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融资方式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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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第九章 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第一节 进口贸易融资第二节 出口贸易融资第三节 保理第四节 福费廷 在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银行往往向有资格的客户提供融资服务,这类服务和结算过程紧密相关,从而也称为国际贸易结算融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由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融通;另一种则是银行为客户提供信用保证,以使客户能从贸易对方或第三方取得融资的方便。国际贸易融资方式根据银行提供融资便利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进口贸易融资和出口贸易融资,本章前两节将对各主要进出口融资方式进行介绍。 包买票据业务(即福费廷,Forfaiting)和保付代理业务(简称保理,Factoring)实质上

2、也属于出口贸易融资方式,这两类业务占整个国际贸易结算额的比重并不大,但是它们能很好地将贸易结算与融资业务紧密联系起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扩大,这两类业务在中国的开展具有很大潜力。因此,本章将其单列出来,并对其概念、特点、程序等作一介绍,希望能对这两类业务的推广与普及有所裨益。第一节 进口贸易融资 进口贸易融资是银行贸易外汇业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类融资结合进口贸易各种结算方式,根据国家外贸信贷方针、政策,接受外资企业的申请,提供进出口贸易结算资金融通的便利,以利于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一、进口贸易融资的主要形式一、进口贸易融资的主要形式 (一)开证额度(Limits for Iss

3、uing Letter of Credit) 跟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一种常见的结算方式。它的主要作用是通过银行作为中介人,来调解和消除买卖双方之间的互不信任心理。由于开证银行代进口商承担了有条件的付款责任,所以出口商只要满足了信用证的规定和要求,提交了严格相符的全套单据,便可保证收回货款。因此,银行均把开立信用证视为一种授信业务。 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必须向银行提供保证金、抵押品或担保书,银行才会考虑为该进口商开出信用证。为方便业务,对一些资信较好、有一定清偿能力的客户,银行通常根据客户提供抵押品的数量和质量及其资信状况,核定一个相应的开证额度,供客户循环使用,客户在额度内申请开立信用证时,

4、可免收或减收保证金。 银行根据自己的实际业务需要,对开证额度进行分类。其基本类型主要有以下两种:普通信用额度(General L/C Limit)和一次性开证额度(One time L/C Limit)。前者是指银行订立额度后,客户可以无限次地在额度内委托银行对外开出信用证,额度可循环使用,银行根据客户的资信变化和业务需求变动随时对额度作必要的调整。 后者是银行为客户的一个或几个贸易合同核定的一次性开证额度,不得循环使用,客户通过一次性开证额度可以弥补普通开证额度不能满足大宗交易需要这一不足或可避免普通开证额度的大量占用对其正常经营可能带来的影响。 客户每次申请开证时都应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

5、银行除审查开证额度是否足够外,为维护银行信誉和资金安全,通常还要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货物的性质及变现能力、货物保险、对物权单据的控制。如发现开证申请书中的开证条款对银行和客户利益构成了潜在的威胁,银行就有权要求客户加入一些保护性条款或拒绝受理开证申请。 (二)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 1.1.信托收据的含义信托收据的含义 所谓信托收据是指进口商承认以信托的方式向银行借出全套商业单据时出具的一种保证书。 这里银行是信托人(Truster),代表委托人掌握物权;进口商是被信托人或受托人(Trustee),代表信托人处理货物。 进口商以银行受托人身份代办提货、报关、存仓、保险等手续,

6、货权仍属银行所有;如果货物出售,则货款将存入银行。此后,进口商在汇票到期时向银行偿付票款,收回汇票,赎回信托收据。这时,该项融资业务即告结束。 在远期付款交单托收结算方式中,进口商在承兑汇票之后、付款到期之前,是自己寻求融资的时间。有时候汇票的到期日会远迟于到货日,因为卖方对风险持谨慎态度,仅愿意承受较长期的资金负担,但不愿以承兑交单方式成交。因为承兑交单方式在货到目的港以后会因买方尚未付款,银行不予交单,货物可能被卸在港口而使卖方遭受风险,甚至被海关罚款,所以实际上是不可行的。 买卖双方之所以仍然签订这类合约,是因为进口方和代收银行之间已有约定,当货物到达后,买方在付款前出具一张信托收据向代

7、收行(即信托人)借取单据以提取货物。代收行有保管好单据的责任,同意进口方凭信托收据借单,其实是代收行为进口方提供了到期付款的信用担保。倘若进口方提货后到期不能付款,则代收行应承担付款责任。所以,这种方式是以代收行提供信用为前提的,它使进口方得到了资金融通,当然进口方的信誉必须足够好。 远期信用证中也同样存在上述远期付款交单的问题,即付款交单期限迟于到货日期,申请人(即被信托人或受托人)在付款赎单前,往往凭借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取单据;开证行在借出单据后,即失去了对物权的控制,所以也只有在申请人信誉足够好的情况下,才会同意借单。 信托收据在使用过程中,作为信托人,银行有权随时取消信托,收回货物或货款

8、,如果遇被信托人破产,银行的债权可优先获得清偿。作为受托人,进口商应以银行的名义保护货物,如办理仓储、投保火险等,出售货物所得款项应交给银行或以银行名义单独保管,货物亦不能抵押给他人。 利用信托收据进行融资时,存在的一个潜在风险是:受托人(进口商)有可能违反信托规定,不愿或无力退还货物或贷款。发生这种情况时,如果该项融资经出口商的同意或授权,则风险由出口商自负;如果未经出口商同意,而是由充当信托人的银行主动提供这项融资,则风险由银行承担,届时银行必须支付货款,视同进口商已经支付,因为此时银行已经无法退回全套单据了。因此,在办理信托收据业务时,银行应严格审查进口商的资信等级,避免承担借出单据不获

