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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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南 川川 区区 田田 坝坝 煤煤 矿矿安安二二 全全生生产产专专项项管管理理制制度度1 1一一 年年五五月月目目录录1。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制度2。班前会议制度3.交接班制度4。井巷维修制度5。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劳动管理制度7。巷道贯通制度8.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提取制度9。劳动保护制度10。放炮管理制度11。入井考勤制度12.测风制度13。瓦斯检查、管理、审批制度14。盲巷管理制度15。局部通风机搬迁、安装管理制度16.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7。通风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8.瓦斯日报、监测日报审查签字制度19.主扇开停及运行管理制度20。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21。防灭火管

2、理制度22。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23.粉尘检测制度24.探放水制度25.防坠落管理制度26.顶板管理制度27。支护材料使用管理制度28.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29。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30。主扇开停及运行管理制度31。矿灯领用管理制度32。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33。敲帮问顶制度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制度1、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矿领导、生安科队及相关科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 24 小时责任制。2、值班人员必须到调度室值班,要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当天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3、领导干部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

3、题要有交接.4、节假日、双休日值班领导必须亲临生产现场。检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5、调度室负责领导干部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有权进行处理.班前会议制度1、为了安全地、保质保量完成当班生产任务,每班在下井前必须认真召开班前会,不召开班前会的不得派班。2、班前会必须由当班队长或副队长主持召开,当班所有人员必须全部参加,不参加班前会的职工不得下井作业。3、班前会召开之前,主持人必须到调度室全面了解上班安全生产情况以及作业环境的详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4、班前会上要认真总结前一天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上一班的具体情况,布

4、置落实完成当班安全生产任务的措施,并根据人员情况作好工作分工,强调各工种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和具体工作任务,确保全矿工作任务的完成。5、班前会要有记录,记录要写明主持人及参加人员 ,会议内容要全面详实,并要求字迹清楚。6、班前会不得流于形式,会议不得无内容或内容空乏。7、调度室当班调度员对班前会行使监督,符合要求的签字认可,不符合要求责令重开或不予派班。交接班制度1、只要存在分班次工作的岗位,包括采、掘、运各班组及其它岗位各班次之间(包括各级值班人员之间)等,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2、在各班组内部,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向现场班队长交班制度.3、交接班人员之间必须坚持“接班按时、 “接班未到交班不走

5、”的原则,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现场交接时,经调度室同意可不在现场交接班。4、交接班必须坚持“上不清下不接”的原则,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当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存在的遗留问题、下一班应该注意的事项,接班人员应该向交班人员表明接班意见。交接班必须形成记录,交接双方签字认可.5、班组内部各岗位作业人员未向当班现场跟班队长交班者不得离开现场。6、各单位负责人对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负直接管理责任,应经常检查交接班工作.井巷维修制度1、为了加强井巷的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的安全,矿成立达标运输班,负责全矿井的巷道维修工作。2、随时不定期地对

6、全矿井巷道进行检查、维护。3、维修巷道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严格按措施进行施工操作。4、每月编制维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完成.5、维护质量标准达到巷道维护质量标准化标准。6、按时绘制巷道维护的图纸,填报有关报表,建立健全有关基础资料。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水害分析及治理的技术工作由总工负责。负责组织管理、研究、分析、预防及治理工作;具体管理工作由安技科、生产科负责;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及水害隐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安技科根据水文地质资料、已揭露的水文地质情况、相邻矿井采掘情况及其他水源情况等, 认真分析, 采取超前预防措施;在

7、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都必须进行分析,编制措施,探水前进:(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3)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4)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5)接近有可能出水的钻孔时;(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7)接近其它可能出水地区时.3、井下作业人员对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调度室或有关领导.4、水害隐患分析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定期分析

8、包括在雨季每月 1 次;不定期分析指根据工作情况,随时进行。参加分析的人员有:总工及矿级领导,安技、生产、机电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熟悉情况的职工参加。5、 加强水害隐患分析的基础管理工作.有分析情况记录,把掌握的情况填绘到有关图纸上,建立技术档案。劳动管理制度1、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以煤矿安全规程为准则 ,实行对新招职工健康检查,培训上岗。2、职能科室实行周日休息制,其余人员实行每月轮体 4天制(已加休息工资的除外) 。3、有事必须先请假,否则按旷一扣三处罚。班(组)长批限轮休 4 天,事病假 1 天,科(队)长批事病假限 2 天内, 矿长批事病假限 5 天内,5 天以上的事病假由董事长审

