于第二种情况,应当具体分析。如果在配送合同对于第二种情况,应当具体分析。如果在配送合同中,各配送经营企业与用户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各配送中,各配送经营企业与用户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各配送人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相应责任的,该配送合同履行中产人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相应责任的,该配送合同履行中产生的责任应当依照合同由各配送经营企业分别承担。如果生的责任应当依照合同由各配送经营企业分别承担。如果在配送合同中,各配送经营企业是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在配送

138、合同中,各配送经营企业是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共同为用户提供配送服务,其各自应承担的义务不明确的,共同为用户提供配送服务,其各自应承担的义务不明确的,各配送经营企业应当对合同履行中产生的义务及相应的责各配送经营企业应当对合同履行中产生的义务及相应的责任应当连带承担。这就意味着,在配送合同中,任应当连带承担。这就意味着,在配送合同中,下一页返回上一页93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各配送经营人都负有全部履行的义务,对于相应的责任,各配送经营人都负有全部履行的义务,对于相应的责任,任一配送经营人也应全部承担。当用户对各配送经营人中任一配送经营人也应全部承担。当用户对各配送经营人中的

139、一人或数人就全部或部分为请求时,被请求的配送经营的一人或数人就全部或部分为请求时,被请求的配送经营人不得以其与他人的内部责任承担的约定提出抗辩。在配人不得以其与他人的内部责任承担的约定提出抗辩。在配送经营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了全部义务或承担了全部责送经营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了全部义务或承担了全部责任后,有权就超过其应当承担部分而向其他配送经营人请任后,有权就超过其应当承担部分而向其他配送经营人请求偿还。求偿还。(2)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的风险负担是指货物非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货物的风险负担是指货物非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发生的意外毁损、灭失的情况时损失由谁承担的问过失而

140、发生的意外毁损、灭失的情况时损失由谁承担的问题。题。下一页返回上一页94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这里的意外毁损、灭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交通事这里的意外毁损、灭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交通事故、地震等人所预料不到的事故或不可抗力所致的毁损或故、地震等人所预料不到的事故或不可抗力所致的毁损或灭失。灭失。 货物的风险负担是任意性的,配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货物的风险负担是任意性的,配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有此约定的,在货物出现意外毁损、灭失时。以自行约定。有此约定的,在货物出现意外毁损、灭失时。双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负担风险。没有约定的,由于双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负担风

141、险。没有约定的,由于合合同法同法对配送合同并无相关规定,因此可以参照买卖合同对配送合同并无相关规定,因此可以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以交付为标准,使风险在当事人之间发生转移。的规定,以交付为标准,使风险在当事人之间发生转移。下一页返回上一页95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在配送服务合同下,原始货物是由用户提供的,因此在配送服务合同下,原始货物是由用户提供的,因此货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在用户将货物交付配送人之货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在用户将货物交付配送人之前由用户承担,交付之后由配送人承担。即使在配送人为前由用户承担,交付之后由配送人承担。即使在配送人为用户提供代订服务的情况

142、下,配送人也从未取得过货物的用户提供代订服务的情况下,配送人也从未取得过货物的所有权。配送人从他人处代为受领货物时,可视为用户提所有权。配送人从他人处代为受领货物时,可视为用户提供了货物,货物的风险仍应当是转移给了用户。配送人最供了货物,货物的风险仍应当是转移给了用户。配送人最终送达货物时,交付货物之前风险由配送人承担,交付货终送达货物时,交付货物之前风险由配送人承担,交付货物之后由用户承担。物之后由用户承担。 在销售配送合同下,货物在最终送达用户指定地点之在销售配送合同下,货物在最终送达用户指定地点之前,货物的所有权是属于配送人的,用户尚未与该货物发前,货物的所有权是属于配送人的,用户尚未与

143、该货物发生任何直接的联系。生任何直接的联系。下一页返回上一页96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因此,货物的风险只有在配送人最终交付时才发生转移,因此,货物的风险只有在配送人最终交付时才发生转移,即交付之前货物风险由配送人承担,交付之后由用户承担。即交付之前货物风险由配送人承担,交付之后由用户承担。(3)配送人行为后果的承受)配送人行为后果的承受 该问题主要是就配送合同中所包含的委托合同的特点该问题主要是就配送合同中所包含的委托合同的特点而言的。如果在配送过程中,配送人基于配送合同中的授而言的。如果在配送过程中,配送人基于配送合同中的授权事项而从事一些法律行为,如为了代购与他人带

