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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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通三防质量标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准化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条件条件 :1、依法开采,证照齐全有效。2、煤矿不应存在以下情况: (1)生产矿井没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采煤工作面没有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2)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3)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4)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等现象; (5)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系系统)未按规定建设,未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要求; (6)开

2、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安全煤量未达到规定要求; (7)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要求要求w1、原则w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运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完善标准化考核体系,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实现煤矿安全高效生产。w2、建立和保持w 通过科学管理、健全制度、规范行为、优化设计、控制质量、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培训与监督等方面的持续改进与完善,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w3、目标与计划w 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到相关部门

3、并严格执行和考核。w4、组织机构与职责w 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要求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要求w5、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w 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w6、法律法规执行及制度完善w 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结合法定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定期进行执行情况检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w7、技术保障w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

4、措施符合要求;各种规程审批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w8、生产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w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控制,生产布置合理,接续正常;定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并记录齐全;对于高危作业实施作业许可、监护管理,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管理。w9、设备设施w 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综合管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生产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要求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要求w10、工程质量w 各项工程应制定质量标准和要求,按照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

5、术措施进行施工,有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w11、作业环境w 作业场所空气质量、温度、噪声、辐射及照明等符合相关规定;物料分类摆放整齐,环境整治,各类图牌板齐全,安设合理;管线吊挂整齐;按照GB28942008及企业规定设置标志。w12、隐患排查和风险预控w 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开展风险预控工作,采取信息化手段对隐患分级、分类建立档案,限期整改,闭环管理。w13、变化管理w 针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变化,建立预防机制及应急反应机制。通过预防机制尽量减少突发性的变化;通过急反应机制,按预案对突发性的变化采取相应的措施。w14、教育培训w 建立完善全员培训制度

6、,明确教育培训机构,制定培训计划,保证资金投入,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教育培训后持证上岗。通风部分通风部分w基本条件w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w(1)瓦斯超限作业;w(2)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治突出措施;w(3)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w(4)未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瓦斯抽采不达标;w(5)通风系统不独立,不完善、不可靠;w(6)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w(7)年度未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或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一通三防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质量标准化内容:内容:w1、通风系统; w2、局部通风;

7、w3、通风设施; w4、瓦斯管理;w5、防治突出;w6、瓦斯抽采; w7、安全监控;w8、防灭火:w9、防治煤尘;w10、井下爆破;w11、管理制度。二、基本要求w1、通风系统w通风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w(1)采用机械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实现双回路供电;w(2)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w(3)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w2、局部通风w局部通风应符合以下要求:w(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w(2)使用抗静电、抗阻燃标准风筒,风筒吊挂平、直、稳,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二、基本要求w3、通风设施w通风设施应符

8、合以下要求:w(1)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位置合理;w(2)帮、顶、底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墙面平整;w(3)通风设施前后5米范围内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等。w4、瓦斯管理w瓦斯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w(1)设立防治瓦斯领导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瓦斯防治专业队伍;w(2)按规定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w(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w(4)按规定测定煤层的瓦斯赋存参数,并绘制瓦斯地质图;w(5)瓦斯检查工持证上岗,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瓦斯检查次数及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等符合相关规定。二、基本要求w5、防治突出w突出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w(1)进行

9、突出危险性鉴定,有规范的专项设计;w(2)突出矿井应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设立防突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专业防突队伍和装备;w(3)区域预测结果、区域防突措施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执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经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w(4)采掘工作面落实区域及局部综合防突措施;w(5)防突装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检定符合相关要求。w6、瓦斯抽采w瓦斯抽采应符合以下要求:w(1)按规定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抽采系统;w(2)抽采瓦斯安全设施、参数监测符合相关规定;w(3)瓦斯抽采矿井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w(4)瓦斯抽采工作符合煤矿瓦斯抽

10、采达标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二、基本要求w7、安全监控w 安全监控应符合以下要求:w (1)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足各类专业人员;w (2)安全监控系统应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 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w(3)各类安全监控设备、仪器仪表应按规定进行调校、检定或试验。w8、防灭火w 防灭火应符合以下要求:w(1)建立防灭火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建立管理制度;w(2)按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w(3)按规定建立监测系统,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制定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w(4)按要求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二、基本要求w9、防治

11、粉尘w防治粉尘应符合以下要求:w(1)建立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配足防尘专业技术人员;w(2)按规定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建立防尘供水系统,完善综合防尘设施;w(3)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的规定测定粉尘浓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及分散度等;w(4)测尘仪器、仪表齐全,并定期进行校正、检定。w10、井下爆破w井下爆破应符合以下要求:w(1)爆炸材料的贮存、运输和爆炸材料库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w(2)建立和执行电雷管编号制度、爆炸材料防止丢失及销毁制度、爆炸材料领退制度、“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等制度;w(3)矿井配有足够的爆破专业人员,且持证上岗;w(4)按规定编制爆破说明

