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认证中OEM和ODM的认证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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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认证中 OEM 和 ODM 的认证流程相关 CKBOOD was revised in the early morning of December 17, 2020. 3C 认证中 OEM 和 ODM 的区别 OEM 与现代工业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些着名的品牌商品制造商,常常因为自己的厂房不能达到大批量生产的要求,又或者需要某些特定的零件,因此向其他厂商求助。这些伸出援手的厂商就被称为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生产商)。如将之引申到IT 领域的话,则表示那些进行代工的生产商。例如 CPU 风扇,Intel 或 AMD 公司本身并不

2、产,它们通常会找像日本三洋公司这样的专业电机制造企业作为风扇 OEM 生产。 ODM 是指某制造商设计出一种产品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另外一些品牌的制造商看中,要求培上后者的品牌名称来进行生产,又或者稍作修改一些设计(如按键位置)来生产。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其他厂商减少了自己研发的时间。有些人也习惯性称这些产品是 OEM,实际上应该称之为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例如一些日本品牌的笔记本电脑实际上就是由台湾厂商代工生产的。事后,台湾笔记本电脑制造商只要修改某些设计细节或配件便可以以自己的品牌名称进行批量生产。原因在于它们为这些日本品牌

3、作的是ODM 而非 OEM。当然,我们可以说它们都是从同一条生产线生产出来。 OEM 和 ODM 两者最大的区别不单单是名称而已。OEM 产品是为品牌厂商度身订造的,生产后也只能使用该品牌名称,绝对不能冠上生产者自己的名称再进行生产,只要没有企业公司的设计识别即可。 在工业社会中,OEM 和 ODM 可谓司空见惯。因为出于制造成本,运输方便性,节省开发时间等方面的考虑,知名品牌企业一般都愿意找其他厂商 OEM 和 ODM。在找别的企业进行OEM 或 ODM 时,知名品牌企业也要承担不少责任。毕竟产品冠的是自己的牌子,如果产品质量不佳的话,少则有受到顾客的投诉,重则可能闹上法庭。所以,品牌企业在

4、委托加工期间肯定会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但代工结束后,质量不敢保证。故此,当有的商家告诉你某件产品的生产商是某大品牌的 OEM 或 ODM 产品时,绝不要相信其质量就等同于该品牌。唯一能够相信的,是这家制造商有一定的生产能力。 什么是 CCC 认证的派生业务(OEM,ODM) 1,OEM 厂情况:该厂仅是一个加工厂,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 OEM 厂,根据制造商提供的设计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在 OEM 厂的体系下进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应按不同的申请人作为不同的工厂进行管理,3C 认证工厂审查时体系要素不重复审查,但产品的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产品的一致性审查不可免除。 2,ODM

5、 厂情况: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同一设计,质量体系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进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这种情况经认证机构审核确认,可以免除 3C 认证工厂审查。(在生产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对产品结构形式完全相同,仅商标或产品型号不同,经文件审核确认,可免于 3C 认证的型式试验全项,但可按实际进行确认检测的型式试验。) 3,目前类似手机类产品的组装生产方式:以 CKD 或 SKD 散件组装的形式生产,组装后进行部分检测,组装内容可能很窨。但贴标签及认证标志,铭牌生产产地为该工厂,则 3C 认证工厂应为该组装厂,但应严格审查工厂对供方的控制要求。 4,在 A 地生产,B 地更换插头并贴标志:

6、在 A 地进行生产并进行检测,但为进入中国市场,满足中国要求,在方便的另一场地 B(可能是车间、维修站、库房等)更换插头并贴标志,则 3C 认证工厂应为 A 厂,但应审核 A 厂对 B 厂的控制,必要时可安排特殊访问 B 厂。 5,类电器工厂:该工厂仅生产类电器产品类电器产品,外购电源适配器,在类电器厂检测、装箱、出厂,管理工厂定位为该厂。认证机构应严格审查该厂对电源适配器供方的控制,必要时,对未单位获得认证的电源适配器供方可安排特殊访问。 6,整机在 A 厂生产,在 B 厂仅装一卡及软件,3C 认证的工厂应针对 A 厂应对 B 厂的作业实施控制,生产场地和 3C 认证工厂审查对象应是 A 厂

