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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知识点回顾知识点回顾之劳动关系之劳动关系定义: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义: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处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的经济法律关系。位处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的经济法律关系。 知识点回顾知识点回顾之劳动关系之劳动关系特点:特点:(1 1)劳动关系中的主体中,一方
2、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劳动关系中的主体中,一方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另一方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动者,另一方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二者属于领二者属于领导与被领导的从属关系。导与被领导的从属关系。(2 2)受到)受到 劳动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调整等劳动法规调整规范,规范,通常要建立书面的合同通常要建立书面的合同。(3 3)与劳动过程相联系的社会关系,表现为劳动者向)与劳动过程相联系的社会关系,表现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4 4)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持续性、定期支付持续性、定期支付。知识点回顾知识点回顾之劳动关系之劳动关系界定界定:(1 1)是否
3、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管理(2 2)服从用人单位安排、遵循其规章制度、参加培训、)服从用人单位安排、遵循其规章制度、参加培训、遵循公司章程等遵循公司章程等(3 3)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是否参加社会保险(4 4)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 定义:劳务关系指的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根据口定义:劳务关系指的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根据口头或者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提供一次性或头或者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提供一次性或者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者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知识点区分知识点区
4、分之劳务关系之劳务关系 特点:特点:(1 1)劳务关系中的主体中,双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劳务关系中的主体中,双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位的任意一方,位的任意一方,二者不是从属关系,是平等关系二者不是从属关系,是平等关系。(2 2)受到)受到 合同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等法规调整规范,两等法规调整规范,两者之间者之间是否签合同由双方协定是否签合同由双方协定。(3 3)虽与劳动过程相联系,但更强调与实现过程与劳动)虽与劳动过程相联系,但更强调与实现过程与劳动成果。成果。(4 4)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一次性、分期性一次性、分期性支付。支付。知识点区分知识点区分之劳务关系之劳务关系案例案例1 1案例
5、简述小李从四川农村到北京打工,经老乡介绍,小李从四川农村到北京打工,经老乡介绍,在一户人家当保姆。工作前雇主许诺的报酬待遇以及其在一户人家当保姆。工作前雇主许诺的报酬待遇以及其他方面的条件都不错,小李就同意了这份工作。但是,他方面的条件都不错,小李就同意了这份工作。但是,在雇主家干了在雇主家干了2 2个月后,雇主并未落实原来应允的报酬个月后,雇主并未落实原来应允的报酬条件和待遇,还布置按约定不属于她工作范围的工作。条件和待遇,还布置按约定不属于她工作范围的工作。小李决定不干了,要求雇主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雇主小李决定不干了,要求雇主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雇主不仅没有给小李工钱,还说她完成不好工作
6、,经常弄坏不仅没有给小李工钱,还说她完成不好工作,经常弄坏家里的东西,应从工钱中扣除以作赔偿。双方争执无果,家里的东西,应从工钱中扣除以作赔偿。双方争执无果,于是小李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结于是小李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结果仲裁委驳回了小李的申请。果仲裁委驳回了小李的申请。案例判定仲裁委认为,个人或家庭雇佣家庭保姆从仲裁委认为,个人或家庭雇佣家庭保姆从事家务劳动,雇佣方是个人或家庭,不符合事家务劳动,雇佣方是个人或家庭,不符合劳动法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条件,不属于该法调整范围。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条件,不属于该法调整范围。仲裁委工作人员告知小李应向人民
7、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委工作人员告知小李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例案例1 1案例解析民法上的雇佣关系和劳动法上的劳动民法上的雇佣关系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外在形式上极为相似,但法律性质却截然合同关系外在形式上极为相似,但法律性质却截然不同,适用的法律以及争议解决程序也完全不同。不同,适用的法律以及争议解决程序也完全不同。在理论上,通常认为,民法上的雇佣关系是一种雇在理论上,通常认为,民法上的雇佣关系是一种雇主与劳务提供者之间的一种主与劳务提供者之间的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换关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换关系系,雇主支付劳务报酬,而被雇佣者承担在确定或,雇主
8、支付劳务报酬,而被雇佣者承担在确定或者不确定时间内完成双方特定工作的义务,者不确定时间内完成双方特定工作的义务,双方不双方不存在行政上的从属关系存在行政上的从属关系。案例案例1 1案例解析 劳动法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则是指用人单上的劳动关系则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0052005年年5 5月月25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劳社部200512200512号号)
