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73629581 上传时间:2024-08-15 格式:PPT 页数:90 大小:49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90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90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90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90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9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9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十章第十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中国人彪悍的一天中国人彪悍的一天摘自网络摘自网络早上醒来,先用二甘醇超早上醒来,先用二甘醇超标的田七牙膏刷牙,再标的田七牙膏刷牙,再用发臭的蓝藻水洗脸,用发臭的蓝藻水洗脸,给儿子冲一瓶碘超标的给儿子冲一瓶碘超标的雀巢奶粉,自己喝杯三雀巢奶粉,自己喝杯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吃几鹿三聚氰胺奶粉,吃几个硫磺熏白了的馒头,个硫磺熏白了的馒头,夹点臭水池子里腌的榨夹点臭水池子里腌的榨菜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雾里看花雾里看花 雾里看花 水中望月你能分辩这变幻莫测的世界涛走云飞 花开花谢你能把握这摇曳多姿的季节烦恼最是无情叶笑语欢颜难道说

2、那就是亲热温存未必就是体贴你知哪句是真哪句是假哪一句是情丝凝结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词:严肃曲:孙川演唱:那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目次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第四节 权益争议的解决与法律责任的确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一、消费者的概念一、消费者的概念一、消费者的概念一、消费者的概念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体例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体例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消

3、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一、消费者的概念一、消费者的概念消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类型:消费类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一般只限于生活消费,即满足个人或家庭生活需要的消费。例外:例外:农民农民购买、使用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料,参照本法执行。主体类型:主体类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指的“消费者”原则上仅限于自然人,不应当包括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一)概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

4、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特点: 1、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特别强调经营者的义务。 2、鼓励、动员全社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承担责任,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 3、重视对消费者的群体性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相对于经营者,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相对于经营者,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交易中,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中,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利益形态利益形态不同,前者仅承担经济不同,前者仅承担经济风险,后者则还须承担生存风险,因为消费品本身可能存在风险,后者则还须承担生存风险,因为消费品本身可能存在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风险。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风险。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信

5、息掌握程度严重不对称信息掌握程度严重不对称,信息天然地集信息天然地集中在经营者一方中在经营者一方,尤其随着科技的发展,产品和服务日益复尤其随着科技的发展,产品和服务日益复杂,消费者对商品服务做出准确的判断几乎不可能。杂,消费者对商品服务做出准确的判断几乎不可能。在经济生活中,经营者可能处于在经济生活中,经营者可能处于垄断地位。垄断地位。所以消费者应当优于经营者得到法律的保护,以实现实质的所以消费者应当优于经营者得到法律的保护,以实现实质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体例1、消费者保护基本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6、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施行)2、消费者安全、卫生管理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3、商品质量管理法商品检验法、产品质量法4、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法计量法、标准化法5、商品标示监督管理法商标法、广告法6、物价监督管理法价格法7、禁止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8、合同法的部分内容合同法、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练习题下列哪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A、王某购买的用于播种的新型玉米种子。B、张某在商场购买的食用油。C、陈某为对外出租而购买的10台收割机。D、赵某购买的杀虫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参考答案

7、答案:ABD。C项中陈某不是为了生活消费,也不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才购买收割机,应由产品质量法、合同法调整其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王海打假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1995年春天,山东某厂的年轻业务员王海来北京出差,他偶然买到一本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书。他为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所吸引。为了验证这一规定的可行性,他来到隆福大厦,见到一种标明“日本制造”,单价85元的“索尼”耳机。他怀疑这是假货,便买了一副,找到索尼公司驻京办事处。经证实为假货后,他返回隆福大厦,又买了10副相同的耳机,然后要求商场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予以加倍赔偿。商场同意退回第一副耳机并赔偿200元,但

8、拒绝对后10副给与任何赔偿,理由是,他是“知假买假”,“钻法律的空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 同年秋天,王海再度来到北京。他光顾了多家商店,购买了他认为是假货的商品,经证实后便向商家要求加倍赔偿。多数商店满足了他的要求,但也有少数加以拒绝。 王海的举动被新闻媒介披露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反响。他被多数普通百姓甚至被许多经营者当作英雄加以赞誉,同时也使制假售假者感到震惊。1996年12月,中国消费者基金会向他颁发了奖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知假买假者是否属于消费者?1998年9月,王海在华联商厦购电话台灯40个,电话部分无入网证,灯具部分有四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故要求华联商厦向其赔礼

