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71819230 上传时间:2024-08-12 格式:PPT 页数:35 大小:4.8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3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中东呼吸综合征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 近近 况况MERSMERS国家分布(国家分布(2525个国家)个国家)阿拉伯半岛国家或邻国阿拉伯半岛国家或邻国 沙特阿拉伯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 卡塔尔 阿曼 约旦 科威特 也门 黎巴嫩 伊朗 与旅游相关病例的国家与旅游相关病例的国家 英国 法国 突尼斯 意大利 马来西亚 菲律宾 希腊l 埃及l 美国l 荷兰l 阿尔及利亚l 奥地利l 土耳其l 德国l 韩国最新进展最新进展u 2015年6月8日WHO网站公布,截止目前,通过实验检测,全球共有1231例感染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确诊病例,其中包括至少4

2、51例与MERS相关的死亡病例。医院感染情况医院感染情况 2012年4月,在约旦第2大城市扎尔卡(Zarqa)市最大的公立医院重症监护病房(ICU)暴发一起急性呼吸道感染疫情 起因是2012年4月4日收治1例患重症肺炎的25岁大学男生,导致10名医务人员和2名家属感染,该患者和1名40岁女护士死亡,当时病因不详。后经实验室证实感染MERS。医院感染情况医院感染情况 2013年年12月月26日日 WHO确认,报道了在沙特阿拉伯联合确认,报道了在沙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一个案例酋长国的一个案例 ,73例老年男性和重症医学病房例老年男性和重症医学病房57例例男性感染,共男性感染,共140例感染,其中例

3、感染,其中57例死亡;先后有一名例死亡;先后有一名27岁医务人员和岁医务人员和2名外国(名外国(43岁女;岁女;35岁男)医务人员岁男)医务人员感染,三例感染的医务人员无症状。感染,三例感染的医务人员无症状。 2014年年5月美国的疾控中心确定了月美国的疾控中心确定了2例无关联例无关联MERS感染病感染病例,一例在印第安那州,一例在佛罗里达州,这例,一例在印第安那州,一例在佛罗里达州,这2个都个都是在阿拉伯工作的医务人员,之后在美国就医后全愈。是在阿拉伯工作的医务人员,之后在美国就医后全愈。医院感染情况医院感染情况 截止2015年6月8日,韩国首尔共有108名确诊患者, 9例死亡,新增的患者9

4、名属于医院感染。 有限的人传人,密闭空间的密切接触存在感染风险! 重点是飞沫传播及接触传播! 有一定人传人病例(6月11日)我国监测和控制措施我国监测和控制措施中国政府已采取以下监测和控制措施:1.对病人进行积极治疗,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2.检测患者标本、测序病毒和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3.加强应急监测,特别是门诊患者的发烧筛检; 4.加强跟踪、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监测; 5.确保将风险通报给公众。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卫办医函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卫办医函20142014854854号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可能发生的中东呼吸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可能发生的中东呼吸 综合征疫

5、情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的通知综合征疫情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的通知 四点要求四点要求 三个附件三个附件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诊断程序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诊疗方案(2014年版)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4年版)昨天下午,再次修订(2015年版) 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42014年版)年版) 根据沙特阿拉伯对根据沙特阿拉伯对402例例MERS感染病例的统计资料显示,感染病例的统计资料显示,医务人员感染者占医务人员感染者占27%,医务人员感染者中,

6、医务人员感染者中57.8%无症状或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症状轻微。由此表明由此表明MERS病毒已具备有限的人传人能力,病毒已具备有限的人传人能力,但无证据表明该病毒具有持续人传人的能力。但无证据表明该病毒具有持续人传人的能力。 有一定人传人的能力,已现第三代病例(有一定人传人的能力,已现第三代病例(2015年)年)一、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1213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14(一)(一)发发热热门门(急)(急)诊诊没有发热门诊的应做好就地隔离预案(没有发热门诊的应做好就地隔离预案(2015年版)年版)(二)收治疑似或确诊病人的病区(房)二)收治疑似或确诊病人的病区(房)15 疑似