144、为订立权事项而从事一些法律行为,如为了代购与他人带为订立买卖合同等,这时就会产生配送人的该行为后果由谁承受买卖合同等,这时就会产生配送人的该行为后果由谁承受的问题。的问题。下一页返回上一页97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根据根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和和合同法合同法对于委托代理的相关对于委托代理的相关规定可以得出,当上述情况的配送人代为完成有关的配送规定可以得出,当上述情况的配送人代为完成有关的配送事务的处理后,因为此种处理行为产生的后果应当由用户事务的处理后,因为此种处理行为产生的后果应当由用户承担。此种后果包括有利的后果和不利的后果。以代购为承担。此种后果包括有利的后果和不利的

145、后果。以代购为例,配送人为用户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后,合同的当事例,配送人为用户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后,合同的当事人是用户,合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由用户承受。当第人是用户,合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由用户承受。当第三人转移货物的所有权后,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用户,三人转移货物的所有权后,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用户,而不得因配送人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所做的工作而由配送而不得因配送人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所做的工作而由配送人受让货物的所有权。在这类委托代理的情况下,即使配人受让货物的所有权。在这类委托代理的情况下,即使配送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送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下一页返回上一

146、页98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且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且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一般仍应直接约束用户和第三人。系的,该合同一般仍应直接约束用户和第三人。 在销售配送合同中,配送人为了配货而与他人订立买在销售配送合同中,配送人为了配货而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的行为,其后果应由配送人自行承担,而不应当由卖合同的行为,其后果应由配送人自行承担,而不应当由用户承担。因为在上述情况下,就用户而言,其并未授权用户承担。因为在上述情况下,就用户而言,其并未授权配送人为其代理购入货物,就配送人而言,其作为民事主配送人为其代理购入货

147、物,就配送人而言,其作为民事主体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而非代理人,应当承受其行为后果。体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而非代理人,应当承受其行为后果。配送人订立并履行买卖合同的行为使配送人自己获得了货配送人订立并履行买卖合同的行为使配送人自己获得了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配送人对该货物进行分拣、加工等作业,物的所有权,之后配送人对该货物进行分拣、加工等作业,最后配送人是作为该货物的所有权人将货物出售给用户的,最后配送人是作为该货物的所有权人将货物出售给用户的,配送人因此获得货物销售的利润。配送人因此获得货物销售的利润。 下一页返回上一页99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8.3.2配送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

148、义务配送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配送合同是多种合同特点的有机结合,因此其主体的配送合同是多种合同特点的有机结合,因此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也相应地含有多种合同的特点,是各合同主体权利和义务也相应地含有多种合同的特点,是各合同主体权利和义务的有机结合。由于相关系列权利和义务是相对权利和义务的有机结合。由于相关系列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本书主要阐述配送人(物流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的,本书主要阐述配送人(物流企业)的权利和义务。1、配送服务合同中配送人的权利和义务、配送服务合同中配送人的权利和义务1)配送人的主要义务)配送人的主要义务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00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1)

149、妥善保管的义务。从配送人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妥善保管的义务。从配送人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货物一直处于配送人的占有之下。对于该货物,配送时,货物一直处于配送人的占有之下。对于该货物,配送人必须妥善保管。妥善保管,是指配送人应当尽到与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妥善保管,是指配送人应当尽到与保管自己的物品同等的注意程度来保管用户交托配送的货物。自己的物品同等的注意程度来保管用户交托配送的货物。妥善保管要求配送人在主观上尽到相当的注意程度,客观妥善保管要求配送人在主观上尽到相当的注意程度,客观上按照货物的性能分别采取不同的保管方法。尤其对于危上按照货物的性能分别采取不同的保管方法。尤其对于危险品及