9、批,每月 21 日至次月 2 日原则上总假期不超过 5 天。遇工作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4、实行严格的八小时工作制,上班时间不得外出及参与一切娱乐活动,各部门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执行公司的作息时间。上班迟到、早退 1 次扣 5 元工资,月累计3 次扣一天工资,并以旷工一天处理。5、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劳动场所条件,制定各工种的合理的定额,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法律、法规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6、公司职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开始享受矿龄工资,每年的 1 月 1 日清理一次。第一线职工(采掘)每年15 元/月,第二线职工(辅助)每年 8 元/月,地面职工每年 5元/月

10、,以每年递增直止满六年后分别为 100 元、50 元、30元。凡有旷工一天,病、事等假连续15 天,全年累计30 天者取消矿龄工资,重新计算矿龄.7、职工因故需辞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辞职,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8、为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一种人人关心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氛围,增强自我保安和职工互保能力, 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实行安全抵押金奖、惩制度。一般职工按月工资 5%计提安全抵押金,中层以上干部按月工资 10计提安全抵押金,凡全年未发生死亡事故(以 12 月 31 日止)全额退还安全抵押金,并按安全抵押金的 10予以奖励,连续多年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则按

11、每年递增 10%直止 100%计发安全奖.凡有旷工 1 天,病、事等假连续 15 天,全年累计 30天者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到违反劳动纪律终止时间以前的安全抵押金不予清退。从违反劳动纪律终止时间以后到年底可清退安全抵押金,并重新计算享受安全奖的时间。9、职工离矿必须完善各部门的手续,经保卫科检查后放行,公司的一切物资材料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出保卫科大门,否则按盗窃处理。巷道贯通制度为了确保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时,防止冒顶、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事故的发生,矿相关部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技术科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在贯通相距 20 米前,必须向总工报告,并通知通风部门。报告应包括贯通点附近的地质、岩柱、地

12、质构造、顶底板稳固性以及水文地质等情况.二、通风科1、贯通前应做好正常的通风工作, 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应包括:(1)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并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2)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并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2、贯通时通防科长必须亲临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3、贯通后通防科组织人员立即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 ,符合规程有关规定后 ,方可恢复工作。三、采掘队1、 巷道贯通相距 20 米时, 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

13、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 ,撤出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落,按规定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2、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 ,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 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 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戒.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 “三人联锁放炮”和“放炮请示制度 , ,每次放炮后,放炮员、瓦检员、掘进工作面班(组 )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

14、尘、顶板、支护和瞎炮等情况,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处理.3、间距小于 20 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4、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局部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5、在上山掘进过程中平巷的贯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前贯通点 5m 以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提取制度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由安全费用和维简费两部份组成,两部份是独立存在,互不包含,各司其用。2、确定提取标准:(一)安全费用按当月原煤实际产量每吨提取 10。00 元,并进入当期生产成本; (二)维简费按当月原煤实际产量每吨提取 10。5 元,其中:煤矿企业

15、自留 8.00元/吨,上交煤炭主管部门 2。5 元/吨,并进入当月生产成本.3、建立资金投入检查制度,设立安全费用,维简费提取专户专帐,专款专用。4、安全费用、维简费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它用,以保证煤矿安全,维持简单再生产的需要。5、安全费用、维简费必须坚持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专项核算。6、安全费用、维简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必须接受财政、税务、 审计机关、 煤炭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7、凡是不按规定计提,使用安全费用、维简费,有关部门将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劳动保护制度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 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

16、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完善劳动环境条件, 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坚持做好员工上岗前培训。员工在劳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2、工会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监督检查企业劳动保护措施、设施的执行、使用情况。发现企业安全生产和其它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隐患时, 工会有权督促整改,并要求企业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3、对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员工有权抵制,发现危及情况时, 员工可以撤离作业场所,工资、 福利待遇不受影响。4、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做好女职工“四期”保护工作 ,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也不得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辞退女职工。5、企业要有预防职业病的措施,

17、发现员工有职业病要及时安排治疗,特殊情况要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以保证员工身体健康。6、企业根据渝煤安监办字2005 312 号文件和南煤安监发200578 号文件规定的煤矿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员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放炮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放炮管理制度.1、放炮员必须由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2、放炮员根据本班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爆破材料的品种、规程和数量,填写三联单,经班长签字后拿三联单到库房领取炸药、雷管,领取后必须分装入炸药、雷管箱内并上锁锁好送入井下作业地点,炸药、 雷管箱内不

