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TS船舶交通管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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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VTS船舶交通管理船舶交通管理2024/8/15VTS船舶交通管理主要内容VTS的发展VTS定义VTS的分类VTS的功能我国VTS的现状VTS在海事监管中的地位VTS管理规定VTS违章处理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发展由来1、世界贸易的主要运输手段2、助航标志、航海仪器、航行规则3、船舶数量、吨位、船速不断提高4、交通拥挤带来事故灾难:人命财产+污染产生有效途径在岸上建立一个系统,监视水域中船舶运动并提供信息、建议、指示,与船舶相互作用,有效控制交通流VTS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正向第四个阶段发展第一阶段从管理运河和狭水道开始建立的。主要特点:1.设置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

2、船舶航运效率;2.管理水域仅限于港口及运河、江河狭窄航道;3.技术手段只是简单的光、声、电、机械信号系统及电报电话的通讯联系。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发展第二阶段1948年,英国在利物浦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用于港口监视的雷达站。大的突进主要特点:1.设置的目的在提高航运效率的同时,着重于增进船舶交通安全;2.管理水域从港口延伸到外海或覆盖整个河川航道至入海口;3.技术手段的主要形式是雷达加VHF,雷达居主要地位;4.分道通航等航行法则在管理水域内实施。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发展第三阶段随着水上运输的发展,大型船舶(油轮)增加,航速提高,灾难事故发生,使增加航行安全、防止水域污染受到关注。1

3、970年以来,在水运发达国家出现了以计算机为中心的更复杂更完善的交管系统,由雷达、VHF通信、信息传输、数据处理、VHF-DF、CCTV、GPS、信息记录等若干子系统组成。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发展第三阶段1972年,美国首先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传统的港口雷达,建立了旧金山实验船舶交通系统,为高级监视系统的建立奠定了技术基础。1977年2月,具有雷达数据处理和交通数据处理功能的日本东京湾VTMS正式投入运行,形成了VTS自动化高级监视系统的基本格局。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发展第三阶段主要特点:1.设置目的除了增进安全、提高效率之外,十分重视力求减少对水域环境造成的损害,因而,对船舶管理的

4、强制程度增加。2.管理水域由港口、河川扩展到沿海;3.技术手段是以电子计算机为中心的多种技术的综合,计算机居主导地位;4.港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在管理水域内实施。1997年IMO关于VTS的大会决议A.857(20)。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发展第四阶段以Internet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基于Internet/Intranet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正在替代传统的管理模式,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主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以Internet/Intranet为基础的智能VTS系统正在各主要港口投入了运行,最终形成一个开放的集查询、控制、管理、

5、决策于一体的综合交通信息系统。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发展第四阶段主要特点:1.设置目的:除了安全、效率、防污外,集信息查询、动态控制、交通管理、事故应急决策于一体;2.管理水域:以港口、水道为基点的海区;3.技术手段:信息技术、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4.管理规定更加细化、日趋完善。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定义VTS指南定义船舶交通服务(VTS)由主管机关实施的,用于提高船舶交通安全和效率及保护环境的服务。在VTS覆盖水域内,这种服务应能与交通相互作用并对交通形势变化做出反应。IMOA.857(20)决议1997年11月27日通过船舶交通服务(VTS)指南VTS船舶交通管理V

6、TS的定义我国VTS管理规定中的定义VTS系统是指为保障(增进)船舶交通安全,提高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由主管机关设置的对船舶实施交通管制并提供咨询服务的系统。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1997年9月15日交通部令1997-8号发布1998年1月1日起实行。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定义VTM、VTC、VTS1.VTMVesselTrafficManagement2.VTCVesselTrafficControl3.VTSVesselTrafficServices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分类管理水域的类型划分1.港口VTS港口及进港航道,也称终端VTS2.航路VTS江河、运河、湖泊、

7、海湾、海峡3.区域VTS海岸、国际水道,也称海上VTS4.综合VTS港口+航路,也可包括区域VTS5.保护性VTS大桥、靶场、石油开采区6.等等7.类型不同,工程规模、设施种类与性能、管理内容、管理机构都会有所不同。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分类主要技术手段特点可分为1.基本监视VTS2.雷达VTS3.ARPA(自动雷达标绘仪)VTS4.RDP(雷达数据处理)VTS5.TDP(交通数据处理)VTS6.等等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分类建设与运行的思路划分1.促进赢利性:促进商务运营,提高船舶运输效率,使得港口对货主更有吸引力、更富竞争力因而更可赢利。2.提高安全性:增进船舶交通安全,防止海洋环

