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企业会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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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水路运输企业会计水路运输企业会计概述水路运输企业成本类科目的核算水路运输企业利润表要素的核算1水路运输企业会计概述水路运输企业包括航运企业和港口企业航运企业包括从事内河、沿海、远洋运输的企业港口企业包括从事旅客接送、货物装卸与堆存及港务管理业务的港口、码头企业2主要特点销售票证与承担运输往往不完全由同一个企业完成,存在大量的收入结算款项往来业务增设了多个间接成本科目。如:“辅助营运费用”、“营运间接费用”、“船舶共同费用”、“船舶维护费用”、“船舶固定费用”、“集装箱固定费用”等科目以航线、航次、船舶、业务等作为成本核算对象3“备用金”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拨付所属营运船舶、营业站点、业务

2、部门日常经营周转用以及职工借支差旅费的备用金。本科目应按拨付的船舶、营业站点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也可以增设以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船舶业务备用金船舶伙食备用金营业站点备用金其他备用金4企业拨付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船舶航次结束报销有关费用或职工出差结束报销差旅费时,如实际支出金额大于借支备用金金额,按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同时,按拨付备用金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实际支出金额小于拨付备用金金额,按实

3、际支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差额,借记“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备用金”科目5 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主营业务成本 6000 10000 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 6000 17000 7000“备用金”科目6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企业,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当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财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现金”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备用金”科目7成本类科目的核算“辅助营运费用”科目“营运间接费用”科目“船舶共同费用”科目“船舶维护费用”科目“

4、船舶固定费用”科目“集装箱固定费用” 科目8“辅助营运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航运企业、港口企业的辅助生产船舶所发生的辅助船舶费用和企业其他辅助生产部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所发生的辅助生产费用。本科目应分别设置“辅助船舶费用”和“辅助生产费用”明细科目。相当于“辅助生产成本”科目9辅助船舶费用,是指企业所属辅助营运部门为营运生产服务的辅助船舶,包括由轮驳等部门集中管理的拖轮、驳船、浮吊、燃物料(淡水)供应船、交通船等发生的各项费用。辅助船舶费用应按单船(或船舶类型)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并按职工薪酬、燃料、润料、材料、折旧费、修理费、保险费、港口费、事故损失、税金、劳动保护费、其他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

5、行明细核算。 “辅助营运费用”科目10辅助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所属辅助生产部门为营运生产提供工业性产品和劳务(如制造工具、备件,修理车、船、装卸机械,供应水、电、气等)所发生的各种辅助生产费用。企业可按辅助生产部门、生产的产品和劳务等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明细核算。“辅助营运费用”科目11发生辅助营运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燃料”、“材料”、“银行存款”、“营运间接费用”等科目。月末,按照规定的分配标准由各项受益业务对象负担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主营业务成本装卸支出”、“主营业务成本堆存支出”、“主营业务成本港务管理支出”、“其他业务

6、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辅助营运费用”科目12本科目期末一般应无余额。若有余额,则反映从事工业性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部门期末尚未完工的产品成本。 “辅助营运费用”科目13“营运间接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所经营业务承担的不能直接记入有关营运业务成本的各种间接费用,如实行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船队、码头作业区管理费用、装卸队费用、自营港埠费用、船员管理部门费用等。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管理费用和企业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辅助营运费用不通过本科目核算。相当于“制造费用”科目14企业应于各项营运间接费用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材料

7、”、“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科目。期末,将本期实际发生数在有关受益对象间进行分配。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营运间接费用”科目15海洋运输企业借记“船舶共同费用营运间接费用”,贷记本科目;内河运输企业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营运间接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港口企业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装卸支出(营运间接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堆存支出(营运间接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港务管理支出(营运间接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其他业务分配负担的营运间接费用,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营运间接费用”科目16 营运间接费用 主营业务成本(装堆港) 港口企业负担 主营业务成本(运输

8、支出) 内河运输企业负担 船舶共同费用营运间接费用 海洋运输企业负担 其他业务成本“营运间接费用”科目17“船舶共同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从事海洋运输业务的企业发生的所有运输船舶共同受益,但不能分船直接负担,需经过分配由各船负担的费用。本科目应分别按职工薪酬、船员服装费、船员差旅费、文体宣传费、单证资料费、通讯导航费、研究试验费、专有技术使用费、营运间接费用、其他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分配结转后应无余额。 18发生各项船舶共同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无形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预提费用”、“待摊费用”以及“营运间接费用”等科

