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书完整版4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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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资协议书 出资协议书模板 9 篇 转让方:_ 受让方:_ 目标公司:_ 鉴于转让方与_(注: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在_年合资组建了_(以下简称_公司)。经协商一致,双方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_公司的出资额(以下称为本次出资额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以共同遵照履行。 一、出资额转让 1.1 转让方和受让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方式由转让方一次性向受让方转让_公司的_出资额(以下简称“转让出资额”)。此项转让已经获得_公司其他出资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 1.2 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出资额的同时,其拥有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公司合资合同(出资协议)以及章程规定的附属于出资额的其它权益将

2、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2.1 本次出资额转让的依据(如有)为:_(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第_号审计报告,基准日为_年_月_日)确认_公司全部出资额价值为_元。 2.2 本次出资额转让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元(以下简称“受让价款”)。 三、支付和交割 3.1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以后的三十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受让价款。 3.2 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上述款项支付义务以后,由双方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证报告,该报告出具以后,转让出资额立即交割。 3.3 转让出资额交割以前,_公司累积利润中与转让出资额相对应的股东应享有红利的分配权归转让方所有。 四、声明与保证 4.1 双方对各自的主体资格声明与

3、保证以下各项: 4.1.1 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4.1.2 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订明的义务; 4.1.3 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4.1.4 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之文件订明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4.1.5 在本次出资额转让过程中,应互相充分协商、紧密配合、积极支持。 4.2 转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本次转让之出资额为其合法持有的、且完整状态、并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或其它第三者权益。 4.3 受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

4、证,受让出资额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五、转让方义务 转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5.1 转让方有完全的权力、权利和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将其对公司拥有的一切权利及义务依据本协议转让给受让方; 5.2 转让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出资额; 5.3 提供的有关资产与业务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 六、受让方义务 受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6.1 本协议签署时向转让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作出和出具的与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下划线部分为受让方为法人时需提交的文件)。 6

5、.2 保证按照本协议第 3.1 条的规定支付出资额转让款项。 七、保密 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人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事项严格保密。 八、不可抗力 8.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8.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

6、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8.3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各种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政治事件等。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违约责任 10.1 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第八条之情形外,任何一方出现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 4的违约金。 10.2 如果受让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支付转让款项,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 4的违约金。 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

7、关法律、法规。 11.2 本协议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十二、补充、修改和转让 12.1 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作成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12.2 本协议双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三、税收和费用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缴纳和支付的税收和费用。 十四、附则 14.1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14.2 双方同意本协议替代所有原先双方的口头承诺而成为一份完整反映双方共识的协议。 14.3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同样有效,其余供

8、审批之用。 转让方(盖章):_受让方(盖章):_ 授权代表(签字):_授权代表(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协议各方: 甲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签署本协议。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三、公司股东为【】名法人和【】名自然人,分别为: 股东一:【】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二:【】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缴纳方式、时间

9、 (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 (二)公司注册资本分以下四期缴纳: 1、第一期出资:甲方缴纳【】万元;本期出资于 20xx 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2、第二期出资:甲方缴纳 【】万元;本期出资于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3、第三期出资:甲方缴纳 【】万元;本期出资于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三)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照分期缴纳的约定,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四)股东不按协

10、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与运营 (一)公司设立董事会,由【】、【】、【】担任董事;【】负责公司的总体运作,【】负责公司的建设、生产及经营,【】负责公司的财务、融资及资金运作。 (二)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担任; (三)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由公司成立后另行聘请经营管理人员。 六、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资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出资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出资人即成为公司的股东,各方根据法律

11、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享有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出资人的义务 1、出资人确保投入公司的资产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公司的全部资产将归属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投入的资产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出资人不得以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3、应及时提供为办理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4、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由于出资人的过失致使公司的利益收到损害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出资人承诺:将按公平及诚实信用、有价等偿的原则并以一般市场条件与公司签署相关的交易合同; 6、出资人承诺:在公

12、司成立后,将不利用股东地位转移利润或从事其他行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构成与公司经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在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出资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承担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七、违约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因其自身的资格不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规定而导致不能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时,应及时退出,但应承担相

