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鸭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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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鸭场(户)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河长制”,深入推进养鸭场(户)污染整治,提升我镇流域水质,打赢生态环保攻坚战役,根据*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目前,我镇河道存在养鸭现象,养殖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彻底取缔河道养鸭,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建立养鸭场(户)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同时引导推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术,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对象 本方案中的养鸭场(户)是指存

2、栏 50 羽(含 50 羽,下同)以上的养殖场(户*规模养鸭场是指存栏 2000 羽及以上的养殖场(户)。存栏 50 羽以下的家庭散养户,不列入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 (二)养殖区域划分 1. 禁养区范围 (1) 河道、 溪流、 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 100 米范围内;(2)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学校、卫生院(所)等人口集中区域周边 100 米范围内;(3)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国家或地方法律和法规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2. 限养区范围 禁养区外按规划、有条件的养殖区域为限养区。 (三)整治任务 1. 全面关闭拆除直接在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

3、岸两侧各 100 米范围内养殖的养鸭场(户);关闭拆除禁养区内存栏 50 羽以上的养鸭场(户)(含单户存栏在50 羽以下但周边连片养殖总数在 200 羽以上的养鸭场 (户) ) 。 完成时限:202*年 8 月底前。 2. 限养区内的养鸭场(户)必须实施改造提升,实现达标排放及病死畜无害化处理。 完成时限: 202*年 10 月底前。 3. 关闭拆除限养区内未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户)。完成时限:202*年 10 月底。 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

4、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一整治对象本方案中的养鸭场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养殖区域划分禁养区范围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米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4. 规范登记备案制度。整治后全镇保留及以后新建 50羽以上的养鸭场(户)实行登记备案,便于日常监管。今后新建养鸭场必须在禁养区外,用地没有争议且符合用地规划,有利于养殖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并经所在村委会、镇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 (详见附件 4)。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赤水镇养鸭(场)户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7 月 16 日-7 月 31 日)

5、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现有养鸭场(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好鸭舍原貌拍照留存,掌握养鸭场(户)基本情况,包括养殖规模、环保设施情况,明确关闭拆除或改造对象。 调查表加盖村章并经各村主任签字, 报送镇养鸭 (场)户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镇畜牧水产站)(详见附件 3)。 (二)宣传发动(7 月 16 日-7 月 31 日) 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一整治对象本方案中的养鸭场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养殖区域划分禁养区范围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

6、岸两侧各米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各村组织人员入户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放限期关闭拆除或改造通知书,将整治要求、完成时限、政策措施等宣传到位。动员群众参与,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加快工作落实。镇畜牧水产站、环保站要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帮助做好群众工作。 (三)集中整治(7 月 20 日月 31 日) 1. 全面关闭拆除直接在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 100 米范围内养殖的养鸭场(户);关闭拆除禁养区内存栏 50 羽以上的养鸭场(户)(含单户存栏在50 羽以下但周边连片养殖总数在 200 羽以上的养鸭场(户)(7 月 20 日-8 月 31 日) 各村完成

7、养鸭场(户)的关闭拆除工作,实施关闭拆除前先向养殖户下发限期关闭拆除通知书,责令限期自行关闭或拆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关闭拆除的养鸭场(户),由镇政府组织联合执法队,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2. 完成限养区内养鸭场(户)改造提升(8 月 1 日9月 30 日) 改造提升模式分为水面养殖模式和无水面生态养殖综合技术模式。大力推广水禽无水面生态养殖综合技术,有效控制水禽水面饲养带来的水资源污染和疫病体传播。限养区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一整治对象本方案

8、中的养鸭场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养殖区域划分禁养区范围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米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内的养鸭场必须在 9 月 30 日前完成改造提升(相关要求见附件 1)。 3. 关闭拆除限养区内治理不合格养鸭场(户)(9 月 1日-10 月 31 日) 对限养区内未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养殖场(户*在摸清情况,做好业主工作的基础上,发出限期关闭拆除通知书,动员业主自行关闭拆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关闭拆除的养鸭场(户),由镇政府组织联合执法队予以强制拆除。 各村要根据辖区水质状况和环境承接能力核定辖区内的养殖规模,适度控制养鸭规模。 4. 考核验收(9 月 1 日10 月

9、31 日) 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养鸭场(户)关闭拆除进行考核验收,同时对禁养区外的养鸭场(户)按照相关要求,镇政府将联合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四)完善监管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逐步完善治理体系。镇畜牧水产站、环保站、河长办、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养殖反弹和违规新建、扩建养鸭场的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一整治对象本方案中的养鸭场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养殖区域划分禁养区范围河道溪流

