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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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税 务务 登登 记记制作人:国税窗口浦永芬制作人:国税窗口浦永芬v一、税务登记的基本规定v(一)征管法的规定v(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v二、税务登记的操作流程v(一)税务登记分工概况v(二)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登记操作流程v(三)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登记办事项目v(四)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登记工作中的难点、要点课课 件件 提提 要要一、税务登记的基本规定一、税务登记的基本规定v(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的规定v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v1、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和前提v2、法定时限:两个30日v征管法第十五条第三款: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v补充了税务登记的范围,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领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提供了法律依据v1、明确了税务登记的原则:属地管理v2、明确了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县以上(含本级)国税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v3、明确了税务登记的业务范围:

3、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停(复)业登记和税务登记证的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v4、统一了税务登记证件的种类: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v5、规定国地税执行统一税务登记代码:企业为“区域码+组织机构代码号”;个体工商户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外籍、港澳台人员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相应的有效证件)号码。v 说明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的关系:前提条件v6、规定了税务登记证件的用途:必须提供(1)银行开户(2)领购发票;以及办税时应当出示(二)(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二、税务登记的操作流程

4、二、税务登记的操作流程v(一)税务登记分工概况(一)税务登记分工概况:v税务登记实行了国地税开业、变更的联合办证;v全市内外资企业的税务登记工作由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登记窗口负责;v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证由各个私办办理;v国、地税征管科负责税务登记注销、非正常户的审批工作;v税务登记的其余工作由各主管国、地税分局负责。v第一步: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及其相关附表;v第二步:纳税人将填写完毕的税务登记表及要求报送的相关附报资料交v 税务登记受理窗口;v第三步:经审核无误后,由税务登记录入窗口进行税务登记数据的录入和证v 件的打印,生成地税微机代码填入CA表单,进行国税绿色通道及江v 苏省国税网上办税厅

5、的资格授权;v第四步:税务登记录入窗口将税务登记表交由税务登记扫描窗口进行资v 料的扫描;将税务登记证件及CA相关表单交CA工作人员制作CA证v 书;v第五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CA证书及国地税的相关办税告知及宣传资料;v第六步:完成当成办件的归档工作,及时传递相关资料、信息给各分局。(二)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登记操作流程(二)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登记操作流程(三)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登记办事项目(三)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登记办事项目v1、内资企业开业登记v2、外资企业开业登记v3、内资企业变更登记v4、外资企业变更登记v5、税务登记遗失补办v6、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开业、变更v7、扣缴税款登记证:主要针对各

6、机关团体等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v8、户管调整: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一律注销新办处理,但借助计算机联网的优势,为了更加方便纳税人相关税收资格及优惠政策的延续,开始不断扩大户管调整的范围。v9、CA证书相关业务内资企业开业税务登记内资企业开业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1份(不需粘贴在税务登记表上);4公司提供章程1份,合伙企业提供合伙协议1份,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章程

7、复印件1份;5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复印件1份: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若租赁协议上无建管所加盖公章的还需提供房东产权证复印件1份;(如产权证尚未办理,可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及买房发票复印件各1份或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1份);6.法人公司提供验资报告1份,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不提供;7.企业公章。8.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税务登记表及相关附表各1份,加盖企业公章 外资企业开业税务登记外资企业开业税务登记v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总公司国地

8、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v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v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1份(不需粘贴在税务登记表上);v4公司提供章程1份,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v5主管部门批文1份,分支机构可不提供;v6外经局批准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v7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复印件1份: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若租赁协议上无建管所加盖公章的还需提供房东产权证复印件1份;(如产权证尚未办理,可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及买房发票复印件各1份或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要求

9、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1份);v8企业实收资本部分或全部到位的,还应提供相应验资报告1份;v9企业公章。v10.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税务登记表及相关附表各1份,加盖企业公章。内资企业变更税务登记内资企业变更税务登记v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v2工商局准予变更通知书复印件1份;v3涉及下列变更登记事项的,还需另行提供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v变更法人变更法人: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v变更地址变更地址: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复印件1份: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如为租赁的场所,

10、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若租赁协议上无建管所加盖公章的还需提供房东产权证复印件1份;(如产权证尚未办理,可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及买房发票复印件各1份或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1份);v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验资报告1份;v变更股东变更股东:股东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为公司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v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名称,需要同时变更CA证书,需提供资料:v填写CA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1份,加盖企业公章;v工商准予变更通知书复印件1份;v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v原CA证书v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则应提供以下资料:登报遗失声明