13、应的费用。 3、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退出的,须向公司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全体股东同意共同委托(人名)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同意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十、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股东签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_ 乙方:_ 为了合作发展,甲乙合作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 xx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14、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拟定为“”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地址拟设在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公司承担责任,以所设立新公司全部资产对所设立新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经营范围是: 第三条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元,以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乙方:出资额为_元,以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

15、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条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年_月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年_月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五条出资评估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 zd 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应当遵

16、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 第六条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股份转让 任何一方股东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其

17、转让无效。 第八条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第十条各发起人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

18、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各发起人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分别为:(),现住,身份证号码。 ()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团体法人编号为。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20、:()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六、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

21、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七、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成立后,由担任总经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担任监事,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

22、监督。 九、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十、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元。 十一、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申请设立公司过

23、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三、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四、不可抗力 任何一股东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五、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

24、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各股东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为。 本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很多合作协议书都是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的,并由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提供了详细的出资协议书,仅供参考。 出资人:A 公司 出资人:B 公司 第一条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

25、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中文:C 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A 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 C 公司注册资本%。 2、B 公司以货币现金

26、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 C 公司注册资本%。 A、B 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 C 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 C 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

27、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

28、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 A 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

29、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 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30、程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 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1、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年月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A 公司(盖章):B 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

32、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等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刊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 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财产出

33、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拟在适当时机,对内部员工转让不超过 30%的合同优先股份。合同优先股份的权力和义务: a、合同优先股份不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 b、享有股份购买、退出的自由; c、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d、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e、每年享有 5%的保底奖励; F、合同优先股份不得向第三方买卖、抵押、转让或质押,双方另约定除外。 第五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 第八条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之时,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

34、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 5 年之内缴足)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

35、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

36、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五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

37、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才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

38、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 1 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39、。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分别为:(),现住,身份证号码。 ()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40、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团体法人编号为。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 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 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41、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六、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七、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成立后,由担任总经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担任监事,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

42、由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九、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十、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元。 十一、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

43、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三、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四、不可抗力 任何一股东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

44、东,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五、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各股东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为。 本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某某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

45、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对由乙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出资人民币 5 万元(以技术出资方式),占某某注册资本金的 5%,并以乙方作为名义投资人代为行使相关投资人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投资委托。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作为名义出资人在某某的合伙人登记名册上具名、由乙方代为投资及收取股息或红利、代为缴纳各类税费、以及代为行使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授予投资人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有权在投资退出后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代为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投资权益,不得将此权益转让及质押。 2.

46、在乙方投资代持期间,因代持投资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投资相关的管理费、银行托管费、律师费、审计费、会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代为支付,但最终进行收益分配时应从甲方投资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某某的合伙协议、本协议及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甲方作为“投资代持”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未获得甲方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指定代持的投资及其收益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

47、益的行为。 2.乙方承诺在取得投资收益后,将代持投资所产生的相应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其他收益,并扣除相应税费)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 60 日内通知甲方,并按期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五、双方银行账户 甲方账户名称:开户行: 帐号: 乙方账户名称:开户行: 账号: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

48、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沈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本协议于 20xx 年月日在签署。 协议各方: 甲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签署本协议。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9、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三、公司股东为【】名法人和【】名自然人,分别为: 股东一:【】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二:【】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缴纳方式、时间 (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 (二)公司注册资本分以下四期缴纳: 1、第一期出资:甲方缴纳【】万元;本期出资于 20xx 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2、第二期出资:甲方

50、缴纳 【】万元;本期出资于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3、第三期出资:甲方缴纳 【】万元;本期出资于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三)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照分期缴纳的约定,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四)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与运营 (一)公司设立董事会,由【】、【】、【】担任董事;【】负责公司的总体运作,【】负责公司的建设、生产及经营,【】负责公司的财务、融资及资金运作。 (二)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担任; (三)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由公司成立

51、后另行聘请经营管理人员。 六、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资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出资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出资人即成为公司的股东,各方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享有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出资人的义务 1、出资人确保投入公司的资产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公司的全部资产将归属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投入的资产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出资人不得以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3、应及时提供为办理公司设

52、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4、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由于出资人的过失致使公司的利益收到损害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出资人承诺:将按公平及诚实信用、有价等偿的原则并以一般市场条件与公司签署相关的交易合同; 6、出资人承诺:在公司成立后,将不利用股东地位转移利润或从事其他行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构成与公司经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在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

