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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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1 - / 23 南宁市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攻坚战竣工验收工作培训资料 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 简明讲义 (内部资料,仅供参考) 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2015 年 9 月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0 - / 23 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 简明讲义 一、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供的资料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23-2008)规定,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各参建单位应提供的资料(P29 附录 A,共 14 项) : (一)项目法人提供 1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2、封面颜色为黄色) 2工程建设大事记 3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时间 4验收鉴定书(初稿) 5度汛方案 6工程调度运用方案 7重大技术问题专题报告(根据需要提供,如没有,可不提供) (二)监理机构提供 1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封面颜色为桔红色) (三)设计单位提供 1工程设计工作报告(封面颜色为绿色) (四)施工单位提供 1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封面颜色为蓝色) (五)运行管理单位提供 1运行管理工作报告 注:小型水库如果项目法人也是运行管理单位,可以将运行管理工作报告以一个章节的内容并入“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中。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3、 1 - / 23 (六)质安监督机构提供 1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封面颜色为红色) (七)技术鉴定机构提供(根据需要提供,如没有,可不提供) 1竣工工程技术鉴定报告 (八)技术预验收专家组提供(大中型水利工程应提供,一般小型工程可不提供) 1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二、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应准备的备查资料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23-2008)规定,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各参建单位应准备的备查资料(P20 附录 B,共 27 项,重复项为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 (一)项目法人准备 1前期工作文件及批复文件 2主管部门批文 3招标投标文件 4合同文件 5工程项目划

4、分资料(有变化要报备) 6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7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8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资料 9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文件(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10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11征地移民有关文件(承担单位提供,我市目前水利部门实施的工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2 - / 23 程,基本是用项目法人承担,所以在这把这项资料列入法人单位提供的目录中,如是市政府代建单位为法人单位,刚由具体承担此项工作的单位提供) 12重要会议记录 13安全、质量事故资料 14阶段验收鉴定书 15竣工决算及审计资料 16工程建设中使用的

5、技术标准(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18专项验收有关文件。档案、水土保持、水库大坝监测设施、水库大坝白蚁防治等 。 19安全、技术鉴定报告,安全鉴定或评价(没有进行安全鉴定) 。 (二)设计单位准备 1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文件(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2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3施工图设计文件 4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5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技术标准(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三)

6、监理单位准备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3 - / 23 1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文件(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2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3工程监理资料 4质量缺陷备案表 5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技术标准(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四)施工单位准备 1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2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文件(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3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4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文件 5竣工图纸

7、6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技术标准(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各参建单位提供,根据各单位职责内容编写) 三、竣工验收工程档案资料立卷 (一)第一卷 工程建设管理类 1第一分卷 综合资料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4 - / 23 (1)项目法人组织机构设置及批复文件 (2)建设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文件和安全管理文件等 (3)开工报告书 (4)下达投资计划、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指导性文件等 2第二分卷 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 安全鉴定资料,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设计单位质量管理文件、安全管理文件、设代服务文件等 3第三分卷 施工

8、图、设计变更文件 4第四分卷 质量与安全监督资料 质量与安全监督报告书、质量与安全监督申报表、监督书、监督计划书、项目划分、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质量监督检测报告、竣工验收前抽样检测报告、扩大检测报告、整改报告等 5第五分卷 工程合同 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抽检等合同及合同变更文件等 6第六分卷 招标、投标文件 包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评标报告、中标总结报告、中标通知书、履约保函以及投标文件等 7第七分卷 财务管理 包括财务与会计管理资料、施工决算报告及有关资料、竣工审计资料等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5 - / 23 (二)第二卷 监理类 1第一分卷 综合资料 包括质

9、量管理文件、安全管理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项目划分、监理发布文件、与有关单位往来文件、会议纪要等 2第二分卷 原材料、中间产品等质量平行或跟踪检测资料 3第三分卷 监理现场记录 包括监理现场测量、旁站记录、监理日志等 4第四分卷 监理月报 5第五分卷 验收资料 包括重要隐蔽单元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签证等资料 (三)第三卷 施工类 1第一分卷 综合资料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制度或措施) 、各类专项施工方案、与有关单位往来文件、会议纪要等 2第二分卷 原材料和中间新产品资料 包括出厂合格证、各种试验报告单、经监理见证跟踪送检的质量抽检资料 3第三

