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煤矿管理规定汇编1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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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隆庆煤矿管理规定汇编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禹州 禹州神火隆庆矿业有限公司 机电管理制度 二一七年七月目 录 5 7 5 19 1 9 40 矿用产品 2 46 56 7 89 9 123 7 2 4机电管理制度 机电技术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为了规范的机电技术资料,妥善保管自矿井技改以来的所有机电技术资料,为了进一步规范机电技术工作的管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发挥设备的性能,提高设备开机率,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机电设备技术管理制度。 二、建

2、立机构 1、组长:由机电科长担任。 2、成员:机电科全体人员,及机电队负责人和机电队技术员。 三、定义: 3、1.机电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各种机电设备的采购资料。 2、各种机电设备的随机资料,包括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等相关证件以及说明书、技术图纸、备件手册以及各种软件等电子资料等等; 3、各种机电设备的安装资料,包括安装图纸、安装合同、试运转报告、安装测试实验报告、验收报告、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等; 4、各种机电设备的检修资料,包括检修记录、大修计划、大修报告等等; 5、各种机电设备的技术检验、鉴定报告、整定记录、 实验记录、标校记录等等; 6、以及

3、其它和机电设备安装有关的文件、会议纪要等等。 四、目标管理要求 1、资料室必须备有详细的分类图书、图纸、技术文件、档案等清单及目录,并有严格的资料入库、保管、查阅、借用手续,保证资料存放安全、查阅方便,做到资料管理标准化、科学化。 2、资料室必须做好机电技术资料的防火、防潮、防盗、防虫等工作,确保所有技术资料都能够被妥善的保存。 3、必须保证新购置机电设备的资料图纸、装箱单、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备件手册、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井下防爆设备煤安标志(复印件)等都要齐全,并交由机电科资料室存档。 4、任何机电设备开箱验收,必须及时将随机资料交资料室存档。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资料丢失损坏,要追究验收人责任

4、。 5、全矿的各种机电设备验收必须经过资料管理员签字确认已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后,方可办理验收工作。 6、资料管理员在验收机电设备技术资料时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不得刁难符合验收条件的厂商,也不得放纵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厂商。 7、各类机电设备的技术档案由各级使用单位建立,各 类专业机电设备的技术测试、安全保护装置的装设情况,以及新增设备的安装验收、投入使用情况由各单位分别填报,同时交资料室存档一份。 8、各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应积极配合资料室管理人员工作,搜集、整理、完善各类机电技术资料,促使资料服务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9、一般资料到资料室直接借阅,重要资料必须经过机电队主管领导的批准方可借阅

5、,机密资料必须经过分管矿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五、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1、资料管理员私自外借资料,一经发现,勒令立即追回资料并且罚款 50 元。扣考核分 1 分。 2、对于损坏或丢失资料的人员,资料室将根据资料的重要程度进行 50-100 元的罚款。并扣考核分 3 分。检查时没有丢失,埙坏符合规范要求,将考核分 3 分。 3、对于不按照要求进行资料收集、整理、保存和发放工作的资料管理员,一经发现罚款 50 元。扣考核分 2 分,符合规范要求将 2 分。 4、对于没有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工作的资料管理员一经发现罚款 50 元,情节严重的勒令停职学习,再根据表现进行工作安排。 机电会议制度 一、目的: 为

6、了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解决机电方面存在的问题,合理进行分工和组织,协作,立足全局,节约增效观点,实行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立的原则,努力做到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经济运行,提高隆瑞矿业机电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会议通知: 1、时 间:每月 2号 ,12号,22号 上午7点10分 2、地 点:隆庆矿调度会议室 3、议 题:各单位上旬机电工作总结和本旬机电计划安排 4、组织单位:机电科 5、参加人员:机电副矿长,机电科长,机电技术员,机电队队长和机电副队长。 三、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公司及

7、本矿关于机电管理方面的有关精神文件。 2、完善和下发“四大件”及其它机电管理制度,规范,标准,要求等,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的管理制度,机电标准和技术规范。 3、各单位总结上旬机电工作,包过a、设备运行完好情况,b、设备检修,维护情况,c、设备包机管理情况, d、机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e、安排计划本旬机电工作。 4、机电科分管负责人a、通报各单位上旬机电运行情况和机电考核结果,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采取措施的办法。b、通报上旬各单位设备购置,设备配件采购消耗情况。 5、机电科长对各单位上旬机电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本旬机电工作重点。 6、机电副矿长对上旬工作和下旬计划进行部署安排,并提出

8、工作要求。 四、会议要求: 1、矿机电科负责会议通知,会议签到。 2、矿机电各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有事必须向机电副矿长请假,不得迟到,缺席,早退,会议时手机必须调到震动或关闭状态。 3、参加会议人员要认真作好会议记录,针对会议中提出的问题及要求认真落实,并有记录。 4、矿机电科负责整理汇总会议纪要,及时上网公布。 5、会议内容作为矿对各单位本旬机电考核项目,纳入本旬机电考核。 五、会议考核: 1、会议迟到、早退者罚50元/次人。 2、未参加会议罚责单位任人100元/次人。 3、会议时手机发现有响铃现象,罚手机响者50元/次人。 4、未会议要求汇报,罚单位责任人50/次人。 5、未按时完成

9、会议安排的工作罚单位责任人100元/次人。按时完成会议安排的工作。 6、对会议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到位罚单位责任人100元/次人。工作落实到位者奖本单位2分。 、 机电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1、机电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机电管理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我矿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为适应我矿安全生产的需要,强化机电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确保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结合我矿目前机电管理的状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机电管理工作在杜绝失爆、消除重大隐患的基础上,加大机电达标的力度;加强设备编码、标识、挂牌、定置等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考核;加强设备、五小电器使用、维护及回收工作的考核;加强

10、轨道运输及皮带运输的管理、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加强高瓦斯区域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加强设备动态管理工作,统一各种设备护栏安装、电缆吊挂标准。 二、管理机构设置 为加强对机电管理工作的领导,矿设置专门管理机构; 1、组长:由机电矿长直接抓此项工作。担任组长。 2、副组长:由机电科长担任,负责机电考核制度落实工作。 3、成员:机电科全员,机电队长,机电书记;机电副队长、技术员;形成一个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管理网络。 三、职责范围 为加强机电管理的专业性,机电管理系统分为机电设备管理、供电管理和技术管理三大块。 1、机电设备管理组负责全矿设备、配件及大型材料日常管理、发放、回收、考核工作。 2、供电管

11、理组负责全矿井上下供电设计、改造、回撤,外来单位供电管理。 3、技术管理组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选型、验收、周期性试验、技术性能测试、技术培训、安装技术规范制定。 三、考核办法 1、设备达到 9051 标准,机电影响不超标,机电确保动态达标,每月给予相关人员适当奖励。 四、考核细则 隆庆矿业机电奖罚考核细则 一、处罚细则 序号 存 在 问 题 处 罚 1 不按规定时间落实隐患的 每发现一条对区队正职、机电队长每人罚款 50 元/条。 2 不执行机电工作安排的 责任人罚款 50 元,正职、机电队长罚款 50 元 3 各种计划、报告、记录未按规定上报机电科的 正职、技术员、机电队长各罚 50 元/项/

12、天 4 机电例会迟到的 罚责任人 50 元 5 机电例会缺席的 罚责任人、单位正职各 100 元 6 区队未落实包机制度的 罚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 50 元 7 全矿范围检查时,现场不能提供必要测试仪表、仪器及工具的 罚单位正职、机电队长、技术员各 50 元 8 不迎检或迎检态度不积极的 罚正职、机电队长各 50 元/次 9 各类矿级以上检查中,出现能整改而未整改的“低级错误”的 罚正职 50 元/条,另按管理规定处罚 10 新安装成套设备未经验收而私自使用的 罚责任单位 500 元,使用单位正职、当班副队长各占 10% 11 工程结束或密闭前,必须经机电科人员签字 未签字密闭的,罚责任单位

13、500 元;一经查出密闭内有机电设备,责任单位罚款1000 元,正职及责任人各占 10%密闭内设备按原价处罚 12 使用不完好设备的 当班岗位工罚 50 元,包机人、责任人各罚50 元 13 设备出现故障、事故不及时汇报的 罚单位 500 元,单位正职、岗位工各 50元,事故另行分析 14 井上有长明灯的 单位正职各罚 50 元 15 设施、设备由于运行管理维护不到位,操作失误造成损坏的 罚单位 500 元,单位正职、岗位工各 50元;损坏部分按原价赔偿 16 未经许可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罚责任单位 500 元/处,单位正职各 50 元 17 未经机电科同意,私自增加负荷的 罚责任单位 500

14、元,机电队长 50 元,出现事故另行分析 18 未经机电科同意,乱接、乱掐电的(事故状态除外,但必须汇报机电科) 责任人记“三违”一次,罚责任单位 500元,出现事故另行分析 19 轨道质量不合格的 罚责任人 50 元/处 20 轨道地轮缺少或地轮不正常的 每处罚包机人 50 元 21 钢丝绳磨损、断丝、锈蚀超标使用的 罚责任单位 500 元,责任人记“三违”一次 22 在用钢丝绳不能定期养护涂油,致使钢丝绳锈蚀的 每次罚包机人 50 元 23 钢丝绳钩头 U 型卡数量不够或方向不一致的 罚包机人 50 元/处 24 钢丝绳未按规定使用桃型环的 罚包机人 50 元/处 25 挡车器钢丝绳触顶板

15、的 罚责任人、包机人 50 元/处 26 一坡三挡安装不标准,使用不正常的 罚包机人、责任人及机电队长各 50 元/处 27 绞车未安装护绳板或固定不牢固的 罚包机人、责任人各 50 元 28 机车运输、斜巷运输超挂车辆、装载不符合规定的 每超一辆罚 50 元,责任人记“三违”一次,罚队正职各 50 元,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罚 29 私自改、割车辆的 罚责任单位 500 元/辆,责任人 50 元/辆 30 斜巷运输使用不合格插销、链环运输的 责任人记“严重三违”一次 31 不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 责任人记“严重三违”一次 32 不按规定在大巷推车的 责任人记“严重三违”一次 33 斜巷

16、矿车掉道用绞车硬拉的 责任人记“严重三违”一次 34 违反规定开车、停车的 责任人记“严重三违”一次 35 各类保护装置不起作用、损坏而继续使用的 罚责任单位 200 元,正职各 100 元,责任人记“三违”一次,出现事故按相关制度落实处罚 36 破坏设备、偷盗设备、配件的 按破坏生产论处,责任人记“三违”一次,责任单位罚款 1000 元,正职各占 10% 37 机电设备电缆截齐头的 责任人罚款 100 元,记“三违”一次,报废部分按原价赔偿 38 未经机电科同意私自截电缆的 罚责任单位 100 元,正职及责任人各占10% 39 电缆被砸伤、挤伤的 罚责任单位 200 元/处,正职各占 10%

17、,损坏设备按原价赔偿,造成事故另行分析 40 巷修时电缆防护不到位的 罚跟班副队长 50 元/次,责任人记“三违”一次 41 水仓、水沟内无水时未停止水泵的 罚责任单位 500 元,责任人记“三违”一次,出现事故按相关制度落实处罚 42 潜水泵未使用篦子或无专门水窝的 罚责任单位 100 元/处 43 有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值班岗位工不制止的 罚当班值班工每人次 50 元,闲杂人员每人罚款 50 元 44 各种保护未按要求做试验(未填写记录视为未试验) 责任人记“三违”一次 45 不按规定检修机电设备的 罚责任单位 500 元/次,正职、机电队长各占 10% 46 记录填写不规范及记录缺页的

18、 每处罚记录人 20 元 47 现场缺少牌板制度的,牌板制度、图纸不及时更新的 罚单位正职、技术员各 50 元 48 牌板制度卫生差的 罚当班责任人 20 元 49 现场各种在用牌板、标志牌板损坏的 罚责任人 50 元/块 50 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者 当事人记“三违”一次,单位正职各罚 50元 51 设备关键部位出现隐患未及时发现的发现的 罚岗位工、包机人各 50 元/处 52 照明灯不亮或缺少的 罚责任人 50 元/处 53 设备、电缆私自编号、涂改编号的 罚责任单位 50 元/台(件) 54 机电设备表面或硐室文明卫生差 罚当班岗位工 50 元 55 电机、减速机被渣埋的 罚责任单位 5

19、00 元/处,司机 50 元/处 56 设备上方滴水或淋水 罚包机人、责任人及机电队长各 50 元 57 设备无完好责任牌或内容填写不规范的 每台罚包机人 50 元 58 设备责任牌、完好牌责任人修改不及时导致责任无法落实的 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 50 元 59 电缆未按规定添加指向牌的 每处罚包机人及责任人各 50 元 60 设备无编号或编号不清的 每台罚包机人及责任人各 50 元 61 备用设备摆放乱或未挂牌管理的 每台罚责任人 50 元 62 电缆吊挂乱、缺钩的 每处罚责任人 50 元 63 煤安证、铭牌丢失的 罚责任单位 200 元/台,包机人及责任人各占 10%铭牌互换的罚责任单位

20、100 元,包机人及责任人各占 10% 64 设备铭牌及煤安标志牌被油漆、喷体覆盖的 每处罚包机人、责任人各 50 元 65 矿修复设备因修复质量导致入井无法使用的 罚承修单位 500 元/台 66 不按图纸加工致使加工件无法正常使用的 罚责任单位 500 元/次,责任人 100 元/次 67 有“五漏”挂现象的 罚责任单位 100 元,正职及责任人各 50 元 68 风水管路吊挂不合格的 罚责任人 50 元 69 开关不上架、五小电器不上板或进线未按规定从板后穿过的 罚责任人 50 元/处 70 对轮、联轴节无防护罩或安装不合格的 罚包机人及责任人各 50 元 71 井下出现失爆的 罚责任单

21、位 1000 元/次,责任人记“三违”一次, 72 电气设备轻度锈蚀(尚未构成失爆)、防爆面缺凡士林或壳体内有每台罚包机人及责任人各 50 元 杂物的 73 井下机电设备使用中私自甩保护的 罚责任单位 100 元/次,正职、机电队长各占 10%责任人记“三违”一次 74 检修时未打开防爆面端盖,而直接使用一根螺丝做转轴的 罚责任人 50 元/次 75 接地线连接处出现锈蚀现象 罚责任人 50 元/处 76 接地极不符合要求 细节不符合要求罚责任人 50 元,距离不符合要求、串联接地罚责任人及机电队长各100 元 77 开关接线工艺不合格的 包机人、机电队长各罚 50 元 78 整定不合理、随意

22、更改整定值的 罚包机人 50 元,整定超过功率的倍,按甩保护罚款 79 供电电缆盘“”字形、弯曲半径违反要求的 罚责任人 50 元/处 80 电缆钩悬挂其他物品的 罚责任人 50 元/处 81 电气设备摆放位置不合格,各间距不符合规程要求及倾斜度超标的 罚包机人及责任人各 50 元 82 备用电机必须垫起,不得放在积水、潮湿处,每周试验一次 否则罚包机人及责任人各 50 元/台,更换后不能使用的,罚责任单位 100 元 83 单台水泵连续运转 2 天以上的 罚包机人 100 元 84 变压器上放衣服及其它杂物的 值班岗位工罚款 50 元 85 线路漏电跳闸后,各单位出现扯皮的 对故障单位罚款

23、100 元 86 各办公场所出现明接头、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等现象的 罚责任人及包机人各 50 元/处 87 输送机机头机尾不使用地锚或压柱固定的 罚责任单位 500 元/处,正职、责任人各50 元/处 88 转动部位未装护栏或护拦固定不合格的 包机人、责任人及机电队长各罚 50 元 89 皮带搭接点积渣未及时处理的 罚当班跟班副队长 50 元 90 皮带巷出现积水、积渣、滚筒噎渣的 罚跟班副队长 50 元/处 91 距迎头 20m 后,皮带机 H 架未实行编号管理的 罚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 50 元 92 皮带张紧绞车无防护装置的 罚包机人及责任人各 50 元 93 皮带机张紧车钢丝绳锈蚀、断丝

24、超标及有接头等现象的 罚包机人 100 元 94 搭接点、机头、机尾缺清扫器安装不合格的 罚责任人、机电队长各 50 元 95 托辊、滚筒烂筒皮的 罚责任单位 100 元/处,包机人 50 元/处 96 托辊有死坏或缺少的 罚责任人 50 元/处 97 皮带缓冲托辊无圈套的 罚责任人 20 元/处 98 胶带接头开卡超标的 罚责任人 50 元/处 99 皮带接头穿条使用不合格的 罚包机人及责任人各 50 元 100 皮带上、下托辊缠纤维、煤泥的 罚责任人 20 元/处 101 皮带出现毛边不及时清理的 罚责任人 20 元/处 102 皮带有撕裂或有洞不及时整改的 每处罚包机人、机电队长各 50

25、 元 103 皮带跑偏磨坏 H 架的 罚包机人 50 元/处 104 乱截皮带及移做他用的 罚责任人 100 元/处,报废皮带按原值赔偿 105 回收胶带缺卡子的 罚责任人 50 元/条 106 清扫器磨皮带的 罚责任人 50 元/处 107 皮带纵梁缺涨簧销或涨簧销使用不规范的 罚责任人 20 元/处 108 皮带纵梁及 H 架倾斜或脱节的 每处罚包机人 50 元 109 过桥未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的 罚责任人、机电队长各 100 元/处 110 大块煤、矸上皮带的(400400200) 罚责任单位 50 元/块 111 溜子机尾不打压柱的 当班副队长、班长各罚 50 元 112 刮板输送机

26、刮板弯曲变形不超过 5,超过 30mm 未更换的 每处罚包机人 50 元 113 溜子未按规定加装挡煤板的 罚责任单位 100 元/处 114 刮板输送机链环缺螺丝、或松动的 罚责任人 50 元/处 115 中部槽移做它用的 罚 100 元/块,损坏的按原值处罚 116 有翻倒矿车或缺轮车的 罚责任区队 50 元/辆 117 在矿车内搅拌混凝土的 罚责任人及跟班副队长各 50 元/辆 118 损坏油缸的 按原值处罚区队,队长、书记各占奖罚的10% 119 乳化液配比浓度不达标的 罚责任人、包机人各 50 元/次 120 卸载阀、安全阀应严格按泵站使用规定调定压力,配件应按额定压力配置,不得超压

27、力使用 否则责任单位罚款 100 元,机电队长罚款50 元,包机人罚款 50 元。 121 乳化液泵有螺栓松动的 罚责任人、包机人各 50 元/次 122 乳化液泵的上盖、柱塞腔盖板在运行时打开的,有杂物的 责任单位罚款 100 元,司机罚款 50 元,包机人罚款 50 元。 123 当月电机烧损的 原价赔偿,罚款 50 元/kw;水泵电机 100元/KW 124 停送电时不执行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的 操作人员记“三违”一次,罚跟班人员、队正职各 50 元 125 高压设备无警示牌的 罚包机人及机电队长各 100 元/处 126 开关接线盒内缺电源标志牌、内腔缺危险标志牌及干燥剂的 每台罚责任人

28、 50 元 127 绞车提升时,一人操作无人监护的 责任人记“三违”一次 128 弄虚作假领用设备、涂改批料单、回收单的 罚责任单位 1000 元/次,正职及责任人各占 10% 129 丢失设备、电缆、机电材料的 按新设备原值处罚,正职、机电队长、材料员各占 10% 130 机电设备配件没有归类集中放置的,乱扔乱放的 罚款 50 元/处,机电队长、正职各占 10% 131 夜间领用设备未按要求补办手续的 每拖延一天罚材料员 200 元 132 不按要求回收、转运设备的 罚责任单位 200 元/天/台,正职各占10%,视情况可停发设备 133 未经同意私自回收的 罚责任单位 200 元/台,正职

29、各 50 元,视情况可停发设备 134 升井设备在地面乱放不入库的 每推迟一天罚责任单位 200 元/台(件),材料员 50 元/台(件) 135 回收设备缺件的 按机电科缺件价目表处罚 136 回收、运输设备由于野蛮装卸造成损坏的 罚责任单位 500 元/处,另按原值赔偿 137 私自移交设备的 罚交接双方各 500 元/台,正职占 10% 138 私自拆卸设备挪做它用的 罚责任人 200 元/台(件) 139 设备、电缆无入井合格证擅自入井的 罚井口把钩工 50 元/台,责任单位 200 元/台 140 设备、电缆无入井合格证擅自入井的 罚井口把钩工 50 元/台,责任单位 200 元/台

30、 备注:上述行为构成事故的,按矿相关文件执行。 二、奖励细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 50200 元: 序号 果断处理机电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 1 提出机电管理合理化建议或小改小革,取得显着成效的。 2 举报乱扔、拆卸设备,乱剥、乱截电缆的个人或单位。 3 按规定领用设备,及时回收消帐,台帐管理较好的材料员和机电队长。 4 区队组织机电活动效果较好的。 5 连续 6 个月不烧电机的单位正职及机电副队长。 6 机电达标对口赛的优胜单位。 7 对机电科安排的临时工作及时完成的。 8 及时指出机电隐患并汇报,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9 及时指出机电隐患并汇报,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说明: 1

31、、以上奖罚各区队连续出现同一种情况的,加倍奖罚。 2、以上奖罚适用于日常管理,如有专项治理活动将处以 2 倍以上罚款或提高等级处理。 3、上述罚款问题延期不整改的处以 2 倍处罚,拒不整改的处以 10 倍罚款。 4、经机电科同意后,上述奖罚可视情节严重性给予倍的奖罚。 5、各区队毎罚款 200 元扣机电考核分 1 分。 6、其他方面未涉及到的问题机电科应及时补充 。 机电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隆庆矿机电运输设备管理,提高机电管理水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促进隆庆矿机电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本着运行可靠、安全经济、管理到位、装备先进原则,发挥集团优势,做到统筹兼顾、信息

32、共享、科学管理,进一步提高隆庆矿各科室(区队)设备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矿成立机电检查领导组 组 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科科长 成 员:机电科人员、各区队机电负责人技术员。 三、工作职责 1、每月 2、12、22 日组织一次对机电、运输专项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2、检查分六个部分进行,具体情况为: (1)地面大型设备和地面供电检查。主要检查主副井提升设备、矿井主通风设备、压风设备、供热设备、地面供电设备、灯房、监测监控设备、机修车间、设备配件库、地面运输设备等。 (2)机电管理和文明生产检查。主要检查各专业化小组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培训制度的落实、技术基础工作等

33、。 (3)工作面机电检查。主要检查采煤工作面所管辖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电缆、设施的完好情况和机电管理情况。 (4)掘进工作面机电检查。主要检查掘进工作面所管辖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电缆、设施的完好情况、三专两闭锁两双的使用情况和机电管理情况。 (5)运输(轨道和胶带运输)检查。主要检查轨道和胶带运输系统设备完好状况和管理情况。 (6)机电硐室检查。主要检查机电硐室设备完好状况和管理情况。 3、各部分的检查依据为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估办法,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填写五定表,由机电科长签字,针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

34、结果报机电检查领导组。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安全措施和整改计划报机电检查领导组。 4、参加检查的人员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或替换,确需请假或替换时需经机电检查领导组组长同意批准。 四、管理要求 机电安全方面 、管理机构 有主管机电的矿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有主管机电业务的部门或机构;有取得资质的机电设备管理员;有防爆设备检查员。 、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干部上岗制度;设备管理和包机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及防爆检查制度;阻燃胶带、电缆检验制度;设备检修制度;杂散电流管理制度;停送电制度;电气试验制度;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安全技术培训 有当年培训计划;有开班报

35、告及考核记录;有考核记录;各类司机和电工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设备档案 有设备档案室,有专人管理;有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排水泵、压风机等设备档案,做到一台一档。 、图纸 有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主提升系统图、通风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供水系统图、运输系统图、监控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真实,由机电科负责。 、记录和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 本年避雷器和井上下接地阻测试报告;在用提升钢丝绳挂绳前测试报告;在用胶带机的胶带出厂测试报告(或有资质单位的检测报告),胶带必须是阻燃胶带;主提升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压风机、主运胶带等大型设备检测报告及其主要部件的无损探伤

36、报告;每年雨季前,对全部主排工作水泵、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报告。测试报告及时汇报集团生产技术处。 、其它 矿井全年停产检修计划每年 12 月初报隆瑞矿生产技术处。 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提前一个月报隆瑞矿生产技术处。 高压供电线路基本情况,如有技改及时报隆瑞矿生 产技术处。 供电协议或合同。 重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计划每月中旬报隆瑞矿生产技术处。 每月机电检查情况。 每月工业用电情况。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氧气乙炔。 运输安全方面 、管理形式: 煤矿设有运输管理机构;机车、矿车等运输设备实现管、用、修一体化,机车实行包机制管理。 、各项规章制度: 有岗位责任制;有操