8、境污染。赢利与安全互相促进;安全和环保是不可缺少的因素;航行安全不可靠的港口对货主是最无吸引力的。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分类还有一种分类(IALAVTS手册2002)1.沿海VTS:为沿海水域的运输船舶提供安全、快速航行的服务,尤其是为在高密集度的海洋运输、环境敏感水域或那些因地理因素限制或海上勘探导致的航行困难的海运提供服务的VTS。2.港口或江河VTS:为船舶进出港口或海港时,或是在河道中或类似的影响船舶机动性的水域航行时的安全航行和效率提供帮助服务的VTS。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功能VTS对外的主要功能是对水域中的船舶提供信息服务、助航服务、交通组织服务以及协助进行联合行动和应急

9、处置等。(VTS服务的种类)信息服务定义:指在固定时间,或在VTS认为必要时,或应船舶请求而向船舶提供的保证船方做出航行决定而及时获得必要信息的一种服务。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功能信息服务可能包括以下内容:1.船舶动态位置、意图、目的地等2.VTS水域环境养殖区、禁航区、浅滩等3.影响船舶航行的因素气象、能见度情况、航行通警告、助航设备的状况等4.航行障碍交通拥挤、特种船舶等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功能信息服务形式:信息广播、信息提醒、应请求提供尽量做到:1.妥善运用信息、建议、警告(包括指令)2.尽量避免发出指令性信息3.尊重船长对船舶航行与操纵的指挥权4.及时、清晰、准确、完整VTS

10、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功能助航服务定义:是一项应船舶的请求或在VTS中心认为必要时,协助船舶做出航行决策,并监视其效果的服务,特别是在困难的航行或气象条件下,或者在船舶有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实施的。分为:主动助航、应请求提供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功能助航服务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船舶应采取的较佳的航向和航速2.与航路中心线和转向点相关的位置3.周围船舶的位置、识别、动向4.对个别船舶的警告。形式:以提出航行建议来参与决策过程针对对象:初次来港、航行困难、出现故障或损坏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功能助航服务注意事项:1.有相当的技巧和经验2.能保持连续有效跟踪3.全面掌握交通态势4.系统设备精确

11、可靠5.禁止对船舶靠泊实施助航6.禁止向船舶下达具体操纵指令7.应有双方的确认8.必要时可请引航协助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功能交通组织(服务)定义:指在VTS覆盖水域内为识别和管理潜在的危险(防止出现危险)的海上交通局面,确保船舶安全高效通航而提供的一种管理行为(服务)。1.交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船舶交通进行调度指挥,具有强制性质。2.适用于交通繁忙时或者有特种运输船舶航行可能影响其他交通的情况。3.强制遵守的管理规则和条例是交通组织的基础。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功能交通组织(服务)可能包括以下内容:1.提前计划航行动态2.强制性的动态报告3.航行优先权的分配4.要遵守的航线、航速限

12、制5.指令驶入或驶离特定水域分为:航道交通组织、锚地交通组织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功能交通组织(服务)注意事项:1.全面掌握交通态势和水域特点2.有效控制交通流,避免造成紧迫局面3.依次保证限吃水船、操限船、客班轮安全通过4.有时会伴随产生纠正违章行为5.指令清晰、准确,监视效果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功能对外的主要三大功能就是信息服务、助航服务和交通组织服务,也是VTS对外服务的三大种类。信息服务、助航服务、交通组织服务时,所发布的指令、建议等仅仅是导向性的,“面向结果”的,要把执行的细节留给船舶。不能侵犯船长指挥安全航行的责任或扰乱船长和引航员之间的传统关系。VTS船舶交通管理VTS

13、的功能内部功能1.包括数据收集、数据评估/决策2.为实现对外的交通管理功能服务的强制功能1.鼓励和监督有关规定和规则的遵守2.在VTS权限范围内和需要时采取必要的行动3.交通组织包括了部分此功能补救功能减少搜救、打捞和污染等事故的影响和后果支持联合行动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功能协助进行联合行动和应急处置包括:1.搜救2.应急事件3.保安4.污染防控等根据预先建立的应对计划来实施明确责任和程序VTS船舶交通管理我国VTS现状发展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二十世纪七十年代1.萌芽阶段,从无到有。2.中国航运开始复苏,部分港口出现压港现象,通过国外考察和内部试验,拟定VTS发展规划和建设总体方案。19

