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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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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 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 ①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 (1)在我国无住所 (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需要注意的几点§1.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需要注意的几点§2.区分内部退养、提前退休与法定退休的不同 §法定退休各类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正式退休退休金和离退休生活补助费免税§内部退养: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属于非正式退休因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发给基本生活费,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和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取得的基本生活费收入均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提前退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属于正式退休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可提前退休的人员可享受此待遇取得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纳得税§法定退休退休金免税,退休再任职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BD)§A.劳动分红§B.离退休后再任职的收入§C.差旅费津贴§D.发放给职工的午餐费 §【例题2·多选题】下列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有( BCD )。

§A.甲公司会计张三利用每周末到乙事务所做业余审计助理的兼职所得§B.李四退休后再任职取得的所得§C.任职于杂志社的记者王五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D.某公司总经理赵六兼任本公司董事取得的董事费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注意两个问题 §1.辨析出租车归属是否为个人,以此判断驾驶员从事客运所得的征税项目§出租车归属为个人的——属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2.辨析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与非生产经营所得使用不同的征税项目§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或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车房等财产性支出,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例题§【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的有( AC ) §A.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B.私营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本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汽车§C.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住房§D.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承包登记状况 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 不交企业所得税 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 缴纳企业所得税 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例题·多选题】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承包收入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还规定每年要上交承包费50万元,其余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

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AD )§A.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B.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C.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D.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费都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注意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1.注意劳务报酬(独立、非雇佣)与工资薪金(非独立、雇佣)的差别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辨析非货币性营销业绩奖励的对象不同带来的征税项目差异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而对于雇员取得上述待遇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例题§【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BCD )§A.外部董事的董事费收入§B.个人兼职收入§C.教师受聘给企业讲座取得的收入§D.在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 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注意辨析】以是否发表、是否在本单位发表以及作者专业状况为标准,辨析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三者之间的区别 例题§【例题·单选题】下列属于稿酬所得的项目有( C )§A.记者在本单位刊物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D.书画家出席笔会现场书写作画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注意辨析】注意区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1.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2.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BD )§A.个人转让技术诀窍取得的收入 §B.作家公开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的收入§C.作家公开拍卖自己写作时用过的金笔的收入§D.电视剧编剧从电视剧制作中心获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 利息、股息、红息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相关链接1】个人取得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均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相关链接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给投资者或亲属购买住房,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给投资者购买住房,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为投资者以外的职工购房,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例题·多选题】以下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D )§A.个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得到的股利分红§B.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住房§C.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汽车§D.单位经批准向个人集资支付的集资利息 财产租赁所得 §包括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在确定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在主要涉及五个方面:股票转让所得、量化资产股份转让、个人住房转让、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的所得、个人拍卖其他财产所得§1.(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票与股权不是等同概念 §2.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征税问题§(1)个人在形式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在实质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缓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转让量化资产——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4)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分红(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住房转让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注意辨析】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拍卖别人作品手稿或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都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例题·多选题】以下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BC )§A.个人转让债券取得的所得§B.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C.个人将其收藏的已故作家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D.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一律由发奖单位和机构代扣代缴 其他所得 §具体体现: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由此取得的礼品所得;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由此取得的礼品所得;个人受赠住房所得等。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所得的来源地和所得的支付地不是一个概念§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例题§外籍人员詹姆斯受雇于我国境内某合资企业做长驻总经理,合同期三年合同规定其月薪5000美元,其中2000美元在中国境内支付,3000美元由境外母公司支付给其家人则: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是每月5000美元 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例题§【例题•单选题】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时,下列各项准予扣除的是( D )§A.定额800元§B.定额800元或定率20%§C.财产净值§D.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1.捐赠的扣除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2.资助的扣除§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例题§王某是一家企业的外部董事,2013年取得董事费8万元,当即拿出2万元通过政府捐赠给受灾地区,其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 答案及解析§答案及解析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不考虑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8×(1-20%)=6.4(万元)§捐赠限额=6.4×30%=1.92(万元);捐赠超限额,只能按照限额扣减§应纳税所得额=6.4-1.92=4.48(万元)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一般计税规则§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元§(2)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1300)元§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即月扣除1300+3500=4800元)§【提示】3500元的生计费扣除标准和1300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均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 §2.适用税率 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3%~45%§3.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按月计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其他规定§(1)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2)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例题•单选题】王先生2014年2月达到规定退休年龄而退休,每月领取退休工资3700元,3月份被一家公司聘用为管理人员,月工资4500元。

