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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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的主要内容民事诉讼的主要内容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诉讼理论诉讼理论当事人制度当事人制度程序程序管辖制度管辖制度证据证据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诉讼理论诉权与诉诉权与诉模式模式目的目的价值价值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民事诉讼程序价值原理民事诉讼程序价值原理v外在价值:手段和工具价值外在价值:手段和工具价值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实体公正实体公正(裁判结果公正)(裁判结果公正)v内在价值:过程价值内在价值:过程价值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程序公正程序公正v冲突与协调冲突与协调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事实事实认定认定

2、真实真实裁判结果公正裁判结果公正法律法律适用适用正确正确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真真实客客观真真实主主观真真实法律法律真真实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程序正义所应达到的标准:程序正义所应达到的标准:(1)法官的中立性:回避、合议、上诉)法官的中立性:回避、合议、上诉(2)当事人的平等性)当事人的平等性 (3)程序参与性)程序参与性 (4)程序公开性)程序公开性 :“阳光下的司法阳光下的司法”(5)程序的安定性:可预测性、既判力)程序的安定性:可预测性、既判力 返回返回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罗尔斯罗尔斯罗尔斯罗尔斯正义论正义论正义论正义论

3、程序正义的三种模式:程序正义的三种模式:程序正义的三种模式:程序正义的三种模式:v纯粹的程序正义:纯粹的程序正义:纯粹的程序正义:纯粹的程序正义:实体正义没有存在的余地。实体正义没有存在的余地。实体正义没有存在的余地。实体正义没有存在的余地。v完完完完善善善善的的的的程程程程序序序序正正正正义义义义:能能能能够够够够并并并并存存存存,程程程程序序序序正正正正义义义义决决决决定定定定实实实实体正义。体正义。体正义。体正义。v不不不不完完完完善善善善的的的的程程程程序序序序正正正正义义义义:独独独独立立立立存存存存在在在在,但但但但程程程程序序序序正正正正义义义义永永永永远远远远都都都都是是是是有

4、有有有缺缺缺缺陷陷陷陷的的的的,都都都都不不不不可可可可能能能能绝绝绝绝对对对对地地地地保保保保证证证证实实实实体体体体正正正正义的实现。诉讼审判属于此种模式。义的实现。诉讼审判属于此种模式。义的实现。诉讼审判属于此种模式。义的实现。诉讼审判属于此种模式。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如何理解?如何理解?v理论上理论上:能够并存,各自具有独立的公正的判能够并存,各自具有独立的公正的判断标准。断标准。v从运作的逻辑上从运作的逻辑上:程序公正对实体公正具有决程序公正对实体公正具有决定意义。实体公正是抽象、难以捕捉的,程序定意义。实体公正是抽象、难以捕捉的,程序公正是具体的、可衡量的。

5、程序公正是法治社公正是具体的、可衡量的。程序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会的基石。v日常的生活观念日常的生活观念:更重视实体公正,优越于程:更重视实体公正,优越于程序公正。序公正。 返回返回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私法秩序维持说私法秩序维持说私法秩序维持说私法秩序维持说纠纷解决说纠纷解决说纠纷解决说纠纷解决说权利保障说权利保障说权利保障说权利保障说程序保障说程序保障说程序保障说程序保障说法寻求说法寻求说法寻求说法寻求说权利保护说权利保护说权利保护说权利保护说目的目的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从以上诸种学说中,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从以上诸种学说中,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

6、示: v 1、每一种目的理论都是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每一种目的理论都是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v 2、民事诉讼目的理论由侧重于诉讼结果逐渐、民事诉讼目的理论由侧重于诉讼结果逐渐转向对诉讼程序本身的关注,诉讼程序自身的转向对诉讼程序本身的关注,诉讼程序自身的独立价值逐步提高。独立价值逐步提高。 v 3、民事诉讼目的理论研究由一般社会理念转、民事诉讼目的理论研究由一般社会理念转向对宪法理念的探求,以寻求合法性及正统性向对宪法理念的探求,以寻求合法性及正统性资源。资源。 返回返回返回返回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被告被告原告原告法官法官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民事诉讼