14、78年春,在宁波港开始建设中国第一个以雷达监视为主的VTS。VTS船舶交通管理我国VTS现状第二阶段上世纪八十年代1.建设的初级阶段2.先后在宁波、秦皇岛、青岛、大连、秦皇岛开始建设3.1985年IMO第十四届大会A.578号决议通过的VTS指南产生重要影响4.对VTS的理论研究空前活跃5.编制了VTS总体规划6.不足:运行管理体制、法制建设、人员配备落后于硬件建设VTS船舶交通管理我国VTS现状第三阶段上世纪九十年代1.全面建设发展阶段2.新建15个、扩建4个,包括香港在内共20个VTS,49个雷达站3.覆盖了沿海大部港口和长江下游航段4.VTS工程设计理论和方法趋于成熟5.对VTS指南有了

15、统一的认识6.法律上明确了VTS的主管机关、作用地位7.各VTS制定了相应的规则和指南8.逐步发挥了VTS的作用和效应VTS船舶交通管理我国VTS现状到2009年底,我国共建成VTS28个,雷达站91个,VTS值班人员650余人。占全世界的1/3以上。覆盖范围从南到北,包括长江流域,基本形成网络。监管的水域从港口延伸到重要通航水域。作用的发挥超出了起初的预料。VTS不是万能的,但没有VTS是万万不能的VTS船舶交通管理我国VTS的特点1.主要监控设备、软件集成都从国外进口2.设备维修人员技术水平不能满足实际需求3.运行机制不统一、不科学4.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5.配备的人员数量不足6.整体人员素

16、质不高7.VTS定位模糊不清VTS船舶交通管理我国VTS的定位执法?AND(OR)服务?海事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海事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1.执法者、监督者、管理者2.值班者3.搜救组织协调者4.服务者5.信息收集者、发布者、传递者VTS船舶交通管理我国VTS的责任纠缠于执法或服务的根本原因责任包含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VTS发出的指令、建议、信息等导致发生事故而产生的责任1.VTS管理的是宏观的交通2.VTS的指令、建议、信息等都是面向结果的3.不侵犯船长对本船航行安全的责任及与引航员的关系VTS船舶交通管理我国VTS的责任纠缠于执法或服务的根本原因责任第二层含义:船舶发生事故时VTS未能有效履

17、行职责而产生的责任1.有所作为2.从规则、程序上规避责任3.船长、船公司是航行安全的第一主体4.正面宣传5.责任追究不可避免VTS船舶交通管理大连交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相关的国际公约及上级制定的实施细则。制定并实施大连VTS系统运行管理规定及其相关规定。VTS船舶交通管理大连交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二、管理辖区内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具体负责实施辖区水上交通管理、组织及服务,监视VTS管理区域内船舶、设施的安全动态,维护海上交通秩序,纠正海上交通违法行为并做出处理意见;按规定实施水上交通管制。VTS船舶交通管理大连交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三、负责辽

18、宁省、大连市两级搜救中心日常值班工作;承担辽宁海事局、大连海事局日常值班工作。四、负责掌握、处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及海事监管动态信息,为船舶、设施及港航单位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和助航服务;经授权,调动和指挥现场监督员和巡逻船执行水域现场监督管理任务。VTS船舶交通管理大连交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五、审核船舶航行计划或动态计划;经授权,办理辖区内船舶从事海上拖带、测速、校对罗经、试航等与通航有关的作业手续,并监督实施。六、协助处理辽宁省、大连市两级搜救中心责任区内的水上应急和水上搜救行动。VTS船舶交通管理大连交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七、负责协查、滞留船舶信息的受理、发布。八、收集、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并具体

19、负责气象信息的接收、传递和存档工作。九、对引航员的具体引航行为实施监督管理。VTS船舶交通管理大连交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十、负责交管中心内部各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保持系统正常运转并发挥其应有效能。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VTS船舶交通管理VTS的立法 根本法(部门法):根本法(部门法): 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 VTSVTS规章: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规则 依据海上交通安全法制定的依据海上交通安全法制定的 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大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大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

20、理规定依据依据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制定则制定VTS船舶交通管理海交法与VTS有关的部分:第九条船舶、设施上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VTS船舶交通管理海交法与VTS有关的部分:第十条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VTS船舶交通管理海交法与VTS有关的部分:第十一条外国籍非军用船舶,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和港口。但是,因人员病急、机件故障、遇难、避风等意外情况,未及获得批准,可以在进入的同时向主管机关紧急报告,并听从指挥

21、。外国籍军用船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VTS船舶交通管理海交法与VTS有关的部分:第十三条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或者在港内航行、移泊以及靠离港外系泊点、装卸站等,必须由主管机关指派引航员引航。VTS船舶交通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交通部令1997年第8号本规则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分六章:1.第一章总则13条2.第二章船舶报告47条3.第三章船舶交通管理815条4.第四章船舶交通服务1621条5.第五章法律责任2224条6.第六章附则2528条VTS船舶交通管理第一章总则制定目的:加强船舶交通管理,保障船舶交通安全,提

