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组织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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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组织王震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2015-03-10前言阿登纳基金会邀请;养老金改革、金融监管社会组织:非政府&非营利NGO&NPOThe Third Sector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非营利性社会利性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非营利利性社会服性社会服务活活动的社会的社会组织。法定养老金经办机构:企业年金保障互助组织:平等福利联合会柏林分会:德国联邦养老保险机构德国联邦养老保险机构German Pension

2、Insurance Federal Institution, Deutsche Rentenversicherung Bund, DRV Bund德国法定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演变过程:1893:蓝领工人:地方经办1911:白领工人:联邦经办海员、矿工、铁路工人养老保险:单独运营1992:双轨合并,但经办仍分离2005:经办体制管理改革;统一经办机构减少经办机构:精简合并,降低经办成本重新划分目标人群:55%地方;40%DRV B直接经办;5%海员矿工铁路DRVB:职能扩展:直接经办+统一代理公共事务DRV Bund:治理与运行法律定位:适用公法的“公法机构”;受公法调节的自治的社会组织德国社会法

3、典第6卷(SVG6)与政府的关系:执行政府法令及议会通过的法案政府监管:行政监管部门:劳动与社会事务部运营及金融监管:联邦保险局(保监会)财务监管:联邦审计局治理结构代表参保人利益的自治机构最高权力来源:不是政府任命;参保人代表大会(雇主:雇员=1:1)代表大会产生理事会:执行机构(5年选举1次)选举产生3人理事会3人理事会+6代表(雇主3+雇员3):构成扩大的理事会理事会:重大决策并从劳动市场雇佣经理及工作人员(2.2万职工)其中:15%的政府公务员(从政府拿工资)其余85%:市场招聘工资待遇:2年一谈判;平均与市场相似职位差不多;接受审计局审计。运营独立经营;自收运营独立经营;自收自支;自

4、负盈亏自支;自负盈亏20132013年:年:收入:收入:25472547亿欧元亿欧元支出:支出:25282528亿欧元亿欧元Series1, 养老保险缴费, 67.40%Series1, 政府补贴, 23.50%Series1, 儿童照料人缴费, 4.50%Series1, 失业者缴费, 1.40%Series1, 其他缴费, 2.70%Series1, 其他收入, 0.50%收入收入Series1, 养老金支出, 86.60%Series1,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6.10%Series1, 康复费用支出, 2.20%Series1, 矿工补贴支出, 3.40%Series1, 管理费用, 1

5、.40%Series1, 其他支出, 0.30%支出支出德国企业年金制度第二支柱;企业附加福利;占养老金收入比重较低,5%;英国为25%,美国为13%,瑞士为32%,荷兰为40% 近年来:鼓励第二支柱发展,缓解法定养老金支付压力;但效果仍未显现主要模式:账面准备金制度(Book-reserve system):直接表现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的隐性负债)年金基金协会(Pension Fund Societies):雇员直接参加;企业仅负缴费责任;金融管理局(BaFin)监管支持基金(Support Fund):企业参加,参保对象是企业直接保险(Direct insurance):养老金基金(P

6、ension Fund):2001年设立,更加灵活的投资;与欧盟其他国家养老金计划兼容;受联邦保监会监管。Series1, 账面准备金制度, 50.8%Series1, 支持基金, 37.8%Series1, 年金基金协会, 6.4%Series1, 直接保险, 5.0%1973Series1, 账面准备金制度, 54.0%Series1, 年金基金协会, 23.6%Series1, 直接保险, 11.0%Series1, 支持基金, 8.1%Series1, 年金基金, 3.2%2008德国养老金保障互助协会(德国养老金保障互助协会(Pensions-Sicherungs-Verein Pe

7、nsions-Sicherungs-Verein Versicherungsverein auf Gegenseitigkeit, PSVaG; German Versicherungsverein auf Gegenseitigkeit, PSVaG; German Pension Guarantee Mutual AssociationPension Guarantee Mutual Association)上述模式中,账面准备金制度与支持基金,面临企业破产风险:为了保障工人的企业年金不受企业破产影响1974年联邦德国通过:“企业老年保障促进法案(Corporate Old-age Sec