150、易腐货物等,更应当在适合存放该货物的条件下采险品及易腐货物等,更应当在适合存放该货物的条件下采用适合货物性质的方法正确保管。虽然在配送业务中,保用适合货物性质的方法正确保管。虽然在配送业务中,保管并不是配送服务的目标,但是有相应存储、保管能力是管并不是配送服务的目标,但是有相应存储、保管能力是配送人必不可少的条件,同时妥善保管货物也是配送人全配送人必不可少的条件,同时妥善保管货物也是配送人全面完成其他义务的基础。面完成其他义务的基础。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01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配送人应当对其占有的货物期间所发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配送人应当对其占有的货物期

151、间所发生的货损、货差承担责任。生的货损、货差承担责任。(2)按约定配货的义务。配货是配送业务的一个特殊环节。)按约定配货的义务。配货是配送业务的一个特殊环节。配货不仅要求配送人从原始货物中挑选出符合要求的货物,配货不仅要求配送人从原始货物中挑选出符合要求的货物,有时还要求配送人按照用户的要求对货物进行适当的加工,有时还要求配送人按照用户的要求对货物进行适当的加工,使货物最终以用户指定的形态被送至指定地点。经过物流使货物最终以用户指定的形态被送至指定地点。经过物流企业组织配的物品,应具有用户要求的色彩、大小、形状、企业组织配的物品,应具有用户要求的色彩、大小、形状、包装组合等外部要求,其质量也应

152、当符合用户要求的标准,包装组合等外部要求,其质量也应当符合用户要求的标准,从而增加商品的商业价值。配送人的配货活动使商品实现从而增加商品的商业价值。配送人的配货活动使商品实现了增值。配送人未按约定配货,因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了增值。配送人未按约定配货,因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配送人应承担责任。配送人应承担责任。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02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3)按合同约定进行供应的义务。配送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按合同约定进行供应的义务。配送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提高用户的供应保证能力,因此这应当是配送人最重要是提高用户的供应保证能力,因此这应当是配送人最重要的义务。配送人的适当配送

153、、及时供应将减少用户因供应的义务。配送人的适当配送、及时供应将减少用户因供应不适而造成的生产损失,或因此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对不适而造成的生产损失,或因此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对此,配送人应做到:此,配送人应做到:有良好的货物分拣、管理系统,以便在用户指令下达后,有良好的货物分拣、管理系统,以便在用户指令下达后,在最短时间内备齐相关物品;在最短时间内备齐相关物品;有合理的运送系统,包括车辆、运输人员、装车作业、运有合理的运送系统,包括车辆、运输人员、装车作业、运送路线等各方面;送路线等各方面;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03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其他必要的配送设施、设备,包括良好的仓

154、储设施、完备其他必要的配送设施、设备,包括良好的仓储设施、完备的相关加工设备等。的相关加工设备等。(4)告知义务。配送人在履行配送合同的过程中,应将履)告知义务。配送人在履行配送合同的过程中,应将履行的情况、可能影响用户利益的事件等,及时、如实地告行的情况、可能影响用户利益的事件等,及时、如实地告知用户,以便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的发生,否知用户,以便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的发生,否则物流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配送人在接收货物时,应则物流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配送人在接收货物时,应当仔细核对货物与清单记载是否一致,并且对货物进行必当仔细核对货物与清单记载是否一致,并且对货物进行必要

155、的检验。如发现货物包装出现破损、短量、变质等情况,要的检验。如发现货物包装出现破损、短量、变质等情况,应及时告知用户。配送人在合理时间内未通知用户的,视应及时告知用户。配送人在合理时间内未通知用户的,视为配送人接收的货物完好,与合同约定一致。为配送人接收的货物完好,与合同约定一致。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04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在配送人保管货物的期间,如果发现货物有变质或者其他在配送人保管货物的期间,如果发现货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将危及其他货物的安全及配送人的正常经营的,应损坏,将危及其他货物的安全及配送人的正常经营的,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催告当及时通知用户并催告其做出必要

156、的处置。配送其做出必要的处置。配送人在配送作业的进行中无论任何原因,无法按用户要求及人在配送作业的进行中无论任何原因,无法按用户要求及时完成义务时,应立即通知用户,并按用户的合理指示妥时完成义务时,应立即通知用户,并按用户的合理指示妥善处理。否则物流企业不仅要承担违反配送义务的违约责善处理。否则物流企业不仅要承担违反配送义务的违约责任,对由于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用户的其他损失,也应承担任,对由于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用户的其他损失,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2)配送人的主要权利)配送人的主要权利(1)要求用户支付配送费的权利。配送服务合同是有偿合)要求用户支付配送费的权利。配送服务合同是有偿合同,同,