9、道歉,并双倍返还购灯价款,共40480元。华联商厦提出:王海购买电话台灯10分钟后即手持检测报告及发票来索赔,其行为不是为了生活消费的需要。故只同意退货还款。问题:1、知假买假者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消费者。2、知假买假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一审法院判决退货还款,王海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王海是在得知有关部门对电话台灯的检测结果后,即其明知该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禁止生产和稍售的情况下而购买,随后要求双倍赔偿,故王海之行为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故判决返还灯款20240元,40个电话台灯移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

10、王海观点王海说:“对于消费者来说,无论对商品了解多少,在商品没有拿出柜台进行检验或鉴定之前是不可能做到真正知假的。客观上,根本就不可能出现严格意义的知假买假。” 王海认为,消法第49条出台的背景,就是运用利益驱动机制调动普通消费者积极主动地同欺诈行为做斗争。这是类似于公安机关“悬赏缉凶”的做法,是一种“悬赏打假”的尝试,是支持买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商法经济法室副主任刘俊海博士观点解释条例时,一定要尊重消法的立法原意。消法第二条讲的“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是为了和生产需要、经营需要划清界限。至于有些聪明的、维权意识较强的消费者,在怀疑商家出售的商品有

11、假,甚至明知商家售假的情况下而购买商品,属于消法所保护消费者的范畴;除非商家能够举证消费者购物动机是用于生产需要,或能证明消费者将其所购商品转售他人以营利。至于消费者购买商品数量是多是少,是否重复购买,是疑假买假还是知假买假,都不应当成为将消费者排除于消法保护之外的理由。刘俊海强调,法院、仲裁机构和调解机构乃至相关执法部门,在把握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概念时,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购物动机和对所购商品任意支配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地方立法实践浙江省人大通过的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办法中,已经明确了经营者“不得以消费者购买数量过多为由免责”(51条)。只要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不论消费者是否知情,

12、都应当予以双倍返还价款;凡不以转售他人为目的而购买的自然人,都不是进行生产消费,所以都是进行生活消费,都是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商品房等大件商品是否为生活消费品?1999年12月1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一商品房纠纷案,排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双倍赔偿法则的主要理由在于:就本案事实而言,消法中规定的商品概念不应包括房屋。 1999年4月19日,北京崇文区法院审理类似案件并做出类似判决。同期,大连消费者焦先生花21万购买了一套开发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黑房”。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判定焦先生得双倍赔偿共计人民币42万余元。此案例在全国属首

13、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商品房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律、法规,全面履行与消费者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经营者应当退还消费者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消费者因此受到的损失: (一)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出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三)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将该房屋抵押或者出卖的;(七)交付的房屋实际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 (八)由于经营者的原

14、因导致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 有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已付购房款的一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一、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义务概述二、消费者的权利三、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一、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义务概述17561756年年英英国国王王室室法法庭庭首首席席法法官官曼曼斯斯菲菲德德针针对对当当时时法法律律所所奉奉行行的的“小小心心选选购购,出出门门不不换换”主主义义,提提出出了了“买买受受人人付付给给完完整整价价金金,应应获获得得完完美美商商品

15、品”的的意意见见,从从而而第第一一个个明明确确阐阐述述了了消消费费者者保保护的思想。护的思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315之由来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

16、动,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声势大,影响大,效果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315维权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315维权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二、消费者的权利我国消法规定消费者有九大权利九大权利九大权利九大权利,即:安全权(第安全权(第7条)条)知情权(第知情权(第8条)条)自主选择权(第自主选择权(第9条)条) 公平交易权(第公平交易权(第10条)条) 求偿权(第求偿权(第11条)条)结社权(第结社权(第12条)条)获得有关知识权(第获得有关知识权(第13条)条)受尊重权(第受尊重权(第14条)条)批评监督权(第批评监督权(第15条)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一)安全保障权 消法第