12、书,并按其进行爆破作业;w(5)特殊情况下的爆破作业执行相关规定。二、基本要求w11、管理制度w管理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w(1)按规定建立通风管理机构,配足专职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w(2)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通风隐患排查、至少召开1次通风工作例会;w(3)各类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持证上岗;w(4)通风措施按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并严格落实。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通风系统通风系统一、通风系统:一、通风系统: 完善通风系统完善通风系统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应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改变一翼或一个

13、水平、一个采区通风系统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巷道贯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井下爆炸材料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一、通风系统:一、通风系统:v3.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有自燃煤层的采区应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应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应贯穿整个采区,不应一

14、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应有独立的回风系统 v 4.矿技术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1次通风系统评估、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反风设施检查;防爆门应符合规定,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计划应按规定审批,反风效果符合规程的规定。风机房内必须装备相关参数测定仪,悬挂反风操作示意图.一、通风系统:一、通风系统:v风量配置风量配置v 1.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v

15、v 2.矿井应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不应超通风能力生产;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它巷道的供风量符合规程的规定;v v 3.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v v 4.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矿井通风系统的阻力应满足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的要求;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综采(放)工作面向外20m范围内的上下风巷断面不得小于6m2,其它采煤面(掩护支架除外)向外20m上下风巷断面不得小于4m2.一、通风系统:一、通风系统:v 5、矿井每月上、中、下旬进行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为矿井总进

16、风巷,总回风巷及采掘工作面巷道、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测风结果要填写测风台账及测风牌板。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v 6、矿井有效风量率85%。按月及时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图的填图。v 7、回风巷失修率7%;严重失修率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2/3.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畅通和安全的要求。一、通风系统:一、通风系统:v8、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通风能力的主要通风机且符合规程规定:v v 9、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反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40%.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效果符合规程要求。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一通三防质量标

17、准化局部通风局部通风二、局部通风:二、局部通风:n n装置装置装置装置和措施和措施和措施和措施n n 1.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不发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不发生循环风;生循环风;2 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 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必须同时与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联锁,当任一台发生故障停运时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工作面电源联锁,当任一台发生故障停运时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两台应放在进风巷道中,距回侧大于两台应放在进风巷道中,距回侧大于10m10m。n n 2.2.瓦斯喷出区域和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

18、压人式;局部通瓦斯喷出区域和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人式;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应装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风机设备齐全,应装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局部通风机及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应安设在进风巷道中,地点距回风口其启动装置应安设在进风巷道中,地点距回风口10 m10 m以上,且支护完以上,且支护完好、无淋水、无积水、无杂物;局部通风机离地面高度应大于好、无淋水、无积水、无杂物;局部通风机离地面高度应大于0.3m0.3m. . n n 二、局部通风:二、局部

19、通风:n n 3.3.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巷道应安设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巷道应安设2 2台同等能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实现力的局部通风机,实现“ “三专两闭锁三专两闭锁” ”,具备相互独立的,具备相互独立的两回路电源,并能够实现自动切换;两回路电源,并能够实现自动切换;。n n 4.4.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且与安全监控系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且与安全监控系统联网;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每统联网;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每1010天至少进行一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应定期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应定期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

20、自动切换试验,试验记录要存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不应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前应制定专档备查;不应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前应制定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二、局部通风:二、局部通风:n n风筒敷设风筒敷设n n 1. 1.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要符合作业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巷道中风速应符合规程的规定,并保证工作规程规定,巷道中风速应符合规程的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限。面和回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限。n n 2.2.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炮掘工作面应使用硬质风使用抗静电、阻燃风

21、筒;炮掘工作面应使用硬质风筒,并采用防摩擦起火的材料吊挂;接头严密,无破口(末筒,并采用防摩擦起火的材料吊挂;接头严密,无破口(末端端20m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应反压边,硬质风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应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应加垫并拧紧螺钉。筒接头应加垫并拧紧螺钉。二、局部通风:二、局部通风:n n风筒敷设风筒敷设n n 3.3.风筒吊挂应平、直、稳,软质风筒逢环必挂,硬质风筒吊挂应平、直、稳,软质风筒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风筒不得被摩擦、挤压。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风筒不得被摩擦、挤压。n n 4.4.风筒拐弯处应用弯头或骨架风筒缓慢拐弯,不应拐风筒拐弯处应

