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进口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有关事项的说明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71149235 上传时间:2024-08-08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251.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办理进口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有关事项的说明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关于办理进口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有关事项的说明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关于办理进口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有关事项的说明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关于办理进口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有关事项的说明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关于办理进口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有关事项的说明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办理进口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有关事项的说明》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办理进口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有关事项的说明(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办理进口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有关事项的说明 实施日期:2005-01-01 广东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一、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对汽车及其关键件进口取消配额管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凡进口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目录的汽车产品均需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根据有关法规,商务部已制订并公布了?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如此?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 92 号。二、2004 年签发的汽车进口配额及进口许可证有效期将截止到 2004 年 12月 31 日,不再延期。鉴于局部进口单位在配额有效期内订购的车辆难以于今年底到货,为方便相关企业正常经营,商务部正在拟定有关方法,并于

2、近期公布。三、2005 年 1 月 1 日起,汽车进口将实行落地征税,对于目前已存放在保税区内的车辆,商务部与海关总署等正在协商有关方法,届时另行通知。四、为更好地做好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具体说明如下:一以任何方式进口列入?货物自动进口许可商品录?的汽车产品,进口单位均需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货物自动进口许可商品目录?中所列的汽车产品及编号见附件一。二如下情况申请进口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需提交相应的材料:1、 请进口汽车用于销售的单位需提交: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汽车品牌经销授权证明公历年度首次申请时提交;3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在申请表及电子数据的“规格型

3、号栏中,必须标明品牌名称及具体规格型号,品牌名称须与所授权经销的品牌一致,并与?进口机动车辆制造厂名称和车辆品牌中英文对照表2004 年版?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 2004 年第 52 号及有关增补的中文签注名称一致。;4订货合同。2、申请进口汽车零部件用于销售的单位需提交: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3订货合同;4销售给生产企业或维修企业的,须提供与生产企业或维修企业签订的委托订货协议。3、一般贸易方式申请进口汽车用于自用的单位需提交:1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2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3订货合同。4、以援助、捐赠、赠送等方式申请进口汽车用于自

4、用的单位需提交:1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2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3相关的援助、捐赠、赠送的证明文件。5、申请进口成套散件含 SKD和 CKD、部件总成系统用于生产汽车的企业需提交: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应在“规格型号栏中标明品牌名称及具体规格型号,并在电子数据的“企业情况说明栏中注明所生产汽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期号;进口部件总成系统及零部件的,需在电子数据的“企业情况说明栏中注明所产汽车的具体型号及产品公告号。进口属于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在电子数据的“企业情况说明栏中应注明是否构成整车特征;3所生产车型列入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4

5、订货合同。三加工贸易进口汽车产品,应按规定复出口。如因故不能出口需内销的,属商务部管理的汽车产品,由经营企业按一般贸易的有关规定向商务部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其他汽车产品,由经营企业向发证机构提交申请广东省内的申请进口单位除广州、某某、珠海、汕头、湛江向所在市机电办申请外,其他均向省机电办申请,下同。四申请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发证机构提交申请。网上申请:申请进口单位登录商务部授权网站 chinabidding ,进入进口许可证联网申领系统,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等资料,同时向发证机构提交相关材料;书面申请:申请进口单位可到发证机构领取

6、或从商务部授权网站 chinabidding 下载可复印。?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要如实填写,并采用送递、邮寄或其他适当方式,与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并递交省机电办。省机电办在收到内容正确、形式完备的申请后,立即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在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申请进口列入?货物自动进口许可商品目录?中属商务部管理的汽车产品,省机电办在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后,立即进展核实,最长不超过 3 个工作日。核实后将申请材料递交商务部。五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或“非一批一证管理;六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六个月,且仅在本公历年度内有效;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如在有