2014年3月王先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B )元§A.0§B.30§C.125§D.265 §4)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向职工售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符合规定的情形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实际支付购房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此项少支出的差价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例题§【例题•计算题】2014年3月,刘某所在公司发放其工资5000元,另以48万元的价格向其出售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房屋的市场价格为90万元,公司是2011年购买的该套住房,当时的购置成本是60万元刘某在1月份已经领取过年终奖,单位曾在1月份按照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对其年终奖征收过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刘某3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首先,刘某3月份的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不需与低价购房的差价部分所得合并计税其工资薪金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3500)×3%(税率)=45(元) §其次,虽然1月份刘某的年终奖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但低价购房取得的差价部分所得仍可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刘某低价购房的差价部分使用税率:(600000-480000)/12=10000,适用于25%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05元购房差价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0-480000)×25%-1005=28995(元)§则刘某3月份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8995+45=29040(元) 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问题 §(二)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问题§1.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内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2.基本计税规则§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第(1)条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例题§【例题1•计算题】中国公民肖某2013年12月份取得当月工薪收入4800元和2013年的年终奖金36000元 答案及解析§(4800-3500)×3%+36000×10%-105=39+3495=3534(元)肖某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534元 例题§【例题2•计算题】中国公民王某的2014年1月份工资3000元,当月一次性取得上年奖金9000元 答案及解析§首先,判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9000-(3500-3000)]÷12=708.33(元);税率3%§其次,计算税额=(9000-3500+3000)×3%=255(元) 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注意: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2)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分为定额承担部分税款和比例承担部分税款。

§①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例题§【例题•计算题】中国公民张某的2014年1月份工资3000元,当月一次性取得上年奖金9000元,其应纳税款由企业负担200元 答案及解析§①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9000+200-(3500-3000)=8700(元)§②张某的应纳税额§查找适用税率:8700÷12=725,适用3%的税率§应纳税额=8700×3%=261(元)§261元税款由张某个人实际负担61元,企业负担200元 §②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再用推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除12找正式计算税额的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按照找到的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计算应纳税额. 例题§【例题1•计算题】中国公民肖某2014年1月份取得当月工薪收入4800元和2013年的年终奖金36000元,单位为其承担年终奖应纳税款的60%。

