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食用香料香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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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目目录录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1 1 总则总则为了做好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的所有企业,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食用香料香精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

2、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食用香料香精产品。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香料香精产品。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分为食用香料和食用香精两大类。食用香精按用途分为食品用香精、烟用香精、化妆品用香精、餐具洗涤剂用香精等。本细则中香精也包括热反应香精产品和香基产品(以下统称香精) 。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分为天然香料、生物技术香料、合成香料和香精 4 个生产许可产品单元(见表 1) 。表表 1 1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产品单元分类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产品单元分类序号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单元产品小类产品小类蒸馏类浸提类1天然香料冷榨(磨)类其他类23生物技术香料合成香料不分类不分类液体

3、类浆(膏)状类4香精固体(粉末)类指以香料与其他添加剂、 载体等,经过搅拌制成均匀的拌和型粉末香精和/或利用某些壁材(高分子物质) ,将芯材(香料等混合物)包裹成微小囊状物的微胶囊型粉末香精等,如鸡肉粉末香精。冷磨柠檬油天然薄荷脑发酵法丁二酮香兰素水溶性香精指香精在常温下或稍经加热搅拌即成为流动的粘稠体态,如猪肉膏状香精。产品举例产品举例香叶油桂花浸膏2 2 工作机构工作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的生产许可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食用香料香精产品

4、生产许可审查部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起草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跟踪香料香精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向企业宣贯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组织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国家注册审查员、审查组长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宣贯师资培训;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定期抽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烟用香料香精生产许可审查分部的实地核查工作质量;审查、汇总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审查分部报送的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将符合条件的企

5、业申证材料报送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承担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交办的其他事宜。烟用香料香精生产许可审查分部主要承担以下工作:配合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部制修订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根据烟用香料香精产品相关标准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工作;汇总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企业审查材料、承担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交办的其他事宜等。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审查部和烟用香料香精生产许可审查分部承担单位另文公布。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承担发证检验、强制检验、与企业的检验能力比对工作。检

6、验机构承担单位另文公布。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在审查部的配合下对企业进行实施细则宣贯;组织企业实地核查;汇总企业申请及审查材料以及生产许可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3 3 生产许可程序生产许可程序申请和受理3.1.1 申请生产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3.1.1.1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正本) 。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所申请生产或加工的食用香料香精产品;3.1.1.2 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1.1.3 有与所申请生产

7、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3.1.1.4 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3.1.1.5 具有健全有效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保障制度;3.1.1.6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3.1.1.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 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3.1.1.8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3.1.2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各一式三份,其中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存一份、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部存一份、审

8、查中心存一份:3.1.2.1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在填写生产许可申请书时,1.“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一栏内容,填写申证产品单元的“产品小类”和本小类三种不同用途(食品用、烟用、日用等)的各一个主导产品名称和用途;不分小类的产品申证单元填写本单元的主导产品名称和用途(食品用、烟用、日用等) ;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内容,必须首先填写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本企业(1)只生产食用香料香精产品; (2)既生产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又生产日用香料香精产品; (3)只生产烟用香料香精产品。3.1.2.2 企业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企业申请时需出示原件) ;3.1.2.3 企业生产使用的原

9、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 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自我声明 ;3.1.2.4 企业按本细则要求制定的各项生产管理制度清单;3.1.2.5 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应包括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及警示内容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产品标准规定的有关内容;3.1.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3.1.3 申请和受理3.1.3.1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提出的申请后, 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申请,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 5日内向企业发出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通过补正达

10、到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内容,并于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向企业发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逾期未告知企业的,视为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1.3.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申请后,对只生产烟用香料香精产品的申证企业,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 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寄(送)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分部。试生产3.2.1 申请企业自收到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之日起,可以对申请取证的产品组织小批量试生产;3.2.2 企业试生产的产品, 必须经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承担生产许可产品

11、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批批检验。检验合格的,应当在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3.2.3 国家质检总局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停止试生产该产品。实地核查3.3.1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审查组。 审查组一般由 2 至 4 名国家注册审查员组成,且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审查组成员中应有一名熟悉香料香精行业生产情况的国家注册审查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派1 名观察员参加实地核查;只生产烟用香料香精产品的申证企业,由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分部按上述原则组织对申证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的审查组。3.3.2 审查组组织单位

12、应当制定企业实地核查计划,填写企业实地核查通知书 ,在实地核查前 5 日内通知企业。企业应当配合审查人员的工作;3.3.3 审查组应当按照食用香料香精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进行实地核查,并填写企业实地核查记录和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企业负责人应当在企业实地核查报告上签字认可。核查时间一般为 1-2 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3.3.4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前向企业报告核查情况, 并核实企业名称、 住所及生产场地;如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组应以书面形式当场告知核查结论,并给企业留存核查记录和核查报告复印件。不能当场确定实地核查结论的,审查组组织单位自受理企业申请

13、之日起30 日内向企业发出企业实地核查结果通知书 ,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实地核查结论。3.3.5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部门或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分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对企业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工作;3.3.6 对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受理的申证企业, 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 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实地核查的,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3.3.7 企业实地核查结论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产品抽样检验,审查工作终止;由组织审查组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分部将有关资料按要求报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部;审查部审查无误,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

14、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产品抽样和检验3.4.1 企业实地核查结论合格的, 审查组应当根据 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抽样方法(见)抽、封样品,填写抽样单一式四份,告知企业所有承担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并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 7 日内送达检验机构进行检验;3.4.2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和抽样单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检验报告 ,连同加盖检验单位公章的抽样单各一式四份(企业、省局、审查部、审查中心各一份) ,一并寄到审查组组织单位。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3.4.3 对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受

15、理的申证企业, 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封样品和检验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产品抽封样品和检验的,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3.4.4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组织审查组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分部将有关资料按要求报送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部;该审查部经审查无误,再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定和发证3.5.1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分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 食用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 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 企业实地核查记录 、 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 检验报告和抽样单原件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

16、理申请之日起30 日(不包括产品检验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部;3.5.2 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部根据每家企业所有上报材料的复核结果填写审查意见书 ;3.5.3 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部将同批企业材料汇总复核的结果填写审查报告书 。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40 日(不包括产品检验时间)内将审查报告书 、 审查意见书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 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 企业实地核查记录 、 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 检验报告和抽样单原件各一份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部应当将企业的申请书等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的上述材料存档备查,保存期限为 3 年;3.

17、5.4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50 日(不包括产品检验时间)内完成对上报材料的审查,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3.5.5 国家质检总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 日(不包括产品检验时间)内做出是否准予生产的决定。准予生产的,应当自做出准予生产的决定之日起10 日内向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书 正、 副本; 不准予生产的, 应当自做出不准予生产决定之日起10 日内向企业发出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5.6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以公告、网络()方式向社会公布获证企业名录。4 4 审查要求审查要求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工艺控制4.1.1 天然香料单元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工艺控制申证企业应根据所生产的天然香

18、料产品制定生产流程,并制定相应的程序文件。4.1.1.1 基本生产流程示意图*蒸 馏*浸 提*原 料冷榨(磨)其他方法油水分离分 离后处理成 品成品检验入 库其他工序包 装*分 离注注:对仅购买粗制品进行后处理精制加工的企业,需制定本企业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流程和程序文件。4.1.1.2 关键工艺控制:企业应对以下关键工序制定操作程序并标注关键控制点(用*表示) :(1)原辅材料质量的进厂验收;(2)生产天然香料各产品小类的关键工序(见表2) 。表表 2 2生产天然香料各产品小类的关键工序生产天然香料各产品小类的关键工序产品单元产品单元产品小类产品小类蒸馏类 (如香叶油)浸提类 (如桂花浸膏)天

19、然香料冷榨(磨)类 (如冷磨柠檬油)其他类 (如天然薄荷脑)分离其他相应工序(如结晶等)关键工序、关键控制点(关键工序、关键控制点(* *)蒸馏工序、时间和温度浸提工序、时间和溶剂回收注:注: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产品的情况,制定关键工序并标注关键控制点。4.1.2 生物技术香料单元的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工艺控制申证企业应根据所生产的生物技术香料产品制定生产流程,并制定相应的程序文件。4.1.2.1 基本生产流程示意图*原料*生物反应生物制剂反应产物反应产物检验后处理粗 制 品粗制品检验精 制成品检验包装入库注注: :对仅购买粗制品进行后处理精制加工的企业,需制定本企业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流程和程序文

