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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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学习要点: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权利、义务、事务管理、解散、清算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责任熟悉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及登记管理。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有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1、投资人:一个自然人2、产权关系:企业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3、法律地位:不具法人资格4、责任承担:以投资人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复件个人独资企

2、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三)个人独资企业的适用范围:仅限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独资特点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对于违法强制提供的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有权拒绝。(五)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1、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必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应当依法设置会计帐薄,进行会计核算;4、负有保障职工权益的义务。(六)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

3、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七)设立程序申请-受理-审查-登记(1)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2)登记机关应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日起15日内,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答复说明理由。(3)营业执照签发日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案例1 天津中民食品加工厂设立违法案2000年4月12日,天津南开区退休

4、人员张某向南开工商局申请设立天津中民食品加工厂,要求在南开区自己住宅开设糕点生产作坊,经营范围为生产西式糕点。申报出资额为15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购买机器设备5万元为现金。2000年4月22日,工商局正式批准了张某的申请,发给了营业执照,执照载明经营范围为西式糕点加工制作。2000年5月7日,张某的老同学李某从泰国归来,告诉张某,受拉美金融动荡影响,拉美对东南亚市场的鱼粉(可用作饲料)出口减少,鱼粉奇货可居,并表示愿意和张某合作生产鱼粉。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案例1 天津中民食品加工厂设立违法案张某遂于当日与李某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李某投资15万元购买饲料生产设备,张某负责在国内收购原料,由张某

5、的中民食品加工厂生产出鱼粉后,委托香港兴隆贸易公司天津分公司出口到泰国。2000年6月1日,李某的出资到账,此后半年多期间,中民食品加工厂一直从事鱼粉生产。直至2001年4月,张某进行企业年审时,方将企业名称改为中民饮料加工厂,并将营业范围作了相应修改。2001年8月27日,天津市江龙装饰工程公司起诉张某,称张某在2000年3月29日以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案例1 天津中民食品加工厂设立违法案中民食品加工厂的名义与其签订房屋改建装潢协议,后江龙公司于2000年4月20日完成改建工程,至今张某及中民食品加工厂仍未支付改建款3.72万元。同时,香港兴隆贸易公司天津分公司又起诉张某,称其于2000年10

6、月为中民食品厂代理的鱼粉出口业务,代理费至今仍欠2万元。在法庭上,张某称其出口鱼粉是与李某合伙,自己现在资金困难,要求原千向李某索要代理费。问题:1、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制度?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对企业财产享有直接、排他的财产所有权,有关权利可依法进行转让和继承。(二)义务:1、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2、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自己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3、投资人在申请设立企业时明确是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7、任。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案例2 受托人胡某违反法定义务触犯刑律案2002年5月下旬,周某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60万元设立了湖南省常德市堂皇装饰材料厂。同年8月12日,周某结识了当地一家国有建材厂待岗人员胡某,两人相谈甚欢,周某当即表示胡某担任该厂经营厂长兼任业务员,主要负责企业内部管理和对外采购、销售事宜,周某同时明确要求对于标的额20万元以上的交易必须得到他本人的同意。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案例2 受托人胡某违反法定义务触犯刑律案胡某于次日开始上班,周某从当月起每月发给胡某工资2000元。2003年2月,胡某利用外出采购原料的机会,将其经受的17万元货款借给某个体户用语经营活动,胡某私下从

8、该个体户处接受利息9000元。胡某的行为使得装饰材料厂资金周转困难,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周某知情后,要求胡某尽快归还借出的资金,但胡某不仅不归还,反而不辞而别。周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后,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案例2 受托人胡某违反法定义务触犯刑律案以涉嫌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挪用资金罪,依法将胡某逮捕,并追回全部借出资金。此时胡某后悔不已:“我以为占用企业贷款是民事纠纷,没想到是犯罪行为。”在审理胡某期间,衡阳市一家装潢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衡阳公司”)通知周某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经了解,周某方知2002年12月20日,胡某持湖南省常德市堂皇装饰材料厂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

9、案例2 受托人胡某违反法定义务触犯刑律案合同专用章与该装潢公司签订了标的额为50万元的装饰材料购销协议,并收取该公司定金5万元,双方约定年2月20日交货。据胡某交待,定金已全部被其挥霍,而常德市堂皇装饰材料厂对此一无所知,已履行合同。周某拒绝双倍返还定金,并要求衡阳公司以涉嫌诈骗举报胡某,衡阳公司不同意,并将周某起诉至法院。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为什么?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条件和清算程序(一)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终止的唯一原因)情形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清算:

10、最大限度兼顾债权人、投资者和善意第三人利益。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案例3:无锡市晓梦服装厂清算违法案1999年5月,无锡市居民王某在南长区大公桥3号设立了以生产男女内衣为主要业务范围的晓梦服装厂,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2003年6月2日,王某正式向无锡市南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解散无锡市晓梦服装厂的申请,并于6月7日开始清算。王某聘请无锡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吴某为清算人,并于2003年7月10日完成清算,王某遂向工商局申请注销登记。 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案例3:无锡市晓梦服装厂清算违法案2003年7月20日,无锡市向阳纱厂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王某的清算无效,理由是王某没有履行法定的通知公告义务。案件审理期间,上海市远东国际贸易公司又起诉王某,要求支付出口代理费15万元,并请求法院撤销王某于2003年6月4日向其妻弟刘某的工厂低价转让缝纫机100架的买卖合同。问: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法律都有哪些规定?复件个人独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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