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PPT36页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78439864 上传时间:2024-08-24 格式:PPT 页数:36 大小:1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PPT36页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PPT36页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PPT36页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PPT36页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PPT36页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PPT36页》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PPT36页(3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用人用人单位位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监督管理督管理办法法 1 1 国家安全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管理总局令第局令第4949号号 用人用人单位位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监督管理督管理办法法已已经20122012年年3 3月月6 6日国家安全生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管理总局局局局长办公会公会议审议通通过,现予公布,予公布,自自20122012年年6 6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管理总局局 骆琳琳 二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2 2 目的、依据目的、依据 为了了规范用人范用人单位位职业健康健康监护工工作,加作,加强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的的监督管理,督管理,保保护劳

2、动者健康及其相关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益,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定本办法。法。3 3适用范适用范围用人用人单位从事接触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病危害作业的的劳动者(以下者(以下简称称劳动者)的者)的职业健健康康监护安全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督管理部门对其其实施施监督督管理。管理。4 4 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的定的定义劳动者上者上岗前、在前、在岗期期间、离、离岗时、应急急的的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和和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档案管理。5 5本本办法涉及的主要相关法涉及的主要相关责任方任方用人用人单位(位(责任主体、被任主体、被监管管对象)象)劳动者(被保者(被保护对

3、象)象)安安监部部门(现场监管部管部门)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资质监管部管部门)职业健康健康监察机构(察机构(职业健康中介服健康中介服务、被、被监管管对象)象)6 6 用人用人单位的位的职责用人用人单位是位是职业健康健康监护工作的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任主体,其主要要负责人人对本本单位位职业健康健康监护工作全面工作全面负责。用人用人单位位应当建立、健全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者职业健康健康监护制制度,依法落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健康监护工作。工作。用人用人单位位应当接受安全生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督管理部门依法依法对其其职业健康健康监护工作的工作的监督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文,并提供有关文件和件和资料。料

4、。7 7用人用人单位位应当依照本当依照本办法以及法以及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技技术规范(范(GBZ188GBZ188)、放射工作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技技术规范(范(GBZ235GBZ235)等国家)等国家职业卫生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本单位位职业健健康康检查年度年度计划,并保划,并保证所需要的所需要的专项经费。用人用人单位位应当当组织劳动者者进行行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并承担并承担职业健康健康检查费用。用。劳动者接受者接受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应当当视同正常出勤。同正常出勤。8 8在委托在委托职业健康健康检查机构机构对从事接触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病危害作业的的劳动者者进行行

5、职业健康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料: 1 1、用人、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位的基本情况; 2 2、工作、工作场所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名册; 3 3、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价结果。果。 用人用人单位位应当按照当按照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技技术规范范(GBZ188GBZ188)等国家)等国家职业卫生生标准的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和要求,确定接触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病危害的劳动者的者的检查项目和目和检查周期。周期。需要复需要复查的,的,应当根据复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要求增加相应的的检查项目。目。9 9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种

6、种类 (1 1)上)上岗前健康前健康检查;(2 2)在)在岗期期间定期健康定期健康检查;(3 3)离)离岗时健康健康检查;(4 4)应急医学急医学检查;(5 5)离离岗后的随后的随访医学医学检查( (非所有都需要非所有都需要) ) 职业病危害潜伏期长的需要追踪随访。1010 上上岗前前职业健康健康检查 目的目的: :发现职业禁忌症、疑似禁忌症、疑似职业病人;病人;劳动岗位包括位包括: : 1 1、拟从事接触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病危害作业的新的新录用用劳动者,包括者,包括转岗到到该作作业岗位的位的劳动者;者; 2 2、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的劳动者者: :驾驶电工高处 1

7、111在在岗时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目的:目的:早期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劳动者者的健康异常改的健康异常改变;及及时发现有有职业禁忌禁忌证的的劳动者;有利于者;有利于评价作价作业场所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用人用人单位位应当根据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者所接触的职业病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者进行在行在岗期期间的的职业健康健康检查。1212离离岗时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对准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病危害作业或者或者岗位的位的劳动者,用人者,用人单位位应当在当在劳动者离者离岗前前3030日内日内组织劳动者者进行离行离岗时的的

8、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劳动者离者离岗前前9090日内的在日内的在岗期期间的的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可以可以视为离离岗时的的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目的:确定其目的:确定其在停止接触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病危害时的健康状况。的健康状况。 用人用人单位位对未未进行离行离岗时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的的劳动者,者,不得解除或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止与其订立的立的劳动合同。合同。 1313应急急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位应当立即当立即组织有关有关劳动者者进行行职业健康健康检查: 1 1、接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程中出现与所接触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

