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及IPO辅导讲义教学内容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73588499 上传时间:2024-08-15 格式:PPT 页数:31 大小:1.6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改制及IPO辅导讲义教学内容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企业改制及IPO辅导讲义教学内容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企业改制及IPO辅导讲义教学内容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企业改制及IPO辅导讲义教学内容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企业改制及IPO辅导讲义教学内容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企业改制及IPO辅导讲义教学内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改制及IPO辅导讲义教学内容(3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企业改制及企业改制及IPOIPO辅导辅导(fdo)(fdo)讲义讲义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主讲人:袁爱平主讲人:袁爱平湖南启元律师湖南启元律师(lsh)(lsh)事务所事务所第一页,共31页。第2页内容内容(nirng)概要概要首次公开发行的条件首次公开发行的条件首次公开发行的规范要求首次公开发行的规范要求(一)原则要求(一)原则要求(二)具体要求(二)具体要求在改制上市中律师在改制上市中律师(lsh)(lsh)关注的核心问题关注的核心问题(一)主要核心问题(一)主要核心问题(二)建议及要求(二)建议及要求首次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首次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一)信息披露的原则(一)

2、信息披露的原则(二)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二)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第二页,共31页。第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第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fhng)(fhng)的条件的条件第三页,共31页。第4页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fhng)(fhng)的条件的条件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根据证券法、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gunl)(gunl)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所需核查的实质条件如下: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所需核查的实质条件如下:(一)证券法第(一)证券法第1313条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条规定的公开

3、发行新股的条件1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gunl)(gunl)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证券法第(二)证券法第5050条规定的首次发行上市的条件条规定的首次发行上市的条件1 1、发行人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发行人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3000万元万元2 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发行人

4、股份总数的、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25%以上;发行人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以上;发行人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 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比例为10%10%以上。以上。3 3、发行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发行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gunl)(gunl)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包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包括:1 1、发行人的主体资格、发行人的主体资格2 2、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独立性3 3、发行人的规范运行、发行人的规范运行4 4、发行人的

5、财务与会计、发行人的财务与会计5 5、发行人的募集资金运用、发行人的募集资金运用第四页,共31页。第二部分:首次公开发行第二部分:首次公开发行(fhng)(fhng)的规范要求的规范要求第五页,共31页。第6页原则原则(yunz)(yunz)要求要求 突出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突出公司主营业务,形成(xngchng)(xngchng)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独立经营,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独立经营,运作规范;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运作规范;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第六页,共31页。第7页 具体具体(jt)(jt)要求要求1

6、 1、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独立性(1 1)发行人的资产)发行人的资产(zchn)(zchn)完整完整(2 2)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人员独立(3 3)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的财务独立(4 4)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的机构独立(5 5)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独立(6 6)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2 2、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发行人的历史沿革3 3、发行人的资产、发行人的资产(zchn)(zchn)4 4、发行人的财务、发行人的财务5 5、发行人的业务、发行人的业务6 6、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7 7、发行人的其他方

7、面、发行人的其他方面第七页,共31页。第8页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独立性(1 1)发行人的资产)发行人的资产(zchn)(zchn)完整完整1 1、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应当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应当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8、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1 1)发行人的资产完整)发行人的资产完整 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售系

9、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a a、发起人或股东与拟上市公司的资产产权要明确界定和划清。发起人或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应足额到位,、发起人或股东与拟上市公司的资产产权要明确界定和划清。发起人或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应足额到位,并办理相关资产、股权等权属变更手续并办理相关资产、股权等权属变更手续(shux)(shux)。 b b、发起人或股东将经营业务纳入拟发行上市公司的,该经营业务所必需的商标应该进入公司。由拟发行、发起人或股东将经营业务纳入拟发行上市公司的,该经营业务所必需的商标应该进入公司。由拟发行上市公司拥有的商标使用权,需要许可其他关联方或第三方使用的,应签订公平

10、合理的合同。上市公司拥有的商标使用权,需要许可其他关联方或第三方使用的,应签订公平合理的合同。 c c、与主要产品生产或劳务提供相关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应进入拟发行上市公司,并办妥相关转让手、与主要产品生产或劳务提供相关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应进入拟发行上市公司,并办妥相关转让手续续(shux)(shux)。 d d、拟发行上市公司应有独立于主发起人或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拟发行上市公司原则上应以出让方、拟发行上市公司应有独立于主发起人或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拟发行上市公司原则上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保证有较长的租赁期限和确定的取费方式。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保证有较长的租赁期