18、能混放铁钉等其它杂物。3、装药:装药前撤出碛头作业人员,并设好安全警戒线,再由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在碛头检查瓦斯,巷道支护等符合规程规定后才能进行装药,装药时放炮员必须取下放炮器钥匙随身携带和按以下规定去办:装引约距碛头直线距离 200m,拐弯巷 50m.从成束的电雷管取出单个雷管时随手扭结短路。装引药用竹木棍扎药卷眼,不能用雷管及金属棍代替。进入碛头装炮眼药前再检查一次瓦斯和支护,确认瓦斯在 1%以下,其它支护设施符合规定后才能装炮眼药.炮眼封泥必须是准备好的粘土, 封泥深度是眼深 0.6m1m 时封泥不小于眼深度的 1/2。1m 以上炮眼封泥不小于0.5m,并且按规定使用水泡泥装炮眼药时

19、用竹木棍,严禁用其它金属棍条代替。严禁边清场、吹炮眼、边装药.4、放炮:启爆地点设在反向风门外距放炮点 500m 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并按作业规程的要求设置警戒和撤人。 。放炮母线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好。若巷道有其它输电线路,放炮母线应距其它线路下方0.3m 处悬挂好, 若另一边无其它线路则放炮母线必须悬挂在另一边。严格按“一炮三检” 、 “三人联锁放炮” 、 “放炮请示制度”进行装药、放炮作业。5、放炮后必须等足 30 分钟并在炮眼吹散后,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一起到碛头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作业人员才能进入碛头作业.6、瞎炮处理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 342 条的规定执行。、放炮员取下放炮器钥

20、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由于连接不良造成瞎炮可以重新连接放炮.其它原因引起的瞎炮处理是距瞎炮至少 0。 3m 处重新平行打眼放炮。在瞎炮处理未完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瞎炮无关的工作。瞎炮装药放炮同前面 3、4、5 条的规定.7、剩余炸药雷管由放炮员分箱装好并由放炮员直接送入地面火工材料库房存放,并按规定完备领退手续。8、采煤或掘进工作面在放炮时,除掘进工作面正常供风外,其它进回风流的电器设备、开关及线路必须停止送电 ,放炮后送电时必须按照规程138 条的规定和停送电的安全措施执行。入井考勤制度为了如实反映职工出入井记录,特作如下规定:1、凡来考勤室登记考勤和领取矿灯牌职工一律在窗外,不准入内。2、

21、登记考勤,领取矿灯牌子,领取矿灯,严格执行一人一牌,灯牌相符,不得由他人或队班组长代领代消。3、凡属未经矿部、矿生安部门同意和未经矿安全知识培训, 未在考勤表上挂名的不得发放矿灯牌和登记考勤入井.4、考勤人员每天必须在下一班入井后半小时向生安部门汇报上一班入井人数和出井人数,若出入井人数不符, 及时查明原因。5、上级检查,外来参观人员须下井的,必须经分管安全的副矿签字后,考勤人员方可发放矿灯牌,并做好记录。6、地面部份在门卫签到,迟到早退按公司制度处理。测风制度1、设立通风瓦斯管理机构,有专人负责矿井测风,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2、至少每 10 天进行 1 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

22、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若改变全矿井、一翼、一个水平或采区的通风系统后,必须进行全面测风。3、根据矿井通风状况合理选定测风站,矿井总进风、总回风巷、各水平、各翼、各采区和各掘进工作面等用风地点的进、回风巷都要设置测风站,测风站的位置要符合要求。4、同一地点同一断面测风次数不应少于 3 次,每次测量结果的测差不应大于 5%,否则重测。5、每次测风后,都要对测风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6、每次测风的结果都应填入测风记录簿和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报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审批;按月将测风结果填入通风系统图。7、使用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校验,严禁带病使用.瓦斯检查、管理、审