7、模式的含义民事诉讼模式的含义诉讼模式的主体是原告、被告和法官。诉讼模式的主体是原告、被告和法官。诉讼模式的主体是原告、被告和法官。诉讼模式的主体是原告、被告和法官。1诉讼模式的内容是原告、被告、法官的诉讼模式的内容是原告、被告、法官的诉讼模式的内容是原告、被告、法官的诉讼模式的内容是原告、被告、法官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2诉讼模式的实质是诉权和审判权的关系。诉讼模式的实质是诉权和审判权的关系。诉讼模式的实质是诉权和审判权的关系。诉讼模式的实质是诉权和审判权的关系。3诉讼模式具体体现在诉讼程序和证据诉讼模式具体体现在诉讼程序和证据诉讼模

8、式具体体现在诉讼程序和证据诉讼模式具体体现在诉讼程序和证据的运行过程中。的运行过程中。的运行过程中。的运行过程中。4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模式模式我我国国“ “干预干预干预干预主义主义主义主义” ”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当事人主当事人主当事人主当事人主义义义义”大大陆法系法系“职权主主义”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当事人主义特征:当事人主义特征:当事人主义特征:当事人主义特征:vv(1 1)程序的启动、继续与终结,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程序的启动、继续与终结,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程序的启动、继续与终结,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程序的启动、继续与终结,取决于当事人

9、的意志。vv(2 2)由当事人负责事实的主张和争点的确定。)由当事人负责事实的主张和争点的确定。)由当事人负责事实的主张和争点的确定。)由当事人负责事实的主张和争点的确定。vv(3 3)证据的收集和提供由当事人负责,一般情况下,)证据的收集和提供由当事人负责,一般情况下,)证据的收集和提供由当事人负责,一般情况下,)证据的收集和提供由当事人负责,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法院不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法院不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法院不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 “发现程序发现程序发现程序发现程序” ”中当事人中当事人中当事人中当事人有充分的程序保障和方法方式收集提供证据。有充分的程序保障和方

10、法方式收集提供证据。有充分的程序保障和方法方式收集提供证据。有充分的程序保障和方法方式收集提供证据。vv(4 4)证据规则和程序规则的适用,取决于当事人的申)证据规则和程序规则的适用,取决于当事人的申)证据规则和程序规则的适用,取决于当事人的申)证据规则和程序规则的适用,取决于当事人的申请或动议。请或动议。请或动议。请或动议。vv(5 5)在庭审过程中,由当事人负责对证人、鉴定人的)在庭审过程中,由当事人负责对证人、鉴定人的)在庭审过程中,由当事人负责对证人、鉴定人的)在庭审过程中,由当事人负责对证人、鉴定人的询问,法官一般不主动询问。询问,法官一般不主动询问。询问,法官一般不主动询问。询问,

11、法官一般不主动询问。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所谓职权主义,是指法院在诉讼程序中拥所谓职权主义,是指法院在诉讼程序中拥所谓职权主义,是指法院在诉讼程序中拥所谓职权主义,是指法院在诉讼程序中拥有主导权。有主导权。有主导权。有主导权。v职权探知主义:职权探知主义:职权探知主义:职权探知主义:在诉讼资料和证据资料的收集在诉讼资料和证据资料的收集在诉讼资料和证据资料的收集在诉讼资料和证据资料的收集上,法官起着积极的作用。上,法官起着积极的作用。上,法官起着积极的作用。上,法官起着积极的作用。v职权进行主义:职权进行主义

12、:职权进行主义:职权进行主义:在诉讼程序的进行中,法官起在诉讼程序的进行中,法官起在诉讼程序的进行中,法官起在诉讼程序的进行中,法官起着主宰和推动的作用。着主宰和推动的作用。着主宰和推动的作用。着主宰和推动的作用。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模式及其特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模式及其特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模式及其特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模式及其特点 汤维建:汤维建:汤维建:汤维建:“ “干预主义干预主义干预主义干预主义” ”v 1 1、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启动、终结、变、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启动、终结、变、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启动、终结、变、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启动、终结、变化和审