53、有关规定,各出资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承担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七、违约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因其自身的资格不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规定而导致不能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时,应及时退出,但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3、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退出的,须向公司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全体股东同意共同委托(人名)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

54、的文件,同意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十、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股东签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股东出资协议书 股东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市_区_路_号_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_个,其中自然人_个,企业法人_个,社会团体_

55、个,事业法人_个,国家授权的部门_个。分别为: (),现住_,身份证号码_。 ()公司,住所在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_。 ()团体法人编号为_。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万元。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

56、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_。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_ 签订协议地点:_ 签订协议时间:_ 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 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 依据中

57、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主要从事_ 3、注册资本:_万元。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第二条股东基本情况及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1、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 甲方以_作为出资,出资额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 2、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以_作为出资,出资额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 3、丙方:住址:身份证

58、号码: 丙方以_作为出资,出资额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第三条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15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9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四条其他约定 1、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总投资额 20%的违约金,如仍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

59、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需要的文件,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五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

60、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六条费用承担 1、在设立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公司成立后,列入公司的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

61、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 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公司发起人,而致使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设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第九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

62、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任何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号码、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 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

63、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10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

64、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0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

65、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66、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于_年_月_日在中国签订。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乙方签名: 年 月 日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股东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67、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室。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分别为:,现住,身份证号码。,现住,身份证号码。,现住,身份证号码。,现住,身份证号码。公司,住址为,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

68、出资万元。 2、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 3、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 4、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五、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并运行。 2、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为 3 年。董事分别为、,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担任。 3、公司设监事 1 名,由担任,每届任期为 3 年。 4、首任总经理 1 名,由担任,由公司董事会聘任。首届 经理班子任期为 3 年,任期届满,可续聘连任或由公司董

69、事会公开向 社会招聘产生。 5、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公司章程有关的规定,组织机构行使其 权利及义务。 六、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七、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 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天内, 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 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 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八、股东不按协议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 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 为。 九、任

70、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 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 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 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十、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 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 十一、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 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

71、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4、(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权利内容。) 十二、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 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义务内容。) 十三、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 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 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公司登记 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当责任。 十四、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五

7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办法承担。 十六、违约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约: 1)不按本协议约定出资; 2)股东中途抽回出资; 3)因股东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东有实质性内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实,或违反承诺和 保证,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均被视作违约。 2、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限期予以修正或补救,同时有权 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七、争议的解决 1、友好协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争辩或索赔,各股东首先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73、。 2、诉讼 1)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诉讼过程中,出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余条款应继续履行。十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股东: 年月日 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

74、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

75、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

76、按 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 股东出资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出资方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第三章设立公司 第四章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兼营。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金 110 万元。 甲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

77、时帐户。 第八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两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两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

78、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新出资人加入时,如出资人大会认为有必要,可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新出资额及权益性资本比例。 新出资人享有同等地位,依照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需对其加入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 3/4 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除上述第 3 点所述情形外,丧失出资人资格者,由出

79、资人大会决定处分其股东权益,退还出资人。 第十三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 3/4 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丧失出资人资格,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并处分其股东权益,价款归原出资人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

80、,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第十六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在每一会计终了时,应

81、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每一营业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十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 10%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

82、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三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 第十二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条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第一条甲、乙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

83、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负责钢材进货渠道; 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南宁市设立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号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钢材,兼营。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注册资金元。 甲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

84、 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 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

85、,不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 3/4 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第十二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 3/4 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

86、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十三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

87、七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股东出资协议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 股东出资协议书甲方:西安鑫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一、西安鑫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位于西安市朱雀大街 401 号。二、经营范围:酒店经营、委托管理、酒店咨询三、出资. 股东出资协议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现就

88、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 股东出资协议书公司股东:经过各股东协商,一致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欧格朗投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特达成协议如下:一、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一、申.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一. _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为了开拓市场,繁荣我市经济,我们协商成立

89、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_万元人民币,股东按出资额享有公司的资产受益。承担. 泸州市龙马潭区唯佳瓶盖包装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作. 出资协议书 出资协议书模板 9 篇 转让方:_ 受让方:_ 目标公司:_ 鉴于转让方与_(注: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在_年合资组建了_(以下简称_公司)。经协商一致,双方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_公司的出资额(以下称为本次出资额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以共同遵照履行。 一、出资额转让 1.1 转让方和受让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方式由转让方一次性向受让

