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章清朝法律制度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71132355 上传时间:2024-08-08 格式:PPT 页数:14 大小:8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十一章清朝法律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十一章清朝法律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十一章清朝法律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十一章清朝法律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十一章清朝法律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十一章清朝法律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十一章清朝法律制度(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十一章清朝法律制度Stillwatersrun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一、历史概况年代:年代:16441911年。年。摊丁入地;开豁贱籍;改土归流。摊丁入地;开豁贱籍;改土归流。文化专制和文字狱。文化专制和文字狱。二、法制指导思想二、法制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详译明律,参以国制。正人心,厚风俗。正人心,厚风俗。三、法律渊源三、法律渊源法律形式以律、例、会典为主法律形式以律、例、会典为主(一)律(一)律 顺治四年(顺治四年(1647年)在大明律基础上稍加年)在大明律基础上稍加删削,制

2、订成了大清律集解附例删削,制订成了大清律集解附例雍正五年(雍正五年(1727年),大清律集解年),大清律集解乾隆五年(乾隆五年(1740年),大清律例年),大清律例以后,律文不再修改,只是修例。以后,律文不再修改,只是修例。 (二)例(二)例清朝的例由明朝的条例发展而来,有条清朝的例由明朝的条例发展而来,有条例、则例、事例等。例、则例、事例等。清清薛允升:读例存疑。薛允升:读例存疑。(三)会典(三)会典典章制度,统称大清会典,有五部。典章制度,统称大清会典,有五部。(四)其他(四)其他对少数民族的立法。对少数民族的立法。地方立法。省例。地方立法。省例。(五)清朝的律学(五)清朝的律学四、身份法

3、四、身份法(一)社会等级(一)社会等级旗人。旗人。官缺(官职)制度。官缺(官职)制度。“官缺官缺”分满官缺、分满官缺、蒙古官缺、汉军官缺、汉官缺四种。蒙古官缺、汉军官缺、汉官缺四种。 捐钱买官,称为捐钱买官,称为“捐纳捐纳” 。捐纳和恩荫捐纳和恩荫 ,“异途异途” 。孔府衍圣公孔府衍圣公 。贱民,惰民贱民,惰民 。奴婢奴婢大清律例大清律例刑律刑律 “奴婢殴家长奴婢殴家长” 条:条:“凡汉人家生奴仆、印契所买奴仆,并雍正凡汉人家生奴仆、印契所买奴仆,并雍正五年以前白契所买,及投靠养育年久,五年以前白契所买,及投靠养育年久,或婢女招配生有子息者,俱系家奴,世或婢女招配生有子息者,俱系家奴,世世子孙

4、永远服役。婚配俱由家主,仍造世子孙永远服役。婚配俱由家主,仍造册报官存案。册报官存案。 ” (二)宗族、家庭(二)宗族、家庭宗族制度。宗族制度。继承制度。兼祧。继承制度。兼祧。 五、刑事法五、刑事法 (一)旗人特权(一)旗人特权以枷号代军、流、徒刑。以枷号代军、流、徒刑。盗罪刺面可改为刺臂,死罪斩立决可改盗罪刺面可改为刺臂,死罪斩立决可改为斩监候等。为斩监候等。(二)刑罚(二)刑罚发遣刑。发遣刑。绞监候、斩监候、绞立决、斩立决。绞监候、斩监候、绞立决、斩立决。 (三)罪名(三)罪名“文字狱文字狱” 。六、财产法六、财产法1、旗地旗产、旗地旗产 2、典权制度,更为明确、典权制度,更为明确契约须注

5、明典或卖;契约须注明典或卖;典不必纳契税,而卖须纳契税;典不必纳契税,而卖须纳契税;须明确回赎年限等。须明确回赎年限等。七、司法制度七、司法制度(一)司法机构(一)司法机构宗人府、内务府宗人府、内务府 。理藩院。理藩院。省督抚、省按察司、府、州县。省督抚、省按察司、府、州县。 (二)诉讼审判制度(二)诉讼审判制度“秋审秋审”和和“朝审朝审” 。幕友、胥吏幕友、胥吏 。八、晚清法制八、晚清法制 (一)概述(一)概述18401911年。年。二次鸦片战争。二次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起义。太平天国起义。洋务运动。洋务运动。中日甲午战争。中日甲午战争。戊戌变法。戊戌变法。八国联军入侵。八国联军入侵。清末新政

6、。清末新政。(二)治外法权的设立(二)治外法权的设立1、领事裁判权、领事裁判权 虎门条约附件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附件五口通商章程。望厦条约。望厦条约。2、观审、观审3、会审公廨、会审公廨mixed court(三)修律活动(三)修律活动修订法律馆、修律大臣。修订法律馆、修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沈家本、伍廷芳。日本法学博士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志日本法学博士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志田钾太郎等。田钾太郎等。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礼法之争。礼法之争。(四)预备立宪(四)预备立宪“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规制未备、民智未开” 。1、官制改革、官制改革2、资政院、咨议局、资政院、咨议局3、宪法性文件、宪法性文件1908年年8月公布钦定宪法大纲。月公布钦定宪法大纲。1911年年11月月3日公布十九信条。日公布十九信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