13、理对象的确定,并不享有绝对的处分权。化和审理对象的确定,并不享有绝对的处分权。化和审理对象的确定,并不享有绝对的处分权。化和审理对象的确定,并不享有绝对的处分权。v 2 2、在事实主张和证据的收集上,我国并、在事实主张和证据的收集上,我国并、在事实主张和证据的收集上,我国并、在事实主张和证据的收集上,我国并没有实行真正的辩论主义。没有实行真正的辩论主义。没有实行真正的辩论主义。没有实行真正的辩论主义。v 3 3、在诉讼程序的选择和控制上,我国基本、在诉讼程序的选择和控制上,我国基本、在诉讼程序的选择和控制上,我国基本、在诉讼程序的选择和控制上,我国基本上实行职权进行主义,当事人不享有相关权利。

14、上实行职权进行主义,当事人不享有相关权利。上实行职权进行主义,当事人不享有相关权利。上实行职权进行主义,当事人不享有相关权利。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诉权理论诉权理论v英美:英美:access to court 美国:美国: ADR应运而生应运而生 英国:小额索赔程序、快捷审理程序、英国:小额索赔程序、快捷审理程序、多轨审理程序多轨审理程序v 德国:小额程序、简易程序、独任制审德国:小额程序、简易程序、独任制审判判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诉权诉权v诉权:诉权: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要求法院对所争议的民法权利,要求法院对所争议的民

15、事权利义务作出裁判的一种权利。事权利义务作出裁判的一种权利。 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1、诉权的、诉权的本质本质v2、诉权的、诉权的双重含义双重含义v3、诉权的、诉权的取得、实现和丧失取得、实现和丧失v4、诉权的性质诉权的性质 宪法权利?程序权利?宪法权利?程序权利? 下一页下一页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一)传统诉权理论(一)传统诉权理论1、诉权私权说:实体诉权说,基于私法而产生的、诉权私权说:实体诉权说,基于私法而产生的一种私权。实体权利在诉讼中的特定表现。一种私权。实体权利在诉讼中的特定表现。2、抽象诉权说:当事人所拥有的提起诉讼并请求、抽象诉权说:

16、当事人所拥有的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权利。当事人只要提起诉讼,就法院作出裁判的权利。当事人只要提起诉讼,就实现了诉权;至于法院如何对待它的诉讼在所不实现了诉权;至于法院如何对待它的诉讼在所不问。(起诉的自由权)问。(起诉的自由权)3、具体诉权说:当事人要求获得胜诉裁判的权利。、具体诉权说:当事人要求获得胜诉裁判的权利。 (胜诉权)(胜诉权)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4、本案判决请求权说:当事人提起诉讼并获得法、本案判决请求权说:当事人提起诉讼并获得法院作出本案判决或实体判决的一种权利。院作出本案判决或实体判决的一种权利。5、二元诉权说:明确了诉权的阶段性含义、二元诉权说:

17、明确了诉权的阶段性含义(1)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当事人请求法院开始审)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当事人请求法院开始审判程序以给予司法保护的权利,包括原告起诉权判程序以给予司法保护的权利,包括原告起诉权与被告应诉权。与被告应诉权。(2)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审)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强制实现其民事实体权利的权利,表现为当事判强制实现其民事实体权利的权利,表现为当事人的胜诉权。人的胜诉权。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二)宪法诉权说:现代诉权理论(二)宪法诉权说:现代诉权理论 诉权是一项由宪法所直接确认和保障的基诉权是一项由宪法所直接确认和保障的基本程序权,它来