23、批制度瓦斯检查、管理、审批制度1、瓦检员必须经主管部门或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不具备瓦检员资格的人员严禁从事瓦斯检查工作。2、瓦检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持跟班上下,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情况清楚,并有记录;严禁少检、假检和空班漏检。3、瓦检必须按规定使用和保养瓦检仪。按规定更换药品和电池,加强检查,有故障的瓦检仪严禁使用;在指定地点对仪器校正对零;按照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使用仪器。4、各采掘工作面或其它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必须实行专人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及有害气体,严禁一人兼职或一人检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采掘工作面。5、检查地点要符合规程规定.6、瓦斯检查次

24、数要符合规程规定,同时要保证工作需要。采掘工作面必须专人经常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 2 次;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口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 1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其它地点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按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检查.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未检查瓦斯或检查后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严禁爆破。8、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检查点的记录牌、瓦检员手薄、瓦斯检查班报上,然后填写到瓦斯日报上,保证瓦斯检

25、查三对口。9、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 2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严禁爆破。10、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 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由瓦检员和班组长落实。11、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 0。5m3 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 2时, 附近 20m 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1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由现场瓦检员、班组长

26、负责落实。13、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应制定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 20m 的巷道内, 都必须检查瓦斯,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由通风工、瓦检员、井下电工落实。14、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5,且符合规程规定符合开启局部通风机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由通风部门的瓦检员落实。15、采区回风巷、采掘嵥作

27、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贅过 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由通风部门落实。16、矿井总回风巷戶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0.75%时,由通风部鷨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17、审批及处理意见。瓦斯日报必须由当班采掘工作面瓦检员填写,通风部门或通风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矿长审查签字;瓦斯排放、停风停电以及恢复通风、供电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安监通风部门编制,经编制人、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矿长审核签字,由通防科、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实施。18、 以上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本制度规定的相关职责,职责履行不好处罚 3050 元;没有履行处

28、罚 50100 元。盲巷管理制度1、因临时停风、停电或其它未通风的巷道,通风部门必须在盲巷入口处设置栅栏,挂上“严禁入内”的警示牌 ,并检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2、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 24 小时封闭完毕。3、废弃的巷道必须设置永久密闭,密闭的材质、厚度、质量符合规定。4、盲巷的密闭处理前必须撤出其钢轨、供水管路、压风管等其它导电物体。5、盲巷口与永久密闭、临时密闭、栅栏的距离不得大于 2 米,并实行挂牌管理。6、盲巷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栅栏外风流中每天至少 1 次;临时密闭和永久密闭每周至少 1 次。7、盲巷的启封必须按

29、规程规定执行,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其它应急措施。局部通风机搬迁、安装管理制度1、局部通风机搬迁安装前必须由通风部门管理人员或技术员填写局部通风机搬迁、安装审批单,由通风部门、机电部门、安监部门、技术负责人逐级审批后严格执行。2、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由通风部门管理人员或技术员现场确定,距回风口的距离不少于 10 米,并保证不拉循环风。3、安装前由通风部门管理人员或技术员进行通风系统检查、 安装地点区域的风量测定、 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检查,必须在风量、风速、瓦斯浓度及其他指标符合规程规定,方可进行安装工作.4、搬迁、安装工作由机电部门负责,由井下电工和其它协助人员完成.5、安装完毕后,由通风部门管理

30、人员或技术员进行通风系统、风量、瓦斯情况检查;机电部门管理人员或井下电工进行线路、 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及其它情况检查;以上检查的指标都符合规程规定,方可进行试运行。6、局部通风机附近必须挂测风牌和局扇管理牌,局扇管理牌上有瓦斯检查记录和其它内容。7、局扇安装完毕后,由安监、通风、机电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到局部通风机搬迁、安装审批单上,存档备查.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持对井下连续不断的监控;调度室必须执行每天 24 小时有人值班,随时观察运行情况,掌握监控的动态信息,每班填好监控记录,每天上报监控日报,有异常情况,立即安排查明原

31、因,并报告有关领导。2、保持监控系统设备的性能良好,井下分站、瓦斯传感器、开停传感器、断电仪等设备数量齐全,保证反应的信息真实可靠。3、井下监测装置的安装要符合规程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1)分站到传感器、断电仪的传输距离不超过 1000m。(2)瓦斯传感器的安装: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传感器安设在距碛头小于 5 米, 且不能超出风筒出风口;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安装在距全风压汇合处回风口 1015 米。采煤工作面进风流的传感器布置在距煤壁距离小于或等于10m的进风顺槽内;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布置在距回风口的距离1015m 的回风顺槽内;采面传感器布置在距工作面煤壁不超过 10m 的回风巷内.其它地

