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状元笔记考点难点总结1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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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2013年喜报】 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9 人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5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目录 法 律 ( 非法学) 北京180人 法 学院 思 想 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 非法学) 498法硕联考综合( 非法学 ) 法 律 ( 法学) 苏州校区60人 法 学院 思 想 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 法学) 497法硕联考综合( 法学) 历年复试分数线 2013 年复试分数线 2012 年

2、复试分数线 035101 法律(非法学) 50 50 90 90 350 法律(法学) 50 50 90 90 330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2011 年复试分数线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 (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4)法

3、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 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15、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含义? (1)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等,都是同一适用的,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035101 法律(非法学) 50 50 90 90 350 法律(法学) 50 50 90 90 330 035101 法律(非法学) 55 5

4、5 90 90 350 法律(法学) 50 50 90 90 330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2)任何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歧视任何公民 (3)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要保证诉讼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要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4)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任何超出法律之外的特殊待遇都是违法的 16、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的含义? (1)司法权的专属

5、性,即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项权利 (2)行使职权的独立性,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3)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即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17、认真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要求? (1)在司法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2)要求在司法工作中,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法的规定,而且要严格执行程序法的各项规定 (3)要求在司法

6、工作中,正确处理依法办事和坚持党的政策的指导作用的关系 18、对司法权监督的表现? (1)司法权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这是司法权正确行使的政治保证 (2)司法权要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因此国家权力机关有权监督司法权的行使,司法机关也有义务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3)司法机关的上下级之间以及同级之间也存在监督和约束,这种监督和约束是通过司法制度中的一系列制度来体现和实现的 (4)司法权也要接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还要接受

7、舆论的监督 19、守法的原因? (1)习惯 (2)出于对合法性的认识 (3)出于社会压力 (4)出于对个人利益的考虑 (5)出于畏惧 (6)出于道德上的要求 20、法律监督的意义? (1)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保障和重要组成部分 (2)法律监督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保证 (3)法律监督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21、社会监督的含义和内容? (1)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2)社会监督的内容 1】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组织的监督 2】社会组织的监督,主要指人民政协、民

8、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监督 3】社会舆论的监督主要指借助传媒手段进行的新闻舆论的监督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4】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指由人民群众直接进行的法律监督 22、国家监督的内容?(05 年简答题已考) (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全面保证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通过法定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 (2)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是以国家司法机关为主体进行的监督。在我国,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检查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 (3)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指以行政机关为监督主体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9、。包括一般的行政监督、专门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监管 23、法律解释的特点? (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4)法律解释要受解释循环的制约 24、法律解释必要性(意义) (1)由于法律具有概括性、抽象性的特点,因此需要法律解释化抽象为具体,变概括为特定 (2)由于人们在认识能力、认识水平以及利益与动机的差别,因此会对同一法律有不同的理解,特别是对法律规定中一些专门术语有不同的理解 (3)对于立法缺憾,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改正、弥补法律规定的不完善 (4)通过法律解释解决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 (5)通过法律解释普

10、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教育 25、立法解释的主要任务? (1)阐明法律实施中产生的疑义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2)适应社会发展,赋予法律规定以新含义 (3)解决法条冲突以及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 26、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07 年简答题已考) (1)对法律规定不够具体而使理解和执行困难的问题进行解释,赋予比较概括、原则的规定以具体内容 (2)通过法律解释适应变化了的新的社会情况 (3)对适用法律中的疑问进行统一的解释 (4)对各级法院之间应如何依据法律规定相互配合审理案件,确定管辖以及有关操作规范问题进行解释 (5)通过解释活动,

11、弥补立法的不足 27、地方国家政权机关所作的法律解释的两种情况和特点? (1)地方国家政权机关所作的法律解释的两种情况 1】对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做补充规定的,由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这种解释属于广义上的立法解释 2】对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所进行的解释 (2)地方国家政权机关所作的法律解释的特点 1】只有法定的地方国家政权机关,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才有此项职权 2】解释只能在本地区所辖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3】解释必须符合国家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国家政策,否则无效 4】地方国家政权

12、机关无权解释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28、法律推理与一般的推理相比,所具有的特征? (1)法律推理是法律运用中的一种思维活动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2)法律推理以法律与事实为两个已知的判断作为推理的前提 (3)法律推理运用多种科学的方法和规则进行 (4)法律推理的目的是为法律提供正当理由 (5)法律推理的结果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厉害关系 29、法律关系的特征? (1)法律关系是依法建立的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是一种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0、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1)在我国现

13、行宪法中,对中央国家机关使用职权一词,对地方国家机关使用权限一词,对公民则使用权利一词 (2)权利主体一般是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权力的主体则只能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员 (3)权利和权力的自由度不同。权利主体对其享有的某些权利是可以转让或放弃的,职权不能放弃,不可让与 (4)权力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则是以权力为中介的,是间接的 3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可能以论述题的形式考察) (1)法律上的权利,是指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权利主体或享有权利人,依法依法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法律上的义务,是指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即义务主体或承担义务人依法应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 (2)权利和义务是一对表征关系和状态的范畴,是法学范畴体系中最基本的范畴。义务是权利的关联词或对应词, 两者相辅相成, 有权利即有义务, 有义务即有权利, 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两者互为目的,互为手段 (3)从本质上看,权利是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它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权利的实现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它反映着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独立自主和相互协作关系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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