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时的系物与被系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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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吊装时的系物与被系物的安全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 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1目地和适用范围2系物与被系物的定义和分类3基本要求4系物与被系物的检验管理5系物与被系物的采购管理6日常使用,保养和资料管理7系物与被系物的检查及现场报废的标准和手段一.目的和范围加强对作业分公司系物、被系物的管理,控制起重吊装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本程序适用于作业分公司油田现场、陆地场所的系物、被系物(本程序系物和被系物包括系物、被系物、系物器件三大部分

2、)件)的采办、制作、使用、保养、检查、检验及报废、日常管理与维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同时适用于对服务于作业分公司的承包商所使用的系物、被系物监督、检查。二二. 系物和被系物的定义和分类系物和被系物的定义和分类我们将起重吊运工具和被吊物品统称系物和被系物。为了便于理解,本规定将系物和被系物分成三大类,即:系物、被系物、系物器件。系物是起重吊运工具和被吊货物之间起柔性连接作用的工具。如:钢丝绳、吊带、吊链等索具。本规定所提到的系物仅限于提升用的工具,但不包括起重机本体的属件。被系物箱体上的自带钢丝绳也属于系物被系物是指起重吊装作业的操作对象,依赖系物产生空间位移的物品。如:箱件、托盘、吊篮等。系物器

3、件是系物与起重机之间或与被系物之间起连接作用的零部件。本规定所指的系物器件包括附连在系物上的,可拆卸的和不可拆卸的零部件,如卸扣、吊环、眼板、吊钩等。系物的种类很多,但在渤海地区使用的大致可分为钢丝绳索具、吊带、链索几大类。钢丝绳吊索具钢丝绳吊索具是起重吊装的重要工具之一,是起重吊运工具和被吊货物之间起柔性连接作用的工具。钢丝绳的种类很多,但作为海洋石油吊索具使用的钢丝绳基本上为:624S624W619S619W625FI629FI63ISW636SW619637等结构的钢丝绳(阿拉伯数字表示股数乘每股钢丝数;IWS:金属丝股芯、Fi:填充式钢丝绳;W:瓦林吞式钢丝绳;S:西鲁式钢丝绳;)吊带

4、吊装带是一种用于装卸与提升货物时连接起升工具与货物的柔性制件;我们通常使用的有聚脂纤维(涤纶)、聚丙烯纤维(丙纶)、聚酰胺纤维(锦纶尼龙)三种材料的吊装带,在抗霉变、抗微生物腐蚀及抗酸碱性能上各不相同,应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进行选择。链索、其它形式的吊索具起重链条索具的基本形式是以吊环、索条和吊钩组成,根据力学性能分成若干等级而不是简单的按材料强度划分。每个质量等级按L(3)、M(4)、P(5)、S(6)、T(8)的顺序用一个字母或数字表示,如无特别提示外,这些等级适用与链条上的所有配件。系物器件的分类这里可拆卸的系物器件基本都属于卸扣类,根据用途不同卸扣可分为:D型卸口、弓型卸口、直型卸口、圆

5、形卸扣、扭转卸扣、双环扣等种类。卸扣材质要求很严格,必须为镇定钢,且磷和硫含量均在0.05以下,锻造制成,并进行热处理。所以不得进行任何修复。被系物的种类从广义讲,所有由系物提升、牵引、承载、支撑、捆绑的物质都可称为被系物。本书中所指的被系物是起重吊装作业随系物提升的器具或物品。(这里的物品专指以下分类中的e类被系物,不包括被系物器具中盛装的物品)被系物种类繁多,不胜枚举,不过在海洋石油的吊装作业中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封闭箱件,如:非标集装箱,食品箱,料箱,工具箱,料笼等。敞开式箱件,如:吊篮,托盘等危险品设备,如:化学药剂罐,气瓶架子,酸罐等框架结构件,如:承载专用设备的框架其它被系物