9、付款的风险。 (三)担保提货(三)担保提货(Shipping Guarantee,简称S/G) 担保提货是指,在进口跟单信用证或是进口跟单托收项下,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后,包括提单在内的单据尚未寄到,由于没有正本提单,进口商就无法提货,而延期提货会使进口商增加额外开支,或者承受进口商品行情下跌、市价回落的风险,因此,进口商为了报关的需要,事先可以向开证行或代收行签具“申请担保提货书”连同进口商自己的担保信(又称联合保证书),以求通过银行的担保,及时通关提货。 “申请担保提货书”的主要内容是:要求凭担保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提货,银行向承运人保证赔偿因不凭正本提单交货而遭受的损失。进口商保证提单

10、一经收到立即补交,换回银行担保,并承担运输公司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银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可以提供担保,以便及时报关。为了防止进口商凭借担保骗取货物,银行应对进口商进行审查,确信其为该批货物的收货人,并且可以要求进口商提供担保或是交纳保证金或抵押品,以维护银行的权益。 二、装运后融资实务二、装运后融资实务 一个进口商已经被融资支付其海外供应商的事实不一定意味着他能立即偿还提供融资的银行。当货物被进口时,它们在到达最终买方之前要经历若干手续。货物到达时,运费可能必须被支付,并且货物可能必须被运输和仓储直至重新包装和分发。在这期间,进口商经常被迫依赖其银行为他遭受的无论什么费用融资,并且可能为他已经延

11、展给其买方的任何授信融资。 我们知道,当银行代理其客户签发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时,它差不多正同意在单据由议付行提示时给予一笔贷款,除非申请人能立即以现金接收它们。通过兑现信用证下的索偿,银行凭物权单据创造一笔贷款,载运船只卸货后,这贷款变成凭货物的预付款。只在相关货物卖掉、最终买方支付的条件下,这预付款才可能被偿还,但是这也仅仅假若他们不在授信基础上购买。进口货物需要的融资阶段有一个逻辑顺序,其间银行致力于始终保持其安全保障权直至最后结算。银行依赖前面我们已强调过的经营者:货运代理、仓储人、内陆承运人。在货物被进口商以授信基础出售的情况中,银行将寻求通过让汇票以其为收款人的签发、由它必定核准的买

12、方承兑来保证它自己的安全。银行也将坚持进口商拥有的关于其当地买方的任何形式的信用保险被转让给它,或者至少其利益被那保险人记录。 无论进口商希望被其买方以什么手段支付,虽然他正延展任何信用给他们,银行一般可能为进口和最后款项的取得这二者之间的间隙融资。我们将回想起当收到一份开立进口信用证的申请时银行可能问的问题,特别注意货物的最后处理和关于它们的支付方式。每种方式提供银行不同水平的安全保障,其中,进口商的买方以进口商为受益人开立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最可接受的。如果是这样,银行应该努力让信用证通过它自己通知,以便获得对货物的完全控制直至信用证被兑现。这是一种背对背信用证的形式,只是银行不必企图匹配两

13、个信用证。银行通过使用最后买方的信用证,除了能补偿其预付款,还可能得到通知及可能的保兑和议付的佣金。 在许多情况下,信用证为之签发的货物被直接交付给申请人居住国之外国家。这是转手贸易,它只在开证行满意于外国买方的支付方式时才被融资。尽管这程序相似于那些被应用于当地销售的程序,但是政治风险的可能性出现了。因而,依赖于一份外国信用证或一笔托收的一家开证行在参与交易之前不得不评估那些风险。比如,它可能坚持那份外国信用证被保兑,或那笔托收被保证,和任何关于买方的保险被转让给银行。 在银行总是准备帮助其客户尽可能多地为进口融资的同时,当货物被发运给最终买方之前不得不由第三方加工时,困难也产生了。一个很好

14、的例子是,在成为能被接受的产品之前要求处理、着色、切割的皮毛的进口。当这样的项目进入加工者的工厂时,银行的所有权几乎消失,它必须依赖加工者的名声,它可能准备从他那里得到一旦加工完成货物将只凭银行指示放行的承诺。第二节 出口贸易融资 出口贸易融资一般有出口押汇(议付)和信用证打包放款等方式。下面结合实务探讨出口贸易融资的一些方式。 一、结合几种结算方式融资的一个案例一、结合几种结算方式融资的一个案例 消费品方面的国际贸易融资一般被归类为短期,平均信用期为180天,最长达18个月。要理解银行在这类融资中的获利机会,检查支持许多交易的合同的链条是必须的。寻求融资购买海外货物的进口商必须使其银行确信他

15、能清偿任何凭转售那些货物的款项的借款。转售立即成为最重要的交易的方面,就像银行关心的,它能使银行加强其安全保障,增加其收入。 主要合同的另一方面,供应商在能促进货物装运之前可能要求一定程度的融资。那融资一般将覆盖打包和运输,即使在为可能要求在货物上加他们自己商标的特别买主更改和准备货物之前,供应商经常从制造商那里购买他的货物。出口商和进口商很少能通过诸如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单个支付方式的使用简单地为合同融资。 图9.2 巴黎商人的销售融资巴黎商人法国银行美国供应商美国银行美国银行的履约保函法国银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巴黎商人法国银行外国政府买方外国银行外国银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法国银行的投标保函法国银行

