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53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75830223 上传时间:2024-08-18 格式:PPT 页数:53 大小:24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七讲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53_第1页
第1页 / 共53页
第七讲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53_第2页
第2页 / 共53页
第七讲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53_第3页
第3页 / 共53页
第七讲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53_第4页
第4页 / 共53页
第七讲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53_第5页
第5页 / 共5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七讲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5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七讲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53(5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七讲第七讲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的变更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的转让三、合同终止概述三、合同终止概述1、解除、解除2、清偿、清偿3、抵销、抵销4、提存、提存5、免除、免除6、混同、混同 视频:房子出租以后视频:房子出租以后视频:房子出租以后视频:房子出租以后1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概念:概念:是指合同的主体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是指合同的主体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此处指狭义的合同变更)(此处指狭义的合同变更)条件条件:(案例案例)原已存在原已存在合同关系合同关系合同关系合同关系;合同合同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发生变化;发生变化;必须遵循一定的必须遵

2、循一定的程序程序程序程序(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协(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协商同意);商同意);必须遵循法律要求的必须遵循法律要求的形式形式形式形式(例如批准、登记等)(例如批准、登记等)效力效力:不溯及既往,即不能对已履行部分产生效力。不溯及既往,即不能对已履行部分产生效力。返回返回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概念:概念: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特点:特点:是合同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主体的变更主体的变更主体的变更;不是不是不是不是合同合同内容的变更内容的变更内容的变更内容的变更;涉及到涉及到

3、原合同当事人原合同当事人原合同当事人原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转让人转让人转让人转让人与受让人与受让人与受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之间的关系。3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种类:种类:依内容分依内容分依内容分依内容分: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依发生根据依发生根据依发生根据依发生根据分:依法律行为发生的转让、依法律分:依法律行为发生的转让、依法律直接规定的转让直接规定的转让依转让的数量依转让的数量依转让的数量依转让的数量分:部分转让、全部转让分:部分转让、全部转让4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权利的转让概念概念:债权人

4、将合同的权利全部部分地转让给第三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人性质:性质:国内学界认为是一种国内学界认为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关系合同关系合同关系。条件:条件:有有有效的合同债权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存在且权利的转让不改变债且权利的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权的内容;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合意合意合意;合同债权本身具有合同债权本身具有可转让可转让可转让可转让性;性;须通知债务人须通知债务人须通知债务人须通知债务人,始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始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但是,。但是,依合同性质、当事人的约定及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依合同性质、当事人的约

5、定及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则不得转让则不得转让。5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权利的转让效力效力:内部效力内部效力合同权利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合同权利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发生转移、发生转移、依附于该债权的从权利随之转移依附于该债权的从权利随之转移依附于该债权的从权利随之转移依附于该债权的从权利随之转移、让与、让与人对让与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人对让与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外部效力外部效力包括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包括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履行债务履行债务履行债务、向受让人向受让人主张抗辩主张抗辩主张抗辩主张抗辩、向受让人、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主张抵销主张抵销主张抵销等。等。6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含义:含

6、义:也称债务的承担或移转:是指不改变合也称债务的承担或移转: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转移给第三人。性质:性质:债务人的特定承受。债务人的特定承受。种类:种类:债务的全部转让、债务的部分转让债务的全部转让、债务的部分转让 注意注意:债务的转让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的转让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的转让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的转让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7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概念:概念:是指由原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债权债务是指由原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债权债务一并移转与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继受这些债一

7、并移转与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继受这些债权债务。权债务。种类:种类:全部全部全部全部转让和转让和部分部分部分部分转让;转让;基于基于法律法律法律法律的转让和基于的转让和基于合同合同合同合同的转让。的转让。返回返回8合同终止概述合同终止概述概念概念: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备法定情形和当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备法定情形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合同债权、债务归于消灭。事人约定的情形,合同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原因:原因:合同法合同法91条条解除、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解除、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法律后果法律后果:从权利、义务从权利、义务从权利、义务从权利、义务一并消灭;一并消灭;当事人负有协助、

8、通知、保密等当事人负有协助、通知、保密等附随义务附随义务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合同中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结算、清理条款结算、清理条款结算、清理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的效力不受影响;9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条文规定:条文规定: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9条、条、91条第条第2款、款、9397条。条。一、概述一、概述(一)概念与特征(一)概念与特征概念概念:指指合同有效成立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解除条件时,因当事后,当具备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人一方或者双方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自始消灭或者向将来消灭者向将来消灭的法律行为。的法律行为。10崔建远崔建远合同法合同法教材称教

