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共51页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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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特种设备监督与技术科特种设备监督与技术科陈万武陈万武 起重机械的管理起重机械的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建设部令第166166号(号(20192019年年1 1月月2828日颁布,于日颁布,于6 6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质【建质【20192019】7575号(号(2019.4.18.2019.4.18.)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质【建质【20192019】7676号(号(20

2、19.4.18.2019.4.18.)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武建【武建【20192019】142142号(号(2019.7.16.2019.7.16.)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武城安字【武城安字【20192019】2323号(号(2019.7.16.2019.7.16.) 规定所适用范围规定所适用范围 *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工地安

3、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模板自升式架设(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设施)* 租赁、安装、使用、总承包、建设、监理及监督租赁、安装、使用、总承包、建设、监理及监督管理部门。管理部门。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 两个登记【设备备案登记和设备使用登记】;两个登记【设备备案登记和设备使用登记】;(备案登记,设备(备案登记,设备“户口户口”,使用到设备报废;使用登记,每安拆一次,办理,使用到设备报废;使用登记,每安拆一次,办理一次。)一次。)2、两个告知【设备安装前告知和设备拆除前告知、两个告知【设备

4、安装前告知和设备拆除前告知】;】;3、两个注销【设备备案登记注销和设备使用登记、两个注销【设备备案登记注销和设备使用登记注销】);注销】);4、多塔作业方案的编制:、多塔作业方案的编制: 同一个现场,同一单位施工;同一个现场,同一单位施工; (由使用单位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由使用单位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同一个现场。多个单位施工。同一个现场。多个单位施工。 (由建设单位协调组织制定防止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由建设单位协调组织制定防止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5、强调设备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强调设备的档案建立和管理 (各方应建立的档案要求)(各方应建立的档案要

5、求)6、设备的标准节、附着装置应是原厂生产、设备的标准节、附着装置应是原厂生产 (禁止用语)(禁止用语)7、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租赁单位租赁单位:办理备案;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档案内容;不得出租的设备及具体规定;设备报废时办理注销手续;安装单位安装单位: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在资质范围内承接安装业务;同使用单位签订安全合同;不得安装规定不得安装的起重机械;编制安(拆)方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编制安装活动中的应急救援预案;安装完毕后的自检、调试、试运转;建立安装、拆卸工程档案;拆除时的报告和告知。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编制起重

6、机械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制度、设置机构、落实人员;组织联合验收(有总包单位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记录资料整理(工程完工后移交给设备产权单位);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多塔作业时编制防碰撞措施(有总包单位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监理单位:监理单位: 一报告(发现重大隐患向建设单位报告);二监督(监督执行安装拆卸方案、监督设备的安全使用);三审核(审核设备的有关证件;审核安装单位的有关证件;审核安装拆卸的施工方案)。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多单位、多塔作业时,组织编制防碰撞措施;接监理报告后,下令停工整改。监督管理部门: 进入工地或单位进行检查;查阅有关文件和资

7、料;发现隐患,责令排除;排除隐患时无法保障安全时,责令人员撤离或暂停施工。8 8、安装单位必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资质证和安全生产、安装单位必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资质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9 9、作业人员必须经省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设部统一印、作业人员必须经省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设部统一印制的特种作业证制的特种作业证 (操作员、司机、信号工、司索工、安装拆卸工等)(操作员、司机、信号工、司索工、安装拆卸工等)1010、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1111、使用中的保养维修由使用单位负责,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使用中的保养维修由使用单位负责,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212

8、、违反本规定的处罚及额度、违反本规定的处罚及额度 (租赁、安装、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租赁、安装、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位、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1313、不得出租、使用的五种情况。、不得出租、使用的五种情况。 (第七条规定:(第七条规定:1 1、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2 2、超使用年限的;、超使用年限的;3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4 4、没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的;5 5、40T.m40T.m以下的塔式以下的塔式起重机。)起重机。)武