20、件。4.1.2.2 关键工艺控制:企业应对以下关键工序制定操作程序并标注关键控制点(用*表示) :(1)原辅材料质量的进厂验收;(2)生物反应工序,其关键控制点如控制反应温度等。4.1.3 合成香料单元的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工艺控制4.1.3.1 基本生产流程示意图*原料*化学反应辅料中间品中间品检验化学反应包装粗制品*精 制成品检验入库申证企业应根据所生产的合成香料产品制定生产流程,并制定相应的程序文件。注注: : 对仅购买粗制品进行后处理精制加工的企业,需制定本企业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流程和程序文件。4.1.3.2 关键工艺控制:企业应对以下关键工序制定操作程序并标注关键控制点(用*表示) :

21、(1)原辅材料质量的进厂验收;(2)购置半成品经后处理加工制成成品的企业, 精制工序是关键工序, 其关键控制点如控制精馏真空度、结晶速度等;(3)经一次或多次化学反应并经后处理制成成品的企业,化学反应工序和后处理工序都是关键工序,其关键控制点如控制反应滴加速度、反应温度、压力,精制蒸馏真空度、结晶速度等。4.1.4 香精单元的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工艺控制4.1.4.1 基本生产流程示意图(见流程图1 至 3)申证企业应根据所生产的香精产品制定生产流程,并制定相应的程序文件。4.1.4.2 关键工艺控制:企业应对以下关键工序制定操作程序并标注关键控制点(用*表示) :(1)原辅材料质量的进厂验收;

22、(2)称量配制、投料、搅拌、加工、均质、过滤、拌和工序;(3)配制加工设备、灌装设备和存贮设备的清洗和消毒;(4)热反应香精的反应工序,其关键控制点如加工的温度不得超过 180C,在 180C加工的时间不得超过 1/4 小时,在加工中 pH 值不得超过 8;加入的合成香料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反应结束后才可被加入,这些物质不得参与热反应。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设备4.2.1 天然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设备4.2.1.1 天然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见表3)表表 3 3天然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天然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单元产品小类产品小类蒸馏类(如香叶油)浸

23、提类(如桂花浸膏)必备的生产设备必备的生产设备计量器具、蒸馏设备、馏出物接收器计量器具、浸提/蒸发浓缩/溶剂回收设备或装置计量器具、压榨(磨皮)设备、分离设备计量器具、蒸馏、结晶等设备天然香料冷榨(磨)类 (如冷磨柠檬油)其他类 (如天然薄荷脑)注注: :天然香料的品种非常多,生产工艺所需的设备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对不同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应具备表 3 中必备的生产设备以及其他个性化工序在工艺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应生产设备;对分包装申证企业所必备的设备,应与其分包装申证产品的工艺文件中需要的设备一致。4.2.1.2 天然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见表4)表表 4 4天然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仪

24、器设备天然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单元产品小类产品小类蒸馏 (如香叶油)浸提类(如桂花浸膏)天然香料冷榨(磨)类(如冷磨柠檬油)其他类(如天然薄荷脑)分析天平、折光仪、比重瓶/密度仪分析天平和其他适宜的检测仪器设备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分析天平、折光仪、比重瓶/密度仪分析天平、 (减压蒸馏装置)注注: :天然香料的品种非常多,不同产品出厂检验项目既有共性也有个性。企业应具备申证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所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原料进厂验收标准(规格)所对应的检验仪器设备。仪器的精度必须符合产品的要求。4.2.2 生物技术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设

25、备4.2.2.1 生物技术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见表5)表表 5 5生物技术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生物技术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单元生物技术香料(如发酵法丁二酮)必备的生产设备必备的生产设备计量器具、 (发酵设备)/提纯设备注注: : 生物技术香料生产工艺所需的设备因采用的生物技术不同而有差异,对不同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应具备表 5 中必备的生产设备及工艺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应生产设备;对分包装申证企业所必备的设备,应与其分包装申证产品的工艺文件中需要的设备一致。4.2.2.2 生物技术香料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见表6)表表 6 6 生物技术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检

26、验仪器设备生物技术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单元生物技术香料(如发酵法丁二酮)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分析天平、折光仪、密度仪、 (气相色谱仪)注注: : 不同工艺生产的生物技术香料, 其出厂检验项目既有共性也有个性。 企业应具备申证产品的国家 (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中所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原料进厂验收标准(规格)所对应的检验仪器设备。仪器的精度必须符合产品的要求。4.2.3 合成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设备4.2.3.1 合成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见表7)表表 7 7合成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合成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单元合成

27、香料(如香兰素)必备的生产设备必备的生产设备计量器具、反应设备、提纯设备注注: :合成香料品种非常多,生产工艺所需的设备既有共性也有个性,针对不同产品品种的生产加工,企业应具备表 7 中必备的生产设备以及其他个性化工序在工艺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应生产设备;对分包装申证企业所必备的设备,应与其分包装申证产品的工艺文件中需要的设备一致。4.2.3.2 合成香料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见表8)表表 8 8合成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合成香料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单元合成香料(如香兰素)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分析天平、有关纯度测定仪器或装置等注注: : 合成香料

28、的品种非常多, 不同产品出厂检验项目既有共性也有个性, 企业应具备申证产品的国家 (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所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原料进厂验收标准(规格)所对应的检验仪器设备。仪器的精度必须符合产品的要求。4.2.4 香精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设备4.2.4.1 香精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见表9)表表 9 9香精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香精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单元产品小类产品小类液体类必备的生产设备必备的生产设备计量器具、带搅拌的反应罐(釜)和/或均质机、过滤装置和灌装设备等计量器具、带搅拌和加热温度控制的反应罐(釜)和或均质机、过滤装置和灌装设备等计量器具、带搅拌的反应罐

29、(釜) 、喷雾干燥设备或拌合(挤出)设备、过筛或金属探测装置、包装设备等香精浆(膏)状类固体(粉末)类注:注:以上设备视企业生产香精产品的实际情况可增减;对分包装申证企业所必备的设备,应与其分包装申证产品的工艺文件中需要的设备一致。流程图 1液体类香精工艺流程图原料核对领用原料预处理过滤、溶解、冷却称量配制*搅拌、加工(或均质)*静置检 验合格过滤过滤*合格灌装称量包装桶检查粘贴标识封口、装箱、打包注:注:*为关键工序或关键控制点。流程图 21浆(膏)状类香精工艺流程图原料核对领用原料预处理过滤、溶解、冷却称量配制*搅拌(均质)加工*检验合格灌装称量合格包装桶检查粘贴标识封口、装箱、打包注:*

30、为关键工序或关键控制点。流程图 22热反应香精类工艺流程图反应原料核对领用喷粉原料核对领用反应产物塔体清洗烘塔预热原料预处理称量投料*称量投料*调配原料核对领用升温控温反应*冷却降温称量投料*喷雾干燥冷却出料拌合*搅拌或均质*合格浆(膏)类香精过筛*合格固体(粉末)类香精注:*为关键工序或关键控制点。流程图 3固体(粉末)类香精工艺流程图选择设备工具选择计量器具塔体清洗准备阶段准备阶段原料核对领用烘塔预热称量投料*升温熟化喷雾干燥过筛冷却出料冷却拌和(或挤出)*滴加香基过筛生产阶段生产阶段均质*检验过筛或金属探测合格包装称量合格包装桶检查包装阶段包装阶段封口、装箱、打包注:注:*为关键工序或关

