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执法文书规范及执法要点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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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卫生生执执法文法文书规书规范及范及执执法法要点探析要点探析阳春市生阳春市生阳春市生阳春市生监监监监督所督所督所督所(办办办办公室)公室)公室)公室)2008200820082008年年年年1 1 1 1月月月月网址:网址:网址:网址:.一、文书的类别现行30种文书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以文书的性质来划分,可分为:卫生监督类文书(如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卫生行政处罚类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报告);卫生许可类文书(如卫生许可证);卫生行政复议诉讼类文书(如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制作用途来划分,可分为:证据类文书(如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录);执行类文书

2、(如各类通知书、决定书、许可证);工作类文书(如案件受理记录、合议记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答辩上诉类文书(如答辩书、上诉状)。以制作方式来划分,可分为笔录类文书(如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填写类文书(如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采样记录、送达回执);叙述类文书(如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听证意见书)。以文号及编号的有无,分为有文号的文书、有编号的文书和既无文号也无编号的文书。.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一)(一)产产品品样样品采品采样记录样记录: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人员依法从被采样人处采集有关健康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时,记录采集产品样品情况

3、,并向被采样人出具的以证明该产品样品来源和法律身份的书面凭证。2、要点:、要点:对健康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采样时所用,不论该产品有无包装。采样目的:监督、监测、鉴定、调查或填写具体的目的;样品规格:定型包装的如如500克/袋,10个/包,220毫升/罐等,非定型包装的如克/份、毫升/份等。.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二)(二)非非产产品品样样品采品采样记录样记录:1、定、定义义:是在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时,通过一定的仪器设备或其他方法,采集生物样品、场所、物品、环境等样品并证明样品真实身份、来源及采集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所作的记录。2、要点:、要点

4、:用于采集公共场所使用的公用物品或者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产生的有害因素等样品的记录。被采样物品或场所状况:描述记录一定要正确、客观反映采样时的真实情况。如职业卫生监督采样时,是否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如餐具和其它公共用具采样时应当标明存放的位置,是否经过清洗或消毒等。涂抹法采集的样品应标明该样品涂抹的面积是多少;用自然沉降法采集的样品沉降的时间是多少。.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三)(三)产产品品样样品确品确认认告知告知书书:1、定、定义义:是实施卫生监督抽检的卫生行政机关在流通市场采样后,为确认产品的真实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向标签标注的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发

5、出的书面告知通知。2、要点:、要点:适用于对所采集样品确认产品的真实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l代替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和产品样品确认书(2006年卫生部关于修改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通知)如有投诉或处罚的产品样品抽检一定要开具产品样品确认书。.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四)(四)技技术鉴术鉴定委托定委托书书: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机关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有关专门问题进行鉴定的文书,当于委托合同。2、要点:、要点:通常在立案后,卫生行政机关与案件当事人就某一问题或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时,前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人或机构进行专门检验或鉴定时使用。注

6、意:进行技术鉴定委托,一定要了解鉴定人的鉴定资格。如果是首次委托,务必查看鉴定人的资格证明等。委托书的百尾应填写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全称。.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五)(五)检验结检验结果告知果告知书书: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机关抽取样品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告知被采样人的法律文书2、要点:、要点:适用于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规定需要告知检验结果的食品及健康相关产品。注意: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告知书送交当事人时应由当事人签收,送达时也应使用送达回执。.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

7、用要点(六)(六)卫卫生生监监督意督意见书见书: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机关制作的对被监督单位或个人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的文书。2、要点:、要点:用途广,凡是对被监督对象提出卫生要求、改进意见、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产品卫生质量评价等均可使用。此外,对虽有违法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责令改正意见时,应使用本文书。监督意见遵循的规则:第一,作为正式意见一定要有针对性,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做到有的放矢。第二,要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意见应体现专业技术性。第三,文字、文法规范,意思表达正确、肯定。第四,要求被监督人改进的,一定

