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规则与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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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士执业规则护士执业规则与法律法规与法律法规覃覃 凯副教授凯副教授1 1南京市儿童医院:徐宝宝事件南京市儿童医院:徐宝宝事件 2009年年11月月3日早晨,日早晨,患儿来到南京市儿童医患儿来到南京市儿童医院就诊,急诊医生初步院就诊,急诊医生初步诊断为右眼眼眶蜂窝组诊断为右眼眼眶蜂窝组织炎,收治入院治疗。织炎,收治入院治疗。晚晚7时,患儿病情开始时,患儿病情开始恶化,家长去值班室找恶化,家长去值班室找医生未果,后于当晚医生未果,后于当晚1时半,时半,3时分别找该时分别找该医生,均不予理睬,后找护理站值班护士,未去叫医生。凌晨医生,均不予理睬,后找护理站值班护士,未去叫医生。凌晨5点,宝宝呼吸渐弱

2、,另一科值班医生电话通知急救医生,孩点,宝宝呼吸渐弱,另一科值班医生电话通知急救医生,孩子死亡。子死亡。 值班医生开除,四名值班护士行政记过。值班医生开除,四名值班护士行政记过。2 2n n20102010年年年年6 6月月月月1010日和日和日和日和1111日日日日早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早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早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早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肿瘤中心一名医生和一名肿瘤中心一名医生和一名肿瘤中心一名医生和一名肿瘤中心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分别被同一人举刀行护士分别被同一人举刀行护士分别被同一人举刀行护士分别被同一人举刀行凶,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凶,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凶,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凶

3、,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剧。剧。剧。剧。n n行凶者周某是一名行凶者周某是一名行凶者周某是一名行凶者周某是一名4545岁岁岁岁的男子,其父的男子,其父的男子,其父的男子,其父1313年前因患年前因患年前因患年前因患原发性肝癌曾在该院肿瘤中心就诊,被害医师曾为其父治原发性肝癌曾在该院肿瘤中心就诊,被害医师曾为其父治原发性肝癌曾在该院肿瘤中心就诊,被害医师曾为其父治原发性肝癌曾在该院肿瘤中心就诊,被害医师曾为其父治疗,放射治疗见效,但嫌疑人周某父亲不久后去世。周某疗,放射治疗见效,但嫌疑人周某父亲不久后去世。周某疗,放射治疗见效,但嫌疑人周某父亲不久后去世。周某疗,放射治疗见效,但嫌疑人周某父亲不久后

4、去世。周某将其父去世原因归结于医院。后周某遭遇下岗,加之长期将其父去世原因归结于医院。后周某遭遇下岗,加之长期将其父去世原因归结于医院。后周某遭遇下岗,加之长期将其父去世原因归结于医院。后周某遭遇下岗,加之长期赍恨在心,对为其父治疗的医师和参与手术治疗的护士,赍恨在心,对为其父治疗的医师和参与手术治疗的护士,赍恨在心,对为其父治疗的医师和参与手术治疗的护士,赍恨在心,对为其父治疗的医师和参与手术治疗的护士, 采取极端手段制造此案。采取极端手段制造此案。采取极端手段制造此案。采取极端手段制造此案。 3 3护士管理办法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令第31号发布1994年1月1日实施 20

5、08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17号令发布2008年5月12日实施 护士条例4 4概述概述n n护士护士护士护士 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 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本

6、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5 56 6立法目的(思路)立法目的(思路)n n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7、。健康,制定本条例。n n保障合法权益保障合法权益保障合法权益保障合法权益n n规范执业行为规范执业行为规范执业行为规范执业行为n n强化部门责任强化部门责任强化部门责任强化部门责任7 7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n n考试条件考试条件(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历;历;历;(二)获得省

8、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类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的各类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的各类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的各类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科学历;科学历;科学历;(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类普(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类普(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类普(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类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

9、、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历。历。历。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毕业当年可以申请参加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毕业当年可以申请参加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毕业当年可以申请参加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毕业当年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8 8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n n考试组织考试组织n n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卫生部,负责具体工作设在卫生部,负责具体工作 。n n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0、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n n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在举行考试具体考试日期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个月前向社会公布。布。9 9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n n考试内容考试内容n n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试成绩合格。n n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成绩合格者,取