6、:钢材、管线、临时组块等直接用系物捆绑的物品。此类物品若无特别提示,不包括在本规则的要求范围内。三三.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系物和被系物的所有人和使用者负责系物和被系物的安全使用,在本规则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系物和被系物的管理规定。负责对使用的系物和被系物登记造册(按照附表一至三),以便管理。负责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和教育。负责系物和被系物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日常检查工作。并保持相关记录。负责在检验到期前向检测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在使用中或日常检查中,出现影响安全作业的状况、发现可疑状况时申请临时检验。负责真实有效地保全和记录有关损坏或事故的信息。负责系物和被系物出海前自查和申请安全检查。系物

7、与被系物检测检验机构按照本管理规定要求,依据国家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则、中国船级社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等规范和行业技术标准,公正、准确、完整地执行相关检验,出具检测检验报告,对系物和被系物检测检验结果负责。在海洋石油系物与被系物检验规则的基础上制订规范化的相关作业程序,并报海洋石油安全作业办公室海油分部天津监督处认可(以下简称天津监督处)。负责雇佣的有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技术资质的维持。负责保持所使用的检测设备有效,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维护、检修和保养。负责有关系物和被系物检测检验文件档案的保管。并在被检验单位需要的时候完整、准确地提交。负责向中国船级社所属检验机构提交被

8、系物检测的鉴证检验申请。负责配合天津监督处对系物检测的监督和抽检工作。配合相关的事故、事件的调查工作。负责向系物和被系物使用单位提出使用建议。包括使用工况、安全负荷、安全作业要求、修理、维护、更换配件或部件、报废等。各检验机构必须独立完成检验工作,不得进行外委。作业者对承包商的管理制定对承包商的管理规定。对承包商拟出海的系物和被系物进行出海前的检查。负责对承包商在海上设施进行作业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承包商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组织处理起重作业事故。定期组织承包商和检验机构召开系物与被系物管理的研讨会,及时解决起重作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系物和系物器件的制造单位向中国船级社所属检验机构提出工厂认可

9、申请并取得相应的工厂认可证书并按照有关规定保持该证书的有效性。用于海洋石油的每批产品应取得中国船级社所属检验机构验船师签发或签署的检验报告和/或产品证书。严格按照有关规则、规范、标准和中国船级社所属检验机构批准的生产制造工艺、试验规程来制造系物和/或系物器件。保持涉及海洋石油用系物和系物器件制造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保持生产设备、检测、试验设备的有效性。负责对雇佣的工人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向业主提交合格的被系物及相关证书和原始证明材料。系物和系物器件的自行制造,仅限于在特殊作业中无适合的成品情况,日常吊装作业严禁使用,且钢丝绳系物的接头,必须为压制接头。被系物制造单位向中国船级社所

10、属检验机构提交图纸、计算书和技术文件的审查申请和被系物制造检验申请。严格执行中国船级社所属检验机构审批的图纸、技术资料和生产工艺;发现问题及时与业主和中国船级社验船师沟通、解决;严禁擅自更改工艺和图纸。保证制造的被系物满足有关法规、规范、本规定、有关标准和业主安全作业的要求。代用材料和零部件、设计更改应事先征得业主和中国船级社验船师的批准。保持生产设备、检测、试验设备的有效性。负责对雇佣的工人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向业主提交合格的被系物及相关证书和原始证明材料。四四. 系物与被系物的检验管理系物与被系物的检验管理一般规定系物、系物器件和被系物新制前,均应申请中国船级社所属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系

11、物和系物器件制造企业应取得中国船级社颁发的工厂认可证书。系物、系物器件和被系物只有取得中国船级社的检验合格的证书、报告并取得检验标记的,才允许投入使用。使用者应按照相关安全作业规程和使用要求,按照中国海洋石油安全作业办公室的海洋石油作业系物管理规则和天津监督处的海洋石油系物和被系物检验技术规则以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企业标准海洋石油钢丝绳检验及检查要求(Q/HS4004-2002)等规定,定期对系物和被系物进行目测检查,并做记录。使用者或所有人向COOOSO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申请进行系物和被系物的定期检测检验,并出具鉴证检验报告。业主、使用者或检测检验机构认为必要时,系物和系物器件的定期检测检验

