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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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证发2012037 号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龙泉管

2、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指派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刘侃巍先生和刘宏先生。保荐代表人刘侃巍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经济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13 年,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了丽鹏股份(证券代码:002374),伟星股份(证券代码:002003)2011 年配股,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了国统股份(证券代码:002205)的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和伟星股份(证券代码:002003)2008 年公开增发股票项目;其参与的其它项目还有中炬高新(证券代码:600872)、福田汽车(证券代码:3-1-1600166)的配股等。保荐代表人刘宏先

3、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工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12 年,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的项目包括丽鹏股份(证券代码:002374)、天康生物(证券代码:002100)首次公开发行和伟星股份(证券代码:002003)2008 年公开增发股票、2011 年配股、博汇纸业(证券代码:600966)和六国化工(证券代码:600470)的持续督导、中房置业(证券代码:600890)和皖维高新(证券代码:600063)的股权分置改革。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一)项目协办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为杜佳民。项目协办人杜佳民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注

4、册会计师,九三学社成员。2007 年 7 月进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现任太平洋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上海)总经理助理。从业期间,主要参与了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芜湖众源金属带箔有限公司重组财务顾问工作,并分别担任现场负责人;参与了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工作,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IPO、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IPO 内控质量审核工作。(二)项目组其他成员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为:黄金腾、刘永杰。三、发行人情况发行人名称:注册地址:设立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山东龙

5、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 333 号2010 年 3 月 31 日张宇、阎磊0533-42922880533-42911233-1-2经营范围: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不存在如下情形:1、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

6、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4、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一)内部审核程序内核委员会依据内核工作程序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证券发行之申请文件实施了内核,主要工作程序包括:1、本次证券发行之申请文件由项目组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准备完毕,并由投资银行总部质量控制部组织初步审核,项目组成员落实质量控制部初步审核意见并补充、修改申请文件后,由质量控制部向内核委员会提出内核申请。2、内核委员会于 2011 年 3

7、月 17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保荐机构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证券发行之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参加本次会议的内核委员会委员共 9 人。内核委员会经审议后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出具了内核审核意见。(二)内核结论意见内核委员会经审核后同意项目组落实内核审核意见并修改、完善申报文件后将发行申请上报中国证监会。3-1-3第二节保荐机构承诺事项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发行保荐书。二、本保荐机构就下列事项做出承诺:(一)有充

8、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9、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第三节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一、推荐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保荐机构认为: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业绩稳健增长,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募集资金投向符3-1-4、 、合国家产业政策;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条件及要求,相关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

10、准确、完整,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申报程序合规,申报文件完备、有效。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一)2010 年 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二)2011 年 2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三、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经核查,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具体如下:1、发行人具备

11、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本保荐机构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章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一)发行人的主体资格符合规定1、发行人是依法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在山东省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2、发行人前身成立于 2000 年 8 月

12、22 日,2010 年 3 月 31 日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据此,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在三3-1-5年以上。3、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天恒信验报字【2010】第3102 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4、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主营业务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预应力混凝土管(PCP)、钢筋混凝土排水管(RCP)的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其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3、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6、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二)发行人的独立性符合规定1、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2、发行人的资产完整。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3、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

14、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4、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具备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没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5、发行人机构独立。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3-1-6机构混同的情形。6、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

15、联交易。7、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三)发行人的规范运行符合规定1、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2、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涉嫌违法违规

16、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4、发行人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天恒信专报字【2012】第 31001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5、发行人不具有下列情形:(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十六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3-1-

17、7。(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6、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7、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

18、,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四)发行人的财务与会计符合规定1、根据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恒信审报字【2012】第 31001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2、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3、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

19、计报告。4、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了一致的会计政策,未随意变更。5、发行人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3-1-86、发行人有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符合下列条件:(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即 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前后孰低原则确定)分别为 34,069,524.82 元、61,259,541.70 元和 68,565,628.62 元,均为正数,累计为