157、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05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物流企业通过提供配送服务获得收入,有权要求用户支付物流企业通过提供配送服务获得收入,有权要求用户支付配送费。配送费。(2)要求用户按约定提供配送货物的权利。由于配送服务)要求用户按约定提供配送货物的权利。由于配送服务合同是商物分离的合同,要求物流企业配送的货物(如汽合同是商物分离的合同,要求物流企业配送的货物(如汽车等)都是由用户提供的,因此,配送人有权要求用户按车等)都是由用户提供的,因此,配送人有权要求用户按约定提供配送货物,否则配送人不能完成配送任务的,无约定提供配送货物,否则配送人不能完成配送任务的,无须承担责任。须承

158、担责任。(3)要求用户及时接收货物的权利。配送人将货物送到用)要求用户及时接收货物的权利。配送人将货物送到用户指定地点时,有权要求用户指定相应人员及时接收货物,户指定地点时,有权要求用户指定相应人员及时接收货物,并与配送人办理货物交接。用户迟延接收货物造成配送人并与配送人办理货物交接。用户迟延接收货物造成配送人损失的,应赔偿其损失。损失的,应赔偿其损失。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06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4)要求用户协助的权利。)要求用户协助的权利。2、销售配送合同中配送人权利和义务、销售配送合同中配送人权利和义务1)配送人的主要义务)配送人的主要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159、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不仅要求配送人向用户交付货物,还要求配送人在此物,不仅要求配送人向用户交付货物,还要求配送人在此之前按照用户的具体要求进行订货,并在原始货物的基础之前按照用户的具体要求进行订货,并在原始货物的基础上对原始货物进行分拣、储存、加工等作业,使货物的外上对原始货物进行分拣、储存、加工等作业,使货物的外在形态、内在质量都能符合用户的要求。只有完成了必要在形态、内在质量都能符合用户的要求。只有完成了必要的配货工作,配送人才能将其配齐的货物及时交付用户,的配货工作,配送人才能将其配齐的货物及时交付用户,与一般销售合同不同的是,销

160、售配送合同对交付货物的时与一般销售合同不同的是,销售配送合同对交付货物的时间性要求较高。间性要求较高。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07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因此,配送人除了在配送环节安排好相关事务外,在组织因此,配送人除了在配送环节安排好相关事务外,在组织货源环节上也应充分考虑货物的时间性。配送人未按照合货源环节上也应充分考虑货物的时间性。配送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应向用户承担替换货物、退货、减价、同约定交付货物的,应向用户承担替换货物、退货、减价、赔偿损失等责任。赔偿损失等责任。(2)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这是销售配送合同与配送服)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这是销售配送合同与

161、配送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由于销售配送合同的配送人不仅提供务合同的主要区别。由于销售配送合同的配送人不仅提供配送服务,还进行商品销售,因此配送人应当将己方的货配送服务,还进行商品销售,因此配送人应当将己方的货物所有权以适当的方式转让给用户,实现货物所有权的转物所有权以适当的方式转让给用户,实现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移。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08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 一般的货物,所有权在货物交付时即可实现转移,对于需一般的货物,所有权在货物交付时即可实现转移,对于需要以交付有关单证的方式实现所有权转移的货物,配送人要以交付有关单证的方式实现所有权转移的货物,配送人还应当向用户交付相

162、关单证,方为适当履行了所有权转移还应当向用户交付相关单证,方为适当履行了所有权转移的义务。的义务。(3)告知义务。与物流服务合同相同,配送人在履行销售)告知义务。与物流服务合同相同,配送人在履行销售陪送合同的过程中,应将履行的情况、可能影响用户利益陪送合同的过程中,应将履行的情况、可能影响用户利益的事件等,及时、如实地告知用户,以便用户采取合理的的事件等,及时、如实地告知用户,以便用户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的发生,否则配送人应承担相应的责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的发生,否则配送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任。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098. 3 8. 3 配送法律法规配送法律法规2)配送人的主要权利)配送人