7、。 3C 认证制度中:一般对 OEM 的不同申请人要进行多次审核,而对 ODM 的不同申请人却只审一次,余下的作文件审核。 1,OEM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按委托人提供的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就如 A 和 B 两个老板,分别给了张图纸要工厂做个电饭锅,这就是OEM)从定义看出,对不同的委托人有不同的产品设计与相关要求,所以认监委就要求对 OEM的每个委托人都要进行现场审核。但其中的体系要素部分就可以省略了 CCC 认证。 2,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利用同一质量体系,设计,生产过程

8、控制及检验要求为委托人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就如 A 和 B 两个老板都看中了 C 厂的一款电饭锅,就让 C厂给他们生产,并分别打上 A 和 B 的商标,除了这个贴的牌子和型号,产品本身并没有什么区别),这时仅要做文件审核就行了,认证机构只要求你做一次型式试验就行,工厂审核也仅是一次就行了。 ODM 贴牌 3C 认证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填写 ODM 贴牌 3C 认证申请书,填写完成后随附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和 ODM 贴牌3C 证书复印件一起或发邮件 mail 至; 2.我方收到企业传真资料,确认符合 ODM 贴牌 3C 认证申请要求后,下发 ODM 贴牌 3C 认证证书所需提供资料的清单: 1)

9、申请产品的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结构图等“贴牌生产厂提供” 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贴牌生产厂提供”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贴牌生产厂提供” 4)原 3C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需要 3C 证书有效)“贴牌生产厂提供” 5)原 3C 产品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审查报告(合格、有效)“贴牌生产厂提供” 6)原 3C 产品3C 认证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贴牌生产厂提供” 7)3C 认证证书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申请单位提供”(3C 证书申请单位、制造商和生产厂不是同一企业,还需要分别提供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8)ODM

10、 贴牌 3C 认证意向申请书、3C 认证正式申请书(申请单位递交ODM 贴牌 3C 认证意向申请书后有认证机构提供正本,企业只需签字盖章即可)“申请单位提供”。 9)3C 认证目录范围内的零配件已通过 3C 认证的证书复印件“贴牌生产厂提供”。 10)ODM 贴牌加工协议原件“申请单位提供”。 11)ODM 贴牌 3C 认证申请其他规定的文件 申请单位按传真清单要求备齐资料一式四份,并全部加盖正本公章邮寄至我方。(如预审申请不符合 ODM 贴牌 3C 认证证书的要求,我方即电话或发电子邮件通知申请单位); 3.我方收到企业邮寄的 ODM 贴牌 3C 认证书面申请资料,确认完整无误后,下发ODM

11、 贴牌3C 认证申请收费通知通知申请单位付款,申请单位在款项汇出后将汇款凭证回传至我方。我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将资料送往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 ODM 贴牌 3C 认证申请资料核查。 4.检测机构收到申请资料后,有必要时,需要申请企业提供样品进行差异试验,出具 3C 认证产品 ODM 贴牌 3C 认证型式试验报告(如需产品检测,则我方将ODM 贴牌 3C 认证申请送样通知书通知申请单位送样做检测。) 5.产品检验合格并经综合评审后。产品合格的申请单位将在指定工作日内收到所寄发的认证证书。 6.我方为申请单位申请 3C 认证标志 。 3C 认证 OEM/ODM 申请指南 什么是 3C 认证的派生业务(

12、OEM、ODM) 1.OEM 厂情况:该厂仅是一个加工厂,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 OEM 厂、根据制造商提供的设计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在 OEM 厂的体系下进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应按不同的申请人作为不同的工厂进行管理,3C 认证工厂审查时体系要素不重复审查,但产品的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产品的一致性审查不可免除。 2.ODM 厂情况: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同一设计、质量体系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进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这种情况经认证机构文件审核确认,可以免除 3C 认证工厂审查。(在生产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对产品结构型式完全相同,仅商标或产品型号不同,经文件审核确认,