答案及解析§工资薪金应纳税=(4800-3500)×3%=39元§年终奖的税额计算§第一次找税率:36000÷12=3000,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5§应纳税所得额=(36000-105×60%)÷(1-10%×60%)=35937÷0.94=38230.85(元)§第二次找税率:38230.85÷12=3185.90,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5§应纳税额=38230.85×10%-105=3823.09-105=3718.09(元)§3718.09元中,个人负担40%,即1487.24元 ;企业负担60%,即2230.85元§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例题§【例题2•计算题】中国公民李某2014年2月份取得当月含税工薪收入5000元和不含税的2013年的年终奖金30000元 答案及解析§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税后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第一步:30000/12=2500(元),第一次查找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第二步:应纳税所得额=(30000-105)/(1-10%)=33216.67(元)§第三步:33216.67/12=2768.06(元),第二次查找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第四步:33216.67×10%-105=3216.67(元)§当月共纳个人所得税45+3216.67=3261.67(元)§李某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261.67元 限制性要求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的奖金收入,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示】 §采用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的项目还包括:§(1)年终加薪§(2)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3)单位低于构建成本价对职工售房§(4)对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一次收入较多的 企业年金的计税方法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税法对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作出了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征收采用“递延纳税”政策——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 §(1)在年金缴费环节,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在年金基金投资环节,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3)在年金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计税的几种特殊情况 按月分摊所得汇算全年税额的特殊情况 §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其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内退、提前退休、解除劳动关系、退职费取得一次性收入§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四者之间的概念差异§内退——内部退养§提前退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正式退休§解除劳动关系——增效减员脱离关系§退职——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 内退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 §【政策规定】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例题·计算题】李某于2014年3月办理内退手续(比正常退休提前3年),取得单位发给的一次性收入36000元当月及未来正式退休前,每月从原单位领取基本工资3800元,则其取得一次性收入的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①将一次性收入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36000/(3年×12个月)=1000(元)§②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找适用税率:1000(平均结果)+3800(当月工资)-3500(生计费)=1300(元);适用3%的税率§③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3800-3500)×3%=1089(元)§④次月起直至正式退休,每月取得3800元工资收入应纳税=(3800-3500)×3%=9(元) 个人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 §【政策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性补贴收入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提示】该项计算不与办理退休手续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即照统一标准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与其当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或其他收入应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题§【例题·计算题】李某因身体原因,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30年以上工龄可申请提前退休的条件,于2014年3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比正常退休提前3年),取得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发给的一次性收入36000元当月,李某领取退休工资3800元 答案及解析§①将一次性补贴收入按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实际月份进行平均:36000/(3年×12个月)=1000(元)§由于该平均数1000元小于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该项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的一次性收入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②提前退休属于正式退休,取得的退休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 §【政策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政府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予以扣除§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例题1·计算题】2014年3月,某单位增效减员与在单位工作了10年的张三解除劳动关系,张三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14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0000元,则张三该项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①计算免征额=30000×3=90000(元)§②按其工作年限平摊其应税收入,即其工作多少年,就将应税收入看作多少个月的工资,最后再推回全部应纳税额:§视同月应纳税所得额=(140000-90000)/10个月-3500=1500(元)§③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3%×10=45×10=450(元)。

例题§【例题2·计算题】2014年3月,某单位增效减员与在单位工作了13年的李四解除劳动关系,李四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14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0000元 §①计算免征额=30000×3=90000(元)§②按其工作年限平摊其应税收入,即其工作多少年,就将应税收入看作多少个月的工资,但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最后再推回全部应纳税额:视同月应纳税所得额=(140000-90000)/12个月-3500=666.67(元)§③应纳个人所得税=(666.67×3%)×12=20×12=240(元) 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企业员工股票期权(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如果取得不可交易的期权、股票认购权的涉税情况图示: §股票期权、认股权证(股票认购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关于规定的月份数:§计算税额的规定月份数——单独计算税额公式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上述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包括为取得和行使股票期权而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月份数 例题§【例题1·计算题】某企业员工小李月薪7000元,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其股票期权(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承诺小李在企业工作自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须履行工作义务8个月,则可以以每股1元的面值购买该企业股票80000股2013年9月小李得到期权时不对此行为纳税;2014年4月小李行权时,该股票市价每股2.5元,小李月薪和行权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小李7000元月薪应纳税:(7000-3500)×10%-105=245(元)§小李股票行权所得应纳税:§应纳税所得额=80000×(2.5-1)=120000(元)§应单独计算税额=(120000/8×25%-1005)×8=21960(元)§小李当月共纳个人所得税=245+21960=22205(元) 例题§【例题2·单选题】中国公民潘某为外资企业工作人员,2013年全年被派往境外工作,每月工资12000元2012年3月潘某获得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并在当年行权,2013年3月转让了该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500000元人民币。