10、分卷 机电设备资料 包括出厂资料、安装调试、性能鉴定及试运行资料等 4第四分卷 原始记录 包括施工日志、原始断面测量、现场记录等 5第五分卷 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外观质量评定资料 包括隐蔽工程验收、开仓证、混凝土、砂浆试块统计分析资料 6第六分卷 施工月报 7第七分卷 施工声像资料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6 - / 23 (四)第四卷 施工图纸 (五)第五卷 验收报告 (六)第六卷 验收鉴定书 包括各阶段验收鉴定书(如分部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完工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下闸蓄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等) 四、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一)纳入

11、基建管理程序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检验与评定 纳入基建管理程序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外观质量评定)是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176-2007)和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63(17)-2012进行。各项目法人在参加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时,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所采用表格要注意两个时间点: (1) 2013 年 9 月 1 日前已完工或主体工程已完工的在建工程,使用旧的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249-88),采用水利厅统一印制的评定表格式、手工填写评定表。 (2) 2013 年 9 月 1 日后新开工和主

12、体工程未完工的在建工程,使用新的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63(17)-2012 ,采用水利厅统一印制的评定表格式、手工填写评定表;厅质安中心站规定,在 2015 年 5 月 1 日后,质量评定表格可在电脑打印,但必须由相关责任人在评定表上签字,单元工程(工序)三检表仍然需要手工填写。 2新的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63(17)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7 - / 23 -2012要求,水利工程进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时,必须提供施工检测和监理平行或跟踪检测资料,否则不得进行验收评定。为此各建设项目要开展施工检测和监理平行检测。项

13、目法人将分部工程验收资料报监督机构核备时,要将监理单位对单元工程的平行或跟踪检测资料随之上报。 3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对原材料、中间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数量和结果是否满足要求,抽样不合格的处理情况。 4关于项目划分。 (1)因设计变更、缺漏项等原因,使得与经监督机构确认的项目划分有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并报监督机构确认。 (2)项目法人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具体详见 2015 年 8 月 10 日区厅质安中心站关于规范广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工作流程的通知 (水质监201560 号) 。 5关于外观质量评定。工程外观质量是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14、,在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组织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 (1)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在主体工程施工初期,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相关技术标准提出各项目的质量标准,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报送程序要求按关于印发的通知 (南水质监201312 号 )执行,质量标准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1762007)附录 A 执行。 (2)单位工程具备外观质量评定条件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外观质量核定的报告。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8 - / 23 (3)针对当前很多项目工程已经完工或都完成了下闸

15、蓄水验收、还未提出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的问题,项目法人要及时组织各参建单位得出工程提出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二)小型水利工程的质量评定 为规范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与评定,促使我区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操作性,切实解决“现行的质量管理有关规程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小型水利工程在参照执行时存在适用性较差”的问题,全面提升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小型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2014 年 12 月 12 日,自治区水利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

16、理与评定暂行办法桂水质监20146 号。 1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农村人饮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与评定。即 (1)设计供水能力1000 或设计供水人口10000 人的人饮工程; (2)单个项目概算投资1000 万元或高效节水单个项目灌溉面积0.1 万亩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3)其他未纳入基建程序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 该办法适用的工程范围较少,我市现在实施的水利水电工程中的: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提防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供水能力1000 或设计供水人口10000 人的人饮工程、单个项目概算投资1000万元或高效节水单个项目灌溉面积0.1 万亩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重点县水利水电工

17、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9 - / 23 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等工程都按基建程序执行。 2施行时间:本办法 2014 年 12 月 12 日印发,印发之日起施行,因此,2014 年 12 月 12 日之后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方可按本方法进行评定。 (三)关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质量评价 针对近年来我区实施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自治区水利厅印发了广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桂水质监20147 号) ,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印发了关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质量评价意见表的通知水质监201535

18、号两个文件。桂水质监20147 号文对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工程规定了分级别管理,有关的质量评定和各阶段的验收规定基本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33-2008) 、 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1682012) 的规定基本一致, 增加的相应要求就是水质监201535 号要求,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完工验收时,各部门要共同出具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完工验收质量评价意见表 ,程序是:施工单位报告并提出自评意见,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认定,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特别要说明的是,项目法人在报送质量监督部门意见表的时候,还需按验收规程要求,报送有关工程质量等级核备(定)资料,否则质量监督部门