37、作规程;有设备检修制度;有井上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上、下山运输管理制度;小绞车、电瓶车管理制度;设备和设施定期检测检验制度;运输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安全技术培训: 有培训计划,有培训台账,有考核成绩册,各种司机持证上岗。 2、各区队要加强对本单位机电、运输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管理使用矿用设备,加强技改矿井的现场管理,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3、各区队要把每月的机电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报隆瑞矿机电科。 五、考核 矿机电运输设备检查领导组对各区队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打分,列入矿对各区队机电标准化的考核范围。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要害及重

38、要部位管理,建立健全干部上岗、查岗制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二、组织机构 上岗查岗的机电干部包括机电矿长、机电科长、机电全体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上岗查岗 三、内容 1、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是确保各要害场所岗位责任制得到贯彻执行的一项保证措施,各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 2、干部上岗查岗应对员工上岗、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对各项记录进行审查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当面交待值班人员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安排处理,并签署处理意见。 3、查看设备运转情况,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保证设备不出事故。 4、查看各种消防器材及绝缘用具等是否齐全、可靠,对不齐全、不可靠者,应及时

39、更换。 5、检查卫生情况,机房应窗明几净,设备无积尘油垢,零部件、工具存放整齐,地上无杂物。 6、认真检查规章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各种记录应认真填写,记录无误。 7、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8、重要备用件是否齐全,若发现丢失或不全,责令补齐或给于处罚。 9、干部上岗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处理果断认真严肃,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10、检查出勤及“三防”情况:检查下属各单位出勤要正常。上班无干其它工作,并专心做好本职工作,做好本部门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四、考核 1、各级干部上岗、查岗时间不得少于如下规定:机电技术员每周不少于 2 次,机电全体人员每

40、月不少于 3 次。每少一人次,罚 50 元,累积计算。 2、发现值班人员有违章,违操作规程现象时,应立即制止,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按规定进行处罚,视情节严重罚 50-200 元。 3、各种消防器材及绝缘用具等是否齐全、可靠,对不齐全、不可靠者,应及时更换、补充。若人为损坏或丢失的,追查当事人责任并予以罚款,视情节严重罚 50-200元。 4、卫生情况差,设备有积尘油垢,零部件、工具存放凌乱,地上有杂物的,罚当班值班人员 50 元。 供电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证我矿供电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切实加强矿井电气管理,进一步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程、规定和有关电气方面的实施细则,并结

41、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矿井上、下所有变配电工、电气维修工、安装工和电气管理人员。 3、电气管理工作由机电科具体负责与管理,各区队负责电气设备的维护、维修及现场管理工作。 4、各单位领导干部和所有电气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1、组长:由机电科科长荀丹兵担任,负责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3、成员:李光华,负责日常事物的管理。 三、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及维修 1、机电科负责全矿电气设备的选型、购置计划、分配、大修和报废等,各区队应设专职和兼职设备管理员。 2、各单位需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提前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申请设备时应注明所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及使用地点

42、等,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领用。私自领用设备的,机电科不予以补办各种手续,并视情况给予设备原值的 50%罚款(特殊情况除外)。 3、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机电科管理人员对其防爆性能、产品合格证、MA 标志进行严格检查,取得“入井许可证”后方准入井,没有取得入井许可证,私自下井的,给予使用单位 100500 元罚款,机一队井口把钩工每次 200 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进行处罚。 4、电气设备在搬运时,要轻装轻放,外露接合面要加强防护,以免损伤,设备连接紧固螺栓在搬运过程中要上紧,造成设备损坏的,按原值进行罚款。 5、井下在用电气设备尽量放在干燥处,不得遭受滴水、淋水,每发现一处给予罚

43、款 100 元。 6、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台台上架,尽量与地面垂直放置,最大倾角不得超过15,否则给予每处 200 元罚款。 7、有待交接的电气设备、电缆线路等,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仍由安装单位或原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出现同一台设备的使用不属同一单位时,设备考核到检修单位。 8、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实行包机管理,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9、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应有标志牌、完好牌(防爆设备应有防爆合格证),并填写清晰、正确,一处不填或填写不合格罚包机人 20 元。 10、使用中电气设备应由专职电工每日进行一次巡回检查,严禁出现失爆现象,否则,责任单位罚款 1000 元,单位主职、机电队长各罚 100 元,责

44、任人罚款 50 元,并记“三 违”一次,当月机电考核一票否决。 11、所有电气设备(含备用设备)零部件必须齐全,挡板、挡圈不得出现锈蚀现象,否则,每处给予 100 元罚款。 12、用螺栓紧固的隔爆结合面,打开时不准留下一根螺丝作转轴,以防破坏防爆面,每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100 元罚款。 13、用螺栓紧固的结合面,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规格应一致,螺母应上满扣,并露出 13 丝,否则按失爆论处。 14、开关及起动器的消弧罩不应有缺损,不允许缺消弧片和电源隔板,接线室内应清洁干燥,绝缘座套管不允许有裂纹、烧伤等痕迹,否则按失爆论处,触点的开距应相等,否则给予罚款 50 元。 15、电缆接线时,护套

45、要伸入器壁 515mm,并接规定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弹簧垫,接地芯线应留有余量,防止电缆拔脱时地线先断失去保护,每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 50元。 16、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螺母上紧时不应压住电缆绝缘外皮,裸露芯线距垫圈的距离不能大于 10mm,接线完毕后,应仔细清洁接线室,不得留有碎导线头等杂物,否则,给予每处 50 元罚款。 17、严禁采用电话或其它方式预约停送电,需停电检修时,必须到机电科办理停电工作票,严禁无计划停电, 停电时,检修人员,要亲自监督变配电工的操作过程,确认无误后,方可按规定作业,检修结束后,停电负责人必须亲自到现场签字后送电,否则,责任人记“三违”一次,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

46、。 18、机修厂修复的电器设备,必须完好,机电科要严格把关,不完好设备严禁入库。 19、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统一编号,现场出现无号设备的,罚使用单位 100 元/台。 20、所有岗位工及电器维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无证作业的记“三违”一次。 21、严禁一台开关同时向两个单位供电。 22、各单位必须配合机电科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否则按规定处罚,考核按隆庆矿用电管理办法执行。 23、使用中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每 6 个月不少于 1 次(记录),每月的 25 日至下月的 2 日为记录上报时间,如不按期上报,扣机电考核分 3 分,每推迟一天加罚 100 元,另大屏幕通报批评。 24

47、、电气设备在回收时必须对其主要防爆面进行检查,发现有较大机械伤痕构成失爆的,对责任单位处 500元以上的罚款。 四、电缆的管理、使用与维护 1、机电科负责全矿电缆的管理、发放、验收、编号及建帐工作,严禁不合格电缆和无号电缆入井。 2、井下在用电缆必须按规程和标准要求敷设和悬挂,严禁出现盘圈和“”字形现象,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 100 元。 3、凡改变使用地点或管理单位的电缆,必须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否则给予 50200 元罚款。 4、严禁用铁丝等绑扎悬挂电缆,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 100 元,受条件限制时,可用宽度不小于 25mm 的胶质布带悬挂,但必须悬挂整齐。 5、每一根电缆在硐室出口处、

48、拐弯处、接线盒处和出入风门或密封处,必须悬挂电缆去向牌,并注明电缆的编号、责任单位、用途、型号、长度及维护人,以便识别。 6、井下巷道施工时,必须将电缆防护好,严禁崩坏、砸坏或挤坏电缆;巷道喷浆时,应将电缆盖好,喷浆不得喷到电缆上,否则,每处给 50100 元罚款。 7、在巷道运输超宽等大型材料或设备时,运输单位必须沿途检查运输线路,制定安全措施,防止挤伤或刮断电缆。 8、各巷道所用电缆型号由机电科负责提供,使用单位不得随意增加负荷,否则给予 100 元罚款。 9、各单位使用电缆不得随意乱接乱截,否则每处给予责任单位 100 元以上罚款。 10、机厂必须按标准和规定要求进行修补电缆,并严格按规

49、程要求做各种试验,否则,不许入井。 11、井下使用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损现象,否则按电气失爆对待。 12、严禁用电缆芯线作接地线,否则每处给予 100 元/米的处罚。 13、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及外部检查每季不少于 1 次(记录),高压电缆每日由专责电工检查 1 次外部和悬挂情况(记录);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 1次(记录),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责电工检查 1 次外皮有无破损;每月的 25 日至下月的 2 日为记录上报时间,如不按期上报,扣机电考核分 3 分,每推迟一天加罚 100 元, 14、各单位的低压电缆,原则上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如出现电缆被割,被剥和

50、损坏一律由各单位照价赔偿。 五、电气保护 1、全矿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接规程要求上齐各种保护,每缺少一种或不用,责任人记“三违”一次,单位罚款 1000 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 2、在用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并符合要求,接地母线严禁出现锈蚀现象,否则每处 100 元罚款,接地线与母线连接处,不得松动,并按规定安装防松装置(即:有卡爪、弹簧垫及双螺母)。 3、局部接地极安装必须合格,不得埋于浮煤或干燥处,并应垂直安装,角度不大于 15,两个或两种接地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m。 4、接地母线和连线必须符合要求,不得锈蚀,连接处必须用线爪,严禁串联接地,出

51、现一处罚款 100 元。 5、电气设备、电缆在每次安装、检修或搬迁后,应详细检查接地装置完善情况,凡保护接地未使用或修复的,按照甩保护论处。 6、接地电阻,每季度应测试一次,电阻大于 2的,必须立即整改或更换,投用以前必须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进行测定,每月的 25 日至下月的 2 日为记录上报时间,如不按期上报,扣机电考核分 3 分,每推迟一天加罚 100 元,另大屏幕通报批评。 7、电气设备整定值的大小,必须由机电科认可后交队执行,不经同意,不得随意改动,否则,给予每处 100 罚款。 8、电气设备的保护整定、测试、检查工作由机电科负责管理,各种保护应按规定配置齐全,动作可靠

52、,严禁短接或甩掉不用,否则,罚款 200 元,责任人记“三违”一次。 9、熔断管不得有裂纹和严重烧伤现象,严禁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体,不得将不同额定电流的熔体并联使用,否则,每处给予 100 元罚款。 10、照明系统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综保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11、分担多家单位的线路漏电跳闸后,无法确定故障线路时,由各单位对所辖设备进行排查,出现扯皮的,对故障单位罚款 100300 元。 12、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装置,检漏装置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每天必须对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50 元/次,检漏远点试验每月 1 次,每月的 25 日至下月的 2

53、 日为检漏记录上报时间,如不按期上报,扣机电考核分 3 分,每推迟一天加罚 100元,另大屏幕通报批评,按期完成的,每座变电所每月奖励 100 元。 13、对有故障的线路,连续三次跳闸后,不得送电,故障处理后,方可送电,故障不排除强行送电或安排送电的,按“三违”处理。 六、其它要求 1、机电科负责整理好各种资料及图纸,并负责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2、地面各用电单位必须做好雨季防雷工作。 3、各机房、硐室的绝缘用具、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定期校验,严禁超期使用或使用不合格品。 4、各采掘头面必须按规定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并灵敏可靠,对有瓦斯的掘进工作面应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5、

54、井上、下无论在什么地方接火,都必须提前向机电科提出书面审请,并注明搭接位置及有关参数,否则,不予接电。 6、电气设备停电后,严格执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或闭锁措施,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并有专人看管,除停电人外,任何人不准解除闭锁或摘下警示牌擅自送电,如有两组及以上人员在同一条线路上工作时,应分别在同一地点悬挂各自的警示牌,一组工作结束,其它警示牌尚未摘除前,绝对禁止合闸送电,一经挂地线或合接地刀闸的开关,应悬挂“已接地”牌,未解除接地前,严禁进行合闸操作。 7、无人值班的配电点,开关停电后应派专人看守,看守人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否则记“三违”一次,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

55、8、出现电气故障时,严禁利用试送电的方法寻找故障点。 9、各区队办公室用电用电严禁出现明接头、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等现象,否则每处给 50100 元罚款。 10、井上下用电必须按机电科下发的节约用电管理制度执行,否则,视情节予以罚款。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 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隆庆矿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我矿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

56、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二、组织机构 1、组长:由机电科科长荀丹兵担任,负责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2、成员:楚小刚,负责日常事物的管理。 三、职责 1、机电科是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矿的机电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建立正常的机电工作秩序。 2、机电科健全机电设备、配件管路台帐卡片、图、牌、板、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 3、由机电科科长组织,负责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计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计划,每月统计汇总全矿机电“三率”编制报表及时上报公司。机电科每旬组织一次由各单位设备负责人和机电维修人员、职能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设备质量检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兑现奖罚。 4、机电矿长,每月逢 2 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会议

57、、研究、布置、检查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四、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 1、机电科应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发展,编制年度设备维简更新改造计划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报机电矿长和总工审核,矿长批准。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大型固定设备选型、设计应经公司审查、批准。 2、新购设备到货后,供应组负责通知机电科共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防爆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机电科负责登帐、编号和图纸资料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由供应组负责退贷或向对方提出赔。 3、设备必须入库保管,大型设备必须下有衬垫,上有遮盖,严禁

58、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应定期对库存设备进行保养严禁拆卸配件使用。 4、机电设备、电缆,配件机电科统一检查试验领发。重大机电设备、预防性紧急备用设备或配件须经机电副总、机电科长签字同意,对于特殊情况下,矿值班签发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在两天内补办领用手续,交仓库保管人员。 五、设备的安装与使用 1、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保养和试验,设备下井必须持有“设备下井合格证”否则井口把钩工不得准许下井。 2、采掘运等流动设备的安装,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一日前提出设计和安装计划,安装单位必须按设计安装,并符 合煤矿安全规程与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严禁未经检修的设备安装,及设备倒装。 3、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

59、硐室等井巷工程,必须经过机电、生产、技术科联合验收。符合安装要求,方能进行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机电副总、机电科,技术科、各单位机电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合格后办理设备移交手续,交付使用。否则,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整改。 4、如遇特殊情况或因生产急需,经矿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有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推诿,由机电技术员记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处理,直到合格办理正式手续移交为止。 5、设备管理应实

60、行包机制,包机组可按单台设备、系统或机组为单位承包,并由各班司机、维护员组成,一般的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维修和故障排除由使用单位负责,重要检修与故障排除由机电科配合解决,包机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承担。 6、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更换。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维修,包括检查排除故障,更换等。 设备的更换由使用单位负责,特殊情况下由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提出报告,机电科汇同生产科门研究解决。 7、 新进设备或新型设备,确因使用单位水平低,需机电科协助处理的,使用单位维护员积极配合机电科进行处理。新型设备使用后,机电科必须及时对使用单位维护员进行专项技术培训。 8、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

61、和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设备频繁起动、带病和超负荷运行。要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场所的清洁、整齐,搞好安全生产。 9、各单位对使用的设备不得损坏、埋没、丢失、否则按设备的价格及损坏程度折价赔偿。各单位不得擅自调换、拆套设备,确因生产需要需拆除和移交设备的,提前通知机电负责人,并到机电科理拆除手续、移交手续,否则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10、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严格执行加油、换油制度,并有记录。确因设备润滑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11、设备发生事故,机电科应汇同安检等有关部门和矿领导,认真追查、分析,按

62、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转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该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处理的建议或意见,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处罚,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12、设备的检修分为日常检修、中修及大修理三种。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维护员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 产的情况下,随时进行。如因设备日检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条例执行。 设备的中修、大修要按计划进行,此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前两个月向矿机电负责人申请,机电科鉴定意见后报领导审批,计划审批后提前七天将计划下达到施工班组,确保设备修理顺利完成。 13、本矿设备的大,中修及停产检修,各修理

63、部门必须按机电科及生产科的计划安排进行。对回收上井能在地面,车间检修的设备,检修单位一定要与机电科联系。运输设备由机运队负责;其它机械设备由机电一队负责。 14、移动设备大、中修理应在地面进行。使用单位班长负责到机电负责人处具体办理送修的验收手续。设备其零部件损坏,严格按设备奖罚条例执行。固定设备的大中修必须有检修报告和开工报告。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施工时间地点、材料、备件需用情况,经批准后由检修单位技术员编制检修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劳动组织,报机电矿长、机电科长,矿长审批,施工前必须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施工负责人严格按施工措施组织施工。 15、严格执行开、竣工报

64、告制,坚持一工程两报告,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编送矿长、区域公司审批;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向机电科送交竣工报告,机电科再按一定的程序办理送交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六,设备大修后的验收 1、设备大修后,检修单位要及时通知机电矿长、机电科牵头,汇同设备管理人员、检修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员,使用单位的技术员要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试运转和性能测定,坚持以仪器、仪表测定数据为标准,严把质量关。因技术、仪器、仪表所致无法测定的以安全运行三天为合格。 2、验收后,机电科长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档案,并将设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及验收单一并收入归档,妥善保管。 3、参加设备验收的人员秉公办事,认真验收

65、严禁不合格的设备入库或投入使用,否则追究验收人的责任,对造成设备事故严肃处理。 4、大型固定设备大修后,施工负责人提出竣工申请,由机电副矿长组织,机电科长,施工负责人按照质量检修标准和开工报告编制的检修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竣工。对检修中,采用新工艺,提出合理建议,修旧利废,降低消耗,将观其效果和节资情况予以奖励。 七,五小设备的管理 1、五小设备(接线盒、电铃、按钮、防爆灯、煤电钻)由机电一队统一管理及发放、统一检查,并根据计划和生产需要进行调配。机电一队要建立使用台帐和卡,做到帐卡物三对号。 2、各单位使用的五小设备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要有专人维护,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

66、3、五小设备完好率不低于 95%,要消灭失爆。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率要达到 100%。 4、加强防范措施,严防五小设备被盗,对因保管不善或因失职造成丢失者,按原值罚款。对隐瞒不报者,加倍罚款并严肃处理。 八、技术资料管理 1、凡属矿机电设备方面的技术资料包括出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试验单、备件图纸均应由机电科整理补充建档。大型固定设备必须一机一档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外借,杜绝丢失。 2、全矿各类机电工程,包括设计、安装、检修、施工与灾害预防措施以及机电事故分析等工作,均应保留完整的技术资料存设备档案中备查。 3、对各类机电工程的原设计和图纸资料的变更、变动必须按有

67、关规程、程序,执行报批手续,并将更改变化情况存档备查。 4、设备的安装,必须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煤矿安全规程和设备安装质量标准等编制安装计划,制定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后,方可进行施工。 5、每年有规律的季节性防洪、防雷、防寒、防冻等各项工作,做好电气预防性试验和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工作,要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分别制定防范措施。试验及测定结果进入设备档案。 6、根据设备的性能、质量和使用情况,按规定的大中 小修周期的内容,有计划的搞好强制性计划检修工作,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在协助本单位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给设备检修安排必要的时间。 7、各类机电设备的检修要切实搞好人员组织工作,检修前必须

68、制定检修计划,施工措施和检修质量标准。设备检修竣工后,质量检查人员应汇同主管技术员负责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备案。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有条件的应进行性能试验,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生产运行。 8、各级技术负责人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搞好专业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严格执行机电设备操作人员考核制度。 9、机电科长负责绘制以下几种图纸,并与实际相符,每月上报公司:1、提升运输系统图;2、排水系统图; 3、地面供电系统图 4、井下供电系统图; 5、井下供电设备布置示意图。 10、机电科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技术档案。为各单位的设备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九

69、、奖惩 1、各区队维护员要做到腿勤、眼勤、手勤,充分利用当班维修时间巡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如若当班设备或电缆存在问题而当班维护员又不做好本职工作,一经查出,罚当班维护员 1050 元。确因当班维护员被迫做其它工作,而不能做本职工作的,罚 区队 50100 元。 2、各区队维护班长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因润滑制度执行不力,不能按“五定”执行,造成设备损坏的,罚维护班长 50100 元。 3、各区队维护员要严格执行设备检查记录制度,特别是主扇、泵站、绞车及钢丝绳等检查记录,如漏检、漏记一次罚当班维护员 50 元。 4、当班维护员在工作时,因工作需要修复设备时间较长,不经区

70、队长同意私自拆卸设备,罚当班维护员 20 元。拆除设备时用刀割电缆,设备遭到破坏的,罚 50200元。 5、全矿每月 3 次设备质量大检查或动态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区队长不按规定时间整改一条罚 50 元。 6、针对流动性较大的设备,在使用、安装及回收中不负责的损坏、丢失部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及个人,要处予 50200 元罚款。刮板机、变速箱、外壳、齿轮损坏罚 50200 元;调度绞车、轴承及闸把、防护板损坏罚 50100 元;电机接线咀、接线座、风叶及罩的损坏单项罚50 元。 7、设备按规定回收到机电,应及时地召集有关人员验收,不得乱扔乱放、过而不问,两天内不到机电科办理回收手续者对使用单

71、位罚 50 元,如若丢失配件仍有使用单位负责。 8、回收设备的电源线或负荷线必须拆除,如有刀割电 缆在开关或电机上者,给予 50100 元罚款。 9、回收设备原则上不许分开回收,确因井下环境所致设备分体回收,分体的设备必须完整地交于修理部门,如若分体回收而不完整交付验收,或只交一部分,而另一部分丢失丢弃,不上交的,确又不说明原由者,罚回收人 100200 元。 10、为促进各区队维护人员认真学习技术,奖勤罚懒,凡请外单位帮助本单位处理设备故障的,根据时间长短,一次交被请单位 2060 元,确属技术难题者除外。 11、以上罚款由机电矿长签字审批后执行不得重复罚款。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下列人员

72、进入场所必须进行登记:矿领导、科领导和机电检修维护员;上级领导和非本矿人员需要进入要害场所内时须有矿或机电科领导陪同,并进行登记,其他人员进入场所必须持有矿办签发的证件方可进入。 二、要害场所必须有要害场所登记簿、交接班簿、事故记录簿、维护检修记录簿、运行日志,值班人员应认真详细妥善保管以便考核。 三、凡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时每次进入场所不得超过十人,交接班或排除故障时不得进入参观。 四、 要害场所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及时进行抢修,不得使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汇报矿调度室,并且要切实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五、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方法,执行规章制度,提高警惕

73、,防止人为破坏。不得擅离职守和带入非工作人员。 六、要害场所不得带入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七、要害场所不经批准不得摄影、绘图、抄录技术数据。 八、要害场所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火炉取暖。 地面生活用电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矿区用电管理,规范矿区用电行为,明确安全责任主体,确保生产、生活安全用电,杜绝供用电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责任范围 1、机电科 负责全矿供电系统规划、工作协调、停电工作票签发,确保矿区电网安全运行。 编制矿井 10KV 线路、10KV 变电所检修维护计划。 负责安排矿区 10KV 线路及主要变配电设施的检修工作。 负责对矿区内生产、生活用电计量装置的管理和电量考核,考

74、核办法另发。 负责外转供用户、矿区工程队用电管理。 组织各单位对矿区安全用电进行检查,对违章用电行为进行处罚并公告。 2、机电队 根据机电科工作安排,完成 10KV 变电所检修维护工作。 负责矿区 10KV 线路及 10/变配电设施的运检、维护工作。 负责矿区 380V 架空线路的检修维护工作(包括架空线与 220V 线路的电气连接)。 负责工业广场照明设施及供电线路的检修维护工作。 负责本队管辖区域供电设施日常维护、巡查及故障处理工作。 3、机电队服务 负责锅炉房配电盘的日常巡查及恢复供电工作。 负责矿区公共场所(调度楼、办公楼、培训中心、大小澡堂、前存车库、东北宿舍楼等)220V 进线及室

75、内供电设施、终端箱的检修维护工作。 (3)负责矿区外主路两旁、办公楼前、矿区大门处照明设施路灯及供电线路的检修维护工作。 (4)负责本队管辖区域供电设施日常维护、巡查及故障处理工作。 三、安全责任 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用电的第一责任者,各责任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组织人员定期检查本单位用电设施,发现安全用电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涉及安全用电设施,需要更新改造、增加用电负荷的项目,做出计划报机电科。 参加机电科组织的矿区安全用电检查工作。 、为确保矿区电网安全运行,不宜新增外转供电用户并逐步取消外转供电。如确需办理外转供电,必须有分管领导批准,并经机电科审核,报上级电力部门核准后方可办理外转

76、供电。 、矿区内各用电单位(包括外包工队、工程队、驻矿机构)、个人不得私自接线,不得为矿区外偷电行为提供方便,否则以违章用电论处。 四、违章用电处罚规定 1、破坏矿区内电力设施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电力法有关条例执行。 2、违章私自接线,380V 违章接线一次(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50200 元;220V 违章接线一次(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50200 元。 3、严禁使用电炉,每查出一次(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20 元。 4、矿区内有取暖设施的各类场所原则上不得安装取暖电器。 5、矿区内各类场所如确需要使用取暖电器时必须由使用单位填写“取暖电器使用申请”机电科科长、机电矿长审批,由机

77、电科登记并发放“取暖电器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取暖电器使用许可证”应张挂在明显位置。私自使用取暖电器,每台每次罚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 50元。 6、职工宿舍、住矿机构及未收取电费住户室内照明灯不得超过 100W,超规定使用或常明灯现象,每查出一次罚款50 元。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安全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止伪劣、不合格产品混入煤炭生产过程而引发事故,保障矿区职工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2、凡矿区使用的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以下简称矿用安全标志产品)