8、urity Improvement Act, BetrAVG)”原则之一:企业年金“永续条款(Non-forfeitability)”,即员工的企业年金不因转换工作、企业破产等原因而受到损失。基于这一法案,1975年成立:PSVaG性质:保险业的互助协会(insurance mutual association)(社会互助传统)不是政府部门三个发起机构:德国雇主协会(The Federation of German Employers Association, BDA)德国工业协会(The Federation of German Industries, BDI)德国人寿保险联盟(The Fe

9、deration of German Life Insurance Companies)法律定位:组织适用民法;业务(收取保费等)适用公法(1974年法案)治理与运营权力来源:三个发起机构三个发起机构确定董事会作为执行机构董事会:从劳动市场雇佣经理及工作人员财务上,自收自支,自付盈亏;但人员报酬受法律约束;监管:运营接受金融监管局(BaFin)监管,而不是保监局监管。运作流程:不是再保险机构(与美国的比较:美国Pension Benefit Guarantee Corporation, PBGC ,是政府部门,同时也是企业养老金的再保险机构)PSVaG: 经办;企业破产处理期间的养老金发放因此

10、,费率也不同:年底实际支出除以参保企业年金总额;受经济危机冲击比较大,特别是大企业破产;平均费率2-5%,2009年14%,2013年实际费率1.7%。德国平等福利联合会(Der Paritatische Wohlfahrtsverband)柏林分会提供社会服务的组织(慈善组织,福利组织,社会福利组织)德国6大福利慈善组织联合会之一(标榜宗教和政治中立,不接受教会捐款及政府拨款)柏林分会是平等福利联合会16个地区分会之一,下辖700多个福利慈善组织协会,共有5万5千名全职工作人员,以及3万多名志愿者。法律地位:非政府、非营利;适用民法职责:不直接提供社会服务(会员直接提供);为会员提供服务治理

11、结构独立的自治机构权力来源:会员大会(不是总会)会员大会:产生董事会和咨询委员会董事会:9董事,1主席+2副主席;执行机构咨询委员会:7委员;咨询、评估,并参与日常管理董事会从市场招聘经理及工作人员;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董事会及咨询委员会成员的报酬,“恰当的”、“合理的”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工资就是市场工资;但他们的收入要接受政府对非营利性机构的收入监管运营模式700个会员单位之下,是各种不同的社会福利组织服务内容广泛;老年社会服务比重上升组织类别数量幼儿园487小学生关爱服务组织35免费学校19中学生及在校青少年社会工作组织95青少年社会工作及福利机构,如教育援助、就业援助等200老年人服务

12、组织70邻里中心27老人自助联络点12城市老年人自助服务项目17妇女与女童便利设施38家庭教育及咨询组织30孕期咨询中心5跨文化交流及移民社会工作中心70非正常生活方式咨询与救助中心14健康促进与慢性病管理机构28健康促进知识传播机构4基于社区的心理及精神支持服务组织80吸毒人群康复、照料、咨询及日托中心61无家可归者服务与帮助中心71破产者救助及咨询机构4犯罪受害者支持中心4罪犯帮助中心10艾滋病及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救助中心16残疾人、老年人及重病患者照料服务组织79收容所5临终关怀中心12医院3失能者居家护理服务中心19日托中心12短期托管照料中心4残障人士救护所12运营模式联合会本身并不直

13、接提供社会服务,而是会员的代表以老年护理服务为例:德国长期照料保险:1995年照料提供:政府不提供一是市场营利性护理公司;一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柏林:600家护理提供组织,200家非营利,提供75%以上的服务;400家营利性组织,提供25%。营利性组织规模小,价格高。这些非营利组织,多是柏林分会会员单位柏林分会代表这些会员单位与出资方(长护保险,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管)谈判,确定服务内容、流程及价格400欧元/月(提供的服务仅能满足失能老人40-50%左右,其余的,需要家属、邻居等提供;长护保险也向这些提供者提供补贴)结论共同的特征清晰的法律定位,依法成立、依法组织、依法开展业务活动良好的治理结构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形成了良好的监管制度德国社会组织的广泛性与普遍性,具有社会传统,是德国社会稳定重要保障提供社会服务在市场与个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个人之见建立了宽厚的缓冲带不同社会集团利益呼声(Voice),利益代表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借鉴德国经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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