17、7条(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第 18条(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为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的实现,经营者应当注意:第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二,对于暂时没有标准的,应当符合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要求;第三,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商品和服务,要事先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且表明或者说明正确的使用方法;第四,发现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严重缺陷,即使消费者采用正确使用方法仍可能导致危害的

18、,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且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 2004年 5月 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 6条中根据消费者所受损害来源于经营者自身还是源于经营者以外的第三人,将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区分为直接责任和补充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直接责任(适用消法第4142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经营者本身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

19、责任。这是经营者的直接责任。所谓“合理限度”,主要考虑经营者的主观预见能力和客观防控能力,即损害发生于经营者的危险控制范围;对发生损害的潜在危险经营者能够合理予以控制;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第三责任者的介入等等。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就要承担全部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直接责任 台湾某地的麦当劳里有专门给小朋友游玩的娱乐设施。在一家麦当劳里面,有给小朋友玩的滑梯。几个小朋友在滑梯上张望,结果掉下来摔伤了,家长告到法院。 麦当劳对此的抗辩是:其提供的服务没有缺陷;其在滑梯那里有警示牌,敬告小朋友游乐应有家长陪同或在家长的监护之下进行。 但法院审理后发现,该麦当劳平时有“义工”

20、担任护理人员来照顾小朋友,但事故发生时“义工”没有来。于是,法院认为麦当劳提供的服务有缺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 麦当劳又提出另一项抗辩,即他们提供的这种游乐服务是免费的,不应该承担这么重的注意义务。法院认为,该游乐设施是麦当劳用来吸引儿童的,属于其经营中的一部分,而不属于免费的服务。因此法院认定,麦当劳应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补充责任(不适用消法4142条)“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

21、内承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此规定表明:经营者不但要为自己违反安全保此规定表明:经营者不但要为自己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还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还可能对他人侵权而导致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而最可能对他人侵权而导致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而最终终责任的承担与否,要看责任的承担与否,要看经营者是否有过错经营者是否有过错。如果。如果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

22、新课件 储户吴某某在某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遭遇歹徒抢劫,事后,当事人一纸诉状将该金融机构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造成储户吴某某损失的直接原因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并非银行故意实施侵权行为所致。但被告银行未在合理限度内尽到对存款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具有过错。因此,在犯罪嫌疑人逃跑,至今未能缉拿归案的情况下,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二)知情权 消法第消法第8条规定: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

23、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价格、价格、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法说明书、售后服

24、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用用用等有关情况。等有关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 对应于消费者的知情权,我国消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的义务如下: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第一款是对经营者的最低层次的要求,即对商第一款是对经营者的最低层次的要求,即对商第一款是对经营者的最低层次的要求,即对商第一款是对经营者的最低层次的要求,即对商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不得作虚假的宣传;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不得作虚假的宣传;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不得作虚假的宣传;品和

25、服务的相关信息,不得作虚假的宣传; 而对经营者负有的告知义务的内容,则规定为:而对经营者负有的告知义务的内容,则规定为:而对经营者负有的告知义务的内容,则规定为:而对经营者负有的告知义务的内容,则规定为:对消费者的询问,负有真实说明的义务。对消费者的询问,负有真实说明的义务。对消费者的询问,负有真实说明的义务。对消费者的询问,负有真实说明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喝酒有害健康 王英的丈夫在一次酗酒后,因摄入酒精过度引发胰王英的丈夫在一次酗酒后,因摄入酒精过度引发胰腺炎抢救无效死亡。于是,王英把白酒厂推上了法腺炎抢救无效死亡。于是,王英把白酒厂推上了法庭。王英说:酒里的非水、非酒精成分有

26、庭。王英说:酒里的非水、非酒精成分有400400多种。含多种。含甲醇、杂醇油及钾、锰等,并含有食品添加剂。这几种甲醇、杂醇油及钾、锰等,并含有食品添加剂。这几种应该和水、乙醇一块儿都标出来,让消费者明白地知应该和水、乙醇一块儿都标出来,让消费者明白地知道,被自己喝进肚子里的到底是什么,有哪些成分。作道,被自己喝进肚子里的到底是什么,有哪些成分。作为酒厂,有义务把酒的危害性明明白白地告诉消费者,为酒厂,有义务把酒的危害性明明白白地告诉消费者,应像烟盒上标有应像烟盒上标有“吸烟有害健康吸烟有害健康”一样,在酒瓶上贴一一样,在酒瓶上贴一标标签:签:“喝酒有害健康。喝酒有害健康。” 王英的官司,一审二

