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复工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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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煤矿山开工前必做非煤矿山开工前必做 一、矿山资质及安全管理一、矿山资质及安全管理n1、企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没有、有没效、够不够)、企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没有、有没效、够不够)n(1)矿山企业持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n(2)矿山人员持证:安全管理人员、矿长 、安全员、提升机操作工 、通风工 、排水工 、绞车工 、电工 、焊工 、爆破安全员 、爆破保管员、爆破、爆破员 。n(3)承担矿山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法定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 2、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1)矿山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3)各队、班级应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能跟班作业。n3、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n(1)矿山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应上岗作业。对所有干部和工人,每年至少接受20h的安全教育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72h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及格后,由老工人带

3、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n(2)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的培训 ;n(3)矿山企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全面,其内容包括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内容。n4、规章制度、作业规程、规章制度、作业规程n(1)安全生产责任制n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制;职能部门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n(2)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n 安全检查制度;n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n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n 交接班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n 安全活动日制度;n 安全生产奖惩制

4、度;n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n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n 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n 职业危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预防制度;n制度n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n 设备(指主提升机、绞车、主扇、局扇、水泵、电动车等)安全管理制度;n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n 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n (3)矿山企业作业安全规程n 掘进作业规程;n 采矿作业规程(掘进、运输、通风、顶板管理、采矿、压气、供电、供排水等作业规程); (4)矿山企业操作规程主提升机司机、爆破工、凿岩工、金属焊接(切割)工、信号工、空压机工、通风工、绞车操作工、电工、矿井供排水工、现场安全检查工和厂内机动车司机;

5、5、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技术人员地质、测量、采矿、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 (2)技术资料测量,地质编录文件 ;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图纸 ;6、事故处理和预防、事故处理和预防 每年编制矿山灾害预防和应急计划,并据实情及时修改,制定相应措施。每个职工都要熟悉;7、劳动卫生、劳动卫生 从事职业危害工作人员,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不适合作业的应另行按排;8、安全标志、安全标志 矿山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不同作业场所的要求,设置矿山安全标志 二、总图布置1、矿山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布置在矿体开采的岩体、矿山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布置在矿体开采的岩体错动

6、范围外;错动范围外;2、工业、民用建筑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要、工业、民用建筑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要求设防求设防 ;3、炸药雷管库与工业场地、居住区、公路等的距离,、炸药雷管库与工业场地、居住区、公路等的距离,应符合有关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应符合有关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4、配备消防设备和设施、配备消防设备和设施 ;5、主要场地的位置应考虑到用地、地基、卫生防护等、主要场地的位置应考虑到用地、地基、卫生防护等要求,工业、民用场地应满足卫生防护要求,其间距应要求,工业、民用场地应满足卫生防护要求,其间距应符合安全防护规定的距离符合安全防护规定的距离 ;6、居住区位置应符合防爆、卫生的

7、要求与有利生产、居住区位置应符合防爆、卫生的要求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方便生活的原则 ;n7、居住区应位于废石场和有烟尘、产生有害气体的、居住区应位于废石场和有烟尘、产生有害气体的风井、车间主导风的上风向。通风则应布设在下风向;风井、车间主导风的上风向。通风则应布设在下风向;n8、总图布置应考虑绿化、排污、卫生等要求。、总图布置应考虑绿化、排污、卫生等要求。三:通风系统1、矿井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矿井建立机械通风系统;2、矿山应根据生产变化,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并绘制、矿山应根据生产变化,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并绘制全矿通风系统图;全矿通风系统图;3、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矿井通风

8、系统的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60%;4、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速、风量和风质必须满足安全规、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速、风量和风质必须满足安全规程要求。程要求。井下采掘作业面进风得空气成分,井下采掘作业面进风得空气成分,O220%,CO20.5%(体积);(体积);井下供风量不井下供风量不得小于得小于4m3/min人;人;硐室风速不小于硐室风速不小于0.15m/s;掘进巷道和巷道型采场风速不小于掘进巷道和巷道型采场风速不小于0.25m/s ;5、主要运输平巷与人行道,禁止用做回风井巷、主要运输平巷与人行道,禁止用做回风井巷 ;6、采掘工作面之间不得采用不符合、采掘工作面之间不得采用不符合GB164232006

9、标准标准卫生要求的风流进行串联通风;卫生要求的风流进行串联通风;7、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8、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应不超、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应不超过过10m;抽出式通风应不超过;抽出式通风应不超过5m;混合式通风,压入风;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的出口应不超过筒的出口应不超过10m;抽出风筒的入口应滞后压入风;抽出风筒的入口应滞后压入风筒的出口筒的出口5m以上以上 ;9、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必须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人员进