12、也可申请中国船级社验船师进行鉴证检验。以下情况下,系物和被系物的使用者、所有人应向COOOSO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申请检验:1.新制系物和系物器件使用达到6个月的;2.在用系物和系物器件定期检验报告失效的;3.新制被系物使用达到12个月的;4.在用被系物定期检验报告失效的;5.发生事故被系物出现碰撞损坏的和经过修理的;6.被系物主要结构涂层剥离并出现过渡磨损或锈蚀的和经过修复的;7.改变使用工况、用途、安全工作负荷、提高许用最大总重的;8.被系物更换所有人的;上述第3)至第8)项应申请中国船级社验船师进行鉴证检验。未经定期检验的系物和被系物一律不得在公司辖区内使用。违反规定的承包商或分包商,第一

13、次发现给予警告,并停止使用该系物或被系物,第二次停止该项工程或该项作业。一年之内连续三次违反规定,停止承包商或分承包商作业资格半年。公司内部单位违反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以下情况,天津监督处将向COOOSO建议暂停或取消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有证据表明,没有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规范标准进行检验的;有证据表明,委派的检验检测人员多次出现检验能力不足的;造成安全事故或出现险情,经天津监督处组织鉴定,检测检验机构负主要责任的;采取欺骗或不正当手段取得检测检验合同;弄虚作假,出具假证书、假报告的,或不真实的检测检验数据的;未经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项目不完整,却出具完整的检测检验报告的;半年内2次被委托方或业主

14、或使用者投诉的,经查实为检测检验机构责任的;发生其它违反规定情况,经查实为检测检验机构责任的;安全系数公司辖区内起重使用的系物和系物器件(钢丝绳、吊带、卸扣、吊环等)的安全系数应满足相关规则、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相关规则、规范和行业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系泊使用的系物和系物器件的安全系数应该满足中国船级社有关规范、有关船舶行业标准的规定。多肢系物作业时的肢间最大夹角应满足有关标准和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被系物总体结构设计和总体强度计算的安全系数应按照适用的法规、规范、标准选取。没有规定的,静载荷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被系物吊耳、吊点结构设计和强度计算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检验周期

15、在公司所辖区域内使用的系物和被系物必须进行定期检验。系物、系物器件半年一检。被系物一年一检。被系物的定期检验应在周年日前后一个月内完成;系物和系物器件的定期检验应在周期日前后十五天内完成。使用者自检周期不超过1个月,频繁使用的检查周期不超过半个月。使用者自检和日常目测检查中如出现损坏、可疑状况时应申请进行临时检验。经过临时检验结论为可以在原工况原安全工作负荷或最大总重下使用的,原检验周年日和周期日不变;出现改变使用工况、被系物重要结构修理、改变安全工作负荷、改变最大总重等情况时,按照吊重试验合格日期或验证负荷试验合格日期或检验合格日期之较晚者确定新的检验周期日。按本规定应进行定期吊重试验的被系

16、物保持原有的检验周期;未按期进行的,自吊重试验合格日期开始确定新的检验周期日。被系物的吊重试验在役的被系物应每5年进行一次吊重试验,吊重试验应在中国船级社验船师监督下完成。吊重试验报告应经中国船级社验船师签字、盖章后生效。承载机电设备(如发电机组、锅炉、分离器等)经常起吊搬运的橇块类被系物,如果所承载的机电设备不能从被系物框架中方便地拆装,则其结构设计应经中国船级社所属检验机构特别审查。其定期吊重试验可用被系物结构框架测厚和主要结点无损探伤来代替。周期同吊重试验。结构测厚应由中国船级社认可的机构完成,测厚和无损探伤方案应事先报中国船级社所属检验机构批准。新制被系物在以下工作完成后进行吊重试验:

17、设计图纸和有关计算书经中国船级社所属检验机构审查批准;材料、组装装配、焊接、结构、涂装等经中国船级社验船师检验合格;吊重试验大纲经中国船级社验船师审查批准;吊耳、吊点和重要结构的无损探伤报告经中国船级社验船师审查确认;试验加载计算和重物经中国船级社验船师审查确认;试验人员、设备等条件经中国船级社机构验船师确认。日常检查或定期检验发现影响安全作业的缺陷,检验机构认为必要时应临时进行吊重试验。结构或使用工况、许用最大总重的改变,或发生碰撞、结构破坏后完成修理,过渡腐蚀后的修复等,应参照4.4.1至4.4.3的规定进行吊重试验。吊重试验报告应记录试验时间、地点、承接试验单位、参加试验人员;试验持续时