20、163,894,695.14 元,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为 1,252,168,521.02元,超过人民币 3 亿元;(3)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7,077 万元,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4)发行人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拥有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为 38,966.64 元,占 2011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0.02%,不存在占净资产的比例高于 20%的情形;(5)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未弥补亏损。7、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

21、不存在严重依赖。8、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9、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存在下列情形:(1)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2)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3)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相关凭证。10、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者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存

22、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4)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3-1-9(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五)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符合规定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并全部用于主营业务。2、募集资金金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模式、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3、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4、发行人董事会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

23、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6、发行人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对发行人的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一)对发行人主要风险的简要评价针对发行人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中所面临的风险,本保荐机构已敦促并会同发行人在其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发行人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我们认为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

24、司PCCP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为钢材、水泥、砂石料等,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原材料占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2.91%、85.16%和86.07%。其中主要原材料钢材以及水泥价格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波动较大。由于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大中型输水项目提供PCCP产品,此类业务往往具有产品销售合同金额高、履行时间长等特点,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3-1-102、管理风险多年来,公司积极开拓输水项目市场,并根据市场需求及业务特点,分别在山东、江苏、河南和辽宁建立了四大生产基地,由于这些生产基地在地理位置分布上相对较分散,造成管理跨度大,管理难度增

25、加,存在一定的管理和控制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另外,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总体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资源整合、技术研发、市场开拓、营运管理等方面将对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多年来公司始终注重人才和管理团队建设,但仍将面临着业务规模迅速扩张引致的经营管理风险。3、项目承接及竞标风险公司的产品销售合同主要通过投标方式取得,项目承揽与竞标是公司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也是公司发展可持续性的重要影响因素。近五年公司中标率为75%左右,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及投标量的增加,未来的中标率可能会有所下降,在竞标前的相关调研、前期准备以及投标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会

26、增加公司营运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4、固定资产闲置的风险PCCP行业普遍采取订单式生产,为应对订单式生产销售的不确定性及行业招投标的惯例,以及在生产经营中可能会存在高峰与低谷的波动,企业往往需要具备较高的产能规模。因此,行业内普遍存在产能利用率不高的特点。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公布的数据,我国PCCP行业年设计生产能力已突破3,000公里,年生产量突破1,500公里,行业平均产能利用率已由2007年的33%左右上升到2010年的50%左右。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公司PCCP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7.05%、71.65%和89.64%,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目前固

27、定资产利用率较高。倘若公司未来承接订单量不足,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导致生产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闲置的风险。5、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的风险3-1-11由于水利、市政工程的施工期较长,通常会跨年度,公司根据订单的要求分批发货、分期收回货款,往往在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另外根据行业惯例及中标文件,客户通常需要预留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一般为5%-10%左右)作为质量保证金,且一般在合同履行完毕1-2年后才能收回,该部分款项也使得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6,964.54万元、10,129.71万元和11,518.38万元

28、,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60%、23.98%和21.47%,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增加了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业务的资金周转产生一定的影响。6、单一金额较大合同对当期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为进一步满足不断增长的输水管市场需求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公司和业内其它PCCP骨干供应商始终在投入较大精力跟踪和竞争我国大型引水、输水工程项目,这些大型PCCP供货项目具有合同金额大、利润率水平高和执行期长等特点。在某个时间段内,如企业同时执行的供货合同数量较少,这类单一金额较大的合同可能会因业主施工进度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致使当期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如公司2009年中标辽宁大伙房水库应急入

29、连工程2.95亿元的PCCP管供货合同,因当年业主方项目用地征地手续未能如期办妥导致工期滞后,公司当年该项目实现的收入较少,从而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全年的收入水平。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开拓和实施风险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PCCP制造业务,分别投资于“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生产线博山建设项目”、“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生产线辽阳扩建项目”和“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生产线新郑扩建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PCCP产品产能180Km,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开拓市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难以按照投资计划如期实现预期效益。8、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