8、要有明确的时间、期限。第五,文书制作完毕一定要认真地核对后,再交给被监督人,避免因言不达意,影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损害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七)(七)职业职业禁忌人禁忌人员调员调离通知离通知书书: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承担职业性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其资质认证或批准的范围内对职业人群的体检结果,向所在单位或个人发出的要求把职业禁忌人员调离原岗位的书面通知。2、要点:、要点:适用于各类卫生监督中发现有职业禁忌人员(以具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调离人员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体检结果为准),需要通知其所在单位将其调离

9、原从事的作业岗位时。注意:一是体检结果与职业禁忌岗位应该一一对应,不能随意发挥。二是在所有应调离人员名单填写完成后,一定要加上“以下空白”字样。.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八)(八)卫卫生行政控制决定生行政控制决定书书:1、定、定义义:由于管理相对人生产经营的产品或者场所已经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直接危害,卫生行政机关向产品的所有者、保管人或者场所的经营者、管理人作出控制产品或场所的决定时制作的一种文书。2、要点:、要点:(1)要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依据;(2)要防止易腐败变质的物品在控制期内发生物品变质;(3)采取控制措施时要经领导批准;(4)依法规定

10、控制期限(15天)。.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九)(九)解除解除卫卫生行政控制决定生行政控制决定书书: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机关确认被控制的物品或场所不能或者已经不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直接或潜在危害时,决定解除控制而向当事人发出的文书。2、要点:、要点:在实施卫生行政控制之后适用。另外,并不是向当事人下达了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以后就一定要使用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予以解除;如果经过鉴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可以依据现行的卫生法律、法规作出其他相应的处理,如食品卫生法就规定了销毁。注意:要送达当事人才有效。.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

11、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十)(十)封条封条: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机关在对物品、场所等进行封存时直接加贴在场所或者物品表面,以确定封存范围、期限的法律文书。2、要点:、要点:一般不能单独使用,而往往与其他文书一起共同使用。最常见的三种情况是:(1)与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一起使用,对被控制场所或物品加以封存;(2)与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一起使用,对登记保存的证据加以封存;(3)必要时与产品样品采样记录一起使用,尤其是一些重要样品或者容易引起争议的样品,可与被采样人一起签字、盖章加以封存。.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十一)(十一)案件受理

12、案件受理记录记录:1、定、定义义:案件受理记录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受理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社会投诉举报的或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案件时所作的文字记录。2、要点:、要点:内部工作文书,来源四类:(1)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2)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3)社会举报的;(4)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或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或有关部门移送的。不论受理的案件线索是否属实,违法后果如何,是否属于本部门管辖,各级卫生行政机关都应当制作案件受理记录。.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十二)(十二)立案立案报报告告:1、定、定义义: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对受理的案件进

13、行初步核实后,确认需要对有明确的违法事实或危害后果、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符合立案条件并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展开调查,向卫生行政机关或其主管处(科)室负责人提出的书面报告。2、要点:、要点:内部工作文书,适用于卫生行政机关受理并需要立案调查的所有案件。两种情况例外:1、在卫生监督中发现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需要当场处罚的(但必须在处罚后七日内报备);2、情况特殊需要现场立案采取调查取证措施的(但必须在3日内补办立案报告手续).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十三)(十三)案件移送案件移送书书: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已经受理或查处的违法案件

14、不属于自己主管或管辖,而决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主管部门或卫生行政机关处理的法律文书。2、要点:、要点:两种情况需要移送:(1)将不属于卫生行政机关主管的案件移送给其他有关部门(如将受理的有关医疗广告的投诉案件移送给工商部门);(2)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卫生违法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机关。.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十四)(十四)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笔笔录录:1、定、定义义: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卫生案件调查过程中,对卫生案件有关的地点和物证场所进行检查,或在日常卫生监督过程中依法对管理相对人的生产、经营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时所制作

15、的客观文字记录。2、要点:、要点:证据类文书,以现场照相、录像以及现场提取的物证互为补充,互相印证,经查证属实后可作为定案的根据。书书写原写原则则:检查记录应客观记录与案件有关的所见所闻。如:摘录当事人有关证件、有几位当事人、正使用何种仪器进行何种操作、与案件有关的病史、处方、票据等。1、客观真实性原则:没有亲眼看到的不能记;分析判断的不能记;群众举报的不能记;管理相对人所讲的内容不能记。2、相关性原则:记录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及卫生状况的内容,要与查处的案件或与卫生监督类别相关。3、合法性原则:一是程序合法;二是手段合法。.(十四)(十四)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笔笔录录(续续上)上): 书书写注意