19、将无法核定并出具质量评价意见。 五、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核备(定)工作有关规定 (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核备(定)工作依据的文件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10 - / 23 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176-2007) 、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23-2008) 、 关于印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建管2013178 号) 、水利厅质安中心站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核备(定)工作规定 (桂水质监20104号)及我站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质量核备(定)工作要求的函 (南水质安函2013137 号)等文件。 (二)竣工

20、验收前历次需进行质量等级核备(定)的验收类别 根据工程验收工作顺序,项目法人需向质量监督机构报送质量等级核备(定)资料的验收类别有: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单位工程验收等。这些验收类别的质量等级核备及核定,是质量监督机构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必要条件。 (三)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及质量核备 1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评定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应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联合小组,共同验收评定,并应在验收前提前 24 小时以上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项目法人应每月 10 日前将上月

21、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汇总报监督机构核备。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等级核备表 (见附表一)由项目法人填写,并附上签证表、备查资料、三检表等资料上报核备,具体核备内容及要求见关于工程进一步明确工程质量核备(定)工作要求的函 (南水质安函2013137 号)文件规定。 3、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在经质监机构确认的项目划分方案中已经确定下来,这些单元工程的验收应在验收前由建设单位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机构视情况决定是否参加验收;未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参加验收的,监督机构有权不予核备。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11 -

22、 / 23 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及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核备。目前,我市尚无一个水利工程,能按时将已完成验收的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报监督机构核备。 (四)分部工程验收及质量核备 1分部工程验收属于法人验收。验收工作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代表组成,运行管理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参加。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代表不宜超过 2 人。质量监督机构宜派员列席分部工程验收会议。分部工程质量等级需经施工单位评定合格,监理单

23、位复核合格,项目法人认定合格后,才能将验收资料报质监机构核备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2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资料报监督机构核备。 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报送表 (见附表二)由项目法人填写,并附上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测资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资料等相关资料,具体核备内容、资料及要求见关于工程进一步明确工程质量核备(定)工作要求的函 (南水质安函2013137 号)文件规定。 (五)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论核定 1水工建筑的外观质量标准,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初期报监督机构确认。工程外观质量是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24、,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应进行外观质量检验与评定。 2外观质量评定组由项目法人主持组建。评定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评定组人员为:项目法人、监理、设计各 12 人,运行管理单位 1 人,施工单位 1 人。外观质量检测项目在全面检查后,抽测 25%,且各项不少于 10 点。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12 - / 23 3质监机构应派员列席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工作。项目法人应在外观质量评定通过之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资料报监督机构核定。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论核定报送表 (见附表三)由项目法人填写,并附上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外观质量评定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记录

25、表等资料。具体核定内容及要求见关于工程进一步明确工程质量核备(定)工作要求的函 (南水质安函2013137 号)文件规定。 注:我市已完工的大部分水利工程,现尚未将水工建筑的外观质量标准报监督机构,影响了工程外观质量检验与评定,也使后续的单位工程验收与评定工作无法进行。 (六)单位工程验收及质量等级核定 1单位工程验收属于法人验收。验收工作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单位等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代表不宜超过 3 人。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单位工程验收会议。当工

26、程完成了外观质量检验与评定,外观质量分达到 70 分以上,才有条件进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工作。单位工程质量等级需经施工单位评定合格,监理单位复核合格,项目法人认定合格后,项目法人才能将验收资料报质监机构核定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2项目法人应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资料报监督机构核定。 南宁市水利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报送表 (见附表四,该表只适用于我市只有一个单位工程的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由项目法人填写,并附上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及附件、原材料统计及评定表、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质量缺陷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前质

27、量抽样检测报告等资料。 具体核定内容、 资料及要求见 关于工程进一步明确工程质量核备 (定)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13 - / 23 工作要求的函 (南水质安函2013137 号)文件规定。 注:1.当合同工程仅包含一个单位工程时,宜将单位工程验收与合同工程完成验收一并进行,但应同时满足相应的验收条件。2.由于我市大部分水利工程是只有一个单位工程的工程项目,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可结合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一起评定。 (七)质量等级核备及核定时限和办法 1核备及核定时限 (1)项目法人应每月 10 日前将上月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汇总报监督机构核备。