9、目。期末,应按规定的分配标准,分配于各运输船舶承担,借记“船舶固定费用轮”科目,贷记本科目。船舶共同费用可以按各船的营运艘天、吨天比例或其他比例分配。“船舶共同费用”科目19“船舶维护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有封冻、枯水等非通航期的内河运输企业所发生的、应由通航期成本负担的船舶维护费用。企业在非通航期从事其他业务等所发生的费用,应记入“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20发生船舶维护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燃料”、“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通航期按规定的方法分配时,根据规定的分配标准,据以计算通航期每月份应负担的船舶维护费用,借记

10、“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的船舶维护费用与计划分配数相差较大时,应及时调整分配标准。“船舶维护费用”科目21企业在非通航期发生的船舶维护费用,航期前的费用视同“待摊费用”处理,航期后的费用视同“预提费用”处理。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的船舶维护费用实际发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在本年度内调整有关运输业务成本,实际发生数大于分配数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数小于分配数的差额,用红字分录冲回。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船舶维护费用”科目22“船舶固定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计算航次成本的海洋运输企业为保持船舶适航状态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船员薪酬、润料费

11、、物料费、保险费、修理费、折旧费、备品配件、车船税、租费等费用。海洋运输船舶的航次运行费用,发生时应直接记入“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23本科目应按单船设置明细科目,并分别按职工薪酬、润料、物料、折旧费、修理费、保险费、税金、船舶非营运期费用、船舶共同费用、其他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如果企业租入按合同需要负担船舶固定费用的船舶(如光租租入船舶),应视同自有船舶,设置明细科目。“船舶固定费用”科目24期末按照船舶共同费用分配表列明的各船舶(或船舶类型)分配负担的船舶共同费用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船舶共同费用”科目。期末,按照规定的分配标准和方法,分配由航次成本

12、或出租业务负担的船舶固定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轮航次”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船舶固定费用”科目25如果企业出租部分舱(箱)位,应按出租舱(箱)位占该船舱(箱)位总数的比例,计算舱(箱)位出租成本应负担的固定费用。年末未完航次也应按年度内实际营运天数分担当年固定费用。本科目期末分配结转后,应无余额。“船舶固定费用”科目26“集装箱固定费用” 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自有或租入的集装箱及其底盘车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费用。集装箱货物费(包括集装箱装卸、绑扎、拆箱、换装、整理等费用)应直接在“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27企业应按集装箱和底盘车存

13、放的港口、地区或国家分别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并分别集装箱费用(按空箱保管费、折旧费、修理费、保险费、租费、底盘车费用分摊、共同费用分摊、其他等费用项目)和底盘车费用(按底盘车保管费、折旧费、修理费、保险费、租费、其他等费用项目)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对于不能直接按港口、地区或国家归集的集装箱租金、折旧、修理费等费用的核算,应单独设置“集装箱共同费用”明细科目核算。 “集装箱固定费用” 科目28发生的集装箱固定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累计折旧”、“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通过本科目(集装箱共同费用)明细科目归集的集装箱共同费用,分配记入各港口、地区和国家的集装

14、箱固定费用和各船舶航次成本,借记本科目(港口集装箱共同费用分摊)、“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轮航次”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集装箱共同费用)等科目。 “集装箱固定费用” 科目29底盘车一般在航区(线)内使用。期末,应先将当期发生的底盘车费用,结转至所在港口的集装箱费用,借记本科目(港口集装箱费用底盘车费用分摊),贷记本科目(港口底盘车费用)。期末,将各港口、地区或国家发生的集装箱固定费用(以下简称“区域集装箱费用”),分配由有关船舶的航次成本和集装箱出租成本负担,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轮航次”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集装箱固定费用” 科目30若底盘车出租,参照上述集装箱出租的计算办法

15、,先按当月出租车天数,将出租期内由底盘车出租成本负担的底盘车费用,从所在港口当月发生的全部底盘车费用内扣除,余额再转入该港集装箱费用,分配记入运输业务成本。 “集装箱固定费用” 科目31损益类科目的核算“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32“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本科目核算航运企业经营旅客、货物运输业务,港口企业经营装卸、堆存、港务管理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期末,除海洋运输企业以及需要确认跨年度的年末未完劳务收入的企业外,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3本科目应按经营的业务类别设置如下二级明细科目: 运输收入(包括航次租船与定期租

16、船的船舶出租收入) 装卸收入(包括装卸,集装箱拆、装箱,散货灌包、绞包,联运货物换装,装卸杂作业,过驳,港区范围内火车和汽车的捣载收入,以及速遣收入) 堆存收入(港口企业从事仓库、堆场的货物存储业务收入) 港务管理收入(包括港口企业的货物港务费收入、旅客港务费收入、引航收入、系解缆收入、停泊费收入、铁路使用费收入等) 其他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航运企业专用港口企业专用34航运企业按照运输类型(旅客、货物)、船舶经营方式(自营、出租)等设置以下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货运收入;客运收入;船舶出租收入(包括期租、舱位出租收入);其他运输收入(包括邮件收入、行李包裹收入、海难救