13、可免于 3C 认证的型式试验(全项),但可按实际进行确认检测的型式试验。) 3.目前类似手机类产品的组装生产方式:以 CKD 或 SKD 散件组装的形式生产,组装后进行部分检测,组装内容可能很窨,但贴标签及认证标志,铭牌生产产地为该工厂,则 3C 认证工厂应为该组装厂,但应严格审查工厂对供方的控制要求。 4.在 A 地生产,B 地更换插头并贴标志:在 A 地进行生产并进行检测,但为进入中国市场,满足中国要求,在方便的另一场地 B(可能是车间、维修站、库房等)更换插头并贴标志,则 3C 认证工厂应为 A 厂,但应审核 A 厂对 B 厂的控制,必要时可安排特殊访问 B 厂。 5.类电器工厂:该工厂

14、仅生产类电器产品类电器产品,外购电源适配器,在类电器厂检测、装箱、出厂,管理工厂定位为该厂。认证机构应严格审查该厂对电源适配器供方的控制,必要时,对未单位获得认证的电源适配器供方可安排特殊访问。 6.整机在 A 厂生产,在 B 厂仅装一卡及软件,3C 认证的工厂应针对 A 厂应对 B 厂的作业实施控制,生产场地和 3C 认证工厂审查对象应是 A 厂。 关于 ODM 贴牌协议内容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1-28 来源: 访问次数: 8608 各有关申请人、检测实验室: 根据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认证技术组(TC01)2007 年 3 月会议纪要,申请人在提交 ODM 申请时

15、,应提交 ODM 协议,其内容要求如下: 1利用已获证证书贴牌的ODM 申请,其协议内容至少应包括: (1)相关各方的安全质量责任; (2)原持证人及相关方同意申请人/制造商利用其认证结果的承诺; (3)以 ODM 方式申请的产品与原获证产品的具体型号规格对照表; (4)合作的期限(也可用产品数量表示); (5)所有相关方对此协议的确认签章; (6)注册商标的使用授权; (7)生产厂要声明为 ODM 持证人/制造商生产的产品的各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关键原材料/元器件的供应商及型号规格、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工艺流程、检验试验等)与自己的获证条件完全一致; (8)关键原材料/元器

16、件清单; (9)相关各方在与认证工作有关方面的责任。 2未利用获证证书贴牌的ODM 全新申请,其协议内容至少应包括 1 中第(1)、(4)、(5)和(6)条。 特此通知。 企业有 ODM 贴牌产品该如何申请 3C 认证 1.ODM 贴牌 cc- 属于 3C 认证. 2.ODM 贴牌 3C 认证属于 3C 证书派生的范围. 3.ODM 贴牌 3C 认证不需要做 3C 认证新申请. 4.ODM 贴牌 3C 认证()和 3C 认证申请()的区别: (1) ODM 贴牌 3C 认证不需要工厂审查. (2) ODM 贴牌 3C 认证不需要改变原 3C 认证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等. (3) OD

17、M 贴牌 3C 认证不需要改变原 3C 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 注:ODM 贴牌 3C 认证如需要有商标则需注册证明. 1.OEM 厂情况:该厂仅是一个加工厂,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 OEM 厂、根据制造商提供的设计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在 OEM 厂的体系下进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应按不同的申请人作为不同的工厂进行管理,3C 认证工厂审查时体系要素不重复审查,但产品的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产品的一致性审查不可免除。 2.ODM 厂情况: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同一设计、质量体系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进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这种情况经认证机构文件审核确认,可

18、以免除 3C 认证工厂审查。(在生产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对产品结构型式完全相同,仅商标或产品型号不同,经文件审核确认,可免于 3C 认证的型式试验(全项),但可按实际进行确认检测的型式试验。) 3.目前类似手机类产品的组装生产方式:以 CKD 或 SKD 散件组装的形式生产,组装后进行部分检测,组装内容可能很窨,但贴标签及认证标志,铭牌生产产地为该工厂,则 3C 认证工厂应为该组装厂,但应严格审查工厂对供方的控制要求。 4.在 A 地生产,B 地更换插头并贴标志:在 A 地进行生产并进行检测,但为进入中国市场,满足中国要求,在方便的另一场地 B(可能是车间、维修站、库房等)更换插头并贴标志,则