31、键控制点。4.2.4.2 香精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见表10)表表 1010香精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香精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产品单元和小类产品单元和小类产品用途产品用途食品用香精香精液体类烟用香料香精日用香精食品用香精香精浆(膏)状类烟用香料香精日用香精食品用香精日用香精折光仪、密度仪等折光仪、密度仪等分析天平、生化培养箱、灭菌消毒釜、显微镜、无菌操作台或无菌操作室等折光仪、密度仪等折光仪、密度仪等折光仪、密度仪等分析天平、生化培养箱、灭菌消毒釜、显微镜、无菌操作台或无菌操作室等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折光仪、密度仪、显微镜(乳化) 、无菌操作台或无菌操作室等香精

32、固体(粉末)类注:注:因为香精品种非常多,生产工艺和所需的检验仪器有共性也有个性, 企业应具备申证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所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原料进厂验收标准(规格)所对应的检验仪器设备。仪器的精度必须符合产品标准(规格)的要求。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 1)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检验规则4.4.1 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抽样方法在企业成品库中抽样。随机抽取在保质期内的企业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每一小类抽一个产品,抽样数量一般为100mL(g)*2,其中100mL(g)供检验用(有微生物指标要求的样品或昂贵香料产品的样品可按该产品标准要求抽取样品,特殊情况

33、例外) ,另100mL(g)供复检备查。产品标准中有与标样对比的检验项目时,企业应提供同一型号产品的标样 100mL(g)(出现特殊情况需在抽样单上写清楚) 。审查组抽样人员2人与申证企业陪同人员对所抽样品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申证企业盖章;将所抽样品分别用塑料袋密封,一份送检样品、标样和四份抽样单放在适宜的包装箱内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审查组组织单位盖章、抽样人员签名和抽、封样日期;另一份留企业备查。4.4.2 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检验内容及判定原则4.4.2.1 天然香料单元检验内容及判定原则(1)天然香料单元检验内容(见表11)表表 1111天然香料单元检验内容天然香料单元检

34、验内容序号序号1234567891011检验内容检验内容色状香气含量相对密度折光指数旋光度熔点/凝固点干燥失重酸值重金属(以 Pb 计)砷(As)发证检验发证检验关键控制检验关键控制检验备注备注注:注:发证检验内容、关键控制检验内容根据申证单元产品标准作为判定标准(不同的产品其检验内容有增减)。(2)判定原则:发证检验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4.4.2.2 生物技术香料单元检验内容及判定原则(1)生物技术香料单元检验内容(见表12)表表 1212生物技术香料单元检验内容生物技术香料单元检验内容序号序号12345678910检验内容检验内容色状香气含量相对密度折光指数旋光度熔点/凝

35、固点干燥失重酸值重金属(以 Pb 计)发证检验发证检验关键控制检验关键控制检验备注备注11砷(As)注:注:发证检验内容、关键控制检验内容根据申证单元产品标准作为判定标准(不同的产品其检验内容有删减)。(2)判定原则:发证检验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4.4.2.3 合成香料单元检验内容及判定原则(1)合成香料单元检验内容(见表13)表表 1313合成香料单元检验内容合成香料单元检验内容序号序号12345678910检验内容检验内容色状香气含量相对密度折光指数熔点/凝固点干燥失重酸值重金属(以 Pb 计)砷(As)发证检验发证检验关键控制检验关键控制检验备注备注注:注:发证检验内容

36、、关键控制检验内容根据申证单元产品标准作为判定标准(不同的产品其检验内容有增减)。(2)判定原则:发证检验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4.4.2.4 香精单元检验内容及判定原则(1)香精单元检验内容(见表14)表表1414香精单元检验内容香精单元检验内容序号序号123456检验内容检验内容色状香味香气溶解度酸值相对密度发证检验发证检验关键控制检验关键控制检验仅烟用备注备注不含烟用含烟用含烟用不含烟用含烟用含烟用序号序号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检验内容检验内容折光指数过氧化值水份甲醇澄清度溶混度粒度原液稳定性千倍稀释稳定性挥发性成份总量蒸发后残

37、留物含量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食盐含量铅含量重金属(以铅计)砷含量标签发证检验发证检验关键控制检验关键控制检验仅烟用备注备注含烟用不含烟用不含烟用不含烟用仅烟用仅烟用不含烟用不含烟用不含烟用仅烟用含烟用不含烟用不含烟用不含烟用仅烟用不含烟用含烟用仅烟用注:注:发证检验内容、关键控制检验内容根据申证单元产品标准作为判定标准(不同的香精产品其检验内容有增减)。(2)判定原则:发证检验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申证产品不合格。4.4.3 检验程序4.4.3.1 检验机构对送检样品按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规定的各项指标进行检验。4.4.3.2 检验机构应按时完成检验任务,并提交盖公章后的

38、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各一式四份(企业、省局、审查部和审查中心各一份)。5 5 生产许可证书生产许可证书生产许可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生产许可证书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生产许可证书应当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食用香料香精) 、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申证产品单元及产品小类。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届满 6 个月前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重新提出生产许可申请。重新申请办理生产许可的,其申请、审批程序按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企

39、业拟增加产品单元、产品小类时,拟增加的产品生产许可按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换发生产许可证书 ,但有效期不变。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发生较大改变的,由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情况,另文公布实地核查补充要求、产品质量检验以及证书变更要求等规定。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重新申请生产许可。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书遗失或者毁损的,企业应当在名称

40、变更、证书遗失或者毁损后 1 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变更或补领证书申请。5.7.1 申请变更或补领证书的企业,应当填写变更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或补领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变更证书的企业,应当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申请补领证书的企业,应当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企业在省级以上主要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5.7.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变更或补领证书申请后, 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5.7.3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对企业变更或补领证书申请材料的审查结果填写

41、变更(补领)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书 ,并在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 日内将企业申请材料和变更(补领)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书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并抄报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部。5.7.4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收到企业变更或补领证书申请材料之日起10 日内提出复核意见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符合规定的,国家质检总局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0 日内准予变更或补领,颁发新的生产许可证书 ,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规定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变更(补领)生产许可证通知书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生产许可证书的注销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不再从事该产品生产的,应当按规定到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手续。省级质量技

42、术监督局应当收回企业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以书面形式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备案,并抄报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部。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布注销企业名录。6 6 生产许可标志和编号生产许可标志和编号生产许可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 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QS 标志由企业自行加印。QS 标志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 QS 和 12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QS*-*-*。QS 表示生产许可,12 位阿拉伯数字的前 2 位为受理省局编号,中间 5 位为产品编

43、号,后 5 位为企业序号。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许可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标志和编号。对注销生产许可证证书的企业,其编号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再次使用。7 7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简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所属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办理生产许可证。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申请。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其申请、审查和审批程序按照本实施细则

44、的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书后,新增所属单位申请生产许可且需要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新增所属单位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审查合格后,将集团公司原生产许可证书收回,换发新的生产许可证书 ,生产许可有效期不变。所属单位单独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其产品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标志和编号。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在其产品包装、说明书上分别标注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标志和编号,或者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标志和编号。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

45、生产许可证书 、标志和编号;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生产许可证书 、标志和编号。8 8 分包装企业的生产许可分包装企业的生产许可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分包装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时,应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内容的规定。针对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分包装过程有别于生产过程的特殊性,现对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分包装企业的生产许可做如下规定:凡购买食用香料香精产品进行重新包装后,以自产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名义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是分包装企业,应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根据本实施细则总则中规定:采购的所有食用香料香精产品都必须是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分包装企业必须有与所分装食用香料

46、香精产品相适应的分装生产条件和检验、 计量手段;有与所分装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及其有关设备;有质量管理等有关制度;产品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或本企业的标准。所有采购待分包装的食用香料香精产品,都要根据供方提供的标准及合格证在入原料库前进行进货检验(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进货检验记录存档。根据本企业工艺文件(如分装操作流程),在分包装车间进行操作;依据被分包装的产品标准进行成品检验,检验合格的日期为生产日期,合格后方可入成品库。分包装成品检验记录存档。分包装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书上应标明“分包装企业”。分包装企业在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上应标识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及警示内容