22、高船舶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交通管理,保障船舶交通安全,提高船舶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为加强船舶交通管理,保障船舶交通安全,提高船舶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VTS船舶交通管理第一章总则适用水域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及内河设有交通管理系统(以下称VTS系统)的区域适用对象范围:航行、停

23、泊和作业的船舶、设施(以下简称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代理人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及内河设有交通管理系统(以下称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及内河设有交通管理系统(以下称VTSVTS系系统)的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设施(以下简称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统)的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设施(以下简称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代理人。代理人。VTS船舶交通管理第一章总则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海事局实施运行部门:主管机关设置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VTS中心)第三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全国船舶交通系统安全管理的主管机关(以

24、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全国船舶交通系统安全管理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简称主管机关)。主管机关设置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主管机关设置的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VTSVTS中心)是本规则负责具体实施船舶交中心)是本规则负责具体实施船舶交通管理的运行中心。通管理的运行中心。VTS船舶交通管理第二章船舶报告一般报告 报告时机:报告时机:在在VTSVTS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时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时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VTSVTS用户指南所明确的报告程序和内容用户指南所明确的报告程序和内容 报告手段:报告手段:甚高频无线电话或其他有效手段甚高频无线电话或其他有效手段第四条船

25、舶在VTS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时,必须按主管机关颁发的VTS用户指南所明确的报告程序和内容,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或其他有效手段向VTS中心进行船舶动态报告。VTS船舶交通管理第二章船舶报告意外报告报告时机:发生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报告手段:甚高频无线电话或其他一切有效手段时效:立即第五条船舶在VTS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或其他一切有效手段立即向VTS中心报告。VTS船舶交通管理第二章船舶报告异常报告报告时机:发现助航标志异常、有碍航行安全的障碍物、漂流物或其他妨碍航行安全的异常情况时效:迅速第六条船舶发现助航标志异常、有碍航行安全的障,碍

26、物、漂流物或其他妨碍航行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应迅速向VTS中心报告。VTS船舶交通管理第二章船舶报告报告语言汉语普通话或英语第七条船舶与VTS中心在甚高频无线电话中所使用的语言应为汉语普通话或英语。VTS船舶交通管理第三章船舶交通管理应遵守的规则一般通用的规则有关特别规定第八条在VTS区域内航行的船舶除应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外,还应遵守交通部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航行、避让的特别规定。VTS船舶交通管理第三章船舶交通管理应遵守的速度规定安全航速有关限速规定第九条船舶在VTS区域内航行时,应用安全航速行驶,并应遵守交通部和主管机关的限速规定。VTS船舶交通管理第

27、三章船舶交通管理应遵守的锚泊规定按规定锚泊锚泊秩序第十条船舶在VTS区域内应按规定锚泊,并应遵守锚泊秩序。VTS船舶交通管理第三章船舶交通管理禁锚规定不得在航道、港池和其他禁锚区锚泊紧急情况下锚泊必须立即报告第十一条任何船舶不得在航道、港池和其他禁锚区锚泊,紧急情况下锚泊必须立即报告VTS中心。VTS船舶交通管理第三章船舶交通管理锚地并靠或过驳规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及时通报第十二条船舶在锚地并靠或过驳必须符合交通部和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并应及时通报VTS中心。VTS船舶交通管理第三章船舶交通管理授权VTS进行交通组织交通组织依据:交通流量、通航环境、动态计划有权对计划予以调整、变更第十三条VTS

28、中心根据交通流量和通航环境情况及港口船舶动态计划实施交通组织。VTS中心有权根据交通组织的实际情况对航行计划予以调整、变更。VTS船舶交通管理第三章船舶交通管理通讯规定保持守听接受询问第十四条船舶在VTS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时,应在规定的甚高频通讯频道上正常守听,并应接受VTS中心的询问。VTS船舶交通管理第三章船舶交通管理船舶及船队技术参数规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第十五条在VTS区域内航行的船舶和船队的队形及尺度等技术参数均应符合交通部和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VTS船舶交通管理第四章船舶交通服务赋予VTS职责根据其现有功能应为船舶提供相应服务第十六条各VTS中心根据其现有功能应为船舶提供相应服务