32、点传感器的安设必须符合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3)井下主机或分站安设在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中,加垫支架距底板不小于 300mm.(4)传感器安装在距巷道顶板不大于 0.3m、距巷帮大于 0。2m 处。4、传感器的调校(1)由瓦斯监测工每隔 7 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2)瓦检员每班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5、监控系统的维修工作由机电部门负责,具体由瓦斯监测工负责检查维护.监控系统在井下连续运行 612 个月,须将井下部分运到地面进行全面检修。6、因检修、更换、拆除“系统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系统”停止

33、运行时,必须报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7、建立和完善记录、台帐、图表。(1)设备和仪表台帐、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及其他报表由机电部门负责。(2)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测日报表由调度室负责。(3)安全监测系统布置图由机电部门负责。通风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通风设施的管理由通风部门负责,负责计划、组织、施工及建档设卡。2、通风设施砌筑、安装、施工、更换、拆除等都必须执行报批制度和编制措施或设计。由通风部门向技术负责人报告; 技术负责人作出审批意见或决定;通风部门负责人或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进行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审批;通风部门负责人或技术员现场选点并负责

34、施工工作.3、加强通风安全设施的砌筑、安装质量管理。设计或措施不完善,追查通风部门的责任;管理不善,追查现场管理人员的责任;施工人员不按规定执行,追查施工人员的责任。4、加强通风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5、搞好通风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主扇、局扇由机电部门负责;正反向风门、密闭、风窗、风帘等由通风维修工负责;木制通风设施的备制由地面木工负责;铁制设施、配件的备制由机电部门负责。瓦斯日报、监测日报审查签字制度1、调度室必须在每日 8 时前将上一天的瓦斯日报、监测日报整理或打印出来,以备有关领导审阅签字。瓦斯日报和监控记录上有瓦斯超限的情况和处理意见记录。

35、2、通风部门的负责人将瓦斯班报对照瓦斯日报或监控日报逐一检查,准确无误后签字。3、总工、总工检查瓦斯日报、监控日报上各作业点或其它地点的瓦斯变化情况、 瓦斯超限的处理情况等,然后进行签字。4、矿长、总工认真审查瓦斯日报和监控日报,掌握井下的通风瓦斯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5、瓦斯日报和监控日报必须逐日按时审查签字,不得拖延、漏签、过后补签.6、审查签字的有关领导或负责人因出差、因事请假及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工作时,应委托他人代理审查签字.主扇开停及运行管理制度1、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主要扇风机,负责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扇风机的结构,性能及原理 ,能及时判断和处理故障。2、主扇应由经

36、培训合格的专职司机负责操作,司机每小时应将扇风机的运转情况、风压等记入记录薄内,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3、建立抽风机房安全保卫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外来参观、检查人员必须如实登记 .司机必须做好“四防工作,做好安全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应及时汇报, 并妥善保护现场.机房门外要挂有 “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的警示牌。4、主扇必须经常保持运转,不得任意停开。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订停风措施,报矿总工审批后再执行。5、主扇停止运行期间,必须打开风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6、主扇风机启动前后应检查机器各部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失爆,消除机体

37、上和附近的工具及杂物, 人工盘车三到四转,以判别运转部分有无卡阻,关闭进风道上安装的闸门,以减轻电机启动负荷。7、主扇的检查维修必须严格按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执行。8、主扇风机房、风井口及其 20 米范围内必须杜绝一切火源。9、备用主扇必须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并做好防锈蚀工作.10、主扇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实填好各种记录,保证自身安全和主扇设备安全.11、主扇风机房及其周围环境要清洁,无杂物,设备无积尘、油污。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1、由总工组织编制综合防尘措施,矿长或生产副矿长负责落实,安全副矿长和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2、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下列地点都必

38、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主要运输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等,防尘供水应当过滤。3、坚持湿式作业,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喷雾洒水,加强个体防护措施等。4、通风部门每月对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产尘点进行一次粉尘浓度测定,对超标的地点,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5、由安监部门负责,每周检查 1 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6、每周进行一次积尘的处理,采掘队及其它部门各自处理归口管理范围的积尘。7、维修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冲刷巷道岩帮,做好记录。8、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两翼、