18、间、试验负荷或器具、主要结构最大变形、试验后无损探伤结果等重要信息。吊重试验执行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编制的海洋石油被系物检验技术规则。系物和系物器件的定期验证负荷试验起重机活动零部件的验证负荷试验按照中国船级社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相关规定进行;其它单个安全工作负荷大于等于98KN的系物和系物器件应每年进行一次验证负荷试验,采用安全工作负荷的1.25倍的静负荷试验,试验持续5分钟;试验后无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出现。中国船级社验船师监督完成试验,并签署试验报告或签发检验报告。对于单个安全工作负荷小于98KN的系物和系物器件在发现可疑情况时,可以进行验证负荷试验,采用安全工作负荷的1.5倍的静负荷

19、试验,试验持续5分钟;试验后无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出现。检验标识通过中国船级社所属检验机构检验的新制系物、系物器件上的检验标记应符合中国船级社工业产品检验规则的规定。通过中国船级社所属检验机构检验的新制被系物应至少包括如下检验合格标记:所有人简称,被系物编号检验日期,检验证书编号、最大总重、自重中国船级社验船师姓名首写字母中国船级社所属检验机构的检验钢印根据不同需要,被系物还应该有如下适用的标记:容积、允许装载液体的品名和最大比重仅允许空载吊运安全工作压力,等等通过定期检验后的系物除相应检验检测报告外应做如下标记:检验色标检验标牌:检测系列号、检验报告号检测检验机构标记、下次检验日期通过定期检验

20、后的系物器件除相应检验检测报告外应有检验色标。通过定期检验后的被系物除相应检测报告和检验报告外应做如下标记:检验色标检验标牌:检验报告号、检验日期,最大总重检测检验机构标记、下次检验日期系物和被系物检验标记的制造标准检验色标检验色标是系物和被系物通过检验机构检验的主要标示志之一,系物和被系物的本体颜色应明显区分于检验色标。检验色标分为:黄、蓝、绿、白、红五种颜色。没有检验色标的系物和被系物暂时不能通过出海前的安全检查,直到核对有关证书或报告并相应刷涂检验色标。红色为不合格并禁止使用的色标。红色色标的系物和被系物应尽快清理出工作现场并隔离,以防误用。黄、蓝、绿、白为检验合格色标:单数年上半年检验

21、合格的使用黄色;单数年下半年检验合格的使用蓝色;双数年上半年检验合格的使用绿色;双数年下半年检验合格的使用白色;检验色刷涂在钢丝绳索具的铝合金压扣上,吊带端部、系物器件非磨损部位。对于被系物,定期检验色刷涂在本体上部或上横梁易见部位。刷涂部位的底色应为灰色。五五. 系物和被系物的采购管理系物和被系物的采购管理制造企业资质确认为了保证安全可靠,在采购系物和系物器件的过程中必须确认厂家的生产资质及第三方检验机构颁发的检验证书。一般情况下系物和系物器件制造企业应具有中国船级社颁发给厂家的工厂认可证书。采购前应核对认可证书的内容与采购需求的一致性。如果制造企业不具备中国船级社的工厂认可证书,制造企业应

22、申请中国船级社所属检验机构对拟采购的设备进行制造检验。被系物制造企业须有中国船级社所属检验机构颁发的工厂认可证书或被系物制造修理的认可证书或相关结构和专业设备制造的认可证书。同时应要求生产厂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以及其产品在公司及海洋石油开发领域使用的书面材料和主要业绩材料。采购合同或协议中必须明确系物、系物器件、被系物交货前应取得中国船级社所属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报告。钢丝绳索具采购合同参照国家有关标准需要明确以下项目:a)表面镀层或非镀层的b)结构c)直径d)每根长度e)绳芯结构f)捻向g)钢丝抗拉强度等级h)润滑i)执行标准j)包装k)用途采购吊带