16、事写注意事项项:(1)记录顺序:应避免遗漏、重复和紊乱;(2)重点记录主要违法事实(违反禁止性条款的事实);(3)记录要准确、具体,不能笼统、抽象(不要使用如“卫生一般”、“卫生不合格”、“室内很脏”、“生熟不分”等;记录现场对违法事实的描述必须具体,主要从地点(部位)、内容、数量、状况等方面考虑。以“室内很脏”为例,就应该写明什么地方,脏的东西是什么等。如“在某客房内,地面有10处痰迹、有6个烟头、墙角有垃圾,茶几上的茶杯有鼠粪,衣橱内有蟑螂,天花板上有蜘蛛网”就描写叙述得很具体)。(4)使用正确、书写规范(不能当作催款单使用,如“限3日内将检验费交给某某单位;不能当作产品推销广告,如“要安

17、装某品牌的空气净化器”等;不能当作责令改正通知书;不能当作行政控制决定书;不能当作没收违法物品的收据或者清单);(5)要记录现场调取的物证和现场的拍照;(6)记录现场采取的行政控制措施或保存证据措施。注意:注意:被检查人:被检查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全称、地址(包括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性别、职务等。被检查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现在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笔笔录录的制作要点的制作要点(一)策略方法(一)策略方法1、客观实录,不加评论2、贴近案情,详略得当3、抓住重点,讲究技艺(二)一般要求(二)一般要求1、检查时间、地

18、点应写精确,详备(注意:地点不是地址,如超市二楼,酒店厨房)2、检查记录从进入现场所见,到查看、清点的情况逐步记载。现场摄影、录像、收集物证及采取的强制措施等情况均应在笔录中交代.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笔笔录录的制作要点(的制作要点(续续)3、笔录写好后向当事人阅读,并由当事人签章(以上笔录属实)。当事人拒绝当场或拒签的,应在笔录中说明。有见证人的,见证人也应签章。笔录空白处,应写“以下空白”。(三)(三)场场所所检查检查笔笔录录要点要点1、当事人在被检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情况2、场所的概况3、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设施的名称、规格、数量、摆放位置,使用情况4、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人员的活动情况(当

19、事人、职工、帮工、消费者的情况做何事?)5、交代现场摄像、当事人主动提交的证据情况6、交代抽样取证,采取扣留等措施的情况情况复杂,规模较大的场所,可按分工,按各自的检查任务,分别制作笔录,最后汇总笔录,总领整个检查情况.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十五)(十五)询问询问笔笔录录:1、定、定义义: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案件复查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询间与案件有关情况时所制作的笔录。2、要点:、要点:证据类法律文书,经查证属实可作为处罚的根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证据。询问内容应当包括被询问人

20、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如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后果等内容。注意事注意事项项:(1)询问时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同时在场并出示执法证件;(2)询问被询问人应个别进行,笔录也应分别制作;(3)笔录必须当场制作。被询问人,主要包括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住址(联系地址)、以及与被调查对象的关系等.l询问询问笔笔录录的制作要点的制作要点(一)基本事(一)基本事项项:l一人被一人被问问即询问应单独进行,不“开座谈会”l二人在二人在场场办案人员应二人在场l三种三种对对象象当事人证人被害人(受侵害人)l四四项义务项义务被问人:配合调查,接受询问

21、,如实陈述,确认笔录l五五项权项权利利被问人有知情权、请求回避权、陈述申辩权、阅读修改笔录权、人格受尊重权l六六项项注意注意表明身份,简要提问;听取陈述,如实记录;全面调查,客观取证;抓住重点,注意策略;掌握时机,指明违法;宣传法律,适时教育. l询问询问笔笔录录的制作要点的制作要点(续续)l l基本要求:基本要求:l1、如实记录,正确综合l2、略记提问,详记陈述l3、被询问人的重要表情、动作应记录(当事人不回答时,可用“答-(不回答)”作记录表述。l4、询问与记录必须默契配合l5、笔录应字迹清楚l6、必须完善尾部.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十六)(