9、素相关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的不适症状的; 2 2、劳动者受到急性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中毒症状的。1414离离岗后随后随访医学医学检查如接触的如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或或较长的潜伏期,在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的潜伏期,在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生职业病,需病,需进行随行随访医学医学检查。尘肺病患者离肺病患者离岗后需后需进行随行随访医学医学检查。随随访时间的的长短短应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学及病学及临床特点、床特点、劳动者从事作者从事作业的的时间长短、作短、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所有害因素的浓

10、度等因素度等因素综合考合考虑确定。确定。1515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结果告知果告知 用人用人单位位应当及当及时将将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结果果及及职业健康健康检查机构的建机构的建议以以书面形式如面形式如实告知告知劳动者。者。1616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结果果处置置用人用人单位位应当根据当根据职业健康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告,采取下列措施:施:(一)(一)对有有职业禁忌的禁忌的劳动者,者,调离或者离或者暂时脱离脱离原工作原工作岗位;位;(二)(二)对健康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相关的劳动者,者,进行妥善安置;行妥善安置;(三)(三)对需要复需要复查的的劳动者,按照者,按照职业健康健康

11、检查机机构要求的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安排复查和医学和医学观察;察;(四)(四)对疑似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健康检查机构机构的建的建议安排其安排其进行医学行医学观察或者察或者职业病病诊断;断;(五)(五)对存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位,立即改善劳动条条件,完善件,完善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施,为劳动者配者配备符合国家符合国家标准的准的职业病危害防病危害防护用品。用品。1717职业病病/ /疑似疑似职业病病报告告 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发现新新发生生职业病(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病(职业中中毒)的,用人毒)的,用人单位位应当及当及时向所

12、在地安全向所在地安全生生产监督管理部督管理部门报告。告。1818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的机构的机构 1 1、取得省、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批批准的医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工作;工作; 2 2、在批准的、在批准的项目范目范围内、依据内、依据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技技术规范(范(GBZ188GBZ188)等)等规定开展定开展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工作;工作; 3 3、保、保证职业健康健康检查过程和程和结论合法、客合法、客观、真、真实; 4 4、出具、出具职业健康体健康体检报告;告; 5 5、对发现的的问题提出合理建提出合理建议。1919个体个体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结

13、果果根据根据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种种类的不同的不同, , 一般分一般分4- 54- 5种情况种情况: :1.1.本次本次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各各项指指标正常正常; ;2.2.检查发现一一项以上以上( (有意有意义) )指指标异常,需要复异常,需要复查或医或医学学观察察; ;3.3.检查发现疑似疑似职业病病”,”,需要提交需要提交职业病病诊断机断机构构进一步明确一步明确诊断者断者; ;4.4.检查发现患有患有:职业禁忌禁忌证”的建的建议; ;5.5.其它疾病或异常:与目其它疾病或异常:与目标疾病无关的其它疾病或指疾病无关的其它疾病或指标异常异常. .2020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结果果总结报告告 对该单位本次

14、所有被位本次所有被检查者的体者的体检结果果总结。 应明确本次明确本次对那些作那些作业岗位的位的劳动者者进行了行了检查、检查人数、人数、项目、目、发现的的问题;结合合职业病危害病危害因素及其因素及其监测资料料( (必要必要时现场调查) )对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结果果进行行总结评价,根据存在的价,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科提出科学、合理的建学、合理的建议等。等。2121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档案建立用人用人单位位应当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档案。档案。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档案包括下列内容:(一)(一)劳动者姓名、性者姓名、性别、年、年龄、籍、籍贯、婚姻、婚姻、文化程度、嗜

15、好等情况;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二)(二)劳动者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病危害接触史;触史;(三)(三)历次次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结果及果及处理情况;理情况;(四)(四)职业病病诊疗资料;料;(五)需要存入(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料。2222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定妥善保存。安全生安全生产行政行政执法人法人员、劳动者或者其近者或者其近亲属、属、劳动者委托的代理人有者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复印劳动者的者的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者离开用人单位位时,有,有权索取本人索取本人职

16、业健康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位应当如当如实、无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章。2323其他其他规定定用人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女职工从事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儿有危害的作作业。用人用人单位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等情形情形时,应当当对劳动者者进行行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并依照国家有关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病病人;其其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当

17、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实施移交保管。施移交保管。2424监督管理督管理 执法主体:安全生法主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督管理部门本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安全生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当依法对用人用人单位落位落实有关有关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的的法律、法法律、法规、规章和章和标准的情况准的情况进行行监督督检查2525监督督检查内容内容 (一)(一)职业健康健康监护制度建立情况;制度建立情况; (二)(二)职业健康健康监护计划制定和划制定和专项经费落落实情况;情况; (三)如(三)如实提供提供职业健康健康检查所需所需资料情况;料情况; (四)(四)劳动者上者上岗前、在前、在岗期期间、离、

