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补偿协议书集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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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关补偿协议书集锦十篇 补偿协议书 篇 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名称:签订日期: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兹由甲方将 建筑外遮阳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搞好配合协调,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的原则, 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_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工程内容:建筑外遮阳的制作、安装、施工 2、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安装 。 3、工程材料: 铝合金卷帘 质量要求:合格。 四、施工日期: 合同总工期为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_年 月

2、日。 五、工程价款: 1、 本工程承包固定单价,包括:施工费(含人工及材料费)、保管运输。量尺寸时需要甲方确认。 工程暂定 1600 m2 单价为 260 元。总价为 416000 元。不含税票。 2、工程款支付: 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六、工程质量验收 乙方确保外遮阳验收合格。 七、保修条款 1、 保修期为 6 个月(人为、自然灾害除外),自节能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 保修期间非人为原因,生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责任,竣工期得以顺延,由于变更而造成的返工,应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同时给予乙方适当补偿。 2、乙

3、方责任: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由乙方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每天缴纳五百元违约金。 九、本工程为定做产品,除质量问题之外,在合同发生过程中绝对不能有退(换)货事件发生。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若本合同执行工程中出现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协调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通过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方单位(签章): 补偿协议书 篇 2 第一条:总则 规范本次迁坟行为、保护坟主利益、结合

4、村委会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治安环境、统一步骤,圆满完成迁坟任务。 第二条:本协议发生地点 1、被迁坟龙津州前吴村祖山。东至莲花湖水边,南至城岗祖山, 西至岭背松林, 北至钟山口水库。 中心直径: 南北 600 米,东西 1200 米。 2、 新墓地安置曲江镇蒋巷村委会镇政府安置的吴村新墓地、具体范围以镇政府指定为限。 3、协议订立地点:红门村委会、吴氏宗祠。 第三条:迁坟时间 1、起始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工作时间:每天上午 8 时起至下午 18.30 分止。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准私自进入甲方新、老坟地。 4、如因政府有新精神需延期动迁或确属天气下雨大风等恶劣气候影

5、响,不能正常工作,时间可协商往后推移。 第四条:工作规范 1、凡棺木完好、并经坟主同意整体迁置者,必须整体搬迁。 2、棺木损坏、不能整体搬迁者,坟主均得以缸、罐盛装,不准将亡者骸骨以它皿器物包裹草率了事。 3、甲、乙双方均需各自做好卫生防护、劳动保护工作。 4、凡前吴村新坟方位朝向:男性:偏向西南 15 度。女性:正南、前无明显树木视觉障碍。 5、吴氏祖山不能遗留任何先祖遗骨。 6、凡亡者颅骨必须完整的放置缸、罐顶部,体骨置于中下部,不准截留遗骨于浮土之内,并做好具体包裹、防腐工作。 7、新坟坑体积长: 宽: 深: 高: 8、挖掘墓棺,必须从墓土上部开始。棺木确系不能完整搬迁者,必须先移走棺盖

6、,再取骨骸。 9、凡墓中所有陪葬皿物,一律归甲方坟主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隐瞒或偷盗占有。 10、凡破裂的瓦罐或搬运途中发生的盛皿破裂, 必须置换完整的瓦缸、罐重新盛好方能置入新墓。 11、新墓行距、排距必须整齐一致,不准偏斜。 12、新坟拢土完毕、必须立即竖立新碑以为标记。 13、以上一切劳务均由乙方完成。 第五条:款项 1、以新墓地一坟一主为原则计算坟数,计量单位座。 2、经坟主同意以棺木迁移者,其一座修葺完毕价为: 元/座。 3、以缸罐盛骨者,其一座修葺完毕价为: 元/座。 4、原己有以骨灰盒安葬者,其搬迁价为: 元/座。 5、有甲方坟主提出使亡者数人合葬一坟冢者,其搬迁价为:

7、元/座 6、以上价格包含缸、罐、盖、骨灰盒盛皿(由乙方出资购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现金结算。 2、全部迁坟工作结束,经甲方验收合符协议条款后结算清楚,三天内由丙方负责并监督付清全部劳资费用。 3、乙方领取协议款项的同时,必须出具领取款项收据。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召集坟主,引导、辨认墓主。 2、如乙方未能按协议精神投入工作,甲方有权临时中止乙方当前工作。 3、检查墓主棺木情况,登记造册纪录墓主碑记文载。 4、现场保管远代墓主陪葬皿物。 5、协调坟主与乙方配合工作关系。 6、全程监督现场运作,处理一切突发事件。 7、如乙方不能按协议正常履行搬迁工作,甲方有权在 12 小时

8、内单方中止本协议,并立即另请它人。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认识、履行以上协议条款。 2、乙方可选择自老坟地至新墓地搬运路线。 3、一切挖掘、搬运工具由乙方自带。 4、乙方自备餐饮,调节工序按排。 5、乙方自备安全防护物质,培训指导参与搬迁工作人员知识。 6、负责将己定性的棺木或骨殖盛皿完好无损地搬迁至新的墓地,如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瓦缸罐碰裂, 由乙方置换完整的新盛皿。 7、凡搬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不含与甲方工作人员)。 8、因本条第七款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负责赔偿。 9、乙方不得中途停顿迁坟工作, 10、凡本协议工作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工伤事