9、 )规定,具备规定,具备下列情形的,不管当事人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只要下列情形的,不管当事人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劳动关系成立劳动关系成立:(1)(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2)用人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劳动报酬的劳动的有劳动报酬的劳动;(3);(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单位业务的
10、组成部分。案例案例1 1案例解析区分民法上的雇佣关系和劳动法上的区分民法上的雇佣关系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第一,从用人单位的主体身份来辨识。第一,从用人单位的主体身份来辨识。即雇主是即雇主是否属于否属于劳动法劳动法或者或者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所说的所说的“用用人单位人单位”的范畴的范畴。2006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二) )第第7 7条明确规定,发生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条明确规定,发生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不属于不属于劳动争议
11、:一是家庭或者个人与家庭服务人员之间劳动争议:一是家庭或者个人与家庭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的纠纷; ;二是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二是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三三是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也就是说,是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也就是说,家庭、个体工匠、农村承包经营户等不具备劳动法家庭、个体工匠、农村承包经营户等不具备劳动法上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他们与雇员之间形成雇佣上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他们与雇员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属于民法上的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关系属于民法上的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案例案例1 1案例解析第二,从被雇佣者的主体身份来辨识。第二,从被雇
12、佣者的主体身份来辨识。根据劳动部根据劳动部19941994年年9 9月月5 5日日关于关于 若干条文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说明、劳动部、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对劳动法劳动法第第2 2条条“劳动者劳动者”作出的解释,明确作出的解释,明确排除排除了以下几类人员:了以下几类人员:一是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组织和社一是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二是农村劳动者二是农村劳动者( (乡镇企业职工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三是现役军人三是现役军人; ;四四是家庭保姆是家
13、庭保姆; ;五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建立劳动五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干部。关系的干部。案例案例1 1案例解析在司法实践中,以下几类人员与用人在司法实践中,以下几类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雇佣关系也被认定为民法上的雇佣关系而单位形成雇佣关系也被认定为民法上的雇佣关系而非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一是企事业离退休人非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一是企事业离退休人员被原企业、事业单位因返聘形成的雇佣关系员被原企业、事业单位因返聘形成的雇佣关系; ;二二是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是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包括依法办理了内退包括依法办理了内退的人员的人员) ),离开原单位应聘到其他企事业单位所形,离
14、开原单位应聘到其他企事业单位所形成的雇佣关系成的雇佣关系; ;三是已经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三是已经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应聘成为其兼职人同的在职员工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应聘成为其兼职人员所形成的劳动关系员所形成的劳动关系; ;四是被国家劳动保障部列为四是被国家劳动保障部列为劳动关系疑难问题的几种特殊劳动关系,如出租车劳动关系疑难问题的几种特殊劳动关系,如出租车司机、保险代理人、农电工等。司机、保险代理人、农电工等。案例案例1 1案例解析第三,从争议事项性质上来辨识。第三,从争议事项性质上来辨识。判判断争议事项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一断争议事项的性质可以从以下
15、几个方面来分析:一是争议双方存在哪些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多重法律是争议双方存在哪些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多重法律关系关系; ;二是双方主张的请求属于何种性质的权利与二是双方主张的请求属于何种性质的权利与义务,是基于哪一种法律关系而产生的义务,是基于哪一种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案例案例1 1案例简述20052005年年1111月至月至20102010年年4 4月期间,月期间,Y Y公司定期租用公司定期租用王某的车辆为公司商场的销售点送货,王某在约定时的时王某的车辆为公司商场的销售点送货,王某在约定时的时间到单位打卡出勤,送货完毕后立即回家,超出约定的销间到单位打卡出勤,送货完毕后立即回家,超出约定的销售点