18、源于宪法。本程序权,它来源于宪法。特征特征:(1)其理论基础是人权学说,规范基础是宪)其理论基础是人权学说,规范基础是宪法化文件。法化文件。(2)具有独立的程序指向性。)具有独立的程序指向性。(3)构成了统一的程序权利体系。)构成了统一的程序权利体系。(4)它是国际化的基础性权利。)它是国际化的基础性权利。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诉权的四化诉权的四化v人权化:人权化:根本性、平等性、基础性、不可动摇性。根本性、平等性、基础性、不可动摇性。v宪法化:宪法化: 美国宪法修正案美国宪法修正案第第5条和第条和第6条:民众享条:民众享有接受裁判的权利。第有接受裁判的权利。第7条规定了公

19、民有接受陪条规定了公民有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第审团审判的权利。第8条和条和14条规定了正当程序条规定了正当程序条款。条款。 日本宪法日本宪法32条:任何人在法院接受审判条:任何人在法院接受审判的权利不得剥夺。的权利不得剥夺。 意大利宪法意大利宪法24条:任何人为保护其权利条:任何人为保护其权利和合法利益,皆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和合法利益,皆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德国德国德意志人民基本法德意志人民基本法103条:任何人条:任何人有请求法院裁判的权利。有请求法院裁判的权利。 葡萄牙宪法葡萄牙宪法规定了民众诉讼权,任何人规定了民众诉讼权,任何人均得依法亲自或通过有关社团行使民众诉讼权。均得依法亲自

20、或通过有关社团行使民众诉讼权。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国际化:国际化:(1)诉权内容的国际化)诉权内容的国际化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宣言第第8条:当宪法或法律赋予的基条:当宪法或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遭受侵犯时,人们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本权利遭受侵犯时,人们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请求有效的救济。请求有效的救济。 第第10条:在确定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与义务条:在确定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与义务或审理对被告人的刑事指控时,人们有权充分平或审理对被告人的刑事指控时,人们有权充分平等地获得独立、公正的法院进行的公正、公开的等地获得独立、公正的法院进行的公正、公开的审理。审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

21、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第14条第条第1款:款:法院面前人人平等,在审理对被告人的刑事指控法院面前人人平等,在审理对被告人的刑事指控或确定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与义务时,人们有权获或确定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与义务时,人们有权获得依法设立、有管辖权、独立、公正的法院的公得依法设立、有管辖权、独立、公正的法院的公开、公正的审理。开、公正的审理。(2)诉权保障的国际化)诉权保障的国际化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实效化:实效化:(1)诉权要有可能性)诉权要有可能性(2)诉权要有具体性)诉权要有具体性(3)诉权要有现实性)诉权要有现实性(4)诉权要有可救济性)诉权要有可救济性 返回返回四

22、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具体涵义:具体涵义: 诉权的主体是当事人。诉权的主体是当事人。原告不仅有诉权,原告不仅有诉权,被告也有。被告也有。诉权诉权起诉权起诉权 行使诉权的目的是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行使诉权的目的是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民事权益。 行使诉权的内容是请求法院作出有利于行使诉权的内容是请求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自己的判决。v诉权的实质是司法保护请求权。诉权的实质是司法保护请求权。 诉权作为个人和社会组织向国家请求司法诉权作为个人和社会组织向国家请求司法保护的权利,不仅存在于民事诉讼中,刑事诉保护的权利,不仅存在于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有。讼、行政诉

23、讼都有。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诉权的特征诉权的特征 诉权首先是种程序上的权利。即诉讼程序的开始是基于诉权的行使而开始的; 诉权又是提出诉讼上一系列请求的基本权利; 诉权具有任意性和自由性。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还可以行使后撤回; 当事人双方平等享有诉权。只是他们的表现形式和具体的要求不完全相同; 诉权的行使贯穿整个诉讼的全过程。当事人在诉讼阶段实施的所有诉讼行为都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体现。 诉权诉权诉诉 诉权诉权诉讼权利诉讼权利 诉权诉权诉讼请求诉讼请求 返回返回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诉权与诉诉权与诉v联系:诉权是诉的存在基