11、限和确定的取费方式。 第八页,共31页。第9页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独立性(2 2)发行人的人员)发行人的人员(rnyun)(rnyun)独立独立n (2 2)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人员独立n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msh)(msh)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

12、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他企业中兼职。n a a、拟发行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拟发行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msh)(msh)等高级管理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持有拟发行上市公司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持有拟发行上市公司5%5%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得在所任职的拟发行上市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13、不得在所任职的拟发行上市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任职。n b b、控股股东、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或人士推荐前款所述人员人选应该通过合法程序,不得、控股股东、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或人士推荐前款所述人员人选应该通过合法程序,不得超越拟发行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超越拟发行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n c c、拟发行上市公司应拥有独立于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的员工,并在有关社会保障、工薪、拟发行上市公司应拥有独立于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的员工,并在有关社会保障、工薪报酬、房改费用等方面分帐独立管理。报酬、房改费用等方面分帐独立管理。第九页,共31页。第10页发

14、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独立性 (3 3)发行人的财务)发行人的财务(ciw)(ciw)独立独立(3 3)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 司、子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a a、拟发行上市公司、拟发行上市公司(shn sh n s)(shn sh n s)应设立其自身的财务会

15、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应设立其自身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决策。管理制度,并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b b、拟发行上市公司、拟发行上市公司(shn sh n s)(shn sh n s)应拥有其自身的银行账户,不得与其股东单位、其他任何单位或应拥有其自身的银行账户,不得与其股东单位、其他任何单位或人士共用银行账户。人士共用银行账户。 c c、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拟发行上市公司、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拟发行上市公司(shn sh n s)(shn sh n s)

16、的货币资金或者其他的货币资金或者其他资产。资产。 d d、拟发行上市公司、拟发行上市公司(shn sh n s)(shn sh n s)应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应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 e e、拟发行上市公司、拟发行上市公司(shn sh n s)(shn sh n s)应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其他关联应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其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企业提供担保。第十页,共31页。第11页(4 4)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nib)(nib)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

17、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a a、拟发行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得出现混合经营、合署、拟发行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得出现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办公的情形。 b b、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拟发行上市公司的机构设置。、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拟发行上市公司的机构设置。 c c、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拟发行上市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任何企、控股股东及其

18、职能部门与拟发行上市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拟发行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拟发行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独立性(4 4)发行人的机构)发行人的机构(jgu)(jgu)独立独立第十一页,共31页。第12页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独立性 (5 5)发行人的业务)发行人的业务(yw)(yw)独立独立 (5 5)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独立(dl)(dl) 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dl)(dl)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

19、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第十二页,共31页。第13页(6 6)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fngmin)(fngmin)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独立性(6 6)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fngmin)(fngmin)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第十三页,共31页。第14页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发行人的历史沿革(1 1)设立)设立 a a、发起人或股东是否依法存续,是否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发起人或进行出资的

20、、发起人或股东是否依法存续,是否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发起人或进行出资的资格。资格。 b b、发起人或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起人或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 2)股本及演变)股本及演变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权属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纠纷。 a a、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的合法性,产权界定和确认是否存在纠纷风险。、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的合法

21、性,产权界定和确认是否存在纠纷风险。 b b、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c c、发行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发行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zh y)(zh y),如存在,可能导致的风险。,如存在,可能导致的风险。(3 3)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a a、公司设立至今如有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等行为,应判断其合、公司设立至今如有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等行为,应判断其合法性及是否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法性及是否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 b b、若公司拟进行资

22、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应判断其合法性及是否履行必要的、若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应判断其合法性及是否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并是否对首次发行上市产生实质性影响。法律手续,并是否对首次发行上市产生实质性影响。第十四页,共31页。第15页发行人的资产发行人的资产(zchn)(zchn) 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产、生产经营设备、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等。需要注意的问题: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产、生产经营设备、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等。需要注意的问题: a a、上述资产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上述资产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b b、取得上述资产的所有权

23、或使用权的方式以及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并要注意所取得的这些权属证、取得上述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方式以及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并要注意所取得的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c c、上述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上述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yu w)(yu w)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第十五页,共31页。第16页发行人的财务发行人的财务(ciw)(ciw)n (1 1)重大债权债务)重大债权债务n a a、发行人将要履行、正在、发行人将要履行、正在(zhngzi)(zhngzi)履行以及