9、汉市建设委员会制定了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制定了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的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 市安全站发布了落实市安全站发布了落实“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具体做法的通知。具体做法是:是:制订办事程序、编制文件汇编、较为广泛的宣传、制订办事程序、编制文件汇编、较为广泛的宣传、上网公告。上网公告。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 由产权单位办理由产权单位办理 (由产权单位在其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县以上建设管理部门办理)(由产权单位在其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县以上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填写备案申请、提供所需资料填写备案申请、提供所需资料审核(原件核对审核(原件核对后扫描,原件退回)后扫描,原

10、件退回)发备案证和备案牌。发备案证和备案牌。(提供的资料:(提供的资料: 1 1、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请表;、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请表; 2 2、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 4、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 5 5、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6 6、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由使用单位办理由使用单位办理 (现大多由安装单位办理,只要提供的资料齐全即可。)(现大多由安装单位办理,只

11、要提供的资料齐全即可。)资料审查合格,所提供的资料留存资料审查合格,所提供的资料留存发使用登记发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牌。证和使用登记牌。( (牌固定在设备上牌固定在设备上, ,证进入资料备查证进入资料备查.).) (提供的资料:(提供的资料: 1 1、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 2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3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书;、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书; 4 4、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5 5、建设、监理、使用、安装单位联合验收合格报告。、建设、监理、使用、安装单位联合验收合格

12、报告。)使用登记的全过程是:使用登记的全过程是:1 1、安装前,安装单位提供相关的、安装前,安装单位提供相关的1111项资料,报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审核,审项资料,报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后,告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报一份审核合格的资料;核合格后,告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报一份审核合格的资料;2 2、监督管理部门在告知单上签字后,安装单位即可进行安装;、监督管理部门在告知单上签字后,安装单位即可进行安装;3 3、安装单位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表;、安装单位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表;4 4、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须是检验合格的

13、报告);、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须是检验合格的报告);5 5、检验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进行联、检验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合验收;6 6、提供前页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使用登记并领取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牌。、提供前页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使用登记并领取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牌。需专家论证的几种情形需专家论证的几种情形(一)多台塔式起重机交叉作业的;(二)邻近的构筑物在工作半径内的;(三)外输电线路达不到安全距离的;(四)城市主要通道在工作半径范围内通过的。 处处 罚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

14、定,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违反本规定,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5000元以上元以上1 1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二)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 (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术档案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第

15、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5000元以上元以上3 3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履行第十二条第(二)、(四)、(五)项安全职一)未履行第十二条第(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责的;(【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

16、,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的;(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的; (三)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三)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5000元以上元以上3 3万元以下

17、罚款: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履行第十八条第(一)、(二)(四)、(一)未履行第十八条第(一)、(二)(四)、(六)项安全职责的(六)项安全职责的;(【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二)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二)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的; (三)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三)擅

18、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一条第(一)、(三)、(四)、未履行第二十一条第(一)、(三)、(四)、(五)、(七)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五)、(七)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并处以50005000元以上元以上3 3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一】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三】审核安装单位

19、、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四】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监理单位未履行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监理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管部

20、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5000元元以上以上3 3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一】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四】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五】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1、,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5000元以元以上上3 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责令停止施工: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责令停止施工: (一)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一)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 (二)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二)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一)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二)发现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存在严重生产安全事(二)发现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存在严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依法处理的;故隐患不依法处理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档档 案案 资资 料料 一、一、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

23、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查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二)定期检查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二、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二、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

24、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三、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他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及其他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

25、查、维护和保养,并作好记录。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作好记录。 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当将定期检查 、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出租单位。、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出租单位。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维修、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检查、维修、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塔塔 式式 起起 重重 机机塔式起重机的工作机构,有起升、回转、塔式起重机的工作机构,有起升、回转、变幅、运行机构和顶升机构。变幅、运行机构和顶升机构。采用标准:采用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

26、019GB51442019) 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GB/5031-94GB/5031-94)标准类别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强制执行标准)(强制执行标准) 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强制执行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强制执行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强制执行标准,高于行业标准)(强制执行标准,高于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在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高于(在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高于 上述标准的本企业执行的标准)上述标准的本企业执行的标准)塔机符号及含义塔机符号及含义 例例: QTZ63 TC5012: QTZ63 TC5012( (武城安字武城