22、十六)证证据先行登据先行登记记保存决定保存决定书书:1、定、定义义:是责令当事人对需要保全的物证在登记造册后进行保管的正式文件。2、要点:、要点:适用于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先行采取保全物证措施时使用。保存期限为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发之日起七日内。.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十七)(十七)证证据先行登据先行登记记保存保存处处理决定理决定书书: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的正式文件。2、要点:、要点:对经查实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解除保存措施;对经查实应当依法没收或销毁的,

23、应当另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经查实需对违法行为做进一步确认的,应另行作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或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延长证据登记保存时间。注意:注意:如果需要对保存物品予以没收,销毁或继续登记保存等处理时,绝不能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来代替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或另行制作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十八)(十八)案件案件调查终结报调查终结报告告:1、定、定义义:是案件调查终结后,承办人就案情事实、对所调查问题性质的认识、对当事人责任的分析、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等,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所做的正式报告。2

24、、要点:、要点:除当场处罚的案件外,都必须制作。负责人意见应由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签署,并明确表明是否同意处理建议,如果认为需要合议,应提出合议的具体意见。争争议议要点:要点:写明承办人员和被检查方对案件的不同看法和意见。.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十九)(十九)合合议记录议记录:1、定、定义义:是对拟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或其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在调查终结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审议时记录的文字材料。2、要点:、要点:对拟适用听证程序或其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在调查终结后进行合议时使用的文书。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及行政机关、执法机构认为需要进行

25、合议的案件,应当制作合议记录。.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二十)(二十)行政行政处罚处罚事先告知事先告知书书:1、定、定义义: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2、要点:、要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于除适用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外的其他行政处罚案件。另: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规定的统一文书中,有三种告知形式:除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外,按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适用口头告知,并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设置了当事人认可

26、告知的签字栏;听证范围内案件使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二十一)(二十一)陈陈述和申述和申辩辩笔笔录录: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机关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法律文书。2、要点:、要点:适用于除按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处理外的其他案件。当事人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其姓名、性别、住址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其单位全称。陈陈述申述申辩辩人人:如果当事人本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陈述申辩的,写明其姓名,还应注明其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如果是当事人委托陈述申辩的,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别

27、、职务、现在工作单位等内容。受委托的受委托的陈陈述申述申辩辩人人应当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告知事告知事项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理由享有陈述与申辩权,也享有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有对承办人员提出回避的权利。是否放弃陈述申辩权、是否申请回避。.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二十二)(二十二)行政行政处罚处罚听听证证告知告知书书: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机关在对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2、要点:

28、、要点: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卫生许可证或执业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法人五万元以上、公民一千元以上)的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对其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其享有的听证权。注意注意:在当事人表明放弃听证权时,应请当事人在“当事人签收”处写明“放弃听证权”等内容.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二十三)(二十三)行政行政处罚处罚听听证证通知通知书书: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机关在收到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申请后,为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通知当事人而制作的法律文书。2、要点:、要点:在收到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申请后,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

29、事项通知当事人。.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二十四)(二十四)听听证证笔笔录录:1、定、定义义: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在听证会上制作的,记录听证会全过程和听证主持人、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会上就与案件有关的发言内容的法律文书。2、要点:、要点:记录听证会的全过程及当事人对案件的陈述申辩、质证的全部内容。当事人: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应填写相应的字号。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其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

30、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二十五)(二十五)听听证证意意见书见书:1、定、定义义:是指听证会结束后卫生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证人员就听证情况对该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理由及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复核后,向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时而制作的法律文书。2、要点:、要点:听证会结束后卫生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证人员就听证情况对该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理由及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复核后,向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而制作的。.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二十六)(二十六)行政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决定书书: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

31、机关对监督中发现和受理的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后,确认案发单位或个人有较严重的违法事实,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2、要点:、要点:适用于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卫生行政处罚。.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二十七)(二十七)当当场场行政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决定书书: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机关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可以做出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不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做出行政处罚时,所应制作的行政处罚文书。2、要点:、要点: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没有必要进一步调查取证,