16、的履约保函 图9.2 巴黎商人的销售融资 图9.1、9.2举例说明建立在一个外国政府、一个巴黎商人和一个美国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外国政府签发一份提供脂肪的招标邀函,它被广而告之并发送给世界各地的供应商。 为了确保有兴趣的供应商提交他们意欲兑现的诚恳投标,他们被要求以一投标保函支持他们的投标,并且他们被告知如果投标成功该投标保函将被自动转化成履约保函。投标保函通常是合同价款的5%,而履约保函是合同价款的10%或10%以上。一旦巴黎商人为了取得投标保函而接近其银行,该银行就认识到如果商人的投标成功他们可能被要求提供融资的可能程度。最小风险将从投标保函的5%升至成功投标的10%。所以在签发投标保函

17、之前,银行需要来自其客户的一定保证: 1.如果你投标成功,将如何被支付? 2.我们被要求保证你将执行你与外国政府的合同,但是你将从哪里得到脂肪? 3.你将怎样为脂肪付费? 4.你的销售条款与你购买脂肪的条款一致吗?如果不一致,它们是什么? 5.你能从你的供应商那里得到履约保函以支持我们的保函吗? 这是五个基本问题,在分析整个经营、检查各种银行工具以保证它们完全确保银行安全时,我们将研究许多技术问题。 第一步,招标邀函将陈述通过什么方法支付成功的投标者,几乎肯定通过一家外国银行签发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 法国银行想要知道该商家是否已经找到一个能使他在一定盈利水平上提供给外国政府的脂肪货源。在许多

18、情况中,商家交出投标时还未真正找到供应商,如果商家投标成功,银行必须依赖商家保证它安全的技术。 如果他找到了供应商,那么他就能回答银行的第三个问题,因为供应商将已经表示其价格并且要求通过不可撤销信用证方式支付。 但是由谁开出这信用证?如果该商家的银行同意签发,那么他们将打算利用支持他们自己的那外国信用证开立一份背对背信用证。 可是,政府买方经常要求授信购买商品,所以那外国信用证将可能是适用远至装运日后180天付款的远期信用证。 除非美国供应商准备提供近似条款给巴黎商家,否则其银行必须决定它是否希望融资这个间隙。 如果美国供应商的条款是即期的,那么该银行不得不为其客户融资180天,直至外国信用证

19、下的汇票到期。 我们可以从前述理解,没有几宗交易像它们看起来那样简单。在这个例子中,尽管法国银行可能在签发履约保函之外拒绝再做什么,但是除非商家能得到并支付美国的供应,否则他可能违背与外国政府的合同,他的履约邀函将被索赔。银行的技术在于评估我们已经强调的明显风险,并断定它们是否超过它将赚取的佣金和利润的能力,如果风险超过佣金和利润,最好拒绝签发投标保函。 为了这个例子的目的,我们将认为法国银行从商家那里对其问题得到满意的答复,并准备为其购买和销售融资。那将包括一些工具,它们都要求对条款和适用性的小心细察。投标保函。如果投标是成功的,它将变成金额为1600000美元的履约保函。 2.外国政府的由

20、他们银行签发的6个月有效、适用承兑180天汇票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3.法国银行的以美国供应商为受益人15650000美元、适用见票即付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这是背对背信用证,必须是就那外国信用证改变了金额、价格、最迟装运日和有效期等的产物。履约保函。在法国银行对其不可撤销信用证有责任之前,有两种方式得到该单据。首先,在真正开立信用证之前它可以要求收到该保函。第二,更现实地,它可以让该保函附加一个信用证条件:该保函被提示给指定行或通知行时,信用证才是运作的。保函必须有超过法国银行信用证至少1个月的有效期。 这二个图表说明不同工具的相互依赖,但是它们没显示法国银行面临的政治风险和技术风险。法国银行想要

21、凭外国银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的保证,贷出至15650000美元,而且,一旦议付了那信用证下的单据,它将不得不在收到180天汇票的支付之前等待6个月。作为那外国信用证的通知行,法国银行不但必须小心研究信用证条款,而且必须小心研究信用证的保兑问题。 理论上,它应该因为两个理由保兑该信用证。首先,因为作为保兑行,它将有权反对不适用那背对背信用证的任何修改。其次,出于开立它将承担不少风险的背对背信用证,并非不切实际,申请人应该支付。 当所有这些工具都在有效期间,该第一通知行不得不以它们完全相互支持的方式控制它们的使用。如果它设法那样做了,而且这笔交易的所有当事人都及时履行他们的合同责任,那么违约的问题只

22、会出在不符单据上。可是美国供应商的违约,将为法国银行带来不少困难。该供应商明显将要求对背对背信用证的一个扩展,但是只有当外国银行的信用证相似地被扩展,该信用证才能被扩展。 二、通过跟单托收融资二、通过跟单托收融资 跟单托收作为一种结算方式不是银行最欢迎的,主要因为银行被要求处理的单据数量及他们赚取的少量佣金。不能劝说买方以其为受益人开立跟单信用证的出口商不得不使用托收,托收是第二好的结算方式。但是它们不提供立即的付款,许多出口商不能承受为托收的结算等待一个月甚至更多时间。付款人经常会推迟托收的支付,有时直至载货船只抵达。银行准备在循环基础上,向以托收单据为保证的出口商提供预付款。 出口商提供银

