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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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 无集体投诉事件,环境监控达标。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2、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2.1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作好环境保护工作,是施工企业应尽的义务。项目经理部将按照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实行由项目经理负责领导、部室分工管理、安全质量部作为主管部门、各作业队实施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铁道部、地方政府、建设单位的规定和要求,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从组织上、制度上、经济上保证施工环保、 水土保持, 满足国家规定标准和当地环保部门标准,落

2、实环境保护责任制。 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对项目经理部的领导层、管理层负责人,进行环境保护法规的学习教育,依次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学习。 分作业队、工点、生活区制定控制污染的具体的执行标准、要求和环境保护计划。项目经理部将环保工作业绩与安全、质量、进度等同等对待,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所有环保工程与正式工程同时施工,同等要求。 2.2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2.2.1 施工环保、水土保持规划制度 施工前对施工区域的环境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国家、铁道部、地方政府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建设单位有关环保、水保管理办法,制定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具体安排及相应措施,确保环境保护目标。 2.2.2

3、施工环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施工的制度。施工时根据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方案,做好设计环保设施及临时工程的环保设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及驻地周围环境。 2.2.3 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 建立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本标段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向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经理负责标段内各工区及各施工单位施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制定、 下达、 实施和考核工作,将施工环境保护工作与每个施工人员的责任、权力、利益和义务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奖优罚劣。 3、施工环保措施 3.1减小生态破坏 加强施工人员

4、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教育,增强其减小生态破坏意识。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外的植被等尽力维护,严禁超范围砍伐。不任意取(弃)土(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改变工程沿线附近区域的植被与绿化。 工程临时占地尽量绕避或少占林地、保护沿线古树,材料、废弃物不得于林下堆放,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的,施工结束后做好抚育与恢复工作。 各种临时房屋采取因地制宜、简易方便的原则就近设置,充分利用荒山、荒坡、线路附近的既有道路和房屋场地。临时施工场地的选择与布置,尽量少占用绿地面积,保护好周围环境,减少对植被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绿化或整理复耕,重视临时施工用地的复垦。 在施工时对路基边坡及时

5、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进行植被绿化,搞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 工程取土符合所在地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土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有序开挖取土,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妥善处理废方,弃土(碴)尽量避免破坏或掩埋场坪旁边的林木、农田及其它工程设施。弃土(碴)避免堵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抬高水位以至岩土体的坍塌,淹没或冲毁农田、房屋,危及周边环境安全。结合工程的实施,及时进行绿化和环境美化。 3.2加强对噪声、粉尘控制 施工噪声主要包括机械作业时、施工现场和车辆运输时产生的噪声。 为控制噪声影响, 机械设备选型配套时优先考虑低噪声设备,尽可能采取液压设备和摩擦设备代替振动式设备,

6、并采取消声、隔音、安装防震底座等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确保施工噪声达到施工环保标准要求。 施工现场合理安排噪音较大的机械作业时间,距居民较近地段,设置隔音带,严格控制噪音,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音污染大的施工作业。 主要运输道路进行固化,配备洒水车,定时洒水防尘,严禁在场地内燃烧各种垃圾及废弃物;土石方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进行洒水,防止粉尘飞扬;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辆应及时清扫、冲洗,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 3.3水环境保护 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水污染。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应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

7、农田、河流和渠道。 施工中对地下水、泉点、水井进行定时观测,以免施工造成水位下降,防止因地下水、地表水流失改变水系,破坏生态平衡。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施工隐患。 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壕沟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可排放。 搅拌站及其它施工区产生的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机械存放点、维修点、车辆停放点以及油品存放点做好隔离沟,将其产生的废油、废水或漏油等通过隔离沟集中到隔油池,经有效处理后,方可按标准排放。 3.4大气环境保护

8、 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净化系统确保达标排放。施工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尽量避免因设备老化,作业时排放过量浓烟或有害气体而污染空气。对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 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经常洒水,尽可能减少灰尘对生产人员和其它人员造成危害及对农作物的污染。 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的物料时用篷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 3.5固体废弃物处理 不得因任意堆放或弃置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而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周围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 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的生活

9、垃圾堆放于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 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不受破坏。 4、水土保持措施 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水污染。 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壕沟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施工、生活用水本着节约的原则,尤其对高山水池的管理,杜绝高山水池漏水,配设自动加水装置,当水量达到设计要求时,自动关机,防止水资源的浪费。 隧道断层、溶洞涌水或漏水可能会影响地表水源变化,破坏水环境。 因此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防水设施, 按照 “以堵为主,限量排放”和“先堵水,后开挖”的原则

10、组织施工。为此,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把防止水源枯竭作为一个重要内容,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保护措施,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 施工中安排专人对地下水、泉点、水井进行定时观测,以免施工造成水位下降,防止因地下水、地表水流失改变水系,破坏生态平衡。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施工隐患,不阻塞河道。 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和渠道。清洗骨料的水和其它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以免污染周围环境。搅拌站以及其它施工区产生的施工污水经治理净化处理后排放,不直接排入河道。 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可排放。 机械存放点、 维修点、 车辆停放点以及油品存放点做好隔离沟,将其产生的废油、废水或漏油等通过隔离沟集中到隔油池,经处理后进行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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