9、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负责医疗赔偿。与甲方毫无干系。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迁坟政策的落实。制订搬迁程序。组织、宣传、按排其体工作。 2、负责本次迁坟赔偿款项的及时落实。 3、负责平息因迁坟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调停各方关系。 4、监督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5、如发现有故意阻扰迁坟工作,挑起事端,引发群体冲突,制造不稳定因素,扰乱社会秩序者。丙方有权扭送其人至公安河西分局归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犯以上条约,则赔偿乙方当日参与搬迁工作人员每人工资 30 元。 2、乙方未按本协议规范中的某项操作,则扣除本规范相应的金额款项,并处于本项目三倍的罚款。 3、如乙方在搬迁过程

10、中因与它人发生纠纷而拖延甲方的时间,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当日甲方工作人员每人30 元,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部搬迁费, 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甲方与乙方的本次协议。 4、乙方如有偷盗坟墓陪葬物者,一经发现,乙方应按陪葬物价值十倍罚赔给甲方。 5、乙方如中途退出合约,24 小时内不能履行本协议。乙方自愿赔偿甲方损失肆万捌仟元整。 6、丙方因玩忽职守,不务实事,贪污受贿,收受回扣,无所作为。甲、乙双方有权取消丙方资格,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论处。 7、丙方承担甲乙双方因迁坟酿起意外事故的主要责任,并承担连带的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

11、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代理人或村委会授权人签字并按指印,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迁坟工作完毕、完成结算后,本协议自然中止失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补偿协议书 篇 3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协议赔偿协议书范本 甲方:,性别,国籍,出生日期,职业,现在的生活,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_。 乙方:,性别,国籍,出生日期,职业,现在的生活,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_。 (如一个政党,为企业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是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约会之夜点,甲方对_,使乙方_受伤,在乙方_医院治疗。甲方和乙方根据的过错程度

12、,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同意支付一次性医疗和各种个人赔偿协议书范本损害赔偿费用(或特定的补偿项目)元人民币(首都:元整)给乙方。 第二,乙方将其他问题在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书面或不是,追究放弃。 三年后,乙方应追究甲方_不再那么事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一式四份,一个,从日期签名。 甲方:乙方: 证人: 日期 补偿协议书 篇 4 甲方:吴 强 丙方:柯城区亭川村民委员会 乙方:浙江开关厂有限公司 丁方:衢州市西区管委会 坐落在衢州市西区浙江开关厂有限公司(乙方)厂区前的水塘,现亭川村村民吴强(甲方)在养鱼。20_年元月初,水塘发生死鱼,为此,甲方认为是乙方排放的

13、污水造成死鱼,而乙方认为公司废水是经环保处理达标排放的,死鱼是因水塘排水导致水位低, 而鱼放养密度高造成鱼缺氧所致, 双方发生争执引起纠纷,现经亭川村民委员会(丙方)和西区管委会(丁方)主持调解,双方在充分协商、互谅互解的基础上,为了维护社会邻里和谐的需要,达成如下协议,供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一次性补偿甲方损失叁万元整人民币; 2、乙方支付该叁万元一次性损失补偿后,在发生纠纷的水塘这一塘鱼未清塘捕捞前,若水塘再发生死鱼,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也不再给予补偿;甲方同意,若再发生死鱼,不再要求乙方再给予补偿; 3、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具法律约束力;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 乙和亭川村民

14、委员会、西区管委会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丙方:亭川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代表: 代表: 乙方:浙江开关厂有限公司(盖章) 丁方:衢州市西区管委会(盖章) 代表: 代表: 20_年 1 月 日 补偿协议书 篇 5 甲方: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苹果园四区 5 号楼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甲方针对 20_年与乙方就苹果园 交通枢纽 H 地块廉租房项目工程施工工地噪音、夜间施工、扬尘等情况造成的扰民事宜,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 甲方一次补偿给乙方扰民费每户¥800.00(捌佰元整) 二、 付款时间及方式: 付款时间:

15、20_年 10 月 30 日 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三、 乙方需保证不再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 不再投诉甲方,或干扰 甲方项目工程施工运行。 四、 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无异议。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信守承诺,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 六、 本协议有效期至 20_年 12 月 30 日,签字生效。 甲方: 签名: 乙方: 签名:电话:时间: 补偿协议书 篇 6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鉴于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间,由于甲方工作时不慎摔伤。鉴于双方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

16、,为解决甲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精神,平等协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前已经支付甲方医疗费、看望费_元、人情费_元、工资_元。 2、在本协议第一条第 1 项(共计:_元)确认各项费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赔偿金(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后续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整) 二、付款期限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上述款项。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7、,甲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的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因为自甲方到乙方公司工作至工伤发生之日未满两个月,乙方尚未完成甲方社会保险的办理。所以,甲方自愿放弃如下权利: 1、要求乙方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 2、依照社会保险而享有各项权益的权利。 七、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终结有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且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诉讼等权利。 八、签订此协议劳动关系解除