9、材称: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也是一种法律制度。的行为,也是一种法律制度。11郭明瑞、房绍坤郭明瑞、房绍坤合同法原理合同法原理认为:合同的解除有狭义与认为:合同的解除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之分。狭义的合同解除狭义的合同解除是指在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前,当事人一方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行使解除权而使,当事人一方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行使解除权而使

10、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行为;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行为;广义的合同解除广义的合同解除包括狭义的包括狭义的合同解除和协议解除合同解除和协议解除。大陆。大陆法系民法认为,合同解除是以解除权存在为必要的,而协议法系民法认为,合同解除是以解除权存在为必要的,而协议解除为双方合意的行为,因而不属于合同解除的范畴。可见,解除为双方合意的行为,因而不属于合同解除的范畴。可见,大陆法系民法采取狭义的合同解除大陆法系民法采取狭义的合同解除。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对合同对合同解除采取了广义解除采取了广义的概念,的概念,包括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包括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除。因此,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

11、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因此,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于协商或者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而使合行前,当事人基于协商或者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行为。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行为。12合同法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13特征:特征:1、合同解除以当事人间、合同解除以当事人间有效成立有效成立的合同为的合同为标的。标的。2、必须

12、、必须具备解除条件具备解除条件时,才可解除合同。时,才可解除合同。3、合同解除、合同解除以法律行为的方式以法律行为的方式作出。作出。4、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的效果是消灭合同的效力效果是消灭合同的效力。14崔建远崔建远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90190页页:合同法合同法第第9393条第条第1 1款和第款和第9494条条规定了适规定了适用于一切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用于一切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一般法定一般法定解除条件解除条件。该法。该法第第164164条至条至167167条、第条、第219219条条规规定了仅适用于特别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定了仅适用于特别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特别的法定解除条

13、件特别的法定解除条件。151、与变更、与变更(1)内容不同()内容不同(2)根据不同)根据不同(3)目的不同()目的不同(4)后果不同)后果不同2、与无效、与无效(1)针对对象不同)针对对象不同(2)方式不同)方式不同(3)后果不同)后果不同(二)与有关制度的区别(二)与有关制度的区别163、与撤销、与撤销原因原因方式方式后果后果4、与附解除条件、与附解除条件适用对象适用对象目的目的方式方式法律效力法律效力17二、合同解除的种类及条件二、合同解除的种类及条件理论上理论上(一一)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1、单方解除、单方解除:通过:通过一方行使解除权一方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而解除合同。

14、解除权获取的条件可以由同。解除权获取的条件可以由双方事先约定双方事先约定,也可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也可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2、协议解除、协议解除:双方并未事先约定解除权,也:双方并未事先约定解除权,也没有法定解除的事由,而是没有法定解除的事由,而是在合同存续过程中在合同存续过程中基于双方协商一致基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解除合同。18合同法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191、法定解除、

15、法定解除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规定,当出现这些条件时,当事人,当出现这些条件时,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为解除合同。可以单方行为解除合同。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当事人当事人事先约定可解除合同的条事先约定可解除合同的条件件,当条件出现时,即可以单方行,当条件出现时,即可以单方行为解除合同为解除合同。(二)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二)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20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种类及条件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种类及条件(一)协议解除()(一)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实质上是通过一个新合同而解除原实质上是通过一个新合同而解除原合同合同,该

16、新合同以解除原合同为目的。,该新合同以解除原合同为目的。(二)约定解除()(二)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人认为此与协议解除同,二者实有不同有人认为此与协议解除同,二者实有不同21(三三)法定解除法定解除又分一般法定解除和特别法定解除又分一般法定解除和特别法定解除1、一般法定解除条件、一般法定解除条件(第第94条条)可作为一切合同的解除条件,主要包括可作为一切合同的解除条件,主要包括:(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典型案例典型案例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

17、现合同目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双方当事人均享有解除权。当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双方当事人均享有解除权。22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

18、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23(2)拒绝履行主要债务拒绝履行主要债务(94.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有此情形,不必催告对方当事人,即可径有此情形,不必催告对方当事人,即可径直解除合同。直解除合同。对此,有人归纳为预期违约对此,有人归纳为预期违约。(李建伟)。(李建伟)24(3)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主要债务(94.3,94.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19、仍未履行;(4)有其他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违约行有其他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违约行为为(94.4)如部分履行,瑕疵履行。如部分履行,瑕疵履行。(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如69条条。25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中止履行后止履行后,对方在,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履行能力并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的,中止履行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26