24、础,诉是诉联系:诉权是诉的存在基础,诉是诉权的表现形式和行使诉权的起点。权的表现形式和行使诉权的起点。 两者都具有程序意义和实体意义。两者都具有程序意义和实体意义。v区别:诉是一种请求,诉权是一种权利。区别:诉是一种请求,诉权是一种权利。 诉处于动态,诉权处于静态。诉处于动态,诉权处于静态。 诉是具体的,诉权是抽象的。诉是具体的,诉权是抽象的。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诉权与诉讼权利诉权与诉讼权利v联系联系:(1)诉权决定诉讼权利;()诉权决定诉讼权利;(2)诉权需)诉权需要借助于诉讼权利获得具体的内容和实现的途要借助于诉讼权利获得具体的内容和实现的途径。径。v区别:(区别:(

25、1)诉权是抽象的,诉讼权利是具体)诉权是抽象的,诉讼权利是具体的;(的;(2)诉权是纠纷主体拥有的权利,诉讼)诉权是纠纷主体拥有的权利,诉讼权利还可以为其他诉讼参加人所享有;(权利还可以为其他诉讼参加人所享有;(3)诉权是集合性权利,后者是特定性权利;诉权诉权是集合性权利,后者是特定性权利;诉权是本原的,后者是派生的。是本原的,后者是派生的。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当事人请求法院开始审判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当事人请求法院开始审判程序以给予司法保护的权利,包括原告起诉权程序以给予司法保护的权利,包括原告起诉权与被告应诉权。与被告应诉权。v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当事

26、人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强制实现其民事实体权利的权利,表现为当事强制实现其民事实体权利的权利,表现为当事人的胜诉权。人的胜诉权。 返回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诉权的取得、实现和丧失诉权的取得、实现和丧失 取得:双方产生民事纠纷,就享有诉权 实现:通过起诉和应诉 丧失:第一,超过了诉讼时效;第二,法院作出裁决;第三,诉权享有者死亡。 返回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诉诉v(一)诉的概念(一)诉的概念v(二)诉的特征(二)诉的特征v(三)诉的要素(三)诉的要素v(四)诉的种类(四)诉的种类v(五)反诉(五)反诉v(六)诉的合并与分

27、离(六)诉的合并与分离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一)诉的概念(一)诉的概念 诉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实体权利的请求请求。 行为(动词)愿望或想法(名词)开始并影响诉讼程序(起诉、应诉、反诉、上诉等)提出实体请求(诉讼请求、和解等)请求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二)诉的特征(二)诉的特征v1、主体特定 诉是发生在争议当事人之间的。因此任何人(包括组织和法人)都有可能成为诉的主体v2、内容特定 诉的内容必须具有争议性,且必须是民事权益的争议即民事纠纷v3、对象特定 只要向法院提出的请求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诉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

28、要内容)v(三)诉的要素(三)诉的要素v1、当事人当事人v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 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 注意注意诉讼标的与标的物诉讼标的与标的物、诉讼请求诉讼请求的区别的区别v3、诉的理由、诉的理由 仅指仅指案件事实案件事实,不包括法律依据。,不包括法律依据。 下一页下一页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诉的标的与诉的标的物的区别诉的标的与诉的标的物的区别v1、作用不同。诉的标的是诉的构成要素,如果诉的标的发生了变化,那么诉也就发生了变化;而诉讼标的物不是,诉讼标的物的变化不影响诉的构成。v2

29、、数量不同。一个诉只有一个诉讼标的;而一个诉里有时会存在几个标的物。v3、范围不同。任何一个诉都必须有诉的标的;而有些诉里并不一定会有诉讼标的物。v4、表现形式不同。诉的标的是一种关系,看不见摸不着,但实际存在;而诉讼标的物有时则是这种关系的具体体现。比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房屋买卖法律关系则是诉的标的;而房屋则是该诉中的诉讼标的物。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A向向B买一台电脑,依据这起买卖合同提起的买一台电脑,依据这起买卖合同提起的交付电脑的诉讼,诉讼标的是什么?诉讼标的交付电脑的诉讼,诉讼标的是什么?诉讼标的物是什么?物是什么?v如果同样一台电脑,如果同样一台电脑,B将其