78、必须依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规定,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由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标示两部分组成。矿用产品必须是取得 安全标志证书及安全标示后,且在有效期内制造的产品)。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采购和使用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未取得矿用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矿用安全标志产品目录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产品目录为准。 二、矿用安全标志产品的选型和购置 1、矿各单位在申报各类矿用产品购置计划及公司设计部门设计矿山工程中对矿用产品设计选型时,凡属矿用安全标志产品必须确认其是否已取得矿用安全标志。 2、矿各设备管理、物资供应、生产技术等业务

79、主管部门在审批各类矿山工程设计、改造项目和各类矿用产品(包括进口产品)购置计划时,凡属矿用安全标志产品必须同时审查其是否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3、具体负责矿用安全标志产品购置的人员,在签订购置合同验证各类证明文件时,必须同时确认其是否已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在有效期内。 4、具体负责矿山安全标志产品验收的人员,在验收产品及其随机证明文件时,必须再次对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标示进行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5、矿各单位购置的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的进口矿用产品(以下简称进口矿用安全标志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向外国制造商、国内代理商、进口商及其他单位核发的安全标志证

80、书和安全标 示。特殊情况下确需购入无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进口产品时,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办理购置手续。 6、凡检查发现购入矿用安全标志产品无安全标志的,将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本着“谁选型谁签字,谁批准谁签字,谁订货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查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三、矿用安全标志产品的管理和使用 1、矿各科室(区、队)分别对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标志产品实施安全检查职责。 2、由机电矿长带队,安检科牵头,机电、生产技术、综合办公室、物资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每年组织一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公司汇报。 3、矿组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

81、志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井筒、井下、器材库、炸药库、设备库、配件库。根据帐、卡、物相符的原则,按国家安全监察局安监管规划字200467 号文中附件 9 的规定认真检查产品的安全标志证书和产品或包装上的安全标示,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 4、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防爆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在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及安全性能的同时,必须检查其产品的安全标志,检查合格后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上井或改造大修后,必须重新检查签发入井合格证。 5、未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试验产品,下井前必须经申办取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发放的附有产品编号、有效期为 6 个月

82、的安全标志证书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才能与矿方签订工业性试验协议,工业性试验协议必须经区域二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和安检科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罚则 1、发现购入的矿用安全标志产品无安全标志的,根据责任分工,将对选型、审批、订货、验货人员处以 100200 元罚款,由此造成事故的,加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经检查发现矿用安全标志产品无安全标志或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合格证”的,每台(件)对于责任者处 50200元的罚款,并责令更换或整改,逾期不更换整改的加倍罚款,由此造成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3、矿用安全标志试验产品,未经申办取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矿用产品安全

83、标志办公室发放的附有产品编号、有效期为 6 个月的安全标志证书并制定安全措施、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和安检科负责人批准,擅自与试验单位签订试验协议和下井试验的给予单位负责人 100 -500 元的罚款。 4、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过期,仍继续生产,使用单位继续购置使用的按无安全标志论处。 5、逾期不向公司安检科报送矿用安全标志产品专项检查总结的每超一月给予被检查单位 200 元的罚款。 停送电制度 为确保井下安全供电,规范检修程序,落实检修过程中每位参与人员的职责,特规范停送电管理及签字确认制度。 一、停送电制度 (一)变电所内停送电 供电单位在变电所内检修,井下巷修、机运区队需要在变电所内接线或停电

84、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停电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办理“停电工作票”,工作票应注明停电影响范围及时间,经调度室与机电队队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到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严禁预约停送电。 2、所有人员到变电所后,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严肃处理。 3、变配电工接到“停电工作票”后,必须严格审查,发现停电范围及时间与实际有出入时,一律不予办理。 4、停电必须由持证值班配电工进行,其它人员严禁操作,停电前,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说明停送电人员和范围,调度室负责向受停电影响单位通知,同意后,方可停电。 5、停风机专线时,区队必须办理停风措施,否则不予停电。 6、停电前必须检查瓦斯,做到:停电、闭锁、挂牌,并坚持“谁停电

85、谁送电”的原则。 7、当两家以上人员检修时,必须分开挂牌,只有当最后一家检修结束,全部摘牌后,方可送电。 8、送电前,办理停电手续人员签名后必须说明巷道瓦斯情况,当瓦斯情况不明或浓度高于 1%时,严禁送电。 (二)非变电所内停送电 井下巷修、机运区队,需要在自己巷道内停送电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停电或停电检修前,必须向调度室和机电科汇报,两科室同意后,方可停电。 2、停电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低于 1%时,方可停电。 3、停电必须在上一级电源上进行,并做到:停电、闭锁、挂牌,留专人看管。 4、当两人以上不在同一地点检修时,必须分开挂牌,只有当最后一个人员检修结束摘牌后,方可送电

86、。 5、送电前,必须由停电人员向调度室汇报后,到开关处送电;送电时,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高于 1% 时,严禁送电。 (三)变电所断电试验 1、变配电工每天必须对变电所内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试验(试验前必须汇报调度室影响范围,由调度室负责联系),先试分检,后试总检,发现问题,立即停电,并汇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未处理好前,不得运行,忘试或漏试的,当事人记“三违”一次,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2、低压检漏人为远端模拟漏电试验(试验前必须汇报调度室影响范围,由调度室负责联系)每月进行一次,不合格的必须立即处理,试验结果报机电科。 3、瓦斯断电试验,试验前必须汇报调度室影响范围,由调度室负

87、责联系。 二、电气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一)需停电检修时,必须严格按上述程序,办理停电手续并执行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 (二)检修人员必须监督停电的全部过程,确认停电、闭锁、挂牌、留专人看管后,方可进行检修。 (三)打开设备前,必须再次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低于 1%时,方可打开设备,准备检修。 (四)检修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笔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用导体进行充分放电,最后挂短路线,短路线必须三相全挂,且接地(先接地,后短路)。 (五)检修过程中,必须实时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高于 1%时,必须立即停止检修,并查明原因。 (六)检修应至少两人进行,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任

88、何人不得单独作业。 (七)检修结束后,应先检查设备室内(或腔内)情况,清除杂物,确认无工具或其它导体时,再拆除短路接地线(先拆短路处,后拆接地处)然后到停电处办理送电手续。 三、电气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操作,必须按下列制度进行: (一)变电所内一切操作必须由变配电工进行,其它人员(含电工)严禁操作,巷修队、机运队在自己巷道内停电时,必须由电工进行。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高压设备操作时,必须做到:停电时先停低压负荷(无低压时直接停),再停负荷开关(观察电流变化情况,无电流时,方可继续操作),最后拉开关小车;送电时,应合小车,再送负荷开关

89、,最后送低压负荷。 (四)低压设备操作时,必须做到:停电时,先停分支,后停总开关;送电时,先送总开关,后送分开关。 (五)送分开关时,必须试送一次,确保安全。 (六)操作过程必须坚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四、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 为确保停送电管理制度的认真执行,停电检修在执行上述管理制度的同时必须执行下列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 (一)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执行范围: 1、所有电气检修、电气设备搬迁或更换。 2、机械检修:更换减速机、顺轴、联轴节、半圆滚筒、槽子、滚筒、机尾轴、链轮、皮带打卡子、绞车及扒渣机钢丝绳、绞车闸皮、添加或去掉刮板链子等突然来电会严重威胁检修人员安全的工作,必须执行停送电签字确认制

90、度。对以下安全系数相对较高检修较为频繁的工作,可以不执行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但必须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如:减速机加油、滚筒加油、皮带添加托辊、皮带 H架、纵梁、皮带换帮皮、更换清扫器等工作。 (二)停送电签字确认记录表填写具体要求: 1、该制度适用于上述范围内所有停电检修,同时变电所内停送电时,必须遵守来人来客登记制度。 2、需在变电所停电时,各检修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办理停电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如停风措施等),现场认真填写停送电签字确认记录,否则,不予停送电。 3、各单位内部检修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停送电签字确认记录,否则,对当事人记严重“三违”一次。 4、检修过程严格按矿下发的停送电管理制度执

91、行。 5、停送电签字确认记录公司统一印制,使用单位规范填写。 6、按照停送电签字确认要求明确停电影响范围。 7、检修负责人负责检修过程的安全、协调联系工作、停送电条件的创造及判断工作、停送电管理制度的执行工作。 8、停电人与送电人必须是同一个人,负责在检修负责人、要求停电人签字后(两人都必须签字)具备停电条件时进行停电、挂牌、闭锁。 9、要求停电人与要求送电人必须是同一个人,且必须在检修负责人签字后具备停电条件情况下,才能要求停电;在检修负责人确认检修结束并签字后具备送电条件时,才能签字并要求送电。 10、看电人负责现场监督供电设备停电状态,在检修负责人、要求送电人(两个人都必须签字)未签字前

92、严禁任何人取下停电牌或打开闭锁或进行送电。 11、所有人员均有权监督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及停送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电气机械设备检修制度 为避免电气及机械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经研究,对电气机械设备检修做如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公用部分 、电气机械设备检修时,现场必须有一名副队长负责检修的安全工作。直接队八点班由机电副队长负责,四 点、零点由当班跟班副队长负责。班长协助机电工进行检修;机电队必须由一名队领导现场跟班。 、大的检修项目或重点部位的检修必须有一名队领导现场监督并落实措施的实施。 3、关于检修时间的规定:主井绞车及井筒部分相关设施、生产系统、采掘头面、变电所 9:0

93、011:00;主井绞车及斜巷部分相关设施 13:0015:00 二、电气设备检修 、所有电气检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电气检修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对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将被检修设备的上一级电源停掉。 、严禁一人作业。检修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严格执行停送电措施。一是停电检修时必须办理停电操作票。停电操作票由机电科长或机电科指定的主管供电人员首先签字,然后征得安检科、调度室同意,经安检科科长(或当班副科长)、调度室主任(或当班副主任)签字后方可生效。检修时,由调度室负责通知有关区队作好准备,特别是双回路电源的检修,要保证其正常供电。安检员现场负责监督;二是停电操作票必须填

94、写清楚。检修的单位、地点、设备名称、影响范围及参加检修人员姓名(不能少于两人)都要填写上;三是到变电所或有人看守的移动变电所停电时,必须持有效且正规的停电操作票。持票人必须是本次检修的专职电工。变电所值班 人员根据停电操作票与调度室联系,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停电。被停电设备必须与操作票上的一致。停电后,操作人员要挂上“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并将闭锁锁死。持票人必须对操作人上述作业程序进行逐项复核,确认无误后双方共同在操作规程记录上签字;四是到无人看守的移动变电站或检修单位所辖的配电点停电时,也必须办理停电操作票。停电前先与调度室联系,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停电。停电人员停电后必须将闭锁锁死,

95、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五是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有专人看管被检设备的上一级停掉电源的开关,看管人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送电;六是检修完毕后需送电时,须与调度室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送电。联系送电人员必须与联系停电人为同一人,送电后与操作人共同在操作记录上签字;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是同一人,中途严禁换人;七是联系停送电人员必须到现场,不准用电话联系停送电;八是严禁一台馈电 400 开关向多个单位供电。特殊情况或时间较短的,必须有专门用电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在检修过程中必须遵守电气检修作业规程。一是在确定停电后打开电气设备检修前,先测量周围的瓦斯浓度,在 1以下时方可

96、进行检修。检修前必须用专用工具对设备进行验电、放电和打短路接地线。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相匹配的合格验电器进行作业;当验明确无电压后,由专职瓦检员或有瓦斯检查资质的电工班队长,在周 围瓦斯浓度小于 1时,用合格的短路接地线接地后,将被检修设备三相电源侧短路接地,方可进行检修;从事高压检修时,要使用校验合格的,无过期、漏检的绝缘台、绝缘靴及绝缘手套。绝缘工具要定期进行检查;二是防止误送电。高爆配电装置停电后,必须把隔离开关拉出。绝缘挡板自动下落,以防触电和合闸操作;使用联系开关的配电系统,必须可靠地断开各方面电源,拔出插销或拉开刀闸;低压防爆开关(含本质安全型)在开盖进行检修时,严禁解除闭锁,不盖

97、盖进行送电试验或进行其它带电检修工作;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断路器。送高低压时先送高压,后送低压。停电时按送电的逆顺序进行操作。 5、送电前必须对所辖的电气设备作好定期检修。当电气设备控制对象发生更改时,设备标志牌必须随之更改。机一队采区变电所内的供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在标注控制对象时,凡是有巷道名称的一律用巷道名称冠名,不再使用区队名称。 三、机械设备检修 、所有机械检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作业。 、严禁对机械设备在运行中进行检修。 、检修人员要熟知被检修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设施的原理。 、检修前,一要做好各项检修准备工作,如停风、停电、停水等。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领导

98、小组, 制订出安全作业措施,并将措施贯彻到每一位参与施工的作业人员;二要将被检修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作业危险后方可进行;三要将被检修设备的上一级电源停掉,并挂“禁止送电”警示牌,要有专人看管。看管人不得擅自离岗;四要把检修任务明确到个人,并指定专人负责;五是要清理设备现场附近的杂物,闲杂人员不允许进入检修现场。 、检修中如需开动设备,必须认真检查设备附近是否有人或其它杂物,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动。 、检修完成后,试机前。一要先清理现场所有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物料,并通知除操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设备;二要由负责检修的主要负责人通知看管电源的人,方可送电;三要彻底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检

99、修减速机、联轴节时,必须停掉电源,以免误操作伤及检修人员。 、刮板机掐链或挂马蹄环时,必须使用索引链方式进行,严禁使用点动掐链或挂马蹄环。检修时刮板机上严禁站人。 9、电瓶车检修必须拔掉电源保险、开车钥匙,并刹好保险闸。严禁在井下或轨道上检修电瓶车。电瓶车的所有检修程序必须升井在电瓶车检修车间进行。 10、主副井压风机房、抽风机房设备、井筒设备、钢丝绳、连接装置及各项保护的检修、完善,由机一队严格 按新版煤矿安全规定第八章中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的有关规定进行检修完善。杜绝重大设备事故发生。机一队对南北风井备用风机每星期进行一次试运行,并作好相关记录。 11、检修中需进行起吊的,要在检修前检查

100、起吊工具及起吊环、架梁、锚杆、绳扣的完好性,否则不得进行作业。作业时,人员要站在不能伤及自身的安全位置操作。重物下严禁站人。 12、所有电气、机械设备检修必须有记录,按照内容祥实填写。 四、井下风机专用供电回路检修规定 、变电所检修风机专用回路,必须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说明检修所影响的范围和区队,并确定检修所需要的时间,经机电科、安检科和调度室审批后,随停送电操作票报调度室、机电科、用风单位各一份,并贯彻到检修单位现场检修人员和用风单位当班机电人员。 、检修一回路时,检修单位在检修前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用风单位,用风单位确认风机及另一回路正常后,调度室再通知检修单位,检修单位接到通知后方可检

101、修。同时,用风单位派一位专职电工全程参与检修。检修一回路完成后,检修单位及时通知调度室,调度室与用风单位联系确认无误后,通知检修单位检修另一回路。 、双回路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及时向用风单位和调度室通报。用风单位和调度室确认双回路正常工作后,整个检修过程结束。议定作好记录。 4、电气机械设备检修管理规定中不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检修过程中出现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人员,发现后按情况轻重,按矿发有关文件给予一定的处理。 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目的 坚持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的状态检测技术,按设备运行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

102、,按步向预知检修和专业化修理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时间。以保证我矿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 二、内容 、设备的日常检修 1、 设备日常检修为每日强制检修制。时间为早班 8:0012:00。 2、 设备日常检修应做好主要设备的擦拭、清洁工作,紧固易松动的螺丝。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音、漏油、漏气等现象。维护和保持设备状态良好,保证每日生产的正常进行。 3、 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要实行区域性负责制,对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4、 使用的设备要建立严格的润滑制度,坚持进行日常润滑工作,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设备的润滑必须专人负责。 5、 主

103、要设备为中央变电所、地面变电所、主通风机、主排水泵、高低开关、主提升机。 6、 设备日常检修要保证有每天不少于 2 小时的检查、维修、保养时间。若发现设备故障在 2 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力量进行检修。 、设备的定期检修(月检) 1、 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的内容及检查时间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确定: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定期检查内容和试验内容; (2)、根据设备制造厂家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定期检修内容; (3)、根据运行记录、维护检查记录和技术监测数据所发现的问题; (4)、上次检修发现的问题,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而列入本次检修的。 2、 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由使用单位提供,机

104、电部审核,列入月检修计划。检修单位制定检修的项目、时间、 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等,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3、 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检修质量由机电部门进行考核,做到保质、保量、保工期。 4、 设备定期检修后电气设备要保证能够连续正常生产使用一周以上、机械设备要保证连续正常使用一个月以上。 、设备的停产检修 1、 各设备使用单位应对设备精度、性能进行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降低,应进行调整或列入停产检修计划。 2、 节假日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日常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时间、安全措施

105、、安全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等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3、 停产检修后应对设备作空、轻、重负荷的运转和性能测定,并按照设备质量验收标准严格验收。验收记录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在设备履历表内。 三、考核 1、设备使用单位未切实落实设备日常检修制度而导致设备不能正常生产的按影响生产时间 100 元/小时进行罚款。(时间按当班影响生产时间累加计算,如当班完成生产任务不予处罚) 2、设备定期检修后电气设备要保证能够连续正常生产使用一周以上、机械设备要保证连续正常使用一个月以上。如设备检修部位出现问题对设备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按影响生产时间 100 元/小时进行罚款。(时间按当班影响生产时间累加计算) 3、停

106、产检修后的设备要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不少于三个月)发生影响正常生产的现象对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按影响生产时间 100 元/小时进行罚款。(时间按当班影响生产时间累加计算) 附件一 主提升绞车检修及管理制度 1、按照“提升绞车完好标准”要求,矿机电科每年对提升绞车检修一次,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绞车检修工负责日常的维护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确保提升绞车安全正常运行。 2、检修工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与维护工作,时间一般利用 13:00-15:00,对安全控制系统和保险装置部分按照“完好标准”要求调整、安装使用。 3、提升绞车操作每班应有主、副司机两人同时上岗,一人负责操作

107、,一人负责监护。司机要持证上岗,上岗要全神贯注,集中精力,做到“五不准”,即:喝酒后,精神不振或有视听力障碍不得上岗操作;设备没有完全停稳时不得在操 作台上换司机;信号不明确不开车;没有看清上下钩不开车;启动不正常不得开车。 4、检修工每天要对滚筒、主轴减速器、联轴器、电动机、电压表、电流表、高低开关柜等各部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检修工每天对钢丝绳、天轮进行一次周密检查,重点检查弯曲部位和断丝股情况,主提升绳的直径不得小于标准直径的 3-5,一捻距内的断丝不得超出 4 丝,全绳不准断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换绳。 6、提升绞车司机要按照规定手续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应提前 10-15

108、分钟到达,交班人向接班人详细说明本班提升机的运行情况和注意事项,接班人对电气、机械部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向调度室及机电队报告。 7、司机上岗后不准看书看报,不准吃零食,不准会客,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不准乱拔转换开关,包括过卷开关,防止松绳抖绳事故,防止误操作和过卷事故。 9、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请示机电值班室,即:声音不正常,气味不正常,起动困难,信号不全或不清等。原因未查清,隐患故障未排除不准盲目开车。 10、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运行日志,要害场所登记,事故处理以及日常检查维护记录等。 11、保持供电系统图、提升系统图和制动系统图等资料的完整。 12、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

109、四无”、“两不漏”,即:无油污、无积水、无尘土、无杂物、不漏电、不漏油。 附件二 主扇管理维修制度 l、根据煤矿规程规定,煤矿必须安装主扇,确保井下通风安全,主扇司机应通过培训持证上岗。 2、主扇一旦安装调试后,不得随意变动。 3、主扇应定期保养、防腐。 4、主扇应设专人守护,确保主扇安全。 5、主扇司机应如实记录其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火速报告矿领导。 6、主扇一旦起动之后属连续运行工作状态,不得随意停车,如在特殊情况下需停车,司机凭矿长签署的文字依据。 附件三 井下排水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 排水系统是井下矿山生产活动的保障系统之一,担负着井下的疏干和排洪任务。因此它是设备管理和安全生产 的

110、要点。矿各级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操作工人必须高度重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 (一) 具体要求 1、各潜水排污泵运转正常; 2、检查各水泵电机接线端子是否坚固、检测电机运转是否正常; 3、水泵在累计运行 2000 小时后进行一次大检修,应该由熟悉水泵的工人检修; 4、水泵电机及水泵开关表面必须清洁; 5、水泵机组有无振动及异常响声; 6、泵叶泵壳的腐蚀泵壳及机座定期涂除锈油漆; 7、各水仓内应无大量堆积淤泥; 8、水仓外围的护栏完整; 9、水仓附近不得有杂物阻碍水泵工作畅通; 10、各阀门开关位置要正常; 11、各阀门管道应无漏水现象,压力表读数应该正常; 12、检

111、查所有管道阀门的防锈保护是否完好,必要时做油漆大保养,更换已腐蚀及老化的密封件和不能继续使用的管道; 13、电机接线盒有无发热现象; 14、检查连接水泵的开关是否运转正常,电缆、开关是否漏电; 15、联轴节填料松紧情况,排除不正常的漏水现象; 16、密封环磨损情况,测量记录运动间隙,轴承的腐蚀情况,密封填料,必要时更换或修理。 附件四 空压机维护检修制度 必须经常注意空压机油池中的润滑油量,应保持在规定范围内,加油时,必须使其充分沉淀并进行过滤。 必须经常注意空压机的排气温度和压力以及润滑油温度和压力。空压机的排气温度180,润滑油的温度70,空压机级排气压力为,级排气压力为,润滑压力油为。

112、注意观察一、二级压力表的清洁,每运行 100 小时后对纸质滤芯应用压缩空气吹除污垢灰尘,钢丝滤芯用热苏打水清洗冲洗干净,并浸油防锈,滤芯破损或污垢严重不易清除时则需更新。每 200 小时拆开减荷阀清洗一次,并加润滑油。 每运转 8 小时,必须排放储气罐的污油水一次,每月对储气罐进行一次清洗。使用一年后,用的压力试水压,保压 10 分钟后,不允许有渗漏现象,然后放水吹干。 每运转 200 小时清洗一次油滤清器发现滤芯破损应及时跟换,定期清洗油池内的赃物及杂质,每 500 小时过滤或更换一次润滑油。 随时排除个连接部分的松动现象及管路的渗漏,但必须停机后进行排除。 每 500 小时清洗一次中间冷却

113、器。 忌用煤油或汽油清洗油池。 每 100 小时检查一次吸、排气阀的情况,阀片、弹簧几阀连接螺栓等的如有损坏或不良时,必须更换或清除阀组应该每 200 小时清洗一次。 每运转 200 小时应检查一次连杆瓦间隙并予以调整,保证规定的间隙。 压力调节阀必须定期专人校验。 以上检查和检修记录必须有记录。 附件五 高低压开关管理维修制度 l、根据煤矿规程规定,开关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并检查在运输或存放过程中有无损坏,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使用。 2、开关一旦安装调试后,不得随意搬动。 3、开关应定期保养、防腐。 4、开关应设专业的电工维护,确保开关安全使用。 检修加工管理规定 为确保我

114、矿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加工检修工作 质量,服务好生产一线,特对机修厂制定如下管理考核具体规定。 一、任务完成: 1、按时完成矿下达的月度加工、检修任务。没能完成任务量的,按百分比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百分比(因配件、材料等客观原因除外)。 2、按时完成矿及机电科安排的急来急修,没能按时完成任务,每推迟一天,每台件一次罚款 50 元。 3、配合机电科做好升井、入井设备的验证、验收工作。一次不验收罚款 50 元,拒收一次罚款 50 元。 4、做好平时发放和月底入库设备的自检自验,并有数据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编号、对地和相间绝缘、每相电流、试验电压、检修时间、责任人),无自验或记录的

115、每台件罚款 50 元。 5、所有修复设备和加工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不能及时入库的应由机电科领导同意,方可自存,并给予结算,否则不予结算。 二、工作质量: 1、修复设备质量合格率 100,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除结构工资总额的 5。 2、所修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杜绝失爆现象,有一处失爆,罚款 1000 元。 3、所修设备和加工件,必须按矿上规定进行防腐处理,不留死角。不按要求进行防腐处理(如 MA 标志、铭牌 不准刷漆,编号上刷红漆),每台件罚款 50 元。 4、所有加工件,必须按图纸上要求尺寸加工,并严格审图,需要变更尺寸、材料,必须经机电科和使用单位同意,否则造成材料浪费的,