39、相邻的采区、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间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 ,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防灭火管理制度1、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防灭火机构,明确职责,保证防灭火工作所需的资金投入.2、防灭火工作由总工负责,组织制定年度防灭火计划、措施,由矿长或生产副矿长组织实施。3、每月组织一次井下、地面防灭火工作的检查,检查组成员有总工、矿长或生产副矿长、行政副矿长、生技、安通、机电部门的负责人。4、各重要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并保证使用正常。以下场所或作业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炸药房、配电室、材料库、充电房、电

40、修室、井下中央变电硐室、其它带火作业场所等.5、加强管理,控制火源。加强入井检身、机电设备管理、放炮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带火作业加强监督管理,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等。6、灭火器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更换.7、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8、井下地面发生火灾,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营救火灾威胁的人员 ,迅速灭火。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1、自救器由矿灯房统一保管和发放,每个入井人员必须随身配戴自救器。2、由矿灯房对自救器进行编号,实行专人专号,发放矿灯时,同时配发自救器。3、充电工在发放自救器时,必须认真检查自救器的完好性

41、,包括:损坏情况、封扣断脱、压力、药品失效等,压力低于 18MPa 或药品失效的不得发放.4、每个入井人员必须加强自救器的使用与管理,不得随意损坏、启用自救器,不得丢失,凡属于非正常使用而造成损坏、拆除、丢失等,都必须照价赔偿.5、每个入井人员必须将自救器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其他地点。6、入井人员在出井后必须将自救器归还矿灯房 ,并进行消号。7、充电工在交接班时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将自救器的发放、领用情况交待清楚,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8、加强自救器的检查。充电工应加强日常检查;安监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粉尘检测制度1、设立防尘机构,配齐测尘人员,建立、健全测尘管理制度。2、配齐测

42、尘仪器、仪表及其它器具,并按规定进行校验.3、每延深一个水平应请有资质的科研机构来进行 1 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4、本公司(矿)粉尘检查的范围:岩巷、煤巷、煤(岩)上(下)山、溜煤口及其它产尘点等.5、对产尘的地点每 10 天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不得漏测和假测。6、按规定进行取样,每个样品里采集的矿尘量不得低于和高于规定。在同一测点在相同的流量下,同时采集两个平行样品,两个平行样品的偏差小于规定数值.7、每次测得的结果要进行综合分析,作为评价作业地点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为制定防尘措施、选择除尘设备提供依据,并鉴定措施和设备的效果。8、对测尘过程作好记录,并建立测尘的记录、台帐。探放水制度一、安

43、技科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二、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的掘进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都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与防止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等的安全措施,报总工批准后实施。三、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和煤、岩层硬度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四、采掘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确定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和相邻煤矿;2、接近水文地质复杂的区域,并有出水征兆时;3、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4、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6、底板原始导水裂隙有透水

44、危险时;7、接近其它可能出水地区时.五、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2、清理巷道,搞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务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4、测量和负责探放水人员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六、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 ,探水钻进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孔口管的长度应根据水压和围岩性质在探放水设计中明确规定.孔口管与孔壁之间,必须灌注水泥浆 ,待水泥浆凝固后进行打孔,打孔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达到承受设计水压后,方可继续钻进,特别危

45、险的地区,还应预先采取开掘安全躲避硐,规定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七、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和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加,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 ,但不得拨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八、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对上山掘进临近上平巷老空区,平巷掘进相遇或跨越报废充水下山时,在设计中明确规定只准用钻机探险放水。探放水钻孔必须到位,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九、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

46、它有害气体涌出时, 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现场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十、 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流量,还必须观测水压。十一、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 水压,做好记录。 若水量突然变化, 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防坠落管理制度1、上下山作业必须打好支护,搭设梯步,系上保险绳,架设防护挡板以及采取其它防坠落的措施。2、行人、运料的上下山必须支架完整,架设梯步,两边钉立扶手,并系上保险绳。3、上下山在设计或施工时应尽量是伪

47、倾斜布置,如因技术需要,呈垂直布置时,沿倾斜方向每隔 10 米错位布置,设置防坠平台,平台错距不小于 2 米。4、平巷、联眼与上下山(包括放煤小上冲)的交叉口,必须搭接两根以上的过桥,过桥用抓钉固定或埋入巷道底板内, 过桥两边要设置扶手;平巷跨过上下山口的支护必须打地梁,用抓钉抓紧牢固;上下山与平巷的上下口要进行锁口 (包角) ,锁口盘进行垛盘支护(密集盘厢),其长度不小于 1 米,并用抓钉抓牢固定。5、采煤工作面的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靠近煤壁的两排支护必须搭梯步,并系好保险绳。6、上下山行人或人力运料时不得一道上下,必须待前一个上(下)到平巷后,后面的人员才能依次上下,严禁2人及以上同