27、审都败诉了,但她仍坚持要把王英的官司,一审二审都败诉了,但她仍坚持要把官司打下去,直到酒瓶的标签写上喝酒有害健康为止。官司打下去,直到酒瓶的标签写上喝酒有害健康为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 十年斗酒路,终斗出结果。2006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出台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规定饮料酒标签上必须标示警示语等内容,推荐在酒标签上标示“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标识。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三)自主选择权 1、相关法律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简称为自主选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消法第9条):(1 1)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有权自主选择提

28、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经营者经营者经营者;(2 2)有权自主选择)有权自主选择)有权自主选择)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商品商品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品种或者服务方式;品种或者服务方式;品种或者服务方式;(3 3)有权自主决定)有权自主决定)有权自主决定)有权自主决定购买购买购买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4 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在自主选择

29、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比较、比较、比较、鉴别和挑选鉴别和挑选鉴别和挑选鉴别和挑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酒楼、饭店的酒楼、饭店的“最低消费最低消费”强制消费者消费与消强制消费者消费与消法相悖,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法相悖,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酒楼、饭店自主约定禁带酒水,其实也就使得前来酒楼、饭店自主约定禁带酒水,其实也就使得前来这里消费的消费者选择消费的权利受到了限制,这里消费的消费者选择消费的权利受到了限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四)公平交易权1、法律规定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

30、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质量保障质量保障质量是质量是指商品或服务的优劣程度指商品或服务的优劣程度,它反映了商品或,它反映了商品或者服务的使用价值。消费者花钱买东西或者接受服者服务的使用价值。消费者花钱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当然要获得务,当然要获得与价格相符的使用价值与价格相符的使用价值,否则就是,否则就是不公平的交易。不公平的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董彦斌诉华星国际影城和

31、国家广电总局 2007年11月3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董彦斌起诉华星国际影城和国家广电总局,称前者提供的删节版色戒,剧情结构不完整,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和和和和知情权知情权知情权知情权;后者没有建立完善的电影分级制,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他要求两者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元。当天,北京西城法院初步审查起诉材料后,要求董彦斌先提供完整版色戒。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价格合理价格是商品或服务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它应该是等价交换、质价相符、货值其价的尺度。价格合理要求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与其价值相符。对国家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对国家没

32、有定价的,应由经营者与消费者按照价值规律合理确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计量正确计量正确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计量器具的使用一是计量器具的使用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何种计量器具,应当按照有关计量法规的规定执行。二是计量准确、数量充足。二是计量准确、数量充足。这要求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计量应当准确无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五)求偿权 1、相关法律规定A 一般规定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商品或者接受或者接受服务服务受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B 合同责任求

33、偿与产品责任求偿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售者追偿。(合同责任合同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 消费者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34、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产品责任产品责任侵权和违约竞合或侵权和违约竞合或侵权责任侵权责任)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可以向服务者服务者要求赔偿要求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消法中产品缺陷损害赔偿的特点 第一,求偿权利人范围扩大。和传统民法相第一,求偿权利人范围扩大。和传统民法相区别,本法区别,本法消费者包括

35、消费者包括直接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直接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直接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直接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人的人的人的人也包括因为商品缺陷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也包括因为商品缺陷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的第三人。第三人。第三人。第三人。 具体包括:商品购买者、商品使用者、服务接具体包括:商品购买者、商品使用者、服务接受者和因商品缺陷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第三受者和因商品缺陷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第三人,只要受到损害,就都可以依法获得赔偿,而人,只要受到损害,就都可以依法获得赔偿,而并不要求其与经营者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并不要求其与经营者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 第二,对产品缺陷致人损害