11、发票复印件1份;登报当天报纸复印件1份,将挂失栏与当天报头一起复印;企业自己填写遗失补办申请1份,加盖单位公章;未遗失的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正副本全部遗失的不需报送);v5如实完整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加盖企业公章;v6工商变更日期超过30日(含)前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需要携带企业公章。外资企业变更税务登记外资企业变更税务登记v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v2工商局准予变更通知书复印件1份;v3涉及下列变更登记事项的,还需另行提供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v变更法人变更法人: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12、;v变更地址变更地址: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复印件1份: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若租赁协议上无建管所加盖公章的还需提供房东产权证复印件1份;(如产权证尚未办理,可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及买房发票复印件各1份或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1份);v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验资报告1份;v变更股东变更股东:先到所属国税分局进行股权变更清算,由分局受理备案后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股东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股东为公司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若为境外公司可不提供);v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名称,需要

13、同时变更CA证书,需提供资料:v填写CA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1份,加盖企业公章;v工商准予变更通知书复印件1份;v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v原CA证书v4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1份(变更法人不涉及章程内容更改的,不需提供),分支机构不需提供;v5变更后的外经局批准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v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则应提供以下资料:登报遗失声明发票复印件1份;登报当天报纸复印件1份,将挂失栏与当天报头一起复印;企业自己填写遗失补办申请1份,加盖单位公章;未遗失的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正副本全部遗失的不需报送);v7

14、.如实完整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加盖企业公章; 税务登记证遗失补办税务登记证遗失补办v1遗失补办申请(由企业自己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1份;v2登报挂失发票复印件1份;v3登报当天报纸复印件1份(将挂失栏与当天报头一起复印);v4未遗失的税务登记证原件(税务登记正、副本全部遗失的不需要提交);v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开业、变更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开业、变更 v1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v2总机构营业执照证副本复印件1份;v3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v说明: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是指总分支机构都在昆山当地,且分支机构财务不独立,由总公司统一核算的分公

15、司。在税务上,该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纳税人,所有税收均汇总至总公司交纳。户管调整户管调整户管调整(下称:迁移)昆山范围内户管调整苏州范围内户管调整江苏省内户管调整江苏省外户管调整3、江苏省(外)范围户管调整操作步骤:、江苏省(外)范围户管调整操作步骤:(1)纳税人向原主管国税分局申请迁移或注销,地税分局申请注销;(2)国、地税原主管分局分别先进迁移、注销清算;(3)纳税人凭原主管国、地税机关的迁移或注销审批单前来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国、地税皆参照新办企业手续办理)(4)纳税人到现主管国、地税分局办理日常税收事宜。1、昆山范围户管调整操作步骤:、昆山范围户管调整操作步骤:(1

16、)纳税人向原主管国、地税分局申请迁移;(2)国、地税原主管分局进行迁移清算,将资料移 交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登记窗口;(3)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通知纳税人前来办理税务登 记变更手续;(4)纳税人到现主管国、地税分局办理日常税收事 宜。2、苏州范围户管调整操作步骤:、苏州范围户管调整操作步骤:(1)纳税人向原主管国税分局申请迁移,地税分局申请注销;(2)国、地税原主管分局分别进行迁移、注销清算,国税将迁移资料交苏州市局征管处;(3)苏州市局征管处安排迁移交接手续,资料转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登记窗口;(4)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通知纳税人凭地税原主管分局注销批复前来办理税务登记(国税变更、地税新办);(5)纳税人到

17、现主管国、地税分局办理日常税收事宜。CA证书相关业务证书相关业务v1、 新办,新办,新办CA证书,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一并申请,个体工商户依需要申请,需提交:vCA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1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仅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经办人身份原件或复印件。v2、 名称变更,名称变更,变更企业名称的,CA证书也需要重新发放,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一并申请,个体工商户自行申请,需提交:vCA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1份(加盖公章);工商准予变更通知书(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复印件1份;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仅个体工商户需提交

18、);原CA证书;经办人身份原件或复印件。v3、 增发:增发:如果需要申请增发CA证书的,需提交:v技术服务合同书1份(加盖公章);CA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1份(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经办人身份原件或复印件;收费96元/证。v4、 补办补办/换发,换发,因遗失、损毁等原因需要补办或换发CA证书的,需提交:vCA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1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收费96元/证;换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原CA证书;经办人身份原件或复印件。v5、 解锁,解锁,企业如因操作不当导致证书补锁,需要办理CA证书解锁的,应提交:vCA

19、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1份(加盖公章);需解锁的CA证书。v6、 CA证书延期,证书延期,CA证书有效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要进行延期。首个或单个证书的延期可在江苏CA网(网址:)上自行网上延期,也可到行政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延期。第二个及以上证书延期必须到行政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v(1) 一般延期一般延期(第一个或单个证书的延期),需提交:vCA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1份(加盖公章);原CA证书;v(2)续费延期)续费延期(第二个及以上证书的延期),需提交:vCA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1份(加盖公章);技术服务合同书1份(加盖公章);原CA证书;收费96元/证