23、行一张关于海外买方和每月装货给他们的细节的表格。依赖买方的质量和包括的政治风险,银行同意预付比如说就它核准的每个买方的月未偿债务的80%。如果托收是D/A,而且由该出口商银行可接受的进口商当地银行保证,预付款可以超过80%。出口商以通常的方式准备他的单据,并交给他的银行托收。 现在银行有一财务利益在单据中,所以将彻底检查单据,确保它们被适当地背书以至给银行货物所有权,并使银行变成汇票的被背书人。这里是说明托收统一规则的价值和它们运用于代收行确保立即的付款通知、承兑通知、拒付通知和拒绝承兑通知的规则的好时机。 一旦一次D/P托收被支付了,出口商银行能考虑凭进一步的汇票预付。如果一次D/A托收被承

24、兑了,出口商银行知道了到期日,它能为那时进一步的预付款作准备。如果一次D/P托收被拒付,或者一次D/A托收被拒绝承兑,出口商银行立即注意到付款人可能处于财务困难。它会停止关于该买方的预付,直至从代收行收到一报告。在融资托收时,它采取所有必要的事先准备以保护其安全,它给代收行的原始通知包括运费支付(对FOB装运)、仓储和保险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下的货物的指示。如果出口商已经提名一需要时的代理,代收行就联络那当事人确保尽力劝说付款人接收托收。可是在许多情况下,银行简单索回已经对某次托收所作的预付款,由其客户采取保护货物的必要行动并寻找一新买方。这种情况强调货物在外国处于没被出售的出口商的风险。 对于

25、这类信用便利,如果出口商有能被转让给银行的出口信用保险,那么银行受到较大帮助。它将不必为这预付款给予信用便利至保险人所设的总限,保险人通常就可能跨越若干出口商的买方设置全面限度。这些保险单下的支付总是被限于索赔金额的90%。保险单被转让给银行时,银行必须确保没有事物阻止它对保险人运用它的权利。因而银行不得不不断检查其客户,以确保保险费被及时支付,以及客户不疏于通知装运和正注意保险单限额。银行也必须要求保险人可能对保险单做的所有修改和任何超额的采用的拷贝。 监督预付款向银行带来管理问题,虽然这种信用便利能使出口商预期款项、得到进一步装运的货物及支付包装、仓储和运输费用。如果出口商有出口信用保险,

26、那么银行的额外保障被反映在其收取的利率上。对没疑问的出口商就被核准买方的托收,一些银行将在没看到单据的情况下凭托收预付,它允许客户直接发送单据给核准的代收行。然后只由银行保持不时地监督通过直接汇付被清偿的预付款,以确保预付款都得到及时偿还。 三、跟单托收的议付三、跟单托收的议付 无论何时出口商建立一次托收并且以买方为付款人签发一张汇票,他就产生了一个融资源。银行总是准备议付托收,那意味着他们真正买入了单据。这里没有贴现问题,因为这实务要求汇票已经由付款人或其银行承兑。在我们正考虑的托收的这个阶段,汇票还没被提示付款或提示承兑。跟单托收的议付不同于凭单据的预付款,出口商或出票人能得到单据价款的1

27、00%。银行对出票人有完全追索权地议付,并且立即贷款给他。 最后,基于国外托收的支付,款项被汇回出口商的银行,然后该银行借记从议付到收款这期间的利息。无论何时,银行都尽可能安全地托收,他们运用小心于检查单据,确保单据被正确签发和通过背书转让物权给他们自己。此外,拒付或拒绝承兑的可能性和为了保护货物要求采取的行动,意味着银行将把保护性条款包括在它给代收行的指示之中。可是当托收被拒付,保护性的行动被采取,银行将要求其客户偿还议付金额,由客户处理对付款人的任何法律行动、需要时的代理的介入和可能的货物转售。 四、装运前融资四、装运前融资 准备交付装运或为了转售给海外买方购买货物的出口商,在他们能被支付

28、这些货物的款项之前,经常需要融资。我们已经看到在这方面帮助出口商的一些工具,它们是红条款信用证、绿条款信用证和预付信用证。可是并非所有出口商都有幸为其销售获得或有或无预付条款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足够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中,银行能帮助客户,在对最后销货款的收取的预期下提供融资,但是安排安全保障不总是容易的。为了举例说明出口商的情况,让我们考虑三种情况。 首先,出口商已经准备好货物,并为装运包装了货物,但是还没收到买方关于支付方法的通知,他知道将使用如销售合同中约定的D/P托收。他信任买方,希望安排运输并为CFR(成本加运费价)装运支付运费。假如货物由被指示安排提单签发的货运代理发给银行的指定人,银行可

29、能预支必要的资金给出口商,也可以给银行的指定人。银行使自己确信海外买方是可信的,并要求出口商发电报确定当作结算通过D/P托收。从这时开始,除了单据被恰当地背书以保护银行对货物的所有权,银行变成了安全的出租人,并作为托收行处理托收。 在第二种情况中,出口商有一项关于销售给海外买方的健全的合同,并且约定以D/A60天托收支付。在对买方最后结算的预期中,出口商希望购买将被装进一个集装箱装运的多种货物。可是其当地供应商不准备超过一个短期延展信用给他,并且这信用期肯定不会是已经允许海外买方的60天信用期。银行决定是否为出口商的当地购买融资的关键在于其买方的质量和包括的政治风险。如果银行得到的关于那买方的