19、3C 认证工厂应为 A 厂,但应审核 A 厂对 B 厂的控制,必要时可安排特殊访问 B 厂。 5.类电器工厂:该工厂仅生产类电器产品类电器产品,外购电源适配器,在类电器厂检测、装箱、出厂,管理工厂定位为该厂。认证机构应严格审查该厂对电源适配器供方的控制,必要时,对未单位获得认证的电源适配器供方可安排特殊访问。 6.整机在 A 厂生产,在 B 厂仅装一卡及软件,3C 认证的工厂应针对 A 厂应对 B 厂的作业实施控制,生产场地和 3C 认证工厂审查对象应是 A 厂。 ODM 申请在产品 3C 认证中的规定 为规范和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 CCC 认证)ODM 申请开展认证活动中的有关事项和

20、要求,加强对 ODM 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过程和结果的控制,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及定义 本规定适用于 ODM 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不包括安防、消防类产品)的实施及管理。ODM 申请相关定义如下: ODM 生产厂:利用同一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同一产品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等,为一个或多个制造商设计、加工、生产相同产品的工厂。 ODM 初始认证证书持证人:持有 ODM 产品初次获得 CCC 认证证书的组织。 ODM 申请:ODM 生产厂依据与制造商的相关协议等文件,为制造商设计、加工、生产产品的委托生产制造模式。 二、 职责 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以下

21、简称指定认证机构)依据本规定,具体负责 ODM申请 CCC 认证过程的认证受理、初始工厂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证后监督等相关工作。 认证委托人/相关方应履行本规定要求的认证相关责任和义务。 三、ODM 申请认证申请及受理 以 ODM 申请方式申请 CCC 认证证书应提交以下资料: 1)ODM 初始认证证书持证人和生产厂与 ODM 制造商的 ODM 协议。 2)ODM 生产厂与 ODM 制造商关于认证与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相关协议。 3)ODM 产品铭牌(外部标识)、说明书。 4) ODM 初始认证产品认证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5) 其它必要资料。 指定认证机构对认证委托人提交的资料按相

22、关程序进行受理并核查其真实性,根据相关规定核查合格后颁发认证证书。指定认证机构应确保 ODM 认证证书及认证结果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四、ODM 认证证书的变更 4.1 以 ODM 认证方式获得认证证书的持有人,不得将认证结果作为其它生产厂申请认证的依据。 4.2 ODM 认证产品变更申请须由 ODM 初始认证证书持证人提出,经认证机构按相关程序批准后,其它 ODM 认证证书持证人须在一个月内提交认证变更申请。 五、ODM 生产厂的认证管理要求 5.1 ODM 生产厂应保留与 ODM 制造商关于 ODM 产品认证及生产的相关记录,具体如下: 1) 生产厂与制造商之间的相关 ODM 协议。 2)

23、 生产厂为其制造商生产 ODM 认证产品的相关记录。包括:生产日期、生产数量等。 3) 制造商产品质量反馈记录(必要时)。 4) 生产厂对 ODM 制造商生产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 5) 生产厂接受 ODM 制造商产品的记录,适用时包括:CCC 认证标志、包装、铭牌等。 5.2 当 ODM 生产厂连续 12 个月未批量生产协议制造商的 ODM 认证产品,ODM 生产厂应在 1 个月内向指定认证机构备案。 5.3 ODM 生产厂有义务确保 ODM 制造商、持证人接受认证机构的证后监督检查。 六、ODM 制造商/持证人的认证管理要求 6.1 ODM 制造商/持证人有义务遵守认证相关法律、法规及认证规