按我国税法规定,潘某2013年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D )元§A.75480§B.80640§C.92780§D.110620 答案及解析§2013年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0×20%+[(12000-4800)×20%-555]×12=100000+10620=110620(元)2012年潘某行权时,已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过个人所得税2013年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只需按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规定,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的,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取得可交易期权、股票认购权涉税情况按受股权日股票按受股权日股票期权市场价格或期权市场价格或市场价格扣除折市场价格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后的余额,作款后的余额,作为员工授权日所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 第三种情况§公司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可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略 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税问题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关于“次”的规定 P375§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①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适用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是,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其具体办法是: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为畸高收入;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按次计税:§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③每次收入的应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为纳税人代付税款(不含税所得)的特殊计税 §代付税款(不含税所得)的计算公式§(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 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 以下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 税率×(1-20%)]§或: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换算系数 §【解释】关于换算系数:§适用20%税率的,换算系数=1-20%×(1-20%)=84%§适用30%税率的,换算系数=1-30%×(1-20%)=76%§适用40%税率的,换算系数=1-40%×(1-20%)=68%§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解释】代扣税款与代付税款比较2000元收入 代扣税款 代付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 2000-800=1200 (2000-800)÷(1-20%)=1500 税额 1200×20%=240 1500×20%=300 个人税后实得 2000-240=1760 2000 支付单位劳务成本 2000 2000+300=2300 校验计算 (2300-800)×20%=300 例题§【例题·单选题】王某为某大学会计教授,2013年9月在本职工作之余替A单位咨询取得收入5000元,取得收入后,付给中介人500元;到B学校讲学4次(讲学共5次,当年10月再讲学1次)。

每次收入均为2000元合同注明讲学收入为税后收入则王某就上述收入在9月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答案及解析§【解析】咨询收入不能减除付给中介人的费用,应纳税额=5000×(1-20%)×20%=800元;到B校讲学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9月和10月分别计算§9月讲学应纳税所得额=2000×4×(1-20%)÷[1-20%×(1-20%)]= 2000×4×(1-20%)÷84%=7619.05(元)§讲学应纳税额=7619.05×20%=1523.81(元)§9月合计纳税=800+1523.81=2323.81(元) 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关于“次”的规定(重要考点)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①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②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③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④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⑤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适用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20%-20%×30%)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按次计税:§①每次收入额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800)×20%×(1-30%)§②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例题§【例题1·单选题】作家李先生从2010年3月1日起在某报刊连载一小说,每期取得报社支付的收入300元,共连载110期(其中3月份30期)9月份将连载的小说结集出版,取得稿酬48600元下列各项关于李先生取得上述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B )§A.小说连载每期取得的收入应由报社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0元§B.小说连载取得收入应合并为一次,由报社按稿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696元§C.3月份取得的小说连载收入应由报社按稿酬所得于当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800元§D.出版小说取得的稿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抵扣其在报刊连载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例题§【例题2·单选题】作家马某2007年2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3800元,自2月15日起又将该小说在晚报上连载10天,每天稿酬450元。

马某当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B )§A.420元 §B.924元§C.929.6元 §D.1320元 例题§【例题3·单选题】王某的一篇论文被编入某论文集出版,取得稿酬5000元,当年因添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2000元上述王某所获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B )§A.728元§B.784元 §C.812元 §D.868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征税问题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征税问题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关于“次”的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适用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按次计税:§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②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问题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问题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800元。

§每次(月)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1-20%) §财产租赁收入扣除费用范围和顺序包括:税费+租金+修缮费+法定扣除标准§①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要有完税(缴款)凭证;§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③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月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的余额可无限期结转抵扣);§④法定扣除标准为800元(减除上述后余额不超过4000元)或20%(减除上述后余额4000元以上) §对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问题也重新进行了明确,即: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应首先扣除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其次扣除个人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第三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最后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即经上述减除后,如果余额不足4000元,则减去800元,如果余额超过4000元,则减去20%§国家税务总局的这项规定不仅规范了税收政策,减轻了个人承租房屋再行转租的税负,同时规范了税收管理,有利于减少税收流失 §关于“次”的规定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适用税率 §①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②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出租的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①每次(月)收入额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月)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800]×20%§②每次(月)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1-20%)×20% 例题§【例题1·计算题】王某6月份将市区闲置的一处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租期1年,每月租金2000元,房产原值7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房产原值扣除比例为30%,可提供实际缴纳出租环节营业税和房产税的完税凭证7月发生漏雨修缮费1000元则其7、8两个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7月租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1-3%×50%-4%)-800-800]×10%=29(元);§8月租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1-3%×50%-4%)-200-800]×10%=89(元) 例题§【例题2·计算题】张某将租入的一幢住房转租,原租入租金3000元(有可靠凭据),转租收取租金4500元,出租财产每月实际缴纳税金210元(有完税凭证),则计算其每月应纳个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500-210-3000-800)×10%=490×10%=49(元) 财产转让所得的征税问题财产转让所得的征税问题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经税务机关认定方可减除 适用税率 §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财产转让所得的一些具体计算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主要涉及五个方面:股票转让所得、量化资产股份转让、个人住房转让、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的所得、个人拍卖其他财产所得 §1.我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上市公司限售股转让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