10、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必须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并符合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并符合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运转续运转 ;10、风筒必须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风筒必须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力。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力。四、矿山开拓系统n1、矿山企业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开采,禁止越、矿山企业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开采,禁止越层、越界开采;层、越界开采;n2、井巷断面应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井巷断面应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维修及施工的需要设备的安装、

11、维修及施工的需要 ;n3、井筒位置一般应位于开采移动带以外,否则应留、井筒位置一般应位于开采移动带以外,否则应留有符合安全要求保安矿柱。一般情况下主要井巷应布有符合安全要求保安矿柱。一般情况下主要井巷应布置矿体下盘,以便长期使用置矿体下盘,以便长期使用 ;n4、矿井的主要设备一般应考虑留有一定的备用提升、矿井的主要设备一般应考虑留有一定的备用提升和运输能力;和运输能力;5、井巷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生产期由矿山企业自行编、井巷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生产期由矿山企业自行编制,报主管矿长批准;制,报主管矿长批准;6、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

12、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得小于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得小于30m。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生产水平(中段),都必须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同通往,都必须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7、行人的水平运输巷道应设人行道,其有效净宽不得小、行人的水平运输巷道应设人行道,其有效净宽不得小于于0.7m,有效净高不小于,有效净高不小于1.9m ;8、井巷的分道口必须有路标,注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井巷的分道口必须有路标,注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安全出面出口的方向。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安全出口口 ;9、井巷,支护

13、与工作面间的距离,应在施工设计中规、井巷,支护与工作面间的距离,应在施工设计中规定;定;10、天井、溜井和漏斗口,设有标志、照明、护栏或格、天井、溜井和漏斗口,设有标志、照明、护栏或格筛、盖板等防坠设施;筛、盖板等防坠设施;11、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应及时封闭。封闭之前,、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应及时封闭。封闭之前,入口处应设有明显标志,禁止人员入内。报废的竖井、入口处应设有明显标志,禁止人员入内。报废的竖井、斜井和平巷,地面入口周围还应设有高度不低于斜井和平巷,地面入口周围还应设有高度不低于1.5m的栅栏,并标明原来井巷的名称的栅栏,并标明原来井巷的名称 。五、矿山采、掘工艺五、矿山采

14、、掘工艺矿山按照设计制定采、掘工艺,制定采、掘计划。矿山按照设计制定采、掘工艺,制定采、掘计划。六、提升运输系统1、垂直深度超过、垂直深度超过50m的竖井用作人员出入口时,应采的竖井用作人员出入口时,应采用罐笼或电梯升降人员;用罐笼或电梯升降人员;2、用于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应符合、用于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应符合GB16542的规的规定;定;3、罐笼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人数量,应在井口公布,、罐笼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人数量,应在井口公布,不应超载运行不应超载运行 ;4、相看罐笼、提升钢丝绳的检测记录;、相看罐笼、提升钢丝绳的检测记录;5、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提路、山坡填

15、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提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 ;6、在能够自动滑行的线路上运行,应有可靠的制动装、在能够自动滑行的线路上运行,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置 。七、矿山供电系统1、矿山工程的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矿山工程的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2、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道,都应有照明;3、井下配电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井下配电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a、高压网络的配、高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电电压应不超过10KV;b、低压网络的配电电压不超、低

16、压网络的配电电压不超过过1140V;c、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过220V;d、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36V;e、行灯电压应不超、行灯电压应不超过过36V;4、井下电气设备不应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井下电气设备不应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于井下供电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于井下供电 ;5、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

17、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都应接地;皮等都应接地;6、接地装置所用的钢材必须镀锌或镀锡。接地装置的连、接地装置所用的钢材必须镀锌或镀锡。接地装置的连接线应采取防腐措施接线应采取防腐措施 ;7、矿山企业必须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矿山企业必须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电力、电话、信号等线路平面图;设备布置图,电力、电话、信号等线路平面图;8、倾角、倾角45以下的巷道,应使用钢带铠装电缆以下的巷道,应使用钢带铠装电缆 ;9、移动式电力线路,应采用井下矿用橡套电缆、移动式电力线路,应采用井下矿用橡套电缆 ; 10、必须

18、在水平巷道的个别地段沿地面敷设电缆时,应用必须在水平巷道的个别地段沿地面敷设电缆时,应用铁质或非可燃性材料覆盖。不应用木材覆盖电缆沟,铁质或非可燃性材料覆盖。不应用木材覆盖电缆沟,不应在排水沟中敷设电缆;不应在排水沟中敷设电缆;1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水平巷道或倾角45以下的巷道内,电缆悬挂高以下的巷道内,电缆悬挂高度和位置,应保证其不致被车辆碰撞、压坏或掉下时度和位置,应保证其不致被车辆碰撞、压坏或掉下时落在轨道中间。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应不大于落在轨道中间。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应不大于3m,与巷,与巷道周边最小净距不得小于道周边最小净距不得小于50mm ; 12、不得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