10、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米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巡查和打击,切实巩固治理成效。不断完善日常监管,规范养殖场管理;镇环保站联合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查处养鸭场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偷排漏排行为;畜牧水产站联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查处随意丢弃病死鸭等行为。对严重污染环境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坚决堵住污染源头。 五、职责分工 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是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实施主体,负责养鸭场(户)调查摸底工作,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督促各养殖户按规定期限完成关闭拆除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组织强制拆除;指导当地养殖户转产转业。 镇畜牧水产站:负责推广水禽无水面生态养殖综合技术,指导养鸭(场)户

11、采用旱养技术进行饲养,对乱丢病死鸭行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镇环保站:负责对养鸭场(户)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对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达标排放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报镇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并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镇规划所:加强对镇范围内违规饲养鸡、鸭、鹅等家畜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一整治对象本方案中的养鸭场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养殖区域划分禁

12、养区范围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米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家禽行为的巡查执法,对违规者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没收并处罚款;支持、协助乡镇做好养殖鸭场 (户)强制拆除工作。 派出所:配合各村对做好养鸭场(户)开展强制拆除工作的交通安全保障。对相关部门立案移送的案件依法查处。 镇纪委: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村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意见。 镇宣传办:负责对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镇河长办:配合畜牧水产站、环保站协调开展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供电所:配合村对违规新(扩)建、禁养区和限养区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责令关闭拆除的养鸭场(

13、户),实施限电和断电措施,对转供电用户追究连带责任,并强制断电。 六、保障措施 1. 属地管理、联合整治。各村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成立相应的养鸭(场)户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迅速展开整治行动, 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切实抓出成效。各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 全力支持配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一整治对象本方案中的养鸭场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养殖区域划分禁养区范围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米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

14、区落实到位。 2. 堵疏结合、标本兼治。认真做好养鸭场(户)的思想工作,引导其积极参与和配合本次专项整治。大力推广水禽无水面生态养殖综合技术, 引导养鸭场 (户) 退出河道养鸭。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各村专项整治工作,采用无水面生态养殖综合技术模式,新(改、扩)建年存栏 2000 羽以上的养鸭场,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见附件 2)o 3. 跟踪问效,严格考核。镇纪委要全程跟踪,对整治进度较慢的村按照时间节点组织督查,督促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强化正向激励,及时通报表扬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严肃问责处理组织领导不力、未能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具体见附件 2)。 4. 常抓不懈,落实长效

15、。开展常态化巡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地、责任河“, 防止违法违规养殖场 (户) 反弹回潮现象的发生。镇畜牧站要留存好相关数据资料,建立备查台帐,加强事后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防鸭养殖污染现象发生,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附件:1. 市养鸭场(户)改造提升相关要求 2. 市新(改、扩)建养鸭场“以奖代补”建设要求 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一整治对象本方案中的养鸭场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养殖区域划分禁养

16、区范围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米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3. 市养鸭场(户)调查表 4. 市新建养鸭场登记备案表 附件 1 赤水镇养鸭场(户)改造提升相关要求 1. 采用水面养殖模式: 存栏 1000 羽以上的养鸭场 (户)必须建立 100m3以上的三级沉淀池(种植水生植物如狐尾草等)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存栏 1000 羽以下的,按比例建设三级沉淀池(种植水生植物如狐尾草等)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2. 采用无水面生态养殖模式:粪污利用发酵床无害化处理的, 存栏 1000 羽以上的养鸭场(户),必须建设 30m3以上的沉淀池;粪污没有有效处理的,存栏 1000 羽以上的养鸭场(户),必须建

17、立 100m3以上的三级沉淀池(种植水生植物如狐尾草等)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存栏 1000 羽以下的, 按比例建设三级沉淀池 (种植水生植物如狐尾草等)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备注:达标排放是指污水经处理后达到 GB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一个养殖场只能设置一个排污口), 但是必须在纳污水域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否则应通过还田进行生态消纳或回用。 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一整治对象本方案中的养鸭场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

18、养殖区域划分禁养区范围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米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废水污染物相关指标需经生态环境部门检测确认。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修订变动,按新标准执行。 附件 2 赤水镇新(改、扩)建养鸭场“以奖代补“建设要求 一、养殖模式 采用无水面生态养殖模式。 二、规模要求 建设存栏在 2000 羽以上的养鸭场。 三、选址要求 一是符合当地养殖业发展布局规划,在非禁养区范围; 二是用地没有争议且符合用地规划; 三是利于养殖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四、相关设施建设标准 (一)鸭舍:6 羽/ 平方米。 (二)无害化处理池:5 立方米以上。 (三)沉淀池:粪污利用发酵床无害化处理的,必