47、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产品标准规定的有关内容,还应标识分包装企业的单位名称、住所、生产许可标志、编号和“分包装”字样等。9 9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书后,应当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严格按照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产品未经出厂检验或者出厂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书后,应当对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关键控制检验项目进行检验。企业具备关键控制检验项目检验能力的,定期自行检验,并每年与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比对 1 次,检验机构应当向企业出具检验比对报告 ;企业不具备关键控制检验项目检验能力的,应当每 3 个月送具有合法资质的检

48、验机构检验 1 次,检验机构应当向企业出具检验报告 。企业自获证之日起,每年度应当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企业自查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9.3.1 获证产品生产以及生产条件的保持情况;9.3.2 获证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关键控制检验项目检验记录以及检验比对情况 (应同时提交出厂检验报告、关键控制检验项目检验报告和检验比对报告) ;9.3.3生产许可证书 、标志和编号使用情况;9.3.4 国家监督抽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烟草行业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情况;9.3.5 其他相关情况。获证未满一年的企业,可以下一年度提交自查报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企业自查报告和相关检验记录进行审核。经审核

49、符合要求的,应当在企业生产许可证书副本中签署年审合格意见。未提交自查报告或提交的自查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责令企业在 2 个月内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进行处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撤回企业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以书面形式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备案,并抄报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部。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布撤回生产许可证书企业名录。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企业的自查报告抽查并进行实地核查时,被抽查的企业数量应当控制在获证企业总数的 10以内。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审查部每年对全国食用香料香精生产企业获证前、后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方式以实地核查为主) ,被抽查的企业数量应当控制

50、在获证企业总数的10以内。企业在抽查、监督检查或其质量有被投诉时产品检验有不合格项目,在以上情形发生后的本年度内,企业必须到有合法资质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检验机构进行至少 3 次连续检验,且应检验合格。检验项目限于不合格项目。1010 违法处理违法处理获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生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执法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将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1111 收费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及财政、价格部门的有关规定,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生产许可收费包括审查费和产品检验费。审查费:每个企业 2

51、200 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 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费用的收取方式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 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向检验机构交付。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经审查的所属单位以及集团公司应当分别缴纳审查费和产品检验费。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收费办法或调整收费标准时,按物价管理部门的文件执行。1212 工作人员守则工作人员守则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

52、制度。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恪尽职守,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不断提高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业务素质。廉洁正直,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贪赃枉法;不刁难企业、妨碍企业的正常经营;不借办事之机,吃、拿、卡、要、报。精神饱满、热情服务、谦虚谨慎、文明待人,不推诿、扯皮、拖沓、应付,树立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良好的形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1313 对许可工作的监督对许可工作的监督从事企业实地核查的审查员、从事生产许可产品检验的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开展工作,或向企业索贿受贿、刁难企业的

53、,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或向司法机关举报。1414 附则附则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本实施细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解释。附件 1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企企业业名名称:称:企企 业业 生生 产产 地地 址址 :产产 品品 单单 元元 名名 称称 :产产品品品品种:种:1.1.食用香料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食用香料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本办法适用于对食用香料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

54、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及行业特殊要求 7 个部分,即为 7 章 26 条 46个项目核查内容。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1.2.1“非否决项目”结论分为“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不合格”三种。其中 “合格”是指全部符合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中食用香料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的核查要点内容; “一般不合格”是指出现一部分不符合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中食用香料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的核查要点内容; “不合格”是指不符合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中食用香料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的核查要点内容。非否决项目共 39 项;1.

55、2.2“否决项目”结论分为“合格”和 “不合格”两种。 否决项目为车间要求(*2.2.4) 、设备工装(*) 、检验仪器设备(*) 、出厂检验(*) 、生产安全防护及行业特殊要求(*) 、 (*)和(*)共 7 项,在表中加“*”表示;否决项目不合格一般属于性质严重的不合格;1.2.3“严重不合格项目”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1.3.1 否决项目全部合格,无严重不合格项目,非否决项目中不合格项不超过7 款(含 7款) (两项“一般不合格项目”视为一项“不合格项目” ) ,判本次实地核查结论为“合格” ;1.3.2 出现一项否

56、决项目不合格或一项严重不合格项目,不论是否出现非否决项目不合格,判本次实地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实地核查后,填写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2.2.食用香料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食用香料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一一. . 质量安全管理职责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1 是否明确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安全合格企业应明确有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领 工作;组织 导人;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明 2 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一 般 不 合领导 确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企业应有 工作人员;格质量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图。3

57、 是否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合格图。合格企业应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各1 是否制定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管理 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2 是否规定了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 人员一 般 不 合职责 互关系,特别是检验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格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权限。不合格有效 在企业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 1 是否规定了质量考核办法;实施 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的记录。2 是否有严格实施的考核记录。合格一 般 不 合格不合格二二. . 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1 保持厂区环境整洁,厂区的地面、路面

58、及运输等不应对香料产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区与非生产区的总体布局不得相互妨碍;厕所应干净并与生产区域隔离;产品储存区应与其它有毒有害源环境隔离;厂区各种标志醒目。要求1 厂区是否整洁,地面、 路面及运输等是否对产品的生产造成污染;合格2 生产区与非生产区的总体布局是否相互不妨碍; 厕所是否干净并与生产区域隔一 般 不 合格离;3 产品储存区是否与其它有毒有害源隔不合格离;厂区各种标志是否醒目。合格1 厂房是否按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了合理2 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需求进行合布置;一 般 不 合理布局;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间的2 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间的生产操格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作是否相互妨碍

59、。不合格1 生产车间应清洁卫生;对有微生物指标的香料产品,灌装区域要与生产区域隔离,以避免产品受到污染;固体香料包装区域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1 生产车间是否清洁卫生;合格2 有微生物指标的香料产品灌装区域要一 般 不 合与生产区域隔离;3 固体香料包装区域是否有防止昆虫和格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不合格2 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车间应的面积和空间;合理安置设备、便于要求生产操作。否合理。合格生产区和储存区是否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 车间安置的各种设备是一 般 不 合格3 生产区应有采光或照明;对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区必须有防爆照明等设施,并设有紧急逃生通道,厂房应有应急

60、照明设施。1 是否根据生产需求提供照明;2 易燃易爆产品区是否有防爆照明等设施;格3 是否有紧急逃生通道和应急照明设施。不合格合格一 般 不 合不合格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4 生产车间应通风。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生产车间是否有通风设施。结论结论1 库房应整洁卫生、通风良好、地面平整;有防漏、防潮、防火、防鼠等设施。2 是否有防漏、 防潮、 防火、 防鼠等设施。格库房要求合格不合格合格1 库房是否整洁卫生、通风良好、 地面平一 般 不 合整;不合格1 库房内存放的原辅材料、半成品、 成品合格2 库房内存放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及包装材料是否保存良好;是否离地、离品及包装材料应保存

61、良好; 离地、 离墙、一 般 不 合墙、分区域存放并有明确标识;分区域存放并有明确标识;易燃易爆物2 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放且保持良格品应单独存放且保持良好通风。好通风。不合格三三. . 生产资源提供生产资源提供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1 企业应具备该细则中规定的申证1 是否具备该细则中规定的申证单元产品合格单元产品必备生产设备;其性能应满 必备的生产设备;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2 其性能是否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不合格设备合格工装 2 企业应制定设备管理制度;生产设1 企业是否有设备管理制度;一般不合备应定期维修、保养,并有维修、保2 生产设备

62、是否定期维修、保养且有记录。格养记录。*1 企业应具备该细则中规定的必备是否具备该细则中规定的必备检验仪器设检验仪器设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 备;其性能和精度是否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的要求。检验仪器设备 2 企业的检验和计量仪器应在检定检验和计量仪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标识。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1 企业负责质量安全的领导应了解与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产品标准、生产工艺流程、 验要求等) ;格检验要求等) ;了解在质量安全管理 2 是否了解在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与作不合格中的职责与作用。用。不合

63、格1 该领导是否了解与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合格并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产品标准、生产工艺流程、检一般不合合格1 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编制正2 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一般不合人员识、编制正确的工艺文件,并具有一确的工艺文件;2 是否有一定的质量安全管理知识。要求定的质量安全管理知识。格不合格3 生产工人上岗前应当经过企业的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如工艺文件等)、能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生产食用香料的工人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有健康证。1 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合格2 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3 是否能看懂相关工艺文件;一般不合4 是否