90、方转让_公司的_出资额(以下简称“转让出资额”)。此项转让已经获得_公司其他出资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 1.2 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出资额的同时,其拥有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公司合资合同(出资协议)以及章程规定的附属于出资额的其它权益将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2.1 本次出资额转让的依据(如有)为:_(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第_号审计报告,基准日为_年_月_日)确认_公司全部出资额价值为_元。 2.2 本次出资额转让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元(以下简称“受让价款”)。 三、支付和交割 3.1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以后的三十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受让价款。 3.2 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上述款项支付

91、义务以后,由双方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证报告,该报告出具以后,转让出资额立即交割。 3.3 转让出资额交割以前,_公司累积利润中与转让出资额相对应的股东应享有红利的分配权归转让方所有。 四、声明与保证 4.1 双方对各自的主体资格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4.1.1 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4.1.2 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订明的义务; 4.1.3 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4.1.4 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之文件订明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

92、合同; 4.1.5 在本次出资额转让过程中,应互相充分协商、紧密配合、积极支持。 4.2 转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本次转让之出资额为其合法持有的、且完整状态、并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或其它第三者权益。 4.3 受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受让出资额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五、转让方义务 转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5.1 转让方有完全的权力、权利和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将其对公司拥有的一切权利及义务依据本协议转让给受让方; 5.2 转让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出资额; 5.3 提供的有关资产与业务的

93、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 六、受让方义务 受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6.1 本协议签署时向转让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作出和出具的与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下划线部分为受让方为法人时需提交的文件)。 6.2 保证按照本协议第 3.1 条的规定支付出资额转让款项。 七、保密 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人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事项严格保密。 八、不可抗力 8.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

94、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8.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8.3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各种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政治事件等。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违约责任 10.1 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第八条之情形外,任何一方出现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 4的违约金。 10

95、.2 如果受让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支付转让款项,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 4的违约金。 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1.2 本协议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十二、补充、修改和转让 12.1 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作成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12.2 本协议双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三、税收和费用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缴纳和支

96、付的税收和费用。 十四、附则 14.1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14.2 双方同意本协议替代所有原先双方的口头承诺而成为一份完整反映双方共识的协议。 14.3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同样有效,其余供审批之用。 转让方(盖章):_受让方(盖章):_ 授权代表(签字):_授权代表(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协议各方: 甲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签署本协议。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97、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三、公司股东为【】名法人和【】名自然人,分别为: 股东一:【】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二:【】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缴纳方式、时间 (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 (二)公司注册资本分以下四期缴纳: 1、第一期出资:甲方缴纳【】万元;本期出资于 20xx 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2、第二期出资:甲方缴纳 【】万元;本期出资于年月日前足额缴纳

98、完毕; 3、第三期出资:甲方缴纳 【】万元;本期出资于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三)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照分期缴纳的约定,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四)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与运营 (一)公司设立董事会,由【】、【】、【】担任董事;【】负责公司的总体运作,【】负责公司的建设、生产及经营,【】负责公司的财务、融资及资金运作。 (二)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担任; (三)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由公司成立后另行聘请经营管理人员。 六、出资人的权利

99、和义务 (一)出资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出资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出资人即成为公司的股东,各方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享有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出资人的义务 1、出资人确保投入公司的资产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公司的全部资产将归属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投入的资产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出资人不得以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3、应及时提供为办理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

100、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4、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由于出资人的过失致使公司的利益收到损害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出资人承诺:将按公平及诚实信用、有价等偿的原则并以一般市场条件与公司签署相关的交易合同; 6、出资人承诺:在公司成立后,将不利用股东地位转移利润或从事其他行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构成与公司经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在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出资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承担股东应

101、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七、违约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因其自身的资格不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规定而导致不能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时,应及时退出,但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3、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退出的,须向公司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全体股东同意共同委托(人名)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同意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

102、法性承担责任。 十、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股东签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_ 乙方:_ 为了合作发展,甲乙合作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 xx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拟定为“”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地址拟设在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公司承担责任,以所设立新公司全部资产对所设立新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

103、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经营范围是: 第三条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元,以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乙方:出资额为_元,以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条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年_

