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无核化政策与美国“核保护伞” 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走向缓和,核国家之间爆发核大战的危险降低但国际社会并未因此太平无事相反,核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问题,依然严重地威胁着国际社会的安全印巴核对峙、朝鲜核危机等举世瞩目不仅如此,作为世界第二号经济强国、拥有出色核技术的日本,近年也不断传出核武装的议论众所周知,作为迄今唯一遭受原子弹轰炸的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在“和平宪法”和日美安保体制下,一直奉行“无核化”政策但冷战后特别是进入 21 世纪以来,在日本国内核武装的论调重新抬头,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结合近年来日本的强军路线、不断加快日美军事一体化以及修改宪法的动向,人们不禁对走向“普通国家”的日本的无核化政策产生种种疑虑与担忧有鉴于此,本文拟依据日本政府相关文件资料及既往研究成果,对日本无核化政策的形成过程、日本无核化政策与美国核保护伞的关系以及日本无核化政策的未来走向等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 一 日本无核化政策的形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走过了一条不发展核武装的所谓无核化道路那么,日本为何要选择无核化政策呢?当然,这与日本遭受原子弹轰炸的经历有关,但这不是唯一的原因。
事实上,日本选择无核化政策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无核化政策的形成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 (一)“反核意识”的产生与反核运动的兴起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的 1945 年 8 月 6 日、9 日,美国先后向日本的广岛、长崎投下原子弹美国此举无疑加速了日本投降的进程,同时也拉开了核时代的序幕固然原子弹的轰炸是非常残酷的,但这种核灾难也使日本人形成了强烈的反核意识,甚至影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政治和精神文化许多经受原子弹轰炸浩劫的日本人认为,将核武器的恐怖和非人道性诉诸世界是原子弹受害国日本的特别使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历史进程中,被投下核武器的国家迄今只有日本这一现实,进一步加强了日本人的受害者意识无论日本政府还是普通民众,都会不时地使用“唯一原子弹受害国”这一用语任何事情都有因果报应,但日本在宣传其为唯一的原子弹受害国时,却从来不谈为什么原子弹会投在日本的问题也就是说,日本人只是从受害者的立场来看待广岛、长崎这段历史的 日本遭受原子弹轰炸灾难的痛苦历史,以及人们从广岛、长崎的悲剧中看到的原子弹的巨大破坏力,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社会形成了憎恶核武器存在和要求废除核武器的舆论日本的反核思想不仅仅停留在一般市民层次上,学者和舆论界人士也参加进来,这成为不能无视的社会规范之一。
在冷战长期化和美苏无休止的核军备竞赛中,日本掀起了禁止原子弹运动无论历史上还是现在,广岛和长崎遭受原子弹轰炸的经历,对日本的安全保障政策都有着很大的影响换句话说,日本遭受原子弹轰炸的历史,对其日后无核化政策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 使日本人的反核意识进一步增强,或者说将日本反对核武器的感情提升到国民运动层次的,是 1954 年发生的“比基尼事件”(也称“福岛丸事件”或“久保山事件”)1954 年 3 月1 日,美国在太平洋上的比基尼岛(马绍尔群岛北端)附近试验氢弹,使航行在公海上的日本渔船“第五福龙丸”遭受原子辐射,全体船员发生放射能症大量被放射能污染的渔捕获物不得不废弃9 月底,船员久保山爱吉不治身亡这一事件引起日本国民的强烈抗议,要求追究美国的责任以该事件为契机,在日本发生了草根禁止原子弹运动,有 2000 万人参加签名运动该运动波及全国,形成全国性的禁止原子弹运动在此背景下,日本国会众参两院于当年通过了要求禁止核武器和原子能国际管理的决议禁止原子弹运动作为日本大众运动中规模最大的运动持续多年,每年召开世界大会,影响巨大 在上述反核运动的影响下,日本于 1955 年制定了《原子能基本法》。