36、的赔偿规定了第二,对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规定了无过无过错责任错责任原则。原则。 按照民事责任的一般理论,行为人只有对自己按照民事责任的一般理论,行为人只有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时,才承担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时,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用承担责任。民事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用承担责任。 但在消法下,为了保护弱者,法律规定了产品但在消法下,为了保护弱者,法律规定了产品责任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也责任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即在产品责任前提下,即在产品责任前提下,消费者依法要求赔偿,不需要以经营者有过错为前消费者依法要求赔偿,不需要以经营者有过错为前提,而且扩大

37、了其求偿范围提,而且扩大了其求偿范围,可以向生产者和销售,可以向生产者和销售者之中任何一方或同时请求赔偿,而不问造成产品者之中任何一方或同时请求赔偿,而不问造成产品缺陷的过错方到底是谁。缺陷的过错方到底是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 第三,在产品责任中,确立了有利于消费者的第三,在产品责任中,确立了有利于消费者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产品质量法第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生产者能

38、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的存在的。 这就是说,法律将提供证据的责任倒置于经营这就是说,法律将提供证据的责任倒置于经营者,要求其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者,要求其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不能进行就不能进行有效抗辩,法律将推定其有过错,而应承担责任。有效抗辩,法律将推定其有过错,而应承担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

39、C 其他最终承担赔偿责任的特殊主体第三十六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第三十六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偿。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使用他人营业执照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要求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第三十

40、八条第三十八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

41、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可以向经营者经营者要求赔偿。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经营者发布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张某到底应向谁索赔? 2003年5月20日,北京的消费者张某在专卖店购买了一台净化水饮水机。回家安装后,张某发现饮水机的功能与产品说明上标明的冷热两用功能明显不符,饮水机只有制热功能,而根本没有制冷功能,并且

42、该饮水机的功率也超过说明书标示的功率。为此,张某同时向专卖店和饮水机生产厂家协商,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购买饮水机而造成的损失。饮水机生产厂家以其生产的饮水机质量合格,张某应向专卖店提出索赔为由拒绝赔偿。专卖店则认为,饮水机质量不合格是由于饮水机生产厂家过错造成的,自己没有任何过错,因此也不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张某到底应向谁索赔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卡式炉爆炸致残案 2005年1月10日,李某在甲超市购买了乙公司生产的一款“岩石”牌卡式炉。1月15日,李某和朋友在家里聚餐。餐桌上正在使用的这款卡式炉所连接的燃气汽罐发生爆炸。李某重伤致残。 经鉴定,爆炸诱因是卡式炉内存在的一个小火,而存在小

43、火是因为边炉气罐与炉具连接部位漏气而形成。经测试,发现“岩石”牌卡式炉存在有漏气的可能性,如果安装时不对中,漏气的可能性更大 经调查,甲超市对“岩石”牌卡式炉的缺陷并无过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问:1、本案中,谁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分)承担的是何种责任?(1分)2、李某如果起诉,被告可以是谁?(1分)被告之间的责任如何分担?(2分)3、李某如果起诉,其主张的是哪几项消费者权利?(2分)4、李某2006年2月才提起诉讼,被告依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一项抗辩其诉讼时效已过,抗辩理由成立吗?(1分)为什么?(2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六)结社权 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

44、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2、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1985年1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我国的全国性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此后不久,各地消协纷纷成立。实践证明,各级消协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解决消费争议等各个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且与国外消费者组织相比,我国消法虽然规定消协是社会团体,但是在实践中它并非是由消费者自发成立,而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发文批准成立,具有较为浓厚的官方色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第三十三条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2)消费者协会的七项职能第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

45、询服务。 消费信息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在市场中存在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等一系列情况或资料。 咨询服务是指:消费者协会针对消费者询问的有关消费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依据客观事实予以解答。 消费者协会提供消费信息与咨询服务不能以牟利为目的,并应当保证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第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主要表现为:行政部门在对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履行监督、检查职权时,应吸收消费者协会参加,共同进行。消费者协会也可以依据本法主动要求参加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第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向有关行

46、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有关行政部门,是指具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能及责任的行政部门,既包括执法监督部门,也包括行业主管部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消费者协会向有关行政部门查询分两类情况: 其一,针对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调查询问相关的情况; 其二,针对消费者协会反映的关于消费者权益的具体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调查询问处理情况。 提出建议是指消费者协会就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以供其参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 第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