24、虽已履行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风险性。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风险性。n b b、合同主体是否变更为发行人,合同履行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合同主体是否变更为发行人,合同履行是否存在法律障碍。n c c、发行人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发行人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n d d、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担保的情况。n (2 2)税务)税务

25、n a a、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的合法性。若公司、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的合法性。若公司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该政策是否合法、各规、真实、有效。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该政策是否合法、各规、真实、有效。n b b、发行人近三年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发行人近三年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形。第十六页,共31页。第17页发行人的业务发行人的业务(yw)(yw)n (1 1)持续的经营能力)持续的经营能力n a a、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n b b、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变化、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变化n

26、c c、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n (2 2)持续的盈利能力)持续的盈利能力n a a、公司经营方面、公司经营方面n b b、自主创新方面、自主创新方面n c c、募股资金、募股资金(zjn)(zjn)投向投向n d d、行业地位方面、行业地位方面n e e、治理结构方面、治理结构方面第十七页,共31页。第18页同业竞争同业竞争(jngzhng)(jngzhng)及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1 1)同业竞争)同业竞争(jngzhng)(jngzhng)n (1 1)同业竞争)同业竞争n 1 1)同业竞争的定义)同业竞争的定义n 同业竞争是指股份公司的主要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27、其同业竞争是指股份公司的主要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股份公司应避免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股份公司应避免(bmin)(bmin)主主营业务的同业竞争。股份公司非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应制定具体解营业务的同业竞争。股份公司非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应制定具体解决的措施。决的措施。n 2 2)解决同业竞争的方法)解决同业竞争的方法n 对股份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可以从业务的性质、业务的客户对股份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可以从业务的性质、业务的客户对象、产品或劳务的可替代性、市场差别等方面判断,并充分考虑对股份对象、产品或劳务的可替代性、

28、市场差别等方面判断,并充分考虑对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的客观影响。公司及其股东的客观影响。n 对存在同业竞争的,股份公司在提出发行上市申请前应采取(但对存在同业竞争的,股份公司在提出发行上市申请前应采取(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不限于)以下措施加以解决:n a a、针对存在的同业竞争,通过收购、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针对存在的同业竞争,通过收购、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股份公司;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股份公司;n b b、竞争方将有关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竞争方将有关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n c c、股份公司放弃与竞争方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股份公司放弃与竞争

29、方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n d d、竞争方就解决同业竞争,以及今后不再进行同业竞争做出书面、竞争方就解决同业竞争,以及今后不再进行同业竞争做出书面承诺;承诺;n e e、股份公司在提出发行上市前,应在有关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股份公司在提出发行上市前,应在有关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中规定避免文件中规定避免(bmin)(bmin)同业竞争的措施,或取得有关方面的有效承诺。同业竞争的措施,或取得有关方面的有效承诺。第十八页,共31页。第19页同业同业(tngy)(tngy)竞争及关联交易竞争及关联交易(2 2)关联交易)关联交易n (2)关联交易n 1)关联交易的定义n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30、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1、购销商品;2、买卖有形或无形资产;3、兼并或合并法人;4、出让与受让股权;5、提供或接受劳务;6、代理;7、租赁;8、各种采取合同或非合同形式进行的委托经营等;9、提供资金(zjn)或资源;10、协议或非协议许可;11、担保;12、合作研究与开发或技术项目的转移;13、向关联方人士支付报酬;14、合作投资设立企业;15、合作开发项目;16、其他对股份公司有影响的重大交易。n 第十九页,共31页。第20页同业竞争及关联同业竞争及关联(gunlin)(gun

31、lin)交易交易(2 2)关联)关联(gunlin)(gunlin)交易交易n 2 2)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n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关联人包括关联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法人和关联自然人。n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n 1 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n 2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子公司以外的法人;n 3

32、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n 4 4持有上市公司持有上市公司5%5%以上股份以上股份(gfn)(gfn)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n 5 5在过去在过去12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12月内,存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在上述情形之一的;n 6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

33、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n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n 1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5%以上股份以上股份(gfn)(gfn)的自然人;的自然人;n 2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n 3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n 4 4上述第上述

34、第1 1、2 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父母、年满18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n 5 5在过去在过去12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12个月内,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n 6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

35、成上市公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n 第二十页,共31页。第21页同业竞争同业竞争(jngzhng)(jngzhng)及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2 2)关联交易)关联交易n 3 3)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规定和方法)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规定和方法n 1 1、未经特别批准,股份公司不得制定运用募集资金收购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或法人资、未经特别批准,股份公司不得制定运用募集资金收购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或法人资产的方案;产的方案;n 2 2、股份公司在提出发行上市申请前,存在数量较大的关联交易,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减少关联交