116、按加工件材料费用的 3 倍进行罚款。 5、所有修复设备和加工件入井前必须经三方(即使用单位、机修厂和机电科)验收方可发放,不经验收私自发放一次设备罚款 100 元,配件(加工件)罚款 50 元。 6、鼓励对设备、配件进行大胆的革新改造,只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经机电科和使用单位认可,根据革新、改造的节约成本,给予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适当奖励。 7、修复的电器设备(含五小电器),防爆面螺栓、挡板、挡圈、密封圈、接线柱、喇叭嘴、接地螺丝、接线胶木、电源警示牌等必须齐全,并符合防爆电器设备完好标准,有一处不符合,罚 50 元。 8、电气设备临时入井,绝缘值必须在 200M以上,月底入库时应为 50

117、0M,否则每台罚款 50 元。 9、区队在使用设备时,发现 1 台次因修复责任的质量问题而影响生产的,罚修复单位 100200 元。 10、焊接件必须按图纸或使用单位的要求进行焊接。如发现开焊、脱焊等现象,按焊接件工时、材料费用的 2倍进行罚款。 11、所领取的配件、材料要严格把好质量关。有明显 质量问题的应立即退还,无明显质量问题,也应尽一切检测手段检测,合格后方可批量加工,组装,否则以本单位的质量问题处罚。 12、设备的组装必须齐全,本矿能加工的配件必须配齐,如皮带机头、机尾、水泵(含污水泵、清水泵、多级泵、排沙泵等)、绞车等,否则不予验收。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设备

118、安全、高效的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预防和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总则 1、各设备使用单位分管机电工作的机电负责人为本部门机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部门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设备使用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做到人人有职责,台台设备有人管,具体工作有安排、有标准、有检查、有考核。 3、设备使用单为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按设备类型,分别制定具体的设备维修保养细则,设备维修保养应逐步向运行、维修、保养一体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运行、维修、保养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4、所有设备的运行、

119、维护、保养人员,都应经过安全业务技术培训,基本了解设备的结构及工作原理,掌握基本的操作技能,方可上岗从事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工作。需持证上岗的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5、所有设备运行、维修、保养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各自的岗位责任制,工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作业。 6、各使用单位应健全、完善各种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的承包制度或包机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做到责、权、利三统一,逐步向运行、维修、保养一体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三、内容 (一)、设备运行管理 1、设备运行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现场交接,交班人员将本班设备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处理情况等登记交待清楚

120、,接班人员要认真检查、核对、清楚明了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 2、设备运行人员每班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润滑油量、润滑状况、设备完好情况,对保护装置有试验要求的必须进行试验,确保操作的设备符合设备安全运行条件。 3、设备运行人员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工作岗位无关的事务,要求有工作监护人的岗位,一人不得操作设备。 4、设备严禁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转及甩保护工作,遇此情况,运行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5、设备运行期间,运行人员要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各种指示仪表是否正常。运行中需加油的设备,必须按要求定牌号、定量、定时加油。同时要严格按照巡回检

121、查的要求,定时对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果断、正确的方法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6、设备运行人员要认真按要求、按时间做好设备运行中的各种记录工作。记录必须真实、可靠,填写必须规范、整洁,记录薄不得有缺页情况,推广应用仿宋体填写记录。 7、工作完毕后,运行人员要做好设备及工作场地的卫生清洁工作,确保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二)、设备的维修管理制度 1、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修。 2、凡本单位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机电技术人员按产品技术资料要求,制定操作、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维修工学习,熟悉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3、维修

122、工作应实行承包制,各使用单位应由专职机电维修人员分区域或分机型实行干包负责。对负责范围内的设备要做好巡回检查、计划维修和故障检修。采掘主要设 备及大型设备应设专人负责维修,对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4、重点设备及大型设备每天应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维修,及时处理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主要设备及大型设备应逐步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等新技术应用工作,用科学手段实现状态预知维修。 6、设备检修应逐步试行“检修任务书”制度,详细记载故障部位、处理方法及要求、处理过程、损坏及更换的零部件、处理时间、遗留问题、试运转情况等,逐步提高维修质量,积

123、累技术管理资料。 7、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工作之前,应首先查阅设备故障记录,向运行人员详细了解故障情况,确定检修方案,工作完成后要进行验收。一般性的维修工作可由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共同验收,较大型的项目应进行专门的验收,同时要认真详细填写维修记录。 (三)、设备保养制度 1、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良好、安全运行。 2、日常保养 (1)操作者班前 1015 分钟应做好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各种限位器、指示信号 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的润滑油。 (3)检

124、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的部位是否正常,联接螺栓是否紧固,附件、工具是否齐全。 (4)检查设备的跑、冒、滴、漏情况,搞好清洁卫生工作。 3、定期保养 (1)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清洗。 (2)除进行日常保养内容及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外,对设备的部分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 (3)定期清洗各油毡、滤油器及各种防尘、防屑装置,保持清洁,通畅无泄漏。 (4)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定期做好设备润滑油(脂)的更换及油质化验工作。 (四)、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切实做好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定期检修工作,进一步减少设备事故,提高设备开机率和公司

125、的综合开机率,使其能高效、安全经济运行,保证公司井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检修要求 1、设备使用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维护检修人员、操作人员都应重视设备的定期检修工作。加强对定期检修工作的领导及管理,做到设备定期检修有计划、有安排、有项目、有检查、有考核。 2、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维护与检修。 3、定期检修应与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相结合。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生产工艺的要求及生产情况,采取不同的检修方式,切实做好设备的巡回检查、每日定期例检及定期检修工作。 一般情况执行下列规定: (1)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工作期间要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

126、度,按计划周期轮换运行。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进行全面的检查、检修,确保设备处于性能良好的备用状态。井下中央水泵房的主排水泵及其管路、闸阀、水仓等每年雨季前必须全部检修完毕。 (2)主要运输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备用数量,实行按计划轮换运行,定期例检和出坑检修。 (4)地面输配电系统,应在每年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 (5)对于平时不能停电检修的电气设备、大型设备的主要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应集中力量 安排在全公司停电大检修或停产检修中解决,并遵守下列规定: 停电检修确定后,各检修单位要认真安排停电检修项目,编制检修项目的工作任务书、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措施报相关部门审批。 检修项

127、目计划、检修质量要求、工作任务书、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措施,应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讨论,贯彻执行。 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并分工明确。 检修前要认真落实各项材料、配件的准备工作,做好停电、停水、停气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各检修单位,在检修前一天必须提前办好检修停电工作票,严禁不办理停电工作票利用停电期间检修任何设备。 检修完毕及时汇报,听从检修指挥组命令待送电工作完成,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岗位。 设备的大修理应严格执行大修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载、负荷试运转,同时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组织验收。 (6)设备检修应有记录,特别是大型固定设备、主要采掘设备必

128、须有完整的检修原始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检修时间、检修部位、检修内容、更换零部件、检修负责人、试运转情况、验收负责人等。检修资料应在竣工后一周内交机电科技术组存档。 (7)设备使用单位应坚持执行维护保养与预防性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不断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技术成果推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 (8)设备使用单位的机电技术管理人员,要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逐步掌握设备的运行规律及易损件的使用周期,不断完善设备定期检修的项目和间隔时间,使之更趋于科学化和实用性。 (9)每日定期例检(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工作内容: 及时处理巡回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变速

129、机构、各种限位器、指示信号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 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且的润滑油。 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的部位是否正常,紧固件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检查设备易磨损、腐蚀的部位或部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定期检修工作内容: 设备预防性定期检修,各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出力大小、工作状况、环境条件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参照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确定具体的检修时间及检查、检修项目。定期检修一般分为周检、月检、半年检、年检等,其内容为: 处理每日例检中未处理的隐患问题。 根据设备使用状况,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更换磨损严重或损坏的零部件。 对设备的各部位

130、配合间隙进行测量、调整。 定期检查、更换轴承部位的润滑脂。 定期检查、清洗油毡、油线、过滤器、液压阀及各种防尘装置,保持通畅无泄漏。 定期补充合格的润滑油品,并定期进行油品取样化验,根据检测结果及时换油。 定期对防爆设备的防爆结合面进行检查、打磨、防锈处理。 定期对电气设备、电气元件、接触器、继电器进行检查,对各种保护进行调整、整定。 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设备技术性能测试。 四、考 核 1、凡达不到规定检修时间的队组,发现一次,对所在队的队长罚款 150 元(以矿调度室上报机电副矿长及机电科的报表为准)。 2、矿调度员在检修时间内,擅自指挥队组开机的,发现一次,对责任者

131、罚款 100 元。 3、机电科长、机电队长、机电技术员达不到跟检修班天数的每少一天罚款 50 元(以矿规定的下井天数折合为准)。 5、综合办公室不能及时提供设备、配件的,发现一次对分管人员罚款 50 元。 6、发现一起机电事故未追查,对相关负责人罚款 50元(以事故组的追查报告为准)。 7、对事故追查过程中,发现一次因野蛮操作设备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要加倍处罚。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机电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充分发挥设备的工作效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要求 (1) 巡回检查是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维护的主要方式,各单位岗位工及机电维修人员负责

132、分管范围内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 (2) 设备巡回检查时要按预定的路线进行,各岗位要现场张挂巡回检查路线图,并详细标示检查的项目、内容、周期。 (3) 巡回检查方法一般采取看、摸、听、嗅、试、量等手段: 看:从外观检查,看仪表指示。 摸:用手摸,感触其振动、温度或用手锤敲击,检查其紧固程度。 听:听其音响,有无异声。 嗅:用鼻闻是否有异味。 试: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量:简单量具测试。 (4) 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三、巡回检查内容 、机械部分 1、紧固件 (1)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

133、。螺纹无乱扣或秃扣。 (2)螺栓拧入螺纹孔的长度不应小于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合金件等不小于螺栓直径的倍)。 (3)螺母扭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 13 个螺距,不得用增加垫圈的办法调整螺纹露出长度。 (4)键不得松旷,露出键槽的长度符合规定。 2、联轴器 (1)端面的间隙及同轴度符合规定。 (2)弹性圈柱销式联轴器弹性圈外径与联轴器销孔内径差不应超过 3mm。柱销螺母防松装置齐全完好。 (3)齿轮式联轴器齿厚的磨损量不超过原齿厚的20%。键和螺栓不松动。 (4)蛇型弹簧式联轴器的弹簧不应有损伤,厚度磨损不超过原厚的 10%。 3、轴和轴承 (1)轴不得有表面裂纹,无严重腐蚀和损伤。 (2)滑

134、动轴承轴径与轴瓦的顶间隙符合规定。铜瓦滑动轴承温度不大于 75,合金瓦滑动轴承温度不大于65。 (3)润滑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圈或油链转动灵活。压力润滑系统油路畅通,不漏油。 (4)滚动轴承转动灵活、平稳、无异响。润滑脂合格,油量适当,占油腔的 1/22/3,不漏油。轴承温度不大于 75。 4、减速器 减速器壳体无裂纹和变形。结合面配合严密,不漏油。润滑油符合设计要求,油量适当,油压正常。 5、基础 (1)基础不得有裂纹、剥落和松碎现象。 (2)基础坑内无积油和积水。 (3)地脚螺栓不得有松动。 6、密封件 (1)各部密封件齐全,性能良好,不漏油。 (2)密封表面无损伤,油封骨架不变形。 (

135、3)各结合面的石棉垫、耐油胶垫应平整,无折皱,眼孔一致,符合原设计的尺寸和材质。 7、“五不漏”规定 (1)不漏油:静止结合面不允许漏油。运动结合面原则上不允许有油迹,擦干后 3min 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非密闭传动部位,不甩油(可加罩)。 (2)不漏风:空气压缩机、通风机、风管等静止结合面不漏风。距泄露 100mm 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3)不漏水:设备、设施各接合面不漏水。 (4)不漏汽:锅炉、汽动设备、管路及附件的静止结合面不漏汽;距泄露 200mm 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5)不漏电: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8、绞车滚筒、制动装置等各部位完好。 9、各种

136、设备钢丝绳固定牢固、排绳整齐、缠绕层数符合规定;钢丝绳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电气部分 1、电气设备隔爆性能良好,隔爆接合面等符合规定要求。设备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无锈蚀等现象。 2、高、低压电气设备的过流、漏电、接地等保护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接地线压接不松动、螺栓不锈 蚀、不缺少弹簧垫圈,接地线及接地极规格型号、安装位置等符合规定。 3、电气接线有可靠的强度,连接可靠。 4、电气设备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符合要求。 5、电气设备

137、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6、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可靠。 7、绝缘用具齐全可靠,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 8、电缆吊挂整齐,电缆的连接、绝缘、接地符合要求,无超负荷运行现象。电缆穿孔套管齐全,密封良好。电缆沟内电缆敷设规范,无杂物。 9、电气设备标志牌、设备铭牌要与图纸保持一致。 10、完好牌、标志牌、防爆合格证齐全完好、内容正确,三证张贴符合定置管理要求。 、其他 1、设备按照“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的原则进行润滑,润滑记录按规定填写。 2、机房(硐室)清洁,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无滴水、无油垢;工器具、备品备件、材料等存放在固定地点,安放整齐。

138、3、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处顶板必须支护完好。 4、变电所挡鼠板安装符合规定。 5、水泵房水仓或泵池水位正常,排水设备、设施完好。 6、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按规定检查。 7、设备电压、电流、压力、温度、流量等运行参数正常。 8、设备各转动部分防护罩、裸露带电区域遮拦安设符合规定,警示牌按规定悬挂。 9、机械、电气设备各项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周期试验。 四、设备巡回检查周期 序号 巡回检查项目 检查周期 备 注 1 电气设备运行电压、电流等参数 每小时 1 次 有人值守变电所执行此规定,1 小时记录一次。无人值守变电所、配电点每天由分片负责人员检查1次 2 电气设备运行温升情况 每小时 1 次 3 开关运

139、行情况 每小时 1 次 4 低压馈电开关保护试验 每天 1 次 5 照明综保保护试验 每天 1 次 6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每月 1 次 每日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1 次外部 7 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 每 6 个月 1次 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 8 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每年 1 次 9 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 每 6 个月不少于 1 次 10 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 每季 1 次 每周由专责电工检查1 次外部和悬挂情况,并做记录 11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 每月 1 次 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责电工检查 1 次外皮有无破损 12 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

140、 每季 1 次 13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 投入运行以前 地电阻的测定 14 设备润滑部位定期注油、换油 按照设备润滑周期执行 15 机械、电气设备各项保护试验 按照设备试验周期试验 16 各岗点运转机电设备巡回检查 每小时 1 次 2 小时记录 1 次 五、考核 1、各岗岗位工必须遵守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相应记录。发现不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或者不填写设备巡回检查记录的,对当班值班人员罚款 20 元/次,无人值守地点对包片管理人员罚款 20 元/次。各区队技术员负责对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的指导、执行、监督和考核。 2、各岗岗位工在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中,发现设备存在问题的,必须及时向队

141、值班人员汇报,队值班人员根据设备问题的具体情况,及时做出相应措施(通知值班机修、电工立即处理,向队长、书记汇报具体情况)。设备存在问题未及时发现或者是发现而未汇报造成机电影响的,对当班值班岗位工罚款 50 元;汇报而值班人员并未做出相应处理的,对当班队值班人员罚款 100 元。 3、各岗岗位工在值班期间,及时发现设备存在问题,队技术人员及机修、电工判定确实存在问题,经机电人员抢修而未造成机电影响的,对及时汇报问题的岗位工奖励50 元。 交接班制度 一、 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工作地点,对所有设备运行情况及卫生状况做全面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 二、交班者应认真填

142、写各种记录或台帐,做好卫生工作,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 三、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关领导。 四、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 五、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助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协助交班者处理。 六、 下面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1、饮酒后的接班人员; 2、事故处理或正在进行的重要操作之中; 3、接班人尚未到齐之前。 4、非当

143、班人员操作工交待情况可不接班。 七、 交接班应做到: 十交: 交任务、交安全、交指示、交操作情况、交质量、交记录资料、交仪器设备、 交工具、交存在问题、交措施 五不交: 操作不稳不交、记录不全不交、难整改的问题未整改不交、卫生不好不交、工具不全不交 五清: 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两交接: 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八、 接班者因故未按时到岗,交班者不得擅离岗位,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经同意后并做好善后处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九、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所填写的交班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留应交待的事项,由交班者负责;凡没有结清听明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双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144、。 十、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工作区域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发出接班令方可统一离开岗位。 小绞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小绞车管理,杜绝小绞车提升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及矿有关规定,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绞车安设(指型绞车): (1) 安设位置:由技术科依据采掘生产所需,给出使用地点及安设位置。 (2) 小绞车房位置及布置。 、小绞车房必须设在顶板好的地点,如顶板不好,必须加强支护。 、由技术科与地测科共同给出绞车安设中心。 、绞车房布置必须合理,绞车安设后,设备距帮壁最

145、小距离不得小于米,以方便检修。 (3) 小绞车基础:由技术科提供原始数据,如运输距离、巷道坡度及绞车位置的底板岩性等情况,如果需要打基础,由机电科给出基础图,由技术科平衡打基础。 (4) 小绞车稳固后,安设单位必须将基础螺栓紧固好,上齐二次保护,二次保护必须处于有效锁紧状态,所有锚链或钢绳强度必须满足要求,绞车戗压顶子由技术科平衡,按要求安设。 (5) 小绞车电气系统: 、提升信号:必须声、光俱全,灯、铃、打点器等五小件必须上信号盘,并合理吊挂,便于司机、拔钩工观、听信号,信号、照明电缆吊挂整齐。 、行人、行车信号:要明显区别于提升信号,并且要求上标志牌板,上写“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行车

146、时,以信号红灯做标志,行人时,以信号绿灯做标志。 、小绞车操作开关、信号综保等设备必须摆放整齐,使用统一规格的铁制开关台。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完好,杜绝失爆。 、行人、行车转换开关安设在小绞车房,由小绞车司机控制。 、绞车房电气设备按要求安设接地线及接地级管,甩车场要求安设过卷装置。 (6) 小绞车房内,由绞车安设单位安设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绞车使用技术参数牌板。 2、小绞车安设竣工后,由安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3、小绞车安设验收:实行验收单会签制,由机电科、安监处、技术科、使用单位、安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将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会签后,将验收单交安

147、全信息站。对于存在的问题,由分管单位整改后,将信息反馈到安全信息站。未经验收的小绞车,严禁私自运转。 4、小绞车使用: (1) 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非工种操作。 (2) 每班执行“五人联锁”制度,小绞车未经五人检查签字,不得运转。 (3) 绞车运行过程中出现隐患及故障时,必须立即停车,及时处理,处理不了时,要汇报相关人员,待隐患、故障排除时,方可作业。 (4) 小绞车停转后,司机将操作开关停电加锁,钩头上锁,照明不准停(长期停车除外),斜巷为行人信号。 (5) 长期停转(一个月以上)的小绞车恢复运转前,必须请示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相关单位检查验收

148、,否则严禁运转。 5、处罚规定: (1) 安设竣工后,安设单位不及时(安设后 2 日内)提出验收,对安设单位一次罚款 200 元。 (2) 验收时,出现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罚。 (3) 验收时,有关单位不按规定参加的,罚单位负责人 50 元。 (4) 验收出现的问题不按规定期限整改的,罚款加倍。 (5) 未经验收的小绞车私自运转,按严重“三违”处罚。 提升钢丝绳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提升钢丝绳的用途是悬挂提升容器并传递动力。钢丝绳是矿山提升设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矿井提升的 安全和经济运转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钢丝绳的维护检查工作直接影响到矿井正常生产和人身安全。 使用钢丝绳时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149、: 1、新绳要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必须保存有出厂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2、保管超过 1 年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必须再进行 1 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钢丝绳自使用之日起 12 个月时必须进行第 1 次检验,以后每隔 6 个月检验 1 次。 4、钢丝绳检查中出现以下情况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新绳: 1 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为 10; 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 10; 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钢丝绳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以上; 钢丝绳在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 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

150、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5、每次更换新绳时,必须对钢丝绳连接装置用 2 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对钢丝绳的维护保养要做到以下几点: 1、钢丝绳的检查必须由维修钳工负责,并懂得钢丝绳的种类和钢丝绳的性能及各项指标。 2、钢丝绳检查人员必须每天按规定时间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认真细致地全面检查一遍。 3、查绳时绞车的提升速度应不大于 s,对易损坏和 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薄,记录不得涂改。 4、每天的检查过程必须由本班岗位工监督并在钢丝绳检查记录上签字,如遇停产时钢丝绳可不需每天检查,但在开工之前必须认真检

151、查一遍,并在记录内注明停产、开工时间。 5、钢丝绳在运行中突然停车或出现掉道等受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6、钢丝绳检查人员每天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全面细致的检查一次,钳工班班长每星期对钢丝绳检查一次,分管领导不定时的抽查钢丝绳的实际技术参数与检查记录数据是否相符,复查人员检查后在钢丝绳检查记录上签字。否则,按队有关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7、斜井使用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000 倍。人工插接的绳扣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20 倍。 电气试验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使我矿井上、下供电安全,确保井下在用电气设备装置的完好性,预防触电事故。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机电质

152、量标准化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电气试验制度。 二、组织机构 由机电科科长组织,区队电钳工、瓦斯员参与测试。 三、具体要求 1、电气设备的试验工作,是鉴定电气设备的绝缘状态,测试分析设备技术性能,为机电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依据。因此电气试验人员,要认真负责。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电气试验工作。消除侥幸、麻痹心理,重视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查对工作,并要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安排好试验。电气试验工作至少应有两人参加,操作时要集中精力,以确保安全。 2、对 10KV 大型电气每年进行一次直流泄漏试验及直流耐压试验,其试验电压为 2 倍额定电压,电压逐步升高,读取相应的泄漏电流值。井下电气在每年 4 月份进

153、行试验。 3、对矿用 10KV 变压器测定绝缘电阻,做空载试验,绝缘油做耐压试验, 以上试验只在中修以后试验,运行中每年进行一次。 4、10KV 断路器地面、室内断路每两年测定绝缘电阻一次,每年做一次绝缘油耐压试验,每年测量一次断路器触头分合闸的同时性,试验在每年三月份进行。 5、10KV 电力电缆每年测定一次绝缘电阻,做一次直流耐压试验,并测泄漏电流,每年检查一次相位,绝缘电阻用 2500V 兆欧表摇测, 其绝缘电阻值不得低于下列数值:粘性浸渍电缆 100 兆欧/KM,干绝缘电缆 200 兆欧/KM。 直流耐压试验用 5 倍额定电压由低到高逐步升高,读取相应直流泄漏值。根据电缆绝缘电阻泄漏电

154、流值判定电缆绝缘性能。 6、10KV 避雷器 避雷器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试验一次,测定绝缘电阻,其数值根据不同型号一般不小于 2500 兆欧,运行中不小于 2000 兆欧,线路避雷器每年测一次绝缘电阻。避雷器在每年 3 月份进行试验。工频放电电压测量,运行中的避雷器在雷雨季之前进行测量。线路避雷器每两年一次,其放电电压值不应超过以下范围:新装和大修后 16-19KV,运行中 15-21KV。 7、10KV 架空线路 每年一次蹬杆检查,检查导线连接情况,以及每个绝缘子的运行情况,测量线路绝缘电阻,试验在三月份进行。 8、接地电阻 地面电气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接地电阻,每年雷雨季之前测量一次,井下接

155、地装置每半年详细检查一遍,接地电阻每年测一次,地面在三月份进行,井下变电所每年测量一次。 9、井下高压开关、保护装置及仪表,每半年整定一次,负荷变动随时整定。 10、电气试验工作不应少于人,试验负责人在试验前应详细向全体参加试验人员贯彻试验安全措施、被试验设备部位和试验程序。 11、低压电器检修后,应对设备摇测绝缘电阻,测量三相电流平衡、触点三相接触同期性。 12、凡需要进行电气试验的各种设备,均由所在班提出申请,由电工班试验组进行试验。 13、电气试验期间,试验人员不许随便换人,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试验人员要认真填写试验记录。 14、设备在试验期间若发现重大隐患,试验人员应及时向机电科主

156、管人员汇报,设备隐患排除后,应重新试验至合格为止。 15、对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和电气耐压试验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试验必须由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检验单位进行。 16、对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应有专用记录薄,并由设备管理员存档。 17、每月 28 日前必须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跳闸试验,并填写记录,并保存在机电设备管理室。 18、每年必须对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进行一次试验,试验必须由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检验单位进行。 19、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必须在安装投入前由设备管理员进行一次摇测试验,并记录存档。 20、每年必须对避雷器和电器绝缘用具(绝缘靴、手套、试电笔等)进行

157、一次检测检验,检测检验单位必须由资质的安全检测检验单位进行。 21、每季度必须对井上下各场所接地电阻及高压电机的绝缘电阻摇测一次,并做好记录,测试记录由设备管理员存档。 22、试验工作开始前要办理好电气工作票,然后试验人员应根据试验项目,了解试验用电源的接线方式、组别、相序、电压等级及电压对称性等情况。试验电源的开关,须使用有明显断开的刀闸开关,并在负载侧接上适当的熔断体,且放在靠近试验人员的位置,以便操作。试验用调节装置或开关,在开始试验前,应放在起始位置。 23、拆卸二次回路小线时,应注意原来的位置,防止导线拆断或碰及其他导体等情况发生造成事故。对没有标志牌的线端须扎上临时标志,以便识别。