29、。VTS船舶交通管理第四章船舶交通服务应船舶请求,可为船舶提供信息服务可在固定时间或其他时间播发相关信息第十七条应船舶请求,VTS中心可向其提供他船动态、助航标志、水文气象、航行警(通)告和其他有关信息服务。VTS中心可在固定的时间或其他时间播发上款规定的信息。VTS船舶交通管理第四章船舶交通服务应船舶请求,可为船舶提供助航服务不需要助航时船舶应及时报告第十八条应船舶请求,VTS中心可为船舶在航行困难或气象恶劣环境下,或船舶一旦出现了故障或损坏时,提供助航服务。船舶不再需要助航时,应及时报告VTS中心。VTS船舶交通管理第四章船舶交通服务可向船舶提出建议、劝告或发出警告目的:为避免紧迫局面的发

30、生第十九条为避免紧迫局面的发生,VTS中心可向船舶提出建议、劝告或发出警告。VTS船舶交通管理第四章船舶交通服务可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传递打捞、清污等信息可协调救助行动可提供其他信息第二十条VTS中心认为必要的时候或应船舶或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的请求,可为其传递打捞或清除污染等信息和协调救助行动。第二十一条应船舶或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的请求,有条件的VTS中心还可为其提供本规则第四章规定以外的服务。VTS船舶交通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违反规则要处罚不免除船长责任不妨碍船长和引航员间的关系背离规则应立即报告VTS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则的,主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

31、规章给予处罚。第二十三条本规则的实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免除船长对本船安全航行的责任,也不妨碍引航员和船长之间的职责关系。第二十四条为避免危及人命财产或环境安全的紧急情况发生,船长和引航员在背离本规则有关条款时,应立即报告VTS中心。VTS船舶交通管理第六章附则特定用语的含义第二十五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船舶”是指按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规范规定应配备通信设备及主管机关要求加入VTS系统的船舶。“VTS系统”是指为保障船舶交通安全,提高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由主管机关设置的对应舶实施交通管制并提供咨询服务的系统。“VTS区域”是指由主管机关划定并公布的,VTS系统可以实施有效管理的区域。“VT

32、S用户指南”是指由设置VTS系统的主管机关,根据本规则制定颁发的便于船舶加入和使用VTS系统的指导性文件。“船舶动态报告”是指船舶在某一VTS仍区域内,按照主管机关的规定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或其他有效手段向VTS中心进行有关航行动态的报告。VTS船舶交通管理第六章附则授权有VTS的主管机关,根据本规则制定VTS实施细则解释的机关生效时间第二十六条凡设置VTS系统的主管机关根据本规则制定本VTS系统的船舶交通管理细则报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第二十七条本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规则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VTS船舶交通管理大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

33、定的实施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大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VTS船舶交通管理规定的适用对象本规定适用于在大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管理区域(以下简称VTS管理区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设施(以下简称船舶)以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代理人VTS船舶交通管理适用船舶大连港大连港VTSVTS管理区域管理区域 客船;客船; 危险品船舶;危险品船舶; 从从事事拖拖带带作作业业或或操操纵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外国籍船舶;外国籍船舶; 2020米米及及以以上上的的其其他他中中国籍船舶。国籍船舶。老铁山水道老铁山水道VTSVTS管理区域管理区域 客船、客船、

34、300300总吨及以上总吨及以上的货船的货船 VTS船舶交通管理报告示意图VTS船舶交通管理报告示意图VTS船舶交通管理管辖分工管辖分工在大连港VTS管理区域,船舶位于(或驶往)大连湾及附近水域,向交管中心CH06报告船舶动态;船舶位于(或驶往)大窑湾、新港及附近水域,向交管中心CH08报告船舶动态 在老铁山水道VTS管理区域,船舶向交管中心CH10报告船舶动态 VTS船舶交通管理VHF工作频道工作频道大连交管中心工作频道大连交管中心工作频道 大连湾及附近水域:呼叫频道为大连湾及附近水域:呼叫频道为1616频道、频道、0606频频道,业务通话频道为道,业务通话频道为0606频道、频道、1111

35、频道频道 大窑湾及附近水域:大窑湾及附近水域:呼叫频道:呼叫频道:1616频道、频道、0808频道频道 业务通话频道:业务通话频道:0808频道、频道、1010频道。频道。 老铁山水道:呼叫频道为老铁山水道:呼叫频道为1616频道、频道、1010频道,业频道,业务通话频道为务通话频道为1010频道、频道、0909频道频道守听频道为规定的呼叫频道 VTS船舶交通管理船舶报告船舶报告一、航行计划报告一、航行计划报告 进进港港船船舶舶在在抵抵港港前前2424小小时时(航航程程不不足足2424小小时时的的,在在驶驶离离上上一一港港口口时时)报报告告:船船名名、国国籍籍、呼呼号号、船船舶舶类类型型、船船