11、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1010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n n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

12、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技术资格考试取得。n n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

13、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护师护师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专业技术职务任专业技术职务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1111执业注册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护士执业护士执业护士执业, , 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

14、业证书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n n注册条件:注册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 3年以上的

15、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综合医院完成综合医院完成综合医院完成8 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应学历证书;应学历证书;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考试;考试;(

16、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1212执业注册执业注册n n注册时间注册时间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格考试之日起格考试之日起格考试之日起3 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

17、二)项和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受受受3 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1313执业注册执业注册n n注册受理注册受理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

18、主管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收到申请之日起收到申请之日起收到申请之日起20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本条例规

19、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并书面说明理由。并书面说明理由。并书面说明理由。1414执业注册执业注册n n注册时效注册时效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 5年。年。年。年。 n n再次注册再次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20、,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30日向执业地省、日向执业地省、日向执业地省、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定条件的,

21、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 5年年年年 1515执业注册执业注册n n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统。1616执业规则执业规则n n权利:权利:1 1、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

22、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福利等待遇。福利等待遇。福利等待遇。2 2、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

23、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24、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1717执业规则执业规则3、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体的权利。4、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

25、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818执业规则执业规则n n义务:义务:1 1、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技术规范的规定。技术规范的规定。技术规范的规定。2 2、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

26、者生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3 3、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

27、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1919执业规则执业规则4、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患者的隐私。5、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

28、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救护。 2020医疗机构职责医疗机构职责n n按照卫生部要求配备护士按照卫生部要求配备护士n n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卫生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条例施行前,尚未

29、达到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卫生部规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卫生部规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卫生部规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卫生部规定的实施步骤,自条例施行之日起年内达到定的实施步骤,自条例施行之日起年内达到定的实施步骤,自条例施行之日起年内达到定的实施步骤,自条例施行之日起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达不到配备标准的给予削减诊护士配备标准,达不到配备标准的给予削减诊护士配备标准,达不到配备标准的给予削减诊护士配备标准,达不到配备标准的给予削减诊疗科目。疗科目。疗科目。疗科目。 2121医疗机构职责医疗机构职责n n保障护士合法

30、权益保障护士合法权益n n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卫生防护措施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卫生防护措施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卫生防护措施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n n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按国家有关规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按国家有关规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按国家有关规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

31、险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费用。费用。费用。n n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n n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

32、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需要,受培训;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需要,受培训;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需要,受培训;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需要,开展护士专科护理培训。开展护士专科护理培训。开展护士专科护理培训。开展护士专科护理培训。 2222医疗机构职责医疗机构职责n n加强护士管理加强护士管理n n按卫生部规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按卫生部规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

33、)职人按卫生部规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按卫生部规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不得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不得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不得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不得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的人员、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的人员、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的人员、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以及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以及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以及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

34、的护士以及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在教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在教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在教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导下开展有关工作。导下开展有关工作。导下开展有关工作。n n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护士因不履行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护士因不履行建立护士岗位

35、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护士因不履行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护士因不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其所在医疗卫生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其所在医疗卫生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其所在医疗卫生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机构应当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机构应当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机构应当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护士作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当对护士作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当对护士作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当对护士作出处

36、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2323法律责任法律责任n n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2424法律责任法律责任n n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n n发现

37、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者报告的;者报告的;者报告的;n n泄露患者隐私的;泄露患者隐私的;泄露患者隐私的;泄露患者隐私的;n n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

38、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n n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2525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年6月月15日发布日发布2006年年9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2

39、626概念概念n n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

40、医院内获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n n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起的感染。起的感染。起的感染。n n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中,短时间内发生

41、中,短时间内发生中,短时间内发生3 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象。象。象。2727法律依据法律依据n n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n n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n n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828预防与控制预防与控制n n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范,并达到以下要求:(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

42、须达到灭菌水平;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2929预防与控制预防与控制n n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小时内向所

43、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n n(一)(一)(一)(一)5 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 3人以上人身损人以上人身损人以上人身损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害后果。害后果。害后果。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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