64、能熟练地进行生产操作;格5 生产食用香料的工人是否有有效期内的不合格健康证。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4 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检验规程,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知识、技能;检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方能上岗。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合格1 检验人员是否熟悉产品检验规程;2 是否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知识、一般不合技能;格3 检验人员是否有培训考核记录。不合格合格5 企业应对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1 企业是否对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人员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尤其对一般不合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直接接触产品的人员进行卫生法规格2.是否有培训和考核记录。和相应技术、技能的培训并考核。不合

65、格企业应具有并执行该细则中规定的1 是否具有并执行该细则中规定的有关标与申证产品有关的国家 (行业) 标准,合格准和相应的原辅材料标准或技术规格;并具有相应的原辅材料标准或技术技术2 凡是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食用香料产品一般不合规格;凡是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食用标准企标,主要质量指标中是否有对安全指标格香料产品企业标准,主要指标中应有(如重金属、砷等)的描述,并经当地标准对安全指标(如重金属、砷等)的描不合格化部门备案。述,并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1 企业应有申证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正确、完整的工艺文件(如工艺文件目录、作业指导书、对关键控制点制定相应的工艺要求、生产记录表、从原料到成品的检验规程和

66、留样、标,工艺文件目录与其文件工艺样规定等)文件名称要相符。2 各项实际操作记录的内容应与各项工艺文件的要求相一致;工艺文件中应有对原始记录、产品留样妥善保管、保存期不低于产品保质期等方面的内容。合格1 是否制定了申证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正确、完整的作业指导书、从原料到成品的检一般不合验规程等各有关工艺文件;格2 工艺文件目录与其文件名称要相符。不合格1 操作记录的内容是否与工艺文件要求一合格致;2 工艺文件中是否有对原始记录、产品留样一般不合妥善保管、保存期不低于产品保质期等方面格的内容。不合格合格企业应明确有部门或人员负责技术1 是否有部门或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文件 文件管理;制定技术文件

67、管理制度; 2 是否制定了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一般不合管理 文件的发布、 修改应正式批准、 签署,3 发布、 修改的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签署;格各部门使用有效版本的文件。4 各部门是否使用有效版本的文件。不合格四四. . 采购质量控制采购质量控制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1 企业应制定合理的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如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国家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原辅材料采购2 企业应制定供方评价准则,对原、辅材料供方进行评价,选择合格供方;应保存对主要供方评价和日常管理的记录; 保存原材料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及供方提供的标准、合格证

68、明。合格1 是否制定了合理的原、 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一 般 不 合2 属国家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 企业是否格选用了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1 是否制定了供方评价准则; 是否按准则合格对供方进行了评价; 是否保存对主要供方一 般 不 合评价和日常管理的记录;2 是否保存了原料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及格供方提供的标准、合格证明。不合格企业要有经正式批准的采购计划、采购 1 是否有经正式批准的采购文件(如:采采购清单、 采购合同和验收规定等采购文件,购计划、采购清单、验收规定等) ;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2 是否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合格一 般 不 合格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

69、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不合格合格一 般 不 合不合格企业应按验收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及 1 是否对采购及外协件进行了质量检验采购外协件进行质量检验或质量验证,检验 或验证;验证或验证的记录应该齐全。2 是否保留完整齐全的检验或验证记录。格五五. . 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1 是否制定了可行的工艺管理制度及考1 企业应制定可行的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核办法,要有考核记录。格2 是否有考核记录。合格一 般 不 合不合格合格一 般 不 合不合格合格一 般 不 合不合格合格一 般 不 合格2 企业职工应严格执行工艺管理制度, 1 职工是

70、否了解企业工艺管理制度的内工艺按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实际操作 容;管理格并真实填写操作记录。2 是否真实填写操作记录。3 对生产的产品按规定进行每批留样并是否对生产的产品按规定留样并建立台建立留样台帐。帐。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按检验规程进行过 1 是否按检验规程进行检验;过程程检验;作好检验记录;并对检验状态 2 是否有检验记录;检验进行标识。3 是否对检验状况进行标识。1 企业应有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搬运的适宜工具和贮存的库房;防止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泄漏、 2 原辅材料、 半成品、 成品是否出现泄漏、格污染。污染。搬运贮存不合格合格1 是否有适宜的搬运工具、 贮存场所和防

71、护措施;一 般 不 合不合格合格2 企业应制定库房管理制度;库房内的 1 是否有库房管理制度;各类物品必须设有明显标识, 并做到帐、2 库房内的各类物品是否设有明显标识,一 般 不 合物、卡相符。帐、物、卡是否相符。格不合格产品包装标识应有:产品名称、商标、净含量、生产厂名、厂址、标准代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生产许可证包装标志和编号以及产品标准另有要求的内标识容;如产品属易燃易爆品,应有危险品标识;属食品用香料产品应有“食品添加剂”字样。1 检查最终产品包装的标识是否符合要合格求;2 如产品属于易燃易爆品, 是否有危险品一 般 不 合标识;格3 食品用香料产品的标识是否有“食品不合格添加

72、剂”字样。六六. . 产品质量检验产品质量检验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1 企业应有质量检验部门或检验人员, 1 是否有检验部门或检验人员, 能否独立并制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包括对人员、行使权力;检验、计量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管理) ;2 是否制定了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企业有完整、准确、真实的检验原始记 3 是否有完整、准确、真实的检验原始记检验录或检验报告。录或检验报告。管理2 企业如有委托检验项目,必须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是否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一般不合格检验。不合格1 是否按产品标准的要求, 对产品进行

73、出厂检验, 出示按产品标准全项指标检验记录或检验报告;2 是否有出厂检验合格的证明。1 企业是否制定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2 是否对在原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置;3 是否有对不合格品处置的记录。*企业应按产品标准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出厂 出厂检验,做好原始记录,并出具按产检验 品标准全项指标包括型式检验 (可委托检验) 、出厂检验内容合格的证明。1 企业应制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对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由技术、检验、质量安全管理等部门负责人按照该管理制度分别做出相应处置并不合有记录。格品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2 企业应建

74、立销售记录,详细记录产品 1 是否建立了销售记录, 详细记录了产品的销售流向;制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产 的销售流向;品的召回制度。2 是否建立了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对退货品应制定退货品管理制度,对不退货合格退货品要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是否制定了退货品管理制度。品置。七七. . 生产安全防护及行业特殊要求生产安全防护及行业特殊要求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1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有效实施;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库房等地应配备有效期内的消防器材。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1 是否制订了安全生产制度;2 有关危险部位是否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合格3 车间、

75、库房等地是否配备了有效期内的不合格消防器材。安全*2 产品在生产、运输、贮存过程中, 产品在生产、运输、贮存过程中,是否受生产应防止受到有毒化学品的污染。到有毒化学品的污染。3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三废的企业,要有企业是否有能正常运行的治理三废的设能正常运行的治理废水和 /或废气、废施和/或措施或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处理三料的设施和/或措施或委托有资质的部废的合同等。门处理三废的合同等。1 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必要的安全生产及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防劳动劳动防护培训,是否有培训记录;护等方面培训并记录;为员工提供必要防护2 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如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作服、工作帽等) 。1

76、 企业是否有 GB 2760-2007 国家标准文*1 企业生产食用香料产品的名称必须行业本(含复印件) ;符合 GB 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2 企业生产的食品用香料产品是否符合特殊生标准表B中规定的“允许使用的食品GB 2760 标准表B中规定的“允许使用的要求用香料名单”的名称。食品用香料名单”的名称。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3.3.食用香精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食用香精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本办法适用于对食用香精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本办法分为: 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 生产资源提供、 采

77、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及行业特殊要求7 个部分,即为7 章 27 条 52个项目核查内容。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3.2.1“非否决项目”结论分为“合格”、 “一般不合格” 、 “不合格”三种。其中 “合格”是指全部符合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中食用香精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的核查要点内容; “一般不合格”是指出现一部分不符合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中食用香精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的核查要点内容; “不合格”是指不符合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中食用香精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的核查要点内容。非否决项目共 44 项;3.2.2