30、增加,鉴于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筹备期及试运行期,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发行后短3-1-12期内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会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公司存在由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所引致的相关风险。(二)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1、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促进 PCCP 等输水管产品制造业的发展发行人主营产品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主要应用于跨区域引输水、城市供配水、农业灌溉系统等领域,因此其市场需求与我国的水资源条件、国民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紧密相关。我国人均水资源贫乏和时空分布不均的国情决定了跨区域调配水的长期性,而日益加快推进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31、设,将为长距离管道引水、管道输水、管道配水市场提供持久稳定的增长机遇。特别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下发的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以水利改革发展为主题,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首个关于水利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我国将力争通过 5年到 10 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 2020 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抗旱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全国年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 6700 亿立方米以内,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

32、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降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55 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4000 万亩;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根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国家今后 10 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力争比 2010 年高出一倍。2010 年我国水利投资是 2000 亿元,高出一倍就是 4000 亿元,未来 10 年的水利投资将达到 4 万亿元。这意味着未来十年我国的水利建设将进入高峰期,对 PCCP 等输水管产品的需求有望呈现突发性增长,因此,发行人面临着良好的市场前景。2、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行业地位显著3-1-13。发行人是国内较早开始从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

33、PCCP)的企业之一,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几家 PCCP 骨干供应商之一,在同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同时,公司也是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管道结构)会员单位,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GB/T19685-2005)多年来,发行人稳居我国 PCCP 行业第一集团行列,并通过成功中标实施江苏江河(港武)水务有限公司长江引水工程、北京张坊引水工程、浙江慈溪汤浦引水工程、江苏常州长江引水工程、辽宁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工程、阜新市引白工程、无锡长江引水工程、辽宁大伙房水库应急入连工程、江苏昆山长江引水工程、山西禹门口东

34、扩引水工程等项目,竞争实力不断增强,成为国家大型引水、输水工程 PCCP 供货项目的有力竞争者。3、发行人已形成清晰可行的业务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合理,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十来年的发展中,发行人结合自身的实际及市场需求,逐步形成了立足东部,稳步推进的发展战略,力争在未来 35 年的里,通过全力拓展现有市场的业务,将东部市场做强做实,成为国内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 PCCP 生产企业。从业务布局来看,公司现有的业务基地分布于山东、江苏、河南和辽宁,公司拟通过在山东、河南和辽宁实施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而进一步夯实公司在东部地区的业务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司在 PCCP 管道市场中的竞争力

35、。另外,在发行人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中,山东省和河南省分别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中线工程的主要受水区,其配套输水工程在十二五期间将全面展开;辽宁省是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十二五期间将建设东水西调工程、本溪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朝阳阎王鼻子水库引水工程、龙源供水工程、铁甲水库供水工程、引洋入连、大连普兰店和瓦房店引水等项工程,对输水管道的需求巨大,从而为发行人布局和巩固东部市场地位创造了良好条件。3-1-144、优秀高效的管理团队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公司已打造出一支优秀、高效、稳定的管理团队,其专业经验、经营理念、协作精神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管理团队成员中多数为具有近二十年行

36、业经营经验的专家,他们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把握及企业经营理念的贯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内行业的发展。基于对行业发展的准确判断和把握,公司投资项目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公司业绩高速增长。“团结、拼搏、求实、创新”的企业精神促使公司管理团队长期稳定,有效的内部协作与分工,充分保证了公司的运营、决策效率。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保荐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无正文)3-1-15(此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项目协办人:杜佳民签名年月日保荐代表人:刘侃巍签名年月日保荐代表人:刘宏签名年月日内核负责人:王超签名年月日保荐业务负责人:陈军签名年月日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王超签名年月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主题词:首发龙泉管道保荐书打印:黄金腾校对:邱丰共印:6 份3-1-16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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