16、送货公司另付费,车辆运营的相关费用均由王某承担。售点送货公司另付费,车辆运营的相关费用均由王某承担。租用后期,公司每月支付运费租用后期,公司每月支付运费32003200元。元。20102010年年4 4月,公司购月,公司购买了货车后即与王某解除了雇佣关系。王某向劳动争议仲买了货车后即与王某解除了雇佣关系。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600016000元,并由公司支付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元,并由公司支付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3976.963976.96元元。同年同年6 6月月2020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定
17、,裁定公司支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定,裁定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600016000元。公司不服上诉。元。公司不服上诉。案例案例2 2案例争议公司诉称:双方属于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解除公司诉称:双方属于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解除劳务关系后不应当支付补偿金。劳务关系后不应当支付补偿金。王某辩称:王某辩称:(1 1)公司所述其在公司处工作的时间、带车并负)公司所述其在公司处工作的时间、带车并负担车辆运营费用等工作方式属实担车辆运营费用等工作方式属实(2 2)超出约定的销售点送货时,公司另付费实为)超出约定的销售点送货时,公司另付费实为加班工资。加班工资。
18、(3 3)公司同王某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公司同王某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后支付王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后支付王某补偿金。某补偿金。案例案例2 2案例解析第一,王某从公司处获得的劳动报酬是按次计算,第一,王某从公司处获得的劳动报酬是按次计算,区别于劳动关系中的定期支付(定期,体现了劳动区别于劳动关系中的定期支付(定期,体现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也就是说王某取得报酬与否与其关系的稳定性),也就是说王某取得报酬与否与其所完成的劳动成果相关。所完成的劳动成果相关。第二,王某与公司为不存在隶属关系,在公司不享第二,王某与公司为不存在隶属关
19、系,在公司不享受福利待遇。受福利待遇。因此,双方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此,双方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故法院一审判决公司不需要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故法院一审判决公司不需要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1600016000元,王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元,王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持原判。 案例案例2 2 案例简述案例简述 邓小姐于邓小姐于20042004年年2 2月进入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月进入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20062006年年7 7月因为个人原因,邓小姐辞职离开了公司。月因为个人原因,邓小姐辞职离开了公司。20072007年年1111月初,公司由于
20、业务发展的需要重新聘请邓小姐负月初,公司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重新聘请邓小姐负责一个并购项目,约定由公司先一次性支付邓小姐年薪责一个并购项目,约定由公司先一次性支付邓小姐年薪2525万元,邓小姐对外职务为公关总监,其任职期间,只万元,邓小姐对外职务为公关总监,其任职期间,只需要直接向公司总裁及副总裁等人汇报工作即可。她在需要直接向公司总裁及副总裁等人汇报工作即可。她在公司内有自己的工作场所,但很少在其内办公。公司不公司内有自己的工作场所,但很少在其内办公。公司不负责其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也不对其考勤和管理。双方负责其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也不对其考勤和管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200
21、72007年年1212月中旬,公司通过个人账月中旬,公司通过个人账号一次性打给邓小姐号一次性打给邓小姐2525万元。万元。案例案例3 320092009年年4 4月,公司人事部门发邮件通知邓小姐:由邓小姐月,公司人事部门发邮件通知邓小姐:由邓小姐负责的并购项目已经完成,原定期限一年的咨询顾问服负责的并购项目已经完成,原定期限一年的咨询顾问服务经延长后也相应终止,公司另外一次性支付邓小姐经务经延长后也相应终止,公司另外一次性支付邓小姐经延长的半年服务费延长的半年服务费12.512.5万元。期间公司两次支付其报酬万元。期间公司两次支付其报酬并报销过相关费用,她代表公司签订了一份涉及企业样并报销过相
22、关费用,她代表公司签订了一份涉及企业样本的合同。邓小姐认为自己和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本的合同。邓小姐认为自己和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要终止服务也应双方协商一致解决,公司不能说终止就要终止服务也应双方协商一致解决,公司不能说终止就终止,于是向公司所在地提出仲裁申诉:要求恢复劳动终止,于是向公司所在地提出仲裁申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自关系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自20082008年年2 2月月起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止的起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止的2 2倍工资。倍工资。案例案例3 3案例争议邓小姐:邓小姐: 为公司提供劳动,公司支付报酬,她与为公司提供劳动,公司
23、支付报酬,她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的调整,公司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的调整,公司不能单方面终止服务。不能单方面终止服务。公司:公司:(1 1)虽然邓小姐是在公司工作,后因个人原因提)虽然邓小姐是在公司工作,后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此后未曾到公司任职。出辞职,此后未曾到公司任职。(2 2)20072007年年1111月初的项目薪酬是通过个人账户打月初的项目薪酬是通过个人账户打入入2525万。万。(3 3)公司与邓小姐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公司与邓小姐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存在恢复劳动关系以及二倍工资差额的动关系,不存在恢复劳动关系以及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问