20、2、特别法定解除、特别法定解除规定在各规定在各典型合同典型合同中中,见下面列举见下面列举:(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148,164,165,166,167(2)租赁合同租赁合同219,224,227,231,232,23327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四条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五条标的物为数物,

21、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百六十六条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七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22、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28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七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

23、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

24、承租人。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9(3)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248,249(4)承揽合同承揽合同253,259(5)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337(6)委托合同委托合同41030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四十八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四十九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

25、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31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九条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三百三十七条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

26、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jiechu合同。第四百一十条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32三、合同解除的程序三、合同解除的程序(一)各国方式(一)各国方式法院裁判法院裁判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1184.2当事人通知解除当事人通知解除德、日、德、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自动解除自动解除美美合同法重述合同法重述,397。协商与法院裁判并用协商与法院裁判并用俄罗斯民法典俄罗斯民法典第第452条。条。331184.2(法民法民):债权人解除契约应向法院债权人解除契约应向法院提出提出

27、,法院得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被告一定法院得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被告一定期限期限.397(合同法重述):(合同法重述):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场合,如一方,在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场合,如果是属于重大的违约或不履行时,当事果是属于重大的违约或不履行时,当事人他方的义务消灭。人他方的义务消灭。34(二)我国二)我国典型案例典型案例51、协议解除、协议解除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意思表示一致。2、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以以通知通知方式作出,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方式作出,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解除。对方对方有异议有异议的,可以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28、仲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批准、登记等手续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见见96条条35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36四、合同解除的效力四、合同解除的效力(一)合同解除有无溯及力的问题。(一)合同解除有无溯及力的问题。1、肯定说、肯定说德民德

29、民346、日民、意民、日民、意民1458此说后果是:若合同解除,则不仅未履行此说后果是:若合同解除,则不仅未履行的部分不必履行,且对已履行的部分,当事人的部分不必履行,且对已履行的部分,当事人互负返还义务,以回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利益互负返还义务,以回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利益状态。状态。2、否定说、否定说在在我国合同法起草过程中我国合同法起草过程中存在此说,依此存在此说,依此说,解除只对将来有效,无溯及力。说,解除只对将来有效,无溯及力。373、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合同法合同法97条条采灵活作法,赋予当事采灵活作法,赋予当事人以自决权,而未作刚性规定。依其规人以自决权,而未作刚性规定。

30、依其规定,解除是否有溯及力,定,解除是否有溯及力,取决于两个因取决于两个因素素:(1)当事人是否主张;当事人是否主张;(2)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38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39(二)(二)实践中的后果实践中的后果1、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2、已履行的,视当事人主观意愿而定:已履行的,视当事人主观意愿而定:(1)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2)若因根本违约而解除,当事人可要求损)若因根本违约而解除,当

31、事人可要求损害赔偿;害赔偿;(3)若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双方都不承担合)若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双方都不承担合同不履行的赔偿责任。同不履行的赔偿责任。40清偿清偿概念:概念: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案例案例)主体:主体:清偿人清偿人清偿人清偿人:有债务人、代理人、管理人、第三人等。:有债务人、代理人、管理人、第三人等。清偿受领人清偿受领人清偿受领人清偿受领人:有债权人、代理人、收据持有人等。:有债权人、代理人、收据持有人等。标的标的:部分清偿、代物清偿部分清偿、代物清偿地点、期限、费用地点、期限、费用:依照依照合同履行的有关规定合同履行的有关规定

32、合同履行的有关规定合同履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进行。有有约定约定约定约定照约定;无约定则照约定;无约定则协商协商协商协商;协商不成,则依据;协商不成,则依据合同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来确定。41抵销抵销概念:概念:是指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是指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互消灭。种类:种类:(两者区别)(两者区别)法定抵销法定抵销法定抵销法定抵销: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给付种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给付种类相同,债权已届清偿,依债