17、助的有偿收入等)。海洋运输企业,还可以设置“以前年度运输收入”明细科目核算年末已完航次未达收入。企业可以按照货物类别(集装箱、干杂货、散货、液体货)、船舶经营方式(自营、出租)、运输贸易性质(内贸运输、外贸运输)等设置四级明细科目核算运输收入,还可以按照船舶名称、航次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主营业务收入”明细科目的设置35港口企业对所经营的装卸业务应按照业务收入性质、内容和管理需要分别设置以下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外贸装卸收入 内贸装卸收入 速遣收入 包干费收入 装卸收入还可以按照专业作业区或主要货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主营业务收入”明细科目的设置36港口企业对堆存业务收入核算,可

18、以设置以下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般堆存费收入 累进堆存费收入企业也可以按照堆存库场、设施的不同,划分为专用库场堆存收入(油库、冷藏库、危险品库、散装筒仓、煤场、木场、集装箱堆场)与普通库场堆存收入;按照主要货种划分为各主要货种堆存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科目的设置37港口企业对所从事的港务管理业务应按照所提供的具体港口服务项目分别设置以下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货物港务费收入 旅客港务费收入 引航收入 系解缆收入 停泊收入 助泊费收入 防污费收入 铁路使用费收入 其他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科目的设置38企业对取得的各项运输、装卸、堆存以及港务管理等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企业与托

19、运人、货主或其代理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运输单证(包括运单、班轮提单、船票、外贸计费账单、进口货物现提申请单、现金账单、各种杂项作业签证单等),港口码头各项计费单、作业单等单证,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方法39发生退票、退运以及退回多收费用等业务,应根据经本企业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并经签认的退费单证,冲减发生退费当期的业务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方法40航运企业按协议给予代理单位的运输佣金,不得抵减运输收入,应当作为费用,借记“销售费用”

20、科目。 港口企业按协议支付给船方的滞期费不应从装卸收入中扣除,应作为装卸业务成本,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方法41航运企业采取包干费方式收取的货物运输收入,应按包干净收入金额确定运输收入。付给次段运输单位的二程运费不列入运输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方法42对于海洋运输业务,期末结算或决算时,船舶营运航次已完成、运费单证尚未寄达,根据有关资料预估收入入账时,借记“已完航次未达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运输收入)。待运费单证到达,以红字冲回上述分录,按运费单证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运输收入)。如运费单证到达时,年度决算已经办竣,应根据

21、运费单证,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运输收入以前年度运输收入);同时按上年预估入账数以红字借记“已完航次未达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运输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方法43港口企业采取包干费方式一次收取的货物包干费收入,能够分清包干收费中各项不同业务计费的,应分别装卸业务、堆存业务、港务管理业务和其他业务确定不同业务的金额,贷记本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其他业务收入”;不能分清包干收费中各项不同业务金额的,按包干收费全部金额,贷记本科目(包干费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方法44货物堆存业务在免费堆存期内,不予确认堆存收入。堆存费应与货主和代理单位按每计费单位每

22、天加以计算,定期结算(每月至少一次),开出堆存费单据,确认堆存收入,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方法45“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本科目设置的明细科目及其核算内容: 46代理收入旅客服务收入租赁收入理货收入供应服务收入通讯服务收入外派劳务收入销售收入其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47“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水运企业经营运输、装卸、堆存、港务管理等业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科目设置的明细科目及其核算内容:运输支出装卸支出堆存支出港务管理支出其他支出48海洋运输企业应按运输工具类型(

23、如集装箱船、货轮、客货轮、油轮、拖轮、驳船等)或单船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核算运输业务成本。对远洋运输业务计算航次成本时,还应按各船舶的航次设立明细核算。对于各运输业务进行成本核算,应按航次运行费用、船舶固定费用、船舶租费、舱(箱)位租费、集装箱固定费用等成本项目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可分船舶另设“以前年度运输支出”明细科目,归集和核算本期登记入账的属以前年度发生的船舶经营成本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明细科目的设置49内河运输企业应按运输船舶、或船舶类型(如集装箱船、货轮、客货轮、油轮、拖或推轮、驳船等)、或船队、或运输业务类别(如客运、货运、油运、驳运、排运、集装箱运输等)设置三级