48、时在上、下山的同一段内运送材料。7、在材料上山用平板车或其它运输工具装卸材料时,必须将绞车刹住,采取防止刹车松动的措施,绞车司机不得离开,还必须在运输工具上采取防下落的措施。8、处理溜煤眼堵塞时,严禁人员从下方进入,其处理方法见“关于处理溜煤眼安全技术措施” 。9、以上防坠落设施及措施的处理或落实,由相关的科队或部门完成各分管范围和所辖区域的工作。顶板管理制度1、加强贯彻顶板管理的经验教训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凡进入井下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敲帮问顶制度.3、各级管理干部对责任区域的顶板安全管理负责。4、搞好质量标准化。5、抓好技术基础工作,加强作业

49、规程的管理 ,严格按作业规程作业。6、加强对冲击地压、放顶、过老巷、过断层、伪顶离层等地段的顶板管理,严格事故多发点的顶板管理。7、加强职工的培训,搞好技术练兵,抓好经验总结推广工作。支护材料使用管理制度1、支护材料由矿材料库房统一保管和发放,以队为单位进行领用.2、材料库房库管员在发放支护材料时,必须认真检查材料的完好情况,木支护的长短、材积大小必须量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要求发放,严禁发放不合格的支护材料。3、任何人非正常使用导致支护材料损坏或浪费,必须照价赔偿。木支护使用时必须根据现场需要下料,严禁浪费.4、井下支护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堆放时必须在安全地段,并且不允许超过堆码规定高度,保证巷

50、道行人畅通和通风对断面积的要求。5、该回收的支护材料必须按规定足额回收,回收时严格注意安全,回收的支护材料按规定堆放在指定地点。6、实行支护材料交接班制度。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1、对各种安全仪器、仪表及其它计量器具在入库和使用前都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检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2、安监、通风部门负责对瓦斯及有害气体检测仪器、安全监测仪表、测风表、防突检测仪器及抽放设备等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的检验工作。负责日常维护保养,落实专人使用、维修.3、机电部门负责电气、供电、压力容器的安全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的检验工作,落实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4、所有安全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的维修、保养和检验都必

51、须详细记载,日期、维护人、其它情况等。5、对各种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都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维修、保养、调试和检验。6、送到外面维修、调试、检验的仪器、仪表 ,由供应部门负责联系和送检。7、有故障或误差超过规定的仪器、仪表,都必须停止使用,进行修理、调试及检验。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1、向井下供电的主线路、主扇、局扇、主提升、主排水、安全监控设备的停送电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批准后才能进行.2、主扇因故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 ,必须立即切断向井下供电的电源,恢复通风 15 分钟以上、排除瓦斯后才能按照停送电安全措施向井下送电。3、局扇因故停止运转,必须切断受停风影响地点的电源,只有局扇恢复

52、通风后、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才能送电。4、停送电必须由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操作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5、停送电必须有工作票和操作票.6、停电时先切断负荷开关或断路器,后拉开隔离手柄或隔离开关,先停分开关,后停总开关,先停低压,后停高压;送电时,先合隔离手柄或隔离开关,后合负荷开关或断路器,先送总开关,后送分开关,先送高压,后送低压。送电时必须先试送电两次无异常后,才能正常送电,并注意开关必须合到位。7、停电后开关手把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 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按规定送电,送电后悬挂“正

53、在运行”字样的警示牌。8、采掘工作头面在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9、严禁甩掉风电、瓦斯电闭锁,强行送电。10、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保证正常生产对电的需要。11、停送电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停送电人员必须果断采取安全措施,迅速处理和报告。12、停送电必须如实作好各种记录。主扇开停及运行管理制度1、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主要扇风机,负责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扇风机的结构、性能及原理,能及时判断和处理故障.2、主扇应由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司机负责运转,司机每小时应将扇机的运转情况、风压等记入记录薄内,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3、建立抽风机房安全

54、保卫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外来参观、检查人员必须如实登记。司机必须做好“四防”工作,做好安全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应及时汇报,并妥善保护现场。机房门外要挂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的警示牌。4、主扇必须经常保持运转,不得任意停开。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总工审批后再执行。5、主扇停止运行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6、主扇风机启动前后应检查机器各部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失爆,消除机体上和附近的工具及杂物,运转部分不得有卡阻,打开进风道上安装的闸门,以减轻电机启动负荷。7、主扇的检查维修必须严格按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执行.