20、(四)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登记工作中的难点、要点(四)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登记工作中的难点、要点v1、时间:、时间:30日日v按照征管法第60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v2、划定分局、划定分局:由于地税最新一轮的机构改革,改变了原来纯粹的“属地原则”,设立了以重点行业为主的大企业局,国地税分局的不对接现象进一步加深国税分局管辖范围第一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周市镇内、外资企业及原城北高新区外资企业第二分局玉山镇、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资企业第三分局千灯镇、张浦镇、淀

21、山湖镇、锦溪镇、周庄镇内资企业第四分局陆家镇、花桥镇内资企业第五分局巴城镇内资企业第六分局除一分局管辖之外的所有全市外资企业地税分局管辖范围第一分局纳服中心,非实际管辖分局第二分局全市重点行业(房地产、金融保险、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第三分局千灯镇、张浦镇、淀山湖镇(除二分局管辖户外)内外资企业第四分局锦溪镇、周庄镇(除二分局管辖户外)内外资企业第五分局玉山镇、高新技术开发区(除二分局管辖户外)内外资企业第六分局陆家镇、花桥镇(除二分局管辖户外)内外资企业第七分局周市镇、巴城镇(除二分局管辖户外)内外资企业第八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除二分局管辖户外)内外资企业3、划定企业所得税管辖权、划定企业所得

22、税管辖权v(1)企业所得税简介)企业所得税简介v2008年年1月月1日起新日起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两税合实施,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两税合一,为进一步的机构改革打下了基础;新法统一界定了纳税人,实行法人税制原一,为进一步的机构改革打下了基础;新法统一界定了纳税人,实行法人税制原则(旧法仅强调企业身份)则(旧法仅强调企业身份) v对税务登记的影响:分支机构的登记对税务登记的影响:分支机构的登记v2009年年1月月1日起执行国税发日起执行国税发2008120号文件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所得税征管范

23、围问题的通知规定:规定:v 以以2008年为基年,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的国、地税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年底之前的国、地税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家税务总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所得税由家税务总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理。v对税务登记的影响:由于联合办证窗口是唯一实现了国地税共同办公的场所,且又是征纳对税务登记的影响:由于联合办证窗口是唯一实现了国地税共同办公的场所,且又是征纳税

24、关系发生的第一环节,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漏征、重复征收现象,提高办事效率,划定企税关系发生的第一环节,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漏征、重复征收现象,提高办事效率,划定企业所得税管辖权的任务就落在了开业登记环节。业所得税管辖权的任务就落在了开业登记环节。v(2)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的区别)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的区别v增值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v 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v营业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v 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货物有形无形劳务可动不动其他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营业税增值税增值税v(3)视营业执照

25、的不同类型来判定)视营业执照的不同类型来判定vA,法人营业执照可直接由其经营范围来判定其为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业所纳税人,并进而判定企业所得税的管辖权限。v 按照国税发2008120号文件的精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v 特例: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税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vB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v 个人独资企业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v 合伙企业以其每一个合伙人作为纳税义务人,企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26、,缴纳企业所得税。vC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核准执业证件v 企业所得纳税人基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vD,分公司营业执照(除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外):v 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其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一致。分支机构税务登记办理注意事项总机构所在地总机构设立日期纳税人类型分支机构核算方式企业性质税务登记办理手续企业所得税征管权限外地2002年1月1日之前增值税纳税人国地税共管户开业地税2002年1月1日(含)之后国税2002年1月1日之前;2008年12月31日之后营业税纳税人地税单管户或国地税共管户地税2

27、002年1月1日(含)至2008年12月31日(含)国地税共管户国税本地2002年1月1日之前非独立核算独立核算国地税共管户开业地税非独立核算变更2002年1月1日(含)之后独立核算开业国税非独立核算变更2002年1月1日之前;2008年12月31日之后非独立核算独立核算地税单管户或国地税共管户开业地税非独立核算变更2002年1月1日(含)至2008年12月31日(含)独立核算国地税共管户开业国税非独立核算变更 说明:外地是指昆山以外的企业v4、变更中的特殊事项、变更中的特殊事项v(1)因地址、经济类型以及经营范围变更涉及分局变动的户管调整v迁移的一些规律:v 地址变动导致的户管调整:国地税共同迁移或国、地单方迁移v 经济类型变动导致的户管调整:国税单方迁移v 特别说明:经济类型的变动不包括由于营业执照类型变动而引起的更改;此处的类 型变动是指内、外资企业之间的变动v 经营范围变动导致的户管调整:地税单方迁移v(2)因经营范围变动可能出现纯地税户与国地税共管户互相转换的问题v把握一条原则:经营范围的变动不改变企业所得税的管辖权限v5、税务登记录入工作中的一些注意点、税务登记录入工作中的一些注意点v(1)行业的选择要与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权限相一致v(2)户管调整操作中街道乡镇也要相应调整v(3)苏州大市范围户管调整的操作以及CA证书的变更v(4)法人身份证的非正常户监控数据要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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