27、安字201935201935号规定号规定:40T.M:40T.M以下塔吊不得在武汉市建筑施工以下塔吊不得在武汉市建筑施工工程使用工程使用) )安全装置安全装置 1 1、起重量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 2 2、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 3 3、行走限位(附着式:小车行走限位。)、行走限位(附着式:小车行走限位。) 4 4、幅度限位、幅度限位 5 5、起升高度限位、起升高度限位 6 6、回转限制、回转限制 7 7、风速仪、风速仪 8 8、夹轨器、夹轨器 ( (行走式行走式) ) 9 9、缓冲器、缓冲器 ( (行走式行走式) ) 10 10、挡板、挡板 ( (行走式行走式) )电气系统电气系统1

28、1、起重机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起重机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均需可靠接地。金属线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均需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接地电阻不大于44。(采用(采用TNSTNS系统保护)系统保护)2 2、采用联动控制台操纵时,联动控制台必须具有零位自、采用联动控制台操纵时,联动控制台必须具有零位自锁。锁。3 3、操纵系统应设有声响信号。、操纵系统应设有声响信号。4 4、保护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并不得用做载流回路。、保护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并不得用做载流回路。5 5、设置短路及过流保护、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设置短

29、路及过流保护、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及断相保护。(四保护)保护、电源错相及断相保护。(四保护)6 6、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控制电源。紧急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机总控制电源。紧急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7 7、起重机应有良好的照明。照明应设专用电路保证供电不受停机、起重机应有良好的照明。照明应设专用电路保证供电不受停机影响。影响。8 8、固定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固定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220V220V。严禁用金属结构做。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照明

30、线路的回路9 9、塔顶高于、塔顶高于30m30m的起重机应在塔顶和两臂端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的起重机应在塔顶和两臂端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1010、照明、取暖线宜单独敷设。、照明、取暖线宜单独敷设。1111、液压系统,都要求具有安全溢液阀、平衡阀、下降时还应有节、液压系统,都要求具有安全溢液阀、平衡阀、下降时还应有节流阀调节下降速度。流阀调节下降速度。平衡阀或液压锁与液压缸之间不得用软管连平衡阀或液压锁与液压缸之间不得用软管连接。接。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遵守的规定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遵守的规定1)1)升降作业过程升降作业过程, ,必须有专人指挥必须有专人指挥, ,专人照看电源专人照看电源, ,专人操

31、作液压系专人操作液压系统统, ,专人拆装螺栓专人拆装螺栓. .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 .操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 ,必须听从指挥信号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升降应在白天进行, ,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 ,应有充足的照明应有充足的照明. .3)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 ,不得进行升降作业不得进行升降作业. .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达到四级时, ,必须立即停止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

32、(风(风速大于速大于13m/s13m/s)4)4)顶升前应先放松电缆顶升前应先放松电缆, ,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 ,并应紧固好电缆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卷筒. .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 5)5)升降时升降时, ,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 ,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 ,并将回转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机构制动住, ,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接螺栓( (销子销子) )拆卸困难时拆卸困难时, ,应

33、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插入, ,再采取其他措施再采取其他措施. .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栓( (销子销子).).6)6)升降时升降时, ,顶升撑脚顶升撑脚( (爬爪爬爪) )就位后就位后, ,应插上安全销应插上安全销, ,方可继方可继续下一动作续下一动作. .7)7)升降完毕后升降完毕后, ,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 ,液压操纵杆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回到中间位置, ,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施施 工工 升升 降降 机机(人货两用(人货两用 电梯电梯 ) 型号表示:型号表示:

34、 SS SS(绳索式)(绳索式) SC SC(齿轮齿条式)(齿轮齿条式) SCD SCD(齿轮齿条式带配重)(齿轮齿条式带配重) 例:例: SS100E SS100E SCD200/200 SCD200/200 采用标准采用标准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100552019GB100552019)新标准)新标准20192019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 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 (GB/T100542019GB/T100542019)SSSS人货两用型及人货两用型及SCSC型升降机必须设置极限开关,吊笼运行型升降机必须设置极限开关,吊笼运行超出限位开关和越程后,极限开

