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车辆管理制度(机动车、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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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车辆管理制度(机动车、非机动车)梦想家园车辆管理制度(机动车、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机动车、非机动车)1 1、目目的的:规范物业管理区域的非机动车管理,为业主/租户提供安全、有序的泊车服务.2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物业所管辖停车场3 3、 内容内容:3.1 机动车管理规定3。 1.1 所有外来车辆进入物业管辖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 未经物业公司许可,不得进入小区区域。3.1。2 禁止车辆在小区区域内乱停乱放,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收取停车费。3。1。3 驶入小区的车辆应减速慢行,不得鸣号,如损坏路面,公用设施者,应按价赔偿。 3.1。4 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

2、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3.1。5 不准在小区区域内学习驾车、试车.3.1.6 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形式,不得高速行驶,不得鸣号.3.1.7 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任何违章停放的车辆将被拖移,领回车辆时除需按章收取保管费外,另应交付拖车费。 3.1.8 长期在物业辖区内停放的车辆, 必须在管理公司办理定位租赁手续, 领取停车证 (须付工本费),凭 IC 卡和停车证出入,对号停放,并按月缴纳停车费。停放车辆必须办理保险。 3。1.9 停止使用车位时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如发生丢失或

3、私自转让停车证(位)。物业物业车辆管理制度(机动车、非机动车)公司有权利扣留押金并取消停车证。 3.1。10 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注意车位清洁,不乱扔烟头杂物。 3.1。11 漏水、漏油车辆不准停放;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污染品的车辆不准停放,未经清洗的车不准停放。3.2 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3。2。1 进入物业管辖区内的非机动车辆均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不得乱停乱放.3.2。2 需要长期寄放车辆的车主,必须办理立户登记手续。领取存放牌,凭此牌停放.3。2.3 非机动车辆进入保管范围时,车主应向车管员主动出示牌。3。2。4 各类非机动车严禁进入非机动车库,严禁随地乱放影响通道。3.2。5 自行车停放在小区的自行车车棚内,免费停放。本公司不负保管责任。3.2.6 车主不准在停放点内洗车,不准在停放点内维修摩托车,防止发生火灾。3.2.7 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是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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