32、并有法定处罚依据,依法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二十八)(二十八)送达回送达回执执: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机关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送达相对人,由相对人签收而制作的法律文书。2、要点:、要点:主要用于送达决定书、通知书、告知书等对外使用的文书,用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法定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文书没有设定签收栏以及需要邮寄送达的,一般均应使用送达回执。2、文书本身设定签收栏的,在直接送达的情况下,不必使用送达回执,可由当事人在该文书上直接签收。当事人拒绝签收,需留置送达的,可由送达人员在该文书备注栏处注

33、明相关情况,并由见证人签署姓名及日期。3、公告送达各类文书,不使用送达回执。.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要点及使用要点(二十九)(二十九)强强制制执执行申行申请书请书:1、定、定义义:是卫生行政机关在管理相对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中给予的处罚时,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提交给人民法院的书面申请。2、要点:、要点:凡是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或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末授予卫生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都可以使用强制执行申请书。但必须明确不要将行政相对人无能力履行理解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二、二、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30种文种文书书及使用

34、要点及使用要点(三十)(三十)结结案案报报告告:1、定、定义义:是把立案调查的案件,或履行(或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后的案件,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报请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结案的文书。制作结案报告标志着整个案件己按法定程序处理完毕,可以将有关案件材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保存。2、要点:、要点:适用于所有经过立案调查的案件。包括:(1)经调查终结认为违法行为轻微,依法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2)经调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案件;(3)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已移送有管辖权机关的案件;(4)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完毕的案件;(5)违法行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已移送司法机

35、关的案件。.三、三、处罚处罚程序上存在的程序上存在的问题问题l缺少样品确认书l销毁无记录或者不合格产品未处理l减少处罚金额没有具体的理由、依据l查获的物品没有采取证据保全l陈述申辩后没有合议l没收、查控物品无清单l行政控制无续控或者控制后无处理决定l缺少技术鉴定委托书l忽略公告收回l受理立案,超过期限(七天)l未及时取缔,未及时给予责令改正l案件延期没有批准.四、文四、文书书需注意的需注意的时时限限(一)3日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有违法案件,因情况特殊需要先行调查取证的,可先不制作立案报告,但须在3日内补办立案报告手续。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为3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

36、告知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的期限可比照听证告知的期限,即3日。.四、文四、文书书需注意的需注意的时时限限(二)7日卫生行政机关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收集证据时需要先行登记保存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四、文四、文书书需注意的需注意的时时限限(三)15日食品卫生监督程序规定对食品的卫生行政控制期限为15天。食品卫生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处罚法规定为3个月内)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37、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四、文四、文书书需注意的需注意的时时限限(四)6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食品卫生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四、文四、文书书需注意的需注意的时时限限(五)3个月卫生行政机关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六)2年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

38、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五、行政五、行政处罚处罚流程流程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规定,将卫生行政执法中简易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一般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如下:(一)(一)简简易易卫卫生行政生行政处罚处罚程序程序l简易卫生行政处罚(又称当场卫生行政处罚),一般使用的是如下卫生监督文书:l现场检查笔录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ll卫生监督意见书.(二)一般(二)一般卫卫生行政生行政处罚处罚程序(一般程序)程序(一般程序)一般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对公民个人处罚50元1000元以下、法人或组织处罚1000元5万元以下)使用如下卫生监督文书:卫生

39、监督意见书现场笔录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进行事实调查合议记录1、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询问笔录2、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3、封条案件调查终结报告4、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6、产品样品采样记录7、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8、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9、技术鉴定委托书10、检验结果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和申辩笔录行政部门审批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结案报告归档.(三)一般(三)一般卫卫生行政生行政处罚处罚程序(听程序(听证证程序)程序)一般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对公民个人处罚1000元以上、法人或组织处罚5万元以上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卫生许可证或执业许可证。)使用如下卫生监督文书: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笔录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进行事实调查合议记录1、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询问笔录2、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3、封条案件调查终结报告4、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6、产品样品采样记录7、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8、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9、技术鉴定委托书10、检验结果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陈述和申辩笔录行政部门审批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回执听证笔录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听证意见书结案报告归档.谢谢 谢谢 大大 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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