24、题。案例案例3 3案例解析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判断: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判断:1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范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范规定的主体资格;2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与劳动者,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与劳动者,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的管理;3 3、劳动者从实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从实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4 4、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5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与支付劳动报酬的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与支付劳动报酬的关
25、系;6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接受管理和实施劳动管理的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接受管理和实施劳动管理的权利义务关系;利义务关系;7 7、劳动者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登记表、报名的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自己与用人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单位的关系。案例案例3 3案例解析邓小姐和公司之间的关系无法证明是劳动关系邓小姐和公司之间的关系无法证明是劳动关系原因:原因
26、:1 1、支付报酬或者报销相关费用不是唯一确认劳动关系的标准。、支付报酬或者报销相关费用不是唯一确认劳动关系的标准。民事主体之间也存在同样的付出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以劳民事主体之间也存在同样的付出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以劳动力为对价的关系。动力为对价的关系。2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是以资本形式购买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是以资本形式购买劳动力的支配权和使用权,通过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多寡、优劣、力的支配权和使用权,通过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多寡、优劣、能力的考核以及劳动者在工作中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能力的考核以及劳动者在工作中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确定每月应向劳动者支付
27、的工资金额。确定每月应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金额。3 3、本案中邓小姐提前一年或之后半年领取报酬的方式,无需、本案中邓小姐提前一年或之后半年领取报酬的方式,无需参加工作考核等情况,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金额,在一定参加工作考核等情况,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付给,不属于劳动关系中薪酬的特征。期限内付给,不属于劳动关系中薪酬的特征。4 4、邓小姐代表公司签订合同,不足以证明其在公司的管理下、邓小姐代表公司签订合同,不足以证明其在公司的管理下付出劳动的事实。付出劳动的事实。5 5、邓小姐在公司有办公场所,但其大部分时间不在公司办公,、邓小姐在公司有办公场所,但其大部分时间不在公司办公,且公
28、司不对其管理考勤。无法证明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且公司不对其管理考勤。无法证明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案例案例3 3案例简述甲公司请乙建筑公司承包装修本公司办公甲公司请乙建筑公司承包装修本公司办公楼。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一名工人不慎从四楼脚手楼。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一名工人不慎从四楼脚手架上跌落到地面,造成多处骨折。治愈后经当地劳动鉴架上跌落到地面,造成多处骨折。治愈后经当地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在处理该起事故过程定机构鉴定为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在处理该起事故过程中,乙建筑公司领导认为,这名工人是在甲公司所在地中,乙建筑公司领导认为,这名工人是在甲公司所在地且为甲公司工作时间发生的工伤事故,
29、甲公司应承担主且为甲公司工作时间发生的工伤事故,甲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乙建筑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要责任。乙建筑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练习练习1 1练习练习2 2案例简述某公司为将新开发的的产品推向市场,通某公司为将新开发的的产品推向市场,通过登广告寻找王某作为推广其产品的合作者。双方约定,过登广告寻找王某作为推广其产品的合作者。双方约定,王某每推销一件产品提成是王某每推销一件产品提成是15%15%,除此之外,双方不发,除此之外,双方不发生其他任何关系。后因为某公司欠付王某的提成,王某生其他任何关系。后因为某公司欠付王某的提成,王某便诉至法院。但法院不予已处理,认为该案属于劳动争便诉至法院。但法院不予已处理,认为该案属于劳动争议,应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院的做法议,应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是否正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