该基本法的制定,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无核化政策形成的第三个契机《原子能基本法》严格限定和平利用原子能,禁止制造和拥有核武器其第二条(基本方针)规定:“原子能的研究、开发和利用,限于和平目的,以确保安全为宗旨,在民主的运营下自主进行,其成果公开,促进国际合作这是一部决定关于原子能基本原则的法律,日本与原子能相关的所有法律都必须以此为基础制定根据该基本法,在日本,原子能自被开发之日起就被限于和平利用也就是说,日本不仅在国内法层面上不允许取得核武器,就连原子能的军事利用也被全面禁止这一点与国际上的原子能利用情况形成鲜明对照在有核国家,一般情况下是原子能的军事利用优先,和平利用往往只是其副产品,而且在其国内也无区别军事利用与民事利用之必要 (二)“无核三原则”的提出 日本无核化政策形成的标志,是20 世纪 60 年代末 70 年代初提出的“无核三原则”,即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的原则在1967 年 12 月 11 日的第 57 届国会上,佐藤荣作首相针对社会党议员成田知巳的质问,首次明确提出“无核三原则”在翌年1 月 27 日的施政方针演说中,佐藤首相再次确认了日本的无核方针1969 年 11 月 19~21 日的日美首脑会谈中还决定冲绳归还后,“和本土一样撤除核武器”。
1971 年 11 月 24 日,“无核三原则”作为国会决议得到正式承认 “无核三原则”是在一定的政治背景下提出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于1954 年开始进行核能研究,1966 年进入核发电应用阶段可以说,到 20 世纪 60 年代日本已经具备了实现核武装的能力这一时期,日本的核武装政策开始引起人们的注目1958 年 4 月 24 日,当时的岸信介首相表示,防御用的小型核武器并不违反宪法1961 年 7 月 18 日日本国防会议通过“第二次防卫整备计划”,根据该计划,自卫队开始装备导弹,“这些导弹中有的可以安装核弹头”1967 年 3 月日本公布的“第三次防卫力量整备计划”就包括采用核与无核两用的奈基型地对空导弹另外,在这一时期美国还多次向日本提出允许美国核潜艇停靠日本港口的要求起初日本拒绝美国的这种要求,但后来日本改变初衷,允许其停靠日本转变态度的公开理由是美国的核潜艇不携带核武器,而实际上是 1962 年古巴导弹危机和 1964年中国首次核试验后日本加强了对美国核保护力量的依赖日本核武装能力的提高和美国核潜艇频繁停靠日本港口,引起了日本和平力量对政府核武装政策的警惕在日本社会党和共产党等在野党的领导下,日本国内掀起了大规模的反战、反核集会和示威游行。
佐藤内阁正是在这种反对日本进行核武装的强大舆论压力下提出“无核三原则”的(事实上,日本政府在提出“无核三原则”时,曾对日本核政策问题作过认真的基础性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核武装对日本弊大于利这也必然影响到当时日本政府的核政策选择相关内容,请见后文详述),这种舆论也促使日本国会通过了“无核决议”而“无核三原则”出炉的直接契机,则是日本国内围绕冲绳归还后美军在那里的核武器如何处置的争论 “无核三原则”的提出还有其重要的法律基础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宪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这一规定既是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军国主义路线的否定,也是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防卫政策的制约,标志着日本的国家战略方向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在“放弃战争”的“和平宪法”之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被迫实行“专守防卫”政策,其基本特征就是战略上对美国的依赖性和行动上的被动性可以说,“无核三原则”与“专守防卫”政策是一脉相承的 佐藤政府提出的“无核三原则”为其后日本历届政府所反复确认,并作为国家的基本原则而被称为“国策”[1]。
不仅如此,日本政府还在联合国大会等许多重要国际场合反复提及、宣传日本的无核化政策1978 年 5 月 30 日,出席联合国大会裁军特别会议的园田直外相在演说中说:“以日本国民要求废除核武器的强烈愿望为背景,我国虽然具有开发核武器的能力,却依然坚持以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的无核三原则为国策[2]园田演说可以理解为日本面向国际社会单方面放弃核选择的誓约该演说向世界表明了这样的基本姿态:日本虽然与德国、意大利同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但在冷战时期却选择了与部署、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