28、 (2)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资料报监督机构核备(定) 。 (3)监督机构应在收到核备(定)资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核备(定)意见书面反馈项目法人,同时将质量核备(定)报送的相关资料退还项目法人。 2核备及核定意见 (1)对符合规定满足核备(定)要求的,予以核备(定) 。 核备意见为:验收工作符合规定,资料完整(或基本完整),同意核备。 核定意见为:验收工作符合规定,资料完整(或基本完整),核定质量等级为:合格或优良。 (2)对不满足核备(定)要求的,不予核备(定),退回核备 (定)资料并列出需要补正的内容;若经审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的,

29、应提出处理意见,项目法人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在处理工作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和报核。 3质量等级核定原则 监督机构在建设有关单位自评基础上核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定,一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14 - / 23 般不能拔高核定结论。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规定,监督机构只出具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的核定意见。 (八)工程质量核备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1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1)未按核备格式、要求、内容报核备资料。 (2)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中,未见设计单位地质工程师签字,不符合重要隐蔽单元工程验收时,设计单位应同时派地质工程师参加的规

30、定。 (3)签字人员职责不清。如施工单位质检员在“三检表”中签字,应在终检栏签字,不应在复检栏签字。 (4) 单元工程除核备表、 质量等级签证表外, 缺乏备查及三检资料等。如帷幕灌浆工程,缺各孔序钻孔联检记录、三检表、施工原始记录(钻孔记录、钻孔冲洗记录、裂隙冲洗记录、压水试验或简易压水记录、灌浆记录、封孔记录、变形观测记录)等。 2分部工程质量核备 (1)未按核备格式、要求、内容报核备资料。 (2)报备单元工程资料与经质监机构确认、备案的项目划分数量、内容不一致。工程建设进程中,项目划分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调整,与经监督机构确认的项目划分方案内容有改变的,项目法人需调整项目划分方案,并将调

31、整过的方案报质量机构备案。报核备资料中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资料数量及内容应与调整后的项目划分方案一致。 (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已实施旧涵管封堵内容的,未见相关工程资料。 (4)填土工程、灌浆工程缺施工单位自检资料。施工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水利工程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原材料、中间产品(如砂浆、砼试块)的取样数量未达到质量标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15 - / 23 准和规范规定的数量。 (6) 混凝土试块、 水泥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成果没有进行统计分析,无法判断中间产品质量。应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附录中的“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

32、数据统计方法”或“砂浆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统计分析。 (7)擅自更改施工质量评定表内容;填写的单元工程数量与报送资料不符;人员签字不全;签字人员姓名与报监资料不符,也未见人员变更资料。 (8)单元工程未评定施工质量等级,评定表多项内容不填写,如灌浆工程;有工序的单元工程未填工序工程量。 (9)帷幕灌浆使用的水泥及充填灌浆使用的土料未进行检测;灌浆工程的先导孔、试验孔参数未经设计单位书面确认。 (10)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中,缺原材料、中间产品及砼(砂浆)试件、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机电产品等质量内容,也无验收结论。 (11)缺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产品合格证。 六、工程质量与安全问题整改备案

33、(一)根据水利厅质安中心站关于规范我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问题整改的通知 (桂水质监20112 号)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监机构应将该工程历次质量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写入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作为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和对工程安全生产评价的重要依据。工程存在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后未报质监机构备案,质监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缺乏依据。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要按照质监机构签发的现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做好整改并报质监机构备案。 (二)项目法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要组织责任单位按照整改内容和时间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项目法人收到相关责任单位的报告后,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34、 16 - / 23 应对其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由项目法人向质监机构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试验、测量、观测和影像资料等) 。 七、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样检测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23-2008) 、水利厅基建局关于加强我区水利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抽样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桂水基200919 号)要求,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质量抽样检测。 (一)竣工质量抽样检测抽检部位确定 根据水利厅质监中心站关于印发广西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前抽检方案确定原则的通知 (桂水质监200577号)要求,竣工质量抽样检测确定的抽检部位为: (1)存