23、时应注意:吊带的采购首先应考虑现场的作业环境的特点进行采购,其中包括抗化学性能、防微生物及腐蚀能力、使用温度等使用工况。吊带索具上必须缝制标签,并有如下内容:生产厂家、品牌名称、品种规格、型号、长度、极限工作负荷、吊装方式系数和生产日期、中国船级社检验合格标志。系物和系物器件的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应负荷采购合同以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中国船级社验船师一般在质量证明书上加盖检验合格章和/或签发检验证书。六六. 日常使用和保养和资料管理日常使用和保养和资料管理系物和系物器件的使用要求:钢丝绳的使用要求:未经检验或已经超出检验期限的钢丝绳严禁使用。使用前应进行常规检查,若发现系物或系物器件的损伤超

24、过报废标准的严禁使用任何系物及系物器件严禁超载荷使用钢丝绳吊索肢间夹角不得大于120度。装置吊钩、吊环、链条等附件的钢丝绳吊索,相应用卸扣连接的,其额定.载荷应相等。钢丝绳有硬性斡折的,卸扣有卡蹩现象的不得吊运。钢丝绳吊索起吊要平稳,并避免冲击载荷的作用。采用有效避免系物在锐角处发生弯折或与载荷碰撞。禁止从高处向下摔扔索具。禁止用起重设备从被系物下面强行抽拽系物。不得在60度到100度范围外使用。不得暴露在腐蚀性很强的、液体或蒸汽中使用。半年未使用的钢丝绳应进行检验,大量储存2年以上的钢丝绳应抽样进行拉力试验。吊带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要检查吊带有无损伤,末端是否可靠,有无变形、裂纹等缺陷。确认吊

25、带能承载的重量及长度并采用正确方式系数在吊装前应注意中心稳定,以免偏载除钩套式外,起吊的最大肢间夹角不得超过90。载荷倾斜不得超过5,各肢间夹角不应小于30。软环眼的内角不得大于30。绳索直径小于16mm的不能用作纤维吊索,其适用范围直径在1648mm的三股绳。不准用打结或其他方法调节吊索长度不得使吊带处于打结、扭搅状态,不得用于托拽场合。被水湿的吊索处在低于0C的环境中不能使用。吊索应避免与尖锐的边角和粗糙表面直接接触,防止切割损坏。采用钩套式或挎篮式受载起吊时,不得使被掉货物旋转、晃动。危险品装卸作业,工作载荷不得超过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80%。根据不同的使用场合、环境、工况合理选择不同的吊

26、带。吊带在弄脏或有酸碱环境下使用应立即用凉水冲干净。被系物的使用要求无检验编号、安全色及检验报告的严禁使用。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若发现吊耳部位有损伤、箱体异常变形的严禁吊运。无载荷或相关吊装人员对载荷不清楚、超载的严禁吊运。被系物盛的为危险化学品的,无标识或相关吊运人员不清楚的严禁吊运。被系物盛装物品过多、过高有散落的可能性或绑扎不牢固严禁吊运。钢丝绳的存放、保养钢丝绳应在干燥、通风、防雨、防潮的仓库内存放并垫上枕木必须室外存放时,须涂好保护油脂,垫上枕木,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使用过的钢丝绳存放时,须将附着的泥沙清理干净并涂上新油。吊带的存放、保养吊带使用温度应在20度到100度之间所有型号

27、的吊带索具和相应末端件使用后应定期检查,出现问题及时剔除。吊带应放在能抗腐蚀的专用架上,存应防止受蒸汽、湿气及腐蚀性介质的侵蚀和紫外线的影响。吊带存放点应干燥,不得有明火或热源受潮湿的吊索应放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自然干燥后再贮存,并且应优先使用。玷污腐蚀性介质的吊索,必须冲洗干净并放在通风、无日光直射处自然晾干。不准用烤、烘或其他方法进行干燥处理。不得随意自行修复吊带。资料的管理将本单位的所有系物和被系物列出清单,进行登记。出厂资料及定期检验证书应妥善保存,每个设备清单应详细、清晰。系物及被系物应按照检验证书配套使用,不得随意更换,(必须更换时应通知第三方检验机构做形式检验,并及时更新设备清单)