24、则的要求。 6.2 ODM 制造商/持证人有义务维护认证证书有效性,并保证 CCC 标志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6.3 ODM 制造商/持证人应保留与 ODM 生产厂之间的相关 ODM 协议。 6.4 ODM 制造商/持证人在名称变更、地址搬迁,产品名称变更等认证证书相关信息变化时,未经指定认证机构批准不得使用 CCC 证书及标志。 6.5 ODM 制造商/持证人有义务接受指定认证机构的证后监督检查。 6.6 ODM 制造商有义务承担产品质量法律责任并应具备对 ODM 认证产品安全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能力。 6.7 ODM 制造商应保留 ODM 生产厂认证产品接收记录。 七、认证证书的暂停、恢复、撤

25、销、注销 7.1 对不满足本规定要求的 ODM 生产厂及制造商,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采取通知其整改、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的措施。 7.2 当 ODM 生产厂或任一 ODM 制造商由于 ODM 产品或工厂检查不合格认证证书被暂停或撤销时,指定认证机构应同时暂停或撤销所有相关的 ODM 认证证书,并通知认证证书持证人。 7.3 当某一 ODM 制造商因连续 12 个月未批量委托 ODM 生产厂生产认证产品而造成不能满足证后年度监督检查要求时,指定认证机构应暂停标有该 ODM 制造商的产品认证证书,并通知认证证书持证人。 7.4 当 ODM 初始认证证书由于其它原因(非产品检测或工厂检查不合格)

26、而被暂停/注销/撤销时,指定认证机构应同时暂停/注销/撤销所有相关的 ODM 认证证书,并通知认证证书持证人。 7.5 当与认证产品相关的 ODM 初始认证证书发生变更,其它 ODM 认证证书持证人未按5.2 条款要求申请认证变更并获得批准的,指定认证机构应暂停相关 ODM 认证证书,并通知认证证书持证人。 7.6 对于因产品或工厂检查不合格而被暂停的 ODM 认证证书的恢复申请,须由 ODM 初始认证证书持证人提出。在指定认证机构按相关程序批准恢复 ODM 初始认证证书后,其它ODM 认证证书持证人方可提交证书恢复申请。 八、ODM 申请认证模式的现场检查 8.1 必要时,指定认证机构可对

27、ODM 制造商进行现场检查及监督检查。核查人日数不应超过 0.5 人日。 8.2 指定认证机构在对 ODM 生产厂监督检查时应对所有相关 ODM 产品的生产质量控制及相关记录进行核查,并出具各 ODM 制造商的核查报告。对 ODM 工厂监督检查时,可根据ODM 制造商数量适当增加核查人日数,每个制造商不应超过 0.25 人日,总增加数不超过 1 人日。 九、证书要求 以 ODM 申请获得的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 ODM 协议规定的有效期,但不能超过 5 年。 十、其它事项 10.1 ODM 认证实施活动原则上应在同一认证机构进行。 代工工厂 ODM 贴牌 3C 认证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

28、 ODM 贴牌 3C 认证 3C 产品的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结构图等“ODM 贴牌3C 认证贴牌代工工厂提供”; 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ODM 贴牌 3C 认证贴牌代工工厂提供”;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ODM 贴牌 3C 认证贴牌代工工厂提供”; 4)原 3C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需要 3C 证书有效)“ODM 贴牌 3C 认证贴牌代工工厂提供”; 5)原 ODM 贴牌 3C 认证产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审查报告(合格、有效)“ODM 贴牌3C 认证贴牌代工工厂提供”; 6)ODM 贴牌 3C 认证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如申请人、制

29、造商、生产厂不同,须分别提供” 7)3C 认证 ODM 贴牌意向申请书ODM 贴牌 3C 认证正式申请书(申请人递交意向申请书后有认证机构提供正本,企业只需签字盖章即可)“申请人提供”; 8)3C 认证目录范围内的零配件已通过 3C 认证的证书复印件(需要 3C 证书有效)“贴牌代工工厂提供”; 9)ODM 贴牌 3C 认证产品委托加工合同“ODM 贴牌 3C 认证申请人提供”; 10)其他 ODM 贴牌 3C 认证规定的文件 以上文件都需加盖 ODM 贴牌 3C 认证申请人的公章和起缝章。 ODM 贴牌 3C 认证工厂贴牌、代工模式申请 3C 认证处理措施指南 1目的 规范 ODM 贴牌 3