18、离岗时、应急急职业健康健康检查情况;情况; (五)(五)对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结果及建果及建议,向,向劳动者履行告知者履行告知义务情况;情况; (六)(六)针对职业健康健康检查报告采取措施情况;告采取措施情况; (七)(七)报告告职业病、疑似病、疑似职业病情况;病情况; (八)(八)劳动者者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 (九)(九)为离开用人离开用人单位的位的劳动者如者如实、无、无偿提供本人提供本人职业健健康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情况;档案复印件情况; (十)依法(十)依法应当当监督督检查的其他情况。的其他情况。2626对监督督执法人法人员要求要求安全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督管

19、理部门应当加当加强行政行政执法人法人员职业健康知健康知识培培训,提高行政,提高行政执法人法人员的的业务素素质。安全生安全生产行政行政执法人法人员依法履行依法履行监督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当出示有效的执法法证件。件。安全生安全生产行政行政执法人法人员应当忠于当忠于职守,秉公守,秉公执法,法,严格遵守格遵守执法法规范;涉及被范;涉及被检查单位位技技术秘密、秘密、业务秘密以及个人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私的,应当当为其保密。其保密。2727监督督执法人法人员权利利安全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督管理部门履行履行监督督检查职责时,有,有权进入被入被检查单位,位,查阅、复制被、复制被检查单位有关位有关职业健

20、康健康监护的文件、的文件、资料。料。2828了解用人了解用人单位概况、生位概况、生产工工艺流程、流程、职工人工人数、数、职业病危害种病危害种类及接触人数等。确定及接触人数等。确定应检人数人数. . 体体检率率= =实检人数人数/ /应检人数人数查职业健康档案健康档案查体体检报告告监督督检查注意事注意事项2929应该关注的关注的问题(1)(1)哪些接触哪些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病危害的劳动者者进行了行了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及及检查人人数数, , 体体检率率? ?(2)(2)对在在职业健康健康检查中中发现的有与所从事的的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害的劳动者者, ,是否是否调离原工作离原工作岗

21、位并妥善安置位并妥善安置; ;(3)(3)对需要复需要复查和医学和医学观察的察的劳动者者, ,是否按要求及是否按要求及时安排其复安排其复查和医学和医学观察。察。(4)(4)哪些新从事或脱离接触哪些新从事或脱离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病危害的劳动者者进行了上行了上岗前或前或离离岗时的的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及及检查人数。人数。(5)(5)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病危害的劳动者者, ,是否及是否及时组织健康健康检查和医学和医学观察察(6)(6)是否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是否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病危害的作业; ;是否安排妊是否安排妊娠期、哺乳期的女娠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工从

22、事对本人和胎儿、本人和胎儿、婴儿儿有危害的有危害的作作业等。等。3030法律法律责任任 用人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之一的,给予警告,予警告,责令限期令限期改正,可以并改正,可以并处3 3万元以下的万元以下的罚款:款: (一)未建立或者落(一)未建立或者落实职业健康健康监护制度的;制度的; (二)未按照(二)未按照规定制定定制定职业健康健康监护计划和落划和落实专项经费的;的; (三)弄虚作假,指使他人冒名(三)弄虚作假,指使他人冒名顶替参加替参加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的;的; (四)未如(四)未如实提供提供职业健康健康检查所需要的文件、所需要的文件、资料的;料的; (五)未根据(五)未根

23、据职业健康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的;措施的; (六)不承担(六)不承担职业健康健康检查费用的用的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3131 用人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之一的,责令限期改令限期改正,正,给予警告,可以并予警告,可以并处5 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10万元以万元以下的下的罚款:款: (一)未按照(一)未按照规定定组织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建、建立立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果如实告知告知劳动者的;者的; (二)未按照(二)未按照规定在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者离开用人单位位时提供提供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档案复印件的。 (第二十七条)(第

24、二十七条)3232 用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予警告,责令限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 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20万元以下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款;情节严重的,重的,责令停止令停止产生生职业病危害的作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院规定的定的权限限责令关令关闭:(一)未按照(一)未按照规定安排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病病人进行行诊治的;治的;(二)(二)隐瞒、伪造、造、篡改、改、损毁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档案等档案等相关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病诊断、断、鉴定所需

25、定所需资料的。料的。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3333 用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治理,令限期治理,并并处5 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3030万元以下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款;情节严重的,重的,责令停止令停止产生生职业病危害的作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或者提请有关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院规定的定的权限限责令关令关闭: (一)安排未(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的的劳动者从事接者从事接触触职业病危害的作病危害的作业的;的; (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病危害的作业的;的; (三)安排孕期、哺乳期女(三)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工从事对本人和本人和胎儿、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儿有危害的作业的;的; (四)安排有(四)安排有职业禁忌的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的。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3434 用人用人单位位违反本反本办法法规定,未定,未报告告职业病、疑病、疑似似职业病的,由安全生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令限期改正,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予警告,可以并处1 1万元以下的万元以下的罚款;弄款;弄虚作假的,并虚作假的,并处2 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 5万元以下的万元以下的罚款。款。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3535 谢 谢363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