7、效期内无法使用或未使用完,应在?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内退回原发证机关。七?自动进口许可证?证面内容不得更改。?自动进口许可证?需要延期或变更,一律重新办理,旧证应交复原发证机关并同时撤销。八?自动进口许可证?如有遗失,申请进口单位应当立即向原发证机关以及自动进口许可证上注明的进口口岸地海关书面报告挂失。经核实无不良后果,原发证机关可予重新补发。 附件: 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目录 一、以下商品编码的汽车产品由商务部签发 序号 分类 商品编码 商 品 名 称 1 车辆用发动机及零件 84073410 3000ml排量1000ml 车用往复式活塞发动机 2 84073420 排量3000ml 车辆

8、用往复式活塞发动机 3 84099991 功率132.39Kw 发动机的专用零件132.39kW180马力 4 84099999 其他未列名发动机的专用零件指第 87 章所列车辆用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5 车辆用空调及压缩机 84143090 非电动机驱动的制冷设备用压缩机 6 84152000 机动车辆上供人使用的空气调节器 7 汽车整车含底盘及成套散件 87012000 半挂车用的公路牵引车 8 87021020 机坪客车 9 87021091 30 座及以上的装有柴油发动机的机动客车 10 87021092 20 座及以上至 29 座的装有柴油发动机的机动客车 11 87021093 1

9、0 座及以上至 19 座的装有柴油发动机的机动客车 12 87029010 其他 30 座及以上的机动客车 13 87029020 其他 20 座及以上至 29 座的机动客车 14 87029030 其他 10 座及以上至 19 座的机动客车 15 87032130 排气量不超过 1000 毫升的汽油型小轿车 16 87032190 排气量不超过 1000 毫升的汽油型其他载人机动车辆 17 87032230 排气量超过 1000 毫升,但不超过 1500 毫升的汽油型小轿车 18 87032240 排气量超过 1000 毫升,但不超过 1500 毫升的汽油型越野车4 轮驱动 19 87032

10、250 排气量超过 1000 毫升,但不超过 1500 毫升的汽油型小客车9 座及以下 20 87032290 排气量超过 1000 毫升,但不超过 1500 毫升的汽油型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 21 87032314 排气量超过 1500 毫升,但不超过 2500 毫升的汽油型小轿车 22 87032315 排气量超过 1500 毫升,但不超过 2500 毫升的汽油型越野车4 轮驱动 23 87032316 排气量超过 1500 毫升,但不超过 2500 毫升的汽油型小客车9 座及以下 24 87032319 排气量超过 1500 毫升,但不超过 2500 毫升的汽油型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

11、动车 25 87032334 排气量超过 2500 毫升,但不超过 3000 毫升的汽油型小轿车 26 87032335 排气量超过 2500 毫升,但不超过 3000 毫升的汽油型越野车4 轮驱动 27 87032336 排气量超过 2500 毫升,但不超过 3000 毫升的汽油型小客车9 座及以下 28 87032339 排气量超过 2500 毫升,但不超过 3000 毫升的汽油型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 29 87032430 排气量超过 3000 毫升的汽油型小轿车 30 87032440 排气量超过 3000 毫升的汽油型越野车4 轮驱动 31 87032450 排气量超过 3000

12、 毫升的汽油型小客车9 座及以下 32 87032490 排气量超过 3000 毫升的汽油型其他载人车辆 33 87033130 排气量不超过 1500 毫升的柴油型小轿车 34 87033140 排气量不超过 1500 毫升的柴油型越野车4 轮驱动 35 87033150 排气量不超过 1500 毫升的柴油型小客车9 座及以下 36 87033190 排气量不超过 1500 毫升的柴油型其他载人车辆 37 87033230 排气量超过 1500 毫升,但不超过 2500 毫升的柴油型小轿车 38 87033240 排气量超过 1500 毫升,但不超过 2500 毫升的柴油型越野车4 轮驱动