158、标志牌不许使用金属物质。在拆卸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在未判明原因前,不得进行工作。 24、在进行试验时,应由一人负责电源开关的拉闸和合闸。拉合闸应使用“拉开”、“合上”、“不许合闸”等明显口令,并须做到一呼一应,不得用手势联系。试验中发生异常现象或者与预期结果不符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分析原因。 25、试验结束后,拉开试验电源,将试验部位接地放电。在井下做试验时,凡有可能积聚瓦斯的地方,只有当瓦斯浓度在 1%以下时,才准放电。 26、试验工作结束后,应检查试验记录,如试验项目及数据无误,方可拆线,将被试验设备恢复原状态。工作结束后,先由试验的安全监护人检查现场,然后由工作负责人

159、将工作票交给现场负责人,共同进行检查,详细交待工作前后的设备变动情况及试验结果,并将试验原始记录抄在变电所或机房的试验登记簿上,经现场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的试验意见认为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27、试验工作中使用的仪表设备,要按照其本身附带的操作注意事项执行,如果没有这方面资料,则可以按照专业规程进行操作,以免损坏仪表设备。 28、为了保证试验质量,试验用仪器仪表,必须在有效检验周期内和有检验封印。 29、试验用仪器仪表必须符合精密等级规定,以免因仪表误差而引起测试的错误。在有瓦斯的矿井内做试验时,必须采用矿用隔爆型或矿用本质安全型仪表。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小于 1%以下的地点

160、使用。 30、在测量电源电压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适当的仪表连线方式,以获得较准确的测量结果。要正确地读表,在未测量前,应该首先将仪表调零,读表时应在指针和镜里的影子重合时读取。如用大电流发生器时,因被试 设备与电源波形有关,则应事先用示波器测量,证明互感器二次电流波形为正弦波时方可使用。 31、试验用的仪表互感器,在二次侧及规定的接地点,均应妥善接地,以免击穿时窜过高压,影响人身安全。对于一次侧通过电流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准开路。电流互感器的二次侧短接时,须用干净、没有氧化的多股铜线,以免二次回路断开。禁止用铝丝或铝线短接。 32、试验用设备和仪器仪表,在搬运及存放时,要妥善保管,防止

161、灰尘、潮气侵入。仪表的放置位置和墙壁之间要留出的通道。 33、试验用导线截面:在电压回路或不大于 5A 的电流回路中,应使用截面不小于的绝缘软线,其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高压引线周围,要加遮拦,防止触碰危险。试验用的临时接地线,应按电流大小确定最小截面,一般用不小于 mm2 的整根铜线。 四、注意事项 1、试验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带电作业,停送电必须执行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 2、试验应根据设备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及运行状况确定试验的项目及标准。 3、试验必须遵守试验规程规定的试验项目、标准、方法和试验程序,非经电气主管技术人员明确指示不得擅自更改试验标准和试验项目。 4、

162、试验必须遵守电业安全规程的规定,在井下试验要制定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5、每年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邀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防雷装置安全检测,井下运行的检漏继电器每天必须做一次试验,确保灵敏可靠,安全运行,绝缘用具定期进行试验、校验。 6、新增或大修后的电气设备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高压试验的程序:绝缘电阻、泄漏电流、直流耐压、交流耐压试验。 7、高压电缆在使用前必须做耐压试验,低压电缆在修补后做浸水耐压试验。 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应根据变化情况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试验或校验,确保灵敏可靠。 9、试验时,施工现场设置栅栏或警戒、防止发生事故。 10、各种试验按要求填写记录。 五

163、、考核 1、10KV 断路器(地面)、矿用 10KV 变压器测定绝缘电阻、10KV 避雷器等高压设备必须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检验单位进行,并按规定检修周期检测。未能及时检测或者不安排检测的, 2、10KV 架空线路检查由机电科牵头组织人员进行蹬杆检查,如未能按规定检修周期检查 3、避雷器和电器绝缘用具(绝缘靴、手套、试电笔等)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检验,检测检验单位必须由资质的安全检测检验单位进行。如未能及时检测检验。 4、电气试验及接地电阻测试各区队应按照规定周期试验检测,并做好相应记录,如发现各区队未能按规定周期进行试验检测,对相应区队主职负责人罚款 100 元,技术员罚款 50 元;按规定周期进行

164、试验检测,而未能及时填写记录的,对区队主要负责人罚款 50 元,技术员罚款 20元。 接地电阻测试制度 一、目的 为使我矿井下供电安全,确保井下在用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完好性,防止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意外带电时,造成触电事故。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规定,我科室每季度将组织人员对井下在用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试。 二、组织机构 机电科组织,区队电钳工、瓦斯员参与测试。 三、具体要求 测试时间 1、每季度对井下在用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试; 2、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接地电阻投入运行前进行一次测试。 测试工具 1、ZC29B-2 型接地电阻测试仪一台; 2、辅助接地棒二根(电位探棒

165、 P和电流探棒 C); 3、导线 5m、20m、40m 各一根。 测试方法与步骤 1、首先由瓦斯员对测试位置的瓦斯进行检测,确认瓦斯浓度低于%时通知测试负责人。 2、测试接地电阻值时仪表上的 E 端钮接 5m 导线,P 端钮接 20m 线,C 端钮接 40m 线,导线的另一端分别接被测物接地极 E,电位探棒 P和电流探棒 C,且 E、P、C应保持直线,其间距为 5-10m。 四、接地极安装要求及标准 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 2欧姆,每一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网之间的保

166、护接地用的接地芯线电阻值都不得超过 1 欧姆。 所有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接地线)都应和井下主接地极构成一个总接地网。 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每个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每个低压配电点或 装有 3 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连接动力电缆的每个接线盒。照明综保和煤电钻综保必须同时装设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且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得低于 5m;具有漏电保护的电气开关(有试验功能),必须按要求敷设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 井下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厚度不得小于 5mm;局部接地极用两根长度不得小于1m、直径不小于 22mm 的镀锌铁管。每根管子上至

167、少要钻 10个直径不小于 5mm 的透孔,两根铁管均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于 15),并必须埋设于潮湿的地方。两管之间相距5m 以上,垂直埋深不得小于。 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 铜线,或截面不小于 100mm2 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 4mm,截面不小于 100mm2 的扁钢;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 50mm2 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 4mm、截面不小于 50mm2 的扁钢;高压金属连接器必须安装接地极,冷缩管连接器、环氧树脂连接器不需要安装接地极,新安装设

168、备接地保护不满足要求不得通电使用。 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检测接地线回路外,不得兼作其它用途。 五、考核 1、不按时或者是不做接地电阻测试的区队,罚该区队主职负责人 50 元/次,负责测试人员 20 元/次。 2、不及时上交或者是不交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的区队,罚该区队主职负责人 50 元/次,负责测试人员 20 元/次。 3、接地极不按照接地极安装要求及标准执行的,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负责该区域区队主职负责人 50 元/处,包机人 20 元/处,累计计算。 大型设备技术检测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对大型设备和装备的管理,提高其利用率和完好率,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

169、规范、煤矿安全规程、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和地面厂(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隆瑞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大型大型设备系指矿井通风设备、矿山压气设备、矿井提升设备、矿井排水设备、大功率带式输送机、斜巷猴车等在矿井安全生产中至关重要的设备。 3、各相关区队必须配备足够用于管理、检修、维护及操作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负责大型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 4、要保持大型设备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重视业务培训与提高,严禁业务不熟练或不具备相关资格的人员从事大型设备的日常管理及技术管理工作。 5、加强对大型设备维修和管理,保持大型设备良好工作状态。

170、(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大型设备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操作使用。 (二)建立定期保养、维修、检修制度。 (三)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保证修理质量,降低修理成本。 (四)建立大型设备技术档案,各种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五)各相关单位要定期对大型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质量状况(良好、待修、报废)进行上报,并于每月底前报机电科备案。 6、大型设备未经机电科批准不得拆套使用。 7、对达不到技术指标,应作检修的大型设备,各单位应提出书面设备请,上交机电科备案研究。 8、对大型设备利用率高、管理好、成绩突出的区队或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9、大型设备重要部件发生丢失或损坏事故,因责任心不强、操作失

171、误造成整机重大损失的区队和个人,追究其责任,并视其情节,给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二、大型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所有大型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使用的新型设备和新接管的设备,在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修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学习熟悉后,方能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向机电科反馈信息。 2、贯彻大型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包机制。大型设备的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

172、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主操作人负责制。对三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设备均应有运行记录。 3、各种大型设备司机(包括运转、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五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三知(知道设备的结构,知道设备的性能,知道设备安全设施的原理)、四会(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司机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 5、使用中的大型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

173、,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6、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一)日常保养 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lO15min的巡回检查(各种设备的班前检查内容遵循机电设备点检制度);班中责任制,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的大清扫、擦洗、交接班各种记录及清洁卫生等工作。如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根据泉店煤矿机电设备点检制度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区队、调度室、机电科。 (二)日常保养的具体内容 (1)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变速手柄

174、、各种档铁、限位器、指示信号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安全可靠; (2)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定时、定量加入相应的润滑油; (3)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的部位是否正常,附件、工具是否齐全; (4)检查设备腐蚀、砸、碰、拉伤和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情况; (5)搞好清洁卫生工作。 (三)定期保养 大型设备运转(行)到规定时间后,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保养。定期保养完后,填写保养记录。 (四)定期保养的具体内容 (1)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清洗; (2)除进行日常保养内容及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外,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 (3)各油毡、油线、滤

175、油器及各种防尘防屑装置要进行清洗,要使管路保持通畅无泄漏。 (4)定期保养的间隔期及作业时间,依据设备点检标准书执行。 三、大型设备的检修 1、区队应坚持执行大型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根据设备状态,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形式,努力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时间。 2、大型设备的小修 按定期维修的内容或针对点检发现的问题,部分折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过检查、凋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3、大型设备的中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

176、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校正座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行涂漆,烘干。在检修 过程中,充分利用镀、喷、镶、粘等技术手段,恢复其精度。 4、大型设备的大修 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能力,需要对设备全面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应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器操作系统,处理设备基础或更换设备外壳,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重新喷漆或电镀,按设备出厂或部颁大修标准进行验收。 5、大型固定设备的大修方案由使用单位编制,机电科审核。 其它大型设备大修遵照以下规定: (一)根据矿生产情况及设备的

177、性能现状,确定设备需要大修时,由机电科牵头,组织调度室、生产科、使用区队、回收区队及检修单位共同参与,到工作现场确定设备的回收日期、检修日期、安装日期及检修人员调配等情况,并由机电科下发检修会议纪要,机电科下发检修方案, (二)大修质量保障措施 1、建立回收交接制度 使用区队与回收区队必须在工作现场交接,并有设备、材料等相关交接记录。设备的连接件、紧固件、各类插销以及其他类似配件由回收单位自行保管,其余设备以及配件一律上交机电仓库管理员并有交接记录。除易损件留有一定的补充之外,其余配件一律 执行交旧领新制度。所有更换、损坏的配件一律由机电仓库管理员集中保存,待有关单位鉴定后决定检修或废弃。 2

178、、建立设备检修记录制度 根据检修方案,各检修单位认真组织检修工作。所有检修单位一律有设备检修记录,详细记录检修质量、检修内容、检修人员、检修日期等检修项目。每班均需有检修负责人,当班没有检修负责人不得进行检修。 3、建立检修自检、申请验收制度 检修单位检修结束后由检修单位进行自检。在检修单位提出检修验收申请后,机电科召集相关单位联合验收。所有检修设备必须在检修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4、建立设备安装、检修质量追究制度 设备检修结束并经验收后,方可进行设备入井安装工作。设备安装试运行期间,发现属于检修质量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属于运输过程中损坏的追究运输或安装单位的责任。 (三)大修检修费用

179、 根据设备检修工作量、检修时间及检修人员调配等情况,每次检修前,矿与检修单位签订检修合同,确定检修费用,根据检修质量予以结算,或将检修费用纳入检修单位综合结算。 6、大型设备大修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相关制度。大修结束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检修记录中。大修 后的设备要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检修单位处理,保修期一般不得少于1个月。 7、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机电科为主,会同调度室、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检修单位,组织维修工和操作工共同参加。设备大修后,对于经过两次以上大

180、修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属于设备本身有严重缺陷者,经机电矿长批准,可以制订大修质量的降级标准,根据工艺要求,适当放宽允差。 8、备件资金一般可占设备原值的24左右,单一大型设备的备件可适当地增加储备。配件应实行退旧换新制度。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旧件修复利用工作。 9、大型设备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中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日常检修方式。 (一)大功率带式输送机、猴车,主要部件应保持一定的备用数量,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每天应不少于24h,交接班时要有15min互检时间。 (二) 矿井通风设备、矿山压气设备、矿井排水设备等有备用的大型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修复备

181、用。矿井排水设备中的泵及其管路、水仓等,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 (三)矿井主、副井提升系统,井筒装备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矿井停产检修期间进行检修。矿井停产检修天数全年应有1215天。不同地点的提升系统的停产检 修日期应当错开,实行轮流停产检修。主、副井提升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h的检查维修时间。 五、大型设备的技术档案 1、为加强大型设备管理,充分发挥大型设备技术档案在煤矿生产、检修、更新、改造及报废中的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确保大型设备的安全,结合隆瑞矿大型设备的管理现状,决定对于全矿的大型设备予以建档管理。 2、矿井通风设备、矿井提升设备、矿山压气设备、矿井排水设备、大功

182、率带式输送机、斜巷人车等归入隆庆矿大型设备范围的设备,其申请、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维修、改造、报废等全过程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载体材料及随机材料,均需归档到大型设备技术档案。 3、大型设备文件材料必须真实,与实物一致并具有成套性。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大型设备管理和大型设备从形成到处置的全过程。机电科负责大型设备验的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验收单、验收记录、安装图纸及配件图册等资料的收集工作,机电科负责设备历次事故记录、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件探伤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设备历履簿和技术特张卡片的收集制作工作。所有资料统一在机电

183、科档案室保管。大型设备的设备历次事故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设备历履簿和技术特 征卡片由设备管理员整理,一月一更新,其中,技术特征卡片上网。 4、大型设备档案收集工作从购置设备时,即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 5、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重点:从立项、预算、招投标、验收、结算等各个环节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按单机立卷归档。 6、设备的归档内容: (一)计划购置阶段: 1、大型设备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论证会议文件、记录,购置大型设备请示; 2、上级部门批复; 3、招标采购大型设备过程中有关的技术要求、技术答疑文件、招标文

184、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技术协议、合同文本、验收证明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二)开箱验收阶段: 1、装箱单及开箱记录; 2、验收报告,应包括开箱验收报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人员、验收记录,验收的大型设备名称和完好程度,备品、备件清单等内容或文件材料; 3、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 4、安装图纸,配套图册。 (三)安装、调试阶段: 1、安装调试记录; 2、调试安装验收单,试验记录; 3、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签收清单; 4、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四)运行及维护修理阶段: 1、大型设备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大型设备使用记录; 3、大型设备保养情况记录; 4、大型设备检查记

185、录及维修记录; 5、厂家质量问题处理; 6、设备历次事故记录; 7、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件探伤记录; 8、设备历履簿和技术特征卡片。 (五)改造、更新阶段: 1、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 2、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 3、改进、改装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 4、大型设备报废技术鉴定书,请示及批复文件; 5、技术鉴定及成果文件。 7、归档时间 大型设备档案的归档时间为大型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一个月以内。 8、保管期限 大型设备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依据该设备的使用寿命和使用价值而定,长期保管的大型设备档案实际保管期限不得短 于大型设备的实际寿命。不得以任何理

186、由伪造、变更、隐匿或者销毁。 9、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大型设备档案必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对于具有继续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档案,要重新整理编目;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经过有关领导部门审批,并履行登记造册手续后方可处理。 10、大型设备档案的借阅,复印件可以带出档案室,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原件资料只可在档案室查阅,严禁任何人带出档案室。 11、大型设备档案的移交 因使用权发生变化等原因,需移交大型设备档案时,由大型设备实际正在使用的单位填写移交目录,内容包括文件材料名称、份数、移交时间。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归档时双方签字,各持一份备查。 12、大型设备档案的检查 大型设备使用单位应每年对所保

187、管的档案按存档目录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缺失或损坏的及时汇报,及时补充。 六、大型设备的检查与考核管理 1、所有使用、回收、安装及检修大型设备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备设计性能进行安装、调试、使用、回收、检修工作,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违规从事大型设备的维护、操作及管理工作。 2、针对其所辖范围内的大型设备,各相关单位正职必须坚持日常巡查及定期检查的制度,每旬的后一天由所在 单位正职将所在单位的大型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存档备案。没按要求落实的,对单位正职罚款200 元/次,月度机电考核予以否决。 3、对所辖范围内的大型设备,因违章操作、检修不到位、隐患发现及排除不及时、发现重大隐患上

188、报不及时或瞒报等因素损伤设备的,对主要责任人、机电副队长、单位正职罚款 100 元,月度机电考核予以否决;对于造成设备严重损坏和经济损失的事故,矿成立调查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大型设备检修期间,检修单位必须编制检修方案并有相关劳动组织方案,做到检修责任到人,在检修质量保证期出现检修质量问题时可以追溯到责任人。出现因检修质量问题影响生产一个小班的,对主要责任人、检修单位正职罚款 50 元,月度机电考核予以否决,影响生产一个小班以上的,矿组织分析,严肃处理;对因检修质量严重不到位造成设备严重损坏和经济损失的事故,矿成立调查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大型设备管理到位,设备运行效率高,很

189、好的保证了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附表: 表一:隆庆矿大型设备技术特征卡片 表二:隆庆矿大型设备主要附件(部件)技术特征卡片 表三:隆庆矿大型设备历履薄 表四:隆庆矿大型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 表五:隆庆矿大型设备历次事故记录 表一: 隆庆矿大型设备技术特征卡片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购置日期 投用日期 使用现状 购置单价 使用单位 使用地点 技 术 参 数 统计人员 统计日期 年 月 日 表二: 隆庆矿大型设备主要附件(部件)技术特征卡片 编号 名称 型号 厂家 损坏 更换 1 2 3 4 5 6 7 8 9 更换记录: 表三: 隆庆矿大型设备历履薄 工

190、作地点 使用情况 安装回撤 使用时间 原煤产量 掘进进尺 安装时间 回撤时间 工 作 经 历 小结 表四: 隆庆矿大型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 安装日期 回撤日期 检修时间 检修费用 大修及技术改造概况 更换主要附件(部件、配件) 编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2 3 1 4 5 6 7 8 9 10 11 12 小结 表五: 隆庆矿大型设备历次事故记录 发生时间 发生单位 发生地点 责任人 经 过 原 因 处 理 意 见 防 范 措 施 小结 设备包机制度 为加强机电设备管理,进一步划清范围,使机电设备维护、检查及使用细化,做到每台设备责任人、包机人和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奖惩统一。 1

191、、各单位正职是本单位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设备管理负有主要的领导责任,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2、各单位的机电队长对本区队的设备管理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解决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 24 小时内汇报给机电科,不按规定汇报的按标准执行处罚。 3、各单位设备包机人及责任人是设备现场管理直接责任人,对所包设备的维护、管理、使用及回收负有直接责任。 4、机电科是设备管理的业务职能科室,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业务管理。各采区都有机电科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协调该采区的机电业务管理工作。 5、各单位所有设备必须确保责任牌、完好牌(租赁设备必须有租赁牌

192、)齐全,注明设备名称、型号、编号、包机人及责任人等。 6、区队未落实包机制度的,对区队正职及机电队长按规定处罚。 7、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使用,否则将按包机制度实施细则执行处罚,构成事故的,按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附则:包机制度实施细则 序号 存 在 问 题 处 罚 1 设备无完好责任牌或内容填写不规范的 每台罚包机人 50 元 2 设备表面或硐室文明卫生差 当班岗位工罚 100 元 3 设备上方滴水或淋水 包机人、责任人及机电队长各罚50元 4 设备内部及防爆面锈蚀严重或因失修打不开的 除罚队外,责任人及机电队长各罚100 元 5 备用设备摆放乱或未挂牌管理的 每台罚责任人 50 元

193、 6 设备摆放位置不合格,各间距不符合规程要求及倾斜度超标的 包机人、责任人各罚50 元 7 开关整定不合理或接线工艺不合格的 包机人、机电队长各罚100 元,另对队进行处罚 8 使用不完好设备的 当班岗位工罚 100 元,另对队进行处罚 9 电气设备轻度锈蚀(尚未构成失爆)、防爆面缺凡士林或壳体内有杂物的 每台件罚包机人50 元 10 设备未固定或固定不牢的 包机人及责任人各罚50 元 11 设备无编号或编号不清的 每台罚包机人 50 元 12 新安装设备未经验收而使用的 安装及使用单位正职、当班副队长各罚 100 元,另对队进行处罚 13 设备铭牌及煤安标志牌丢失或被油柒、喷体覆盖的 每处

194、罚包机人、责任人各100 元 14 机房内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找不到责任人的 罚当班值班工 50 元,另对队进行处罚,并按原价赔偿 15 运转设备有隐患,值班岗位工未及时汇报,造成损失的 罚值班岗位工 100 元,构成事故的,按事故追究责任 16 开关各喇叭嘴卫生处理不好 每台责任人 50 元 17 开关接线盒内缺电源标志牌、内腔缺危险标志牌及干燥剂的 每台罚责任人 50 元 18 小电缆吊挂不合格或卫生差的 每处罚包机人 50 元 19 出现瞎灯不及时更换的 每盏罚包机人 50 元 20 牌板制度卫生差的 罚当责任人 50 元 21 记录填写不规范的 每处罚记录人 50 元 22 操作

195、工应知应会、岗位描述不熟练,操作不执行手指口述的 罚操作工、单位正职各 50 元 23 停送电时不按规定操作的 操作人员记“三违”一次,罚跟班人员、队正职各 100 元 24 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者 当事人记“三违”一次,单位正职各罚 100 元 25 水泵司机未按规定时间开停泵,进行避峰填谷的 当班司机罚款 50 元 26 风水管路吊挂不合格的 每处罚责任人 50 元 27 管路漏风、漏水未及时处理的 除罚区队外,每处罚责任人 100 元 28 声光信号的损坏或维护不到位的 每台罚包机人 50 元 29 电机无防护罩或安装不合格的 包机人及责任人各罚 50 元 30 机械设备有漏油、漏液的

196、每台罚包机人 100 元 31 灭火沙不合格、无灭火沙袋或灭火沙不足的 每处罚责任人 50 元 32 无灭火器或灭火器无校验标签的 每台罚责任人 50 元 33 无消防锹或不能专锹专用的 罚包机人或责任人 50 元 34 井上有长明灯的 单位正职各罚 50 元 35 联轴节内有杂物或带负荷运行 包机人、责任人、机电队长各罚 100元 36 皮带及搭接点积渣未及时处理的 罚责任人 200 元 37 溜子机尾不打压柱的 当班副队长、班长各罚 100 元 38 皮带上、下托辊缠纤维、煤泥的 罚责任人 100 元 39 设备各连接部件及过桥固定不合格或用铁丝固定的 包机人及责任人各罚 100 元 40

197、 皮带出现毛边的 包机人及责任人每处各罚 20 元 41 皮带纵梁缺涨簧销或涨簧销使用不规范的 每处罚包机人 20 元 42 皮带机涨紧车钢丝绳有锈蚀、断丝及接头等现象的 包机人及责任人各罚 50 元 43 托辊有死坏或缺少的 每处罚包机人 50 元 44 皮带机架卫生差,有杂物的 包机人罚 50 元 45 皮带机 H 架未实行编号管理的 罚包机人及责任人各 100 元 46 皮带接头穿条使用不合格的 包机人及责任人各罚 100 元 47 转动部位未装护栏或护拦固定不合格的 包机人、责任人及机电队长各罚 50元 48 皮带涨紧绞车无掩护装置的 罚包机人及责任人各 50 元 49 现场检查有轻度

198、跑偏现象的 每处罚包机人 100 元 50 皮带有撕裂或有洞的 每处罚包机人、机电队长各 100 元 51 皮带缓冲托辊无圈套的 罚包机人、机电队长各 100 元 52 皮带未安装清扫器或安装不合格的 罚责任人、机电队长各 100 元 53 皮带纵梁及 H 架倾斜或脱节的 每处罚包机人 50 元 54 轨道地轮缺少或地轮不正常的 每处罚包机人 50 元 55 在用钢丝绳不能定期养护涂油,致使绳锈蚀的 每次罚包机人 100 元 56 钢丝绳磨损、断丝、锈蚀即将超标不及时更换的 罚包机人、责任人各 100 元,造成事故另行处罚 57 钢丝绳钩头 U 型卡数量不够或方向不一致的 每处罚包机人 50