36、舶舶总总长长、总总(净净)吨吨、最最大大吃吃水水、来来自自港港、驶驶往往港港、预预计计到到港港时时间间、载载货货种种类类和和数量、船员和旅客等其他有关信息。数量、船员和旅客等其他有关信息。 (网上申报)(网上申报) 出出港港或或移移泊泊船船舶舶在在出出港港或或移移泊泊前前4 4小小时时(不不足足4 4小小时时的的应应在在航航行行计计划划确确定定时时)报报告告:船船名名、停停泊位置、驶往港(泊位)、预计开始时间泊位置、驶往港(泊位)、预计开始时间 航航行行计计划划报报告告的的内内容容如如有有变变化化,应应及及时时做做出出变变更报告更报告 VTS船舶交通管理船舶报告船舶报告二、船舶动态报告驶入报告

37、驶入VTS管理区域时定点报告正横H0号灯浮到达报告完成靠泊或锚泊移泊报告移泊前15分钟开航报告开航前15分钟驶离报告离开VTS管理区域时VTS船舶交通管理船舶报告船舶报告三、其它报告紧急情况报告 时间发生或发现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手段一切有效手段报告大连交管中心异常情况报告时间发现助航标志异常、有碍航行安全的障碍物、漂流物或其他妨碍航行安全的异常情况手段一切有效手段报告大连交管中心VTS船舶交通管理船舶交通管理船舶交通管理船舶在VTS管理区域内航行、停泊、作业,应服从交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船舶在VTS管理区域内航行时,除应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外,还应遵守交通部和主管机关颁布的

38、有关航行、避让的特别规定船舶在VTS管理区域内应按规定锚泊,并遵守锚泊秩序。任何船舶不得在航道、港池及禁锚区锚泊。紧急情况下锚泊必须立即报告交管部门VTS船舶交通管理在大连港VTS管理区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施工船、小型旅游船、交通船、供给船等,除应遵守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外,还应及时向交管部门报告船舶动态,并服从交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在VTS管理区域内,交管部门根据交通流量、通航环境及港口船舶动态计划实施交通组织。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组织时,有关船舶应当按交管部门指定的先后顺序、航路航行或在指定水域停泊船舶交通管理船舶交通管理VTS船舶交通管理船舶在VTS管理区域内航行、停泊、作业时,应在规定的呼叫频道

39、上守听,并应接受交管部门的询问船舶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得打断正在规定频道上进行的通话,禁止在规定频道上进行与航行安全内容无关的通话船舶交通管理船舶交通管理VTS船舶交通管理船舶交通服务船舶交通服务交管部门可在固定时间或认为必要的任何时间播发他船动态、助航标志状况、水文气象、航行警(通)告和其他重要安全信息应船舶请求,交管部门可随时提供上述信息应船舶请求,交管部门可为船舶在航行困难或气象恶劣环境下提供助航服务VTS船舶交通管理为避免紧迫局面的发生,交管部门可向船舶提出建议、劝告或发出警告应船舶或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的请求,交管部门可为其传递打捞或污染清除等信息应船舶或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的请

40、求,交管部门可为其提供本规定以外的其他服务船舶交通管理船舶交通管理VTS船舶交通管理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对违反本规定的,主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给予行政处罚本规定的实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免除船长对本船安全航行的责任,也不妨碍引航员和船长的职责关系为避免危及人命、财产安全或危害水域环境的紧急情况发生,船长和引航员在背离本规定有关条款时,应立即报告交管部门VTS船舶交通管理附附 则则本规定未及事宜,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执行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局负责解释本规定正式对外实施时间2004年7月1日VTS船舶交通管理VTS违章处理VTS是海事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处

41、罚的主要依据是:1.海上交通安全法违法的事实依据2.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违法的处罚依据3.建议:学习一下海事行政处罚VTS船舶交通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规定交通部令交通部令2003年第年第8号号2003年年9月月1日施行日施行共五章,共五章,136条条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2.第二章第二章 海上海事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适用海上海事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适用3.第三章第三章 海上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海上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4.第四章第四章 海上海事行政处罚程序海上海事行政处罚程序5.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VTS船舶交通管理海上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和

42、行政处罚海上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 第一节第一节 违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秩序违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秩序 第二节第二节 违反船舶、海上设施检验管理秩序违反船舶、海上设施检验管理秩序 第三节第三节 违反海上船舶登记管理秩序违反海上船舶登记管理秩序 第四节第四节 违反海上船员管理秩序违反海上船员管理秩序 第五节第五节 违反海上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秩序违反海上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秩序 第六节第六节 违反海上通航安全保障管理秩序违反海上通航安全保障管理秩序 第七节第七节 违反海上危险货物载运安全监督管理秩序违反海上危险货物载运安全监督管理秩序 第八节第八节 违反海