78、“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 两种。否决项目为车间要求 (*) 、 (*) 、(*、设备工装(*) 、检验仪器设备 (*) 、出厂检验 (*) 、生产安全防护及行业特殊要求 (*) 、(*)共 8 项,在表中加“*”表示;否决项目不合格一般属于性质严重的不合格;3.2.3“严重不合格项目”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3.3.1 否决项目全部合格, 无严重不合格项目, 非否决项目中不合格项目不超过7 款 (含7 款) (两项“一般不合格项目”视为一项“不合格项目”) ,判本次实地核查结论为“合格” ;3.3.2 出现一项

79、否决项目不合格或一项严重不合格项目, 不论是否出现非否决项目不合格,判本次实地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实地核查后,填写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4.4.食用香精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食用香精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一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一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1 是否明确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安全工作;2 是否设置了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工作人员;3 是否有质量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图。格结论结论企业领导中应有人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组织 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明确负责领导 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企业有质量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

80、图。合格一般不合不合格合格管理职责企业应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各 1 是否制定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 2 是否规定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 人员互关系。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格一般不合不合格合格有效 在企业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 1 是否规定了质量考核办法;实施 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2 是否有严格实施的考核记录。一般不合格不合格二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二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1 保持厂区环境整洁,地面、路面及运 1 厂区生产环境是否整洁,地面、路面及输等不应对香精产品的生产造成污染; 运输等

81、是否对产品的生产造成污染;各种厂区各种标志醒目;厕所应与生产区域 标志是否醒目;隔离。环境要求2 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需求进行合理布局;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1 厂房是否按生产工艺流程及需求进行了合理布局;2 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间的生产是否相互妨碍。2 厕所是否与生产区域隔离。合格一 般 不 合格不合格合格一 般 不 合格不合格1 生产车间应清洁卫生;对有微生物指 1 生产车间是否清洁卫生;车间 标的香精产品,包装区域要与生产区域 2 对有微生物指标的香精产品,包装区域要求 隔离,以避免产品受到污染;固体香精 是否与生产区域隔离;包装区域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

82、的 3 固体香精包装区域是否有防止昆虫和合格一 般 不 合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设施。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格结论结论不合格2 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 1 生产区和储存区是否有与生产规模相应的面积和空间;车间设有合理的人流 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物流走向的通道标识,能有效防止交叉 2 是否设立了人流进出和物流走向的通感染。道标识。合格一 般 不 合格不合格合格*3 生产车间要有通风设施及采光照明。生产车间是否有通风设施及采光照明。不合格合格4 生产车间内壁应用防潮、防霉材料涂 生产车间内壁是否用防潮、防霉材料涂衬,并便于清洁消毒。衬。一 般 不 合格不合格

83、*5 食用香精生产车间必须有工作人员的更衣室、缓冲区和非手动开关洗手设施。*6 对生产有微生物要求的香精产品, 其配制、半成品存储、灌装、清洁容器存 生产有微生物要求的香精产品,其配制与储区域,更衣室及缓冲区,必须有空气 灌装等区域是否有消毒设施和定期消毒净化或空气消毒设施及定期消毒的规的有关规定。定。1 企业应制定库房管理制度;库房应整 1 企业是否制定了库房管理制度;库房是洁卫生,通风良好,地面平整。有防漏、否整洁卫生、通风良好、地面平整;防潮(如墙面有防潮涂料等) 、防尘、防 2 是否有防漏、防潮、防尘、防止昆虫及止昆虫及其他动物等进入的设施。库房要求2 原辅材料、成品应分别存放在通风干

84、 1 各库房是否通风干燥;堆放物是否离地燥的库房;堆放物应分别离地 10cm、离 10cm,离墙 50cm,且不受潮、纸箱不变墙 50cm 以上, 不受潮、 纸箱不变软;有 软;毒、有害物品必须单独存放;所有物品 2 有毒、有害物品是否单独存放;都要有明确标识。3 所有物品是否都有明确标识。格其他动物等进入的设施。食用香精生产车间是否设有更衣室、缓冲区、和非手动开关洗手设施。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一 般 不 合格不合格合格一 般 不 合不合格三生产资源提供三生产资源提供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1 是否具有该细则4.2.4.1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2 设备的性能

85、是否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结论结论*1 企业必须具有该细则 4.2.4.1 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其性能应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合格不合格合格2 企业应制定设备管理制度,生产设备 1 是否有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是否定设备工装应定期维修、保养,并有维修、保养记 期维修、保养;录。2 是否有维修、保养记录。格一 般 不 合不合格3 直接接触香精产品及原料的设备、工具和容器,必须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的材料制成;与产品的接触面应边角圆滑、无焊疤和裂缝。合格直接接触食品及原料的设备、 工具和容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与产品的接触面边角圆滑、无焊疤和裂缝。格一 般 不 合不合格*1 企业应具备该细

86、则 4.2.4.2 中规定 是否有该细则4.2.4.2中规定的必备出厂的必备出厂检验仪器设备;其性能和精 检验仪器设备; 其性能和精度是否能满足度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检验仪器设备2 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和计量仪器都应 检验和计量仪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出示有效证据。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合格不合格合格一 般 不 合格不合格1 企业负责质量安全的领导应了解与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 该领导是否了解与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产品标准、 生产工艺流合格人员要求一 般 不 合程

87、、检验要求等) ;产品标准、 生产工艺流程、 检验要求等) ;2 是否了解在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与格了解在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作用。不合格2 企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一定的质量安全管理知识;掌握分管范围内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编制正确的工艺文件(如原料性质、配方设计、产品标准、工艺要求、检验方法等) 。必须有经过培训的调香师(包括企业培训、内聘的调香师) 。1 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编制正确的工艺文件;2 是否有一定的质量安全管理知识;合格一 般 不 合不合格3 是否提供出调香师的培训证书或聘书。格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3 生产工人上岗

88、前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后1 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2 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持证上岗;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配3 是否能看懂相关配方和工艺文件;方和工艺文件等) 、 能熟练地掌握本岗位4 是否能熟练地进行生产操作;的操作技能;生产食用香精的工人每年 5 生产食用香精的工人是否有有效的健进行一次体检,有健康证。康证。合格一 般 不 合格不合格合格一 般 不 合格4 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检验规程,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知识、技能;应经培训考核方能上岗。1 是否熟悉产品检验相关规程;2 是否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知识、技能;3 检验人员是否有培训考核记录。不合格5 企业应对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

89、人员进行卫生法规和相应技术、技能等必要的培训、考核和记录。1 企业是否对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人员进行卫生法规和相应的技术、 技能等培训和考核;2 是否有培训和考核记录。合格一 般 不 合格不合格企业应具有并执行该细则中规定的与申证产品有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并具有相应的原辅材料标准或技术规格;企技术 业制定的产品标准应达到或严于相应的标准 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凡是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食用香精产品企标,主要质量指标中应有1 是否有并执行该细则中规定的有关标准;2 是否有相应的原辅材料标准或技术规格;3 企业标准是否达到或严于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是否有对有关安全指格

90、合格一 般 不 合不合格合格一 般 不 合不合格标的描述,且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对安全指标(如重金属、砷等)的描述。1 企业应有申证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正确、完整的工艺文件(如工艺文件目录、1 是否制定了申证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作业指导书、对关键控制点制定相应的 正确、完整的作业指导书、 从原料到成品工艺要求、生产记录表、从原料到成品 的检验规程等各有关工艺文件;工艺文件目录与其文件名称要相符。文件的检验规程和留样、标样规定等) ,工艺 2 工艺文件目录是否与其文件名称相符。格1 操作记录的内容是否与工艺文件要求合格2 各项实际操作记录的内容应与各项工一致;艺文件的要求相一致;工艺文件中应有2