30、报告是令人满意的,那么它可能免除远期汇票作保证的任何需要,因为那手续不减少政治风险,只消除拒付的风险。所以银行完全基于政治风险做决定,如果政治风险是可接受的,就继续为出口商安排融资。 安全保障是最重要的交易因素,银行渴望确保它任何时候都对货物保持控制。在这个例子中,银行坚持出口商购买的任何货物储存于被核准的栈房,并且以银行为栈单所有权人。那栈房被指定包装这集装箱,让货运代理将其标注给海外买方并递送到装运港。最后装运的提单被签发给银行的指定人,并将构成D/A托收的组成部分。通过这种方式,银行能使其客户为货物和服务即期支付,为这些支付与D/A托收下款项的最终收取之间的间隙融资。这真正是不同形式安全

31、保障的链条:从栈单到提单,到最后被核准买方承兑的汇票。 最后,作为一个不可转让和不允许装运前预支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受益人的出口商,正从本国一个希望被即期支付的供应商那里购买相关货物。UCP500条款49允许受益人转让任何款项给可能变成信用证下权利人的人。强调跟单信用证本身不能被转让是重要的,并且尽管其款项的转让是被允许的,但是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保证的事实意味着转让必须依赖受益人完全遵循其条款。在我们正考虑的情况中,这种转让可能以两种方式被执行。款项可能被转让给出口商的供应商,但是他们要等到信用证下的单据被提示时才能被支付。一个更令人满意的解决是转让以银行为受益人,然后它能预付款项给本地供应商。

32、必须注意确保在实施转让中遵守当地法律。我们将理解这重要性,当约定他们的合同条款时,出口商要求一种提供装运前融资便利的支付方式,以避免不得不与自己银行作最后被动的安排。第三节 保理 一、保理概述一、保理概述 (一)保理的含义 保理在我国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业务。它是指保理商(Factor)从其客户(出口商)手中,购进通常以发票表示的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并负责信用销售控制、销售分户账户管理和债权回收业务。因此,它既是一种可供选择的国际结算方式,又是一种短期的贸易融资方式。其基本特点是:集结算、管理、担保和融资为一体的综合性售后服务业务。 (二)保理服务的产生和发展 保理服务起源于18世纪的欧洲。现代

33、国际保理业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尤其是在最近 30年中。具体原因主要有:(1)国际贸易中买方市场的普遍形成;(2)信息产业的进步和电子通信技术得到普遍应用;(3)国际保理相关惯例规则的制定与实施。此外,经济的高速发展也要求金融业不断进行业务创新,一方面满足客户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拓展自身的服务领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各国金融业在巩固自身传统产业的同时,也在大力发展新的中间业务品种,其中保理业务就是各国金融机构争相占领的一个新的服务领域。随着保理服务的发展,保理服务的产品范围不断拓展。一些保理商开始与仓储公司、商检部门、港务局等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向客户提供一揽子全面服务

34、。 根据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的统计,1990年全世界有保理公司507家,全年营业额达137亿美元;到2000年全球保理公司增加到981家,营业额达到5890亿美元。10年间,保理公司数量增加了93.5,营业额增长了42倍。 欧洲和北美的保理业务发展较早、较快、较普遍。美国的保理业务始终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保理业务在亚洲和拉美地区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保理业务目前主要集中在西欧和亚太地区的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尚未开办这项业务。在大多数欧洲国家里,保理服务主要是提供有追索权的贸易融资和其他服务,提供坏账担保处于次要地位,这主要是因为这些国家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35、很普及。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银行率先在国内开始推出国际保理服务,并与国外保理公司和保理商国际组织建立起密切联系。1993年,中国银行加入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成为正式会员。目前,中国银行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家保理公司签署了国际保理业务协议。 (三)保理的有利点 (1)有利于出口商尽快收回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有利于出口商转移风险 (3)能节省非生产性费用 (4)有利于出口商获取有关信息 (5)有利于维护和提高出口商的资信 保理服务对进口商的影响是间接的和不明显的。出口商采用保理服务使得进口商能以非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 (1)避免积压和占用资金 (2)简化进口手续 (

36、四)保理的服务项目 1.销售分户账管理(Maintenance of The Sales Ledger Sales Ledger) 2.债款回收(Collection from Debtors) 3.信用销售控制(Credit Contro1) 4.坏账担保(Full Protection Against Bad Debts) 5.贸易融资(Trade Financing) 二、国际保理业务的运作二、国际保理业务的运作 (一)国际保理的当事人 国际保理有两种做法,即国际单保理和国际双保理,前者有三个当事人,后者则有四个当事人。 1.卖卖方方。即出口商或称供应商。是指对提供货物或服务出具发票的,

37、并且其应收账款已被出口保理商叙作保理业务的一方。 2.债债务务人人。即为买方或称进口商,指对由提供货物或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负有付款责任的一方。 3.出出口口保保理理商商。是指与卖方签订保付代理协议,对卖方的应收账款承做保理业务的一方。出口保理商通常在出口商的所在地。在国际单保理的情况下,无出口保理商。 4.进进口口保保理理商商。是指同意代收卖方以发票表示的并过户给出口保理商的应收账款的方。 (二)国际单保理业务的具体做法 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决定采用保付代理结算方式时,由卖方向进口国的保理商申请资信调查,签订保付代理协议,并提交需要确定信用额度的进口商名单。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确定

