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盛投保规则PPT课件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76589803 上传时间:2024-08-20 格式:PPT 页数:10 大小:2.9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鑫盛投保规则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鑫盛投保规则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鑫盛投保规则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鑫盛投保规则PPT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鑫盛投保规则PPT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鑫盛投保规则PPT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鑫盛投保规则PPT课件(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简称鑫盛12两核服务部两核服务部2012年年3月月1基本投保规则基本投保规则2特别投保规则特别投保规则简称简称代码代码投保年龄投保年龄交费期交费期保险期间保险期间自垫功能自垫功能小交别小交别鑫盛鑫盛1212996996065065趸交、趸交、1010、1515、2020、3030年交和终年交和终身交身交终身终身有有有有1.投保年龄:065岁;2.风险保额计算:计一倍风险保额计算;3.最低保额要求:最低投保保额为3万元;鑫盛组合规则:鑫盛重疾(940)鑫盛12(996)豁免重疾07(916)鑫盛重疾(鑫盛重疾(940)必须以下列组合形式投保:)必须以下列组合形式投保:02周岁3周岁(含)以上客户

2、鑫盛重疾与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额比例必须为1 1,不能附加豁免重疾07(916)及其他长期附加险(守护一生07(916)除外);鑫盛重疾与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额比例为1 1时:不得附加豁免重疾07(916)及其他长期附加险;鑫盛组合1 1且附加守护一生07(918)时可以选择附加豁免重疾07(916)鑫盛重疾(940)不得超过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额,且须与对应主险交费期限保持一致;鑫盛重疾(904)与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额比例非非1 1时,可以选择附加长期附加险,包括 : 长期附加险的交费期不得超过对应主险,且豁免 重疾07(916)须同时豁免长期附加险的保费);高中教育(769)、大学教育(770)、附加定

3、期(735)、守护一生07(918)1基本投保规则基本投保规则2特别投保规则特别投保规则F智盈人生投保规则智盈重疾投保规则体检规则的调整险险保额规则调保额规则调整:整: (投保日期为(投保日期为2012年年4月月1日日6月月30日日)寿险风险保额及重疾责任保额15万1850周岁周岁5155周岁周岁 寿险风险保额及重疾责任保额20万特别规则:特别规则:符合以下条件不计入累计寿险风险保额、累计重疾责任保额(仅适用于达标体检、达标契调、达标财务规则仅适用于达标体检、达标契调、达标财务规则)投保年龄规则投保年龄规则:2012年年4月月1日日6月月30日投保鑫盛日投保鑫盛12(鑫盛(鑫盛12、鑫盛重疾、豁免重疾、鑫盛重疾、豁免重疾07)一.风险保额规则调整具体条件具体条件1、本次投保前累计寿险风险保额500万累计重疾责任保额100万(含有效状态投保件、承保有效件、不包含永久失效件2、18-50周岁,2年内累计寿险风险保额大于100万或者累计重疾责任保额大于100万,且没有体检记录,不享受此规则;3、51-55周岁,2年内累计寿险风险保额大于50万或者累计重疾责任保额大于50万,且没有体检记录,不享受此规则。4、既往无次标体、延期、拒保记录,无异常体检结果,无理赔记录,本次投保告知正常;5、 6个月内无失效体检记录; 适用客户: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