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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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一目的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二适应范围本制度适应于涉及职业病危害的所有项目和场所。三职责与分工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每年的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主要和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申报工作;2.行政、技术和生产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完成申报工作。四内容与要求1.企业在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安监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

2、从安监部门取回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2.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作业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3.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安监部门申报变更: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申报;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 日内进行申报;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 15 日内向安监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4.网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登录名和密码因妥善保管,随人员变动做好交接。五相关制度与记录1.相关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2.相关记录 沂蒙钢铁集团职业危害申报表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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