47、到损害,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要求给予解决的行为。 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消费者直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的投诉; 二是消费者向有关单位进行投诉; 三是经营者或其主管部门请求消费者协会协助处理的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第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第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其一是给消费者以道义上及有关法律知识方面的支持,支持受害的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其二是作为消费者的委托代理人其二是作为消费者的委托代理人其二是作为消费者的委托代理人其二是作为消费者的委托代理人直

48、接参加直接参加直接参加直接参加诉讼诉讼诉讼诉讼。消费者提起的诉讼,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适用的程序有所不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第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通过大众传播通过大众传播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大众传播媒介主要是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消费者协会针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公开在大众传播媒介上予以登载、播放,进行曝光、批评,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社会监督中的作用,强化消费者协会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能,同时增强社会免疫力,促使经营者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

49、法最新课件 这七项职能是消费者协会的法定职能,各级消费者协会必须依法履行,消费者协会不得有违法失职的行为。凡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中涉及到的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积极地给予配合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七)获得有关知识权1、相关法律规定第十三条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八)受尊重权1、相关法律规定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2、基本内容: (1)人格尊严受尊重的权利

50、,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权利不受侵犯。 (2)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九)监督权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具体表现为: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有权检举、控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 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三、经营者的义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10项义务1、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义务。(第16条) 2、接受消费者批评、监督的义务。(第17条) 3、安全保障义务 (第18条) 4、真实说明义务(第19条)

51、5、真实标示义务 (第20条) 6、出具单据义务 (第21条) 7、品质担保义务 (第22条) 8、三包等善后服务义务。 (第23条) 9、不当免责禁止的义务。 (第24条) 10、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权的义务。 (第25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消 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货物售出,概不退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一、消费者争议的处理二、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法

52、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一、消费者争议1、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2、关于“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申述时应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受诉机关。工商行政部门及其分支机构负有对一般商品、服务进行综合管理的职责。因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可要求卫生部门处理。因商品质量、服务标准、商品计量问题的争议可向技术监督部

53、门申诉。因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而发生的争议,可向物价部门提出申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处理A 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依行政法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B 作出解决民事争议纠纷的决定(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不能直接作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作出决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也不得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强迫当事人履行。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二、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1、特征:A 责任主体是“经营者”(区别于一般民事责任的任何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B 特定情况下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关于消法49条的法律分析 经营

54、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3对行为的定义: “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3月发布的欺诈消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第2条中,“欺诈消费者行为”被定义为“经营者在提供经营者在提供经营者在提供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了虚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了虚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了虚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了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

55、手段欺骗、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消费者,使消费者消费者,使消费者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这一定义在司法实践中常常被参照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1)欺诈行为的检验方法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和处罚办法的规定,对“欺诈行为”应当以客观的方法检应当以客观的方法检验和认定验和认定,即根据商家在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加以判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处罚办法第3条列举的典型的欺诈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

56、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3)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4)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5)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6)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等等。 当然,还有销售假冒商品和失效、变质商品的行为,这些规定在该办法的第4条中。在实践中,所有这些行为都可以根据客观的事实(或者说,经营行为的外观)加以确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2)欺诈行为的结果 按照中国民法,从理论上讲,“欺诈行为”的概念有别于“因受欺诈

57、而为的民事行为”。后者是指受害人的行为,而前者指不法行为人的行为;后者是由前者引起的。所以,在确定欺诈行为时,实际结果并不是必要条件。 只要商家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使消费者只要商家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并且足以给他们带来某种不利益,产生误解并且足以给他们带来某种不利益,它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行为。它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3)欺诈行为的主观要素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的立法政策,第49条规定的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应当被理解为一种无过错责任(或者说严格责任严格责任)。这种责任可以由特别法由特别法规定,而消费者保护法就具有特别法的性质。所以被控售假者的主观状所以被控售假者的主观状态是无需考虑的。态是无需考虑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6.证明责任只须证明自己在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的情况下已经为获得商品或者服务支付了价金。关于实际损失或者损害的证据通常是不必要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新课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