91、工艺文件中是否有对原始记录、 产品留一 般 不 合对原始记录、产品留样妥善保管、保存样妥善保管、 保存期不低于产品保质期等期不低于产品保质期等方面的内容。方面的内容。格不合格企业应明确有部门或人员负责技术文件文件 管理;制定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的管理 发布、修改应正式批准、签署,各部门使用有效版本的文件。1 是否有部门或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2 是否制定了技术文件管理制度;3 发布、修改的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签署;4 各部门是否使用有效版本的文件。合格一 般 不 合格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不合格四采购质量控制四采购质量控制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

92、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1 是否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是否完整合理;2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是否选用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1 是否制定了供方评价准则; 是否对供方进行了评价; 是否保存供方名单和供货记录;2 是否保存了原材料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告。结论结论1 企业应制定原、辅材料的采购管理制度。如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国家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证企业生原辅材料采购产的产品。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2 企业应制定对原、辅材料供方进行评价的准则,经评价选择合格供方;企业应保存对主要供方评价和日常管理的记录; 保存原材料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及供一般不合格及供方提供的

93、标准、质量合格的检验报方提供的标准、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不合格1 企业应制定采购计划、采购清单、采购合同或协议、验收规定等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采购文件2 企业如有外协加工等委托服务项目, 是否制定了外协加工等委托服务项目的应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控制办法。 相应质量安全管理控制办法。1 是否有经正式批准的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采购合同、验收规定等) ;2 是否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采购验证企业应按验收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 1 是否对采购及外协件按验收规定进行以及外协件进行质量检验或验证;检验 质量检验或验证;或

94、验证的记录应该保留齐全。2 检验或验证的记录是否保留齐全。五生产过程控制五生产过程控制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1 企业应制定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要有考核记录。1 是否制定了可行的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2 是否有考核记录。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工艺管理2 企业职工应严格执行工艺管理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并真实填写操作记录。1 职工是否了解企业工艺管理制度的内容;2 是否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并填写真实记录。3 对生产的产品按规定进行每批留

95、样并建立留样台帐,留样的保存期应不低于该产品的保质期。是否对生产的产品按规定留样并建立留样台帐。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过程检验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按检验规程进行过 1 是否按检验规程进行过程检验;程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对产品的检 2 是否有检验记录;验状态进行标识。3 是否对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1 企业应有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搬运的适宜工具和贮存的库房;防止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泄漏、搬运贮存污染。1 是否有适宜的搬运工具、贮存库房;污染。2 原辅材料、 半成品、 成品是否出现泄漏、2 企业应制定库房管理制度;库房内的

96、1 是否有库房管理制度;各类物品必须设有明显标识, 并做到帐、2 库房内的各类物品是否设有明显标识,物、卡相符。包装标识应有:产品名称、净含量、生包装标识产厂名、厂址、标准代号、生产日期、限制使用日期或保质期、批号、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以及产品标准另有要求的内容。检查最终产品包装的标识是否符合该核查内容的要求。帐、物、卡是否相符。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六产品质量检验六产品质量检验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1 企业应有质量检验部门或检验人员, 1 是否有检验部门或检验人员, 能否独立并制定质量检验管理

97、制度 (包括对人员、行使权力;检验、计量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管理) ;2 是否制定了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企业有完整、准确、真实的检验原始记 3 是否有完整、准确、真实的检验原始记检验录或检验报告。管理2 企业如有委托检验项目,必须委托具 是否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有法定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录或检验报告。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出厂检验企业应按产品标准的要求,对产品进行 1 是否按产品标准的要求, 对产品进行出出厂检验,做好原始记录,并出具产品 厂检验,出示产品检验记录或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明。

98、1 企业应制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对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由技术、检验、质量安全管理等部门负责人按照该管理制度分别做出相应处置并2 是否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1 企业是否制定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2 是否对在原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置;3 是否有对不合格品处置的记录。不合有记录。格品2 应建立销售记录,详细记录产品的销 1 是否建立了销售记录, 详细记录了产品售流向;制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的 的销售流向;召回制度。2 是否建立了不合格品召回制度。退货品对退货品应制定退货品管理制度,对不合格退货品要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处是否制定了退货品管理制度。置。七生产安全防护及行业

99、特殊要求七生产安全防护及行业特殊要求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1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安全全生产制度并有效实施;企业的生产设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合格2 有关危险部位是否有必要的防护措施;施、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生产3 车间、库房等地是否配备了有效期内的车间、 库房等地应配备有效期内的消防器不合格消防器材。材。1 是否制订了安全生产制度;序号序号核查核查项目项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2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三废的企业, 要有能正常运行的治理废水和/或废气、废料的设施和/或措施或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处理三废的合同等。核查要点核查要点结论结论企业是否有能正常运行的治理三

100、废的设施和/或措施或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处理三废的合同等。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1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等方面培训并记录;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首先穿戴能盖住外衣的防护2 人员进入车间,整洁工作服、帽,头发不得裸露帽外;并洗净、消毒双手。接触产品的人员,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佩戴装饰物,手部没有外伤。1 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必要的安全生产及劳动防护培训,是否有培训记录;2 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等) 。1 进入车间的人员是否穿着洁净并盖住外衣的工作服等防护用品;2 直接与半成品和产品接触的人员是否一般不合格不染指甲、不留长指

101、甲、不佩戴装饰物。不合格1 企业是否有 GB 2760-2007 国家标准文*1 生产食品用香精(也包括香基)产品合格本(含复印件) ;的企业,使用的香基和香料必须符合 GB2 企业使用的食品用香料是否列入GB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2760 标准;企业是否承诺使用或生产的的有关规定。不合格食用香基的组分符合 GB2760 的有关规定。行业特殊 2 对无微生物要求的配制香精原料, 应建要求 立使用期限和超过保质期如何处置的规对无微生物要求的配制香精原料,是否建定或管理办法。 凡超过保质期且经确认未 立了使用期限和超过保质期如何处置的变质的原料, 在使用前必须按其标准进行 规

102、定或管理办法。全项检验合格后,方可投料进行生产。生产 配制香精用水应为饮用水, 其细菌总数应用辅 不超过 100 cfu/ml ;料及 食品用香精生产用辅料应符合 QB/T 1505水的要求。1 配制香精用水、溶剂等辅料是否符合要求;2 是否有检测水的记录。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不合格附件 2 食用香料香精产品标准目录一.基础标准1. GB 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2. GB/T 14156食品用香料分类与编码3. GB/T精油 命名原则4. GB/T 21171-2007 香料香精术语二.方法标准1.GB/T 11538-2006精油 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 通用

103、法2.GB/T 11539单离及合成香料 填充柱气相色谱分析 通用法3.GB/T 11540单离及合成香料 相对密度的测定4.GB/T香料 试样制备5.GB/T香料 香气评定法6.GB/T香料 折光指数的测定7.GB/T香料 旋光度的测定8.GB/T香料 蒸发后残留物含量的评估9.GB/T香料 冻点的测定10. GB/T香料 桉叶素含量的测定 邻甲酚冻点法11. GB/T香料 黄樟油素含量的测定 冻点法12. GB/T香料 含酚量的测定13. GB/T香料 微量氯测定法14. GB/T香料 羰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中性亚硫酸钠法15. GB/T香料 标准溶液、试液和指示液的制备16. GB/T黄

104、樟油 黄樟素和异黄樟素 含量的测定 填充柱气相色谱法17. GB/T香料 羰值和羰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盐酸羟胺法18. GB/T香料 羰值和羰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游离羟胺法19. GB/T精油 乙醇中溶混度的评估20. GB/T精油 相对密度的测定21. GB/T精油 酸值的测定22. GB/T精油 酯值的测定23. GB/T精油 乙酰化后酯值的测定和游离醇与总醇含量的评估24. GB/T精油(含叔醇) 乙酰化后酯值的测定和游离醇含量的评估25. GB/T精油 填充柱气相色谱分析 通用法26. GB/T单离及合成香料 乙醇中溶解度测定法27. GB/T单离及合成香料 沸程测定法28. GB/T