30、C 认证活动,维护合法 ODM 贴牌 3C 认证申请人的利益,最大限度地控制非法利用 ODM 贴牌 3C 认证的方式获得 3C 认证结果,减小 3C 认证风险,提高 3C 认证有效性。 2ODM 贴牌 3C 认证的概念 生产厂负责设计加工和控制产品的制造、检验全过程,为一个或多个制造商生产产品。 3ODM 贴牌 3C 认证的现状 由于原生产厂作为持证人/制造商获得 3C 认证后,其他制造商利用生产厂的 3C 认证结果,不需要通过产品检测和工厂检查等 3C 认证环节,仅经过 ODM 贴牌 3C 认证申请()及文件审核就可获得证书,成为 3C 认证证书的持证人及制造商。目前,以 ODM 贴牌 3C

31、 认证的模式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正常的商务合作,制造商通过合作协议等方式委托生产厂贴牌生产; (2)生产厂在异地注册一个新公司,从事产品的销售,而在注册地没有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由于产品包装上印有制造商的名字,因此其目的就是利用制造商注册地的市场影响来从事产品销售活动; (3)3C 认证申请人/制造商为了节省 3C 认证费用,利用生产厂的 3C 认证结果而获得自己的证书,但实际上制造商是自行生产 3C 认证产品。 4目前 ODM 贴牌 3C 认证的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制造商利用 ODM 贴牌 3C 认证的生产厂 3C 认证结果获得 3C 认证证书,而 ODM 贴牌 3C 认证的生产厂无相关

32、法律责任。3C 认证管理过程中对于 ODM 贴牌 3C 认证的生产厂无相关控制要求,造成 ODM 贴牌 3C 认证的生产厂从转让 3C 认证结果中获利,而不承担 3C 认证风险和法律责任。 当前,对 ODM 贴牌 3C 认证的生产厂为其本身以外的制造商/持证人的 3C 认证管理要求缺位。3C 认证机构不了解 ODM 贴牌 3C 认证的厂为其本身以外的制造商/持证人制造产品的实际情况。 在 3C 认证具体操作层面上,建议采取如下 5-10 条的 3C 认证管理措施。 5有关受理及资料审核的要求 (1)ODM 贴牌 3C 认证的申请有两种方式: A申证产品与原获证产品完全一致(规格、结构、关键原材

33、料/元器件及其供应商不变,仅申请人或制造商或商标或型号命名改变); B申证产品与原获证产品基本一致(仅外观改变,不影响安全及电磁兼容性能)。 如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则不能按 ODM 贴牌 3C 认证的方式受理。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应提交原获证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该报告须是全项检测的完整报告,否则按新申请处理。 (3)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应提交 ODM 贴牌 3C 认证的协议及相关文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A相关各方的安全质量责任,包括原持证人及相关方同意申请人/制造商利用其 3C 认证结果的承诺; B合作的期限(也可用产品数量表示); C所有相关方对此协议的确认签章; D注册商标

34、的使用授权; E以 ODM 贴牌 3C 认证的方式申请的产品与原获证产品的具体型号规格对照表; F关键原材料/元器件清单; G生产厂要声明为 ODM 贴牌 3C 认证的贴牌 3C 认证的持证人/制造商生产的产品的各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关键原材料/元器件的供应商及型号规格、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工艺流程、检验试验等)与自己的获证条件完全一致。 6有关产品检测要求 (1)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 ODM 贴牌 3C 认证的样品,进行一致性核查,并出具报告。 (2)ODM 贴牌 3C 认证的产品的检测报告至少应当包括样品描述,铭牌,差异说明(包括与原获证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以及本次申