30、租给将其租给C使用,诉讼使用,诉讼标的是什么?诉讼标的物是什么?标的是什么?诉讼标的物是什么? 返回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 诉讼请求:原告以诉讼标的为基础提出诉讼请求:原告以诉讼标的为基础提出的具体实体权利主张。的具体实体权利主张。 张兰起诉陈刚,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张兰起诉陈刚,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分双方的共有财产(房屋四间,姻关系,并平分双方的共有财产(房屋四间,存款存款1万元)。诉讼标的是什么?诉讼请求是万元)。诉讼标的是什么?诉讼请求是什么?什么?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 王明将房子租给刘芳居住,月租王明将房子租给刘芳居住,月租1200

31、元。元。现王明因刘芳拖欠了现王明因刘芳拖欠了5个月的租金,诉诸法院,个月的租金,诉诸法院,要求刘芳给付要求刘芳给付6000元房租。此案的诉讼标的是元房租。此案的诉讼标的是什么?什么?A.王明租给刘芳的房子和刘芳拖欠王明的王明租给刘芳的房子和刘芳拖欠王明的6000元。元。B.王明向法院提出要求刘芳支付王明向法院提出要求刘芳支付6000元租金元租金C.王明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他们之间存在的房屋王明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他们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租赁关系D.王明、刘芳与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王明、刘芳与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返回返回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案件事实既是诉获得支持的

32、依据,又是诉特定案件事实既是诉获得支持的依据,又是诉特定化的要素。化的要素。v如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因受其殴打如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因受其殴打而花掉的医疗费而花掉的医疗费2000元,判决生效后,原告元,判决生效后,原告再次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因受其殴打而再次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因受其殴打而花掉的医疗费花掉的医疗费2000元。元。v“同一次殴打同一次殴打” 同一个诉同一个诉v“两次殴打两次殴打” 两个诉两个诉 返返回回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诉的要素的作用v1、区别一诉与多诉的标准v2、区别此诉与彼诉的标准 诉的要素中任何一个发生了变化,诉也相应发生变化

33、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例题1 王霞和李勇计划十一结婚,在某商场购物时,王霞在商场滑倒,造成骨裂,从而影响到了婚期的正常举行。在和商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他们准备起诉到法院。请指出本案例中诉的要素分别是什么?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例题2 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是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那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 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 C、甲的主张是诉讼理由的变更 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四)诉

34、的种类(四)诉的种类1 1、确认之诉、确认之诉v概念: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的某概念: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诉。种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诉。v分类:肯定的和否定的。分类:肯定的和否定的。v特点:定份,不发生执行问题。特点:定份,不发生执行问题。v提起条件:已经受到实际侵害的或者尚未受提起条件:已经受到实际侵害的或者尚未受到实际侵害的民事法律关系都可。但不能是假设到实际侵害的民事法律关系都可。但不能是假设性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性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2 2、给付之诉、给付之诉概念:给付之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

35、法院责令义务人履行一定实体义务的请求。特点:(1)给付之诉的前提必须是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但目前法律关系处于争议状态;(2)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履行一定的义务;有时是单方义务、有时是双方义务(3)给付之诉往往和确认之诉联系在一起(4)给付之诉区别于其他两种诉的特点主要在于法院的判决具有执行内容种类:(1)物的给付之诉、行为给付之诉、金钱给付 (2)双方给付和单方给付 (3)物的给付又分为:种类物给付和特定物给付 (4)现在给付和将来给付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给付之诉与确认之诉的关系给付之诉与确认之诉的关系 给付之诉是以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为基础,因此有时表面上是给付之诉但却是一个确认

36、之诉。 如果权利人的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那么该支付之诉可以看作是法院对某种有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承认;如果法院判决原告败诉,该判决则成为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给付义务的确认之诉。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3 3、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概念: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根据新的事实,变更或解除即存的某种法律关系的请求。特点:(1)变更之诉的前提必须是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且双方没有争议;(2)该请求既包括变更现存的法律关系,还包括消除现存的法律关系;(3)变更判决生效之前,原法律关系不变,变更判决生效后,原法律关系消除。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