163、的主要权利(1)要求用户支付配送费的权利。这是配送人在销售配送)要求用户支付配送费的权利。这是配送人在销售配送合同中最基本的权利。配送人在销售配送合同法律关系中合同中最基本的权利。配送人在销售配送合同法律关系中有权向用户收取的配送费。包括货物的价款和配送服务费有权向用户收取的配送费。包括货物的价款和配送服务费两部分。两部分。(2)要求用户及时受领货物的权利。)要求用户及时受领货物的权利。(3)要求用户协助的权利。)要求用户协助的权利。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10第八章第八章 流通加工与配送法律法规流通加工与配送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2005年年10月月15日,日,A公司与公司与B公司签定了一

164、份加工承公司签定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公司应在2005年年11月月5日前向日前向B公司交付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公司应在2006年年3月月1日前完成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公司应在2006年年3月月5日前交付其余日前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公司应在2006年年5

165、月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公司应在收到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日内付清相应款项。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11第八章第八章 流通加工与配送法律法规流通加工与配送法律法规 为确保为确保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适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适值值D公司委托公司委托A公司购买办公用房,公司购买办公用房,D公司为此向公司为此向A公司提公司提供了盖有供了盖有D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委托书和D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公司的合同专用章。A公司遂利用上述空白委托

166、书和合同公司遂利用上述空白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将专用章,将D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公司列为该项加工承揽合同的连带保证人,与与B公司签定了保证合同。公司签定了保证合同。2005年年11月月1日,日,A公司向公司向B公公司交付司交付60%的原材料,的原材料,B公司按约定加工制作门窗。公司按约定加工制作门窗。2006年年2月月28日,日,B公司将制作完成的公司将制作完成的6000件门窗交付件门窗交付A公司,公司,A公司按报酬总额的公司按报酬总额的60%予以结算。予以结算。2006年年3月月1日,日,B公公司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司重组,加工型材的生产部门分立为C公司。公司。

167、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12第八章第八章 流通加工与配送法律法规流通加工与配送法律法规 3月月5日,日,A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既未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交付公司交付40%的原材料,也未向的原材料,也未向C公司交付。公司交付。3月月15日前,日前,C公司公司要求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其与公司继续履行其与B公司签定的加工承揽合同,公司签定的加工承揽合同,A公司表示无法继续履行并要求解除合同。公司表示无法继续履行并要求解除合同。C公司遂在数日公司遂在数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同时要求行加工承揽合同,

168、同时要求D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明:A公司与公司与B公司签定的承揽合同仅有公司签定的承揽合同仅有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而无人的签章,而无A公司的签章。公司的签章。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13第八章第八章 流通加工与配送法律法规流通加工与配送法律法规问题:问题:(1)A公司与公司与B公司签定的加工承揽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公司签定的加工承揽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C公司可否向公司可否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为什么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为什么?(3)C公司要求判令公司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承揽合同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承揽合同

169、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请说明理由。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请说明理由。(4)D公司应否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公司应否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14第八章第八章 流通加工与配送法律法规流通加工与配送法律法规练习题:一、名一、名词解解释题加加工工承承揽合合同同 加加工工合合同同 定定作作合合同同 修修理理合合同同 配配送服送服务合同合同 销售配送合同售配送合同 承承揽人的留置人的留置权 二、填空二、填空题1 1、承、承揽人的主要人的主要权利利为 和和 。2 2、承承揽人人的的主主要要义务有有 、 、 、 、 、 。3、定作人的主要权利有、定作人的主要权利有 、 、 、 。4、定作人

170、的主要义务有、定作人的主要义务有 、 、 、 。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15第八章第八章 流通加工与配送法律法规流通加工与配送法律法规5、 是配送活动的需求者,是配送活动的需求者, 是配送活动的提供者。是配送活动的提供者。6 6、配送服务合同中用户的义务主要有、配送服务合同中用户的义务主要有 、 、 。7 7、配送服务合同中配送人的义务主要有、配送服务合同中配送人的义务主要有 、 、 。 8 8、销售配送合同中配送人的主要权利、销售配送合同中配送人的主要权利 、 、 。三、问答题:三、问答题:1 1、简述物流企业在流通加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简述物流企业在流通加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 2、承揽合同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承揽合同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3 3、简述配送合同的法律属性、简述配送合同的法律属性。返回上一页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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