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业务解读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77867517 上传时间:2024-08-22 格式:PPT 页数:65 大小:424.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业务解读_第1页
第1页 / 共65页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业务解读_第2页
第2页 / 共65页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业务解读_第3页
第3页 / 共65页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业务解读_第4页
第4页 / 共65页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业务解读_第5页
第5页 / 共6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业务解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业务解读(6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业务解读主要内容:一.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二. 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一) 事业单位 (二) 法人 (三) 法定代表人 (四)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五)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六)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一)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定义: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基本特征:1. 依法设立。 2. 公益性。 3. 非营利性。 4. 社会组织。 与行政单位的区别: 1.内涵不同: 2.担负的职责不同: 3.编制和工资待遇的来源不同:(二) 法人 法人的定义: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我国法人主要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四类。 法人的基本特征:1. 是一种社会组织。 2.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 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4.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 1.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2.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定义: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特征:1.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由法律或法人

3、的组织章程规定的。 2.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3.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区别: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区别: 1. 法人,是法律上的人、是人类对一个想象的共同体的拟人化,是组织或机构、是抽象和虚拟的、无自主意识。 2.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的自然人就叫法定代表人。 3. 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临时授权一个或多个人“有边界”的去处理一些问题,这一个或多个“临危受命”的人就叫法人代表。(四)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开展法人登记的政策依据: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 2.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

4、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 3. 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发201227号)。 设立登记的条件: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3. 有稳定的场所;4.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5.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设立登记需关注的内容: 1.设立批准文件: 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 2.开办资金: 事业单位开办资金是事业单位被核准登记时可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全部财产的货币体现。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包括举办单位或者出资人授予事业单位法

5、人自主支配的财产和事业单位法人的自有财产。 申请设立登记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开办资金确认证明,证明需要举办单位财务部门和举办单位出具意见。如果是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财务部门意见由财政部门出具相关文件。 在填报开办资金确认证明时,原则上以净资产合计数值为准(不包含以下 6种情况) 代为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和资源性资产; 关系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公共保障,不能进入流通领域的资产; 借贷款、合同预收款、合同应付款; 职工福利费、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专用基金; 规定了使用方向,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他人资助的资产;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其他资产。)3.单位住所: 事业单位

6、住所是事业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个事业单位只能申请登记一个住所且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住所地址应当是邮政能够送达的地址。4.章程: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事业单位章程是对本组织的性质、宗旨、任务、机构、人员构成、内部关系、职责范围、权利义务、活动规则、纪律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是事业单位运行管理的主要依据。5.法定代表人: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按照法定程序产生,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具备条件: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是该事业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三是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的事业

7、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不得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6.财务问题: 不具备单独设置财务条件的事业单位,可以由举办单位代为管理或采取社会购买服务形式进行管理,由举办单位代为管理的,一定要对事业单位收支单独记账。(五)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 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变化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3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住所变化的,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类

8、型:1. 变更单位名称:需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2. 变更住所的:需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同设立登记要求),如果是地址没变,只是门牌号发生变动的,需提交公安派出所或相关部门重新核定门牌号的证明文件。 3.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提交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文件,涉及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事项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4.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现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现任免职和拟任任职在同一文件上的,无需重复提交) 5.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6.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上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变更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9、。需要注意的是: 1.开办资金变更的标准,以证书刊载的开办资金为基数,净资产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开办资金变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为很多单位开办资金基数较小,为了减少开办资金变更的次数,我们目前要求以证书刊载的开办资金为基数,净资产增加超过60%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开办资金变更!2.开办资金出现零或负数情况的处理。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如出现零或负数,事实上就丧失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再具备法人条件。此时,举办单位或者其他出资人要为事业单位注资,使其具备法人条件后才能存续。 3.变更法定代表人时无法提供任职文件,亟需办理变更业务问题的处理。需按照任职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

10、或举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主持行政全面工作的任职情况说明,代替任职文件进行办理。 4. 调整举办单位: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举办单位”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事项,用于记录设立登记时举办主体与事业单位的关系,不属于法人登记事项范围。 只有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可以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对举办单位进行调整:一是因政府机构改革或其他机构调整造成举办单位名称变化或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变化的,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办理;二是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行政审批变更举办单位的,依据相关行政审批文件办理。(六)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是指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被撤销、解散的事业单