19、上不准悬挂任、不得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准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敷设在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净距不得小于管子的上方,净距不得小于300mm ;13、橡套电缆应有专供接地用的芯线,接地芯线不得兼、橡套电缆应有专供接地用的芯线,接地芯线不得兼任其他用途任其他用途 ;14、高、低压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高、低压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50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 ;15、巷道内的电缆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路点上,应悬

20、挂、巷道内的电缆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路点上,应悬挂注明编号、用途、电压、型号、规格、起止地点等标注明编号、用途、电压、型号、规格、起止地点等标志牌;志牌;16、矿井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应形成接地网,移动式、矿井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应形成接地网,移动式或携带式电气设备,应采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地,或携带式电气设备,应采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地,并与接地干线连接。并与接地干线连接。八、供、排水系统1、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三台泵组成,、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三台泵组成,其中任一台的排水能力,必须能在其中任一台的排水能力,必须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

21、两台同时工作时,能在正常涌水量;两台同时工作时,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的最大涌水量;2、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条工作,一、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条工作,一条备用;条备用;3、矿井井口的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矿井井口的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以上,并有防止地表水进入井口的措施上,并有防止地表水进入井口的措施 ;4、矿区生活用水的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及水质标准,、矿区生活用水的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及水质标准,应符合应符合GB5749、GBZ1和和GBZ2的规定的规定 ;5、结合生活供水管布置地面消防水管系统;同时必须结

22、、结合生活供水管布置地面消防水管系统;同时必须结合湿式作业供水管道,布置井下消防水管系统合湿式作业供水管道,布置井下消防水管系统 。九、压气(供风)系统1、合理选择空压机站地基,防止地面因震动发生沉降,、合理选择空压机站地基,防止地面因震动发生沉降,破坏设备;破坏设备;2、禁止使用检验不合格的风包、禁止使用检验不合格的风包 ;3、集中用气点应设置储气罐、集中用气点应设置储气罐 ;4、安全阀、压力调节器、断水(油)保护装置。检测合、安全阀、压力调节器、断水(油)保护装置。检测合格。格。十、矿山避险系统1、人员定位系统、人员定位系统 井下最多同时作业人数不少于30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建立完善人

23、员定位系统;井下最多同时作业人数少于30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建立完善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制度,准确掌握井下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数量;2、人员定位系统、人员定位系统 (1)地下矿山应配置足够的便携式气体监测报警仪。便携式气体监测报警仪应能测量一氧化碳、氧气、二氧化氮浓度,并具有报警参数设置和声光报警功能。确保每个井下工作面只少配各一台 ;(2)矿井主通风机房应设置风速和风压传感器,实现对全矿井总风量的动态监测。井下总回风巷、各个生产中段和分段的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3)主要通风机、辅助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4)提升人员的井口信号房、提升机房,以及井口、马头门(调车场)等人员进出场所,应设

24、视频监控。3、通讯联络系统、通讯联络系统 (1)安装通信联络终端设备的地点应包括:井底车场、马头门、井下运输调度室、主要机电硐室、井下变电所、井下各中段采区、主要泵房、主要通风机房、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提升机房、井下爆破器材库、装卸矿点等 ;(2)通信线缆应分设两条,从不同的井筒进入井下配线设备,其中任何条通信线缆发生故障时,另外一条线缆的容量应能担负井下各通信终端的通信能力。 4、紧急避险系统、紧急避险系统(1)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少于30min的自救器,并按入井总人数的10%配备备用自救器;(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3)每个矿井至少要有两个独立的直

25、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间距不小于30m;每个生产中段必须要有至少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通道,并要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每个采区必须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经上下巷道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5、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的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并能在10min内启动。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地点有效供风时,可以安装在风源质量不受生产作业区域影响且围岩稳固、支护良好的井下地点。 6、供水施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1)供水管道敷设应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下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主要地点 ;(2)独头掘进巷道距掘进工作面不太于100m

26、处的供水管道上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向外每隔200-300m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管理1、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使用要取得公安部门的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使用要取得公安部门的许可证;2、民爆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民爆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县(市)公安局许可;批准,并经当地县(市)公安局许可;3、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应符合有关爆破安全、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应符合有关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规程的规定;4、炸药雷管库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炸药雷管库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库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库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5、炸药雷管库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库区必须昼夜设警、炸药雷管库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库区必须昼夜设警卫。库区应设卫。库区应设、消防;、消防;、通讯;、通讯;、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防雷装置,并应每季度检查一次;、防雷装置,并应每季度检查一次;6、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应、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物相符。度,定期核对,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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