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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第七章 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教学目的:教学目的:了解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性质、了解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性质、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的作用;掌握中央银行的职能及主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的作用;掌握中央银行的职能及主要的支付清算方式,理解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要的支付清算方式,理解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教学要求:教学要求:1.掌握中央银行的职能;掌握中央银行的职能;2.掌握中央银行的主要支付清算方式;掌握中央银行的主要支付清算方式;3.理解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理解中央银行的独立性;4.了解中央银行的性质;了解中央银行的性质;第一节第一节 中
2、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一、一、 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中央银行也称货币当局,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中央银行制度。 1中央银行产生的前提条件(1)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 (2)货币信用与经济关系普遍化(3)商业银行的广泛设立(4)经济发展中新的矛盾频繁出现 第一节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2.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必要性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必要性(1)统一银行券发行的需要(2)为银行提供资金支持的需要(3)集中票据交换和清算的需要(4)金融监督管理的需要 第一节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二、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二、中央银行制度
3、的类型1.单一中央银行制度 (The single central bank system)指国家单独建立中央银行机构,使之全面、纯粹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责。分为: 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第一节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2.准中央银行制度准中央银行制度(quasi central bank)指有些国家或地区只由政府设置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或由政府授权某个或某几个商业银行综合行使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体制。主要有新加坡、马尔代夫、沙特阿拉伯、斐济、中国香港等国。第一节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3.跨国中央银行制度(跨国中央银行制度(multi
4、national central bank system)由参加某一货币联盟的所有成员国联合组成的中央银行制度。这种跨国中央银行成立的目的在于推进联盟各国经济的共同发展及避免通货膨胀。如中非货币联盟、西非货币联盟、东加勒比海货币管理局及欧洲货币联盟均采用这种制度。 第一节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中央银行的产生及类型欧洲中央银行欧洲中央银行: 1998年7月成立,它是欧洲一体化进程逐步深入的产物。 欧洲中央银行由两个层次组成:一是欧洲中央银行本身;二是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各国中央银行失去其相当的独立性。第二节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一、中央银行的性质1.中央银行
5、的地位决定中央银行的性质,它是为商业银行等普通金融机构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务的特殊金融机构。中央银行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并对金融业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稳健运行的特殊金融机构。第二节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职能2. 中央银行的活动特征:中央银行的活动特征: 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 不经营普通银行业务不经营普通银行业务第二节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职能二、中央银行的职能二、中央银行的职能1.发行的银行(1)所谓发行的银行就是垄断银行券的发行权,成为全国惟一的现钞发行机构。(2)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现钞都由中央银
6、行发行。硬辅币的铸造、发行,一般也多由中央银行经管。第二节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职能2.银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1)集中存款准备金(2)最后贷款人 (3)组织全国的清算 第二节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职能3.国家的银行国家的银行(1)代理国库(2)代理政府债券的发行(3)为政府融通资金(4)保管外汇和黄金储备 (5)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6)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7)为政府提供经济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发布经济金融信息第二节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职能三、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三、中央银行的独立性1.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内涵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
7、策和行动的自主程度,其实质是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2.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1)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独立性(2)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四、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四、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资产负债负债国外资产国外资产流通中通货流通中通货贴现与放款贴现与放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款款政府债券和财政借款政府债券和财政借款国库及公共机构存款国库及公共机构存款外汇、黄金储备外汇、黄金储备对外负债对外负债其他资产其他资产其他负债和资本项目其他负债和资本项目合合 计计合合 计计第三节第三节 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一、支付清算系统内涵是一
8、个国家或地区对交易者之间的债务债权关系进行清偿的系统,具体来说它是由提供支付服务的中介机构、管理货币转移的规则、实现支付指令传递及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的,用以实现债务债权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系列组织和安排。二、中央银行在支付清算系统中的地位是一国支付清算系统的主要参与者又是主要管理者,拥有国家最终清算机构的特殊地位。不仅制定同业间清算制度、设计同业间支付系统结构和运行模式、审核支付系统操作规程,还直接提供清算服务,并对有关清算机构及系统运行实施政策指导和监督。 三、支付清算系统分类常见的支付清算方式主要有四种:1.大额资金转账系统大额资金转账系统主要处理行间往来证券及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9、黄金和外汇交易、货币市场交易以及跨国交易引发的债务债权清偿和资金转移,单笔交易金额巨大,但交易笔数较少,对安全性要求高,付款时间要求紧迫的支付系统。如美国FEDWIRE系统 2.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又称为零售支付系统,该系统主要处理大量的每笔金额相对较小的支付指令,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工商企业、个人消费者和其他小型经济交易的参与者。如私人支票、ATM机业务、POS机业务 3.全额实时清算全额实时清算指对每一笔支付业务的发生额立即单独全部进行交割,表现为每笔转账的支付指令发出时,无须参与轧差而是逐笔直接进行结算 。4.净额批量清算净额批量清算指累计多笔支付业务的发生额之后,在一个清算周期
10、结束前,用净额清算系统的参与者从系统中其他所有参与者那里应收到的全部转账金额与他对其他参与者的应付出的转账金额轧出差额,形成据以结算的净借记余额或净贷记余额。 四、票据交换所四、票据交换所1. 票据交换所是最早形成的支付清算组织。有关支付清算体系的原理在这一组织中均可找出脉络。 世界上第一家票据交换所1773年在伦敦成立。2. 中国最早的票据交换所于1933年在上海成立。 上世纪50年代,随着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及“大一统”银行体制的建立,不再需要独立的票据交换所。改革和开放后,重新逐步推行票据交换。3. 票据交换依据的原理是:任一银行的应收款项,一定是其他银行的应付款项;各银行应收差额的总和,一定等于各银行应付差额的总和。 因此,所有参加交换的银行分别汇总轧出本行是应收还是应付的差额,相互结清差额,就可结清全部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