13、39 87033250 排气量超过 1500 毫升,但不超过 2500 毫升的柴油型小客车 40 87033290 排气量超过 1500 毫升,但不超过 2500 毫升的柴油型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 41 87033330 排气量超过 2500 毫升的柴油型小轿车 42 87033340 排气量超过 2500 毫升的柴油型越野车4 轮驱动 43 87033350 排气量超过 2500 毫升的柴油型小客车9 座及以下 44 87033390 排气量超过 2500 毫升的柴油型其他载人机动车 45 87039000 未列名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 46 87042100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不

14、超过 5 吨的其他货车 47 87042230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超过 5 吨,但小于 14吨的其他货车 48 87042240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在 14 吨及以上,但不超过 20 吨的其他货车 49 87042300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超过 20 吨的其他货车 50 87043100 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车辆总重量不超过 5吨的其他货车 51 87043230 其他汽油货车,5t车总重8t 52 87043240 其他汽油货车,车总重8t 53 87049000 其他未列名货运机动车辆 54 87052000 机动钻探车 55 87053010 装有云梯的救火

15、车 56 87053090 其他机动救火车 57 87054000 机动混凝土搅拌车 58 87059040 机动医疗车 59 87059090 其他未列名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 60 87060021 装有发动机货车底盘,车总重14t 61 87060022 装有发动机货车底盘,车总重14t 62 87060030 装有发动机的座位30 的机动客车底盘 63 87060090 8701 至 8705 所列其他车辆装有发动机的底盘 64 车身及零件 87071000 机动小客车的车身包括驾驶室 65 87079010 10 座及以上至 29 座客车车身驾室 66 87079090 8701-02,

16、8704-05 列其他车辆车身包括驾室 67 制动器及零件 87082990 车身的未列名零部件 68 87083991 防抱死制动系统 69 87083999 其他未列名机动车辆用制动器及零件 70 变速箱 87084091 小轿车用自动换档变速箱 71 87084099 其他未列名机动车辆用变速箱 72 驱动桥及零件 87085010 牵引车、拖拉机用装有差速器的驱动桥 73 87085020 30 座及以上机动客车用装有差速器的驱动桥 74 87085040 轻型柴油及汽油货车用装有差速器的驱动桥 75 87085050 重型柴油及汽油货车用装有差速器的驱动桥 76 87085060 税

17、号 87.05 所列车辆用装有差速器的驱动桥 77 87085090 其他机动车辆用装有差速器的驱动桥 78 87086090 未列名机动车辆用非驱动桥及零件 79 转向器 87089490 未列名机动车辆用转向盘、转向柱及转向器 80 车架 87089991 机动车辆用车架编号 8701-8704所列车辆用 81 关键零件 87089999 机动车辆用未列名零件、附件编号 8701-8704 所列车辆用 二、以下商品编码的汽车产品由地方、部门机电办签发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1 87041030 电动轮非公路用货运自卸车 2 87041090 其他非公路用货运机动自卸车 3 870510

18、21 最大起重量50 吨全路面起重车 4 87051022 50 吨最大起重量100 吨全路面起重车 5 87051023 最大起重量100 吨全路面起重车 6 87051091 最大起重量50 吨其他起重车 7 87051092 50 吨最大起重量100 吨其他起重车 8 87059010 无线电通信车 9 87059020 机动放射线检查车 10 87059030 机动环境监测车 11 87059051 航空电源车(频率为 400 赫兹) 12 87059059 其他机动电源车 13 87059060 飞机加油车、调温车、除冰车 14 87059070 道路包括跑道扫雪车 15 87059080 石油测井车、压裂车、混沙车 16 87060040 汽车起重车底盘,装有发动机 17 87086010 牵引车、拖拉机用非驱动桥及其零件 内容总结 (1)关于办理进口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有关事项的说明 实施日期:2005-01-01 广东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一、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对汽车及其关键件进口取消配额管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2)关于办理进口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有关事项的说明 实施日期:2005-01-01 广东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一、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对汽车及其关键件进口取消配额管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