22、用弯头或骨架风筒缓慢拐弯,不应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应用过渡节,不准花接死弯;异径风筒接头应用过渡节,不准花接。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通风设施通风设施三、通风设施三、通风设施(密闭)(密闭)n 1.用不燃性材料构筑,严密不漏风,墙体厚度不应小于0.5m。n 2.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3.设有统一规格的瓦斯检查牌板、施工说明牌板、栅栏和警标。n 4.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漏顶、杂物、积水和淤泥。所有导电体不应进入密闭(正常的瓦斯抽采管路应采取绝缘措施进行处理)。n 5.密闭内有水时应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应设观测孔、措施孔,孔口封堵严密。n 6.密闭周边掏

23、槽(岩巷、锚喷、砌碹巷道除外),应掏至硬帮、硬底、硬顶,并与煤岩接实,四周要有不少于0.1m的裙边。n 7.墙面平整(1m内凹凸不应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n 三、通风设施(三、通风设施(风门、风窗)风门、风窗)n 1.每组风门不应少于2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应小于1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应小于5m,主要进回风之间的风门应设反向风门,其数量不少于2道,通车风门前要设置防撞装置,并正常使用。风门墙上设有规格、字体统一的施工说明牌;防突风门安设地点、质量须符合规定要求。 n 2.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进行连锁,保证2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

24、传感器。n 3.风门墙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应小于0.5m(防突风门不应小于0.8m),周边应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规定要求,严密不漏风。墙面平整(1m内凹凸不应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重缝和空缝,并进行勾缝或抹面。n 4.门框应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通车门底坎除外),门扇平整不漏风;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设在上方,并能调节。 n 5.风门水沟应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应设底坎,电缆、管路孔应堵严。 n 6.局部通风风筒穿过风门墙体时,应在墙上安装与胶质风筒直径匹配的硬质风筒。n 7.风门前后5m范围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淋水、杂物、积水和淤泥。n 三、通风设施

25、(风桥)三、通风设施(风桥)n 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n 2.桥面平整不漏风。n 3.风桥前后各5m范围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n 4.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呈流线型,坡度宜小于30。n 5.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为实帮、实底,且用混凝土浇灌填实;风桥底部与下部巷道顶板的垂距不小于1.5m。n 6.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调节风窗等。 n 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标准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评定办法评定办法瓦斯管理瓦斯管理四、瓦斯防治:n机构设置n 矿井应设立瓦斯工作防治领导小组和满足工作需要的瓦斯防治专业队伍,配备一名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配备地测专职副总

26、工程师n瓦斯管理:n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瓦斯浓度符合规程的规定;瓦斯超限,应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按照事故处理,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治措施。n 2.矿井应按规程的规定测定煤层的瓦斯、二氧化碳赋存参数,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n 3.矿井应编制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计划,按规定备案并严格执行;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应制定瓦斯治理专项措施并严格落实,瓦斯治理效果符合相关规定。四、瓦斯管理:n 4.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瓦斯检查次数及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等瓦斯检查及管理应符合规程规定;无空班、漏检和假检;每月应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采掘工作面

27、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工n 5.临时停风地点,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长期停风区应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并切断通往封闭区的电源、管路和轨道等。n 6.制定并执行分级排放瓦斯制度,瓦斯排放,应有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且有记录。n 7.瓦斯检查工应持证上岗,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检手册、瓦斯调度台帐“三统一”;通风瓦斯日报、瓦斯监测日报每日上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并有记录。四、瓦斯管理:n仪器仪表n 瓦斯检查仪器、仪表应完好,并按

28、照规定进行校正和检定。 。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突出防治五、突出防治:n突出煤层鉴定突出煤层鉴定n 矿井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及时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对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n防突设计防突设计n 对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以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突出矿井突出煤层应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划分;突出危险区施工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煤巷掘进必须采用穿层钻孔、回采工作面必须采取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的区域性瓦斯治理措施;对长度小于80m的小结构巷道,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采用顺层长钻孔预抽煤层瓦斯,顺层预抽钻孔必须一次性施工;防突设计(区域防突措施)、

29、区域预测结果、首采保护层保护效果及保护范围等有关参数,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五、突出防治:n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n 1.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开采前,必须采取包括开采保护层、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保护层应坚持连续开采,被保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布置在保护范围或经预抽煤层瓦斯有效的区域内。n 2.穿层钻孔、顺层钻孔预抽控制范围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 3.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方法、评价单元、测点布置要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效果检验结果要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五、突出防治:n局部防突措施局部防突措施n 1.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的工作面,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