36、、股份公司在提出发行上市申请前,存在数量较大的关联交易,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减少关联交易的实施方案,并注意下列问题:易的实施方案,并注意下列问题:n (1 1)发起人或股东不得通过保留采购、销售机构,垄断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股份公司的业务经营;)发起人或股东不得通过保留采购、销售机构,垄断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股份公司的业务经营;n (2 2)从事生产经营的股份公司应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主要原材料和产品销售不得依赖股)从事生产经营的股份公司应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主要原材料和产品销售不得依赖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东及其下属企业;n (3 3)专为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服务的机构,应重组进入股份公司;

37、)专为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服务的机构,应重组进入股份公司;n (4 4)主要为股份公司进行的专业化服务,应由关联方纳入(通过出资投入或出售)股份公司,或)主要为股份公司进行的专业化服务,应由关联方纳入(通过出资投入或出售)股份公司,或转由无关联的第三方经营。具有自然垄断性的供水、供电、供汽、供暖等服务,应确保公平、公开定价;转由无关联的第三方经营。具有自然垄断性的供水、供电、供汽、供暖等服务,应确保公平、公开定价;n 3 3、无法避免的交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原则上应、无法避免的交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原则上应不偏离市

38、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关成本和利润(lrn)(lrn)的标准;的标准;n 4 4、股份公司应在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规定。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进行表、股份公司应在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规定。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制度。对于需要由独立董事、财务顾问、监事会成员发表意见的决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制度。对于需要由独立董事、财务顾问、监事会成员发表意见的关联交易,应由

39、其签字表达对关联交易公允性意见后方能生效。需要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应由其签字表达对关联交易公允性意见后方能生效。需要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或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予以回避或做必要的公允声明。关联股东或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予以回避或做必要的公允声明。第二十一页,共31页。第22页发行人的其他发行人的其他(qt)(qt)方面方面n7 7、发行人的其他方面、发行人的其他方面n(1 1)环境保护)环境保护(hunjng boh)(hunjng boh)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n(2 2)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第二十二页,共31页

40、。第三部分:在改制上市中律师关注的核心第三部分:在改制上市中律师关注的核心(hxn)(hxn)问题问题第二十三页,共31页。第24页主要核心主要核心(hxn)(hxn)问题问题 (一)主要核心问题(一)主要核心问题 (1 1)改制主体及附属子公司的历史沿革:主要包括改制上市主体及其附属子公司的设立方式、)改制主体及附属子公司的历史沿革:主要包括改制上市主体及其附属子公司的设立方式、出资、批准程序;改制上市主体及其子公司历次股本、股权变动的情况,包括其股本的增减情况、出资、批准程序;改制上市主体及其子公司历次股本、股权变动的情况,包括其股本的增减情况、出资方式、股本的缴纳、股权转让及批准程序等。

41、出资方式、股本的缴纳、股权转让及批准程序等。 (2 2)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权属情况:包括股东投入的资产及公司设立后以其他方式(如转让、)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权属情况:包括股东投入的资产及公司设立后以其他方式(如转让、收购等)进入公司的资产,我们目前重点关注的是公司的土地及房产。如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收购等)进入公司的资产,我们目前重点关注的是公司的土地及房产。如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办理权证情况、土地性质、权属状态等;房产主要是房产的权属状况、权证办理情况、权缴纳、办理权证情况、土地性质、权属状态等;房产主要是房产的权属状况、权证办理情况、权属状态等。属状态等。 (3 3)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42、:改制后的目标公司的业务应与体系外存续企业)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改制后的目标公司的业务应与体系外存续企业(qy)(qy)不存在同业竞不存在同业竞争,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基于该原则,除对体系内的目标公司调查外,我们还须对体系外存续企争,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基于该原则,除对体系内的目标公司调查外,我们还须对体系外存续企业业(qy)(qy)的业务进行调查了解。的业务进行调查了解。 (4 4)重组体系内的目标公司历次兼并、收购行为:体系内的目标公司在本次改制前所进行的资)重组体系内的目标公司历次兼并、收购行为:体系内的目标公司在本次改制前所进行的资产剥离、划转、收购及兼并等行为,如本部、印刷集团、潇湘晨报