38、有关信用额度。出口商在信用额度内发货,将有关发票和货运单据直接寄交进口商,并将发票副本送交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并提供100的买方信用风险担保。进口商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对进口保理商付款,进口保理商按保付代理协议规定的日期将全部款项扣除费用后,转入出口商银行账户。 如果卖方有融资需求,进口保理商也可于收到发票副本后以预付款方式提供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无追索权的短期贸易融资,剩余的 20的发票金额则在收到进口商(买方)付款之时,扣除有关费用及贴息后转入出口商的银行账户。 (三)国际双保理业务的具体做法 欧洲各国一般都采用双保理方式;具体做法是:买卖双方谈判约定采用国际保理的

39、结算方式。然后由卖方与本国的出口保理商,签订保付代理协议;接着由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签订委托协议。卖方将需要核定信用额度的进口商名单交给出口保理商,由其立即传送给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对各进口商进行资信凋查,逐一核定相应的信用额度,并通过出口保理商通知出口商按核定的信用额度发货或提供服务。出口商履行合同后,将发票和装运单据或其他有关单据直接寄交进口商,发票副本送出口保理商。 如有融资需求,出口保理商即以预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无追索权的短期贸易融资,并向进口保理商定期提供应收账款清单,由其协助催收货款。到期后,进口商将全部货款付给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则立即将等值价款付给出

40、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扣除有关费用及贴息后,将剩余20的货款付给出口商。 国际双保理业务的程序如图9.3。出口商进口商出口保理公司进口保理公司(1)(5) (10)(7)(8)(4)(2)(6)(9) (3) (1)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保理业务协议 (2)出口商通过出口保理公司向进口保理公司申请信用额度 (3)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 (4)出口商按合同规定发运货物 (5)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公司递交转让应收货款所有权的通知书和全套单据 (6)出口保理公司接受应收账款单据并兑现部分或全部款项后,将承购的应收账款单据寄给进口保理公司 (7)进口保理公司向进口商提示单据 (8)进口商向进口保理商付款

41、 (9)进口保理公司将款项转付出口保理公司 (10)出口保理公司收款后向出口商结算第四节 福费廷 一、福费廷概述一、福费廷概述 (一)福费廷的含义及当事人 Forfeiting(福费廷),源于法语“a forfeit”和德语“forfeiterung”,含“放弃某种权利”的意思。也就是说,福费廷这个术语源自简单意味着出口商丧失将来应收款项的所有权利交换立即支付的一揽子融资。 福费廷或无追索权融资是,由福费廷银行在无追索权基础上购买发生在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将来日期到期的无条件债务义务的一种贸易融资方式。 福费廷业务的主要当事人有: 1.包买商(银行)。包买商多为出口商所在国的银行及有中长期信贷能力

42、的大金融公司。 2.出口商。出口商为资本货物交易中的卖方。 3.进口商。进口商为资本货物交易中的买方。 4.担保人。进口商的保证人,一般是进口商的银行。 (二)福费廷的起源与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瑞士苏黎世银行协会首先开创了福费廷融资业务。 50年代后期,随着各国经济实力的恢复与发展,资本性货物的贸易越来越多,出口竞争日益加剧,资本性货物的卖方市场逐步转变为买方市场。当时的银行无法提供出口商所希望得到的融资服务,于是福费廷融资方式就活跃起来。 80年代后,福费廷业务却持续增长,逐渐由欧洲向亚洲及全世界发展,福费廷二级市场逐渐形成,该业务交易方式日益灵活、交易金额日益增加,而且票据种类也不断

43、扩大,形成了一个世界范围内的福费廷交易市场。 (三)福费廷业务的特点 1.福费廷业务一般以国际正常贸易为背景的,不涉及军事产品。一般限于成套设备、船舶、基建物资等资本货物交易及大型项目交易。 2.在福费廷业务中,出口商必须放弃对所出售债权凭证的一切权益,贴现银行也必须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1年5年,属于中期融资业务。但近年来国际上发展出最短的福费廷业务为180天(6个月),最长的可至10年,通常采用每半年还款一次的分期付款方式。 4.福费廷业务属批发性融资业务,适合于100万美元以上的大中型出口合同,对金额小的项目而言,其优越性不明显。 5.出口商对资本货物的数量、质量、装运、交货期担负全部责

44、任。美元、德国马克及瑞士法郎为结算和融资货币。 (四)福费廷业务的益处 (1)福费廷融资不影响出口企业的债务状况,不受银行信贷规模和国家外债规模的影响。 (2)福费廷业务是无追索权方式的贴现,出口企业一旦将手中的远期票据卖断给银行,同时也就卖断了一切风险,包括政治、金融和商业风险,免除了后顾之忧。 (3)出口企业通过采用福费廷方式在商务谈判中为国外买方提供了延期付款的信贷条件,从而提高了自身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4)出口企业可将全部或部分远期票据按票面金额融资,无需受到预付定金比例的限制。 (5)出口企业在支付一定的贴现费用后,可将延期付款变成了现金交易,变远期票据为即期收汇,提高了资金使用效

45、率,扩大了业务量,增强了企业活力。 (6)由于福费廷采用固定利率,出口企业可尽早核算出口成本,卖断以后的一切费用均由贴现银行承担。 (7)福费廷融资操作简便、融资迅速,不需要办理复杂的手续和提供过多的文件,可以节省时间,提高融资效率。 (1)可获得贸易项下延期付款的便利。 (2)不占用进口商的融资额度。 (3)所需文件及担保简便易行。 (1)使银行扩大了服务项目,加强了与国际金融界的交往,有利于培养金融专业人才。 (2)利用外资为国内出口商广开了融资渠道,促进了贸易出口,带动了业务发展。 (3)融资效率高,不占用银行信贷规模却扩大了融资金额和范围。 (4)可随时在二级市场上出售所贴现的票据,能