7、患者单间隔离,负压病房最佳疑似患者单间隔离,负压病房最佳 病原学确诊患者可在同病房病原学确诊患者可在同病房 不设陪护不设陪护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用品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用品 对医疗机构内密切接触者立即进行隔离医学观察,隔离医学观察的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之日起14天。 标准预防的基础上,严格采取接触隔离及飞沫隔离的预防措施。对于接触隔离而言,脱去手套进行正确的手卫生是防护的关键!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黏膜或伤口排泄物、黏膜或伤口戴上橡胶手套戴上橡胶手套若有可能接触溅出血液或体液若有可能接触溅出血液或体液必须戴上口罩眼罩及穿隔离衣必须戴上口罩眼罩及穿隔离衣接触血液、体液、

8、分泌物、排泄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黏膜、伤口或除下手套物、黏膜、伤口或除下手套应立即洗手应立即洗手尽尽可可能能与与患患者者保保持持1米米以以上上距距离离 预计不会直接接触患者或患者血液体液 及其污染物的人员,采取基本防护 适用对象: 门诊及普通病房等工作人员 防护用品:工作服、一次性外科口罩,做好手卫生。医用外科口罩执行标准医用外科口罩执行标准强制性行强制性行业标准业标准2011-12-31发布发布 2013-06-01实施实施 直接接触患者或可能接触患者少量血液 体液及其污染物的人员,采取加强防护。 适用对象:发热门诊、留观病房等医务人员,近距离接触患者的流调人员和标本采集人员、清

9、洁消毒人员、转运患者的工作人员。 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帽子,隔离衣或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N95等)、手套、鞋套或胶鞋等。 接触患者大量血液、体液,实施侵入性操作或易产生大量气溶胶操作的的工作人员,应采取严密防护措施。 适用对象:定点医院进行有创操作(如气管切开、吸痰等)的医务人员、进行尸体解剖的人员、搬运患者或尸体人员、进行大量血液、体液等污物处理的人员。 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帽子,防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N95等)、手套、鞋套或胶鞋,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等,必要时,戴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手卫生手卫生戴帽子、防护口罩戴帽子、防护口罩穿防护衣穿防护衣戴防护面罩戴防护面罩/护目镜护目镜戴

10、手套戴手套穿戴防护用品基本顺序穿戴防护用品基本顺序脱卸防护用品基本顺序脱卸防护用品基本顺序脱手套脱手套手卫生手卫生摘防护面罩摘防护面罩/护目镜护目镜脱防护衣脱防护衣(污染面朝里)(污染面朝里)摘口罩、帽子摘口罩、帽子手卫生手卫生手卫生手卫生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2003/04/29发布;2003/04/29实施 GB-19082-2003-GB-19082-2009 关键技术指标关键技术指标合成血穿透不低于2级(1.75kPa);关键部位断裂强力不小于45N;伸长率不小于15%;关键部分材料及接缝处过滤效率不小于70%医用防护口罩执行标

11、准医用防护口罩执行标准强制性国强制性国家标准家标准2010版增加版增加密合性要求密合性要求2010-09-02发布发布 2011-08-01实施实施病房管理具体措施病房管理具体措施 患者出院、转院后应当按照要求进行终末处理 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 患者病原学检测连续两次阴性, 可根据相应规定解除隔离措施。物品及器械清洁与消毒 患者诊疗与护理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用品,使用后均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可重复使用器械应先进行消毒,再按照常规程序进行处理,消毒方法参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第11章的要求。患者的分泌物、排泄物应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有效氯含量达到10000mg/L,作用2h),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隔离房间的消毒工作应遵循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应专人专用,定期消毒。 病房物体表面如床头柜、水龙头、门把手、各种台面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采用1 000mg/L2 000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消毒;地面每天湿式清扫、消毒。如遇污染,随时消毒。这此措施谁最重要?这此措施谁最重要?在所有的隔离防护措施中距离和清洁通风是最重要的洗手、口罩手套、眼罩防护服环境和物体表面消毒粘膜消毒小 结 感染源需要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人群普遍易感,防患未然很重要! 通风、口罩、手卫生是防控关键!祝大家健康快乐!祝大家健康快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