30、预测预报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并将测定数据填写在现场的防突牌板上;突出矿井应编制电子版矿井瓦斯地质图,突出危险煤层采掘工作面应编制电子版防突预测图,并及时上报企业业务管理部门,防突预测图每月修订一次,并悬挂在作业现场. n 2.根据预测预报结果和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按批准的防治突出措施进行作业;倾斜、急倾斜突出煤层上山掘进或小眼施工,必须编制符合规程要求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n 3.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性或发现突出预兆,必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效果检验.n 4.突出煤层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按规程要求经批准的防护措施;没有消除突出危险的突出煤层,

31、禁止采用放顶煤工艺;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并按规定编制揭煤设计,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五、突出防治:n防突管理及培训防突管理及培训n 突出矿井按规定定期召开防突专题会议,编制突出事故应急预案和防突措施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突出矿井突出煤层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必须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组织防突专项设计验收;突出矿井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防突知识培训。n防突机构防突机构n 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应建立由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的防突机构,有专门的防突施工队伍,人员配备和管理符合规定。一

32、通三防质量标准化瓦斯抽采六、瓦斯抽采 机构设置机构设置 瓦斯抽采矿井应有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人员配备满足瓦斯抽采要求。 抽采系统抽采系统 1.瓦斯抽采设施、抽采泵站应符合相关规定。突出矿井必须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2.瓦斯抽采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抽采巷等)应编制设计并按计划施工.六、瓦斯抽采抽采效果 1.定期对瓦斯抽采系统瓦斯的浓度、压力、流量等参数进行测定。泵站每小时测定1次;主干、支管及抽采钻场每周至少测定1次,并根据实际测定情况对抽采系统及时进行调节. 2.瓦斯抽采管路按规定设置放水、排渣装置。定期检查抽采系统,并有记录可查。确保抽采管路无破损、漏气、

33、积水;抽采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0.3m(采面留管除外)。抽采检测装置、仪器、仪表齐全,定期校正,台帐,记录齐全. 3.抽采钻场及钻孔应按规定设置管理牌板,数据填写须及时、准确,并有记录和台帐. 4.高瓦斯和突出矿井计划开采的煤量不应超出瓦斯抽采的达标煤量,生产安排应与瓦斯抽采的达标煤量相匹配,生产准备及回采煤量和抽采达标煤量保持平衡 5.瓦斯抽采与利用考核指标应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等相关规定.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w安全监控七、安全监控w机构、人员和制度机构、人员和制度w 矿井应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监控人员责任制、

34、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七、安全监控w装备w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风电、瓦斯电、故障”闭锁和手动控制断电闭锁功能;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实行联网,并能正常运行。w 2.安全监控系统安全装置的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电缆敷设等都应符合相关规定,长距离高、突煤巷或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每隔500m增设瓦斯传感器,其报警点、断电点、断点范围、复电点同T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增设瓦斯传感器T0,其报警点、断电点、断点范围、复电点同T1。各种监控设备性能、仪器精度符合要求,井下分站实行挂牌管理。 w 3.

35、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应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井下分站应能实现地面中心站遥控断电。 w 4.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有自然发火的矿井,按规定配备一氧化碳、氧气,温度等便携式检测仪。 w 5.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612个月应升井全面检修,井下装

36、置的完好率应为100%,装置的待修率不超过20%,并有检修记录。七、安全监控w检测试验检测试验w 安全监测设备每月至少调试、校正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无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应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调校,并有调校记录,每10天应对采取载体催化元件的瓦斯传感器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试验,并有试验签字记录,安全监测仪器仪表按规定定期进行校验、检定。w监测装置监测装置w 安全系统监测装置中断或出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传感器不能正常显示或中断期间,该范围应停止作业,并有记录可查。w资料管理资料管理w 1.地面中心站值班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实行24小

37、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审阅;建立监测系统、瓦斯抽采系统数据库,并有备份,其中安全监测,瓦斯抽采系统数据要保存2年以上,人员管理数据要保存1年以上;w 2.安全监控系统报表、账卡,图纸资料应符合相关规定。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防灭火防灭火八、防灭火八、防灭火w 设备设施w 1.井上、下应设置消防材料库,并符合规程的规定,且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w 2.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

38、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配备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及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w 3.矿井应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置专用支管和阀门,在安装带式输送机的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并保证使用。地面消防水池应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w 4.凡开采自然发火的煤层,均要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并建立监测系统。按规定观测预报,并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在开采设计中应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发现异常,采取措施,立即处理。八、防灭火八、防灭火w 控制指标 w 无一氧化碳超限作业和内、外因火灾事故。消除