28、。所有资料应集中存档、便于查找。每个系物和被系物应建立跟踪表,跟踪表应涵盖检查、使用、保养的全部内容,便于管理。每次检查、使用或保养后都应建立记录设备上的设备编号、自重、安全载荷、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等标示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编号,(必须更改时应通知第三方检验机构,并及时更新设备清单)主要文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和计算书;2.原始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和中国船级社的产品证书或检验证书;3.吊重试验报告或验证负荷试验报告;4.定期检测检验报告;5.其它修理、变更资料;七七. 现场检查的报废标准现场检查的报废标准钢丝绳、吊带、卸扣等系物和系物器件是易损耗件,经过一定时期的

29、使用会出现磨损、锈蚀、变形、断丝等现象。当这些现象达到一定程度时,系物和系物器件的吊载质量将难以保证。被系物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很难避免磕碰、变形、脱焊等现象,如继续使用会存在很大风险,甚至导致事故发生。因此,系物和被系物使用到一定程度时必须作报废处理。钢丝绳.断丝:6倍直径内不得超过5%的断丝;同一部位不得超过3根;环眼处不得超过3根断丝:断丝若在局部聚集,即使少也应报废。压扁:尺寸少于原始直径的70%立即报废。波浪形变形: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d14d/3;式中:d公称直径;d1钢丝绳变形后包络面的直径。锈蚀:细丝相当松弛,表面明显粗糙、柔性降低、应立即报;细丝表面出现深坑,在锈

30、蚀部位实测钢丝绳公称直径减少达7%应立即报废;发生内部锈蚀必须立即报废。部分松股:松股超过公称直径的10%立即报废。扭结:钢丝绳纽结不可恢复的,应立即报废。钢丝绳发生成弯曲有角度变形的应报废。钢丝绳不得有麻芯或纤维芯外露或断裂的应立即报废。钢丝绳绳丝被挤出6倍直径内不得达5%的断丝,或同一部位三个以上的。绳股挤出应立即报废。绳径局部增大达原直径120%的因受热,电弧或化学物质影响发生颜色变化的应立即报废。直径减少,钢丝绳直径不得少于公称直径的90%。磨损:当公称直径减少7%或外层钢丝磨损达原直径40%的。压制索节不应有裂纹、明显的刮伤、错模、严重的磨损和腐蚀,磨损和腐蚀量不应超过原始直径的5%

31、。索节不能松脱或错动。钢丝绳环眼部分:金属套环不得有裂缝及过度的损伤、腐蚀和变形。钢丝绳若断丝、变形、锈蚀、磨损等多种情况同时出现时,只要有一项达到以上程度的一半即应判断报废。卸扣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的。横销不能自如转动的。本体和横销任何部位横截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的。任何一处出现裂纹或凹槽的的。卸扣任何部位有修复痕迹的。锈蚀较严重影响扣体强度的。没有标明额定载荷的。吊链端部配件环眼吊钩、夹钳等应分别按有关规定报废。其它端部配件和环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或报废。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小到原公称直径的60;其它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

32、径的90。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量大于原公称直径的10。扭曲、严重锈蚀以后积垢不能加以排除。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量达原尺寸10。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吊环吊环表面应光洁、平整、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焊接吊环的焊缝在任何位置都不应错位、凹陷,有一项不符合的应立即报废。吊环的直面上的扭曲度超过10、环形内变形率5,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的,有裂痕或凹槽的都应报废。吊带穿孔、切口、撕断。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吊带出现死结。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

33、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被系物整体外观检查:局部扭曲度超过5的、变形超过10、端框架焊缝开裂、结构主支撑等关键受力点断裂、焊接触气泡焊渣较多或焊接面虚焊;其它部位断裂或虚焊、焊接处脱落的超过3处的,外框及底盘严重锈蚀,整体腐蚀超过10或400平方厘米锈蚀超过30应立即报废,检查时可用榔头(0.5公斤)的圆面适度敲击锈蚀部位检查(用510公斤的力量)吊耳的环眼部位应表面不平整、剥裂、锐角、毛刺、裂纹;吊耳的焊缝不能有漏焊、缺焊;吊耳的直面上的扭曲度超过5、环形内变形率5,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的,有裂痕或凹槽的都应报废。认定报废的被系物,不可继续使用,能够重新维修,可不作为报废处理,但维修后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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