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元朝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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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元朝法制蒙古初期世系蒙古的扩张1206 铁木真统一蒙古各部铁木真统一蒙古各部 称大汗称大汗 成吉思汗成吉思汗12181223 成吉思汗成吉思汗 第一次西征第一次西征 灭西辽、花剌子模灭西辽、花剌子模(12世纪末至13世纪初叶其领土广阔时期包括今日伊朗、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伊拉克东部及以色列等地。) 12261234 成吉思汗成吉思汗 窝阔台窝阔台 第一次南征第一次南征 灭西夏灭西夏 、金、金12361242 拔都拔都 二次西征二次西征 征服中亚、东欧、中欧平原征服中亚、东欧、中欧平原12531257 蒙哥、忽必烈蒙哥、忽必烈 二次南征

2、二次南征 灭大理灭大理12521259 旭烈兀旭烈兀 三次西征三次西征 灭阿拉伯帝国(黑衣大食)灭阿拉伯帝国(黑衣大食)12591279 忽必烈忽必烈 三次南征三次南征 灭南宋灭南宋1280年,蒙古帝国成立年,蒙古帝国成立 ,下辖本部及四汗国,下辖本部及四汗国蒙古帝国的构成子国君主都城辖区元(大汗)忽必烈大都(今北京) 包括原来的西夏、金、宋、大理及蒙古本部 察合台汗察合台阿力麻里(今新疆霍城) 今新疆西部、中亚南部 窝阔台汗海都(窝阔台孙)也迷里(今新疆额敏) 今新疆北部、哈萨克东部 钦察汗拔都萨来(今俄罗斯阿斯特拉罕) 东欧平原、俄罗斯大部伊尔汗旭烈兀 帖必力思(今伊朗大不里士) 今伊朗、

3、伊拉克、高加索地区 第一节 元朝立法指导思想l一、元朝立法指导思想一、元朝立法指导思想l1、循旧制,重纲常之教、循旧制,重纲常之教l2、行汉法,借鉴汉族的法律制度、行汉法,借鉴汉族的法律制度l3、保存蒙古旧制,实行民族分治政策保存蒙古旧制,实行民族分治政策第二节 元朝立法状况一、大札撒蒙古国第一项立法l札撒古代蒙古部落首领对公众发布的命令l颁布者:成吉思汗(铁木真)l时 间:1225年l特 点:l刑罚残酷,大量使用死刑l原始性、迷信成分浓厚大扎撒是根据成吉思汗的训令和由忽里台大会批准通过的法律组成的。在大扎撒中加入了很多案例,以方便审判官对比量刑。 成吉思汗训令节选:长生天主宰人的生死,我们必

4、须崇敬信仰,不得违抗 ;屠宰牲畜时,如牲畜流泪,必须放生;不得侮辱敌军的宗教。 二、条画五章l起草:郭保玉l成就:蒙古国第一次“汉化”立法,奠定元朝立法基础l耶律楚材对蒙古国时代的立法贡献最大l三、至元新格l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年间颁行的一部诸法合体的综合性法典四、大元通制l结构:20篇(目),2539条。l时间:1323年颁布(英宗)内容:lA、断狱定罪量刑的律条lB、条格唐以来适合元统治需要的令、格、式的汇编lC、诏制皇帝敕令的汇编(亦称诏敕)lD、令类内容不详(亦称“别类”) 特点l将律、令、格、式、敕、例等法律形式合编l有关行政、民事、经济等法规超过前代所有法典l意义:l元代最有代表性法典

5、l元代最完备、最系统法典l2、元典章地方政府自行汇编的政书第三节、元朝法律的内容和特点一、内容1、公开规定各民族法律地位的不平等l人等划分: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l重要官职由蒙古人、色目人担任l达鲁花赤(掌印官)l案件审理和定罪量刑偏袒蒙古人l审理:l蒙古人案件必须又蒙古人审理l蒙古人与汉人、南人之间的诉讼,偏袒蒙古人l量刑:l蒙古人侵犯汉人、南人减刑处罚l蒙古人犯盗窃罪不受刺字刑罚2、公开维护封建贵贱等级的不平等关系l官吏犯罪处罚较轻l表现:l不明确规定罪名l处轻极刑(贪赃枉法仅处杖刑,无死刑)l维护奴隶制度l表现:l允许奴隶买卖(驱口、黑奴)l奴隶的子女永远为奴隶l奴隶是主人的财产(最

6、初可被主人任意处置,后规定主人杀死奴隶杖87)3、确立僧侣地主在法律上的特权地位(白教-噶举 花教花教-萨加萨加 黄教-格鲁 红教宁玛)l帝师(国师)八思巴的法旨与皇帝诏敕并行西土l国师可要求皇帝释放罪犯(作佛事) l严格保护僧侣地主人身、财产安全l严禁侵犯僧侣(殴打西番和尚断手,谩骂和尚割舌)l严格保护僧侣、宗庙财产l由单独的司法机构审理僧侣案件l宣政院中央宗教事务管理机构l行宣政院地方宗教事务管理机构l僧侣犯奸、盗、诈伪、杀伤等罪才完全由世俗司法机关独立审理4、奸罪独立成篇l唐、宋置于杂律中l大元通制单设奸非篇,内容丰富,最为详尽l如:宿卫士与宫女奸、僧道与尼姑女冠奸、翁媳奸、强奸幼女、兄

7、奸弟妻、弟奸寡嫂、轮奸、奴奸主女、奴奸主妻等)l明、清律中都有犯奸门5、正式确认娼妓的地位l管仲,勾践l妇女愿为娼妓听便l禁止娼妓堕胎l严禁逼良为娼l严禁官吏宿娼和娶娼妓为妾6、创设一些新内容l学规现存最早、保存最为完整的教育法规l诉讼独立成篇l恤刑悯恤在押囚犯l平反鼓励平反冤狱二、法律制度特点1、司法权力政出多门l宣政院审理僧侣案件l大宗正府审理蒙古贵族和京师蒙古人、色目人案件l枢密院审理军人犯罪案件l太医院审理医生犯罪案件l刑部审理一般人犯罪案件l中书省具有司法监督权l御史台纠察百官l2、刑罚制度的特点l1、笞刑、杖刑尾数改为7l2、死刑分斩、凌迟两等,取消绞刑l凌迟正式入律l剥皮、醢刑l3、加重对盗窃罪的处罚l恢复墨刑、劓刑等肉刑l4、对饮酒、砍伐森林罪处罚较严l5、笞杖刑由10等增为11等(7107)l6、徒刑附加杖刑(6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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