43、社的整合,我们关注该等行为产剥离、划转、收购及兼并等行为,如本部、印刷集团、潇湘晨报社的整合,我们关注该等行为合法性,其相关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置等情况。合法性,其相关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置等情况。 (5 5)人员的安排:未进入改制目标公司的相关人员的安排、费用的计划等。)人员的安排:未进入改制目标公司的相关人员的安排、费用的计划等。 (6 6)进入上市主体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担保处理的法律手续:改制中涉及有关资产处置,其债权)进入上市主体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担保处理的法律手续:改制中涉及有关资产处置,其债权债务的处理和安排等。债务的处理和安排等。第二十四页,共31页。第25页建议建议(jiny)(jin

44、y)及要求及要求(二)建议及要求(二)建议及要求 (1 1)按照调查清单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向中介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我们对公司的状况)按照调查清单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向中介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我们对公司的状况有全面细致的子解和判断,为改制方案提供依据。有全面细致的子解和判断,为改制方案提供依据。 (2 2)涉及债务)涉及债务(zhiw)(zhiw)转移的有关问题时,需要公司与债权人进行积极支持、配合,以便相关债转移的有关问题时,需要公司与债权人进行积极支持、配合,以便相关债务务(zhiw)(zhiw)能得到妥善处理。能得到妥善处理。 (3 3)有关资产处置,涉及过户等问题时,需要

45、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以及时办理相关)有关资产处置,涉及过户等问题时,需要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以及时办理相关资产的过户登记,减免因此产生的税费,降低改制成本。资产的过户登记,减免因此产生的税费,降低改制成本。 (4 4)改制时涉及人员的安排时需要公司做好职工的工作,取得职工的理解及支持,使改制方案顺)改制时涉及人员的安排时需要公司做好职工的工作,取得职工的理解及支持,使改制方案顺利推进,避免因此产生纠纷。利推进,避免因此产生纠纷。第二十五页,共31页。第四部分:首次公开发行的信息第四部分:首次公开发行的信息(xnx)(xnx)披露披露第二十六页,共31页。第27页信息信息(x

46、nx)(xnx)披露的原则披露的原则(一)信息披露的原则(一)信息披露的原则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原则。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原则。1 1、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公开的情况不得有任何虚假成分,必须与自身真实性原则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公开的情况不得有任何虚假成分,必须与自身的客观实际相符。的客观实际相符。2 2、准确性原则、准确性原则 准确性原则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公开的信息必须尽可能详尽、具体、准确。准确性原则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公开的信息必须尽可能详尽、具体、准确。3 3、完整性原则、完整性原则 完整性原则是指

47、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公开的情况必须无重大遗漏。完整性原则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公开的情况必须无重大遗漏。4 4、及时性原则、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依照及时性原则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依照(yzho)(yzho)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定要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定要求的时间内以指定的方式披露。求的时间内以指定的方式披露。第二十七页,共31页。第28页 信息信息(xnx)(xnx)披露的法律责任披露的法律责任(二)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二)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公司董事(dngsh)(dngsh)、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8、应当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处罚。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处罚。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反

49、证券法、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反证券法、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等监管措施;应当給予行政处罚的,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处罚。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等监管措施;应当給予行政处罚的,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处罚。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有关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涉及犯罪的,依法

50、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页,共31页。第29页主要主要(zhyo)(zhyo)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1)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jzi)、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 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 报告有虚假记载(jzi)、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

51、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九页,共31页。第30页主要主要(zhyo)(zhyo)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2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

52、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除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除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3636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

53、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字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字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依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行其他法定职责的,依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除依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外,

54、中国证监会将采取除依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1212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3636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的文件,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的文件,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或者拒绝答复

55、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8080,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zhdng)(zhdng)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报刊上

56、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 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5050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3636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券申请。第三十页,共31页。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337337号佳天国际新城号佳天国际新城A A座座1717层层TEL:0731-2953777 FAXTEL:0731-2953777 FAX:0731-29537790731-2953779联系人:联系人:袁爱平

57、袁爱平 主任主任(zhrn)(zhrn)、首席合伙人、首席合伙人 Tel: 0731-2953789 Mobile: 13908470986 Email: Tel: 0731-2953789 Mobile: 13908470986 Email: 谢勇军谢勇军 合伙人合伙人Tel: 0731-2953818 Mobile: 13707485620 Email: Tel: 0731-2953818 Mobile: 13707485620 Email: 蔡波蔡波 一级律师一级律师 Tel: 0731-2953849 Mobile: 13707310896 Email: Tel: 0731-2953849 Mobile: 13707310896 Email: 谢谢谢谢(xi xie)(xi xie)!第三十一页,共31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