33、的性质可抵销。类相同,债权已届清偿,依债的性质可抵销。合意抵销合意抵销合意抵销合意抵销: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债务: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方法方法:以:以通知通知通知通知方式告知对方,方式告知对方,不得附条件或期限不得附条件或期限不得附条件或期限不得附条件或期限。效力效力:为:为债的绝对消灭债的绝对消灭债的绝对消灭债的绝对消灭,故抵销成立后不得撤回。,故抵销成立后不得撤回。42提存提存概念:概念: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得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的标

34、的物时,债务人得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消灭债务的制度。当事人:当事人:提存人(债务人)、提存部门、债权人。提存人(债务人)、提存部门、债权人。条件:条件:债权人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拒绝受领;债权人债权人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而债权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而未确定继承人未确定继承人未确定继承人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或者监护人等。等。43提存提存程序:程序:提存人应在交付标的物的同时,提交提存书。提存人应在交付标的物的同时,提交提存书。效力:效力:提存机关提存机关提存机关提存机关应当采取适

35、宜的方法保护提存物;应当采取适宜的方法保护提存物;提存之债提存之债提存之债提存之债从提存之日即告清偿;从提存之日即告清偿;债权人债权人债权人债权人取得提存物的所有权,他可以随时提取提取得提存物的所有权,他可以随时提取提存物(提存之日起存物(提存之日起5年内)。年内)。44混同混同免除: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要件:要件:债权人债权人有处分能力有处分能力有处分能力有处分能力;应应向债务人表示向债务人表示向债务人表示向债务人表示;不得损害第三人不得损害第三人不得损害第三人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的利益。效力:效力:

36、债务因免除债务因免除绝对消灭绝对消灭绝对消灭绝对消灭;免除的意思表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不得撤回不得撤回不得撤回。45混同混同混同:混同:是指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债权债务同归一人债权债务同归一人债权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债权债务关系,致使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归于消灭的事实。方法:方法:由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债权或债务的承受债权或债务的承受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而产生。效力:效力:合同权利义务因混同而合同权利义务因混同而绝对消灭绝对消灭绝对消灭绝对消灭。46典型案例1李某与王某为多年的好朋友,二人均为私人企业主。李某与王某为多年的好朋友,二人均为私人企业主。20002000年年5 5月,李

37、某因谈成月,李某因谈成 一宗生意需投入大量资金。因其现有的流动一宗生意需投入大量资金。因其现有的流动资金不足,遂向王某提出借款资金不足,遂向王某提出借款, ,王某当即表示同意。同年王某当即表示同意。同年6 6月月1010日日, ,双方正式签订一书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李某向王某借双方正式签订一书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李某向王某借款款100100万元,王某在合同签订后万元,王某在合同签订后1010日内须将该款付给李某,李日内须将该款付给李某,李某对该笔款的使用期限为某对该笔款的使用期限为1010个月,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个月,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合同订立后,李某于同年算。合同订立后,

38、李某于同年6 6月月1515日收到王某付给的日收到王某付给的100100万元,万元,随即将该款投入运行。随即将该款投入运行。4 4个月后,王某因其投入股市大资金被个月后,王某因其投入股市大资金被深度套牢,引起资金周转的困难,遂向李某提出变更原借款合深度套牢,引起资金周转的困难,遂向李某提出变更原借款合同中的还款期限,要求李某立即还款。李某则因该款已投入运同中的还款期限,要求李某立即还款。李某则因该款已投入运行行, ,现资金尚未收回为由拒绝变更合同,坚持按原合同履行。现资金尚未收回为由拒绝变更合同,坚持按原合同履行。王某即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立即还款。王某即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立即还款。问问问问:

39、: : :本案如何处理本案如何处理本案如何处理本案如何处理? ? ? ?返回返回47典型案例220012001年年8 8月月2 2日,刘某向王某借钱日,刘某向王某借钱2 2万元,双方约定万元,双方约定利息为月息每万元利息为月息每万元150150元,借款半年。元,借款半年。20022002年年2 2月月1 1日,日,王某准备到美国定居,遂将这王某准备到美国定居,遂将这2 2万元债权转给其父亲并万元债权转给其父亲并通知刘某。通知刘某。20022002年年2 2月月2 2日,借款合同到期,王父向刘日,借款合同到期,王父向刘某催债。刘某只还了王父某催债。刘某只还了王父2 2万元本金而拒还利息。王父万元