18、后,如乙方需要甲方回到乙方工作,双方可另行协商再签订劳动合同,重新建立劳动关系。 九、违约责任 双方因违约而导致仲裁、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十、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并理解,自愿遵守、履行。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20_年_月_日 20_年_月_日 补偿协议书 篇 7 甲方: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乙方:、,系死亡人之父母。 乙方供养的全体亲属处理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 甲方单位职工20_年 5 月

19、日参加工作,于 20_年 6月日 18 点下班后在宿舍内休息因患有疾病,起床后感觉眩晕随经同公司工友送往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救治, 因病情严重后转到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住院治疗, 经抢救无效死亡。基于上述事实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申请,已共同确定为非工伤死亡。于年月日出生,供养亲属情况: 父亲: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母亲: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为妥善处理死亡的善后事宜,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 乙双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实施条例非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为本企业职工 2 个月的平均工资20_元、 供

20、养亲属补助金供养人为 2 人的为本企业职工 9 个月的平均工资 9000 元。 二、甲方以人道主义精神发展为本,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关于的住院救护费 120_元,停尸费3500 元由甲方承担。除法律规定之外,甲方另外再一次性补偿乙方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六个月的平均工资等费用共计 39000 元整。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已履行了补偿给付义务。 四、乙方自愿放弃就甲方补偿后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补偿款项在供养亲属人数及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

21、悔。 七、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印)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星期 补偿协议书 篇 8 甲方: 乙方(工人)姓名:年龄: 家庭 身份证号: 乙方 年 月 日发生伤害事故,经在某某医院治疗后,现已基本康复, 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有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

22、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_元,大写 X 万元整。 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先付人民币_X 元(大写 X 万元),已付清,剩余_X 元(大写 X 万元整),一年内付清。(年月 日) 三、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 任何理由就与劳动和人身损害有关事宜向甲方要求其它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

23、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 50%违约金。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 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 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 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并按手

24、印): 年 月 日 补偿协议书 篇 9 甲方:_ 住所地:_ 法定代表人:_ 乙方:_ 住所地:_ 法定代表人:_ 甲方于_年_月_日从乙方借款_笔,金额_万元, 用自己拥有合法权利的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 并在主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后因城市建设需要,部分抵押房屋和土地列入拆迁范围,拆迁主管部门与甲方达成协议,用即将建成的部分门面房置换进行补偿。现甲乙双方就拆迁补偿门面房为贷款设定抵押的相关事宜,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甲方与县拆迁主管部门达成的协议(见本协议书附件),对在建的位于_县城_街_排_端东西各_间共_间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

25、用权,甲方拥有(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押在内)合法的权利。 二、 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以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代替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 为甲方_年_月_日从乙方的_万元贷款提供补充抵押。 三、本协议约定的补充抵押,不影响未列入拆迁范围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为甲方_年_月_日从乙方的_万元贷款设定抵押的效力, 未列入拆迁范围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设定的抵押仍然有效。 四、本协议约定的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竣工验收办理权利证书完毕之日起_日内, 由甲乙双方签订正式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并到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五、 本协议约定财产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评估、

26、 登记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约定财产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甲方对本协议约定财产不得预售、转让、抵押、出租等。 七、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六条约定的,除另行提供相当价值财产抵押外,须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 1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乙方主管部门_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 甲方: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 乙方: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 _年_月_日 补偿协议书 篇 10 甲方:马宗果家属() 乙方:溧阳申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 马宗果(身份证号_x)系乙方职员,于 20_年

27、9 月 4 日非因工死亡(医院诊断为脑疝形成珠网膜下脑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为妥善解决马宗果死亡善后事宜,甲、乙双方结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丧葬事宜:甲方负责处理死者丧葬的全部事宜 (从太平间起到死者安葬完毕为止)。 二、补偿金额: 1、太平间尸体存放及相关费用 5400 元(伍仟肆佰元整);火化及骨灰盒费用 3080 元;运尸费 2300 元(从神木县医院太平间到榆林殡仪馆)。 2、丧葬费:员工所在单位平均工资 3 个月的补助(3 个月_1876 元/月=5628 元)。 3、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员工所在单位平均工资 12 个月的补助(

28、12 月_1876 元/月=22512 元)。 4、家属来回车费补贴:10580 元(壹万零伍佰捌拾元整)。 5、家属电话费补贴:500 元(伍佰元整)。 6、发放未领月工资,金额为: 三、乙方已代付全部医院费用、安排家属宾馆食宿费用,该款由乙方全部承担(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保留追讨之权利)。 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现金元。 五、违约责任: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 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 六、见证条款:丙方见证双方全面实际地履行补偿协议 七、甲方负责补偿款项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八、协议签订执行后,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不得以任何理由就马宗果非因工死亡事件对乙方提起诉讼、仲裁,如甲方 跟非乙方提起诉讼、仲裁,乙方会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诉讼、仲裁。 九、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名及手印):乙方(签名及手印): 丙方(签名及手印): 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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