24、明细科目,并按船舶直接费用、船舶维护费用、集装箱固定费用、营运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主营业务成本”明细科目的设置50港口企业对所经营的装卸业务应按专业作业区或货种等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并按装卸直接费用、营运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主营业务成本”明细科目的设置51港口企业对所经营的堆存业务,应按照装卸作业区、仓库、堆场设备种类(如堆场、油罐、筒仓、货棚等)等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并按堆存直接费用、营运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主营业务成本”明细科目的设置52港口企业对所经营的港务管理业务,应按港务管理设施种类或单项港务管理业务(如码头管理、引航管理、航道管理、铁路专用

25、线管理、系解缆管理等)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并按港务管理直接费用、营运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主营业务成本”明细科目的设置53海洋运输企业经营运输业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能够直接归属航次的各项费用,包括货物费、集装箱货物费、港口费、中转费、速遣及滞期费等,按规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汇集,借记本科目(运输支出船航次),贷记“预付账款”、“备用金”等科目;对于不能直接归属航次的各项费用,先在“船舶固定费用”、“集装箱固定费用”等科目归集核算,期末,再将这些费用按规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记入有关业务成本,按分配记入运输业务成本负担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运输支出船航次),贷记“船舶固定费用”、“集

26、装箱固定费用”等有关科目。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方法54企业运输船舶领用补给燃料、润料时,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本科目(运输支出船航次),贷记“燃料”、“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会计期末应实地盘存,查明实际结存量,根据实际盘存量和规定的单价,冲减有关业务成本,借记“燃料(船存燃料)”、“材料(润料)”科目,贷记本科目(运输支出船航次)。下月初将前述分录转回,借记本科目(运输支出船航次),贷记“燃料(船存燃料)”、“材料(润料)”科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方法55运输船舶因故(如厂修、自修、事故停航等)停航期间发生的燃料费、港口费等有关费用应作为船舶非营运期费用,应通过“船舶固定费用

27、”科目“非营运期费用”项目单独归集和核算。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方法56期末结算或决算时,如果船舶航次已完、运输支出单证尚未收到,应根据有关资料,预估支出入账时,借记本科目(运输支出船航次),贷记“已完航次未达支出”科目。当运输支出单证到达时,以红字冲回上述分录,按运输支出单证借记本科目(运输支出船航次),贷记“预付账款”、“燃料”、“应付账款”等科目。如运输支出单证到达时,年度决算已经办竣,应根据运输支出单证,借记本科目(运输支出以前年度运输支出),贷记“预付账款”、“燃料”、“应付账款”等科目。同时按上年已预估入账数以红字借记本科目(运输支出以前年度运输支出),贷记“已完航次未达支出

28、”科目。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方法57期末,对所有已完航次的成本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年终,对于开始和完成分别属于不同会计年度的航次即年末未完航次,如果对运输收入进行确认的情况下,应相应地确认未完航次的成本,即按已发生的航次成本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海洋运输企业本科目期末若为借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并同“存货”项目反映。“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方法58内河运输企业运输船舶所发生的船舶直接费用应根据原始凭证和有关费用分配表,借记本科目(运输支出),贷记“燃料”、“材料”、“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因发生洪水或建设水利、水电设施造成断航

29、,船舶在断航期用于船舶照明、取暖等所耗用的燃料、船舶维护耗用材料以及留船船员工资和职工福利费等船舶直接费用,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方法59港口企业经营装卸、堆存以及港务管理等业务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应按区分不同业务成本的费用,分别记入装卸、堆存以及港务管理等业务成本。能直接记入不同业务成本项目的费用,借记本科目(装卸支出、堆存支出、港务管理支出),贷记各有关科目;不能直接记入的费用应在“营运间接费用”等科目核算。月份终了,再将这些费用按规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记入有关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装卸支出、堆存支出、港务管理支出),贷记“营运间接费用”等科目。“主营业务成本

30、”科目的核算方法60企业发生的事故费用、损失,除全损事故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外,其余海损、机损、货损、货差、污染、行车事故和人身伤亡等事故费用,包括施救、修理、赔偿、善后等直接损失,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运输支出、装卸支出、堆存支出、港务管理支出事故损失),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应由保险公司负担的保险赔偿以及办理共同海损收回的赔偿款,以及应由事故对方或过失人负担的部分,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运输支出、装卸支出、堆存支出、港务管理支出事故损失)。“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方法61发生的货损、货差等质量事故损失(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企业的责任所发生的货物丢失、短缺、毁损、受潮、污染、差错等事故,以及受损货物的削价损失费用等),在扣除过失人支付的赔偿金额后,按净损失记入有关成本、费用的“事故损失”项目,借记本科目(运输支出、装卸支出、堆存支出、港务管理支出事故损失),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损失,按实际损失扣除残值和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记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方法62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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