39、采空区密闭及其他地点超过35的高温点(因地温和水温影响除外)及采掘工作面风流中CO超限(放炮原因除外) w 封闭时限w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防尘防尘九、防治粉尘:九、防治粉尘:v制度措施 v 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配足防尘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开展煤尘爆炸性鉴定;制定年度综合防尘措施,建立完善综合防尘系统,各种记录、图纸、台帐齐全,记录准确。v设备设施v 1.矿井必须按照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可靠的防尘水源和防尘管路系统,防尘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防尘水源的水质符合工业卫生要求,灾变时符合饮用水标准,水量

40、、水压满足需要;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回风巷、胶带斜井、胶带运输平巷、上山或下山、采煤工作面运输巷或风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必须设置防尘供水管路,胶带斜井和胶带运输平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九、防治防尘:九、防治防尘:v 2.所有运煤转载点应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及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应按规定至少设置两道净化水幕,其他地点的喷雾装置和净化水幕按规定设置,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50m,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v 3.按要求安设隔爆设施,且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

41、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及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v 4.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械应有内外喷雾装置,喷雾压力符合要求,且能正常使用,爆破时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水幕应开启,综采工作面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放煤口应安设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炮时设自动同步喷雾,喷雾压力符合要求,破碎机应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爆破前后洒水和冲洗巷帮,炮掘工作面应安设移动喷雾装置。九、防治防尘:九、防治防尘:消尘措施v 1.采掘工作面应按规定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注水设计及效果符合规程相关规定。 v 2.矿井应编制巷道冲刷计划,定期冲刷巷道积尘。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每月至少冲刷1次积尘,其他巷道清扫积尘周期由各矿技术负责人确

42、定,并有记录可查。井下巷道不应有连续长5m、厚度超过2mm的煤尘堆积。 v 3.矿井应按规程和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测定粉尘浓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及分散度等,粉尘合格率达70%以上,并有符合国家关于粉尘测定的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仪。 v 仪器仪表v 测尘仪器、仪表齐全,并定期进行校正、检定。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爆破管理爆破管理十、爆破管理十、爆破管理v 爆炸材料管理v 1.井下爆炸材料库的设置、爆破材料的存储应符合规程规定。 v 2.爆炸材料领退、电雷管编号、材料丢失及材料销毁等制度健全,贮存符合规程要求。 v 3.电雷管在发放前应进行导通试验。 v 4.爆炸材

43、料运输应符合规程规定。十、爆破管理十、爆破管理v 爆破管理v 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人牌网三警戒”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v 2.爆破作业应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并及时修改补充,现场设置爆破图牌板,并按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严格执行验炮制度。v 3.采掘工作面爆破应按规定执行停送电制度及撤人,设岗警戒制度。 v 4.实行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湿式打眼(由于地质构造条件所限不能湿式打眼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采掘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5.矿井配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爆破专业人员,且持证上岗;现场爆炸材料存放、引药制作应符合规定;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一通

44、三防质量标准化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十一、管理制度:十一、管理制度: 机构设置 矿井通风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满足安全需要,并符合规程和企业有关规定。 工作职责 1.矿井应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通风管理工作责任制,并严格落实; 2.每月由矿技术负责人至少组织1次通风隐患排查,并有排查记录;由矿总工程师主持召开至少1次通风工作例会,并有记录可查。十一、管理制度:十一、管理制度:资料管理 1.通风区(科)(含防突区、抽采(放)区等)、队要有一套符合规程和公司规定的完整的管理制度,各工种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矿井应编制年、季、月通风工

45、作计划及总结,建立健全矿、区领导值班记录。 3.矿井应编制无计划停电、停风等应急预案,贯彻落实通风相关措施,并有贯彻签字记录。 4.有与现场实际相符的“五图、五板、五记录、四台帐”,并有相应的电子版。五图:通风系统图(应有通风立体示意图、分层通风系统图、通风网路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图、瓦斯抽采(放)系统图;五板: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防尘设施管理牌板、通风仪器仪表管理牌板、安全监测管理牌板;五记录:通风调度值班记录、通风区(科)值班记录、通风(反风)设施检查及维修记录、防灭火检查记录、测风记录;四台帐:瓦斯调度台帐、密闭管理台帐、煤层注水台帐、瓦斯抽采(放)台帐;矿井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十一、管理制度:十一、管理制度: 仪器仪表 制定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要有保管、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校正、定期进行计量检定,保证完好。 职工培训 瓦斯检查工、放炮员、防突工、安全监测工、瓦斯抽采工、瓦斯抽采泵司机等人员应按要求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应考核,有记录可查),证件应按时复审,做到持证上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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