37、变更之诉与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的关系变更之诉与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的关系 变更之诉必须以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为基础,如果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就不存在变更之诉;单纯的变更之诉是没有给付内容,但有些变更之诉却是和给付请求联系在一起的。如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把孩子归还自己等。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例题1: 某甲提出与某乙离婚,原因是某乙在婚前隐瞒了他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该诉属于哪种诉的种类?v例题例题2 2: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属于变更之诉 B、甲公司以乙公司履约不合规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

38、属于给付之诉 C、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1000元,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甲借款,该诉属于给付之诉 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措施降低噪音,属于变更之诉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例题3:下列哪些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 A、甲起诉请求乙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B、丙起诉丁要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C、男方起诉前妻,要求将二人之子判归自己 D、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抚养关系 E、甲的邻居乙买来装修材料准备放在楼梯间,甲认为会挡住消防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起诉至法院请求禁止乙的行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例题例题4 4:甲的邻居

39、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个杂物间。甲认为妨碍了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诉诸法院,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属于( ) A、确认之诉 B、给付之诉 C、形成之诉 D、变更之诉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五)反诉(五)反诉 概念:概念:反诉是指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旨在抵消或吞并原告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 注意:注意: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18条:被条:被告提起反诉,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告提起反诉,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提起反诉的条件提起反诉的条

40、件v1.一般条件:应当具备起诉的一般条件,反诉不一般条件:应当具备起诉的一般条件,反诉不能超过诉讼时效。能超过诉讼时效。v2.当事人条件: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当事人条件: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只能是本诉的原告。反诉的被告只能是本诉的原告。v3.管辖条件: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管辖条件: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v4.时间条件:须在诉讼中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时间条件:须在诉讼中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v5.牵连性要件:与本诉须有牵连关系牵连性要件:与本诉须有牵连关系v6.目的要件:要有对抗性,能够吞并、抵消或排目的要件:要有对抗性,能够吞并、抵消或排除本诉中原告的诉讼请求。除

41、本诉中原告的诉讼请求。v7.程序要求:须与本诉为同一诉讼程序。程序要求:须与本诉为同一诉讼程序。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反诉的处理:1、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2、如果本诉原告撤诉,反诉如果法院有管辖权的,继续审理;如果没有管辖权的,则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3、二审、再审中能否提起反诉呢?v反诉与本诉的关系:1、反诉的提起须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2、但反诉不受本诉是否成立、是否撤销得影响。v反诉与反驳的区别:1、性质不同: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诉;反驳是一种诉讼手段;2、目的不同:反诉是为了抵消或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其本身不能导致本诉的事实理由不成立;反驳则是提出事实和理由使对方的诉

42、讼请求不成立,它没有提出新的请求;3、反诉的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加以否认,反驳则是否认原告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例题1:同在一个行政区域的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40台电脑。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40台电脑,但甲公司只支付了30台电脑的货款。乙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以及利息,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准备提起反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vA、该反诉符合主体的条件vB、该反诉符合管辖的条件vC、该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关系vD、该反诉应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例题2:刘某夫妇与杨某同是

43、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支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向其借款5000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剩余的1000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vA、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vB、追加刘某的妻子作为第三人vC、中止诉讼vD、告知杨某另行起诉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例题3:甲诉乙合同纠纷一案,一审、二审甲均胜诉。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再审中,乙提出反诉。对此,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vA、裁定驳回乙的反诉vB、判决驳回乙的反诉vC、就反诉与再审案件一并审理vD、就反诉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另行起诉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v(六)诉的合并与分离(六)诉的合并与分离v诉的合并:是指法院将几个独立的诉合并在一起,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活动。v诉的合并的条件:1、合并的诉之间有牵连;2、便于法院审理和当事人参加诉讼v诉的合并的情形:1、主体的合并;2、客体的合并;3、第三人参加之诉的合并;4、反诉的合并v诉的分离:是指法院将几个原先合并审理的几个诉分开进行审理的活动。v诉的分离的情况:1、审理难度大;2、不合法;3、不经济等。 返回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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