35、在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的部位; (2)存在质量争议的部位; (3)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各方对工程质量提出怀疑或目观存在明显不合格的部位; (4)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起决定性影响的部位; (5)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施工方法的部位; (6)质量监督机构指定的部位; (7)除(1)-(6)外,应按照随机取样原则确定。 (二)开展竣工抽样检测的前提条件 为了准确确定竣工质量抽样检测项目、内容和数量,客观评价工程施工质量,工程开展竣工抽样检测的前提条件为: (1)工程已全部完工,并已完成竣工验收前的相关法人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政府验收(蓄水验收、其他阶段验收等)工作; (2)施工

36、自检(如地基承力检测、填土压实度检测、灌浆工程检测等)已完成并且合格、历次检查检测(含各部门的稽察检查,质监机构检查、 “飞检” 、监督检测等)及验收所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3)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及分部工程验收质量已完成核备工作。 (三)开展竣工抽样检测的程序 项目法人在工程具备竣工抽样检测条件,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竣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17 - / 23 工验收质量抽样检测报告时,应同时抄送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在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主持下,项目法人组织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专家审定工程质量抽样检测方案 。项目法人将单

37、位工程验收资料报质监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时,应将检测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样检测报告随核定资料上报,作为质监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资料。 八、检测不合格部位的扩大抽检的原则 监督机构委托的监督检测( “飞检” ) 、竣工验收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的抽样检测中,检测不合格部位的扩大抽检,不应只对抽检不合格的单元工程进行扩大抽检,还应对抽检时期已完成的同功能同性质的其他单元工程进行扩大抽检,确定不合格范围。例如:抽检时,已建成有长度 1000米的渠道砼护坡工程,该渠道工程按长度每 100 米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在抽检时,1000 米的渠道砼护坡工程已完成,对其中一个单元工程进行了抽检,

38、抽检结果不合格,不应只对 100 米长的那个单元工程进行扩大抽检,还应对其余 900 米长的其他单元工程进行扩大抽检,确定不合格范围。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18 - / 23 表 1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等级核备表 桂水质重要隐蔽(关键部位)核备 号 工 程 名 称 项目法人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运行管理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单元工程名称 单元工程编号 工 程 类 别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 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序号 核 备 资 料 名 称 份 数 1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签证表及备查资料 _份 2 单元工程(工序)三检

39、表 _份 项目法人应按表内清单提供资料原件,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项目法人质量负责人: (签字) 项目法人:(盖章) 年 月 日 核备意见: 同意 不同意核备。 不同意核备理由: 核 备 人 : 监督机构(盖章) :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由项目法人每个月汇总一次报送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 2、该表填写一式两份,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存一份,返还项目法人一份。 该表格由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核备后统一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19 - / 23 表 2 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定)报送表 桂水质分部核备(定) 号 工

40、程名称 项目法人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验收日期 序号 核备(定)资 料 名 称 份 数 1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_份 2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_份 3 分部工程质量检测资料 _份 4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资料 _份 5 质量缺陷备案表 _份 6 质量事故资料 _份 7 其他_ _份 项目法人应按表内清单提供资料原件,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 (签字) 项目法人: (盖章) 年 月 日 受 理 人: 监督机构 (盖章) :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该表由项目法人在分部工程验收结束10 个工作日内报送项目质量与安全监

41、督机构。 2、该表填写一式两份,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存一份,返还项目法人一份。 3、该表格由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统一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20 - / 23 表 3: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论核定报送表 南水质外观核定 号 工程名称 项目法人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 评定日期 序号 资 料 目 录 份 数 1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2 外观质量评定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记录表 3 其他 项目法人应按表内清单提供资料原件,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 (签字) 项目法人: (盖章) 年 月 日 核定意见: 受理人: 监

42、督机构(盖章) :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该表由项目法人在单位工程外质量评定后10 个工作日内报送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与安全资料整编简明讲义 - 21 - / 23 表 4: 南宁市水利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报送表 工程名称 项目法人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 评定日期 序号 资 料 目 录 份 数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份 2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及附件 份 3 原材料统计及评定表 份 4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份 5 质量缺陷备案资料 份 6 质量事故处理情况资料 份 7 分部工程遗留问题已处理情况及验收情况 份 8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观测资料及分析结果 份 9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份 10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份 11 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份 12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份 13 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样检测报告 份 14 竣工图 份 15 其他 份 项目法人应按表内清单提供资料原件,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 (签字) 项目法人: (盖章) 年 月 日 受理人: 监督机构(盖章) :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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