199、元 58 一坡三挡不正常的 每处罚包机人、责任人及机电队长各100 元 59 在用钢丝绳不按要求检查并填写记录的 罚责任人、队正职各 100 元 60 绞车未安装护绳板或固定不牢固的 包机人、责任人各罚 100 元 61 刮板输送机刮板弯曲变形超过 5的 每处罚包机人 100 元 62 溜子未按规定加装挡煤板的 包机人及责任人各罚 50 元 63 溜槽内有小板等杂物的 对责任人每次罚 100 元 64 刮板输送机链环缺螺丝的一处 每次罚责任人 50 元 65 电机散热片槽内有浮渣的 对责任人每次罚 50 元 66 有闲杂人员进入重要场所,值班岗位工不制止的 罚当班值班工每人次 20 元,闲杂人

200、员每人罚款 50 元 备注 上述行为构成事故的,仍按公司及矿相关文件执行。 杂散电流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井下电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电气灾害事故的发生,有效的防止井下杂散电流对井下爆破容易引爆电雷管的危害,针对井下杂散电流难以测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容 1、坚持使用漏电保护装置,严禁甩掉不用。 2、加强对电缆的维护和管理,严禁用铁丝悬挂电缆,尤其是掘进工作面要保持电缆的完好和按规定悬挂。 3、按规定定期做人工远方漏电实验,接地电阻测试,并把结果报机电科。 4、降低杂散电流值,减少杂散电流的来源,主要办法可在铁轨接头处焊接铜导线以减少电阻,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

201、规定。 5、防止杂散电流侵入电爆网,要保证电爆网络的质量,爆破母线不得有裸露接头,保护好导线的绝缘层,雷管脚线或与雷管脚线连接的导线两端在接入起爆电源前,均应扭结短路。 6、爆破工要了解杂散电流的有关知识,掌握杂散电流的分布规律,在工作中时刻警惕杂散电流的危害。 7、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 10uA 方可入井。 8、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置的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与所馈负荷相匹配。 9、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

202、作,本电缆运行前的绝缘泄漏的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 10、井下电器设备电缆接线盒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规定。 11、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确保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要求检漏继电器每天试验一次。在瓦检员的配合下应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每台检漏继电器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 12、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13、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

203、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规定值。 三、考核 1、发现一处甩掉不用漏电保护装置的,罚该区队主职负责人 100 元,当班值班人员 50 元。 2、发现不做或者漏做漏电试验的,罚该区队主职负责人 50 元,当班值班人员 20 元。 3、不按规定定期做人工远方漏电实验,接地电阻测试,并未把试验及测试结果上报机电科的,罚该区队主职负责人 50 元。 4、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设置未能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不能与所馈负荷相匹配的,罚该区队主职负责人 50元,包机人 20 元。 5、井下电器设备电缆接线盒要台台接地,每发现一处不做接地的,罚负责该处电缆区队主职负责人

204、50 元。 矿灯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 板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及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为加强矿灯管理,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防止隐患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矿灯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 1,组长:机电科科长担任,本机构第一责任人。 2,成员:机电队长,充灯工,负责充灯设备,矿灯完好,维护,发放,登记管理。 三、管理内容 1、充灯工,必须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充电矿灯设备,必须矿用并带煤安标志,矿灯,必 须带“三证一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矿灯必须专人专用,用灯人员名单由综合办出据。新工人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签定师徒合同方可配发矿灯。 4、矿领导及外来

205、人员用灯,统一在专用窗口领用。 5、职工连续 1 个月不出勤的,取消其用灯资格。如有特殊原因,凭有关部门证明重新办理配灯手续。 6、灯房人员要热情服务,不得随意与领灯人员争吵。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7,入井时,找准自己的灯架号,开锁后逆时针旋转灯头 180 度,轻拿轻放,最后落锁。 8、上井时,找准自己的灯架号,开锁后关闭矿灯,顺时针旋转灯头 180 度,灯头到位后落锁。不上锁后果自负。 9,放好灯头、电池后,把灯线盘成“8”字形,再放入灯架(横梁上)。 10、矿灯架上“LED 指示灯”为绿色时表示矿灯已充满;红色表示正在充电;红绿交替闪烁表示矿灯过放后正在缓 冲。 11、矿灯开关为循环式旋纽

206、,上部的三个小灯为超节能应急照明灯。 12、用灯人员需要连班时,经机电队值班人员同意,到灯房更换临时矿灯。 13、在每次换班 2h 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 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14、灯头,灯线,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闭锁螺栓紧固可靠,蜡封无裂纹,破埙。 15、矿灯灯泡,开关接主良好,不眨眼,不灭灯,灯碗聚光好,亮度足,玻璃不松动,无破埙。 四、奖惩: 1、各队应加强教育,提高职工思想素质。领、交矿灯时不得无理取闹,如有问题与综合机电队值班室联系。发现有辱骂、殴打灯房人员现象,将严肃处理。进入灯房保持安静,严禁赤臂露腿进入灯房,严禁大声喧哗、说脏话;严禁打闹追逐,以防滑倒触架伤人。如

207、有违反,每次罚款 10-50 元,情节严重者一律按“三违”处理。 2、用灯人员要按照指定大门进出,严禁逆行。严禁随地吐痰、严禁抽烟,违者罚款 20 元。 3、严禁携带长物、重物进入灯房,以防损坏充电架、地板等公共设施。违者罚款 20 元。 4、出入灯房必须是上下井人员(除工作、检查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者罚款 50 元。 5、未换工作服擅自拿灯者,罚款 50 元。 6、用灯人员要主动清理矿灯上浮尘、泥浆,凡矿灯不洁者罚款 30 元。 7、矿灯架上“LED 指示灯”为绿色时表示矿灯已充满;红色表示正在充电;红绿交替闪烁表示矿灯过放后正在缓 冲。 8、用灯人员需要连班时,经机电队值

208、班人员同意,到 灯房更换临时矿灯。 9、为保证矿灯使用寿命,请勿长期大于 10 小时的放电时间,若有意外情况,有任何疑问或使用中出现问题,请咨询当日值班员。 10、严禁旋拧其他人员矿灯头,违者记“三违”一次,并罚款 100 元。 11、严禁使用人员在任何地点私自打开灯盖、灯头、严禁私自更换配件,严禁私自更换灯锁,违者罚款 100元。 12、严禁水洗灯头及灯体,否则造成的矿灯损坏照价赔偿。 13、凡因个人使用不当出现的丢失、损坏,均由责任人负责。恶意破坏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记“三违”一次。 14、矿灯使用寿命为 2 年,凡因使用不当造成矿灯的寿命减短者,由使用人照价赔偿。超过使用 2 年以上矿

209、灯者,奖使用者 300 元。 15、赔偿标准:整个矿灯损赔 300 元,灯头损坏 50元,灯线损坏 20 元,电池损坏 160 元,挂锁损坏 10 元。 16、钥匙丢失、锁损坏由使用者交纳 10 元,机一队统一更换。为了便于维护,严禁私自换锁,必须有灯房统一配锁。违者罚款 100 元。 17、所有矿灯罚款均有机一队出据,受罚人员凭条到综合办交纳罚金,并将罚款收据交灯房一份,方可重新使用矿 灯。 18、机一队每月持收据到财务科对帐,综合办要建立专 门帐户,作为矿灯管理费用的开支。机电科根据矿灯管理情况、罚款收据,对机一队进行适当补助。 胶带机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胶带输送机的运行管理,保证

210、输送设备安装合格,运行良好,减少设备故障,促进安全生产,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安装和使用管理制度。 二、一般规定: 第一条 采掘工作面胶带输送机安装前由调度室牵头,组织机电科、生产科、安检科和安装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所安装输送机的规格型号,对安装巷道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出巷道的整修、调平方案,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并确定机头、机尾安装位置,并标定出输送机的中心线。 第二条 安装单位依据机电科出具供电系统设计方案,领取配套的开关、电缆及辅助设备; 第三条 安装单位依据实际工程情况编制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程序进行审批。并按照安全技术措施中的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学习,在施工中认真贯彻执

211、行。 措施中应包括的内容: 1、安装的地点、设备型号和长度、服务对象; 2、机头、机尾安装位置、安装中心线; 3、机头、机尾固定方式与其它运输设备的搭接关系; 4、供电、控制及保护装置; 5、辅助运输系统; 6、安装工艺和安装标准; 7、安全技术措施; 8、调试; 9、巷道照明、风水管路、给排水管路、消防洒水、喷雾降尘、档煤板、行人过桥等其它辅助设施的安装。 第四条 安装单位在施工前,应认真熟悉安装环境、所安装设备的性能特点,同时准备好所需用的运输绞车、材料、配件、辅助设备和工具。 三:安装要求: 第五条 胶带输送机安装应满足以下技术标准要求: 1、电器开关选型符合实际需要,各种保护装置齐全,

212、动作灵敏可靠;各种保护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电气开关和小型电器分别按要求上板、上架,摆放位置无淋水,有足够行人和检修空间,电缆悬挂整齐、规范。通讯信号系统完善,布置合理,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2、胶带输送机敷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行人侧输送机机架外沿至巷帮或棚腿间距有不小于 700mm 的行人空间,另一侧有不少于 300mm 的检修空间,否则制定专项措施。安装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与设计中心线左右偏差不大于 50mm。 3、胶带机机头驱动部位巷道底板必须平整、坚实,驱动装置布置在巷道行人侧,便于安装检修;驱动装置与巷道之间间距大于 500mm。 安装时根据巷道实际情况或胶带机服务时限采用混凝土硬化地

213、面或采用不少于 9 块长度不小于 2000mm,宽不小于200mm,厚度不小于 75mm 的方木做垫木将机头驱动装置段底板进行平整;所采用方木敷设应平行于传动滚筒轴向中心线,调平、找正、垫实,相互连接成为一体。 4、机头驱动装置必须有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保证机头不上窜下滑;一般采用地锚拉紧。地锚设置:采用数量不少于六根202200mm 高强锚杆或直径不小于 30mm 长度不小于的专用地锚,垂直或略倾斜打入底板,用钢丝绳拉紧驱动装置架,确保机头驱动部座地稳固、水平,机身平直稳固。地锚拉紧方向:上运胶带机朝运输方向 4 个,朝机尾方向 2 个;下运胶带机地锚设置情况与上运相反 5、依据要安装胶带机

214、与下一部运输设备的搭接关系,确定胶带机头的安装位置: 顺序搭接:两条输送机运输方向一致,中心线重合或两者之间夹角不大于 10时,以两者搭接长度不小于 1000mm 确定机头安装位置。 斜交搭接:一般情况:胶带机卸载滚筒轴向中心线距所搭接运输设备的运输方向中心线水平距离为 600100mm(以卸载滚筒轴向中心线与被搭接胶带机纵梁重合为宜);搭接高度:卸载滚筒下沿距所搭接设备中间架水平面 600100mm;两条胶带机水平斜交或倾斜搭接时以卸载滚筒宽度中点为测量基准;特殊情况:两条胶带机不能直接搭接即存在一定高差时,必须依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卸载滚筒位置,保证卸载滚筒前端轴向中心线到下部胶带机运输带面纵

215、向中心的角度不小于35为宜,以确保煤流能顺畅转载。 6、主传动滚筒、卸载滚筒、机尾滚筒以及导向滚筒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滚筒轴向宽度中心线与胶带机纵向中心线重合度不小于 2mm;(2)各个滚筒等转动部位加注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脂。 7、减速器安装标准:齿轮箱内清洁无杂物,齿轮啮合符合标准,润滑油标号正确,油量适中。无渗漏、无污垢,清洁卫生。 8、液压偶合器安装与电机、减速机连接紧密无松动,与护罩之间无摩擦、刮卡现象;按标准添加传动液,液位适中;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完好齐整。 9、清扫器安装长度合适、符合生产需要。清扫器与输送带面接触良好,松紧适宜,接触面均匀,清扫器与输

216、送带接触长度不小于带宽的 90;确保清扫效果良好。机头、机尾确保各有一个清扫器;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在落煤点至少后方增加一个清扫器; 10、张紧绞车轨道接头高低差不超过 2mm,轨道对接严密,轨缝不大于 5mm;张紧绞车和游动小车运行平稳,不挤不卡;储带仓内托带辊安装齐全,胶带松紧适度运行时不跑偏; 11、机头储带仓架行人侧全长加钢筋网式防护栏。 12、H 架安装方向的规定:按运输方向确定,平巷及上山段底托辊朝向机头方向,下山段底托辊朝机尾方向。 遇巷道坡度变化较大地段,采用调节支腿调整或支垫木墩调平,保证输送机机架过渡平缓。 巷道坡度变化较大的凹弧段,必须安装能有效控制胶带并能顺利通过煤流的压带

217、装置,压带装置必须采用地锚或压戗柱固定。 13、输送机机尾安装有护罩并有稳固的压柱或地锚,服务综采的胶带机同时安装有转载机时可不必设置压柱或地锚。压柱采用直径不小于 200mm 的圆松木,垂直支设在刮板机底座和巷道顶板上,压柱上部用铁丝绑扎牢固并在顶板生根,两根压柱相互连锁。地锚采用四根长度不小于的专用地锚螺栓或20mm 的高强锚杆,全长锚固;钢丝绳用规格为 619,每根钢丝绳上至少上四个绳卡子,绳卡子间距 100mm。 14、托辊齐全完整与输送带接触良好,运转灵活,胶带跑偏不超过 50mm。 15、胶带接头接缝平直,切口直线与胶带的纵向中心线垂直,在 10m 长度上的直线度偏差不大于 20m

218、m; 输送带宽度标准:1000mm 胶带不得小于 800mm,800mm 胶带不得小于 600mm。两段输送带之间采用标准皮带扣和钢丝穿 条联接,联接扣居中,订扣长度不小于输送带宽度的 90。 16、巷道底板平整无浮煤杂物,底托棍下面距巷道底板空间大于 100mm。 17、机头部位要加装挡煤板和缓冲装置,所安装的挡煤板固定牢靠,不洒煤不漏矸,耐磨抗冲击。 18、控制信号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机头硐室段巷道安装防爆照明灯具。 19、按规范要求安装各种保护罩、防护栏和行人过桥。 20、机巷内环境卫生清洁,无漏油、无漏水、无杂物、无淤泥,备品、备件及材料码放整齐。 第六条 ;操作司机人员固定,持证上岗

219、,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 第七条 ;设备运行期间每班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司机,并指定专人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第八条; 输送机运转期间出现重大机械、电气故障或其它异常问题时,司机或巡检人员要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停机,及时将情况向队跟(值)班人员和矿调度室汇报,并针对所发现问题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 按规范标准定期检查主副滚筒、导向滚筒、机尾滚筒等转动部分润滑情况,及时加注合格的润滑油脂。确保转动灵活,无异常响声,润滑良好,温升正常,无渗漏现象。 第十条 ;采、掘工作面顺槽内的胶带机,应根据工作面推进情况,及时延长或回收中间部分以满足生产需要。机尾移动后应保持机身中心线对正、中间架平直稳固

220、和机尾的固定符 合要求。 胶带输送机综合保护安装标准 一、主机的安装 主机应悬挂于控制皮带运输机的隔爆开关附近的巷道壁上,并上板,离地面要求高于 1m;要求巷道支护良好,无淋水;主机外壳要有良好的接地。 二、低速传感器的安装 1、速度传感器安装在皮带机头从动轮端面相对的支架上,固定牢固; 2、磁钢的安装要求将从动滚筒端面的固定螺丝去掉一根,将磁钢拧上即可; 3、传感器安装要求做一支架,将传感器固定在从动滚筒端面相对的皮带机架上; 4、磁钢与传感器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 30mm(距离较大时可以采用在磁钢下面加垫片的方法修正); 5、磁钢与传感器机体要对齐,且保证磁钢或传感器不得碰触皮带机架或者滚筒

221、。 三、温度传感器的安装 温度传感器的探头应放在电动机的散热片槽内,用密封胶将其牢固粘在电动机外壳上。 四、煤位传感器的安装 煤位传感器应安装在皮带机头前方,传感器触头末端具体位置为: 1、两条皮带中心线在同一条直线上时,位于皮带落煤点 正上方 500mm 处; 2、其他相交皮带为本部皮带的中心线、下部皮带的中心线和卸载滚筒的轴心平行线立体交叉处; 3、位于煤仓上面时,传感器末端位于本部皮带的中心线和卸载滚筒的轴心平行线交叉处; 4、电极式传感器要接好防漏环;机头有喷雾装置时,严禁将水喷在探头传感器上; 5、正常卸煤时不得碰触探头。 五、防跑偏传感器的安装 防跑偏传感器应安装在机头架最后一个小

222、方架上;要求在皮带偏离中心线 60mm 时(800mm 皮带)或 100mm(1000mm 皮带)时,胶带能够触及防跑偏传感器立杆。 六、烟雾传感器的安装 烟雾传感器应悬挂在皮带机头上方顶板上,位于传动滚筒下风侧 5m 处;要求通风必须良好,不得安装在冒顶处或者在其它烟雾较难到达的地方。 七、超温自动洒水装置的安装 超温自动洒水装置安装在井下流动水源与需洒水灭火部位的上方,感温元件要靠近传动滚筒,进水口通过管道与水源(压力不小于)相连,洒水装置安装在传动滚筒前后侧,喷头对准主传动滚筒,喷出的水雾要包住整个滚筒。 八、其它规定 所有传感器机体不允许用铁丝捆绑,必须加工专用的传感器支架,固定螺丝的

223、数量不低于 2 个;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 要求;传感器小电缆必须吊挂整齐,不得有相互缠绕现象 四:将惩与考核 第十一条; 设备安装完工并调试合格后,安装单位应提前一天向机电科申请验收,机电科组织调度室、安检科、生产科、安装单位共同参加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设备方能投入正常使用,将队长,书记,分管副队长,各 2 分。验收不合格罚队长、书记、分管副队长各 200 元/次,罚队 2000 元/次。并罚队长,书记,分管副队长各 2 分。 第十二条 ;设备运行机头处必须规范悬挂有以下相关规章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司机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缺少一种制度罚队长、书记、分管副队长各 100 元。规

224、章制度完善,将队长,书记,分管副队长各 1 分。 第十三条 ;每部设备设置有司机和机电工点检记录、事故记录、安全保护试验记录并由相关人员认真填写。缺少一种记录罚队长、书记、分管副队长各 100 元。记录漏填、填写不认真,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100 元。记录不全,罚队长,书记,分管副队长,各 2 分。 第十四条 设备、电气开关以及小型电器检查检修及质量管理,要按照包包机制挂牌管理。无挂牌、名不符实的罚包机人和责任人 100 元。 第十五条 落煤点前后 5m 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归施工单位单位负责管理。输送机司机、巡回检查人员要经常检查清理卸载落煤点的卫生状况,及时清理落煤点前后五米范围内的浮煤、 杂

225、物,保持巷道和机架的清洁卫生。落煤点及机头硐室环境卫生差、积煤情况严重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理: 1、积煤、杂物接触下托辊的,对落煤单位罚款 100 元/架; 2、落煤、杂物接触底皮带的,对落煤单位罚款 500 元/架。 3,卫生达标,将队长,书记,分管副队长各 2 分。 第十六条 电气开关整定值严格按照机电科给定设计执行,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经检查发现一次罚责任人 100 元,造成设备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电气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甩保护处罚责任人 300 元/次,记“三违”一次;接地装置不合格罚责任人100 元/次;设备达到完

226、好标准,将队长,书记,分管副队长各 2 分。 第十八条 胶带输送机必须配备具有堆煤保护、防跑偏、防打滑、温度保护、烟雾保护等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电滚筒皮带可只安装堆煤保护、防跑偏、防打滑)。每班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各保护装置完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和校验要有详细记录。无胶带机综合保护装置罚队长、书记各 200 元;保护失灵、功能不全、缺少试验记录,处罚责任人 100 元/次。保护装置完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将队长,书记各 1 分。 第十九条 驱动装置外露转动部分、滚筒、机尾滚筒等转 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储带仓架全长段安装有整齐美观的防护网;电机、减速机和机架上无积

227、煤、无杂物,保持卫生清洁、通风良好。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 100元。 第二十条 减速机、液力偶合器无变形、无裂纹、无漏液,运转平稳无异响,温升正常;减速机、偶合器漏液处罚包机责任人 100 元。 第二十一条 电机风叶完好,护罩通风良好。缺风叶罚款300 元,风叶不完好、护罩通风孔堵塞、通风不良罚款 100元。 第二十二条 减速机中油脂清洁,油量适当。减速机缺少润滑油,一次罚款 150 元,油脂不合格罚款 100 元。因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减速机损坏的,按设备原值罚款。 第二十三条 液力偶合器严格按照传动功率的大小,加注合格、适量的传动介质,双电机驱动时液力偶合器的充液量要保持均衡,避免电机出

228、力不均而损坏。严禁用其它东西代替传动介质。违反规定罚队里款 1000 元。 第二十四条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或用其它物品代替易熔塞。 违反规定一处罚款 2000 元,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并对责任单位主管队长、分管队长各罚款 200 元。 第二十五条 因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电机进水造成绝缘下降损坏的,一次罚维护责任人 200 元,罚分管队长、队长各200 元;电机烧坏绕组的对责任人按照 100 元/kW 标准罚款。 第二十六条 胶带机运行时胶带不跑偏:上层胶带不出托辊,下层胶带不摩擦 H 架支腿,上下层胶带不接触、无摩擦。否则,胶带跑偏、摩擦 H 架支腿一处罚队里款 500 元。 第二十七条

229、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破损、无异常响声。缺少托辊、死辊、烂辊、托辊转动不灵活,一处罚款 50元。 第二十八条 发生皮带跑偏时,应根据胶带跑偏位置和跑偏情况,采取措施调偏,严禁用木棍、锚杆等物品靠别、撬等方式强行调偏;发现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 元。 第二十九条 根据巷道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胶带机安装情况,保证机身及中间架结构完整无严重变形,连接可靠,螺栓紧固,平直稳固,坡度变化处中间架过渡平缓;巷道底板不平整不能保证中间架保持水平状态时,H 架支腿只能采用可调节支腿,或采用木墩较方正的物体支垫牢稳,不得用煤块、碴块。一处不合格罚款 100 元。 第三十条 及时清理落入煤流中的钢钎、锚杆、工字

230、钢、柱子、刮板、链条、木材等物料,严禁进入主运输皮带。长件物料或钢钎、铁镐、锚杆等铁器上主运输皮带的,对落煤单位罚款 1000 元; 第三十一条 不准用胶带机运送材料、备件。特殊情况必须编制专项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无措施用胶带机运送材料、备件者,每次罚款 200 元。 第三十二条 胶带输送机必须将输送带上的煤拉空才能停机,避免重载起动设备。正常情况下重载停机,一次罚责任人 100 元。 第三十三条 经常检查清扫器的磨损状况,确保清扫器有足够的宽度、长度和接触面。清扫器磨平、刮带扣、与胶带面不接触接触长度达不到带面宽度的 80者,罚队 100 元/处。 第三十四条 胶带接头要保持

231、完整、牢靠。每班都要做认真检查,发现挂坏、拉叉、皮带扣脱落的接头应及时修补,严重影响安全运行时必须割除,重新砸扣,否则一处罚款 100元。 第三十五条 因维护不到位或其它原因导致胶带输送机皮带撕裂、损坏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下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实际损失价值全额进行罚款,相关责任人给予 50 元罚款; (2)经济损失在 1-3 万元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实际损失价值的 80%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罚款 80 元,分管队长各罚款 50 元,主管队长罚款 100 元; (3)经济损失在 3 万元以上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实际损失价值的 60%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罚款 10

232、0 元,分管队长罚款 100 元,主管队长罚款 100 元。 第三十六条 回撤的输送带、中间架、H 架、托辊等部件应及时装运升井,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单位验收交接。 输送带回收时,如接头和带扣完整,不影响复用的应尽可能抽出连接穿条,保持接头带扣完整,不得随意截割接头,否则一次罚款 100 元;未经机电科管理人员许可,不允许擅自切断胶带,否则,按切掉胶带的长度进行处罚,新胶带按原值, 旧胶带按原值的 80对区队进行处罚。 中间架、托辊架、托辊及时集中码放、集中外运,不得随意丢弃,或挪作它用;由此造成丢失、损坏、严重变形的,每件按原值的 80给予罚款。 回收升井的部件和胶带,应清除附带的浮煤、杂物,

233、胶带缠卷整齐;否则一次 100 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 输送带的磨损,根据采掘工作面实际情况参考以下标准: 1、掘进工作面输送带按千米进尺考核,每千米进尺胶带磨损量,新胶带:宽度不得大于 20mm,长度不少于原长度的98%;复用胶带:宽度不得大于原宽度 50mm,长度不少于原长度的 95。 2、胶带机 H 架、纵梁中间部分的回收量不低于 98,托辊回收不低于安装量的 96。 皮带宽度磨损超标每米罚款 10 元;皮带中间割开一处罚款 500 元,长度达不到标准的,按缺少长度的对责任单位罚款,中间部分回收达不到标准的,按部件原值的 80处罚责任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234、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机制 的意见,构建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监察长效机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组织机构: 1,组长;有机电副矿长担任,是该机构的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有机电科长担任,主抓日常工作。 3,成员;机电科副科长,机一队长,书记,电气焊工,特种设备管理员组成,工作任务;正确使用设备的日常管理。 三、管理内容: 我矿的特种设备主要有:气瓶、压力容器(含压力管道)。 气瓶管理规定 (一)气瓶管理的主要内容