35、关须切断总电源使吊笼超出限位开关和越程后,极限开关须切断总电源使吊笼停车。停车。 极限开关为非自动复位型的,其动作后必须手动复位极限开关为非自动复位型的,其动作后必须手动复位才能使吊笼重新启动。才能使吊笼重新启动。防坠器:防坠器: 须一年进行一次检验(规定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进须一年进行一次检验(规定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不得漏油(行检测)不得漏油(1515分钟分钟1 1滴,为漏油)滴,为漏油)GB10055GB1005520192019第第11.1.911.1.9规定为规定为“不应超过一年不应超过一年”导轨架:导轨架: 悬高不得大于悬高不得大于9 9米。垂直度公差值为:米。垂直度公差

36、值为:7070米及以下米及以下1/10001/1000;7010070100米,米,7070毫米;毫米;100150100150米,米,9090毫米;毫米;150200150200米,米,110110毫米;毫米;200200米以上,米以上,130130毫米毫米。安全要求安全要求* *当吊笼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对重上面的越程余量不应小当吊笼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对重上面的越程余量不应小于于0.50.5。 * *吊笼应具有有效的装置使吊笼在导向装置时效时仍能保持在导轨吊笼应具有有效的装置使吊笼在导向装置时效时仍能保持在导轨上。上。* *有对重的施工升降机,当对重质量大于吊笼质量时,应有双

37、向防有对重的施工升降机,当对重质量大于吊笼质量时,应有双向防坠安全器或对重防坠安全装置。坠安全器或对重防坠安全装置。 * *防坠安全器在施工升降的接高和拆卸过程中应仍起作用。防坠安全器在施工升降的接高和拆卸过程中应仍起作用。 ( 对于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应采用速度触发型的防坠安全器。)对于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应采用速度触发型的防坠安全器。)* *防坠安全器应防止由于外界物体侵入或气候条件影响而不能正常防坠安全器应防止由于外界物体侵入或气候条件影响而不能正常工作。任何防坠安全器均不能影响施工升降机的正常运行。工作。任何防坠安全器均不能影响施工升降机的正常运行。* *正常工况下,关闭的吊笼门与层门间的

38、水平距离不应大于正常工况下,关闭的吊笼门与层门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200200。 * *应有防止吊笼门导向滚轮失效的设施。应有防止吊笼门导向滚轮失效的设施。 * *安装、加节时应留出对重在导轨架顶部越程余量,当吊笼的额定安装、加节时应留出对重在导轨架顶部越程余量,当吊笼的额定提升速度大于提升速度大于1.01.0/ /时,对重越程不应小于时,对重越程不应小于2.02.0。 * *对重导轨可以是导轨架的一部分。柔性物体(如链条、钢丝绳)对重导轨可以是导轨架的一部分。柔性物体(如链条、钢丝绳)不能用作对重导轨。不能用作对重导轨。 * *吊笼底板应能防滑、排水。其强度为:在吊笼底板应能防滑、排水。其强

39、度为:在0.10.10.10.1区域内能区域内能承受承受150150或额定载重量的或额定载重量的25%25%(取两者中较大值,但最大取(取两者中较大值,但最大取300300)而无永久变形。)而无永久变形。 * *层门应保证在关闭时人员不能进出。层门应保证在关闭时人员不能进出。 * *层门的净宽度与吊笼进出口宽度之差不得大于层门的净宽度与吊笼进出口宽度之差不得大于120120。 * *附墙撑杆平面与附着面的法向夹角不应大于附墙撑杆平面与附着面的法向夹角不应大于8 8度(度(10001000:117117)。)。* *在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操作的过程中,吊笼最大速度不应大于在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操

40、作的过程中,吊笼最大速度不应大于0.70.7/ /。* *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涂成警告色。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涂成警告色。* *装载和卸载时,吊笼门框外缘与登机平台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装载和卸载时,吊笼门框外缘与登机平台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应大于5050。* *应有防止吊笼门导向滚轮失效的设施。应有防止吊笼门导向滚轮失效的设施。 * *对重导轨可以是导轨架的一部分。柔性物体(如链条、钢丝绳)对重导轨可以是导轨架的一部分。柔性物体(如链条、钢丝绳)不能用作对重导轨。不能用作对重导轨。 谢谢 谢谢docin/sanshengshiyuandoc88/sanshenglu 更多精品资源请访问更多精品资源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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