55、8、主扇风机房、风井口及其 20 米范围内必须杜绝一切火源。9、 备用主扇必须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并做好防锈蚀工作。10、主扇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实填写各种记录,保证自身安全和主扇设备安全。11、主扇风机房及其周围环境要清洁、无杂物,设备无积尘、油污。矿灯领用管理制度1、矿灯由矿灯充电室统一保管和发放,每个入井人员必须随身配戴矿灯.2、充电室必须对矿灯编号,发放时执行专人专号制度,并如实作好领退记录。3、充电工在发放矿灯时,必须认真检查其完好性能,失爆的矿灯、不能满足照明时间要求的矿灯、坏损的矿灯严禁发放,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报告。4、任何人非正常使用导致矿灯损坏,必须照价或加倍赔偿

56、。井下不得拆卸、修理矿灯,不得用矿灯电源作他用。5、入井人员在出井时必须立即将矿灯归还充电室,当面作好交接。任何人不得随意将矿灯供给他人干私事。6、充电工与领用人员发现矿灯损坏、丢失必须分清责任,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7、充电工必须每班清点出入井人员的情况、矿灯领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8、充电工必须对全矿矿灯经常进行检查维修,认真作好记录,及时申报更换或检修坏损的矿灯.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矿井工程质量是安全生产的命脉,更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为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1、工程质量检查(1)采掘工程质量:采掘工程质量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每班组安全员、矿井跟班

57、干部必须严格对打眼放炮或手工挖采(掘)、支护、回柱、辅轨等进行认真检查,岩巷煤巷断面、水沟按作业规程定的指标验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联眼、上冲、交叉口必须锁口帮背 .上冲未揭穿前必须有保险绳及临时梯步,发现问题责令返工;返工不另计工时费,返工材料受损,扣材料费,直至符合质量标准为止。(2)机电设备管理:矿井井下电器设备质量标准必须台台防爆,全面达到“三无、 “四有” 、 “三坚持”的质量要求,每班由机电队指派专人入井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搞好电器防爆管理工作。(3)通风、瓦斯质量管理:通风质量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由通防科每日派专人全面检查,确保系统畅通、通风设施安全可靠,发现

58、问题作好记录,及时请示汇报,迅速处理。局部通风:每班瓦检工对所负责的辖区内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作好记录, 并担负现场通风管理的责任,直至问题得以处理。瓦斯管理:消灭瓦斯超限作业,严格瓦斯积聚和超限的处理,并严格执行瓦斯检测制度。(4)安全运输:严格执行运输管理制度,现场岗位责任人必须在运输工作前全面检查运输线路的安全标志、轨道质量和运输工的口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运输过程中 ,岗位责任人必须时常检查行人情况,遇紧急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2、工程质量验收(1)采掘质量:当班安全员验收,矿级跟班人员督促,下班安全员、跟班干部复查,矿级周检

59、验收认可,计入工程核算.(2)电器安全:班班巡回检查,班班实施验收,建立班检记录,队干部签字生效,矿级周检验收考核。(3)通风质量:每日通维人员系统检查,跟班干部督促,矿级周检验收考核。(4)安全运输:每班实施检查记录,班长督查审核生效,矿级周检考核.敲帮问顶制度1、井下采掘地点工作人员接班后必须在本人的工作地点附近先敲帮问顶,进行认真检查,认为安全后方可工作。2、掘进工作,超前空顶距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打眼、放炮、清渣前先敲帮问顶。3、如果发现有活碴、伪顶,应及时进行解决,如有冒顶危险,处理后方可进行工作.4、采煤工进入采煤工作面,必须先敲帮问顶,检查前后支架是否支护牢固,如有冒顶危险,处理后方可进行工作。5、修护工在维修之前,必须先检查顶板和两侧巷道的安全情况,如有活碴和支架变形,处理后,方可进行维修.6、回柱工作在回柱前先检查周围的支架、顶板的完好情况 ,认为安全无误后,按回柱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回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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