43、难救助管理秩序违反海难救助管理秩序 第九节第九节 违反海上打捞管理秩序违反海上打捞管理秩序 第十节第十节 违反海上船舶污染沿海水域环境监督管理秩序违反海上船舶污染沿海水域环境监督管理秩序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违反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秩序违反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秩序VTS船舶交通管理违反海上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秩序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的规定,船舶、设施上的人员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影响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以下列数额的罚款:(第一款)第二款本条前款所称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下列情形:第三

44、款本条第一款所称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下列情形:VTS船舶交通管理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下列情形:1.1.在船上履行船员职务,不携带有效船员职务证书;在船上履行船员职务,不携带有效船员职务证书;2.2.在船上履行船员职务,超越船员职务证书所载职务、在船上履行船员职务,超越船员职务证书所载职务、职能、航区、航线、等级或主机种类;职能、航区、航线、等级或主机种类;3.3.在船上履行船员职务,未按照船员值班规则实施值在船上履行船员职务,未按照船员值班规则实施值班;班; 4.4.未获得必要的休息上岗操作;未获得必要的休息上岗操作; 5.5.在船上值班期间,体内酒精含量超过

45、规定的标准;在船上值班期间,体内酒精含量超过规定的标准; 6.6.在船上履行船员职务,服食可能影响安全操作的违在船上履行船员职务,服食可能影响安全操作的违禁药物;禁药物;7.7.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VTS船舶交通管理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下列情形:1.1.不采用安全速度航行;不采用安全速度航行;2.2.不按规定的航路航行;不按规定的航路航行;3.3.不遵守避碰规则、雾航规则;不遵守避碰规则、雾航规则;4.4.不按规定停泊、倒车、调头、追越、抢头;不按规定停泊、倒车、调头、追越、抢头;5.5.不按规定显示信号;不

46、按规定显示信号;6.6.不按规定守听航行通信;不按规定守听航行通信;7.7.不按规定进行试车、试航、测速、辨校方向;不按规定进行试车、试航、测速、辨校方向;8.8.不按规定检修影响船舶适航性能的设备;不按规定检修影响船舶适航性能的设备;9.9.不按规定检修通信设备和消防设备;不按规定检修通信设备和消防设备;10.10.不按规定保持船舱良好通风或清洁;不按规定保持船舱良好通风或清洁;11.11.不按规定使用明火;不按规定使用明火;12.12.不按规定填写航海日志;不按规定填写航海日志;13.13.不按规定保障人员上、下船舶、设施的安全;不按规定保障人员上、下船舶、设施的安全;14.14.不按照有

47、关海上交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其他操作。不按照有关海上交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其他操作。 VTS船舶交通管理违反海上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秩序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的规定,船舶、设施上的人员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影响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造成海上交通事故的,还应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以下列行政处罚:VTS船舶交通管理违反海上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秩序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船舶、设施不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影响其他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以下列数额的罚

48、款:(第一款)第二款本条前款所称船舶、设施不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影响其他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包括下列情形(共27项)VTS船舶交通管理 (一)不按规定检修、检测影响船舶适航性能的设备;(一)不按规定检修、检测影响船舶适航性能的设备; (二)不按规定检修、检测通信设备和消防设备;(二)不按规定检修、检测通信设备和消防设备; (三)不按规定载运旅客;(三)不按规定载运旅客; (四)不按规定装载货物、车辆;(四)不按规定装载货物、车辆; (五)不符合安全航行限制条件而开航;(五)不符合安全航行限制条件而开航; (六)不符合安全作业限制条件而作业;(六)不符合安全作业限制条件而

49、作业; (七)未经批准从事夜航;(七)未经批准从事夜航; (八)强令船员违规操作;(八)强令船员违规操作; (九)强令船员疲劳上岗操作;(九)强令船员疲劳上岗操作; (十)未按船员值班规则安排船员值班;(十)未按船员值班规则安排船员值班; (十一)超过核定航区航行;(十一)超过核定航区航行; (十二)未按规定的航路行驶;(十二)未按规定的航路行驶; (十三)不遵守避碰规则、雾航规则;(十三)不遵守避碰规则、雾航规则; (十四)不采用安全速度航行;(十四)不采用安全速度航行;VTS船舶交通管理 (十五)不按规定停泊、倒车、调头、追越、抢头;(十五)不按规定停泊、倒车、调头、追越、抢头; (十六)