46、转移风险。 二、福费廷业务的程序二、福费廷业务的程序 (一)询价 出口商在与进口商签订商务合同之前就应做好融资的准备。有时,为了争取订单,出口商往往主动或被动同意向进口商提供远期信用融资,并将延期付款利率打入货价。为了确保及时得到融资,并且不承担利率损失,出口商应早与银行(包买商)联系询价,得到银行的正式答复及报价后再核算成本,与进口商谈判并签约。 (二)报价 银行接到出口商的询价后,首先要分析进口商所在国的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和外汇汇出风险,核定对该国的信用额度,然后审核担保人的资信情况、偿付能力,以及出口货物是否属正常的国际贸易,合同金额期限是否能够接受等等。 如以上几方面均达到满意,银行便

47、根据国际包买票据市场情况做出报价,报价的内容包括:贴现率(Discount Rate)、承担费(Commitment Fee)、多收期(Grace Days)。 (三)签约 出口商在接受了银行的报价后,便需要与银行正式签订包买票据协议,协议的内容包括:(1)项目概况及债务凭证;(2)贴现金额、货币、期限;(3)贴现率及承担费率;(4)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义务;(5)违约事件及其处理;(6)其他。 (四)交单 根据福费廷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口商在发货之后应立即将全套的装运单据交银行议付,议付行将远期票据寄开证行担保行承兑后退给出口商。出口商在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或本票上背书并注明“无追索权”字样后,正式

48、连同其他的单据在承诺期内交贴现银行审核。一般须提交的单据有以下几种:本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提单副本;发票副本;合同副本;信用证或保函副本;出口商对其签字及文件真实性的证明;出口商债权转让函。 (五)审单及付款 银行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单据后须认真审核,尤其对出口商签字的真伪要核实。 若该贴现银行是投资性贴现(即自留票据,到期后向进口方银行索偿),应事先得到进口方银行的付款承诺及进口国有关政府和法律的许可文件。然后,经审核单据无误后向出口商付款。若该贴现银行是代理性贴现(即同时转贴给二级市场),则需事先与二级市场的有关银行达成默契。在收到出口商的全套单据后,再背书给下一手银行,并提供其他有关资料和

49、证明,收到付款后再支付给出口商。 银行要向出口商提供一份贴现清单,列明贴现票据面值、贴现率、期限、承担费以及贴现后的净额。同时抄送进口方银行作为一份存档文件,以便在到期日索偿时参考。 (六)到期索偿 贴现银行对出口商付款后,要将远期票据妥善保存,在到期日之前,将票据寄付款银行索偿。付款银行按照贴现银行的指示将款项汇到贴现行指定的账户,这样,一笔福费廷业务就完成了。 如果付款银行未能在到期日正常付款,贴现银行可委托律师对付款银行起诉,同时向出口商通报拒付事实,以便取得出口商的协助。若真是由于进口国的政治风险和外汇短缺造成无力支付,贴现银行也只能承担一切损失。 典型的福费廷业务的程序如图9.4。出

50、口商进口商出口商银行进口商银行(1)委托(7)支付现金(6)交付单据 (4)给予保函 (9)到期偿付 (8)提示单据要求付款(9)到期付款(2)商业合同(3)交付货物(5)交出金融单据现金货物单据1.出口商提供其索款单据将被福费廷银行购买的全面的书面委托。2.签订商业合同。3.交付货物。(单据由银行转递,承兑交单条件。)4.给予保证(或者如果可能信用证被保兑)。5和6.金融单据由进口商交出口商,然后被背书转让福费廷银行。7.福费廷银行贴现金融单据面值,支付净款给出口商。8.到期日,单据被提示,向保证人或信用证开证行收款。9.偿付发生的面值。 三、福费廷实务三、福费廷实务 在福费廷交易中,出口商

51、同意放弃索取在一销售合同下交付进口商的货物或服务的付款的权利,换得福费廷银行的现金支付。交换付款,福费廷银行接手出口商的债务工具,然后承担关于进口商支付的全部风险。在这种情形中,出口商被解除交易中的财务连带,只在项目的质量和责任方面有义务。 福费廷的基础交易是供应商/出口商给予买方/进口商信用支付条款的供应货物或服务的合同。过去,福费廷只用于资本设备融资,但是现在商品的,特别是石油的融资通过这种方法是通常的。福费廷也不再被理解为中期融资工具、适用于120天这样短的期间。根据国家风险和包括的金额,不同偿付程序下的短期或长期条款,可能被考虑。 作为一个规则,分期偿付由关于约定融资期间的本金和利息支

52、付组成。通常被认可的交易金额从25万美元这么低到最大的几十百万美元。除了美元,其他可接受的货币是英镑、欧元、瑞士法郎。 无追索权融资的一个重要基础规则是被福费廷银行购买的债务代表一无条件支付义务。它必须是分别的和独立于基础的出口商交易,以避免任何可能的将来的商业上的异议。此外该债务应该可以自由转让。 作为一个规则,福费廷银行要求购买的债务被一无条件、见索即付、自由转让基础上的银行保证保障。担保行通常是在买方/进口商国家的一流银行。这要求只在买方本身是重要买方,诸如政府代理或主要跨国公司的情况下被放弃(保证)。 福费廷交易的单据形式通常是本票、汇票、应收账款或信用证下的延期付款。本票由买方/进口