19、须建设 30m3以上的沉淀池;粪污没有有效处理的,必须建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一整治对象本方案中的养鸭场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养殖区域划分禁养区范围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米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立 100m3以上的三级沉淀池(种植水生植物如狐尾草等)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补助标准 (一)地面平养: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励 10000 元。 (二)网床饲养且粪污利用规范发酵床无害化处理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励 30000 元。 餐

20、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切实治理全区水域内停泊并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建船污染,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全区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淘汰非法经营餐饮船舶,规范餐饮船舶污染物排放,鼓励有条件的餐饮船舶上岸经营,严格控制餐饮船舶数量,减少餐饮船舶对水体环境的污染,保护水体生态环境。 二、工作原则 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

21、一整治对象本方案中的养鸭场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养殖区域划分禁养区范围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米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一)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区政府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职能职责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分类处置。按照“取缔非法、规范合法“的原则, 对未经审批或证照等审批手续不齐全的非法经营餐饮船舶依法停业取缔,对手续齐全的餐饮船舶污染排放依法开展督促检查、整改存在问题。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区级有关部门力量,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源头治理,建立监

22、管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 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马超任组长,区督察室、区交委、 区公安局、 区环保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委,负责餐饮船舶的日常监管,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履行好行业管理责任,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区交委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牵头抓好方案落实、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一整治对象本方案中的

23、养鸭场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养殖区域划分禁养区范围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米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定期调度工作进展,会同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验收;负责督促指导餐饮船舶检验和辖区水域餐饮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的监督检查和执法。 区环保局负责配合区交委确定专项整治工作范围、技术措施、标准等,将整治工作纳入对各部门生态文明工作目标考核。 区食药监分局负责督促指导开展餐饮船舶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及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对无证经营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区工商分局负责督促指导餐饮船舶办理工商登记、依法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餐饮船舶非法经营行为。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餐饮船舶生活垃圾

24、、餐厨垃圾、餐饮废水污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和上岸后转运及无害化处置环节的监督检查。 区公安局负责按职责对辖区范围内专项整治过程中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摸底。 区交委牵头对本行政区域水域内停泊餐饮船舶开展全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一整治对象本方案中的养鸭场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养殖区域划分禁养区范围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米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面排查。 清查各餐饮船舶经营者的工商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船舶检

25、验证书等证照取得情况,摸清底数;对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对各餐饮船舶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餐饮废水污油、生活污水等污染物的处置设施配备安装及实际运行、接收处置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根据排查情况填报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排查表报区政府办公室。 (二)分类综合整治。 1. 取缔非法。对未经审批或证照过期失效,非法从事餐饮经营的餐饮船舶, 由区交委牵头, 依法严格实施停业取缔,督促经营者拆除船舶餐饮经营设施,对达不到船舶安全要求的实施报废拆解。 2. 整治排污。对证照齐全、有效的餐饮船舶,由区交委组织城管、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和辖区划分, 督促经营者对污

26、染物处置设施配备不完善、污染物接收处置不到位、污水排放抽样监测不达标等问题依法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环保要求的,由相关审批部门依法注销许可。 (三)引导上岸处置。 在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对证照齐全、有效,污染物处置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一整治对象本方案中的养鸭场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养殖区域划分禁养区范围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米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的餐饮船舶,要加强船舶污染物水上集中收集和转岸处置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27、,引导餐饮船舶污染物进行转岸处置,逐步实现“零排放“。后续可研究出台餐饮船舶经营者上岸经营或停业的奖励补助政策,鼓励上岸经营,减少餐饮船舶数量。 五、整治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年 1 月)。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核查摸底,对各餐饮船舶逐一确定整治方式并向整治对象逐一进行宣传动员。 (二)综合整治阶段(202*年 26 月)。 按照分类处置,综合整治,取缔非法,鼓励上岸“的原则开展综合整治,对无证照非法经营的餐饮船舶坚决取缔,对证照齐全但存在排污问题的限期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年 78 月)。 整治完成后,由区交委统一形成工作总结于 202*年 6月底前报送市

28、交委,市交委会同市环保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请各部门届时做好迎检工作。 六、保障措施 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一整治对象本方案中的养鸭场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养殖区域划分禁养区范围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米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绿色发展意识,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专项工作的指导,

29、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单位要建立定期通报和督办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整改验收,落实责任、排查问题、加快整改。区督查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对工作推动不力、整治不到位的,严格实施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加强引导,确保稳定。各单位要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全面摸清我区餐饮船舶及经营者情况,提前做好风险预判,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考虑不周、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一整治对象本方案中的养鸭场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养殖区域划分禁养区范围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米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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