40、本金而拒还利息。王父称利息应同本金一同偿还,刘某称王某只通知将称利息应同本金一同偿还,刘某称王某只通知将2 2万元万元借款还给王父,并未要求偿还利息,因王某不通知转借款还给王父,并未要求偿还利息,因王某不通知转让利息债权又不自己主张利息债权,应视为其放弃利让利息债权又不自己主张利息债权,应视为其放弃利息债权。于是,王父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向自己支息债权。于是,王父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向自己支付付18001800元利息。元利息。 问:法院是否支持王父的诉讼请求?问:法院是否支持王父的诉讼请求?问:法院是否支持王父的诉讼请求?问:法院是否支持王父的诉讼请求?48典型案例32001年年5 5月月8

41、8日,王菊与海南立达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销售合同,约定:日,王菊与海南立达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王菊向立达房地产公司购买王菊向立达房地产公司购买“立达花园立达花园”2 2号楼号楼503503室,建筑面积室,建筑面积9898平方米,平方米,总价款总价款223440223440元;王菊应在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元;王菊应在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1000010000元,合同签订元,合同签订1010日日内支付总价款的内支付总价款的65%65%,即,即4523645236元,付清首期房款后元,付清首期房款后3030日内再付总价款的日内再付总价款的15%15%即即3351633516元,在房屋交付前

42、元,在房屋交付前1515日付总价款的日付总价款的15%15%即即 3351633516元,房屋产权证办理元,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再付总价款的完毕后再付总价款的5 % 5 % 即即1117211172元;立达房地产公司应在元;立达房地产公司应在20012001年年7 7月月3131日前日前将房屋交付王菊使用,若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房屋,但延期不得超过将房屋交付王菊使用,若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房屋,但延期不得超过360360天,同时必须有海口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双方还具体规定了违天,同时必须有海口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双方还具体规定了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王菊即付定金约责任。合同签订

43、后,王菊即付定金1000010000元,并于元,并于6 6月月1717日支付首期款。由日支付首期款。由于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届至,而立达房地产公司无法交房,王菊遂于于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届至,而立达房地产公司无法交房,王菊遂于20012001年年1010月月5 5日将其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被告退还房款并赔偿利息。琼山市法院日将其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被告退还房款并赔偿利息。琼山市法院召集双方到施工现场查验,其结果是房屋室内装修仅完成首期批挡,涂料、召集双方到施工现场查验,其结果是房屋室内装修仅完成首期批挡,涂料、瓷砖、水电等工程尚未完成且已停工。瓷砖、水电等工程尚未完成且已停工。问:法院会支持王菊的

44、诉讼请求吗问:法院会支持王菊的诉讼请求吗问:法院会支持王菊的诉讼请求吗问:法院会支持王菊的诉讼请求吗?49典型案例4刘女士诉称,去年刘女士诉称,去年10月,她曾到影楼交月,她曾到影楼交1688元拍婚纱照。半月后,刘女士看照片小样元拍婚纱照。半月后,刘女士看照片小样时感到不满意,要求退款。影楼承诺可以重新时感到不满意,要求退款。影楼承诺可以重新提供拍摄服务,直到刘女士满意为止。后来刘提供拍摄服务,直到刘女士满意为止。后来刘女士与前夫的婚姻关系出现危机,没有补照。女士与前夫的婚姻关系出现危机,没有补照。今年今年9月,刘女士离婚,等她到影楼要求返还月,刘女士离婚,等她到影楼要求返还1688元照相款时

45、,遭到影楼拒绝。影楼答复:元照相款时,遭到影楼拒绝。影楼答复:“谁来补照都行,就是不能退款。谁来补照都行,就是不能退款。”刘女士说,刘女士说,她因离婚这一不可抗拒的原因,已无法再补照,她因离婚这一不可抗拒的原因,已无法再补照,要求解除合同。要求解除合同。问问: :刘女士起诉的原因刘女士起诉的原因离婚是不可抗力吗离婚是不可抗力吗? ? 50典型案例520002000年年8 8月月1 1日,某开发中心与某实业公司签订一份租房日,某开发中心与某实业公司签订一份租房协议书。该协议书第协议书。该协议书第1 1条约定:开发中心同意将其位于解放路条约定:开发中心同意将其位于解放路117117号的号的1515