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例题·单选题】李某转让限售股收入40000元,不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则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B )§A.8000元§B.6800元§C.6000元§D.5800元 自然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核定 §国税总局2014第67号 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住房转让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房屋原值的确定§①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②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缴纳的相关税费§③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④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⑤城镇拆迁安置住房,其原值分别为:§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缴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缴纳的相关税费。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2009年至今二手住房交易暂免)等税金 合理费用的确定§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①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②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再转让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赠与和转让过程中的合理税费)×20% 例题§【例题·单选题】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B )§A.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房屋原值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B.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缴纳的相关税费,加上货币补偿后的余额§C.已购公有住房,装修费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D.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的计税方法 §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只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方式确定:§(1)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2)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3)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4)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个人拍卖除自己的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 §个人拍卖除自己的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链接】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和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例题1·单选题】关于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财产原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D )。

§ A.拍卖受赠获得的物品,原值为该拍卖品的市场价值§ B.拍卖通过拍卖行拍得的物品,原值为该物品的评估价值§ C.拍卖祖传的藏品,原值为该拍卖品的评估价值§ D.拍卖从画廊购买的油画,原值为购买拍卖品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规定 §几个特殊规定:§①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②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仍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一般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基本规定是收入全额计税§(2)特殊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为5%)。

§2.关于“次”的规定§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适用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例题§【例题1·多选题】以下按照“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C )§A.个人对外借款取得的利息§B.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住房§C.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汽车§D.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例题§【例题2·单选题】王某自2012年起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票20000股,该上市公司201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并于2014年6月份实施,该股票的面值为每股1元上市公司应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 A )§A.300元 §B.600元 §C.1200元 §D.3000元 例题§【例题3·单选题】2014年5月,孟某在持有A上市公司股票8个月时,获得A上市公司派发的红股10000股。

红股票面价值为1元/股,派发当日股票市值4元/股孟某获得的红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A )元§A.1000 §B.2000 §C.4000 §D.8000 偶然所得的计税规定偶然所得的计税规定 §包括个人偶然得奖、中奖取得的所得§1.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资产购买方企业在向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支付不竞争款项时代扣代缴§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3.企业对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他所得的计税规定其他所得的计税规定 §目前明确的具体项目:§1.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2.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4.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房屋赠与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注意辨析§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处理§1.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与企业销售直接挂钩的礼品赠送、折扣折让:§(1)给个人的价格折扣、折让;§(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2.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赠送礼品与销售不直接挂钩,带有随机、额外、偶然的特点§(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赠与或接受赠与不动产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受赠人缴税的情况§除以上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房屋赠与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征税问题所得的征税问题 §(一)对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做出界定§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之和§必要费用的减除为:2011年9月1日以后每月3500元;每年42000元 §(三)适用税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四)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五)计税方法§按年计算,分次缴纳一年内分次得到承包承租收入要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经营期不足1年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 例题§【例题·计算题】2013年9月1日起,张某承包一招待所,规定每月取得工资4000元,年终从企业所得税后利润中上交承包费50000元,其余经营成果归张某所有2013年该招待所税后利润95000元,当年张某共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4000×4个月+(95000-50000)=16000+45000=61000(元)§年应纳税所得额=61000-3500×4个月=47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47000×20%-3750=5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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