235、1、管理单位负责所辖范围氧气瓶、乙炔瓶的管理; 2、负责氧气、乙炔及附件的审批; 3、负责气瓶的建帐、建卡工作; 4、负责气瓶的动态管理,做到帐、卡、牌板与实物四相符; 5、有权对因使用不当或损坏氧气、乙炔瓶及附属装置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6、主持参加氧气、乙炔瓶的交接、验收工作; (二)气瓶管理要点 1、各单位必须凭施工措施指派专人领用管理。 2、用后必须及时上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储存(机修厂、综采车间、机一队除外)。 3、氧气、乙炔不得同车运输,并且运输距离不得小于 5米。 4、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跟车,严禁震动,冲击。 5、使用时必须用专用工具打开,严禁用扳手或其他工具代替。 6

236、、气割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证件过期、无证不得上岗作业。 7、井下严禁气割,特别是井下高沼区,确需气割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 8、确需井下气割时,氧气瓶应放在风流的上方,且放置平稳,要防止歪斜或滚动。 9、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气割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的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气割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现场监督; (2)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 10 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并应至少备有2 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气割工作时,必须 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材料设施接收火星; (4)、工

237、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 20 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 1 小时,发现异状,必须立即处理。 (6)、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气割作业时,必须停止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7)、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的进风大巷中,不得利用氧气、乙炔进行气割作业。 10、作场地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要距明火 10 米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 5 米以上。 11、在重点防火、防爆区进行气割作业时,必须办理用火审批单,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1

238、2、在气割装过易燃、易爆品或情况不明物品的容器时,必须事先清理。 13、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进行气割时,必须在确认无易燃、易爆气体或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14、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 15、措施中必须写明工作时间、地点以及负责人、监督人、专门洒水人、气割工姓名等。 16、作业前,必须有负责人、监督人、安检员、瓦检员检查现场。确保安全、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作业。 17、在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气割工作时,氧气带、乙炔带必须整齐的挂在气割处的上方。 18、气割作业过程中安检员、瓦检员必须每半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现场的安全、瓦斯及作业情况。 19、气割工必

239、须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防护用具。 20、气瓶和电焊在同一个工作地点时,气瓶下方要用绝缘物垫起,以防气瓶带电; 21、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将给责任人以 501000 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 1、管理单位负责所辖范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 2、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建帐、建卡工作; 3、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动态管理,做到帐、卡、牌板与实物四相符; 4、有权对因使用不当或损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附属装置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压力容器及管网的设计、验算、安装、指导、试运行工作; 6、主持参加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交接、验收工作; (二)、压力

240、容器、压力管道管理要点: 1、风包在地面应设在室外阴凉通风处,在井下应设在空气流畅的地方。 2、风包内的空气温度要小于 120,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可自动切断电源和报警; 3、压力容器上必须安装安全阀。安装前,必须对安全阀进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必须由有检验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后冷却器至少每半年清洗一次水垢,必须保证出水温 度不得超过 40。 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发现防腐层脱落时应及时修复;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装有安全阀和压力表;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倍; 7、在风包的出口管路

241、上必须加装释压阀,释压阀的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释放压力应为空气压缩机最高工作压力的倍; 8、压力表的安装、校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 9、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并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示出正常工作压力。压力表安装用后每半年至少校验 1 次。校验后应封印; 10、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表盘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3 倍,最好选用 2 倍; 11、压力表不可与管路直接连接,应有存水管; 12、压力表出现指针不动,不能复位、表盘模糊不清、或其它缺陷时必须及时更换; 13、安全阀应铅直安装,并尽可能装在容器的最高位置; 14、必须坚持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包机人、维护人、监督人明确

242、; 15、压力管道要定期专人巡回检查,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处理; 1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要编码、挂牌管理; 17、要及时测量、计算管网末端压力,发现低于需用压力时要及时调整,采取措施改进; 四、奖惩: 1、特种设备工种,必须经有资质部门培训合格,持特种设备操作证件上岗,否则,罚款 50 元,记三违 1 次,扣责任单位考核分 3 分/次每。 2、气割工必须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防护用具。否则,罚款 100 元,记三违 1 次。 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气割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的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气割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如果无措施

243、施工,罚责任单位 200 元/次每,个人记三违 1 次,并扣责任单位考核分 3 分。如果,检查符合规程规定要求,将责任单位 3 分。 油脂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全面加强油脂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油脂领用、存放、使用等程序,特制隆瑞矿业油脂管理规定。 二、管理机构: 1、全矿机械润滑管理工作由机电科负责,其职责范围是:拟订各项管理制度,编制润滑制度,检查润滑制度的执行情况,培训油脂使用管理人员。 2、各单位主管队长负责油脂的使用管理工作,并掌握设 备的润滑技术要求和换油周期。 三、技术培训: 1、机电科负责全矿油脂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并会同矿有关部门对全矿从事润滑管理的人员分期、分批组织培

244、训和技术学习,定期进行考核。 2、机电科负责组织本矿有关人员的设备润滑的技术学习,使他们能掌握机械润滑的简单原理、油脂分类、各种油脂的性能、特点以及油脂的选择、储存、使用要求,注、换油操作规程等,同时指导润滑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的推广使用。 3、各区队主管区长或专职机电区长应负责向本单位职工进行设备润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计划定额: 1、加强计划管理。油脂管理员应根据矿下达的润滑油消耗指标实行单台设备定额供应油脂,并协同供应科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要求编制各类润滑油计划,结合本矿各单位的设备现状下达当月供油计划。 2、各单位所用润滑油脂,须经本单位兼职油脂管理员同意,企管科审批后油库方可

245、发油。 3、单台设备供油标准见企管科下发的材料消耗定额表。 五、仓库管理: 1、矿机电科必须建立符合安全标准的油脂库,严禁长期露天存放油脂,临时露天存放的要有防雨、防尘、防积水、防火等措施。 2、油库内的油脂要有一个月的储备量,库内的油脂要根据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分别存放。乳化油冬季储存室温必须保持 10以上。 3、新到货油脂要严格组织验收,机电科要根据出厂合格证和有关化验标准抽样化验,如发现质量不合格,通知供应科及时找供货单位联系,并认真处理。 4、油品发放要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凡存放期超过一年的油品,仓库应通知油脂管理人员取样化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严格油脂的发放制,发放

246、前应检查领油单位的油桶是否专用油桶,是否清洁和有无明显标记,否则一律不发油。 6、润滑脂需进小规格密封包装,所有存放的容器,必须清洁、密封,随时盖严不得敞口;油桶、油具的清洗,可用汽油清洗后干燥,再用待装的油冲洗后才能使用。 7、油抽子必须专用,用完后不能插在桶内或到处乱放,要放在特制箱内,防止落上灰尘。 六、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要根据设计或润滑说明书规定使用润滑油脂,不得随意代用,特殊情况必须代用时,要经机电矿长或机电总工同意批准后方可代用,并建立档案。 2、提升绞车、空气压缩机、排水泵、强力皮带、泵站等大型设备要建立润滑档案,要有润滑图表和注、换油卡片。 3,硐室内要有油库管理制度,液

247、压工岗位责任制等牌。 4,硐室内的油品要按牌号品种排放整齐,标志清楚,加 油用具保持清洁无污。 5,向设备换油、注油要采用塑料密封桶,桶上应有明显标志,并注明油号。油桶明确专人,统一编号管理,装前进行检查清洗,维护人员或司机领油时,要同时向油脂管理人员办理借桶手续,用完后交还油脂管理人员,油桶如有丢失或损坏,由责任者按价赔偿。 6,工作面打开设备盖检修或换油时,要指定专人负责,上方要用棚布等物遮挡,放出旧油后用轻稀油冲洗。注油前必须将加油孔清理干净方可注入新油。 7,凡用乳化液的单位,泵站要保证配备一个完好的折光仪。各采煤单位,乳化液的配比由泵站工操作,配制时要严格检查,其浓度必须在 35%。

248、 8,泵站、过滤器、管道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乳化液箱每两个月清洗一次。如发现乳化液大量分油、析皂、变色或不乳化现象,要立即换新油,然后查明原因并及时向设备管理组汇报。 9,对大型设备的油脂要定期进行取样化验,该工作由区队兼职油脂管理员取样送机电科统一安排。其取样化验周期如下:抗磨油每月取样化验一次,齿轮油每一个半月取样化验一次。 10,在设备润滑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五专”、“五定”制度。五专即:专库、专罐、专桶、专过滤器、专加油工具;五定即:定润滑点、定质选油、定量给油、定时加油、定人负责。 11,井下分油注油时,液压油要实行“三专”(专人注油,专桶存放、专用注油工具)、“三过滤”(新油过滤

249、,注油过滤、使用过程过滤)保证油脂不被环境污染,更换新油前,必须对油箱进行彻底清洗。各队使用的各种油脂设专人负责保管,上、下井时整桶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在运输及使用机电设备过程中不得损坏注油标志及注油标识。 12,油脂在井下必须定点存放,必须按种类、容重分别摆放,要求摆放整齐,使用中的油桶放置在储油架上,储油点附近要求卫生整洁无油污。 13,在油脂存放地点必须做好防火工作,配备齐全有效的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并且存放点要远离易燃物。 14,记录清单。 七、旧油回收: 1、单位兼职油脂管理员要随时掌握油脂使用及消耗情况。对有漏油现象的设备要及时采取治漏措施,并及时向机电科汇报

250、。 2、要执行旧油回收制度,设备换油时旧油要全部回收上井,并妥善保管,及时上交供应科,由供应科按企管科、矿有关材料消耗之规定处理。 3、各种废油的回收率:变压器油 80%,冷冻机油 50%,压缩机油 50%,液压油 40%,齿轮油 30%。 八、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1,对于不按照本油脂管理办法执行的队组,罚队组 200 元,罚机电负责人 50 元。检查时按照本油脂管理规定的队组,将考核分 2 分。 2,专职注油工必须严格执行“五专五定”“三专三过滤”等油脂相关规定,加油换油取样,填写设备润滑记录,否则发现一次扣罚注油工 50 元。扣该单位考核分 2 分。检查时符合本制度要求,将该单位 2 分。

251、 3,在运输油脂的过程中由于责任问题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发现一次罚队组油脂管理员 100 元。 4,对于没有建立设备润滑档案的队组,罚队 50 元,罚机电负责人 50 元,对有设备润滑档案的队组,将考核分 2分。 5,对于润滑档案不准确或不齐全的队组,罚队组机电负责人 100 元。 6,对于不按照要求存放油脂的队组,罚队组 50 元,罚队组机电负责人 50 元。对按照要求存放油脂的队组,将考核分 2 分。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隆庆矿煤矿机电设备

252、防爆检查管理制度: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适时 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二、组织机构 1、组长:由机电科科长担任,负责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3、成员:李光华负责防爆设备入井前的检查、安装、验收工作。 三、具体内容 (一)入井 1、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2、需入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员对其防爆、技术性能等做全面检查、试验。 3、使用单位需入井的设备、配件,必须到机电科办理设备配件入井许可证,注明入井设备型号、数量、矿编号、煤安标志号及使用地点。

253、 4、设备、配件入井时,由井口把钩工根据入井证详细核对入井设备配件是否与入井证相符。否则,不得入井,并及时通知机电科。 5、机电队把钩工每 5 天将入井证交机电科登记存档,每张入井证给予 3 元的补助,月底在工资中兑现。 6、机电科不定期检查此规定落实情况,发现一次无证入井或入井设备无编号,罚井口把钩工 50 元/台,罚责任单位100 元/台。 (二)安装 1、防爆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无淋水的地方,并做好 台架,开关倾斜角度不超过 15。 2、接线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及防爆细则,主要检查项目如下: (1)进线嘴连接牢固,密封良好。 (2)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 1mm;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

254、内径差应不大于 2mm;宽度大于电缆外径的倍,但必须大于 10mm;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倍(70mm2橡套电缆例外),但必须大于 4mm。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 (3)电缆护套伸入器壁长度不大于 515mm,如粗电缆伸不进器壁时,可将伸入部分挫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锉细)。 (4)线嘴压紧要有余量,螺旋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挡圈;压线板压紧电缆,但不得把电缆压扁(不超过电缆直径的 10)。 (5)不用的接线嘴应用密封圈及厚度 2mm 以上的钢板封堵,并压紧, (6)接线整齐,无毛刺、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芯线裸露部分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 10mm。 (7)地线长度适宜

255、,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掉。 (8)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进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线至电源侧接线。 (三)验收 1、新开工程设备及成套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按照规程和标准的内容进行检查。 3、检查周围环境、顶板情况,有无淋水现象,有无杂物。 4、检查接地是否可靠,接线是否合适,过流保护是否调整及有无失爆现象等。 5、接通电源进行空运行试验,合格后由专职维修工或负责人会同安装负责人共同在验收单上签字。 (四)管理 1、所有新安装设备必须保证台台完好,保护正常投入使用。 2、设备安装投入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

256、修。 3、设备出现故障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处理并向机电科汇报。否则,一经发现,罚责任单位 50 元/次,另罚单位主职各 100 元。 4、设备安装后,使用单位必须尽快掌握设备性能,以便能够及时处理故障。 5、新开口工程设备安装后必须经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以运行。否则,罚责任区队 300 元 次,另罚主职各 100 元。 6、设备安装后,如在半年内出现处理不了的故障,由机电科与厂家联系处理;半年后出现处理不了的故障,仍由机电科与厂家联系,但每次对使用单位罚款 100 元。 电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我矿电缆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

257、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隆庆矿煤矿机电电缆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 1、组长:由机电科科长荀丹兵担任,负责全矿电缆的管理工作。 2、成员:董超远、郭建峰协助组长搞好全款电缆的管理工作。 三、计划管理 1、矿井生产用电缆(不含综采电缆),使用单位负责提出电缆使用计划,交机电科电缆管理组汇总。 2、综采电缆由使用单位负责提出使用计划,报机电科电缆组汇总。 3、机电科电缆组根据全矿生产准备情况和电缆消耗及定额,编制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 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 电缆的主要性能指标; 电缆的使用地点。 4、电缆计划由机电科电缆组初审后,汇总上报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审批后由矿采购科供应处

258、。 二、购置与发放 1、供应部采购的电缆必须符合煤炭部行业标准(MT386 95)。 2、使用单位领用新购进的电缆时,必须由机电科电缆管理组、使用单位进行联合验收、试验,并在入井前由设备库按其规格、数量进行编号入帐,检验合格证及试验报告交电缆管理组存档。 3、截面积为 4m 及以上,长度在 20 米以上的动力电缆,都必须编号建帐,电缆管理组提供编号,设备库进行压号,将电缆的截面积、长度及编号烙压在电缆两端 2 米内。 4、短节电缆 20 米以下(不含 20 米)必须在中间压号。由设备库统一建帐、编号、压号、管理。 5、使用单位领取电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电缆管理组递交申请,将使用地点、电缆规格型

259、号、长度、安装负荷等绘成供电示意图;新增设和调整负荷的电缆必须由设计图和计算说明书,经电气管理组审核合格后,交电缆管理组办理发放手续,设备库负责压号发放电缆;工作面、变电所等大的安装工程,需提前三个月上报电缆需求计划。 6、电缆应分类入库存放,做到标志清楚。 三、使用和管理 1、电缆管理组负责在用电缆的动态管理,并依据现场使用情况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做到数量清、状态明,电缆使用合理。 2、电缆使用单位必须有一名管理干部分管电缆,并设专(兼)职电缆管理员一名,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领取、使用、交接、验收、调用、回收和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定时与电缆管理组核对一次本单位电缆使用状态,并有详细的供电系统图;

260、否则,罚款 100 元。 3、电缆使用单位。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经常检查电缆运行情况,使电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严禁超负荷使用电缆,否则,罚款 500 元;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4、6KV 及以上电缆,使用前必须进行电气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凡变更使用地点或变更使用单位的电缆,使用单位必须到电缆管理组办理变更交接手续。 6、电缆领取必须办理由电缆管理组签字、盖章的电缆发放单后方可发放,不通过电缆管理组编号、建帐的投运电缆,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按所用电缆原值的 20执行罚款,对责任者罚款 100 元。 7、电缆发放由设备库负责,要严格发放手续和电缆质量检查制度,不合格电

261、缆和无正常手续不得发放电缆;否则,给予责任人罚款 100 元。 8、电缆的安装撤除、交接验收严格按机电设备交接验收制度办理,未办理交接手续而私自使用其它单位的电缆,经检查发现,按电缆原值的 20对责任单位执行罚款,同时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次;电缆安装后,原则是谁使用、谁接收、谁管理,对拒绝接收使用电缆的单位,一次罚款 100 元(电缆整理吊挂不合格的除外)。 9、电缆敷设单位,应按规定要求敷设吊挂电缆,吊挂不合格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 元米。 10、未经电缆管理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割电缆,发现一次给予责任者 100 元的罚款,并给予责任单位 500元以上的罚款;对盗剥电缆者,按

262、破坏生产论处,一经发现开除矿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偷盗者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处以 200 元的罚款。 11、井下电缆严禁有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和不合格接头,如经发现按失爆论处;使用无编号或一头无编号的电缆,发现一次给予 500 元以上罚款。 12、由于工作失误,对电缆保护不善而损坏电缆,对责任者一次罚款 300 元;造成电缆报废,对责任单位按电缆原值处罚;对落地、喷浆电缆,按每米 20 元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3、新领入井或回收升井的电缆,严禁野蛮装卸,严禁碰撞和压砸,要有专人护送,对运输途中造成电缆损坏的单位,视电缆损坏程度给予 500 元以上罚款。 14、各单位停用闲置电缆,必须及时

263、回收上井交设备库,并及时到电缆管理组消帐,井下电缆必须带电备用,因电缆敷设不及时或停用闲置造成电缆损坏和被盗,对电缆的安装使用单位按电缆的原值进行罚款。 15、电缆修复组应按电缆修复工艺要求修复电缆,按要求检查试验合格后,入库存放备用。 16、在用电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报废处理: 绝缘不合格; 线芯绝缘龟裂老化; 电缆护套龟裂老化或严重破损而无法修补; 芯线与绝缘层出现严重粘连,导电芯线断裂; 电缆上的接头数量百米内超过 4 个,且接头间距都小于 15米(综机电缆除外)。 电缆报废需经电缆管理组和工程技术人员严格检查鉴定确属报废之列,并报请矿长签字后方可报废。 17、电缆的转借、外调,需

264、经矿长同意签字后,由电缆管理组办理手续,方可执行;否则罚责任者 100 元。 18、电缆实行定额管理,控制消耗。对定额完成好的单位,依据定额管理规定进行奖励;对定额超标的单位,依据定额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钢丝绳、管路、电缆钩、“四小线”管 理 规 定 为进一步完善材料消耗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挖掘内部潜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适应高产高效矿井的要求,特制定钢丝绳、管路、电缆钩、“四小线”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为确保四个管理办法更好地贯彻实施,矿成立钢丝绳、管路、电缆钩、“四小线”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机电工作的副矿长 副组长:机电科科长、科党支部书记 成

265、员:生产科室负责人、机电科管理员 。 机电科具体负责钢丝绳、管网、电缆钩、四小线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钢丝绳使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管路使用管理规定 电缆钩使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四小线”使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钢丝绳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一、钢丝绳管理组职责 1、负责提供矿井生产用绳计划,参与新绳入井质量验收和检验工作。 2、负责井下新安、更换绞车用绳的审批工作,建立钢丝绳使用台帐和报表。 3、负责建立主要绞车用绳更换记录,定期做好钢丝绳的试验。 4、每月要对在用钢丝绳进行动态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使用单位整改。 5、定期对使用单位钢丝绳班检记录进行检查。 6、负

266、责井下各类绞车用绳量的考核工作。 二、钢丝绳使用与管理 1、使用单位必须有一名队领导分管,设一名兼职钢丝绳管理网员,负责本单位用绳的管理工作。 2、各单位于每月 25 日前,向钢丝绳管理组提供下月用绳计划一份。 3、钢丝绳管理组审核、汇总、编制全矿钢丝绳用绳计划,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计划采购。 4、领用钢丝绳计划或报告,必须注明使用地点、绞车型号、规格、编号以及钢丝绳的绳径、绳长等,由钢丝绳管理组审核、科长签字后,方可发放新绳。 5、用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钢丝绳使用管理规定。 6、用绳单位必须作好绞车钢丝绳的检查维护工作,维修人员和绞车司机上岗后先作认真检查,并作好记录。 7、井下

267、使用的各类绞车,因生产需要变更使用地点时,使用单位必须到钢丝绳管理组办理调帐手续。 8、各单位使用的绞车,把钩工负责钩头端 15 米内钢丝绳的检查,其余由绞车司机负责。 9、上下井运输材料、设备时,严禁使用新绳扎车。 10、撤除上井的绞车,一律实行绳、车分离,绞车交机厂检 修,钢丝绳交设备库,凭设备库收条到钢丝绳管理组消帐。 11、使用中的绞车需要换绳时,在办理新绳领用手续后的 5 日内,将更换下的旧绳升井交设备库,并报钢丝绳管理组消帐。 12、设备库对旧绳进行整理、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做好复用工作,钢丝绳的报废必须经矿鉴定小组鉴定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13、安、撤工作面所用钢丝绳,以实际使

268、用长度发放,不计入单位材料费,但在使用过程中更换的新绳须计入使用单位材料费;领用回收复用的钢丝绳,不计入单位材料费。 三、奖罚规定 1、钢丝绳在使用中,因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造成的绞车母绳排列混乱、母绳压绳不牢固、碾压钩头、打弯扭结等现象,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 200 元。 2、操作使用其他单位的绞车时,必须经绞车维护单位同意,否则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 100 元。 3、绞车的辅助设施(包括架绳轮、挡绳轮、地滑子等)必须齐全完好,否则一处罚责任单位 200 元。 4、因工作急需,未到钢丝绳管理组办理审批领用手续而领用新绳的,须在 2 日内补办,否则一次罚责任单位 500 元。 5、上井交

269、机厂检修的绞车,每发现带绳一次罚责任单位 300元,并责令将绳退下交设备库。 6、回收钢丝绳的数量,应不低于原绳长度(以钢丝绳管理组记录)的 80,否则每少交一米罚责任单位 100 元。 7、维修工、把钩工、绞车司机,不按规定对钢丝绳进行班检工作或无检查记录,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100 元。 8、使用新钢丝绳扎车,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 100 元。 9、各单位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对钢丝绳的领用、发放、使用、维护、回收、管理、建帐等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 100 元。 10、依据矿有关制度和月度元吨万吨煤考核指标,按每月统计的钢丝绳使用量,由钢丝绳管理组审核并出据

270、奖罚表,报矿成本费用考核办审批,对矿有关人员按节(超)额的 10进行对等奖(罚),由机电科具体执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 管路使用管理规定 一、管网管理组职责 1、负责全矿井下各类管路的动态管理,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2、负责井下新设、撤除管路领用手续的审批。 3、负责绘制井下各类管路图,并每月进行修改,每季度出新图一次。 4、负责井下管路检查及质量标准化管理。 5、负责井下各类管路的安装、撤除组织管理和验收工作。 6、对各类管路的使用管理出据罚款手续。 二、管路管理规定 1、各管路的安装、使用单位,必须有一名队领导分管,并设一名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各单位使用钢管及附件,

271、必须每月 25 日前提出下月使用计划,报管理组。 3、由机厂加工(包括修复)后的钢管,必须除锈刷漆,由管理组监督抽查试验,合格后方能下井使用。 4、各使用维护单位,必须有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管路图、台账,掌握其动态情况变化,每月到管理组对帐一次。 5、各单位在撤除管路时,必须向管理组申报,经管理组现场核实无误,方可施工;钢管、备件等应做到及时回收、复用。 6、新安管路工程,要严格按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管路分档吊挂整齐、间距均匀、阀门方向一致;胶管连接严禁用铁丝绑扎;跨越巷道必须设规范的管子过桥;安装完毕要进行水压实验,各项完全达到质量要求,管路图和其它资料齐全,方可向管理组提出峻工验收申请

272、,经验收无误后,各方签字方算工程结束。 7、井下管路办理交接时,由管理组及交、接单位参加交接后,管理组办理调帐手续。 8、采煤工作面顺槽撤除的各类管道,由采煤队运走,并与接收单位办理交接手续;管路附件由采煤队交设备库。 9、喷浆、放炮时应保护好管路,严禁喷到管道上或崩坏管道。 三、奖罚规定 1、各单位兼职管理员不及时对帐,每次罚款 100 元。 2、安、撤管路工程结束后进行验收,对遗留现场的材料配件,按原值罚款。 3、自本规定发布执行之日起,各使用、维护单位,必须重新建立完善管理台帐及管路布置图,没有建立的必须在一个月内健全,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 元。 4、管路系统,杜绝跑、冒、漏、滴和