50、不按规定进行试车、试航、测速、辨校方向;(十六)不按规定进行试车、试航、测速、辨校方向; (十七)不遵守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规定;(十七)不遵守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规定; (十八)不遵守强制引航规定;(十八)不遵守强制引航规定; (十九)不遵守航行通信和无线电通信管理规定;(十九)不遵守航行通信和无线电通信管理规定; (二十)不按规定保持船舱良好通风或清洁;(二十)不按规定保持船舱良好通风或清洁; (二十一)不按规定保障人员上、下船舶、设施的安全;(二十一)不按规定保障人员上、下船舶、设施的安全; (二十二)不遵守有关明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二十二)不遵守有关明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三)

51、未按规定拖带,或非拖带船从事拖带作业;(二十三)未按规定拖带,或非拖带船从事拖带作业; (二十四)违反船舶并靠或过驳有关规定;(二十四)违反船舶并靠或过驳有关规定; (二十五)不按规定填写航海日志;(二十五)不按规定填写航海日志; (二十六)未按规定报告船位、船舶动态;(二十六)未按规定报告船位、船舶动态; (二十七)不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影响其他(二十七)不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影响其他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的其他情形。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的其他情形。VTS船舶交通管理违反海上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秩序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外国

52、籍非军用船舶未经中国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进入中国的内水和港口,或进入中国的内水和港口不听从海事管理机构指挥,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或下列数额的罚款:VTS船舶交通管理违反海上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秩序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国港口或在港内航行、移泊以及靠离港外系泊点、装卸站等,不按规定申请指派引航员引航,或不使用按规定指派的引航员引航的,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或下列数额的罚款:VTS船舶交通管理违反海上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秩序第四十条第四十条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船舶进出港口或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

53、区和航行条件受到限制的区域时,不遵守中国政府或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特别规定的,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或下列行政处罚:VTS船舶交通管理违反海上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秩序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海事管理机构特别许可,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或下列行政处罚:VTS船舶交通管理VTS违章种类1.1.未按规定报告船位、船舶动态未按规定报告船位、船舶动态2.2.未按规定的航路行驶未按规定的航路行驶 3.3.不遵守避碰规则、雾航规则不遵守避碰规则、雾航规则 4.4.不采用安全速度航行不采用安全速度航行 5.5.不按

54、规定停泊、倒车、调头、追越、抢头不按规定停泊、倒车、调头、追越、抢头 6.6.不按规定进行试车、试航、测速、辨校方向不按规定进行试车、试航、测速、辨校方向 7.7.不按规定守听航行通信不按规定守听航行通信8.8.不遵守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规定不遵守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规定 9.9.不遵守强制引航规定不遵守强制引航规定 10.10.不遵守航行通信和无线电通信管理规定不遵守航行通信和无线电通信管理规定 11.11.外轮未经批准,进入中国的内水和港口外轮未经批准,进入中国的内水和港口 12.12.限制的区域不遵守政府或管理机构公布的特别规定限制的区域不遵守政府或管理机构公布的特别规定 13.13.进

55、入或穿越禁航区进入或穿越禁航区 14.14.其他的情形其他的情形VTS船舶交通管理违章处理注意事项1.及时发现及时纠正2.事实清楚依据充分3.指导船方写好情况报告4.记录好违章的事实、时间、工作频道5.留下船上的联系方式6.及时报告值班主任处罚不是目的不能带情绪处罚违章报告不是儿戏VTS船舶交通管理违章处理流程1.发现违章后立即纠正2.拟进行违章处理的,指导船长写好报告,做好相关记录,系统录入违章,保存相关证据3.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违章情况和拟处理意见4.领导安排法规员通过当事人了解有关情况,回放录像,对违章情况进行调查5.法规员了解清楚后,向领导汇报有关情况6.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决定处理的,依据有关法规做出处理意见7.当事船舶在港的,处理意见经中心盖章后传相关海事处或支队;不在港的,通过监管一处船舶处申请发协查VTS船舶交通管理不能纠正或高频联系不上怎么办?1.查申报,通过代理或公司联系2.请过往船舶注意并协助联系3.过路船或出港的,按违章程序申请发协查4.在港内影响VTS工作正常进行或威胁其它船舶安全的,必须要纠正的,请求巡逻船现场执法5.未出现第四条情况的,系统录入违章,做好记录,向下班交接,待船舶再有动态时在处理VTS船舶交通管理演讲完毕,谢谢听讲!再见,seeyouagain2024/8/15VTS船舶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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