104、月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年_月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五条出资评估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 zd 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 第六条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

105、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股份转让 任何一方股东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八条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第十条各发起人权利 1、申请

106、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各发起人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

107、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

108、授权的部门个。分别为:(),现住,身份证号码。 ()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团体法人编号为。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

109、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六、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七、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成立后,由担任总经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成

110、立后,不设监事会,由担任监事,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九、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十、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

111、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元。 十一、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三、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四、不可抗力 任何一股东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

112、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五、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各股东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为。 本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很多合作协议书都是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

1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的,并由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提供了详细的出资协议书,仅供参考。 出资人:A 公司 出资人:B 公司 第一条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中文:C 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

114、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A 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 C 公司注册资本%。 2、B 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 C 公司注册资本%。 A、B 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 C 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

115、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 C 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

116、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 A 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

117、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

118、定行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 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 5%提取列

119、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

120、协议每股东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年月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A 公司(盖章):B 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等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

121、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刊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 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拟在适当时机,对内部员工转让不超过 30%的合同优先股份。合同优先股份的权力和义务: a、合同优先股份不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 b、享有股份购买、退出的自由; c、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d、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e、每年享有 5%的保

122、底奖励; F、合同优先股份不得向第三方买卖、抵押、转让或质押,双方另约定除外。 第五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 第八条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之时,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 5 年之内缴足)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

123、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

124、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

125、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五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才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

126、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

127、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 1 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

128、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分别为:(),现住,身份证号码。 ()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团体法人编号为。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 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129、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 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六、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130、七、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成立后,由担任总经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担任监事,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九、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十、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

131、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元。 十一、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三、补充与变

132、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四、不可抗力 任何一股东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五、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各股东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为。 本

133、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某某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对由乙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出资人民币 5 万元(以技术出资方式),占某某注册资本金的 5%,并以乙方作为名义投资人代为行使相关投资人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投资委托。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作为名义出资人在某某的合伙人登记名册上具名、由乙方代为投资及收取股息或红利、

134、代为缴纳各类税费、以及代为行使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授予投资人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有权在投资退出后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代为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投资权益,不得将此权益转让及质押。 2.在乙方投资代持期间,因代持投资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投资相关的管理费、银行托管费、律师费、审计费、会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代为支付,但最终进行收益分配时应从甲方投资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某某的合伙协议、本协议及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甲方作为“投资代持”的实

135、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未获得甲方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指定代持的投资及其收益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承诺在取得投资收益后,将代持投资所产生的相应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其他收益,并扣除相应税费)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 60 日内通知甲方,并按期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五、双方银行账户 甲方账户名称:开户行: 帐号: 乙方账

136、户名称:开户行: 账号: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沈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137、本协议于 20xx 年月日在签署。 协议各方: 甲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签署本协议。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三、公司股东为【】名法人和【】名自然人,分别为: 股东一:【】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二:【】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缴纳方式、时间 (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以货币出资

138、,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 (二)公司注册资本分以下四期缴纳: 1、第一期出资:甲方缴纳【】万元;本期出资于 20xx 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2、第二期出资:甲方缴纳 【】万元;本期出资于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3、第三期出资:甲方缴纳 【】万元;本期出资于年月日前足额缴纳完毕。 (三)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照分期缴纳的约定,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四)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内部组织机构

139、与运营 (一)公司设立董事会,由【】、【】、【】担任董事;【】负责公司的总体运作,【】负责公司的建设、生产及经营,【】负责公司的财务、融资及资金运作。 (二)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担任; (三)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由公司成立后另行聘请经营管理人员。 六、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资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出资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出资人即成为公司的股东,各方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享有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出资人的义务 1、出资人确保

140、投入公司的资产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公司的全部资产将归属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投入的资产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出资人不得以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3、应及时提供为办理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4、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由于出资人的过失致使公司的利益收到损害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出资人承诺:将按公平及诚实信用、有价等偿的原则并以一般市场条件与公司签署相关的交易合同; 6、出资人承诺:在公司成立后,将不利用股东地位转移利润或从事其他行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将不以任

141、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构成与公司经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在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出资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承担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七、违约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因其自身的资格不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规定而导致不能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时,应及时退出,但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3、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退出的,须向公司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全体股东同意共同委托(人名)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同意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十、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股东签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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