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76298452 上传时间:2024-08-19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1.6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定,由由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年并于年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法规为准。第一章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第一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

2、司)第二条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 21022102 室。室。第二章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钢材、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讯器材、电线钢材、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讯器材、电线电缆、电动工具、家用电器、机电设备、通讯器材、照相器材、健身器材、电缆、电动工具、家用电器、机电设备、通讯器材、照相器材、健身器材、音响设备、酒店设备、汽摩配件、工量刃具、仪器仪表、医疗器械、建筑音响设备、酒店设备、汽摩配件、工量刃具、仪器仪表、医疗器械、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金属材料、制

3、冷设备、钢丝绳、材料、装潢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金属材料、制冷设备、钢丝绳、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 、管道配件、橡塑制品、电脑及配件等所有、管道配件、橡塑制品、电脑及配件等所有可以合法商业贸易的产品(除特别要求证照的产品)可以合法商业贸易的产品(除特别要求证照的产品) 。第四条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准。第三章第三章公司注册资

4、本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200 万元。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六条第六条公司增减及转让注册资本,公司增减及转让注册

5、资本,由股东做出决议。由股东做出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 30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2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 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减资后的注

6、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四章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出资时间和方式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出资时间和方式第七条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股东姓名:股东姓名:住所:住所:银川市金凤区庆丰街金穗苑银川市金凤区庆丰街金穗苑 1 1 号楼号楼 4 4 单元单元 501501 室室;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第八条第八条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货币资金货币资金 200200 万元,万元,占占 100 %

7、 100 %(注:(注:股东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股东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实物;实物 200200 万元,占万元,占 100 % 100 %,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位。次性全部到位。第九条第九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五章第五章公司类型公司类型第十条第十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实行独立核算

8、,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一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第十一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第六章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

9、 ,行使下列职权:,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

10、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九)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九)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一)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其他职权。(十二)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定)(注:由股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定)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

11、公司。备于公司。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执行董人,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向股东报告工作;(一)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议;(二)执行股东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

12、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聘任

13、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一名,可由执行董事兼任,也可由股东另外聘任或公司设经理一名,可由执行董事兼任,也可由股东另外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

14、具体规章;(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以连任。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以连任。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对股东负责,

15、监事依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依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四)向股东提出提

16、案;(五)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五)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六)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监事、高级管理高级管理第十一章第十一章特别规定特别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17、责任。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条第三十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东出现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或其他有关禁止投资公司股东出现法

18、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或其他有关禁止投资情形的,应及时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情形的,应及时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十二章第十二章附附则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涉及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涉及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关核定的为准。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一式叁份,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留存一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记机关备案一份。股东:股东:年年月月日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