11、位,终止事业单位法人的行政许可行为。注销登记的意义: 一是保证合法解散的事业单位不再承担依法不应当再承担的责任。 二是保护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利益免受损害。 三是保护国有资产和债权人利益。注销登记的情形: 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因合并、分立解散; 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注销登记程序: 清算。事业单位出现上述所列任一情形的,于3个月内在审批机关、举办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工作结束后应当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

12、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清算组织的人员组成: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财务人员和举办单位的相关人员。 清算组织负责人,主持和协调清算组织的日常工作,一般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也可由其举办单位指定。 清算组织的主要职责: 对事业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公告: 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网站或报刊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采取网站方式发布的,应当发布在举办单位网站醒目位置,公告期至核准注销登记之日结束。采

13、取报刊方式发布的,应当在本行政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债权人应当自网站或报刊发布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清算报告内容: 事业单位概况、清算依据、清算组织组成、公告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清算审计情况、资产评估情况、资产确认情况、债务清偿情况、完税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事业单位清算报告要报送举办单位审核,举办单位对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审核合格的,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清算时限: 清算期自清算组织成立之日起至举办单位批准清算报告之日止,一般不得超出120日。注销登记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

14、二)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三)举办单位批准的清算报告; (四)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六)监督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不按照规定进行注销登记的法律责任:1.事业单位未经注销登记,其法人的责任和义务存续。此外,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决策层、管理层成员,是要为未及时清算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的。 二是审计,暂缓受理事项。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事业单位未申请注销登记的,机构编制部门要

15、暂缓受理其举办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情况要作为对其举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的重要内容。 三是警告,建议纪律处分。对于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级监管局可以给予事业单位书面警告,责令其限期补办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的,由监管局建议对该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四是撤销,指定人员清算。事业单位未依法依规申请注销登记的,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并向社会公告。按照民法总则,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信息查询问题(一)年度报告公示 (

16、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一)年度报告公示依据 2014年,中央编办批转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公示内容、保密审查等有关要求进行了明确。 2015年,中央编办批转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规范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2016年,省里出台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办法,对监督检查的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年报中常见问题年报中常见问题 1.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的时间? 按照条例和细则规定,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时间是每年的1月1日到3月31日。 2.上年度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是否需要报送年度报告? 按照目前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设

17、定,上年度1-6月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需要报送年度报告,7-12月设立登记的,由于成立时间较短,不需要报送年度报告。应该说,这与条例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规定是不相符的,下一步,从明年(2019年)起,1月1日前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都需要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报告的内容据实填写即可。 3.年报期间如有登记事项需要变更,应当先办理变更登记还是先报送年度报告? 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事业单位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应按时申请变更登记。另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中公示的登记事项与法人证书一致,应为事业单位的最新情况。因此,应先办理变更登记,后报送年度报告。考虑到具体

18、办理时限,变更登记应尽早申请。4.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应注意事项?1. 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填写的财务报表不同。2. 填写近三年的财务收支情况3. 关注财务报表与开办资金的关系 5.年度报告中事业单位和举办单位职责?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法人对公示的年度报告真实性负责。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进行保密性审查,并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 6.不按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有何影响?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不按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各级监管局可以给予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19、列入异常信息,并将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年终绩效考核直接否A级。未按时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扫描证书二维码时,将出现异常提示,持该证书将无法办理相关业务。(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1.自行公开信息 事业单位应当在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拟定公开的信息,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同意后,通过官方网站或举办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开(没有官方网站的可在公示公开栏进行公示)。 (1)设立登记公开内容 公开设立登记的时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事项、章程内容、资质认可和执业许可等信息。例:例: (2)变更登记公示内容: 公开变更登记的时间、变更的登记事项等信息。例:例: 信息公开备案信息公开备案 2.自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网上备案 事业单位登录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备案申请,经举办单位、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工作,不再需要打印备案书进行现场备案。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