105、单离及合成香料 熔点测定法29. GB/T单离及合成香料 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30. GB/T单离及合成香料 含酯量的测定31. GB/T单离及合成香料 伯醇或仲醇含量的测定 乙酰化法32. GB/T单离及合成香料 叔醇含量的测定 氯乙酰-二甲基苯胺法33. GB/T 14458 香花浸膏检验方法34. YC/T烟用香精 酸值的测定35. YC/T烟用香精 相对密度的测定36. YC/T烟用香精 折光指数的测定37. YC/T烟用香精 乙醇中溶混度的评估38. YC/T烟用香精 澄清度的评估39. YC/T烟用香精 香气质量通用评定方法40. YC/T烟用香精 标准样品的确定和保存41. YC/

106、T烟用香精 香味质量通用评定方法42. YC/T烟用香精 挥发性成分总量通用检测方法43. YC/T烟用香精 抽样三.食用香料香精产品标准(一)国家标准1.GB 3861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2.GB 3862-2006食品添加剂 天然薄荷脑3.GB 4349-2006食品添加剂 丁酸乙酯4.GB 6772食品添加剂 冷磨柠檬油5.GB 6776-2006 食品添加剂 乙酸异戊酯6.GB 6779食品添加剂 茉莉浸膏7.GB 6780食品添加剂 桂花浸膏8.GB 8315食品添加剂 己酸乙酯9.GB 8317-2006 食品添加剂 乳酸乙酯10. GB 8318食品添加剂 生姜油(蒸馏)11. G

107、B 8319-2003 食品添加剂 亚洲薄荷素油12. GB 10351食品添加剂 桉叶素含量 80的桉叶油13. GB 10355-2006 食品添加剂 乳化香精14. GB 11958食品添加剂 肉桂油15. GB 11959食品添加剂 香叶油16. GB 11960食品添加剂 留兰香油17. GB 12487-2004 食品添加剂 乙基麦芽酚(二)行业标准1.QB/T 1025-2007麝香草酚2.QB 1119-2007 食品添加剂环己基丙酸烯丙酯3.QB 1120 食品添加剂八角茴香油4.QB 1121-2007 食品添加剂-壬内酯5.QB 1122-2007 食品添加剂山楂核烟熏香

108、味料 号、号6.QB 1467-2007羟基香茅醛7.QB/T 1505-2007食用香精8.QB/T 1506-2004 烟用香精9.QB 1509-2007 食品添加剂丁香酚10. QB/T 1632-2006复盆子酮11. QB/T 1772-2006丙酸苄酯12. QB/T 1774-2006丁酸丁酯13. QB/T 1776-2006异戊酸乙酯14. QB/T 1779-2006苯甲酸乙酯15. QB/T 1780-2006苯甲酸苄酯16. QB/T 1783-2007肉桂醇17. QB/T 1784-2007-十一内酯(桃醛)18. QB/T 1785-2007草莓醛(杨梅醛)19

109、. QB/T 1791-2006乙基香兰素20. QB 1953-2007 食品添加剂枣子酊21. QB 1954-2007 食品添加剂丙酸乙酯22. QB 1955-2007 食品添加剂庚酸乙酯23. QB/T 2615-2003 2-乙酰基吡嗪24. QB/T 2640-2004 咸味食品香精25. QB/T 2641-2004食品添加剂 甲基环戊烯醇酮26. QB/T 2642-2004麦芽酚27. QB/T 2643-2004食品添加剂 97%柠檬醛28. QB/T 2644-2004食品添加剂 苯乙醇29. QB/T 2645-2004食品添加剂 乙酸苄酯30. QB/T 2646-

110、2004食品添加剂 丁酸异戊酯31. QB/T 2647-2004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异戊酯32. QB/T 2648-2004食品添加剂 己酸烯丙酯33. QB/T 2649-2004食品添加剂 丁酸苄酯34. QB/T 2650-2004食品添加剂 -戊基肉桂醛35. QB/T 2651-2004食品添加剂 松油醇36. QB/T 2748-2005四甲基吡嗪37. QB/T 2749-2005三甲基吡嗪38. QB/T 2750-2005 2,3-二甲基吡嗪39. QB/T 2751-2005甲基吡嗪40. QB/T 2752-2005 2-乙酰基噻唑41. QB/T 2753-2005

111、4-甲基-5-(-羟乙基)噻唑42. QB/T 2793-2006食品添加剂 乙酸芳樟酯43. QB/T 2794-2006食品添加剂 苯甲醇44. QB/T 2795-2006 食品添加剂 广藿香油45. QB/T 2796-2006食品添加剂 丁酸46. QB/T 2797-2006食品添加剂 己酸47. QB/T 2798-2006 食品添加剂 杭白菊浸膏48. YC/T 164-2003 烟用香精和料液(三)企业标准:因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品种繁多,凡无以上国家(行业)标准的食用香料香精产品, 企业必须有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其主要指标中应有对安全指标(如重金属、砷等)的描述。

112、(四)相关标准1. GB/T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2. GB/T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3. GB/T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4. GB/T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总则5. GB/T食品中水分的测定6. GB/T食品中灰分的测定7. GB/T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8. GB/T食品中铅的测定9. GB/T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10.11.12.13.14.15.GB/T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GB/T食品添加剂中铅的测定GB/T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GB 6283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GB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

113、7531 有机化工产品灰分的测定附件 3 日用香料香精产品标准目录一.国家标准1. GB/T 8793中国贵州柏木油2. GB/T 11424山苍子油3. GB/T 11425肉桂油4. GB/T 12652-2002 亚洲薄荷素油5. GB/T 12653中国薰衣草油6. GB/T 15068八角茴香油二.行业标准1. QB/T 1026酮麝香2. QB/T 1027合成檀香 8033. QB/T 1028乙位萘甲醚4. QB/T 1029乙酸松油酯5. QB/T 1030白樟油6. QB/T 1031墨红花浸膏7. QB/T 1032黄樟油8. QB/T 1033香茅油(爪哇型)9.QB/

114、T 1430素凝香10. QB/T 1431甲基柏木酮11. QB/T 1508二氢月桂烯醇12. QB/T 1631檀香 20813. QB/T 1769-2006乙酸苄酯14. QB/T 1770-2006乙酸异戊酯15. QB/T 1771-2006丙酸乙酯16. QB/T 1773-2006丁酸乙酯17. QB/T 1775-2006丁酸异戊酯18. QB/T 1777-2006异戊酸异戊酯19. QB/T 1778-2006己酸乙酯20. QB/T 1781邻氨基苯甲酸甲酯21. QB/T 1782-2006-苯乙醇22. QB/T 1786兔耳草醛23. QB/T 1788-200

115、6洋茉莉醛24. QB/T 1789-2006 97柠檬醛25. QB/T 1790结晶玫瑰26. QB/T 1792 dl-合成薄荷脑27. QB/T 1793-2006天然薄荷脑28. QB/T 1794茉莉浸膏29. QB/T 1795 大花茉莉浸膏30. QB/T 1796白兰浸膏31. QB/T 1797桂花浸膏32. QB/T 1798赖百当浸膏33. QB/T 1799冷磨柠檬油34. QB 1800树兰花油35. QB/T 1801白兰花油36. QB/T 2239白兰叶油37. QB/T 2240芳樟醇(单离)38. QB/T 2241甲位己基桂醛39. QB/T 2242檀

116、香醚40. QB/T 2243 1,8-桉叶素(单离)41. QB/T 2244乙酸乙酯42. QB/T 2519-2001 己酸烯丙酯43. QB/T 2520-2001 乙酸芳樟酯44. QB/T 2521-2001 留兰香油45. QB/T 2522-2001 广藿香油46. QB/T 2542-2002 苯甲醇47. QB/T 2543-2002 丁酸苄酯48. QB/T 2544-2002 香豆素49. QB/T 2545-2002 桉叶素含量 80%的桉叶油50. QB/T 2546-2002 二甲苯麝香51. QB/T 2547-2002 葵子麝香52. QB/T 2614-2003 -戊基肉桂醛53. QB/T 2616-2003 香叶油54. QB/T 2617-2003 松油醇55. QB/T 1507-2006 日用香精注:以上标准未标注年代号的,以最新有效标准版本年代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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