35、证的各个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必要的照片(对于外观有变化等),关键原材料/元器件清单,原获证产品的信息(证书编号,检测报告编号等)。 7有关工厂检查(现场核查)的要求 针对一些高危产品或有足够证据怀疑其 ODM 贴牌 3C 认证的产品质量的企业,增加对 ODM贴牌 3C 认证的产品申请 3C 认证时实施工厂检查(现场核查)、飞行检查及封样的要求。 (1)对 ODM 贴牌 3C 认证的贴牌 3C 认证的生产厂进行工厂检查(现场核查)的要求: A核查 ODM 贴牌 3C 认证的合作协议及其执行情况; B对 ODM 贴牌 3C 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 C检查 ODM 贴牌 3C 认证的生产厂供货

36、情况及供货产品质量反馈情况。 (2)对 ODM 贴牌 3C 认证的产品实施封样的要求(有以下两种方案): A现场核查时,对符合一致性要求的 ODM 贴牌 3C 认证的产品现场签封,交 ODM 贴牌 3C认证的生产厂保存,以备需要时以此签封样品为比对的样本; B要求申请人将 ODM 贴牌 3C 认证的产品的样品送指定实验室进行一致性核查,指定实验室将符合一致性要求的样品签封,送交 ODM 贴牌 3C 认证的生产厂保存。 8有关年度监督检查的要求 3C 认证机构应在 ODM 贴牌 3C 认证的工厂监督检查中增加对 ODM 贴牌 3C 认证的生产厂的核查内容,包括 ODM 贴牌 3C 认证的合作协议

37、的执行情况、3C 认证标志管理、顾客产品管理、生产销售管理、ODM 贴牌 3C 认证的生产厂为其他制造商生产 3C 认证产品的实际情况等。 在进行一致性检查时应特别关注 ODM 贴牌 3C 认证的产品的一致性。 9有关变更及扩展的要求 原获证产品的关键项目发生变更(如规格、结构、关键原材料/元器件及其供应商变更)时,以此产品为基础的 ODM 贴牌 3C 认证的产品也应随之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 原获证产品关键项目未发生变更(如规格、结构、关键原材料/元器件及其供应商变更未变更),以此产品为基础的 ODM 贴牌 3C 认证的产品的相同关键项目也不应变更。但不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内容(如仅申请人或

38、制造商或商标或型号命名方式等变更)的除外。 若 ODM 贴牌 3C 认证的申请的产品在原获证产品(有全项检测的完整报告)的基础上发生变更(如规格、结构、关键原材料/元器件及其供应商等变更),此时 ODM 贴牌 3C 认证的申请的产品与原获证产品已不是 ODM 贴牌 3C 认证的关系,不能按 ODM 贴牌 3C 认证的方式处理 3C认证申请。 不允许以 ODM 贴牌 3C 认证的方式生产的获证产品为基础进行扩展申请。扩展申请须在有全项检测的完整报告的获证产品的基础上扩展,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10有关证书及证书暂停、注销、撤销的要求 当原获证产品或 ODM 贴牌 3C 认证的获证产品的其中之一因产

39、品不符合 3C 认证要求的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原因,证书被暂停、注销、撤消时,原获证产品证书和 ODM 贴牌 3C 认证的获证产品证书应采取同样处理方式。 当由于其他原因,原获证产品或 ODM 贴牌 3C 认证的获证产品的其中之一证书被暂停、注销、撤消时,原获证产品证书和 ODM 贴牌 3C 认证的获证产品证书可采取同样处理方式。(注:本款内容仅作为参考,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当持证人/制造商 1 年内未委托 ODM 贴牌 3C 认证的厂生产 3C 认证产品,应暂停 ODM 贴牌3C 认证的持证人/制造商 3C 认证证书。 11其他控制措施 (1)各指定 3C 认证机构可对 ODM 贴牌 3C 认证的产品的变更次数和 ODM 贴牌 3C 认证的的数量做出规定。 (2)各指定 3C 认证机构应成立 ODM 贴牌 3C 认证的模式管理办法研究工作小组,研究制定ODM 贴牌 3C 认证的模式具体管理措施及控制要求。 (3)国家相关行政机构可结合 3C 执法检查,组织对 ODM 贴牌 3C 认证的工厂的专项调查,以使下一步制定 ODM 贴牌 3C 认证的产品3C 认证的政策更准确和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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