273、严重锈蚀现象,若发现上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处理,对在限期内仍未整改的罚款200 元。 5、需要改造、串接、分接管道的单位,凡影响正常生产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矿调度室批准后方可施工。 6、因生产急需,来不及履行正常审批手续,必须经矿值班领导同意,方可发放,但使用单位在三日内到管理组补办手续,否则对责任单位一次罚款 100 元。 7、对开掘工作面使用或安装的管路,峻工后由管理组组织验收,清点数目后交接收单位;否则,罚责任单位 100 元。 8、采面在回采过程中,钢管、附件由采煤队负责撤除,撤除钢管的回收率为 100%,每少一件扣款 100 元;附件回收率不低于 90%,每少一件扣款 50 元

274、。 9、喷浆时严禁将管道喷上水泥,每喷一米罚责任单位 50 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限期仍未整改的加倍处罚。 10、井下所有的钢管不能作其它用途,若发现乱作它用一处,罚责任单位 100 元。 11、以机电科每月统计的管道消耗为依据,按照材料成本考核办法,对降低管子材料消耗做出贡献的管理人员,按节(超)额的 10%执行奖罚,并报矿成本费用考核办审批后,由机电科具体执行。 电缆钩管理规定 一、计划管理: 矿井生产用电缆钩(夹)由使用单位负责提出使用计划,由电缆管理组审核签字后交机厂或综采车间加工。 二、库存发放与回收管理 1、设备库回收的电缆钩(夹),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标识清楚。 2、使用单位领

275、取电缆钩(夹)时,必须提前 3 天向电缆管理组递交申请,将使用地点、电缆钩(夹)的规格等详细注明,电缆管理组审批签字后方可加工或领取。 3、回收的电缆钩(夹)的发放由设备库负责,要严格发放手续和质量检查,不合格的电缆钩严禁发放。 4、各单位停用闲置的电缆钩,要及时回收升井上交设备库,并到电缆管理组消帐。 三、使用和管理 1、电缆管理组负责全矿电缆钩(夹)的动态管理,建立台账,并依据现场使用情况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做到数量清、状态明、使用合理。 2、使用单位必须有一名专(兼)职的电缆钩(夹)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电缆钩(夹)的领用、交接、回收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每月到电缆管理组对帐。 3、电缆钩

276、(夹)的安装、使用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经常检查电缆钩(夹)的使用情况,达到经济、安全、合理使用。 4、煤巷使用电缆钩(夹)排距为 1 米。 5、采煤队在接收工作面的同时,必须接收上下顺槽的所有电缆钩,并随工作面的推进,及时做好回收工作,回收率要达到95以上。 6、凡变更使用单位或使用地点的电缆钩(夹),使用单位必须到电缆管理组办理交接手续,电缆组要及时调整管理台帐。 7、电缆钩(夹)的报废需经机电科鉴定。 四、奖罚规定 1、由于维护不够造成电缆钩(夹)脱落、损坏、丢失的,每一处(个)罚款 20 元。 2、各单位停用闲置电缆钩(夹)要及时回收升井,因回收不及时造成丢失的,按每个电缆钩(夹)罚款

277、 20 元。 3、回收升井的电缆钩(夹),每件按 01 元对回收单位进行奖励,设备库出据支付费用。 4、电缆钩(夹)实行定额管理,控制消耗。每月将使用电缆钩(夹)的情况进行统计,实行节奖超罚;消耗指标为 33 件/万吨煤,对电缆钩(夹)管理人员按节超额的 10进行对等奖罚,由机电科具体执行。 “四小线”管理规定 一、计划管理 1、机电科是“四小线”(指照明、通讯、信号、监测线)专业管理的主管部门,电缆管理组具体负责对全矿“四小线”的统一管理。 2、“四小线”必须符合阻燃要求。 3、使用单位应于每月 25 日前提出下月的“四小线”月度使用计划,并按实际用途注明规格、长度和使用地点,交机电科电缆管

278、理组汇总、建帐,经电缆管理组审批签字后送供应部门组织进货。 二、使用管理 1、新进和回收升井的“四小线”,由设备库负责统一验收、整理、保管、发放;“四小线”必须按规格、长度分类存放,标识清楚。 2、监测线和电话线分别由调度室和通风队管理,机电科负责技术指导、监督管理;机电科电缆管理组负责全矿“四小线”中的照明、信号线的动态管理,建立台账,并依据现场使用情况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四小线”使用合理。 3、使用单位领取“四小线”时,必须将使用地点、“四小线”规格长度等详细注明,电缆管理组签字审批后,方可领取。 4、“四小线”使用单位必须有一名专(兼)职四小线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

279、的“四小线”的领用、交接、验收、使用、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每月一次到电缆管理组进行对账。 5、“四小线”使用单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经常检查“四小线”的使用情况,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不合格接头”;“四小线”必须按规定吊挂。 6、凡变更使用地点和使用单位的“四小线”,责任单位必须 到电缆管理组办理交接手续和变更使用地点的说明。 7、“四小线”的发放由企管科仓库负责,要严格发放手续和质量检查制度,不合格的“四小线”和无正常领用手续不得发放。 8、各单位停用闲置的“四小线”,要及时回收升井,交设备库整理验收后分类妥善保管;设备库出据证明后报电缆管理组消帐;各单位领用的旧“四小线”,

280、暂不记入区队材料成本。 9、“四小线”的报废需经矿鉴定小组鉴定后,方可报废。 三、奖罚规定 1、“四小线”必须按规定安装、吊挂,每脱钩、落地壹米罚10 元,交叉、盘圈一处罚 50 元。 2、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四小线”损坏,丢失的,按原值处罚。 3、回收升井的“四小线”,设备库出据证明,每米按 005元对回收单位进行奖励。 4、依据矿有关专项材料管理制度,按机电科每月“四小线”实际数量统计,实行节奖超罚,消耗指标为 300m/万吨煤。对“四小线”有关管理人员按节超额 10进行对等奖罚,由矿成本费用考核办审批后机电科执行。 配件管理制度 为切实管好、用好配件,保证设备的维修和安全运转,提高设备完

281、好率;降低配件消耗和生产成本,提高矿井效益,全矿配件实行“全过程管理的分工负责制和消耗费用与工资直接挂钩”的管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职责划分 机电科负责矿各生产区队设备配件计划和领用申请的审批、回收验收,全矿配件费用的调节与控制及消耗分析,对全矿配件消耗费用负责。 供应科负责计划的落实、入库验收、发放及回收、复用,对配件质量负责。 各生产区队负责本队配件费用的合理使用,并且每月反馈一次配件在使用中存在的质量和其它问题。配件发现问题时,3 日内形成书面材料交于机电科,由机电科协同供应科办理配件的更换及索赔。 二、配件预算管理 各生产区队要在每月 20 日前,向机电科提交下一月份的配件预算;

282、机电科每月 22 日前将审核后的预算转交供应科;供应科根据计划与库存情况,编制下月采购计划,并将该计划上报矿有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对各区队生产急需的配件,各区队要及时通报机电科、供应科补报应急计划。机电科审核后报分管矿领导、企管科及经营矿长审批后,供应科负责落实办理。 编制配件计划时要做到:有配件名称、图号、规格、主机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且数量要与生产实际需求相符。 对全矿各区队没有按时交送配件计划的,每超一天,给予区队主管领导及配件管理人员各 50 元罚款。机电科不能按时转报的,罚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各 50 元。 配件计划没有按上述要求填写的,机电科不予审批上报,责令原填报区队重新填报,但不

283、能超过上述规定的送交日期。到期未能送交的按上一条规定执行。 机电科设专人对各区队的配件审批,对区队领用的配件严格控制,根据矿月初下达的各区队配件费的计划费用,超支 部分必须由区队增补计划外费用,由企管科、经营矿长审批后方可继续领用。 对于区队万元以上配件及矿统管配件,区队应及时报送机电科,由机电科统一整理、编排计划。 三、仓储管理 严格执行配件入库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对无合格证、质量不可靠、与主机生产厂不符的配件,保管员有权不予验收。 保管人员对配件要精心保养,防锈涂油、上盖下垫,防止配件锈蚀损坏(包括各区队小仓库及井下备用件),对因锈蚀损坏的配件,要根据损坏程度,按配件原值

284、的 50%进行罚款。 仓库要保持清洁整齐,要坚持五五摆放(五五成行、成方、成垛、成串)定量包装。标签要填全,悬挂整齐。做到“四对口”(帐、卡、物、资金),机型保管要系列化。 严格执行配件发放制度,按领料凭证发放,对不符合手续的有权拒发。配件帐目要清晰,技术数据要齐全准确,每月留存票据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四、使用与回收 全矿各区队专职或兼职的配件管理人员,要加强配件的使用管理,认真核查配件的使用情况及使用地点,避免丢失,造成不应当的损失。 要坚决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严格把关,对已明确的交旧领新部分,若不能交旧件时,将按原领配件金额 50%进行处罚。 全矿各区队专职或兼职的配件管理人员,要做好本

285、队的旧件回收工作,对回收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单位,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给予 100 元的罚款。(配件回收品种和回收率见附表) 对配件领用后,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丢失的,按配件原值处罚。对故意损坏或造成配件达不到充分利用的按原值的200%进行处罚。 对万元以上(包括万元)配件的事故损坏,要实行追查制度,查清事故原因,按责任的大小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事故单位按原值的 50%进行罚款,对主管队长、机电队长各罚原值的 5%。 五、统计与分析制度 各生产区队每月 30 日把本月配件消耗分析报机电科,过期不报的给予主管领导 100 元罚款。 供应科每月定期盘库并把库存报表和当月各生产区队消耗汇总表报矿有关领导及

286、机电科,以便掌握库存情况及进行统计分析。 机电科每月对全矿配件消耗节超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报有关分管领导及企管科。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总 则 (一)为了加强煤矿井下斜巷运输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斜巷运输安全隐患,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特制定“隆庆煤矿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二)制定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煤矿轨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的相关条文。 (三)本规定适用于隆庆煤矿斜巷运输,包括矿井主、副斜井、各水平间斜巷、以及各类临时斜巷等运输系统。 一、职责划分及组织管理 1、

287、机电科负责全矿轨道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检查、验收、安全设施检查验收、考核工作,调度室负责车辆调度及运输情况报表,生产科负责轨道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2、各相关区队应明确专人负责本区队运输管理工作,对本区队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 3、各相关区队应配备一定数量专业管理及维护人员,区队正职对本区队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1、斜巷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质量好、轨道道岔质量 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报警装置;“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2、

288、把钩工必须做到“六不挂”即:1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可靠不挂;2联系不清不挂;“3四超”车辆无措施不挂4;物料装车不合格不挂;5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6斜巷内有行人不挂。 3、绞车司机必须做到“六不开”即:1绞车不完好不开、2钢丝绳不合格不开、3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4超挂车不开、5信号不清不开、6“四超”车辆无措施不开。 4、斜巷运输严禁蹬钩,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运输物料期间人员严禁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 5、在斜巷内作业,必须编制安全措施。 6、斜巷运送“四超”(四超:超宽、超长、超重、超挂车)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7、斜

289、巷运输严禁使用电瓶车在上车场向斜巷内顶车,严禁用调度绞车向斜巷中裹车;车辆掉道时严禁用绞车牵引拿道,斜巷下车场禁止用绞车主绳带车。小绞车禁止两个方向牵引矿车。 8、斜巷巷道、各车场、各甩道及峒室必须有设计,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9、车场具体要求: 、采掘运输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倍。 、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 3 倍。 、上车场不得有向斜巷的倾斜度。 10、运输斜巷的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的轨道曲率半径,必须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 11、斜巷运输,需要使用对拉绞车,必须制定专门措施。严禁在斜巷内摘挂钩。摘挂钩地点水平段巷道长度不得小于一次串车长度

290、的倍。 12、禁止在轨道侧操作胶带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 13,斜巷内流水不得冲刷道床。 14、绞车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位置要便于操作,滚筒钢丝绳要排列整齐,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 15、绞车出绳方向与牵引方向不一致时,必须使用导向轮。导向轮直径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40 倍,导向不得超过两次。导向轮的固定方式应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明确规定。 16、绞车安装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符合绞车生产厂家说明书要求)。使用时间 3 个月及 25kw 以下的调度绞车,可以采用“四压两戗”固定方式。使用“四压两戗”固定时,戗柱角应为 6575,柱顶应打在柱窝内,且牢固可靠;调度绞车必须设有底盘或底梁。 1

291、7、绞车附近 30m 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 18、运行斜巷人车的巷道及峒室必须有正规设计,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巷道的上、下车场及中间各车场,应设信号峒室及候车室,候车室的出口应与上、下人台阶相接。在人车上、下人处行人侧,有效间距不小于 1m,且要铺设正规台阶。人员上、下地点应有照明。 19、巷道中的地辊应安装齐全且转动灵活,安装数量按轨道铺设标准执行。 20、每天应对绞车、钢丝绳及连接装置、斜巷人行车及防坠机构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处理情况要认真作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21、行驶斜巷人车的巷道、轨道、道岔、信号系统及斜巷安全设施等要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并认真填写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22、

292、斜巷多水平提升时,各水平或各车场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人员上、下地点应悬挂红色警示灯,任一区段行车时,各水平皆须有信号显示。 23、斜巷运输系统的信号要声、光兼备,安装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墙(架),线路吊挂整齐。 24、斜巷上车场和绞车房不准共用一套信号装置,车房必须有信号电源失电警示装置。 25、钢丝绳选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6、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 27、斜巷采用串车提升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长度为略大于一次提升串车的长度(不超过一辆车长度)。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绳相连,另一端挂在提升串车尾部车辆连接器上并连接牢固

293、。 28、斜巷运输使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及钢丝绳绳卡数按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管理规范要求执行。 29、斜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凡新设计的运输斜巷,必须同时设计相应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或一坡挡及声、光信号报警装置。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根据具体使用条件进行选型设计。 30、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检修和试验,要做到动作灵敏、操纵灵活,挡车可靠。 31、斜巷串车提升,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处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勾地点的阻车器;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

294、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在变坡点处及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安设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连锁挡车栏。 32、斜巷下车场起坡点和各甩道起坡点必须安设一道常闭远控的挡车栏,把钩工必须在躲避硐室内远控操作,挡车栏正常处于关闭状态,车辆通过时方可打开。 33、 巷道高低起伏,钢丝绳磨顶板或棚梁时,要装压轮,数量以不磨顶板或棚梁为准;甩道或下车场侧帮要装 立轮,甩道道芯要装耙绳轮和托绳轮,数量以不磨绳为原则。 34、轨道质量:轨道、道岔铺设必须达到煤矿轨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合格品标准及以上。行驶斜巷人行车的轨道、道岔必须达到优良品标准,斜巷轨道要设防滑设施,不得出现杂拌道和非标准道岔

295、,不同型号轨道要分段敷设,接头处要采用异型夹板。 43、管理制度及人员配备 、必须建立严格的斜巷轨道运输岗位责任制,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车辆连接装置及各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保证斜巷设备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具体负责人和设备设施包保牌要悬挂在现场。 、斜巷各车场均须悬挂斜巷标志牌,注明斜巷长度、坡度、允许挂车数、钢丝绳规格和安全设施等。 、斜巷运输,必须配齐岗位工种人员并持证上岗,绞车司机与把钩工不得相互兼任。 附件: 斜巷运输考核细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款 100200 元: (1)私自改、割矿车/辆; (2)未按标准铺设轨道的; (3)未按规定使用“一

296、坡三挡”的; (4)不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人”运输规定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款 50100 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 (1)主斜坡矿车掉道用绞车硬拉的; (2)斜巷人车不按要求做试验的; (3)斜巷人车插爪制动后不及时更换缓冲木的; (4)提人绞车保护不起作用的/处; (5)绞车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不及时更换的; (6)主斜坡行车声光信号装置不全或不坚持使用的; (7)斜坡超过 20 米无固定信号的; (8)斜坡运输超挂车辆的/辆; (9)物料装运不按要求的,对装运人员分别处罚; (10)机车闸失灵继续开车的; (11)轨道铺设不合格,不按要求及标准整改的; (12)车辆掉

297、道后用皮带纵梁抬车的; (13)未按规定使用道木及配件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罚 2050 元: (1)斜坡矿车掉道用绞车硬拉的; (2)绞车安装不牢固或不完好,不认真检查就使用的; (3)不按要求安装信号或信号不完好而使用的; (4)机车司机把手把交给别人的; (5)提人绞车单人操作无人监护的; (6)信号工打错信号或绞车司机不按规定开车的; (7)斜巷把钩工不使用合格插销、链环的; (8)乘车人、机车司机运行中将头或身体伸出车外的; (9)钢丝绳钩头、保险绳制作不合格的; (10)无证操作的; (11)斜巷人车运行时,挡车栏不打开的; (12)自动挡车器不能自动工作的; (13)斜井人

298、车运人时,未关闭雷达捕车器的; (14)大倾角轨道未按要求安装闭锁地轮或数量不足的; (12)道岔不合格/处; (13)人车上下人处缺或不正常使用自动停送电装置/处; (14)斜巷挡车器摆架固定不牢、打不到脱绳器上、导向轮卡绳的/处; (15)常闭挡车器不能落地的/处; (16)挡车器、挡车栏不完好及绳卡不紧固的/处; (17)扳道器不完好或维护不到位或无编号的/处; (18)斜巷或平巷人车发车前,未检查防护链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款 100 元: (1)矿车内搅拌混凝土的/辆; (2)机车在非紧急事故情况下,打倒转停车的; (3)矿车掉道用机车硬拉的; (4)电机车撒沙装置失效或沙箱

299、无干沙的; (5)发现翻倒车或缺轮车,罚矿车所在位置的管理单位/辆; (6)不按规定在大巷推车的; (7)转动部位无护罩的; (8)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 (9)平巷不使用合格插销,连接环的/个; (10)用铁丝、铜丝、铝丝等代替保险丝的; (19)挡车器钢丝绳触顶板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款 50-100 元: (1)绞车记录不填、填写不认真或超前填写的/次; (2)钢丝绳未按规定使用桃形环的/处; (3)电机车牵引超过规定的,每超过 1 辆; (4)灯光标志牌不亮的/盏; (5)上下山地辊不齐或损坏后不及时更换的/处; (6)矿车缺托轮销的/个;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300、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井下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努力改善其运行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减少以至杜绝运输中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应于所属各生产单位的架空乘人装置。 第三条 机电科每季度组织专业人员对架空乘人装置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新建的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达到质量标准,经试运行、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第四条 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必须经过安全和岗前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及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且严格执行年度考核制度。 第五条 安检科按照本规定行使监督权。 第二章基础管理 第六条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执行煤矿安

301、全规程有关要求。 (一)巷道倾角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二)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运行速度、乘坐间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 (三)驱动装置必须有制动器。 (四)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 第七条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备以下保护,且动作灵敏可靠。 (一)过速保护。 (二)欠速保护。 (三)重锤限位保护。 (四)上下变坡点掉绳保护。 (五)全程急停保护。 (六)断绳保护。 (七)机头、机尾下车点乘人越位保护。 (八)液压驱动式架空乘人装置还应具有驱动油压过压保护、驱动油压欠压保护和液压油温超温保护。 (九)在离机头、机尾下车点十五米处应安装语音提示器; (十)防偏

302、摆保护。 第八条 架空乘人装置机头硐室必须悬挂以下制度: (一)司机岗位责任制。 (二)司机操作规程。 (三)司机交接班制度。 (四)巡回检查制度。 (五)设备包机制度。 (六)设备周期检修制度。 (七)安全保护试验制度。 (八)钢丝绳验绳制度。 (九)乘人须知。 第九条 架空乘人装置机头硐室内必须有以下记录: (一)设备运行记录。 (二)司机交接班记录。 (三)钢丝绳检查记录。 (四)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五)设备检修记录。 (六)干部上岗记录。 第十条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巷道无严重变形,地面平整,上无淋水,下无积水,巷道内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一条 架空乘人装置驱动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303、(一)基础及钢架结构 1.混凝土基础牢固可靠,未出现开裂现象; 2.钢架结构无扭曲变形,螺丝紧固有效。 (二)驱动轮 1.驱动轮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三分之一,否则应及时更换轮衬; 2.轮缘、辐条无裂纹、变形,键不松动,紧固螺母不松动; 3.驱动轮转动灵活、无异常摆动和异常响声。 (三)工作闸和安全闸 1.工作闸和安全闸闸把动作灵敏、可靠,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 2.闸带无断裂现象,余厚不小于 3mm,闸轮表面沟痕深度不大于,沟宽总计不超过闸轮有效面积 10%; (四)声光信号 声光信号完好齐全、吊挂整齐,防爆报警信号灵敏可靠。 (五)钢丝绳无严重锈蚀、变形,断丝不

304、超过规定,运行平稳,速度正常。 第十二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迂回轮及张紧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迂回轮 1.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三分之一,否则应及时更换; 2.轮缘辐条无裂纹、变形,轴不松动,紧固螺母无松动; 3.迂回轮运转无异常声响。 (二) 张紧装置 1.能够随时灵活调节运载钢丝绳在运行过程中的张力,活动部位移动灵活、不卡阻,转轴不歪斜; 2.重锤上下活动灵活,不卡、不挤、不碰支撑架,配重安全设施稳固可靠,重锤地坑内无积水; 3.滑动尾轮架距滑动导轨的极限位置不小于 500mm,否则要考虑更换钢丝绳; 4.收绳装置灵活可靠。 第十三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各

305、部件齐全完整,螺丝紧固有效,无开焊、裂纹或变形。 (二)锁紧装置齐全、有效、无变形。 (三)摩擦衬垫固定可靠。 (四)抱索器在钢丝绳上安装位置,应每隔一段时间后,移动不小于一个抱索器距离(一般为 400mm)的位置,以减小抱索器在驱动轮、迂回轮处对钢丝绳产生的扭曲应 力,避免造成对钢丝绳的疲劳磨损,延长钢丝绳的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轮系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所有的托轮、压轮应转动灵活,平稳、不晃动。 (二)轮衬贴合紧密、无脱离,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5mm。托轮架稳固无变形、无位置偏移等现象。 (三)各部件连接螺栓紧固有效,焊缝无开裂现象。 (四)各种轮衬符合阻燃、抗静电要求。

306、 第十五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钢丝绳的检验与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308 条有关规定。 (二)钢丝绳断丝的检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383 条有关规定。 (三)钢丝绳磨损的检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313 条有关规定。 (四)主运行钢丝绳应使用表面无油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000 倍。 (五)钢丝绳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项目主要是断丝、磨损、锈蚀和变形等,若发现有断股、打结或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六)张紧钢丝绳可用绳卡连接,但卡接必须可靠。 第十六条 架空乘人装

307、置的控制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主控台各按钮、开关灵活可靠。 (二)指示灯指示正确。 (三)电气设备完好、无失爆。 第十七条 架空乘人装置托梁、设备等防腐良好;托梁应编号管理;巷道内缆线整齐,并应悬挂里程牌。 第十八条 架空乘人装置应配备 12 套救护病床(救护担架)。 第三章运行规定 第十九条 司机开车前应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检查。检查各部位螺栓是否紧固;减速器或液压站油量是否充足;制动闸是否灵活可靠;各项保护是否动作灵敏;张紧装置是否符合要求;详细检查钢丝绳及接头状况;检查巷道是否存在影响运行的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危及运行安全,严禁开车,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二十条 架空乘人装

308、置司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操作。 第二十一条 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过程中,司机要随时注意设备运行状况,发现运行状态突然不稳定或其它意外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待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启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 第二十二条 操作人员因查找故障必须离开岗位时,必须按下控制台上的“急停禁启”按钮,并挂上“故障检修、禁止启动”警示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当对系 统全面检修时,必须断开总电源开关,挂上“设备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 第二十三条 除配备的专用货物吊篮外,严禁使用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吊挂运送物品。 第二十四条 乘车人员必须一人一座,不得超员。 第二十五条 严禁携带易燃

309、、易爆、有腐蚀性物品的人员乘坐。 第二十六条 严禁携带超长物品的人员乘坐,对所带物品及工具不超出 1 米的人员,不得在高峰期乘车。乘车时所带物品必须顺巷道方向携带,不得横放,以免碰撞逆向人员,并且注意前后均应留出至少一个座位不乘人,避免上、下人时伤及他人。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重量不得超过 5 公斤。 第二十七条 在设备运行中,乘车人员要坐稳,脚蹬稳,手扶吊杆,不得手扶牵引钢丝绳和触摸绳轮及邻近的任何物体。乘车人员不得嬉戏打闹,不得引起吊椅左右摆动,不得超过警戒线。 第二十八条 乘坐人员严禁中途下车,严禁来回乘坐和频繁改乘座位,严禁乘坐中睡觉,不准将灯带、衣物等挂在吊座位上。 第二十九条 上下车场人员集中时,不得拥挤,应按顺序上下,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听从司机指挥。 第三十条 停运期间上下人严禁走在钢丝绳下方,应走人行道。 第三十一条 架空乘人装置每天检修时间不得少于 2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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