53、商开给供应商/出口商的指定人,由后者背书转让给福费廷银行的指定人。汇票由卖方/出口商签发给他自己的指定人,以买方/进口商为付款人并由买方/进口商承兑。然后它们被背书给福费廷银行的指定人。本票和汇票通常由一流的银行在本票和汇票本身的书面之上以他们的背书或者带着“为(买方/进口商)保证”字样作保证。 当福费廷银行同意从供应商/出口商处购买一笔交易时,它这么做是为了约定贴现率的现金支付,基于有关货币和期间的LIBOR(伦敦同业拆借利率),加上一笔扩展或毛利。这扩展或毛利由包括的政治风险决定。 此外,无追索权融资市场上的风险的可接受性不得不被考虑。记录被盛行市场形势和情感强烈影响而与上述事实无关的某种

54、风险的贴现率水平是重要的。这贴现率可能在平直贴现基础上应用,也可能在投资收益贴现率基础上使用。一个简单的例子能最好地解释这两种贴现方法的不同。 年10%的平直贴现率被用于1百万美元汇票,贴息是10万美元。贴现后的净额是90万美元。如果1年后汇票到期,这代表一实际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收益贴现率11.11%(即100/900),按年复利。 这贴现毛利是福费廷交易的一个主要成本成分。被包括的唯一其他成本成分是承诺费。应该指出,在某些情况下,根据交易的性质和国家,宽限的天数可能被包括在计算利息中以被减除,即贴现被减除超过到期的附加天数。宽限的天数经常被加作额外贴现,因为经验将显示给福费廷银行:某个担保行总

55、是到期后若干天才支付。 福费廷对出口商的一些优点可归纳如下: 对进口商而言,福费廷给他基于延期信用条款的货款支付的弹性和固定的利息成本。 福费廷是被设计成满足困难市场挑战的一种融资技术,即使最初被最好运用的领域中的几个,现在无须寻求中长期融资的需求进行贸易,它在国际贸易中仍有一个重要角色要扮演。 出口信用代理已经被迫将其业务置于更商业的地位,联系从对出口的政府支持的转移,那已经导致他们面临的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的增强了的感觉。所以保险可能难以获得,它们不时有价值的市场。福费廷能为出口商对有价值甚至在最困难的情况中的法人顾客的销售提供一种融资。 在一个国内出口信用代理可能已达到其国家保险的顶点的时

56、候,一个福费廷商可能刚好需要一可利用的融资金额。即使当出口信用代理保险是有适用的,但是因为分期付款的首次款和其他被联系的成本而不使用,福费廷可能提供融资。 被融资的货物可能包括商品、资本设备、空余港口和服务,那可能源于任何国家。因为,不像出口信用代理,福费廷商不面对关于货物源头的限制。在一次出口已经被同意福费廷融资的情况时,如果它将被破坏,而货物在内部被出售,这融资仍是适用的。 福费廷融资的项目。为要求长达8年的项目融资可通过福费廷进行。此外,出口前融资允许出口商为出口前的当地购买融资连接准备货源与从海外买方获得支付的这时段。 事实上,这等同于红、绿条款跟单信用证。对出口商的不少利益是这样的事

57、实,一旦与外国买方的合同已被完成,假若出口商忠于单据条件,一个福费廷商提供出口商一固定利率的承诺,从那时起所有将来的政治风险和利率风险被排除了。 福费廷单据。一个活跃的市场存在于已经被签发支持福费廷交易,并且已经变成福费廷商的财产的汇票和本票。在这样的形式中,它们相对地代表流动资产,可能是比其他中期工具提供更高投资收益的有吸引力的投资。 这投资收益必定被发现与政治风险相关,被福费廷索款声明的转售总是无追索权地进行。因为这些工具通常只用于相对大的交易的事实,大投资人在这个市场上最积极。福费廷执行固定利率,因而利率的上行产生对这单据的需求。相反,利率较低福费廷就低落,因为为现金交换中期风险的机会没

58、有吸引力。 四四、ForfeitingForfeiting与与FactoringFactoring 设有Forfeiting业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从出口商处无追索权地购买由进口商承诺支付并经进口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的行为。 与一般贴现的区别:无追索权;第三方担保;中期;实际利率高(同为预扣利息,到期日越远实际利率越高)。 2.2.FactoringFactoring 保付代理商购买(多为无追索权)经过信用审查合格的出口商的应收账款,从而管理出口商对进口商的信用、账务工作,使出口商能专心赊销、扩大业务。 它是综合金融服务,包括:进口商资信调查、坏账担保、货款催收、销售分类账管理、贸易融资

59、(货款的80%以内)等。 3 3.Factoring.Factoring与与ForfeitingForfeiting的区别的区别 (1)基础交易:经常性持续的日用消费品,而非一次性资本货物(金额大); (2)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多为不超过半年)的短期,而非5年左右的中期; (3)对担保的需求:金额小期限短无需第三方担保; (4)扣息方法:到期扣,而非预扣; (5)出口商的利率、汇率风险:即使无追索权,因仅预付80%,则剩余的20仍有风险,而非全部解除风险。思考题思考题 forfeiting业务涉及贸易中的哪些当事人(出口商、进口商银行等)的哪些票据行为?试作有关票据行为(当事人可分别设为A公司、B银行等,出票行为简化为对三个基本当事人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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