46、间空房租给实业公司使用,期限间空房租给实业公司使用,期限3 3年,自年,自20002000年年8 8月月1 1日至日至20032003年年8 8月月1 1日,每年租金是日,每年租金是5 5万元。协议书第万元。协议书第5 5条还约定:条还约定:实业公司在租赁期间,如果开发中心及其上级单位业务扩大,实业公司在租赁期间,如果开发中心及其上级单位业务扩大,需要使用租房和场地时,开发中心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和调整需要使用租房和场地时,开发中心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和调整租房位置,实业公司应服从开发中心的安排,不得拖延时间,租房位置,实业公司应服从开发中心的安排,不得拖延时间,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按

47、约履行。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约履行。20012001年年9 9月,开发中心以本单位想成立一塑料包装厂、需用租给实业月,开发中心以本单位想成立一塑料包装厂、需用租给实业公司的房屋为由,要求提前终止与实业公司的租赁关系,双公司的房屋为由,要求提前终止与实业公司的租赁关系,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问:问:问:问:1 1 1 1、该房屋租赁协议能否解除,为什么?、该房屋租赁协议能否解除,为什么?、该房屋租赁协议能否解除,为什么?、该房屋租赁协议能否解除,为什么? 2 2 2 2、案中当事人应如何行使解除权?、案中当事人应如何行使解除权?、案中当事人应如何行使解

48、除权?、案中当事人应如何行使解除权?51典型案例6李华向王文借款李华向王文借款20万元,并请周军做担保,万元,并请周军做担保,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周军承担何种形式的担保责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周军承担何种形式的担保责任。清偿期届至,王文向李华请求返还借款,任。清偿期届至,王文向李华请求返还借款,李华于是签发面额为李华于是签发面额为20万元的支票一张给王文,万元的支票一张给王文,王文同意接受该支票,并返还借据给李华。不王文同意接受该支票,并返还借据给李华。不料事后王文向银行提示付款,却没有得到付款。料事后王文向银行提示付款,却没有得到付款。由于李华避而不见,因此王文起诉,要求周军由于李华避而不见,因此王文

49、起诉,要求周军承担担保责任,履行承担担保责任,履行20万元的债务。万元的债务。问:周军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问:周军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问:周军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问:周军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52典型案例719991999年年1212月月2 2日,原告某化工厂与被告某村委会签订联营合同。合同规日,原告某化工厂与被告某村委会签订联营合同。合同规定,双方共同合资经营某针织厂,总投资定,双方共同合资经营某针织厂,总投资7272万元,各占万元,各占50%50%,任何一方不,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双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50、终止合同后,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盈亏。合同签订后,化工厂依约履行了义务,而村委会方按投资比例分配盈亏。合同签订后,化工厂依约履行了义务,而村委会不仅没有按期投资,反使针织厂为其垫付了拖欠的电费及货款等费用,使不仅没有按期投资,反使针织厂为其垫付了拖欠的电费及货款等费用,使其资金短缺,无力经营。于是化工厂起诉,要求村委会履行其出资义务,其资金短缺,无力经营。于是化工厂起诉,要求村委会履行其出资义务,并赔偿其违约行为所致损失。村委会在答辩时提起反诉称:化工厂欠其万并赔偿其违约行为所致损失。村委会在答辩时提起反诉称:化工厂欠其万公斤鲜鱼的的购鱼款未支付。要求化工厂支付鱼款并赔偿损失。公斤鲜鱼的的购鱼款

51、未支付。要求化工厂支付鱼款并赔偿损失。 受理法院主持调解了此案,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调解协议:受理法院主持调解了此案,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调解协议:(1 1)终止联营合同;()终止联营合同;(2 2)双方按联营厂实际流动资金占有额承担)双方按联营厂实际流动资金占有额承担50%50%银银行贷款;(行贷款;(3 3)村委会所欠化工厂)村委会所欠化工厂1010万元投资款与化工厂村委会万公斤鲜万元投资款与化工厂村委会万公斤鲜鱼款冲抵鱼款冲抵;(4);(4)针织厂为村委会所垫付款项在分割财产时仍由村委会承担针织厂为村委会所垫付款项在分割财产时仍由村委会承担;(5) ;(5) 化工厂所分得房产按原值作价给村委会化工厂所分得房产按原值作价给村委会, ,村委会用从针织厂分得的物村委会用从针织厂分得的物品冲抵品冲抵. . 问问问问:(2):(2):(2):(2)、(、(、(、(3 3 3 3)、()、()、()、(4 4 4 4)、()、()、()、(5 5 5 5)项内容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债的消灭方式)项内容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债的消灭方式)项内容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债的消灭方式)项内容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债的消灭方式?5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